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类试卷]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专业综合-综合课-法律硕士类)模拟试卷8及答案与解析.doc

上传人:twoload295 文档编号:845379 上传时间:2019-02-21 格式:DOC 页数:20 大小:56.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务员类试卷]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专业综合-综合课-法律硕士类)模拟试卷8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0页
[公务员类试卷]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专业综合-综合课-法律硕士类)模拟试卷8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0页
[公务员类试卷]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专业综合-综合课-法律硕士类)模拟试卷8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0页
[公务员类试卷]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专业综合-综合课-法律硕士类)模拟试卷8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0页
[公务员类试卷]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专业综合-综合课-法律硕士类)模拟试卷8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专业综合-综合课-法律硕士类)模拟试卷 8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下列关于法律与人权关系的说法,错误的是( )。(A)法律可以保障人权的实现,但是法律并不能根除侵犯人权的现象(B)保障人权是法治的核心内容之一(C)是否体现人权可以作为判断法律善恶的标准(D)人权的法律化表明人权只能是一种实有权利2 下列关于法律与道德关系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法律和道德都属于社会规范的范畴,均具有规范性(B)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而道德主要通过社会舆论和内心自律得以实施(C)违法行为一定是违反道德的,但违反道德的行为不一定都违法(D)法律和道德可以互为促进3 根据我国的法

2、律效力层次,下列法律中效力最高的是( )。(A)行政法规(B)地方性法规(C)政府规章(D)自治条例4 法律适用对象是一般的人而不是特定的人,法律可以反复适用而不是仅适用一次,这表明法律具有( ) 。(A)规范性(B)可诉性(C)国家性(D)利导性5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法律原则在法律适用中的作用?( )(A)弥补法律规则的漏洞(B)对法制改革具有导向作用(C)限定自由裁量权的范围(D)指导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6 “反对责任擅断和反对有害追溯” ,体现的法律归责原则是 ( )。(A)因果联系原则(B)责任与处罚相称原则(C)责任法定原则(D)责任自负原则7 由法律关系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享受权利和履行

3、义务的能力是( )。(A)行为能力(B)行动能力(C)权力能力(D)权利能力8 2001 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解释:刑法第 410 条规定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地”,是指非法批准征用、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以及其他土地。对该法律解释,下列哪一种理解是错误的?( )(A)该解释属于立法解释(B)该解释的效力与所解释的刑法条文的效力相同(C)该解释与司法解释的效力相同(D)该解释的效力具有普遍性9 下列法律中,不属于基本法律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10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

4、方略,其根本目的在于( )。(A)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维护人民当家做主的地位(B)依法打击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的敌对分子,维护社会稳定(C)维护宪法和法律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D)确保国家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11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关于决定特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决定特赦(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特赦(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特赦(D)决定特赦是我国最高行政机关的专有职权12 凡是宪法的法律效力及其修改程序同一般法律的效力及修改程序没有区别的叫做( )。(A)成文宪法(B)柔性宪法(C)原始宪法(D)刚性宪法13 全国

5、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多项职权,但下列哪一职权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 )(A)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B)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C)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D)审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家预算部分调整方案14 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某市拟将所管辖的一个县变为市辖区。根据宪法规定,上述改变应由下列哪一机关批准?(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国务院(D)所在的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5 中国清末修订法律馆于 1911 年 8 月完成大清民律草案。下列有关该草案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

6、(A)大清民律草案的结构顺序是: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B)日本法学家参与了大清民律草案的起草工作(C) 大清民律草案的基本思路体现了“中学为体、西学为用 ”的精神(D)大清民律草案经正式公布,但未及实施,清王朝即告崩溃16 法官、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最早确立于( )。(A)北洋政府时期(B)南京临时政府时期(C)南京国民政府时期(D)清末17 关于唐朝刑罚适用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 )。(A)共犯不分首从(B)斩等减刑为绞(C)自首者原其罪(D)公罪从重,私罪从轻18 宋朝监督三法司活动的御用司法机关是( )。(A)宣政院(B)制勘院(C)推勘院(D)审刑院19 唐朝有关亲属相奸的内容规定

