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类试卷]政法干警招录考试(申论-专科类)模拟试卷3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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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法干警招录考试(申论- 专科类)模拟试卷 3 及答案与解析0 给定资料1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政治文明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政治民主的必然要求。自从 1883 年英国净化选举、防止腐败法出台以来,被称为“阳光法案”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就成为世界各主要文明国家防止公共权力腐败的关键性制度安排,它是以宪法和行政法为核心的公法序列的重要法规之一,是实现政治文明、政治民主、政治发展的基本路径之一。随着公民社会的日益成熟和国家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将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纳入法制化轨道已然成为时代发展的总趋势。2010 年 5 月 26 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规

2、定县处级副职以上(含县处级副职)的领导干部、大中型国企领导每年须上报个人财产及婚姻变化、配偶子女移民状况等。此次新规定,在申报内容上首次提及有价证券、股票、基金等经济投资情况,房产投资情况一年一报;删除了“组织对报告保密 ”条款,领导干部虚报瞒报可免职。从 2009 年中纪委四次全会首次提出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之后,到国家预防腐败局 2010 年工作要点亮剑,再到 2010 年 4 月 23日中央政治局专题会议明确官员申报精神,到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亮相,短短数月,官员申报制度迅速从星星之火上升到了“国家战略” 。美国彭博社和法新社称,中国政府发布了空前严

3、厉的反腐举措,将监督的对象扩展到了几乎所有的中层领导干部,表明了中国政府与腐败做斗争的决心。2我国最早的领导干部信息披露制度应当属 1995 年的“个人收人申报” 制度和“礼品登记” 制度。在过去的 15 年里,中央层面又先后制定了“ 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1997 年颁布,后经 2006、2010 年两次较大修订 ),“ 廉政准则”制度(1997 年开始试行,2010 年正式颁布,从最初的 30 个“不准” 发展到目前的 52 个“不准”)。近几年来地方层面的相关制度创新呈现出“井喷”式的活跃态势。但从我国领导干部信息披露制度建设的实效来看,还亟待改进。这主要是因为制度的科学化水平还不

4、高。一个完整的官员信息披露制度应当包括前后相承的四个环节:申报、公开、监督和问责。申报环节的主要任务是对需要披露的信息作出具体规定。这个环节在我国受重视程度相对较高。但是,公开或公示、监督和问责等几个后续环节却比较弱。从制度的实效来看,问责是最重要的,没有问责,前面的环节都做了无用功。在这四个环节中,披露、公开或公示是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从 15 年来我国领导干部信息披露制度建设实际情况来看,主要停留在申报环节,具体的表现是以内部申报或报告为主。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也没有打破目前中国官员财产“申报不公开”的局面。虽然其删除了“ 组织应予保密”的旧条款,使官员的财产不再是国家机密,

5、不能再用隐私权作借口抵制申报,但并未提及公示事宜仅规定副处级领导干部需向上级申报,要求“受理报告的组织(人事 )部门对报告人的报告材料,应当设专人妥善保管” 。这意味着,申报材料仅仅锁在纪委的抽屉中,惟有上级才能看到,公众无从知晓如此处理官员财产信息,其程度显然离公共信息还有很远距离。要知道,作为全球公认的“阳光法案” 、反腐利器,官员财产申报制的准确名称是官员财产申报与公开制度,精妙之处在于通过“财产公示” 把公共权力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该制度的核心是公开,保障制度发挥效能的手段是公众的监督。没有公示的申报,不是真正的申报。失去了面向社会的公开性,财产申报制度就失去了设置的本来目的,反腐效

6、果会大打折扣。3在推进我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方面,全国许多地方党政机构主动地进行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如新疆阿勒泰、浙江慈溪的干部财产公示制,广东、山西、内蒙古、成都等地区官员子女配偶从业、投资上报登记制,青岛的“裸官” 买房、炒股报告制,深圳的“裸官 ”一律不能担任党政正职制以及北京对公选干部候选人的晒房制等。这些实践的一个核心理念,就是要通过制定严格的制度和规范加强与公权力行使有重要关系的领导干部收入、子女、配偶、资产等重要信息的披露通过各种形式将其置于上级或者公众的监督之下,最大限度避免由于信息不透明使公权力被私用或者成为权钱交易的工具。尽管这些实践有着很强的生命力,也受到了群众的赞扬,但由于

