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类试卷]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专业综合-基础课-法律硕士类)模拟试卷2及答案与解析.doc

上传人:sofeeling205 文档编号:845364 上传时间:2019-02-21 格式:DOC 页数:36 大小:8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务员类试卷]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专业综合-基础课-法律硕士类)模拟试卷2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6页
[公务员类试卷]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专业综合-基础课-法律硕士类)模拟试卷2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6页
[公务员类试卷]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专业综合-基础课-法律硕士类)模拟试卷2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6页
[公务员类试卷]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专业综合-基础课-法律硕士类)模拟试卷2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4页
第4页 / 共36页
[公务员类试卷]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专业综合-基础课-法律硕士类)模拟试卷2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5页
第5页 / 共3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专业综合-基础课-法律硕士类)模拟试卷 2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我国刑法分则对犯罪进行分类的主要依据是( )。(A)犯罪的同类客体(B)危害行为的形式(C)犯罪对象的特点(D)行为人的主观心态2 犯罪的本质特征是( )。(A)犯罪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B)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C)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D)犯罪是触犯法律的行为,具有违法性3 甲十五岁,一日在商场看见怀孕的妇女乙正在收银台付账,于是上前一把抢过乙手中的 800 元钱,转身向门口跑去。乙反应过来后,迅速追赶,快要抓住甲时,甲回身使劲向乙的腹部

2、猛击一拳,致使乙流产。对甲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A)甲为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不能以犯罪论处(B)抢夺罪(C)故意伤害罪(D)抢劫罪4 客观上有可能将犯罪继续进行下去,而行为人误认为不能,因而停止犯罪行为的,应当认定为( ) 。(A)事实上的认识错误(B)犯罪中止(C)犯罪未遂(D)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5 赵某教唆李某杀死王某,李某接受唆使后于深夜潜入王家,适逢王某外出未归,李某便将熟睡中的王某的妻子强奸后逃离。本案中,赵某的行为( )。(A)不构成犯罪(B)属于意外事件(C)应当从重处罚(D)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6 我国刑法上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是( )。(A)犯罪对象的个数(B)犯罪行为

3、的个数(C)犯罪构成的个数(D)行为人犯罪意思的个数7 将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时,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 )。(A)十年(B)五年(C)三年以上十年以下(D)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8 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犯罪,依中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经外国审判,仍可以依照中国刑法予以追究,但在国外已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 )。(A)从轻处罚(B)减轻处罚(C)减轻或免除处罚(D)免除或减轻处罚9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经过一次或者几次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 )。(A)13(B) 12(C) 14(D)2310 卡车司机甲在行车途中,被一吉普车超过,甲顿生不快,

4、便加速超过该车。不一会儿,该车又超过了甲,甲又加速超过该车。当该车再一次试图超车行至甲车左侧时,甲对坐在副座的乙说:“我要吓他一下,看他还敢超我。” 随即将方向盘向左边一打,吉普车为躲避碰撞而翻下路基,司机重伤,另有一人死亡。甲驾车逃离。甲的行为构成( ) 。(A)故意杀人罪(B)交通肇事罪(C)破坏交通工具罪(D)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的想象竞合犯11 甲某用淀粉加工生产了 100 件计 6 万盒、批号为“991104”的假普利胃炎胶囊,分 3 次售出,得赃款 121282 元。甲某构成( )。(A)非法经营罪(B)诈骗罪(C)生产、销售假药罪(D)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12 以出卖为目的偷盗

5、婴幼儿的,应定( )。(A)盗窃罪(B)拐卖儿童罪(C)绑架罪(D)拐骗儿童罪13 甲夜人乙家,盗走现金 1000 元,正欲离去,被乙发现。甲为逃走而将乙打成重伤。甲的行为( ) 。(A)构成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B)构成故意伤害罪(C)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和故意伤害罪(D)构成抢劫罪14 甲购得警服一套,于是身穿警服,在公路上拦截过往的外地车辆收取罚款,共计 27 万余元。甲的行为构成( )。(A)招摇撞骗罪(B)敲诈勒索罪(C)诈骗罪(D)抢劫罪15 对于犯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的行为人,又实施爆炸犯罪的,应当( )。(A)以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处罚(B)以爆炸罪处罚(C)以组织、领