7、在( )。(A)名例律(B) 户婚律(C) 贼盗律(D)杂律20 “式”作为法典形式最早出现于 ( )。(A)东魏(B)西魏(C)曹魏(D)北魏二、多项选择题21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与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其相同之处在于( )。(A)二者同属于法的效力(B)二者都具有普遍约束力(C)二者的效力都来自于合法程序和国家强制力(D)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具有普遍约束力,诽: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不具有普遍约束力22 法律推理的方法包括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辩证推理。下列情况中需要使用辩证推理的有( ) 。(A)法律规定本身意义模糊(B)出现法律空隙或漏洞(C)同一位阶的法律规定之间存在抵触(D)某些法

8、律规定明显落后于社会发展23 关于法的国家强制性,表述正确的是( )。(A)法在实施过程中,始终离不开国家强制力的介入(B)在法自觉得到遵守的情况下,就没有必要运用国家强制力(C)国家强制力是保证法的实施的唯一力量(D)法的实施也需要社会舆论、法制观念、伦理道德等多种手段来保证24 能够影响法的遵守主体遵守法律的因素有( )。(A)法律的本质(B)政体的性质(C)历史及文化传统(D)社会力量对比关系25 在阶级对立社会中,法律对统治阶级内部成员的违法犯罪行为也要追究法律责任,给予法律制裁,这说明( )。(A)阶级对立社会中的法律不是统治阶级全体成员意志总和的反映(B)阶级对立社会中的法律不是统

9、治阶级整体意志的反映(C)阶级对立社会中,统治阶级内部的个别意志与其整体意志相抵触(D)阶级对立社会中,统治阶级为维护其整体意志会舍弃个别成员的意志26 下列有关宪法关系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宪法关系的调整对象主要是公共权力组织与公民之间的关系(B)宪法关系既是宪法主体之间的事实关系,也是价值关系(C)宪法关系是特定社会民主政治关系的法律形式(D)宪法关系是现代社会法律关系中最为基本的法律关系27 关于宪法规范的分类,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授权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主要是在调整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过程中形成的同时为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提供依据(B)宪法对具体程序所作的规定属于程序

10、性规范,主要涉及公民权利保障程序方面的内容(C)在宪法运行中,权利性规范与保障性规范是相互结合在一起的(D)宣言性规范、调整性规范、组织性规范都属于确认性规范28 下列各项中,哪些选项的主体享有选举权?( )(A)25 岁的精神病患者肖某(B)定居在我国的美籍华人王某(C)张某,21 周岁,现正在被监视居住(D)李某,34 岁,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缓,现正处于死缓考验期间29 下列有关元朝行政立法的表述,正确的有( )。(A)提刑按察司是元朝在行省以下设立的地方司法监察机关(B)大宗正府是元朝设置的掌管全国宗教事务和宗教审判的机构(C)元朝的科举分为乡试、会试和殿试三种,该考试选官形式为明朝沿

11、用(D)元朝首创了经义取士的科举考试形式30 清末官制改革后中央的司法主审机关不是( )。(A)大理寺(B)刑部(C)法部(D)大理院三、简答题31 简述法律制定的特点。32 简述我国特别行政区的特点。33 简述北洋政府立法活动的主要特点。四、分析题34 在谈到我国的法律时,有下列不同的观点:(1)认为法律应当具有稳定性,这是其固有的特点,否则朝改夕变就会让人难以适从;(2)认为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大变革时期,各种社会关系变化极快,无论怎样加紧立法,也永远无法适应生活对法律的需求,因此还是要及时修改法律,有效的办法是先制定一些法规、规章,待将来时机成熟时再将其变成法律;(3)认为要使法律适应急剧

12、变化的社会生活,有效的办法是充分发挥其他社会规范的效用,如道德、党的政策等,也可以加快法律解释的步伐。请运用法理学的有关知识对上述观点加以分析。35 试论法律解释的必要性。36 2003 年,某市一家科研单位招聘应届大学毕业生,所需专业是法学、计算机,明确提出不要女生。某大学计算机专业应届毕业的女生张某,非常想进入这家心仪已久的单位,前去报考。但遭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的拒绝。张某认为该单位侵犯自己的宪法权利,要求该单位纠正自己的行为。问:该单位的行为侵犯了张某的哪些宪法权利?宪法依据是什么?37 试诊人民代表大会制摩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37 明公书判清明集户婚门.立继类记载:“立继者谓夫亡而妻

