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刑法学)模拟试卷 1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 2 分,共 60 分。下列各题给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我国刑法的形式不包括( )。(A)刑法典(B)单行刑法(C)附属刑法(D)司法解释2 在犯罪的基本特征中,( )体现了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和刑法的限制与保障功能。(A)严重的社会危害性(B)刑事违法性(C)应受刑罚处罚性(D)主观恶性3 下列选项中,关于单位犯罪的主体的说法错误的是( )。(A)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也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B)刑法分则规定的只能由单位构成的犯罪,不可能由自然人单独实
2、施(C)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D)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4 预备犯的处罚原则是( )。(A)可以从轻、减轻处罚(B)应当减轻、免除处罚(C)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D)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5 下列选项中,属于防卫过当的情形是( )。(A)甲用拳头打乙,乙从腰间拿出枪向甲射击却没有击中,甲吓跑了(B)甲拿菜刀砍乙,乙加以还击一拳将甲打成重伤(C)甲用刀砍杀乙,乙拿起身边的锄头将甲打死(D)甲拿擀面杖打乙,乙掏出猎枪将甲打死6 下列关于老年人犯罪,说法正确
3、的是( )。(A)已满 75 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一律减轻处罚(B)已满 75 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一律免除处罚(C)已满 75 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D)已满 75 岁的人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7 赵某因为涉嫌犯抢劫罪于 2005 年 1 月 1 日被拘留,2005 年 4 月 1 日被判处有期徒刑 12 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3 年,该判决于 2005 年 4 月 11 日生效并被交付执行,赵某从什么时候开始将不享有政治权利?( )(A)2005 年 1 月 1 日(B) 2005 年 4 月 1 日(C) 2005 年 4 月 11 日(D)2017 年 1 月
4、1 日8 下列关于有期徒刑的说法正确的是( )。(A)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 日折抵刑期 1 日(B)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其剩余刑期在 2 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C)凡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改造(D)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数罪并罚不超过 20 年9 下列选项中,应当数罪并罚的是( )。(A)甲 2004 年 1 月盗窃他人财物 2000 元,2005 年 1 月盗窃他人财物 3000 元(B)乙伪造商务部的批文后,利用该伪造的批文骗取企业 5 万元(C)丙是司法工作人员,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将判处 4 年有期徒刑的犯罪
5、分子适用缓刑后收受犯罪分子家属给的 1 万元(D)丁因为抢劫他人财物被判处有期徒刑 3 年,在刑罚执行期间发现其还有另外应当判处 4 年有期徒刑的漏罪没有判处10 关于假释,下列选项表述正确的是( )。(A)被假释的犯罪分子,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B)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C)对于累犯,只要被判处的刑罚为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均可适用假释(D)对于犯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的犯罪分子,即使被判处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得适用假释11 下列关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说法错误的是
6、( )。(A)单位不能成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犯罪主体(B)明知是赃物而予以隐匿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C)明知是赃物而居中介绍买卖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D)明知是自己盗窃获得的赃物而低价予以销售的,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12 下列关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说法错误的是( )。(A)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企业和其他单位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管理制度(B)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C)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犯罪主体是特
7、殊主体,只能是非国有公司、企业和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D)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13 洗钱罪的犯罪对象不包括哪些犯罪所得?( )(A)走私犯罪(B)贪污贿赂犯罪(C)金融诈骗犯罪(D)抢劫犯罪14 下列情形不应当按照抢劫罪加重构成定罪处罚的有( )。(A)甲闯入住宅对贾某实施了抢劫(B)乙在公共汽车上抢劫售票员(C)丙拿着一把假枪进行抢劫(D)丁冒充武警进行抢劫15 下列行为,可以判处死刑的有( )。(A)故意伤害他人造成伤害结果的(B)以残忍的手段故意伤害他人但是没有造成他人残疾的(C)过失伤害他人,并致人残疾的(D)以特别残忍的手段故意伤害他人并造成严重残疾的16 甲男(1
