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类试卷]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本科类)模拟试卷41及答案与解析.doc

上传人:hopesteam270 文档编号:845626 上传时间:2019-02-21 格式:DOC 页数:24 大小:62.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务员类试卷]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本科类)模拟试卷41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4页
[公务员类试卷]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本科类)模拟试卷41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4页
[公务员类试卷]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本科类)模拟试卷41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4页
[公务员类试卷]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本科类)模拟试卷41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4页
[公务员类试卷]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本科类)模拟试卷41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 本科类)模拟试卷 41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下列关于民法中人身权的理解正确的是( )。(A)除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的名称可以依法转让外,其他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均不能转让(B)公民享有姓名权,禁止他人使用、篡改(C)以口头形式诽谤他人名誉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D)法人享有名誉权,禁止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2 下列选项中,属于共同共有关系的是( )。(A)甲、乙、丙各出资 3 万元买断一工厂(B)甲、乙、丙三人共有一栋房屋,甲、乙主张按份共有,丙主张共同共有,但都没有证据(C)甲、乙二人系夫妻,对于夫妻财产,甲主张按份共有,乙主张共同共有,但都没

2、有证据(D)甲、乙、丙系朋友关系,三人共同出资购置生活用房一栋3 甲女因家庭经济状况不佳,为了赚取生活费,除做人体模特、人体彩绘艺术广告的生意外,还全裸在一个硕大的玻璃鱼缸里做成美人鱼的造型让各路媒体拍照或摄像。乙公司从网上下载了丙拍摄的美人鱼照片进行了精美制作,文字说明为甲女,放在自己公司的宣传橱窗里,引起众多客户驻足观赏。关于乙公司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侵犯了甲的隐私权(B)侵犯了甲的肖像权(C)侵犯了甲的名誉权(D)侵犯了甲的姓名权4 甲与乙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乙先将房屋交付于甲,但在甲付清全部价金前房屋的所有权仍属于乙。在房屋交付后全部价金付清前,房屋因大火而灭

3、失。对此,应由谁承担损失?( )(A)甲,因为房屋已经交付(B)乙,因为房屋所有权属于乙(C)甲,因为所有权保留的约定无效,房屋所有权应视为属于甲(D)甲、乙各负担一半损失5 王、赵二人各以 20%与 80的份额共有一套住房,且该套住房已出租给汪某。现王某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请问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赵有优先购买权,汪没有优先购买权(B)汪有优先购买权,赵没有优先购买权(C)赵、汪都有优先购买权,两人处于平等地位(D)赵、汪都有优先购买权,赵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汪的优先购买权6 下列关于融资租赁合同租赁物所有权归属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在融资租赁合同存续期间,出租人享

4、有租赁物的所有权(B)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满租赁物的归属(C)当事人对租赁期满租赁物归属没有约定,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租赁物所有权归出租人(D)当事人对租赁期满租赁物归属没有约定,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租赁物所有权归承租人7 王星星为著名童星,年方 8 岁,片酬颇丰。其父老王的弟弟小王生活困顿。老王在征得王星星的同意后,将王星星的片酬 2000 元以王星星的名义赠与小王,对于老王这一民事行为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有效,老王为王星星的监护人,有权处理其财产(B)有效,因为已经征得王星星的同意(C)效力待定,尚需王星星的法定代理人追认(D)无效8 下列抵押权登记时才设立的

5、是( )。(A)以生产设备设立的抵押(B)以正在建造的船舶设立的抵押(C)以宅基地设立的抵押(D)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设立的抵押9 下列关于保证合同的分类不正确的是( )。(A)要式合同(B)有偿合同(C)诺成合同(D)单务合同10 有关保证期间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限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依照其约定(B)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限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 6 个月(C)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限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 1 年(D)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限早于或等于主债