7、这些制度在全国还没有形成整体的制度框架,实施起来必然会遇到种种阻力,如少数官员习惯于暗箱操作,对官员信息披露制度存在某种情绪上的抵触,有的以保护干部隐私权为由,规避外部的监督等。一个明显的例子是,2009 年 1 月新疆阿勒泰地区在网上公开干部的财产情况后,据有关部门调查,持反对意见的干部比例高达 70以上。另外从操作层面上来看,由于干部财产申报涉及面很广,操作起来也有一定难度。同时,官员信息披露制度也需要其他一些配套制度的确立,比如金融的实名制、现金流通的管理、财产登记等制度,这些基础性条件不够完善,也会直接影响这一制度的建立和实施。42010 年 6 月,北京市在公开选拔局处级领导干部中明

8、确要求,696 名进入局处级公选的干部候选人,都必须向社会晒房产。此举引起广泛关注。公众对领导干部的信息披露的关注,在一定意义上反映出这项制度本身的重要性。对于相当一部分领导职位来说工作性质决定了在这些岗位上任职的领导人必将在一定范围内成为社会公众人物。因为老百姓的许多民生事务、切身利益,都与这些领导干部的工作有直接联系。公众不仅关注他们的施政和作为,也关注他们的子女、配偶,甚至资产等。这些“要素” 在一定意义上可以间接地反映出一个领导干部的人格、作风、行为以及廉洁度等。领导干部信息披露被广泛关注的另一个原因,是公众对公权力监督意识的增强。应当看到,这些年来中央反腐败的力度是很大的。但少数人的

9、“前腐后继” ,再一次说明腐败蔓延的势头并未完全得到遏制。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公众还没有足够多的途径和方式来了解官员的重要信息,从而很难对他们实施有效的监督。鉴于此,中央已经明确规定要求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及时上报包括子女、配偶从业、出国以及家庭投资、债券、资产等各种收入信息,以便加强对官员的监督。被媒体称之为“8道禁令 52 道高压线” 的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经过 13年试行后的正式出台。就是很好的例证。5据了解,国外的财产申报制度在实行中的阻力,首先来自于政府官员的隐私权和财产权的保护问题。在财产申报制度实行的过程中,政府官员财产的隐私权与社会公众就官员财产申报的知情权

10、间的冲突经常成为争论焦点。现代国家政治和行政文明的一个基本标志就是公共信息的披露或公开。早期被各国普遍列入公共信息的主要是政府在从事政治或行政活动中所产生的信息,而到后来。越来越多的国家把官员个人信息,特别是高级官员或重要职位上的官员的一些个人信息纳入公共信息范畴,进行披露或公开。这一新发展的主要目的就是实现公众的监督权。防止官员对公共权力的滥用。随着官员信息披露制度的普遍建立,官员让渡个人部分隐私以保护公众利益已成为一个基本原则:选择从事公职就应该接受让渡个人部分隐私信息的要求,换句话说,这是选择从事公职的个人理应承担的基本义务。实行财产申报制度是基于“官员财产没有隐私” 、 “官员权利须受

11、限”等理念。恩格斯早就说过,个人隐私应受到法律保护,但当个人隐私与重要的公共利益政治生活发生联系时,个人隐私就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私事,而是属于政治的一部分。它不再受隐私权的保护,而应成为历史记载和新闻报道不可回避的内容。6从国际社会的经验来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落实,关键在于有健全的法律及其强有力的实施。如果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世界上凡是实行严格财产申报制度的国家,其财产申报制度都是以宪法或法律为基础构建起来的。其申报主体完整,涉及官员的财产范围宽广,对于那些不实申报的处罚也非常严厉。以美国为例。在 1974 年尼克松总统发生水门事件以前,美国虽然有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但因为主要是内部申报,因此,对

