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类试卷]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本科类)模拟试卷11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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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 本科类)模拟试卷 11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人民法院正确的做法是( ) 。(A)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B)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裁决(C)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民事仲裁(D)延期审理2 甲丢失手机一部,乙捡到后张贴了招领启事。丙偷走了该手机,并卖给了毫不知情的丁,丁将手机出质给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对手机的占有属于有权占有 (B)丙对手机的占有属于自主占有(C)丁对手机的占有属于他主占有 (D)戊对手机的占有属于间接占有3 下列担保方式中,在担保期间担保物由债务人占有的是(

2、)。(A)抵押 (B)质押 (C)留置 (D)定金4 下列情形中,不能使要约失效的是( )。(A)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B)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C)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变更5 口头遗嘱属于( ) 。(A)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B)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C)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D)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6 甲经营“喜洋洋 ”火锅店,乙系甲的邻居,目前放暑假在家,甲遂请乙到其火锅店帮忙。乙因业务不熟,不慎将在店中玩耍的邻家 5 岁幼童烫伤,现幼童家长索赔,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由乙承担责任,因其是直接致害者(B)由甲承担责任,因为甲是雇主(C)由乙与

3、幼童家长共同承担,因乙直接致害,家长未尽监护职责(D)甲与幼童家长共同承担,因甲是雇主,家长未尽监护职责7 下列财产抵押需登记才生效的是( )。(A)金银珠宝 (B)船舶 (C)民用航空器 (D)林木8 在保证担保的方式中,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最主要的区别是什么?( )(A)一般保证的保证范围为主债权,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范围为全部债权(B)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不享有(C)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限为 6 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限为 2 年(D)在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情形下,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仅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责任,而连带责任担保不受此限制9 关于赠

4、与合同,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A)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 (B)赠与合同是诺或合同(C)赠与合同是单方法律行为 (D)赠与合同是多方法律行为10 下列能够发生抛弃效力的是( )。(A)将废旧电视扔进垃圾站 (B)抛弃婴儿(C)将房屋闲置 (D)将土地撂荒11 下列有关民事法律关系的说法错误的是( )。(A)民事法律关系只能因合法行为而产生(B)民事法律关系有主体、内容与客体三个要素(C)民事法律关系属于社会关系(D)民事法律关系只能存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12 甲将发生故障的电视机放在乙处修理,斟为钱不够,遂将自己的手机放在乙处,说好第二天来取。乙取得对甲手机的占有是基于( )。(A)留置权

5、 (B)抵押权(C)质权 (D)债权13 某公司在其格式劳动合同中规定:“因公司的机器设备给职工造成的人身伤害,由职工自负责任。” 该公司职工孙俊为完成生产任务,在下班后使用机器时限睛受伤。孙俊受到的损失由谁承担?( )(A)应当由该公司承担赔偿责任(B)应当由孙俊自己承担(C)主要由孙俊自己承担,该公司亦承担部分赔偿责任(D)主要由该公司承担孙俊亦承担部分责任14 万家公司购买了一批木材,约定 2004 年 7 月 1 日到出卖人处提货,但因其公司汽车外出未归而未能按期提货。当天傍晚出卖入仓库遭雷击起火,木材烧毁。应由谁承担木材的损失?( )(A)出卖人,因为货物在其控制之下 (B)出卖人,

6、因为所有权未转移(C)万家公司,因为其未按时提货 (D)双方分担,因为谁都没有过错15 甲为寻求刺激,故意与车辆乙相撞以图玩乐,则责任如何分担?( )(A)南乙承担全部责任 (B)由甲、乙依照过错程度承担责任(C)乙不承担任何责任 (D)按公平责任处理16 以下行为中能够适用代理的是( )。(A)签订买卖合同 (B)代理演出(C)婚姻登记 (D)代理继承17 甲乙二人合伙开办一饭店,二人轮流掌勺。乙在做菜时,因疏忽大意,误将不能同食的两种食物做成菜,造成顾客食物中毒,则( )。(A)应由乙对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B)应由甲乙二人各自对第三人承担责任(C)应由乙负主要责任,甲负次要责任(D)应由甲