6、务履行期限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 2 年11 下列社会关系中,由民法调整的是( )。(A)甲与乙之间的恋爱关系(B)丙与丁之间的租赁关系(C)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关系(D)房地产公司与其销售部门之间的管理关系12 3 月 5 日,乙想要参加“中国好声音” 第二季的预选赛,于是向甲借演出服一套。3 月 6 日,乙与甲协商要购买此演出服,双方就价款等达成一致。3 月 7 日,乙将演出服的价款支付给甲。演出服的所有权转移时间是( )。(A)3 月 5 日(B) 3 月 6 日(C) 3 月 7 日(D)演出服的所有权一直未转移13 甲娱乐场所设置在一地处偏僻的小区,未

7、配备安全保障设施,乙到该场所消费时遭到丙抢劫 2 万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应由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丙没有赔偿能力时,由甲全部赔偿(B)应由甲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赔偿后可向丙追偿(C)若没有找到丙或者丙没有赔偿能力,则由甲承担与其过错相当的补充责任(D)应由甲与丙对乙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4 下列合同,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的是( )。(A)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B)包含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可以免责的条款的合同(C)因欺诈而订立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D)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15 王玫与某剧团通过电子邮件签约,双方约定:王玫应于 5 月 4 日到该剧团组

8、织的一场演出中演唱 1 首歌,报酬 50 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合同因没有约定演出地点、具体曲目,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等,该合同不成立(B)该合同没有签订正式的合同确认书,合同不成立。(C)该合同具备了必要条款,合同成立(D)该合同关系为人身协议,不适用合同法调整16 甲为张某的继承人,张某于 5 月 1 日立下遗嘱,其三间房子由甲继承,张某于6 月 1 日死亡,遗产于 7 月 1 日分割,甲于 8 月 1 日到房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甲取得张某三间房屋的所有权的时间为( )。(A)5 月 1 日(B) 6 月 1 日(C) 7 月 1 日(D)8 月 1 日17 下列所有

9、权取得的方式中,属于原始取得的是( )。(A)继承遗产(B)受赠图书(C)收获庄稼(D)购得汽车18 甲 15 岁初中毕业跟随哥哥去常州打工,月工资 2000 元,关于甲的民事行为能力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B)甲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C)甲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D)甲的民事行为能力须视情况而定19 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正在与丙公司谈判。甲公司本来并不需要这个合同,但为排挤乙公司,就向丙公司提出了更好的条件。乙公司退出后,甲公司也借故中止谈判,给丙公司造成了损失。甲公司的行为定性为( )。(A)欺诈(B)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C)恶意磋商(D)正常的商业竞争20 甲公司

10、与乙公司签订一份食用油买卖合同,现甲公司拟将其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丙公司。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须经乙公司同意方可进行(B)丙公司有权取得非专属于甲公司的、与主债务有关的从权利(C)甲公司对乙公司仍须承担连带责任(D)丙公司有权主张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抗辩21 下列著作权权利中,不属于财产权的是( )。(A)发行权(B)发表权(C)复制权(D)汇编权22 赵某在公共汽车上因不慎踩到售票员而与之发生口角,售票员在赵某下车之后指着他大喊:“ 打小偷!” 赵某因此被数名行人扑倒在地致伤。对此应由谁承担责任?( )(A)售票员(B)公交公司(C)售票员和动手的行人(D)公交公司和动手的行人23

11、下列财产中,自然人有权处分的是( )。(A)租赁的房屋(B)承包的山林(C)城市的土地(D)继承的汽车24 下列选项中具备法人资格的是( )。(A)个体工商户(B)合伙企业(C)个人合伙(D)股份制公司25 谭某从国外写信表示赠与其侄女谭芳美金 5000 元,谭芳即表示同意。但因故并未实际给付。谭芳不久与王言登记结婚,后谭芳收到叔叔谭某赠与的 5000 元美金。依照法律该项钱款的权属关系确定为( )。(A)属于谭芳婚前的个人财产(B)属于婚前取得,但归谭芳和王言共有(C)属于谭芳与王言夫妻共有财产(D)由法院确定其归属26 下列哪一离婚案件,不属于法院应该判决离婚的理由?( )(A)甲与乙结婚

