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刑法学)模拟试卷 3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 2 分,共 60 分。下列各题给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我国刑法对溯及力之规定所体现的原则是( )。(A)从旧原则(B)从新原则(C)从旧兼从轻原则(D)从新兼从轻原则2 对累犯从重处罚的刑罚制度,体现了我国刑法的( )。(A)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B)罪刑法定原则(C)罪责刑相适应原则(D)刑法适用平等原则3 我国 1997 年修订的刑法生效时间是( )。(A)1997 年 4 月 1 日(B) 1997 年 3 月 14 日(C) 1997 年 10 月
2、 1 日(D)1997 年 7 月 1 日4 刑法上的不作为是指( )。(A)静止行为(B)消极且违反命令规范的行为(C)消极不实施其可以实施的行为(D)不实施其应实施的行为5 刑法第 94 条关于“本法所称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 的规定属于 ( )。(A)论理解释(B)司法解释(C)学理解释(D)立法解释6 根据刑法的规定,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应对( )负刑事责任。(A)制造毒品罪(B)投放危险物质罪(C)破坏交通工具罪(D)走私毒品罪7 某甲因对社会不满,企图制造事故,使火车脱轨,遂在火车到达之前 5 分钟将一块大石头搬运到铁轨上,足以
3、使火车发生倾覆。约 2 分钟后,某甲又将该石头搬离了铁轨,有效地避免了事故的发生。某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B)自动放弃犯罪的犯罪中止(C)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D)犯罪既遂8 预备犯、未遂犯和中止犯以及教唆犯、帮助犯的犯罪构成可以归人( )。(A)派生的犯罪构成(B)复杂的犯罪构成(C)空白的犯罪构成(D)修正的犯罪构成9 犯罪未完成形态存在于( )。(A)某些直接故意犯罪中(B)所有直接故意犯罪中(C)某些直接故意犯罪和某些间接故意犯罪中(D)所有直接故意犯罪和某些间接故意犯罪中10 对于假想防卫,应当( )。(A)按照过失犯罪处理(B)按照意外事件处理(C)按
4、照间接故意犯罪处理(D)视主观上有无过失作出无罪或者有罪的处理11 刑法规定,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处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此追诉期限为( )。(A)5 年(B) 10 年(C) 15 年(D)20 年12 甲因犯盗窃罪被捕,在侦查人员对其审讯期间,检举揭发乙在火车上抢劫 3 万元的犯罪事实,并协助司法机关将乙抓获。甲的盗窃行为( )。(A)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B)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C)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D)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13 甲于 1995 年 2 月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1998 年 2 月因在劳动改造生产中抗御自然灾害,舍己救人,有重大立功表现,被法院
5、裁减为有期徒刑 18 年。如无再次减刑,甲将在( )年 2 月刑满释放。(A)2015(B) 2016(C) 2013(D)201214 某乡政府在换届选举时,乙纠集数人,以对选举有意见为由,冲入选举会场,大声叫骂,并把票箱砸毁。乙的行为属于( )。(A)破坏选举的行为(B)妨害公务的行为(C)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D)聚众打、砸、抢的行为15 拐卖妇女后,又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应定( ) 。(A)拐卖妇女罪(B)强迫卖淫罪(C)拐卖妇女罪和强迫卖淫罪数罪并罚(D)引诱卖淫罪16 下列犯罪中,属于渎职罪的是( )。(A)私放在押人员罪(B)挪用公款
6、罪(C)包庇罪(D)刑讯逼供罪17 甲开办一间小汽修店,因修理一进口轿车缺零配件,便于晚间在一停车场将一同型号小轿车的备用轮胎一个(价值 1200 己)和发动机(价值 5 万元)拆下盗走,甲的行为( )。(A)构成盗窃罪和破坏交通工具罪,数罪并罚(B)构成盗窃罪和破坏交通工具罪,属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即破坏交通工具罪定罪处罚(C)只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D)只构成盗窃罪18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行为成立犯罪,必须是销售金额达到( )。(A)5 万元以上(B) 10 万元以上(C) 20 万元以上(D)50 万元以上19 根据刑法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构成( )。(A)诈骗罪(B)信用卡诈骗罪(
7、C)盗窃罪(D)侵占罪20 绑架妇女、儿童的,可以构成( )。(A)绑架妇女、儿童罪(B)绑架罪或者拐卖妇女、儿童罪(C)绑架罪或者偷盗婴幼儿罪(D)绑架罪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 3 分,共 120 分。下列各题四个备选项中有二至四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的字母涂黑,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21 下列共同犯罪人可以认定自首的是( )。(A)胁从犯供述自己被胁迫情况下实施的犯罪,但未供述所知道的胁迫自己犯罪的胁迫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B)次要的实行犯供述自己实施的犯罪,以及与自己共同实施犯罪的主犯和胁从犯的犯罪行为(C)帮助犯供述自己实施的犯罪帮助行为,以及自己所帮助的实行犯的犯罪行为