7、乙二人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18 下列关于代位权行使的说法正确的是( )。(A)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债权人自己承担(B)债权人必须以债务人名义行使代位权(C)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取得债务人同意(D)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必须通过诉讼程序19 下列为民法上的物的是( )。(A)天上的星星 (B)镶在嘴里的金牙(C)商标 (D)池塘中的鱼20 下列财产中,属于不动产的是( )。(A)林木 (B)土地使用权(C)池塘中的鱼 (D)临时搭建的展览棚21 下列物中,属于主物和从物的是( )。(A)母鸡与下的蛋 (B)船舶与船桨(C)西装的上衣与裤子 (D)房屋与房屋上的门窗22 下列行为中,无相对人的单方行为是(

8、 )。(A)撤销行为 (B)解除行为 (C)追认行为 (D)遗嘱行为23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的合同,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 )。(A)由人民法院解释(B)作出不利于接受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C)双方协商(D)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24 甲向乙借钱,乙说:太阳从西边出来,我就借钱给你。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所附条件无效,行为有效 (B)所附条件有效,行为无效(C)所附条件有效,行为有效 (D)所附条件无效,行为无效25 无效民事行为的含义是( )。(A)不发生当事人预期法律后果的行为(B)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的行为(C)通过当事人追认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D)通过享有权

9、利的第三人追认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26 合伙企业财产因解散而进行清算,支付完清算费用后,应按( )顺序清偿。(A)合伙企业所欠税款一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合伙企业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B)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企业所欠税款合伙企业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C)合伙企业所欠税款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合伙企业其他债权人的债权返还合伙人的出资(D)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合伙企业所欠税款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合伙企业其他债权人的债权返还合伙人的出资27 根据债的发生原因,可以将债划分为( )。(A)意定之债和

10、法定之债 (B)单数主体之债和复数主体之债(C)选择之债与不可选择之债 (D)继续之债和非继续之债28 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下列哪一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A)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B)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自然人和法人(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不作为(D)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均由法律规定29 小李委托小张购买一套电子产品,但要求以小张的名义签订合同。小张同意,遂与小赵签订了电子产品购买合同。后由于小李的原因,小张不能按时向小赵支付电子产品款项。在小张向小赵说明了自己是受小李委托向小赵购买电子产品后,关于小赵享有的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只能要求小李支付 (B)只能

11、要求小张支付(C)可选择要求小李或小张支付 (D)可要求小张和小李承担连带责任30 下列选项中,正确的说法为( )。(A)各种类型的法人都应登记(B)通过行政命令程序设立的机关法人,不需要登记(C)事业单位法人都不需要登记(D)财团法人、国有独资公司不需要登记31 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的是( )。(A)国有独资公司 (B)国有企业(C)自然人金某 (D)上市公司32 以下关于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说法,错误的是( )。(A)负担行为产生债法上的后果,即直接产生请求权;而处分行为则产生权利直接变动的结果(B)处分行为要求处分的客体在处分前必须确定;而负担行为,特别是种类物之债,并不要求特

12、定(C)对于物权法上的处分行为,法律一般要求公示;而负担行为一般不要求公示(D)对于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法律均要求行为人只要具有行为能力即可33 以下不属于非企业法人的一项是( )。(A)公司制企业 (B)事业单位法人(C)机关法人 (D)社会团体法人34 甲公司业务经理乙长期在丙餐厅签单招待客户,餐费由公司按月结清,后乙因故辞职,丙餐厅前去结账时,甲公司认为,乙当月的几次用餐都是用于招待私人朋友,因而拒付乙所签的单。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应当付款(B)甲公司应当付款,乙承担连带责任(C)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D)甲公司应承担补充责任35 以下关于要约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13、)。(A)要约是意思表示(B)要约与要约邀请是同一含义(C)要约的内容应具体确定(D)要约应表明要约人在得到承诺时即受其约束二、简答题36 名誉权的主体和客体分别是指什么?37 简述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概念、特点和类型。38 简述共有的概念和特征。三、论述题39 论述无因管理。四、案例分析题40 甲在清理父亲遗物时发现一块奇石,误以为奇石为其父所有,遂将其雕刻成石雕,其好友乙见后十分喜欢,以 6 万元购买。后丙向甲索要该石,方知该石是其父借用观赏的。该石当时价值 5000 元。双方就返还该石发生纠纷,诉至法院。 (1)甲将奇石雕刻后石雕的所有权归谁所有? 为什么?(2)乙能否取得该石雕的所有权?