6、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和爆炸罪数罪并罚(D)按牵连犯,从一重罪处罚16 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是( )。(A)未按操作规程进行医疗的医护人员(B)任何人(C)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D)没有医疗实践经验的人17 国家工作人员挪用救灾款物归个人使用的( )。(A)以挪用特定款物罪从重处罚(B)以挪用特定款物罪加重处罚(C)以挪用公款罪从重处罚(D)以挪用公款罪加重处罚18 1999 年 4 月 4 日,冯某因持刀抢劫被公安局依法逮捕。冯某的父亲冯某某为使其儿子逃避法律制裁,找到派出所的民警李某,请李某帮忙想办法处理。李某就在笔记本上写了“1985512(公历 )”的字样。冯某某将李某写的这张纸条交给了公安

7、局户籍科的郭某。郭某按照纸条上写的时间,重新填写了冯某的户口底卡,把冯某的出生时间由 1983 年 2 月 7 日改为 1985 年 5 月 12 日。1999 年 4 月 15 日,李某利用其职务之便到公安局看守所会见了冯某,把改小年龄之事告诉了冯某,以便统一口径。对于李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A)构成包庇罪(B)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C)构成帮助伪造证据罪(D)构成徇私枉法罪19 招摇撞骗罪的假冒对象是( )。(A)军人(B)人民警察(C)国家工作人员(D)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 王某因走私毒品罪被判过刑,后又犯运输毒品罪,对王某应当( )。(A)从重处罚(B)加重处罚(C)按照法律规定

8、的刑罚处罚(D)按吸收犯处罚21 我国民法调整( ) 。(A)所有的财产关系(B)纵向财产关系(C)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D)经济管理关系22 在权利主体行使权利时,其他任何人均负有不妨害其权利行使的义务,该项权利被称为( ) 。(A)相对权(B)请求权(C)抗辩权(D)绝对权23 刘某十五周岁,智力超群,为某歌舞团演员,生活可以自理,根据我国民法的规定,刘某是( ) 。(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B)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C)无民事行为能力人(D)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4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合伙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则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所欠债务( ) 。(A)和有限合伙人共同承担无限

9、连带责任(B)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C)仅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D)仍应负无限连带责任25 甲、乙订立合同,合同中约定“本合同自甲方去世时生效” ,该条款属于( )。(A)延缓条件(B)解除条件(C)始期(D)终期26 下列各项中,不能当然引起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是( )。(A)被代理人取消委托(B)代理人辞去代理(C)代理人死亡(D)被代理人死亡27 下列情况中,( ) 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1 年。(A)延期支付货款(B)遗失财物(C)无效合同争议(D)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28 属于担保物权的是( )。(A)用益权(B)国有土地使用权(C)相邻权(D)留置权29 关于收取孳息的表述,正确的是(

10、)。(A)收取孳息属于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式(B)收取孳息属于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方式(C)收取孳息属于所有权人处分财产的一种方式(D)收取孳息属于所有权人使用财产的一种方式30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共有人没有对共有类型作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且共有人没有家庭关系的,则该共有关系应当( )。(A)视为共同共有(B)视为按份共有(C)推定为按份共有(D)推定为共同共有31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地役权法律关系的有( )。(A)甲与乙约定,甲为了眺望远处海景,要求乙不得兴建四层以上高层住宅,为此,甲一次性支付补偿费 10 万元(B)电力局与丙集体组织约定,电力局要通过丙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架设高压

11、线,为此,电力局支付土地占用费 20 万元(C)开发商丁为了取得建设用地以兴建高层建筑,向土地管理部门支付费用500f 己(D)戊为了使用已的土地排水而兴建排水渠,为此向已一次性支付费用 30 万元32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权利人不得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上设定抵押权(B)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投资入股(C)对于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地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D)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仅限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33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担保物权的是( )。(A)留置权(B)抵押权(C)典权(D)质权34 不以