8、(D)教唆犯供述自己的教唆行为,以及所了解的被教唆人产生犯罪意图后实施的犯罪行为22 下列有关诈骗罪的说法正确的有( )。(A)以欺骗手段骗取养老保险金,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B)通过伪造证明材料骗取社会保障待遇,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C)通过完全控制输赢的方式和他人赌博,赢得钱财,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D)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23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是( )。(A)危害的来源不同(B)行为的对象不同(C)对损害程度的限度要求不同(D)主观目的不同24 以共同犯罪人之间是否有分工为标准,可以将共同犯罪分为( )。(A)简单共犯
9、(B)复杂共犯(C)一般共犯(D)犯罪集团25 假释的适用对象是( )。(A)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B)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C)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D)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后被减为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6 刑法上的时效的类型有( )。(A)追诉时效(B)时效延长(C)时效中断(D)行刑时效27 下列关于敲诈勒索罪的说法正确的有( )。(A)“多次敲诈勒索 ”是指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B)敲诈勒索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不认为是犯罪(C)明知他人实施敲诈勒索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D)被害人对敲诈勒索的发生存在过错的,可以对行为人酌情从宽处理
10、28 脱逃罪的主体有( ) 。(A)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B)被逮捕的被告人(C)被关押的罪犯(D)被劳动教养的人29 下列行为中即使没有达到数额较大,也构成盗窃罪的有( )。(A)多次盗窃的(B)人户盗窃的(C)携带凶器盗窃的(D)扒窃的30 下列有关危害公共安全罪客体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所谓“公共安全 ”,就是指不特定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B)所谓 “公共安全” ,就是指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C)危害公共安全罪客体的不特定性,是指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行为对象具有广泛性和不确定性(D)危害公共安全罪客体的不特定性,是指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受犯罪实际侵
11、害的目标是不特定的三、案例分析题每小题 15 分,共 60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31 李某,男,17 岁,系某市国有百货文化用品公司工人。王某,男,系李某结拜兄弟。王某 16 岁生日将至,多次向李某索要生日礼物。2005 年 9 月 10 日,被告人李某在本公司营业厅盗得该公司空白提货单 2 份(五联单)并乘收款员刘某不备,在提货单上偷盖了该公司付款专用章。尔后,李某分别在提货单上填写了购货单位和物品名称等项目。同年 10 月 26 日在王某生日当天李某将提货单交给王某,告诉其实际情况,并将该提单作为生日礼物送给王某。同日下午王某去该国有百货文化用品公司仓库,分别提走洗发水 10
12、0 箱,洗面奶 100 箱,物品价值 7690 元32 被告人,吴某,男,26 岁。2005 年 3 月,被告人吴某从某县离家外出,先后流窜到云南省的昆明市等地,同年 4 月 7 日上午窜至大理古城,在同福旅社住下后随身携带匕首上街游逛。10 时许逛到大理中路至小邑庄岔路口时,遇见来华旅游的日本人高杉某挎着照相机朝洱海方向游览观光,吴某随生抢劫歹念,便尾随其后。当行至大理古城东郊即大理中路至小邑庄的途中,被告人吴某见四下无人,乘高杉某不备夺走其随身的照相机,高杉某大声呼喊,吴某怕事情败露,回头拔出匕首朝高杉某的胸部猛刺一刀。高杉某奋力反抗并呼叫,在与被告人搏斗中跌进蚕豆田里,被33 2005
13、年 3 月,毛某到其朋友赵某家做客,发现赵某家有一幅名画,便产生歹念,用酒将赵某灌醉后,将画偷走,在要出门的时候被赵某发现,毛某将赵某打伤后逃跑。2005 年 4 月,毛某在银行取钱时,发现李某取了一些现金,便尾随李某上了公交车,当时公交车上只有司机、毛某和李某三人。毛某当场使用暴力将李某身上的 1000 元抢走。2006 年 1 月,毛某将被害人沈某劫持到一小旅馆,将沈某身上携带的 3000 元抢走,同时向沈某的家人索要 10 万元。毛某得知沈某家人报案后,便将沈某杀死。问:(1)毛某抢走名画是否属于人户抢劫?(2)毛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刑法学)模拟试卷 3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小
14、题 2 分,共 60 分。下列各题给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溯及力,是指刑法生效以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即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则没有溯及力。关于刑法的溯及力,各国刑法有不同规定,归纳起来有四种:(1)从旧原则,即新刑法对于其生效前的行为一律没有溯及力,仍完全适用旧法。(2)从新原则,即新刑法对其生效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未确定的行为一律适用,具有溯及力。(3)从旧兼从轻原则,即新刑法原则上没有溯及力,但是新刑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新刑法,这时有溯