14、 为什么?41 农民某甲与某肉联厂约定:由肉联厂将其所有的两头黄牛宰杀后,净得的牛肉按每千克 7 元的价格进行结算;牛头、牛皮、牛下水归肉联厂,再由某甲付宰杀费40 元。在宰杀过程中,肉联厂屠宰工人在其中一头牛的下水中发现牛黄 70 克。肉联厂将这些牛黄出售,每克 40 元,共得 2800 元。某甲得知此事后,认为牛黄应当归其所有,遂向肉联厂索取卖牛黄所得的 2800 元价款。肉联厂认为牛黄在牛下水中,而牛下水按约定是归肉联厂的,因此拒绝给某甲该款。双方发生纠纷。(1)两头牛的所有权是否已经转移给了肉联厂?(2)牛黄应归谁所有?(3)某甲能否要回 2800 元?法律上的依据是什么?政法干警招录

15、考试(民法学- 本科类)模拟试卷 11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婚姻法解释(三)第 1 条第 2 款规定:“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有权占有是指有本权的占有,如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对租赁物的占有,无权占有是指无本权的占有,如拾得人对遗失物的占有。其中本权是指基于法律上的原因,可对物进行占有的权利。A 项错误。自主占有是指以物属于自己所有的意思的占有,如盗贼对盗赃物的占有;他主占有是指无所有的意思,仅于某种特定关系支配物的占有。B 项正确,C 项

16、错误。直接占有是指在事实上对物的占有,质权人、承租人、保管人均为直接占有人;间接占有是指对直接占有人享有返还请求权,出质人、出租人、寄存人均为间接占有人。D 项错误。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物权法第 179 条第 1 款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选项 A 应选。根据该法第 208 条第 1 款、第 230 条第 l 款以及 担保法第 89 条的规定,质押、留置和定金,在担保期间担保财产均应由债权人占有。B、C 、D 三项应排除。4 【正确答案】

17、 D【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20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故选项 D 说法错误,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的变更需为实质性变更才可导致要约失效。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解决这样的问题,我们必须明确口头遗嘱的概念及特征。根据民事法律行为是否必须依照一定的方式实施,可以把它分为要式民事法律行为与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要式民事法律行为是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实施的行为,如采用书面形式、履行登记手续等。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是不拘形式的民事法律行为,即

18、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行为的形式,只要该行为意思表示合法,即可生效。继承法第 17 条第 5 款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继承法对口头遗嘱的形式要件作了明确的规定,据此,口头遗嘱应为要式民事法律行为。遗嘱属于单方行为,口头遗嘱的生效以立遗嘱人死亡为前提,是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并非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 选项。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题目中,乙作为甲的邻居,暑假期间到甲的火锅店帮忙,二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侵权责任法第 35 条规定,个人之

19、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对于幼童受到的损害,应当由接受劳务的一方,即甲承担侵权责任。至于幼童的父母,作为幼童的监护人,只有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小孩到邻居家的店中玩耍,符合社会习惯,不能认定该幼童的监护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故正确答案是 B 项。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担保法第 92 条的规定,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物权法第 6 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观察题目中的四个选项,只有林木属于不

20、动产。因此正确答案是 D 选项。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是物权法对动产物权的特殊规定。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本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也即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时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

21、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B 选项。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合同法规定,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赠与合同即成立,依法成立的赠与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不以物的交付作为合同的生效要件,故排除A 项。合同法第 185 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从条文中可以看出,赠与合同是两个意思表示的结合。只要是合同,就不可能是单方法律行为。单方法律行为与单务合同不是一个概念。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B 选项。1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关于抛弃的问题,我们应该明确动产和不动产的抛弃要求不同;抛弃不能违反相

22、关法律法规。抛弃婴儿是一种违法行为,不发生抛弃的效力,故排除B 选项。抛弃只要权利人一方作出意思表示即生效,故抛弃是一种单方民事行为。抛弃的意思表示不一定只向特定人为之,只要权利人抛弃其占有、表示其抛弃的意思,即具有抛弃的效力。但他物权的抛弃,须向因抛弃而受利益的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动产物权的抛弃,还需办理注销登记才发生效力。抛弃动产则应以不损害他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为限。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 选项。1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在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属于众多社会关系中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是由主体、内容和客体组成的