13、在,其绝则其立也当从其妻,命继者谓夫妻俱亡,则其命也当唯近亲尊长。立继者与子承父分法同当尽取其产与为之。命继者于诸无在室、归宗诸女,止得家财三分之一。又准户令:诸已绝之家立继绝子孙(谓近亲尊长命继者),于绝家财产者,若止有在室女,即以全户四分之一给之,若又有归宗诸女,给五分之一。止有归宗诸女,依户绝法给外,即以其余减半给之,余没官。止有出嫁诸女者,即以全户三分为率,以二分与出嫁女均给,余一分没官。”38 上述记载反映的是什么制度?39 对于反映的制度,宋朝是如何作出规定的?40 对于记载中提到的在室女,宋朝是如何规定的?41 试说明该段记载反映的问题。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专业综合-综合课-法律硕

14、士类)模拟试卷 8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人权是人依其本性而应当享有的不可剥夺的基本权利,在这个意义上讲,人权首先是一种道德权利和应有权利。人权包括三个层次:第一层次,应有权利;第二层次,法律权利;第三层次,实有权利。人权的内容通过立法转化为法律权利,使人的应有权利有机会转化为法律权利,通过法的实施,使法律权利转化为实有权利,但并非表明人权只能是一种实有权利。在现代法治社会,保障人权是法治的核心内容之一。人权可以作为判断法律善恶的标准,反过来法律可以保障人权的实现,但是有了法律并不能当然根除侵犯人权的现象,也不意味着有了法律人权必然就会得到实现和保障,因为法

15、律实施的效果决定着人权的实现和保障的程度。因此,正确选项为 D。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违反道德的行为不一定都违法”是正确的,但违法行为也不一定都违反道德,譬如违反程序法的行为,一般不在道德的规范范围内因此根本算不上违反道德,C 项错误。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自治条例。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法的规范性是指法所具有的规定人们的行为模式并以此指引人们行为的性质。从效力上看,具有规范性的法律,不是为某个特定的人而制定的,它所适用的对象是不特定的人。它不仅仅适用一次,而是在其生效期间反复适用。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16、对法制改革具有导向作用是法律原则对法律创制的作用之一,而不是在法律适用中的作用。故 B 项说法错误。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责任法定原则是法治原则在归责问题上的具体运用,它否定责任擅断、非法责罚等没有法律根据的行为,强调“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还否定和摒弃对行为人不利的溯及既往,强调“法不溯及既往”,国家不能用今天的法律要求人们昨天的行为。因此,答案为 C。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行为能力,是指法律所承认的,由法律关系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法律解释是指一定的人或组织对法律规定含义的说明。按照解释的国家机关不同,正式法律

17、解释可以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三种。立法解释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针对宪法和法律条文本身就进一步明确界限或补充规定的问题进行的解释。该种解释具有全国的普遍适用性。本题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解释就属于这类立法解释。故 A 项正确。根据我国立法法第 50 条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据此可知 B 项正确。根据同样的道理可知 D 项正确。另一种立法解释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针对地方性法规进一步明确界限或做补充规定,其权限只限于省、自治区、直辖市政权或相应的地方政权。司法解释指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审判和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

18、所进行的解释。其解释的情形和效力与立法解释存在明显的差别。因此 C 项认为立法解释与司法解释的效力相同是错误的。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国家赔偿法是 1994 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它不属于基本法律,其他三个均是由全国人大制定的,都是基本法律。1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1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宪法第 67 条第 17 项的规定,决定特赦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的职权。所以 B 项是正确的。1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柔性宪法是指创制宪法的形式和程序与一般的普通法律一样,

19、由此产生的宪法在法律效力上与普通的法律的效力是一样的。1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宪法第 62 条的规定,B 项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而不是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的范围。所以 B 应选。1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宪法第 89 条规定,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所以本题选 C。1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大清民律草案共分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等五编,故 A正确。其中,总则、债、物权三编由松冈正义等人仿照德、日民法典的体例和内容草拟而成,吸收了大量的西方资产阶级民法的理论、制度和原则

20、。故 B 正确。而亲属、继承两编则由修订法律馆会同保守的礼学馆起草,其制度、风格带有浓厚的封建色彩,保留了许多封建法律的精神。修订民律的基本思路,仍然没有超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思想格局。故 C 正确。在 大清民律草案完成后仅 2 个多月,辛亥革命武昌起义爆发,清王朝的腐败统治随即迅速崩溃。因此,这部民律草案并未正式颁布与施行。故 D 错误,选 D。1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清末为了配合修律工作的进行,对司法制度也进行了改革,包括对司法机关的改革和诉讼审判制度的改革。其中,诉讼审判制度改革的表现之一就是初步规定了法官和检察官的考试任用制度。故选 D 项。17 【正确答案】 C【试

