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模拟试卷 65 及答案与解析多项选择题第 21-2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有下列哪些情形的,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A)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B)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C)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D)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2 犯下列哪些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A)盗窃罪(B)诈
2、骗罪(C)抢夺罪(D)敲诈勒索罪3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哪些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妨害公务罪处罚?( )(A)暴力方法(B)威胁方法(C)拖延方法(D)不作为方法4 下列哪些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 )(A)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B)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C)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的(D)走私、贩卖毒品犯罪过程中以暴力、威胁的方法抗拒检查的5 关于伪证罪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构成伪证罪必须有特定目的(B)辩护人可以构成伪证罪的主体(C)伪证罪可以发生在行政诉讼中(D)伪证罪中行为人可
3、以是陷害他人,也可以是包庇犯罪6 1999 年,刘某因持有毒品罪被处有期徒刑 2 年,缓刑 3 年;后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没有实际执行。2004 年,发现刘某在 2001 年又犯走私毒品罪,据此,对刘某应当如何处理?( )(A)因构成累犯,应当对走私毒品罪从重处罚(B)应当撤销缓刑,就持有毒品罪和走私毒品罪进行并罚(C)因属于毒品犯罪的再犯,应当就走私毒品罪从重处罚(D)缓刑考验期已满,因此不撤销缓刑7 贪污罪不同于侵占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A)二者侵占的客体不同,前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后罪侵犯的是一般客体(B)二者的犯罪主体不同,前罪是一般主体,后罪是特殊主体(C)二者的犯罪对
4、象不同,前罪以公共财物为侵犯对象,后罪以他人的委托保管物、遗忘物、埋藏物为侵犯对象(D)二者的客观方面表现不同,前罪表现为以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后罪表现为侵占他人财物仿真题自测答案与解析多项选择题第 51-5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8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行为属于( )。(A)单方法律行为(B)双方法律行为(C)单务法律行为(D)双务法律行为9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买卖合同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被解除的,解除的效力及于从物(B)买卖
5、合同因标的物的从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主物(C)抵押权设定后为抵押物的从物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D)动产质权的效力及于随同质物移交质权人占有的从物10 下列对一物一权原则的理解正确的包括( )。(A)一物一权原则要求同一个物上不得存在两个所有权(B)一物一权原则要求对一个所有权而言,其对象仅限于一个独立的有体物(C)一物一权原则不排斥在一个物上同时存在多个担保物权(D)一物一权原则不排斥在一个物上同时存在多个用益物权11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 )。(A)不动产物权(B)用益物权(C)债权(D)身份权12 根据我国法律,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用益物权大都是不
6、动产物权(B)担保物权都是不动产物权(C)动产物权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D)不动产物权也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13 某日,甲遇抢劫,被乙救。乙无居所,甲为感恩,将其不居住的房产交给乙无偿居住。后乙死亡,无其他亲属,仅有一侄子丙(未与乙共同居住)。丙要求取得对该房产的居住权,因为该居住权属于遗产,其可以继承。关于此案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丙的主张成立,法院判决由丙取得房产的居住权(B)丙的主张成立,但法院应判决其向甲支付费用(C)丙的主张不成立,因为该居住权不属于遗产(D)丙的主张不成立,因为所有权具有弹力性14 下列哪些财产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A)汽车(B)自行车(C)私人收藏
7、的文物(D)邮票15 不动产相邻权属于( )。(A)用益物权(B)意定权利(C)法定权利(D)从权利16 人民法院在处理相邻土地排水纠纷时,相邻一方使用另一方的土地排水造成损失的应当如何处理?( )(A)排水人不是必须使用另一方的土地排水的,排水人应当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B)排水人必须使用另一方的土地排水,但不在必要限度使用的,排水人应当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C)排水人必须使用另一方的土地排水,但没有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排水的,排水人应当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D)相邻一方必须使用另一方的土地排水,并在必要限度内使用并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排水,但仍造成损失的,排水人应当对造成的损失承担
8、赔偿责任17 下列哪些财产不得抵押?( )(A)土地所有权(B)学校的教育设施(C)已经被留置的财产(D)已经被税务机关查封的财产18 关于留置权,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A)留置权属于法定物权,当事人不得约定排除(B)留置物必须属于债务人的财产(C)留置物必须由债权人合法占有(D)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的,肯定不存在留置权19 下列关于不动产登记的说法,哪些选项正确?( )(A)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地役权设立,不需要经登记(B)不动产权属证书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C)土地抵押权的设立,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D)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
9、动产权属证书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权属证书为准20 2008 年 1 月 7 日,悟空买了一个宝来轿车,并到车管所办理了登记。2 月 18 日,八戒向悟空借用汽车,但一直未还。3 月 21 日,悟空与八戒签订买卖合同,将该轿车卖给八戒。八戒当天支付了车款,但未办理轿车过户登记。4 月 17 日,八戒急用钱,又将该车卖给沙僧,但约定该车仍由八戒借用到 5 月 16 日。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A)3 月 21 日,八戒获得该车所有权(B) 4 月 17 日,沙僧获得该车所有权(C) 5 月 16 日,沙僧获得该车所有权(D)该车所有权仍由悟空享有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模拟试卷 65 答案与解析多
10、项选择题第 21-2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第 263 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入户抢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持枪抢劫的;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所以本题四项都选。2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刑法第 269
11、 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 263 条的规定定罪处罚。3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刑法第 277 条第 3 款规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 1 款的规定处罚。据此,选项 A、B 应选。4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第 157 条第 2 款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根据刑法第 242 条第 1 款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依照妨害公务罪处罚;根