15、及力。(4)从新兼从轻原则,即新刑法原则上有溯及力,但是旧刑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旧刑法,这时无溯及力。关于溯及力,我国刑法第 12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本条规定的前部分是从旧原则,后部分是从轻原则,因此,我国刑法对溯及力的规定,体现的是从旧兼从轻原则。故选 C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累犯具有严重的人身危险性,再犯的可能性大,
16、因此其刑事责任就重,所以应当对于累犯从重处罚。故选 C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1997 年 3 月 14 日我国刑法经过全国人大表决通过修订案。此次修订后的刑法自 1997 年 10 月 1 日起生效。故选 C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刑法上的危害行为可以分为作为和不作为,其分类标准不是身体上的静止或者运动,而是行为人的行为所违反的法律规范的性质。作为违反的是禁止规范,即不应当为而为;不作为违反的是命令规范,即应当为而不为。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我国刑法理论认为,立法解释通常有以
17、下三种情况:(1)在刑法中用条文对有关刑法术语所作的解释。(2)在刑法的起草说明或修订说明中所作的解释。(3)在刑法施行中如发生歧义所作出的解释。刑法第 94 条的规定是立法解释的第一种情形。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只对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承担刑事责任。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走私、运输、贩卖、制造毒品是一个选择性罪名,但是刑法仅仅将贩卖毒品罪的刑事责任年龄降为 14 周岁,而走私、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刑事责任年龄依然是 16 周岁。
18、故选 B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危险犯是以发生了法律规定的危险成立犯罪既遂的犯罪形态。破坏交通设施罪是危险犯,故行为人将大石头搬运到铁轨上,就产生了足以使火车颠覆的危险,成立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既遂。而犯罪既遂是犯罪的停止形态之一,换言之是犯罪最后停止下来的形态,已经既遂的不可能回到未遂、预备或者中止形态。某甲的行为最多视为量刑中可以考虑的情节,而不影响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的成立。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犯罪构成的形态方面的特点,可以将犯罪构成分为基本的犯罪构成和修正的犯罪构成。修正的犯罪构成,是指以基本的犯罪构成为
19、标准,根据故意犯罪在行为发展阶段可能出现的预备、中止、未遂等不同的表现形态,以及在共同犯罪中具体共同犯罪人的不同情况下,对基本犯罪构成中个别要件的具体要求作相应的修改或者变更后形成的犯罪构成。也就是说,修正的犯罪构成,主要是指预备犯、中止犯、未遂犯等故意犯罪过程中几种未完成形态的犯罪构成和共同犯罪中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等共同犯罪人的犯罪构成。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首先,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只存在于故意犯罪之中,过失犯罪中不存在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其次,需要危害结果的发生才能认定间接故意,而危害结果一旦发生就不存在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所以间接故意犯罪中
20、也不存在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最后,并不是所有的直接故意犯罪中都有未完成形态。举动犯只要行为人一实施犯罪行为,就达到既遂,所以也不可能有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故选 A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1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假想防卫是指客观上不存在不法侵害的行为,而行为人由于认识的错误认为存在不法侵害而进行所谓的防卫的行为。刑法理论认为,如果行为人的错误是不可避免的,则认定为无罪过事件,而不作为犯罪处理。如果行为人虽然存在认识的错误,但是认识错误是应当可以避免的,即行为人主观上存在罪过,则按照犯罪处理。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1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的规定,法定最高刑
21、为 5 年以上不满 10 年的,追诉时效是 10 年。法定最高刑是 10 年以上的,追诉时效是 15 年。由于“不满”不包括本数,而“以上”包括本数,所以本题的追诉时效应当是 15 年。故选 C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1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乙在公共交通工具抢劫且数额较大,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刑罚,甲检举揭发乙并协助司法机关将乙抓获,属于重大立功。根据刑法的规定,对有重大立功的犯罪分子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故应当选择 D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1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第 80 条的规定,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所以,甲的有期