12、占有作为生效要件的权利或法律行为是( )。(A)抵押权(B)留置权(C)动产质权(D)先占35 无因管理之债中,无因管理人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 )。(A)报酬(B)支出的必要费用(C)收益中的合理份额(D)支出的一切费用36 公民甲与公民乙因买卖艺术家的一幅艺术品而发生的债是( )。(A)可选择之债(B)连带之债(C)特定物之债(D)种类物之债37 如果合同当事人一方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主要的义务,那么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该当事人主张( )。(A)不安抗辩权(B)预期违约(C)代位权(D)先履行抗辩权38 下列民事法律关系中,适用合同法调整的是( )。(A)甲、乙二人签订离婚协议(B)离婚

13、双方达成如何扶养子女的协议(C)法院作出由小强的祖父作为小强监护人的裁定(D)出租人甲将房屋租给承租人乙39 甲将自行车存放于某小区到小区外办事,并将车钥匙交给小区住户乙,乙接收。虽小区不让停放自行车,但也不过问。该合同的性质属于( )。(A)保管合同(B)委托合同(C)承揽合同(D)行纪合同40 我国对同一天以相同主题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适用( )原则。(A)申请在先(B)使用在先(C)申请单一性(D)优先权二、多项选择题41 万某于 1996 年 12 月 2 日,因投机倒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2 年,缓期 3 年,万某未上诉。1997 年 10 月 1 日新刑法生效后,万某以新刑

14、法中取消投机倒把罪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依新刑法改判其无罪,对此,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对万某的申诉法院应支持,因按刑法从旧兼从轻原则,万某应无罪(B)对万某的申诉不能支持,但可以对其减刑(C)对万某的申诉不能支持,因新刑法对已经生效的判决不具有溯及力(D)对万某的申诉不能支持,还应撤销其缓刑,改判实刑,因其不服管理42 吸收犯具有下列的特征为( )。(A)具有数个独立的符合犯罪构成的犯罪行为(B)数个行为存在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的关系(C)数个行为必须触犯不同的罪名(D)数个行为之间具有吸收关系,即前行为是后行为发展的必经阶段,后行为是前行为发展的必然结果4

15、3 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可能是( )。(A)直接故意(B)间接故意(C)疏忽大意的过失(D)过于自信的过失44 刑罚与其他法律制裁方法的区别是( )。(A)严厉程度不同(B)适用的对象不同(C)适用的机关和程序不同(D)法律后果不同45 根据刑法的规定,应当从重处罚的情节有( )。(A)共同犯罪中的主犯(B)累犯(C)教唆未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教唆犯(D)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罪犯46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 )。(A)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B)被代理人不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C)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D)代理人不应当向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47 根据民法通则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16、,下列情形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有( )。(A)债权人请求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的(B)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C)债权人请求将所有物归还的(D)债权人请求支付租金的48 关于物权法定原则的表述,错误的是( )。(A)物权法定即法定物权(B)物权法定要求当事人不能以约定方式排除某种物权类型的适用(C)物权法定决定了物权的内容和类型应由法律明确规定(D)物权法定原则是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之一49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财产应当认定为国有财产的有( )。(A)城市的土地(B)国防资产(C)无线电频谱资源(D)公路50 共有关系可以分为( )。(A)按份共有(B)共同共有(C)分别所有(D)等额共有三

17、、简答题51 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及表现。52 简述犯罪构成的概念及意义。53 简述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和特征。54 简述无效民事行为和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区别。四、辨析题55 请对“罪刑法定则法无溯及既往的效力“进行辨析。56 某公司法律顾问在给公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上说:“表见代理属于无权代理,本人亦可免除责任。” 试用代理的有关知识对该说法加以辨析。五、法条分析题56 刑法第 347 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 15 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

18、鸦片 1000 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 50 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 200 克以上不满 1000 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 克以上不满 50 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 7 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 200 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 10 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 3 年以上 7 年以

19、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第 2 款、第 3 款、第 4 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试回答:57 本罪对犯罪主体有何要求?58 如果行为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是假毒品或在非毒品中掺人毒品贩卖,如何定罪处罚?59 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刑满 5 年以后犯分则第六章第七节规定之罪的如何处理?60 行为人在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过程中,如果以暴力抗拒

20、检查、拘留、逮捕的如何处理?61 合同法第 99 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试分析该法律规定,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六、案例分析题62 A 因自己的女朋友 B 与他人约会,便雇请甲和乙打断 B 的一条腿,并将 B 的照片交给甲、乙,同时当场给付甲、乙 4000 元,约定事成后再给付 6000 元。A 言明:不得对 B 造成其他伤害,否则事后不再给付 6000 元。甲、乙随后找到 C 的住处