12、后,又与丙登记结婚(B)甲乙结婚后,乙一直在国外深造,已分居满两年(C)甲经常殴打、虐待妻子乙(D)甲乙婚后几年,甲经常赌博,屡教不改27 在我国,双方协议离婚,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不包括( )。(A)双方当事人须有行为能力(B)双方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C)双方当事人对子女财产等问题有适当的处理(D)双方当事人均取得所在单位同意28 甲与乙订立了租期为 35 年的房屋租赁合同。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该合同中关于租期的约定( ) 。(A)20 年以下均有效(B) 25 年以下均有效(C) 30 年以下均有效(D)35 年以下均有效29 甲听说以后要收很高的遗产税,便将自己的房屋赠与儿子乙借以免除

13、遗产税,并办理了合同公证,过户到乙的名下。乙得到房产后,便对甲不再孝顺,适逢甲生病,乙也不给甲生活费、医疗费。甲的基本生活都成了问题,邻居建议甲通过起诉把房屋要回来,但甲不忍心。又过了一年,甲见乙没有任何悔改,便到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赠与。关于甲的请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能够得到支持,因为乙不履行法定的赡养义务(B)能够得到支持,因为甲的生活处于窘迫状念(C)不能够得到支持,因为甲的撤销权已经消灭(D)不能够得到支持,因为依法办理了公证的合同不得撤销30 依照我国收养法,收养关系的成立时间是( )。(A)收养协议签订之日(B)收养登记之日(C)被收养人送养之日(D)根据具体情况而定3

14、1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自作品( )时起取得著作权。(A)创作完成(B)出版(C)发表(D)发行32 下列遗嘱,不需要有见证人在场的是( )。(A)口头遗嘱(B)自书遗嘱(C)录音遗嘱(D)代书遗嘱33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债权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B)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C)债务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D)第三人无权要求任何一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34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为生产经营,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可以实施下列哪一行为?( )(A)制造(B

15、)使用(C)许诺销售(D)进口35 依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主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A)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B)担保合同无效,主合同必然无效(C)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D)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要求清偿二、简答题36 简述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的种类。37 简述表见代理与无权代理的主要区别。38 简述诉讼时效期间的类型。三、论述题39 论述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四、案例分析题39 某县水泥厂和服装厂达成一份联营协议,约定由服装厂向水泥厂注入资金 200万元,水泥厂每年支付给服装厂利润 20 万元,两年后归还服装厂的出资,并

16、且服装厂的利润分配不受水泥厂盈亏的影响。协议达成后,为保证水泥厂能正常履行协议,水泥厂请当地化肥厂以其自有厂房向服装厂提供抵押担保,并就抵押事宜到有关登记机构办理了抵押登记。问:40 抵押权是否已成立? 为什么 ?41 如果化肥厂明知联营协议有问题仍提供抵押担保,应承担什么责任?41 2014 年 3 月 2 日,甲、乙两公司签订了一份购买 1000 台微波炉的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货到付款。10 天后,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合同,将处于运输中的 1000 台微波炉转卖给丙公司。3 月 17 日上述货物在运输途中遭遇泥石流,致使 100 台微波炉报废。问:42 如乙公司在办理完托运手续后即请

17、求甲公司付款,甲公司应否付款?为什么?43 乙公司办理完托运手续后,货物的所有权归谁?为什么?44 对因泥石流报废的 100 台微波炉,应当由谁承担风险损失?为什么?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 本科类)模拟试卷 41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 99 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故 A 项正确,B 项错误。根据民通意见 第 140 条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

18、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可知只有在造成一定影响或损害的情况下才能被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故 C 项错误。根据民法通则第 102 条规定: “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法律所禁止的是“非法剥夺”,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侵犯的是公民、法人的荣誉权,故 D 项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 A。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物权法第 103 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