21、题解析】 唐律规定,共同犯罪以造意为首,即对于共同犯罪,采取区分首从的处断原则。故 A 项错误。按照唐律规定,斩等减刑一等,应当减为流刑三千里,而不是绞刑。故 B 项错误。唐律规定,自首者原其罪,即对于自首的,不追究刑事责任。故 C 项正确。唐律规定,公罪从轻,私罪从重。故 D 项错误。1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宋太祖为了加强对三法司的控制,特在皇宫中设立审刑院,以监督三法司的司法活动。故选 D 项。不过,审刑院十扰了三法司正常的司法活动,故宋神宗实施元丰变法,裁撤审刑院恢复了三法司的职权。宣政院为元朝司法机构,制勘院和推勘院为宋朝临时性司法机构,受理皇帝交办的案件。19 【正确答案

22、】 D【试题解析】 唐律将有关强奸、和奸、亲属相奸等犯罪规定在唐律 12 篇中的杂律中。名例律属于唐律的总则,规定的是立法指导思想、基本精神以及定罪量刑的基本原则。户婚律规定的是户籍管理、赋税征收、徭役、田宅、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法律,如继承、七出、三不去等。贼盗律规定的是恶性杀人、伤人的法律。2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式”作为法典形式最早出现于南北朝西魏时期,当时编纂了一部封建成文法典,被称为大统式,该部“式”也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一部式,它成为隋唐时期四种主要法律形式之一(律、令、格、式)。故选 B 项。二、多项选择题21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法的效力,即法的约束力,指

23、人们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行为模式来行为,必须予以服从的一种法律之力。法的效力来自于制定它的合法程序和国家强制力;法的效力可以分为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因此,A、C 项应入选。B 项本身表述错误,D 项表述正确,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具有普遍约束力,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不具有普遍约束力,而这是二者的区别,不是二者的相同之处。要注意所选项要符合题干的提问,不要被选项所迷惑。22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当发生法律规定本身意义模糊,出现法律空隙或漏洞,同一位阶的法律规定之间存在抵触,某些法律规定明显落后于社会发展等情况时,就需要使用辩证推理来解决有关法律问题。

24、掌握辩证推理的关键是要明确,只有在作为形式推理的两个前提法律和事实至少有一个不确定时,确定它们的过程就是辩证推理(实质推理) 。题中 A、B 、C、D 项都是法律不确定的情况,因此要运用辩证推理。23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国家强制力并不是保证法的实施的唯一力量,只是最终保障手段。法的实施也需要社会舆论、法制观念、伦理道德等多种手段来保证。24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法律的本质、政体的性质、历史及文化传统、社会力量对比关系等因素都会影响法的遵守主体遵守法律。25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阶级对立社会中的法律是统治阶级整体意志的反映,但不是统治阶级全

25、体成员意志总和的反映。当个别意志与其整体意志相抵触时,为了维护其整体意志,统治阶级会舍弃个别成员的意志。26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宪法关系,是指根据一定的宪法规范,在宪法主体之间产生的、以宪法中的权利和义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政治关系。宪法关系的调整对象主要足公共权力组织与公民之间的关系,这是社会中最为基本的关系。故 A、D 项正确。宪法不是单纯地对社会中某一特定的关系予以调整,宪法自身有其特定的价值取向,即宪法对国家与公民关系的调整主要是从限制国家权力以防止其滥用从而实现公民权利保障这一着眼点人手的。所以宪法关系既是宪法主体之间的事实关系,也是价值关系,而且是一种民主的关系

26、。故 B、C 项正确。27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确认性规范包含宣言性规范、调整性规范、组织性规范和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范与权利性规范相对应,A 项错误, D 项正确。在宪法运行中,权利性规范与保障性规范是相互结合在一起的,特定宪法规范既是对权利的保障,同时也是对特定国家行为的一种限制,C 项正确。程序性规范是具体规定宪法制度运行过程的程序,主要涉及国家机关活动程序方面的内容,而且宪法只作原则性规定,具体程序由部门法规定,B 错误。28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根据选举法第 3 条的规定,公民拥有选举权须具备以下几个要件:(I)中国国籍;(2)年满 18 周岁;(3) 依