8、5 岁) 与乙女(13 岁) 在同一所中学上学,二人在参加校文体活动时相识并成为好友,关系日渐密切。某日二人在公园发生性关系时被发现。据甲交代,二人还曾在家中发生过一次性关系。甲、乙均表示是双方自愿。乙的家长要求追究甲的刑事责任。经调查二人确属自愿且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甲的行为( )。(A)构成奸淫幼女罪(B)构成强奸罪(C)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D)构成猥亵儿童罪17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构成( )。(A)敲诈勒索罪(B)绑架罪(C)拐卖妇女、儿童罪(D)非法拘禁罪18 按照刑法规定,以下情形中,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的是( )。(A)拐卖妇女造成被害人死亡的(B
9、)劫持航空器致人死亡的(C)抢劫致被害人死亡的(D)刑讯逼供致被害人死亡的19 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刑法第 236 条强奸罪加重法定情节的是( )。(A)强奸妇女多人的(B)利用妇女处于昏醉状态而强奸的(C)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D)二人以上轮奸的20 蔡某想做生意,无奈手中缺钱,某日趁自己做生意的朋友律某之子小东放学之机,骗其到自己事先租用的一所房子内,打电话要挟律某用 20 万元换孩子。律某报警,蔡某发现后将小东杀死。对蔡某的行为应当( )。(A)以敲诈勒索罪和故意杀人罪并罚(B)以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并罚(C)以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的牵连犯,择一重罪处断(D)以绑架罪处罚二、多项选择题每小
10、题 3 分,共 120 分。下列各题四个备选项中有二至四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的字母涂黑,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21 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说法正确的有( )。(A)单位组织、指使盗窃的,追究单位盗窃罪刑事责任,同时以盗窃罪追究组织者、指使者、直接实施者的刑事责任(B)为了单位利益,根据单位的决定杀人的,只能以杀人罪追究组织者、直接实施者的刑事责任,不能追究单位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C)单位组织实施合同诈骗,追究单位合同诈骗罪刑事责任,同时追究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合同诈骗罪的刑事责任(D)国家机关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单位构成单位受贿罪,单位直接负责
11、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受贿罪22 下列哪些行为属于犯罪预备形态中创造条件的行为?( )(A)排除实行犯罪的障碍(B)跟踪被害人(C)商议实行犯罪的计划(D)前往犯罪场所23 下列哪些情况不属于共同犯罪?( )(A)两人以上的共同过失行为,造成一个危害结果的(B)同时犯(C)间接正犯(D)实行过限24 下列哪些情况属于不能犯未遂?( )(A)由于光线暗,未能射中被害人(B)撬开保险柜,保险柜内空无财物(C)误把砒霜当做白糖杀人的(D)把男子作为强奸对象25 下列行为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可以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有( )。(A)某甲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B)某乙携带集
12、资款逃匿的(C)某丙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D)某丁获取集资款后主要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但是由于经营不善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26 下列关于自动投案的说法正确的有( )。(A)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认定为自动投案(B)交通肇事逃逸后不可能再构成自动投案(C)罪行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盘问后,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D)公安人员发现被告人身上有可疑血迹,并发现持有带血的尖刀而将其扣留的,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27 下列情形中,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有( )。(A)个体医生甲将医用限制性用药“氯化琥珀胆碱注射液”冒充“ 硫酸卡那霉素注射液”销
13、售,销售金额达 20 万元,同时造成数人死亡(B)王某以残次、废旧汽车零部件非法拼装汽车,冒充正品,准备销售,即被查获,货值总额达 50 万元(C)某企业生产的电热毯,质量不符合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先后造成 3 名消费者触电死亡、5 人受重伤(D)某企业生产的药品销路不好,因长期积压导致药品变质不能用,但仍将其销售,销售额达 15 万元,但经鉴定,尚不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28 下列哪些对象可以构成侵占罪?( )(A)遗忘物(B)埋藏物(C)遗失物(D)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29 下列关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说法正确的有( )。(A)以出卖为目的绑架儿童后予以出卖,构成拐卖儿童罪(B)以出卖为目的