19、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婚姻法第 17 条第 1 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C。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隐私权是指公民不愿公开或让他人知悉个人秘密信息的权利,未经允许公开他人的隐私肯定成立隐私侵权,但本案中甲向各路媒体公开自己的隐私是其行使隐私权的表现,因此,乙披露、散布甲的隐私,不违背其意志,不构成侵犯隐私权,故 A 项错误。肖像权是自然人通过各种形式在客观上再现自己形象的专有权。侵犯肖像权有两个构成要件:未经肖像权人允许;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本案中,乙未经甲的允许为商业目的使用甲的肖像,完全成立侵

20、犯肖像权,故 B 项正确。名誉权一般表现为行为人采用侮辱、诽谤等方式贬损他人的人格,从而造成他人的社会评价下降。本案中乙公司从网上下载丙拍摄的美人鱼照片进行了精美制作,不存在侮辱、诽谤问题,不成立侵犯名誉权,故 C 项错误。侵犯姓名权的方式为干涉、盗用、假冒他人的姓名,本案中乙公司如实注明照片中的人物为甲,不构成侵犯甲的姓名权,故 D 项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 B。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142 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转移的界限以标的物的交付为准,故

21、本题正确答案为 A。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物权法第 101 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合同法第 230 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物权;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租赁合同(债权合同),物权优先于债权。所以赵某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汪某的优先购买权。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D。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242 条规定:“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据此,租赁物的所有权

22、原则上归出租人。A 项正确,不应选。该法第 250 条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B、C 项表述正确,不应选;D 项说法错误,应选。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 18 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

23、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监护人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无论被监护人是否同意。据此,老王的赠与行为无效。故选 D。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 187 条规定,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D 项正确。根据 物权法第 188 条规定,以生产设备正在建造的船舶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 A、B 两项都是合同生效时设立,而 C 项属于不能设立抵押的范畴,因此本题答案是 D 项。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保证合同是单务合同、要式合同、无偿合同、诺成性合同、从

24、合同。保证合同是保证人和债权人之间的合同,而不是保证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合同。保证人和债务人之间是委托法律关系,保证人从委托人取得有偿报酬,它是根据委托合同而不是基于保证合同取得有偿报酬,因此保证合同是单务无偿合同。答案为 B。1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保证期间是指保证人的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其性质为除斥期间。保证期间有三种情况:(1)当事人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2)当事人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6 个月。(3)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之日止等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

25、之日起两年。故答案为B。1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关于民法的调整对象,一是要正确理解平等主体的含义(即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地位平等的当事人);二是民法只调整社会关系中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行政关系、管理关系和道德关系并不由民法调整。本题中,A 为道德关系, C 为行政关系,D 为管理关系。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B。1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 25 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在本案中,演出服的所有权转移前,乙已经通过借用合同依法占有。因此演出服的所

26、有权自甲、乙就演出服的转让达成合意时,即 3 月 6 日时生效。故 B 项正确。1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 37 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本案中,丙为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甲只承担与自己违反安保义务之过错程度相当的补充责任,故 A、B 项错误,C 项正确。法律没有要求甲与丙承担连带责任,故 D 项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 C 项。14 【正确答

27、案】 A【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54 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该法第 52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法第 53

28、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 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该法第 48 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由以上法条可知,A 项是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或撤销;B、C 项是无效合同;D 项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 选项。1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合同法

29、第 12 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 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可知合同的内容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不是一成不变的,故 A 项错误。合同法第 33 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可知通过电子邮件签约并非必须签确认书,故 B 项错误。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 1 条第 1 款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

30、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知本案合同具备了必要条款,合同成立,故 C 项正确。本案中,该合同所履行的义务具有人身专属性,但并不意味着是人身协议,受合同法调整,故 D 项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 C。1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物权法第 29 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所以本题张某因继承的事实行为取得所有权的时间为 7 月 1 日。故答案为 C。17 【正确答案】