27、照法律,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所以B、D 项错误,C 项止确。年满 18 周岁的精神病患者拥有选举权,只是没有行使选举权的能力,A 项正确。本题答案为 AC。29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元朝在行省以下设立的地方司法监察机关(主要是在省和路之间的道设置)称为肃政廉访司,而不是提刑按察司,提刑按察司是明朝设置的地方司法监察机关。故 A 项表述错误。宣政院是元朝设置的掌管全国宗教事务和宗教审判的机构,而不是大宗正府,大宗正府是元朝掌管蒙古王公贵族案件的最高司法审判机关,其地位在刑部以上。故 B 项表述错误。元朝的科举分为乡试、会试和殿试三种,明朝的科举考试形式也是这三种,但内容有所变通。可

28、见,C 项表述是正确的。元朝的科举结束了以诗赋取士的历史,首创以程朱理学为程式的经义取士制度。此制度经明代直至清末,维持了将近 600 年。可见,D 项应选。30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清末调整司法机关,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作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改刑部为法部,掌管全国司法行政事务。三、简答题31 【正确答案】 (1)法律制定是国家的一项专有活动。(2)法律制定既包括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进行的法律制定活动,也包括经授权的国家机关进行的法律制定活动。(3)法律制定既包括法的创制活动,也包括法的修改、补充、废止以及认可活动。(4)法律制定是一种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32 【正确答案

29、】 (1)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有立法权、行政管理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除此之外。特别行政区财政独立,使用自己的货币,其收入全部用于自己的需要,中央人民政府不在特别行政区征税。(2)特别行政区保留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 50 年不变。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都规定,在本行政区域内“不实行社会主义的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50 年不变”。(3)特别行政区由当地人管理。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由该区永久性居民依照基本法的规定组成实现“港人治港” 、“澳人治

30、澳”。(4)特别行政区原有的法律基本不变。在特别行政区,除了基本法附件上所列举的法律外,全国性的法律一般不得在特别行政区内适用,特别行政区继续适用原有的、不与基本法相抵触的法律。33 【正确答案】 (1)采用、删改清末新定法律。北洋政府就其本质来说是清末政府封建买办政权的继续。北洋政府的法律大多是以清末新定的法律为蓝本的,然后又根据实际需要稍加删改而成。(2)采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某些立法原则。辛亥革命后,随着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发展资本主义成为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这促使北洋军阀不得不采取一些与民主、共和相适应的法律原则。因而参酌外国资本主义立法成为当时立法活动的特色。在强大的民主主义思

31、想浪潮的冲击下,北洋政府被迫表面上接受了部分民主要求,同时参考外国立法,这使得北洋政府的立法多少具有近代资本主义的色彩。(3)制定颁布众多的单行法规。北洋政府在沿用清末法律的同时,还制定颁布了一系列单行法规,这些单行法规都属于特别法,其效力高于普通法。大量制定和颁行特别法规,成为北洋政府的重要立法特点之一。(4)判例和解释例成为重要的法律渊源。北洋政府广泛运用判例与解释例,使之成为审判案件的重要依据,既补充了成文法的不足,又便于发挥成文洪所不易发挥的作用。四、分析题34 【正确答案】 (1)上述观点反映出法律具有稳定性与适应性,这始终是一对矛盾,是法律局限性的反映。同时也反映出法律与政策等其他

32、社会规范、法律的诸形式之间的关系问题。(2)既要看到法律的稳定性与社会生活的复杂多变性之间的矛盾,也要看到正是这种矛盾运动推动着法律的发展,因此法律在保持基本稳定性的同时也要增强其适应性,尽量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这就要求要不断立、改、废法律,而不能为保持其稳定性而牺牲其适应性,故本题中第一种观点具有片面性。要解决法律的稳定性和适应性之间的矛盾,有很多办法,可以通过加快法律立、改、废的步伐进行。有效的办法并非是先制定一些法规、规章,待将来时机成熟时再将其变为法律,因为大量地制定法规、规章不仅由于其效力层次和效力范围的有限而限制其作用的发挥,而且由于它们之间往往难以协调从而造成法制的不统一。可以在