23、民事法律关系既可以产生于合法行为,也可以产生于违法行为。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 选项。1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留置权是法定物权,不能约定;抵押权不转移占有;质权以移转占有为特征;债权是一种请求权。本题中甲将自己的手机放于乙处,担保修理费的支付,应为质权。1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40 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第 53 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本题中公司规定的格

24、式条款为人身伤害免责条款,是无效条款。孙俊虽然是在下班后受伤,但是为了完成生产任务,且自己本身无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1 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应当由该公司承担对孙俊的赔偿责任。1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 138 条的规定,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1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76 条第 2 款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

25、责任。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C 选项。1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民通意见第 78 条规定:“凡是依法或者依双方的约定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行为,本人未亲自实施的,应当认定行为无效。”本题中的选项B、C、D 均属于应当由本人亲自完成的民事法律行为,不能适用代理,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 选项。1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民法通则第 35 条第 2 款规定,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D 选项。1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73 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

26、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根据此条的规定,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行使费用由债务人承担,并且不需取得债务人的同意。A 、B 、C项说法错误,故本题的正确选项是 D 项。1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天上的星星在物理上是物,但因为它不能为人所控制、利用,因此它不是民法上的物。金牙本身是物,但是镶在嘴里的金牙已与人体连为一体,不再作为物。如果一个人将另一人镶在嘴里的金牙一巴掌打掉,就是一个人身权的问题,而不是财产权的问题了。商标属于民法上智力成果的范畴。20 【正确答案】

27、A【试题解析】 根据担保法第 92 条的规定,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池塘中的鱼、临时搭建的展览棚不是地上定着物,属于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是权利的一种,也不是不动产,正确答案为 A 选项。2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母鸡与下的蛋是原物与孳息的关系;船桨相对于船舶是从物,它是配合船舶而起作用的,而且它与船舶彼此分离;西装的上衣与裤子是两个独立的物;房屋与房屋上的门窗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2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撤销行为、解除行为、追认行为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才生效;遗嘱行为是无相对人的单方行为,遗嘱完成即生效并不要求到达继承人。23 【正确答案】

28、D【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36 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D 选项。2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这个案例中,条件是“太阳从西边出来”,行为是“借钱”,这里面的条件是不可能发生的事实,肯定发生或肯定不发生的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不发生当事人预期法律后果的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和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是不同的,它是自始无效、当然无效和确定无效。故正确答案为 A 选项。2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29、无效民事行为是指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不发生当事人预期法律后果的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和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是不同的,它是自始无效、当然无效和确定无效。故正确答案为 A 选项。2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合伙企业财产在清算时,应先清偿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其次是合伙企业所欠税款,再次是合伙企业债务,如果仍有剩余,用来返还合伙人的出资。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B。2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债的发生原因,可以将债划分为意定之债和法定之债,A 项正确。B 项属于根据债的主体是单数还是复数对债进行的分类;C 项属于根据给付是否可由当事人选择对债

30、进行的分类;D 项属于根据给付的时间性对债进行的分类。2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大多数情况下,民事法律关系是由当事人根据其意思自主设定的,法律只对意思表示予以具体规定。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A 项错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是自然人和法人,但国家有的时候也能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例如,国家是国家财产的所有人,是国债的债务人。另外,在一些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其主体可以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社会组织,所以 B 项的说法太绝对,错误。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主体之间基于客体所形成的具体联系,即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其权利义务可以由当事人的自主设定,也可以由法律

31、直接规定,所以 D 项错误。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和人身利益,其中行为包括作为与不作为,故 C 项正确。本题正确答案为 C。2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403 条规定:“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据此可知本题正确答案为 C。3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通过行政命令特许成立的机关法人无需登记,A 项错误,B 项正确;财团法人、各种公司和事业单位法人一般都应进行登记,C 、D 项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 B。31 【正确答案】