12、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1 条的规定,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根据刑法第 347 条的规定,走私、贩卖毒品犯罪过程中以暴力、威胁的方法抗拒检查的,直接以走私、贩卖毒品罪论处并依法加重处罚。5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伪证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故意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并有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目的。因此,选项 A、D 应选。伪证罪的主体只能是刑事诉讼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因此,选项 B、C 错误。6 【正确答案】 B,C【试
13、题解析】 因刘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因此根据刑法第 77 条第 1 款的规定,撤销缓刑实行并罚。据此,选项 B 应选,排除选项 D。持有毒品罪的刑罚并没有实际执行,因此本案不符合累犯构成的时间条件,排除选项 A。刑法第 356 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据此,选项 C 应选。7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A、C、D 项的说法是正确的。只有 B 项的说法正好相反,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多项选择题第 51-5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
14、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8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必须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因此属于双方法律行为。根据合同法第 210 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因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贷款人不承担义务,因为提供借款发生在合同生效之前,并非该合同义务的履行。据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行为属于单务法律行为。9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 164 条的规定,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合同因标的物的从物不符合约定被解除的,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据此,选项 A 应选
15、,选项 B 排除。根据担保法解释第 63 条的规定,抵押权设定前为抵押物的从物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选项 C 限为“设定后”的从物,因此排除。该解释第 91 条规定,动产质权的效力及于质物的从物。但是,从物未随同质物移交质权人占有的,质权的效力不及于从物。据此,选项 D 正确。10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就选项 D 而言,用益物权人对标的物进行占有、使用并收益,数个用益物权共存于同一物上必然会发生冲突。因此排除选项 D。11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财产权利,并非人身权,首先排除选项 D,而且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并非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绝
16、对条件。土地承包经营权产生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依法经登记后具有物权效力;承包人经发包人的同意可以依法流转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债权。12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我国法律规定的用益物权主要是对土地、房屋的使用、收益权,因此大都是针对不动产而产生的物权。选项 A 应选。我国法律规定的担保物权的标的物既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因此选项 B 错误。善意取得制度适用于动产和不动产。所以选项 C、D 说法正确。13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乙获得的居住权具有很强的人身性,不属于遗产。所有权具有弹力性,其受到的限制一旦消除,即恢复到未被限制的完整状态。乙的
17、居住权消灭后,对甲房产的占有、使用权即回到所有人甲手中。因此,选项 C、D 应选。14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选项 A、B、C、D 均属于动产,根据物权法第 106 条。均可作为善意取得对象。私人收藏的文物依法可以流通,邮票属于无记名有价证券。15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不动产相邻权是指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基于法律规定,因就己方的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就对方的不动产享有的为一定行为或禁止对方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不动产相邻权的标的物是对方的不动产,但并不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权,因此不属于用益物权。不动产相邻权基于法律规定,而非当事人约定,因此属于
18、法定权利。不动产相邻权是不动产所有权或使用权派生的,属于从权利。16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在选项 A、B、C 的情形下,排水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选项 D的情形,根据物权法第 92 条,承担赔偿责任。17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抵押权是通过出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偿还主债务,因此抵押物必须是流通物,且抵押人具有处分权。土地所有权专属于集体或国家所有,不可流通;学校的教育设施为公共教育的公共利益而存在,不可流通,否则有损学校职能的发挥;已经被留置的财产,尽管所有权受到留置权的限制,但所有权人仍享有处分权,因此可以抵押;已经被税务机关查封的财产,依法在查封期间不得
19、处分。18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留置权属于法定物权,但法律关于留置权的规定并非强行性规定,当事人可以排除适用;留置物未必是债务人的财产,留置权也可以善意取得;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但有证据证明债务人无支付能力,债权人可以行使留置权。19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物权法第 127 条第 1 款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第 158 条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据此,A 项说法正确。物权法第 16 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
20、记机构管理。第 17 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据此,B、D 项的说法错误。物权法第 187 条规定,以房地产作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物权法第 14 条也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据此,C 项正确。20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物权法第 23 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物权法第 24 条规定,船舶、航
21、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据此,动产物权(包括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实行“交付主义”,登记只赋予对抗效力而已。因此,本题中,宝来车尽管登记在悟空名下,但由于已经转让并进行了交付,悟空不再保有所有权。故 D 项错误。 物权法第 25 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3 月 21 日悟空与八戒买卖合同生效前,八戒已经占有该车,故该车所有权于3 月 21 日转移给八戒。A 项正确。物权法第 27 条规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4 月 17 日八戒与沙僧买卖合同生效时,又“约定该车仍由八戒借用到 5 月 16 日”。根据物权法第 27 条,4 月 17 日沙僧取得该车所有权,而非到 5 月 16 日。故 B 项正确,而 C 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