14、捡拾儿童后予以出卖,构成拐卖儿童罪(C)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构成拐卖儿童罪(D)以抚养为目的偷盗婴幼儿,之后予以出卖的,以拐卖儿童罪论处30 刑法第 236 条第 2 款规定:奸淫不满 14 周岁的幼女,以强奸论,从重处罚。这一规定属于( ) 。(A)法定情节(B)酌定情节(C)应当从重情节(D)可以从重情节三、案例分析题每小题 15 分,共 60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31 被告人:黄某,男,22 岁;刘某,男,20 岁;靳某,女,17 岁。2001 年夏天,被告人黄某从某信用社购买摩托车一辆,因手续不全,黄某让被告人靳某到某信用社找该社主任张某补办摩托车过户证明。
15、张某提出与靳某约会,靳某将此事告诉了黄某。黄某想到自己想做生意贷不来款,张某贪恋女色,遂即与被告人刘某预谋,指使靳某以色相勾引张某,以此为把柄,敲诈、要挟张某为其提供资金。在黄某的授意下,2001 年 10 月 30 日下午,靳某按照预谋将张某诱骗到黄某的二哥家。黄某藏于室内,刘某先对张某进行殴打、威逼,迫使张某为他们提供 15 万元贷32 被告人:汤甲,男,26 岁,因为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2 年,2002 年 3 月 4日刑满释放;汤乙,男,29 岁。2004 年 4 月 4 日下午,被告人汤甲、汤乙两兄弟开手扶拖拉机去某村运输氟石,因故未运成。归途路经周庄村时,被告人汤甲见该村口公路
16、旁堆有氟石,即示意停车,提出“不能空手开回去,把这里的矿石运点回去“ ,得到被告人汤乙的同意并一同盗装氟石 23 吨,计价值 1500 元。当两被告人刚准备将氟石运走时,被周庄村民李某、张某、叶某等发现而上前制止。汤乙弃车逃跑。李某等人要汤甲将所盗氟石卸下。汤甲非但置之不理,而且用拳头和33 肖某,男,17 周岁;朱某,男,18 周岁。两人系某大学的大学生,暑假期间朱某提出找小姐,肖某同意提供帮助。经商量后,由肖某到某酒吧找被害人周某开房,在肖某和周某发生性关系后,朱某身着警服假冒警察闯进肖某和周某所在房间,以肖某和周某有卖淫嫖娼行为,要进行罚款,周某不得已交出 3000 元。朱某在周某交出
17、3000 元后,采用暴力手段强行将周某奸淫。问:(1)肖某和朱某构成何罪?(2)本案是否存在轮奸情节?(3)本案是否存在其他量刑情节?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刑法学)模拟试卷 1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 2 分,共 60 分。下列各题给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我国刑法的形式有广义刑法和狭义刑法之分。其中广义刑法除了包括狭义刑法刑法典外,还包括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司法解释不属于刑法的形式。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罪刑法定原则要求法定化,即只有法律明确将该行为
18、规定为犯罪行为的,国家才能够动用刑罚进行处罚。刑事违法性这一犯罪特征反映了罪刑法定原则的具体要求,将仅仅具有社会危害性而不具有刑事违法性的行为排除在外。故选B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只能按照自然人犯罪来处理,不能认定为单位犯罪。我国刑法分则中,有的犯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有的只能由单位构成,有的既可以由单位构成也可以由自然人构成。如果刑法分则的条文明确规定只能由单位构成该罪,那么自然人当然不能成为该罪的犯罪主体。单位犯罪不是法人犯罪,所以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虽然不是法人,但是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为进行违法
19、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能认定为单位犯罪,而只能认定为自然人犯罪。故选 A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D 项错把“可以“情节当做“应当”情节,是错误的。故选 C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防卫过当是指超出必要的限度并且造成了重大损害的情形。A 项中,乙的行为虽然超出了必要的限度,但是没有造成重大损害,故不属于防卫过当。B项中,乙的行为虽然造成了重大损害,但是没有超出必要的限度,不是防卫过当。
20、C 项中,甲是要砍杀乙,属于特殊防卫权的范畴,也不是防卫过当。 D 项中,乙的行为超出了必要的限度并且造成了重大损害,是防卫过当。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为了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刑法修正案(八)对老年人犯罪的处罚作出了特别的规定,即已满 75 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之日起计算,但是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适用于主刑执行期间。所以,从2005 年 4 月 11 日被交付
21、执行之日起赵某就不再享有政治权利。故选 C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其剩余刑期在 1 年以下的,可由看守所代为执行。故应当排除 B 项。没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可以不参加劳动。故应当排除 C 项。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有期徒刑数罪并罚的,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超过 35 年的,最高不能超过 20 年,总和刑期在 35 年以上的,不能超过 25 年。故应当排除 D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A 项中,甲犯的是同种数罪,根据我国司法实践,对于同种数罪不并罚。B 项中,乙的两个行为分别触犯了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和诈