21、,误以为 C 是 B,便对 C 实施暴力,由于 C 大声呼救,甲、乙为避免罪行败露,便将 C 杀害。事后,甲、乙对 A 说:“我们已经将 B 的左腿打断,但被公安机关发现。你除了按原来的约定给 6000 元外,还必须再多给 5000 元,否则,我们向公安机关告发你。“A 信以为真,满足了甲、乙的要求。试根据刑法规定与刑法原理分析本案。62 赵志系甲市人,大学毕业后分配到中国人民解放军驻乙市某部工作。其父母去世时在甲市留有私房两间,因无其他子女及亲属,赵志在继承该房以后一直将其闲置未用。赵志数年未回家乡,遂写信给其同学询问房屋情况。1998 年 8 月 20 日赵志获悉,1997 年 5 月赵志

22、家邻居孩子结婚,在家中请客,私自将赵志家房门扭开招待客人,晚上未将炉火熄灭而引起火灾,两间房屋焚烧殆尽。赵志于 2000 年 7月 20 日向部队请假,准备回家处理此事,但恰逢部队有参加抗洪抢险的紧急任务,赵志申请回家未被批准。2000 年 9 月 2 日紧急抢险任务完成以后,赵志经批准赶回甲市,于 9 月 5 日向甲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邻居承担赔偿责任。问:63 赵志的请求是否超过诉讼时效?为什么?64 法院应如何处理本案?为什么?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专业综合-基础课-法律硕士类)模拟试卷 2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刑法的体系。同类客体,指某一类犯

23、罪行为所共同侵犯的客体,也就是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某一领域或者某一方面,如公共安全、公民人身权利等。我国刑法分则将犯罪划分为十类:(1)危害国家安全罪;(2)危害公共安全罪;(3)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5)侵犯财产罪;(6)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7)危害国防利益罪;(8) 贪污贿赂罪;(9)渎职罪; (10)军人违反职责罪。显然,这是按照其侵犯的不同客体所作的划分,选项 A 正确。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犯罪的本质特征。犯罪有三个基本特征:(1)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2)犯罪是触犯刑律的

24、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3)犯罪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其中,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它揭示了国家将某种行为规定为犯罪的原因,阐明了犯罪与社会的关系,揭示了犯罪的社会政治本质,所以应当选 C。选项A、B 都属于犯罪的基本特征,但并未揭示犯罪的本质;选项 D 不属于犯罪的基本特征,犯罪属于“刑事违法“,“违法性”不能区分违法行为与犯罪。所以,选项A、B、D 都错误。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司法解释中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规定。根据 2005 年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0 条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

25、满十六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应当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本案中,甲属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抢夺财物的过程中为抗拒抓捕而实施暴力,应定为故意伤害罪。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犯罪中止的实质性条件。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因而未完成犯罪的一种停止形态。其实质性条件是必须自动放弃犯罪。所谓自动放弃犯罪,是指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放弃了自认为可以继续实施和完成的犯罪。只要行为人主观上认为但是有能力和条

26、件继续实施并完成犯罪,并在此主观认识下自动放弃犯罪,不论客观上犯罪是否能够继续实施,均不影响对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的认定。如果行为人主观上自认为继续实施并完成犯罪已不可能,在此认识支配下决定放弃犯罪的,则不能认为是犯罪中止,属于犯罪未遂。因此,选项 C 正确。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教唆犯的刑事责任。按照刑法的规定,教唆犯,是指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犯罪分子。具体地说,教唆犯是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以及其他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意或者虽有犯意但不坚定的人,使其决意实施自己所劝说、授意的犯罪,以达到犯罪目的的人。本题中,赵某教唆李某杀死王某,但李某并没有

27、犯赵某所教唆的罪,赵某属于教唆未遂。按照刑法第 29 条第 2 款的规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选项 D 正确。另外,李某强奸王某妻子的行为不属于赵某教唆的内容,赵某无须对李某的强奸行为承担刑事责任。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主要是考查对罪数的判断标准的理解。我国采用犯罪构成标准说,确定罪数数量的标准,应是犯罪构成的个数,即行为人的犯罪事实具备犯罪构成的个数,从而体现了罪刑法定的要求,也贯彻了主客观相统一原则。所以选项C 正确。在国外刑法学中存在许多有关罪数判断标准的学说,如犯罪对象说、犯罪行为说、犯罪意思说等,其共同缺陷是以犯罪构成