31、C【试题解析】 原始取得也称最初取得,是指不以他人已有的所有权为根据从他人那里转移来的,而是根据法律规定所取得。与原始取得相对应的是继受(传来)取得,是指财产所有人通过某种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处取得所有权。一般认为,前者包括劳动生产、收取孳息、没收财产、先占、拾得遗失物或发现埋藏物、添附以及善意取得等;后者包括合同、继承、接受遗赠、征收等行为。依据该理论,本题中,A 项继承遗产;B 项受赠图书;D 项购得汽车都是从原所有权处取得的,属于继受取得。只有 C 项收获庄稼,属于土地上所产生的孳息,不是依赖于他人的所有权而取得,故为原始取得。答案为 C 项。1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民法通则

32、第 12 条规定,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民法通则第 11 条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由此可知,16周岁以上不满 18 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甲不满 16 周岁,因此甲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本题答案为 B。1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42 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

33、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C 选项。2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债的概括承受是指债的一方将其债权债务一并转移给第三人,包括合同承受和企业合并。在合同承受的情况下,应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其合同的权利义务才能发生转移,因为它不仅涉及权利的转移还有义务的转移。合同承受以对方当事人同意为生效要件。主债权转移从权利随之转移,抗辩权也随之转移。故答案为 C 选项。2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著作权有人身权和财产权之分,著作权法第 10 条规定了这些权利: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属于人身权;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汇编权等 13 项属于财产权。因此,本题正确答案

34、为 B。2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售票员与行人是共同致害人,故选 C。2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 39 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能够处分的财产必须是自己享有所有权的,D 项符合要求,A 项是他人享有所有权,B 项是集体所有权,C 项是国家所有权。因此 D 项正确。2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 36 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法人有独立的财产和经费,独

35、立承担民事责任。A、B、C 三项都是由个人或者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而不是独立承担,因而不属于法人。因此本题选 D。2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夫妻个人财产包括:(1)婚前个人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3)残疾人生活补助金费;(4) 遗赠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归夫妻一方的财产;(5)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6)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转业费和复员费是一方个人财产。赠与合同是诺成性合同,谭某赠与谭芳表示同意,此时赠与合同成立并生效。它是婚前财产,是婚前约定取得,婚后实际取得的个人财产。故答案为 A选项。2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婚姻法第 32 条第 3 款规定:“

36、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B 项虽然分居满两年,但不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的,因此,本题选 B 项。2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协议离婚必须对子女的抚养、财产问题做出合理的安排。采取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具有行为能力,如果一方为精神病人,不能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而只能采用诉讼离婚的方式。因此,本题的答案为 D 选项。28 【正确答案

37、】 A【试题解析】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作为一种债权债务关系,转移的仅仅是物的使用权,合同法第 214 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本题明确甲乙订立了 35 年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约定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故超过 20 年的部分无效。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 选项。2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 192 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 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 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

38、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题目中受赠人乙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不履行,甲可以撤销赠与,即使已经交付并办理了过户手续。问题在于甲知道乙开始严重侵害自己利益时已经 1 年多,撤销权是形成权,预定期间 1 年,未行使即消灭,故C 项正确。3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收养除有当事人的收养协议以外,还应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故答案为 B 选项。3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我国对著作权的取得采取自动保护原则,即作品一经创作完成,即受著作权法保护,因此,本题选择 A 选项。3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继承法第 17 条

39、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因此选B 项。3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合同具有相对性,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属于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合同当事人仍然是合同债务人与债权人,第三人并不因此成为合同当事人,在债务人未向第

40、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人不能直接向债务人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本题选择 B 选项。3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专利法第 11 条第 2 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因此,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内容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但没有限制使用,因此B 项正确。3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担保法第 5 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

41、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本题选择 A 选项。二、简答题36 【正确答案】 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37 【正确答案】 (1)构成要件不同。尽管表见代理属于广义的无权代理,但其构成