12、官员的约束力有限。尼克松的水门事件发生后,美国掀起了一场廉政风暴,并于 1978 年制定了政府行为道德法(1989年修订为道德改革法),正式确立了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按照这项法律的要求,美国所有公职人员,只要年薪大约在 5 万美元以上,包括行政人员、国会议员、法官等,都必须申报个人财产。申报的期限,不仅包括任职前、任职中,甚至也包括离职后。比如一个官员在任职后 30 天之内,必须申报本人、配偶以及所抚养子女的财产状况;在职官员和雇员每年需要申报上一个年度个人、配偶和抚养子女的财产状况;离职官员和雇员,则需在离职 30 天内递交离职财产报告。同时,法律还对官员财产申报资料的接受、保管办法、保存期限

13、、公开方式、查阅手续、审查以及对拒绝申报和虚假申报的处罚办法,也都作了详细规定。在美国,由于不严格执行官员申报制度丢官的官员大有人在。1989 年,美国众议院议长詹姆士赖特被迫辞职,起因就是违反国会对议员财产收入的法规,包括曾超规定赚取讲课费,而他的妻子贝蒂曾超额收取别人赠送的礼品等。由此,赖特也成为美国 200 多年来首位因财产申报问题被迫辞职的众议院议长。7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执政后在整治该国严重的腐败问题上迈出了坚定一步。梅德韦杰夫还以身作则来推动公务员收入和财产申报工作,并提议建立收入和财产申报信息核查机制以及起草反腐败司法鉴定的法律草案。在 2009 年 3 月 10日举行的总统反腐

14、败委员会会议上梅德韦杰夫表示,虽然目前没有要求总统申报财产的规章制度,但自己今年年内将作出相关决定,总统年度申报的做法,应该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国家公职人员履行相应的法律法规。他还宣布如果官员拒绝向有关机构提供收入和财产情况,将面临被开除公职的惩罚。不久后俄罗斯总统兑现了自己的承诺。克里姆林宫官方网站 4 月 6 日公布了梅德韦杰夫一家的财产状况。俄政府官方网站则紧接着于 4 月 7 日公布了普京总理一家的收入和财产状况。在总统、总理带头下,俄政府成员也纷纷亮出家底。在国家杜马对俄罗斯总统提交的一揽子反腐败法律草案进行第二次审读的时候,议员们提出了 200 多处的修改意见。为保持法案原貌,梅德

15、韦杰夫总统借一次会议讲话,表明了对法律草案审议的态度:他能够接受的修改只限于他同国家杜马领导人约定好的部分,其余内容应尽最大努力保持不变。最后,法案的一些实质性条款还是作了修改。审议中争议最大的条款涉及官员财产申报问题。当初梅德韦杰夫总统提议,任何级别的官员都应申报本人及所有家庭成员的收入和财产。而在最后生效的法律中,申报主体除官员本人,只剩下官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俄罗斯法学家尼库兹涅左娃称,梅德韦杰夫总统当初提交国家杜马的草案,经过审议已经失去了锋芒。但是俄罗斯联邦反腐败法最终还是体现了梅德韦杰夫总统关于官员财产申报的一些基本主张。值得一提的是,俄罗斯联邦反腐败法生效后,在梅德韦杰夫总统签署

16、的配套命令中把财产申报主体范围扩大到了国有公司领导人,这是俄罗斯联邦反腐败法中没有的。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承认,腐败是一种系统的社会现象,反腐败也需要采取系统的措施。仅靠一部反腐败法,还不可能完全解决问题。基于这样的认识,俄罗斯制定了庞大的反腐败计划,内容包括建立反腐败的法律基础和腐败预防机制、实现公众和议会对反腐工作的监督、优化国家管理、提高司法官员素质、加强法制教育等。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只是俄罗斯反腐败法的一项内容。当前,国内舆论对我国建立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的要求十分强烈,对这项制度寄予了很高期望。但是,我们应当清楚,仅靠实施这一项制度不可能一劳永逸地解决腐败问题。对于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过于理

17、想化不但于事无补,而且有害。事实上,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只能是全部反腐败组合动作的一个重要的内容,不会是它的全部。8公开官员个人的一些重要信息,会不会侵犯个人隐私,是很多人都担心的问题。首先应该肯定,作为公职人员,他们既有公众人物的一面,也有自己的隐私需要保护的一面。这里所强调的上报或者公开官员某些重要信息,其范围主要是指那些与公权力可能私用的领域有关,并不涉及官员个人其他方面的隐私。同时,即使是这些信息,也不是所有公职人员都要披露的,而主要指那些重要岗位,领导岗位。围绕官员信息披露制度的建立,至少要注重以下五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明确干部信息披露的范围。也就是担任什么样的领导职务的官员,必须在