32、C【试题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 3 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本题正确答案为 C。3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法律不仅要求处分人有行为能力,而且要求处分人具有处分权,其处分行为才能生效。而法律对于为负担行为的行为人,只要求其具备行为能力即可。D 项说法错误。3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非企业法人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从事非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包括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A 项属于按照企业的制度形态所划分的一种企业法人。本题正确答案为 A。3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我国合同法第 49 条规

33、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这就从法律上确立了表见代理制度。本题中,乙是甲公司的业务经理,其在丙餐厅签单招待客户的费用一直由甲公司按月结清,且丙餐厅并不知乙是否存在招待私人朋友这一行为,即丙餐厅主观上是善意的,因而表见代理行为成立,乙在丙餐厅所花费用应由甲公司承担。本题正确答案为 A。3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以订立合同为目的而发出的,由相对人受领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指一方当事人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可以看出,要约与要约邀请显然不同,B 项说法错误。

34、二、简答题36 【正确答案】 (1)名誉权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名誉权是具体人格权,在人格权中,只有少数权利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名誉权是其中之一。例如,物质性人格权是自然人所独有,肖像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性自主权等,都为自然人所独有,这些人格权都不能为法人所享有。(2)名誉权的客体是名誉利益。这种名誉利益,是自然人和法人就其自身属性和价值所获得的社会评价。37 【正确答案】 (1)效力特定的民事行为,是指民事法律行为之效力有待于第三人意思表示,在第三人意思表示前,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的民事行为。(2)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具有如下特点: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因缺乏处分权或缺乏行为能力而效力并

35、不完备。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效力既非完全无效,也非完全有效,而是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是否发生法律效力尚不能确定,有待于其他行为或事实的发生。(3)效力待定民事行为主要包括以下类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作出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法律行为。欠缺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无处分权人从事的无权处分行为。38 【正确答案】 (1)共有的概念:共有是指某项财产同时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所有的民事法律关系。(2)共有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所有权关系,具有如下法律特征:共有的主体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而不是单一的主体。共有的客体是特定的独立物。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有人的所有权及于整个共有财产,而不是把

36、共有财产分割为不同的部分由各个共有人分别行使所有权。共有人对共有物或者按照各自的份额,或者平等地享有权利。但是共有人对于自己权利的行使,并不是完全独立的,在许多情况下要体现全体共有人的意志,要受其他共有人的利益的制约。三、论述题39 【正确答案】 (1)概念: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而为他人管理事务的事实行为。无因管理产生之债为无因管理之债。(2)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须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须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主观意思。须管理有利于他人并不得违反他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若管理人违反他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进行管理,则构成侵权行为,但所管理的事务是为他人尽公益或法定抚养义务

37、的除外。须无法律规定或者约定的义务。(3)无因管理的法律效果被管理人的义务:偿还管理人为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清偿管理人为管理事务而承担的必要债务;赔偿管理人为管理事务而遭受的损失。管理人的义务:适当管理义务;返还义务,即管理人因管理事务所获得的一切财产或者权利都应当返还给被管理人;通知义务,即管理人开始管理后,除无法通知被管理人的,应当及时通知被管理人,并遵照被管理人的指示进行管理。四、案例分析题40 【正确答案】 (1)归甲所有。因为甲用其劳动将一块价值 5000 元的奇石加工为一价值 6 万元的石雕。这是一种添附行为,如果要恢复原状是不可能或不经济的,因此,新物宜为加工人所有,但应给

38、丙 5000 元材料费。(2)可以。根据上一问题的回答可知甲已经取得该石雕的所有权,所以有权对该石雕占有、使用、处分、收益。又因甲与乙之间的买卖行为合法有效,所以乙可以取得该石雕的所有权。41 【正确答案】 (1)两头牛的所有权没有转移。由于某甲与肉联厂之间只存在牛肉加工承揽合同,并将牛头、牛皮、牛下水及屠宰费 40 元作为肉联厂将牛宰杀并加工成牛肉这一行为的报酬,并无约定牛整体转让的意思表示,因此两头牛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2)牛黄归某甲所有。牛黄是牛的孳息,而不是牛下水的孳息,根据孳息归属的原则,孳息的归属应当与其主物相一致,牛黄自然应当归牛的所有人某甲所有。(3)某甲有权要回 2800 元。因为牛黄归某甲所有,肉联厂所得的 2800 元属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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