22、骗罪,但是两个罪之间存在牵连关系,根据刑法理论通说,对于牵连犯应当从一重处断。C 项中,丙的行为分别构成徇私枉法罪和受贿罪,刑法规定,贪赃枉法的,应当从一重处断。D 项中,丁的两个犯罪虽然是同种数罪,但是后罪是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发现的,属于发现同种漏罪,对于漏罪,要数罪并罚。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1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权利的是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而不是对被假释的犯罪分子的限制。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 10 年以上有期
23、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所以,对于累犯,一律不适用假释。而对犯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的犯罪分子,如果其宣告刑没有达到 10 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同样可以假释。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应当撤销假释,数罪并罚,不能按照累犯来处理。故选 B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1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刑法修正案(七)第 10 条规定,在刑法第 312 条中增加 1 款作为第 2 款: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所以,根据刑法修正案(七)的规定,单位可以成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
24、得收益罪的犯罪主体。另外需要说明的是犯罪分子销售自己的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属于事后不可罚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故选 A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1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刑法修正案(六)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作了重大修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犯罪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故选 C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1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修正案(六),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采用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的方法,从而使其“合法化”的行为。故选
25、D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1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的规定,抢劫罪的加重构成有:(1)人户抢劫的;(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6) 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7)持枪抢劫的;(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A 项属于入户抢劫;B 项属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D 项属于冒充军警人员抢劫; C 项不属于持枪抢劫,因为假枪不是持枪抢劫中的“枪“。故选 C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1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第 235 条的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
26、处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故排除 C 项。根据我国 刑法第 234 条第 2 款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故选 D 项,排除 A 项和 B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1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司法解释,对于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 17 条、第 236 条第 2 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对于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故选 C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1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的规定
27、,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应当按照绑架罪定罪处罚。故选 B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1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拐卖妇女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应当按照拐卖妇女罪的加重构成定罪处罚。劫持航空器致人死亡的,属于劫持航空器罪的加重构成,所以,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的暴力行为包括了故意杀人的行为,所以抢劫致人死亡的,也按照抢劫罪定罪处罚。而刑讯逼供致人死亡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应当转化为故意杀人罪,按照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1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强奸罪的加重构成有:(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2)强奸妇女多