28、要件的某一要素或某一方面为标准区分罪数,故其实际均未超出客观主义或主观主义的局限性,无法对罪数问题做出合理解释,所以选项 A、B、D 错误。故正确答案是 C。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是对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的考查。我国刑法第 57 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可见,在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由终身减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选项 C 正确,而选项 A、B、D 错误。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中国公民在国外犯

29、罪的刑事责任问题。刑法第 10 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注意是“免除或减轻“而非“减轻或免除”,这表明了法律的一种倾向性,即在这种情况中首先要看能否免除,不得已时才考虑减轻,顺序不能颠倒。选项 D 正确。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减刑的限度条件。刑法第 78 条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选项 B 正确。1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交通肇事罪

30、。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其主观方面是过失。本案中,甲处于一时好胜而采取了危险的驾驶行为,导致死伤结果,应当按交通肇事罪处理。本案中,甲应当预见危害结果的发生,但是轻信能够避免,意志上并不希望发生实际危害,主观方面是过失,不能构成故意犯罪。因此,选项A、C、D 都是错误的。1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生产、销售假药罪。甲某的行为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即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由于甲生产、销售的普利胃炎胶囊为药品,故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而非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故 C

31、正确,D 错误。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而题目中批号的取得并不是非法的,所以选项 A 错误。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与题意不符,选项 B 错误。1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拐卖儿童罪。刑法第 240 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

32、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因此,本罪是拐卖儿童罪。1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转化型的抢劫罪。刑法第 269 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因此,甲构成抢劫罪。选项 D 正确。1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招摇撞骗罪。招摇撞骗罪,是指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行为。甲冒充人民警察收取罚款,数额巨大,应当构成招摇撞骗罪。选项 A 正确。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主要区别是:本罪限于以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方式骗取包括财产在内的各

33、种利益;而诈骗罪则不限定以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方式骗取财物。如果行为人以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特定方式招摇撞骗,骗取了包括财产在内的各种利益,应以招摇撞骗罪论处。如果所骗取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按处理想象竞合犯的原则,择一重罪处断,即应按诈骗罪论处。本案中,甲收取的罚款为 2 万元,尚不构成“数额巨大”,因此不构成诈骗罪。选项 C 错误。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这两种犯罪的被害人交出财物时都不是自愿的。而本案中甲冒充警

34、察“罚款”使被害人自愿交出财物。选项 B、D 错误。1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刑法第 120 条规定,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因此,本题应选 C。选项 A、B、D 都错误。1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非法行医罪。我国刑法第 336 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5、,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可见,本罪的犯罪主体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自然人,因此,选项 C 正确,选项 A、B、D 错误。1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挪用特定款物罪。根据刑法第 384 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所

36、以,对于国家工作人员挪用特定款物归个人使用的行为,应当按照挪用公款罪从重处罚。选项 C正确,而选项 A、B、D 错误。1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包庇罪。刑法第 310 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就是关于包庇罪的规定。李某明知冯某为已满十六周岁的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者,而设法为其作假证明,将其年龄改为十四周岁以下,以帮助其逃脱法律的制裁,应当按照包庇罪定罪处罚。选项 A 正确。私放在押人员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限于司法工作人员,即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

37、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狱政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及执行监所看守任务的武警人员,而李某并非该范围内的人员,不能构成该罪,选项 B 错误。徇私枉法罪的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李某也不符合,选项 D 错误。1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招摇撞骗罪。刑法第 279 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招摇撞骗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人民警察当然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之列,所以本题选项 D 正确,选项 A、B、C错误。20 【正确

38、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法第 356 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因此选项 A 正确,B、C、D 错误。2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民法有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即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选项 C 正确。不能笼统地说民法的调整对象是所有的财产关系,选项 A 错误。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包括纵向财产关系或经济管理关系。选项 B 和选项D 属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故错误。2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民