18、一定范围、一定时段内披露自己的信息。二是要严格规定干部披露信息的内容和形式。三是要认真研究解决干部自身隐私的保护问题。也就是在满足公众了解官员信息的同时,如何有效保护其自身的隐私不被侵犯。四是要对干部信息披露和公众监督权行使进行双向约束。既要约束干部的行为,也要规范公众的行为,不管利用网络还是其他手段监督干部、监督政府都是可以的,但要对那些借助披露干部信息和对干部的监督,进行恶意人身伤害、诬陷等行为依法处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五是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围绕建立干部信息披露制度,尽快完善相关的配套措施。9官员信息披露制度建设的困难性和复杂性常常容易被忽视。任何腐败预防制度

19、建设,都不仅仅是一个制度技术问题,还必然是一个政治问题。制度技术问题通常只带来腐败预防制度的复杂性而政治问题则带来更大的复杂性并增加困难性。困难性是由于腐败预防制度建设一定会遇到种种阻力,这种阻力通常要比打击腐败的阻力还要大,而且更加隐蔽。复杂性是由于必须要处理好廉政建设和政治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等议题之间的关系。在腐败比较严重的情况下,这种复杂性就更加不能忽视。2001 年,我国曾计划在一定级别的现职领导干部中推行家庭财产申报制度。当然,拟议推行的财产申报制度也主要是内部申报。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最后不得不搁置下来。事实上,在腐败比较严重的情况下,如果没有其他的配套措施,财产申报制度“ 单兵

20、”突进还可能带来巨大的政治和社会风险。然而,官员信息披露制度建设是现代国家政治和行政文明的基本原则,是大势所趋。作为领导干部。应当自觉、主动接受这个原则,学会在日益透明的环境中工作和发展。当然,由于该类制度建设的复杂性和困难性,就必然要求我们既要积极又要稳妥,而不能简单化,更不能急躁冒进。也就是说,社会公众应该对这一制度的建立抱以客观和理性的预期。一个符合中国实际的路径就是选择渐进模式,稳步推进官员信息披露制度建设。渐进模式,是改革开放 30 年最弥足珍贵的遗产,按照渐进模式的要求,官员信息披露制度建设的全过程在战略上可以分为两步走:第一步,试点总结。试点应当在地方层面进行。对于地方的主动试点

21、,中央政府应当予以大力的指导和支持。在试点基础上。及时总结出确有实效的、符合中国国情的具体制度规定。第二步,统一推行。一旦总结出了成功做法,就应在全国步伐统一地予以推行,而不能靠自觉来实施。靠自觉的结果必然是使该制度建设步人反复甚至失败,公车改革就是前车之鉴。可以肯定地说,官员信息披露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并不会一帆风顺,但是作为民主政治的一种重要形式,作为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的重要前提,其发展方向是毋庸置疑的。作答要求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1 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在初期的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和隐患。请你依据“ 给定资料 2、3” ,对其加以概括。要求:准确、全面,有条理性。不

22、超过 200 字。2 依据“给定资料 7”,谈谈你从俄罗斯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中可以得到哪些启示。要求:分析全面,条理清晰。不超过 300 字。3 假设你是市政府工作人员,请结合给定资料,草拟一份关于推进我市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报告的内容要点。要求:(1)内容全面,有针对性:(2)条理清楚,表达简明。不超过 400 字。4 结合给定资料中的具体事例,以“实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 为主题,自拟题目,自选角度,写一篇文章。要求:(1)中心明确,观点鲜明,联系实际;(2)说理充分,结构完整,语言流畅;(3)总字数 8001000 字;政法干警招录考试(申论- 专科类)模拟试卷 3 答案与解析1 【正确答