22、徒刑的 18 年刑期应当从 1998 年 2 月起开始计算。所以,甲应当在 2016 年 2 月刑满释放。故选 B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1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的规定,破坏选举罪是指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妨碍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乙的行为符合破坏选举罪的构成要件,成立破坏选举罪,故选 A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1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的规定,拐卖妇女后,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应当按照拐卖妇
23、女罪的加重构成定罪处罚,而不另外定强迫卖淫罪。故选 A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1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挪用公款罪是贪污贿赂犯罪的一种。包庇罪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刑讯逼供罪是侵犯人身权利罪的一种。故选 A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1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破坏交通工具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交通运输安全,而要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就必须要求行为人的行为危害到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与财产的安全。在本题中,行为人将小轿车的一个备用轮胎和发动机盗走,导致该小轿车不可能再上路行驶,也就不可能再危害到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与财产安全,所以不可能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但是
24、其盗窃的数额较大,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应当按照盗窃罪定罪处罚。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1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销售额在 5 万元以上方构成犯罪。另外应当注意考量的金额是销售额,而不是所得额。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刑法该章其他犯罪的关系也应重点掌握。【知识模块】 刑法学1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我国刑法第 196 条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构成盗窃罪。对刑法中的有关特别规定应当重点掌握,这一般是考试的侧重点所在。相似规定还有偷盗技术秘密、偷盗古生物化石等。【知识模块】 刑法学2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我国刑法上不存在绑架妇女、儿童罪
25、和偷盗婴幼儿罪,故应当排除A、C 项。绑架罪和拐卖妇女、儿童罪的重要区别在于犯罪目的不同。绑架妇女、儿童的,如果行为人是出于出卖为目的,按照拐卖妇女、儿童罪定罪处罚;如果是出于勒索财物的目的,则按照绑架罪定罪处罚。故选 B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 3 分,共 120 分。下列各题四个备选项中有二至四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的字母涂黑,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21 【正确答案】 B,C ,D【试题解析】 由共同犯罪的特性和自首的本质所决定,共同犯罪人在自首时供述的罪行,包括自己实施的犯罪,以及自己确实了解的、与自己的罪行密切相关的其他共同犯罪人的罪行。从犯分为
26、次要的实行犯和帮助犯。次要的实行犯应供述的罪行,包括犯罪分子自己实施的犯罪,以及与自己共同实施犯罪的主犯和胁从犯的犯罪行为。帮助犯应供述的罪行,包括自己实施的犯罪帮助行为,以及自己所帮助的实行犯的犯罪行为。胁从犯应供述的罪行的范围,包括自己在被胁迫情况下实施的犯罪,以及所知道的胁迫自己犯罪的胁迫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教唆犯应供述的罪行的范围,包括自己的教唆行为,以及所了解的被教唆人产生犯罪意图之后实施的犯罪行为。故选 B、C、D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22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根据立法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
27、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266 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故应当选择 AB 项。通过完全控制输赢的方式和他人赌博,看似赌博,但是已经失去了赌博“输赢不确定”的本质属性,其本质是诈骗行为,故应当选择 C 项。根据刑法总则的规定,诈骗未遂,但是同时不属于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的,则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故应当选择 D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23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都是正当化事由,存在一些共同之处:(1)目的相同。都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2)前提相同。两者都必须是合法权益正在受到侵害时才能实施。(3)责任相同。两者超过法定的限度造成相