39、事权利的类型。相对权是指义务人为特定人,权利人必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才能实现的权利。选项 A 错误。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选项 B 错误。抗辩权是指对抗请求权的权利。选项 C 错误。绝对权是指义务人不确定,权利人无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行为即可实现的权利,其他人只需不妨害权利人权利的行使即可。选项 D 正确。2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通则第 11 条的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

40、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 12 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综合这两条规定,只有十六周岁以上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虽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但只有十五周岁,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本题答案为 D。2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第 92 条的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

41、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选项 D 正确。根据合伙企业法 第 2 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对合伙企业承担有限责任的仅限于有限合伙人。选项 A、B 和 C 错误。2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条件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当事人在约定时不知道其将来是否发生,具有或然性。期限应当是在将来确定发生的,具有未来性。本题中,由于甲必然要死亡的,所以约定的为期限而非条件。选项 A和选项 B 错误。期限分为始期和终期。始期是指当事人所附期限到来

42、时民事法律行为发生效力,而终期则是当事人所附期限到来时民事法律行为终止效力。本题中,双方的约定属于始期。选项 C 正确,选项 D 错误。2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委托代理的终止。根据民法通则第 69 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死亡;(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选项 A、 B 和 C 都属于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原因。民通意见第 82 条规定,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1)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的

43、;(2)被代理人的继承人均予承认的;(3)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约定到代理事项完成时代理权终止的;(4)在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进行、而在被代理人死亡后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完成的。可见,被代理人死亡并不当然引起委托代理关系的终止。选项 D 符合题意。2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特殊诉讼时效。根据民法通则第 135 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2 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该法第136 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1 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本题中,只

44、有选项 D 适用 1 年诉讼时效的规定,其余选项均应适用一般诉讼时效。2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物权的种类。根据设立目的的不同,可将定限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是指以标的物的使用和收益为目的而设立的定限物权,如地上权、地役权、永佃权等。担保物权是指为担保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定限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国有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用益物权,选项 A 和 B 错误。相邻权不是一项独立的物权,选项 C 错误。因此本题答案为 D。2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所有权的积极权能和所有权的原始取得。原始取得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最初取得财产的所有权或不依赖于原所有人的

45、意志而取得所有权。原始取得方法主要有劳动生产、收取孳息、先占、添附、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及隐藏物、善意取得、时效取得等。可见,收取孳息属于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式而不是继受取得方式。选项 A 正确,选项 B 错误。所有权的收益权能较为典型的表现形式是收取标的物的孳息,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故收取孳息既不是所有权的使用权能,也不是处分权能。选项 C 和 D 错误。3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按份共有的概念。根据物权法第 103 条的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因此本题答案为 B。31

46、【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地役权的概念、特征。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地使用或经营自己土地的权利。地役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地役权是为利用他人土地的物权;地役权系为需役地之便利而存在的物权;地役权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选项 A、B 和 D 均符合地役权的法律特征,属于地役权法律关系。选项 C 中,丁取得的是建设用地使用权,该权利独立存在,不具有从属性。因此本题答案为C。3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和内容。根据物权法第 133 条的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地等农村土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

47、营权可以转让、人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选项 B 错误。在特定条件下,土地承包经营权上可以设定抵押。选项 A 错误。根据该法第 125 条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可见,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选项 C 正确。根据该法第 133 条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不限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选项 D 错误。3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担保物权的种类。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我国担保物权的种类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选型 A、 B 和 D 不符合题意。典权是以标的

48、物的使用和收益为目的而设立的定限物权,因此属于用益物权。选项 C 符合题意。3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抵押权的设立。根据物权法第 179 条的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可见,抵押权的设立不需移转抵押物的占有,选项 A 正确。根据该法第 230 条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留置权成立的前提就是留置权人已占有留置物,留置权以占有为生效要件。选项 B 错误。该法第 208

49、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可见,质权以占有为生效要件。选项 C 错误。所谓先占,是指以所有的意思,先于他人占有无主的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的法律事实。可见,先占也要以占有为生效要件。选项 D 错误。3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无因管理之债的效力。根据民法通则第 93 条的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可见,无因管理中债权人求偿的范围限于支付的必要费用。因此本题答案为 B。3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债的种类。根据债的给付是否可由当事人选择,债可以分为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选择之债是指在数种给付中,当事人可以从中选择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资料 > 职业资格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