23、案】 一是制度的科学化水平不高,没有打破我国官员财产公示“申报不公开”的局面。主要停留在申报环节,公开或公示、监督和问责等几个后续环节却比较弱,缺乏公众的监督,其程度离公共信息还有很远距离。二是少数官员存在抵触情绪,惯于暗箱操作,以干部隐私权为由,规避外部监督。三是配套制度不完备,基础性条件还不够完善。金融的实名制、现金流通的管理、财产登记等制度不完善,也会直接影响这一制度的建立和实施。2 【正确答案】 第一,上层的决心和行动是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出台的关键。为了整治俄罗斯严重的腐败问题,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以身作则推动公务员财产收入和财产申报工作。当前我国推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中央政府应当大力指

24、导和支持。第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建设的复杂性和困难性,要求我们既要积极又要稳妥,而不能简单化,更不能急躁冒进。梅德韦杰夫在坚决表明态度的前提下,适当妥协,积极稳妥地推进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第三,整治腐败是一个系统的工程,需要制定庞大的反腐败计划。解决腐败问题,不能单靠一部法律,社会公众应该对这一制度的建立抱以客观和理性的预期。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只能是全部反腐败组合动作的一个重要内容,不会是它的全部。3 【正确答案】 为了有效预防腐败。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我国大力推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并在部分地区试点工作,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拥护。然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在实际运用中暴露出以下几个缺陷:干部群体的

25、种种顾虑乃至抵触;科学化水平不高,没有打破我国官员财产公示“申报不公开” 的局面;配套制度不完备,基础性条件还不够完善。我市为积极推行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入手:一方面,加强我市干部队伍建设,转变官员观念。通过廉政教育以及党的思想教育来帮助各级官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价值观和利益观,强化他们对该项制度的认同。另一方面,官员财产公示制度需要深化改革,配套联动。完善官员财产申报环节,同时积极稳妥推进公示环节。保障社会公众的监督权。加强配套制度的建设,如完善金融的实名制、现金流通的管理、财产登记等制度。推行官员财产制度,对有力推动我市制度反腐建设、树立廉洁政府形象、构建和谐社会,有

26、重大的现实意义。4 【正确答案】 推行官员财产申报加强制度反腐建设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在国际上被称为“阳光法案” ,是制止经济犯罪的一种手段,是从源头遏制腐败的利器,具有巨大的震慑作用,已成为许多国家反腐败的撒手锏。我国在惩治腐败方面措施有余,预警机制不足。财产申报制度正是一项行之有效的预防机制,可以填补这项不足。因此,我国应当大力推进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加强制度反腐建设。在此之前,我国一些地方政府为推动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作了许多探索,也取得了积极的效果。然而,我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还存在许多不足,具体表现为:一是法律规定缺失,缺乏法律的强制执行力;二是制度科学化水平不高。未打破官员财产公示“申报不公开

27、 ”的局面;三是配套设施不完善,基础性条件还不够完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推行不能因为存在困难就不作为,我们应寻求适合我国推行官员财产申报的路径,减小推行阻力。首先,要把制度设计纳入法律建设之中,推动官员财产申报的立法。官员财产申报的立法将促进官员财产申报的形成和执行,将有力地推动我国官员财产申报的规范化与有序化,有利于制度效用健康、顺利、持久地发挥出来。因此。欲使我国官员财产中报制度有所突破,首要任务是借鉴国外经验,针对我国现状,推动官员财产申报的立法工作,提升其法律地位,增强其权威性、公开性、强制性和实效性。其次,以信息公开推动财产申报制度建设。财产申报的公开制度也是我国财产申报制度建立的重

28、要环节。财产申报如果只在组织内部运行而不向公众公开,那么就会失去其预防权力滥用和职务犯罪的真正作用。因此,要让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真正发挥实效,必须加强公开、监督和问责等后续环节,将官员的个人信息纳入公共信息范畴,实现公众对官员的监督。最后,完善配套制度和技术。财产申报制度的贯彻实施除了自身的运行机制外,还需要其他相关制度和技术的配合和支持。主要是指有关财产登记制、金融监管机制、个人信用系统、财产信息监管系统的技术等。不仅要建立健全这些制度,还要把这些制度联合起来,并进一步加强已有制度的具体操作和执行力度,确实保障该项制度的实效。官员财产申报是一条切实可行的防腐反腐途径,是建立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为了推进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应对我国反腐败严峻形势的迫切需要,我们必须大力推进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加强我国制度反腐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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