42、要件上不同于狭义的无权代理。狭义的无权代理是指代理人根本无代理权而从事代理行为,且其无权代理行为也不可能使相对人信赖其有代理权。而在表见代理的情况下,无权代理人所从事的无权代理行为,使善意相对人有正当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2)法律效果不同。在狭义无权代理的情况下,本人享有追认权。狭义无权代理行为必须经过本人追认,才能对本人产生效力;否则,本人对该无权代理行为不承担责任。因此,无权代理行为能否发生效力根本上取决于本人是否追认,在本人没有正式追认之前,无权代理行为处于一种效力待定的状态。而一旦无权代理行为符合表见代理的要件,无需经过本人的追认就可以直接对本人发生效力。因此,表见代理不属于“ 效力待

43、定的民事行为 ”。38 【正确答案】 诉讼时效期间分为三种:(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2)特殊诉讼时效期间;(3)最长诉讼时效期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原则上,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 20 年。另外,产品责任的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 10 年。明示的安全使用期超过 10 年,最长诉讼期间为该安全使用期。因船舶油污损害的请求权,为 6 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 2 年,适用于一般债权请求权。特殊诉讼时效期间指不适用普通诉讼时效的时效期间。主要有以下几种:(1)1 年。适用 1 年诉讼时效期间的主要有: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有两个例外:产品侵权造成人身损害,诉讼时效期间

44、仍为 2 年;因环境污染造成人身损害,诉讼时效期间为 3 年);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仅违约责任适用 1 年的诉讼时效期间;若出售的标的物发生产品侵权,侵权之债的诉讼时效期间仍为 2 年);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2)3 年。适用 3 年诉讼时效期间的主要有: 环境污染侵权,无论人身损害还是财产损害,诉讼时效期间为 3 年;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3 年(注意:此处与最长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不同)。(3)5 年。人寿保险的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5 年不行使而消灭。三、论述题39 【正确答案】 侵权责任

45、归责原则是指据以确定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的根据和标准。我国侵权责任的归责原责主要包括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1)过错责任原则。 侵权责任法第 6 条第 1 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人实施了侵害行为;被侵权人遭受了损害;侵害行为与损害事实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具有过错。侵权责任法第 6 条第 2 款规定:“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关于过错推定责任的规定。过错推定责任并不是一种独立的责任归责原则,属于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特殊形式,仅限于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情

46、形。(2)无过错责任原则。 侵权责任法第 7 条规定:“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由此可知,无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限于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情形;行为人实施了加害行为;受害人遭受了损害;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间有因果关系。(3)公平责任原则。 侵权责任法第 24 条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由此可见,公平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当事人对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不属于法律明文规定的无过错侵权;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不适用公平责任明显违反公平原则。公平责任中的“ 责任” 不具

47、有谴责性与惩罚性,本质上是一种法定补偿义务。四、案例分析题40 【正确答案】 抵押权并未成立。担保法第 5 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本案中,由于水泥厂与服装厂之间的协议明为联营,实际上是借贷合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企业之间借贷是非法的,属无效行为,因此主合同实际上是无效合同,抵押合同作为从合同自然也无效,抵押权不成立。41 【正确答案】 化肥厂应承担过错赔偿责任。担保法第 5 条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化肥厂明知主合同有问题仍提供担保,应认定其主观上有过错,并应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过

48、错赔偿责任。42 【正确答案】 不应当。因为合同约定货到付款,而实际上货未到。合同法第 161 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甲公司与乙公司预定货到付款,在此之前,甲公司无付款义务。43 【正确答案】 属于甲公司,因为交付已经完成。合同法第 141 条第。2 款第(一)项规定:“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甲、乙两公司对买卖微波炉的合同没有约定交付地点,货物又需要运输,据此交付地点被确定为第一承运人所在地,所以出卖人乙公司货交第一承运人即完成了交付。根据物权法第 23 条规定,动产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则此货物交付后所有权归甲公司所有。44 【正确答案】 由丙公司承担。合同法第 144 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本题当事人没有约定风险负担规则,应适用本条规定。故该风险应由丙公司承担。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资料 > 职业资格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