28、人的。(3) 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4)两人以上轮奸的。(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故选 B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2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绑架之后又实施了杀害人质的行为,符合两个独立的构成要件,属于实质的数罪,但是我国刑法第 239 条明确规定,杀害被绑架人或者致使被绑架人死亡的,直接按照绑架罪定罪,并判处绝对确定的法定刑一死刑。故选 D 项。与此相似的是,拐卖妇女的过程中强奸被拐卖的妇女的,也仅仅按照拐卖妇女罪定罪处罚,而不另外成立强奸罪。在组织卖淫的过程中强奸被组织卖淫者,也按照组织卖淫罪定罪处罚,而不另外成立强奸罪。【知识模块】 刑法学二、多项
29、选择题每小题 3 分,共 120 分。下列各题四个备选项中有二至四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的字母涂黑,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21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单位犯罪是法定的,只有刑法分则明确规定单位犯罪的,才能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分则的规定,对于盗窃罪和故意杀人罪,单位不能成为犯罪主体,故应当排除 A 项。根据 2014 年 4 月 24 的立法解释,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实施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刑法分则和其他法律未规定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的,对组织、策划、实施该危害行为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对于单位组织实施的杀人行为,虽然不能追究单位
30、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但是要追究组织者和实施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故应当选择 B 项。C项中,由于合同诈骗罪是单位犯罪,根据刑法第 30 条关于双罚制的规定,应同时追究单位和单位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故应当选择 C 项。D 项中,单位受贿的,无论是单位还是单位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都应以单位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而不能以“单位受贿罪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以“受贿罪”追究单位犯罪中自然人的刑事责任。故应当排除D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22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预备是指行为人已经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
31、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犯罪停止形态。一般来讲,预备行为主要是指准备犯罪工具、调查犯罪场所和被害人行踪、出发前往犯罪现场或者诱骗被害人赶赴犯罪现场、追踪被害人或者守候被害人到来、排除实施犯罪的障碍、拟订实施犯罪的计划等。故备选项应全选。【知识模块】 刑法学23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要成立共同犯罪,首先要求存在共同的犯罪故意,而过失是不可能构成共同的犯罪故意的。对于同时犯而言,虽然犯罪的故意相同,但是行为人之间没有进行联络,不可能形成共同的犯罪故意。对于实行过限而言,由于行为人犯罪的故意内容不同,所以也不可能形成共同的
32、犯罪故意。对于间接正犯而言,由于一方是另一方的犯罪工具,其行为本身不具有独立的价值,实质上是一个人的犯罪,所以也不可能构成共同犯罪。故备选项应当全选。【知识模块】 刑法学24 【正确答案】 B,C ,D【试题解析】 所谓不能犯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特定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但由于对行为事实的认识错误而在客观上使其不可能完成犯罪,因而不能达到既遂状态的犯罪未遂形态。不能犯未遂又分为工具不能犯未遂和对象不能犯未遂。所谓工具不能犯未遂,是指行为人由于认识错误而使用了按其客观性质不能实现犯罪意图、不能达到既遂状态的犯罪工具的犯罪未遂形态。误把砒霜当做白糖杀人的,就是工具不能犯,使
33、用的工具使其不可能达到犯罪既遂。对象不能犯未遂,是指行为人由于认识错误而针对本不存在的犯罪对象实施了犯罪行为,因而未能达到既遂状态的犯罪未遂形态。保险柜中没有财物以及把男子作为强奸的对象,都是属于对象不能犯,即由于对象的特殊性导致犯罪是不可能既遂的。而由于光线暗,未能射中被害人,是属于能犯未遂的范畴。故选 B、C 、D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25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是认定集资诈骗罪的关键所在。一般而言,判断集资诈骗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主要看有无归还集资款的意愿和可能。A项、B 项中行为人的行为说明其没有归还集资款的意愿。C 项中由于行为人将集资款
34、用于违法犯罪活动,该集资款将被依法罚没,造成集资款没有归还的可能。而D 项中,丁虽然在客观上不能返还,但是由于其将集资款主要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并且具有通过生产经营活动获得利润而归还集资款的可能。所以应当排除 D 项,选择 A、B、C 项。由于吴英案的巨大社会影响,在今年的考试中很有可能涉及集资诈骗罪有关内容,对于该罪应当重点掌握。【知识模块】 刑法学26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虽然交通肇事后及时报案是肇事者的法定义务,但是从政策的角度认定为自动投案,更有利于鼓励肇事者自首,也有利于司法机关及时破案,节约司法资源,所以认定为自动投案更符合立法本意。所以应选择 A 项。交通肇事后逃