33、一定程度、一定范围内发挥道德、政策等规范的效用,但不可将法治的任务寄予这些规范之上否则会从根本上破坏依法治国的法治原则。司法解释只是一种法律解释,它的作用和效力决定了其功能非常有限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法律空白问题。35 【正确答案】 法律解释的必要性是由法律调整的特殊性及其运作的规律所决定的,它有助于解决法律实施中原则性与晨活性、一般与具体的矛盾,是完备立法的需要。(1)法律解释是将抽象的法律规范适用于具体的法律事实的必要途径。法律规范是抽象的、概括的行为规则,只能规定一般的适用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它不可能也不应该对一切问题都作出详尽无遗的规定。在法律实施过程中,要把一般的法律规定适用于千

34、差万别的具体情况,对各种具体的行为、事件和社会关系作出处理,就必须对法律作出必要的解释。(2)法律解释是寻求对法律规范的统一、准确和权威的理解和说明的需要。法律规范是以严格的、专门的法律概念、术语表述出来的,有时会与实际生活用语含义不同,不易为人们所理解。同时,由于社会主体的社会地位、生活环境和文化水平等特定原因,对于同一法律规范往往会产生不同的理解这就需要有权威性的法律解释,来统一人们的理解,保证法的实施的统一性。(3)法律解释是弥补法律漏洞的重要手段。法律规范是由不同的国家机关创制的,分属于不同的法律部门,在现实的法律运作过程中,属于不同法律部门的各种法律规范之间,有时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矛盾

35、或冲突;而且,在任何法律体系中都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应规定的未作规定、规定不够准确和清晰或界限不明等法律漏洞,为了弥补法律漏洞,使法律规范得以实施,有效地进行法律调整,法律解释就是必不可少的手段。(4)法律解释是调节法律的稳定性与社会的发展变化之关系的媒介。法律规范是相对稳定的规则,而社会生活却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要把相对确定的法律规定适用于不断变化的法律实际,就需要对法律规范作出必要的解释。以此在保证法律体系和基本原则的稳定性的同时,能够适时根据法律规范的基本原则、精神和规定,对新情况、新问题作出符合实际的处理。(5)法律解释还具有普及法律知识,推进法制教育的作用。36 【正确答案】 (1)该单位

36、的行为侵犯了宪法关于平等权的规定,侵犯了张某的劳动权。(2)宪法依据有: 我国宪法第 33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我国宪法 第 48 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我国宪法 第 42 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37 【正确答案】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马克思主义关于政权组织形式的基本理论同中幽具体实际情况相结合的产物,是人民通过

37、选举的方式,选举代表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由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其他国家机关对权力机关负责,权力机关对人民负责的一种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代议制度,建立在我国国情的基础上,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首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全面地反映了我国的阶级本质。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组成、人民代表大会同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以及人民代表大会在行使和实现国家权力等方面都直接地反映了我国的阶级本质。其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产生于我国的革命斗争中,是其他制度赖以建立的基础。

38、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同我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在革命发展的过程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以其他任何制度作为产生的依据,不依赖其他制度而产生。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产生后,就成为其他制度形成的基础。最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反映了我国政治生活的全貌是人民实现民主管理的最好方式。38 【正确答案】 该段记载说明的是有关宋朝“户绝” 财产的继承,对于“户绝”财产,宋朝包括立继和命继两种方式。所谓立继,即妻子收养同宗子辈为立继子;所谓命继,即夫妇皆亡后由近亲属尊长所指定的同宗子辈为命继子。39 【正确答案】 宋朝有关“户绝” 财产的继承有立继和命继两种方式:凡是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称为“ 立继 ”;凡是夫妻俱亡,立继从其尊长亲属,称为 “命继”。立继子的财产继承权与亲生子相同,而命继子在没有在室女的情况下,享有对死者13 的财产继承权,其余财产由出嫁女、归宗女继承。40 【正确答案】 如果有在室女,继子与绝户子女虽都享自继承权,但在室女享有34 的财产继承权,命继子享有 14 的财产继承权。如果没有在室女,出嫁女享有 1,3 的财产继承权,命继子享有 13 的财产继承权,另外 13 收归国有。41 【正确答案】 由于宋朝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私有观念的深化,财产继承的范围不仅扩大到继子,而且妇女的继承份额也相应增加,这表明宋朝的财产继承制度更加完备。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资料 > 职业资格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