35、逸的仍然可以基于主观意愿自动投案,只是在处罚时以较重法定刑为量刑基准。所以应排除 B 项。C 项和 D 项是关:于形迹可疑的理解,根据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C 项的行为成立自动投案。但是 D 项的情形,其已经不仅仅是“形迹可疑”了,而是非常可疑,不能再认定为自动投案。故应当选择 C 和 D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27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该节的其他犯罪是一般法和特殊法的关系,原则上:适用特别法,但是还受到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的制约。A 项中甲的行为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且该罪重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故排除 A 项。C 项中的行
36、为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但是由于没有提及销售金额,所以应当认定其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故排除 C 项。D 项中由于尚不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所以不可能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但是其销售金额达到 15 万元,符合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构成要件。故选 D 项。B 项中王某的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没有争议的。故选 B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28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所以,遗忘物、埋藏物以及代为保
37、管的他人财物是侵占罪的犯罪对象。而遗失物在刑法上与遗忘物不同。遗忘物,是指所有人或持有人因一时疏忽遗忘于某特定地点或场所但知道其地点或场所的财物。遗失物是失主丢失之物,一般不知失落何处,难以找回,它与忘记取走的遗忘物是不同的。故选 A、B 、D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29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目的犯,要求行为人的犯罪故意必须是以出卖为目的,但是对于行为人采取何种手段控制被害人则没有要求,无论是绑架、捡拾、偷盗、欺骗、威逼等,对于犯罪的成立没有任何影响。所以,应当首先选择 A、B项。通常情况下,对于父母迫于生活困难,或者受重男轻女思想影响,私自将没有独立
38、生活能力的子女送给他人抚养,即使收取少量“营养费”、“感谢费”,也属于民间送养行为,从刑法的谦抑制性考虑,不按照犯罪处理。但是如果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生育后即出卖子女的,则明显为社会伦理所不容,则必须按照拐卖妇女、儿童罪处罚。所以,应选择 C 项。至于 D 项,行为人虽然一开始没有以出卖为目的,但是后来出现了犯意转化,产生了出卖目的,又将被害人卖出,符合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构成要件。所以,应当选择 D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30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量刑情节根据刑法是否明文加以规定可以分为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根据是否给司法人员自由裁量权,可以分为应当情节和可
39、以情节。故应当选 A、C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三、案例分析题每小题 15 分,共 60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31 【正确答案】 (1)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在本案中,被告人为了获取资金,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后对被害人进行殴打、威逼,即使用了暴力和胁迫的手段;尽管被害人是以写便条的方式由被告人刘某领取了现金,但是被害人为信用社主任,其便条即能够对信用社值班人员产生相应的约束力,值班人员也正因对便条的执行而向被告人刘某提供现金。因此,虽然本案中从被告人向被害人威逼写便条到被告人实际取得现金之间的持续时间较长,而且并非被害人直
40、接交出现金,但是由于被害人的特殊身份,应认为是被告人直【知识模块】 刑法学32 【正确答案】 (1)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人汤甲与汤乙共同秘密窃取了他人财物,是盗窃罪的共同犯罪。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本案中,被告人汤甲在实施盗窃财物的过程中,为了窝藏赃物而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而被告人汤乙已经逃离现场,其行为没有转化为抢劫罪。(2)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具体犯罪构成的实行行为,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知识模块】 刑法学33 【正确答案】 (1)肖某和朱某构成强奸罪和招摇撞骗罪。根据刑法的规定,违背妇女的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奸淫妇女的,构成强奸罪。本案中,肖某和朱某共谋后以暴力手段强行奸淫周某,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根据刑法的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构成招摇撞骗罪。本案中,肖某和朱某共谋后,冒充人民警察以抓嫖为手段骗取被害人周某 3000 元钱,符合招摇撞骗罪的构成要件。肖某和朱某都构成强奸罪和招摇撞骗罪两罪,应当根据刑法的规定分别实行数罪并罚。(2)本案中不存在轮奸的情节。轮奸是指两个以上有合意的人先后共同强【知识模块】 刑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