28、应损害后果的,都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是也存在重大区别:(1)危害的来源不同。(2) 行为的对象不同。(3)行为的限制不同。(4) 行为的限度不同。(5)主体的限定不同。故选 A、B、C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24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共同犯罪可以做不同的分类。根据是否有分工,可以分为简单的共同犯罪和复杂的共同犯罪。根据是否有预谋,可以分为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根据是否有组织性,可以分为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的共同犯罪。根据一个人是否能够完成犯罪,可以分为任意的共同犯罪和必要的共同犯罪。故选A、B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25 【正确答案】 B
29、,C ,D【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原判是死刑缓期执行后被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的罪犯可以假释。所以应当选择B、C、D 项。由于拘役是短期自由刑,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不存在重新适应社会的问题,所以刑事法律没有将其规定为假释的适用对象。【知识模块】 刑法学26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在刑法理论上,时效制度包括追诉时效和行刑时效两种。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时效制度为追诉时效。至于时效的延长和时效的中断是时效制度的组成部分。故选 A、D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27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多次敲诈勒索是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加的敲诈勒索
30、罪的人罪条件,司法解释明确了多次敲诈勒索的概念,即指“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情形。对此,可以结合“多次盗窃”进行记忆,两者是完全一致的。故应当选择 A 项。与对其他人实施敲诈勒索的社会危害性相比较,行为人对近亲属实施敲诈勒索,社会危害性要小得多,司法实践中也往往区别对待,而且又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社会危害性进一步降低,所以原则上不应当作为犯罪处理,这也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具体体现。故应当选择 B 项。根据共同犯罪原理,行为人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又有共同犯罪的帮助行为,构成共同犯罪,故应当选择 C 项。被害人有过错,虽然不是法定的从轻处罚情节,但对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评价有重要影响,是酌定量刑情节
31、,可以从轻处罚。故应当选择 D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28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的规定,脱逃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逃脱司法机关的羁押和监管的行为。劳动教养在性质上属于行政处罚,被劳动教养的人不能成为脱逃罪的犯罪主体。故选 A、 B、C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29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刑法修正案(八)对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作了重大修改,除了规定盗窃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的,对于人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扒窃的,从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考虑,都将其规定为盗窃罪独立的构成要件,不需要达到数额较大即可构成犯罪。故应当选择
32、A、 B、C、D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30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刑法理论通说认为,公共安全就是指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即既要具有不特定性,也要具有多数性。这种不特定性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侵害的可能性,而不是实际侵害的特定性。故选 A、D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三、案例分析题每小题 15 分,共 60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31 【正确答案】 (1)根据刑法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是诈骗罪。本案中,被告人李某通过伪造某公司的提货单而使得被害方
33、自愿交付财物,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共同犯罪是两人以上的共同故意犯罪。成立共同犯罪要求两个自然人都必须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而本案中被告人王某是在生日当天实施了提货行为,并没有年满 16 周岁,所以,李某与王某不构成共同犯罪。王某不承担刑事责任,李某是诈骗罪的间接正犯,单独承担诈骗罪的刑事责任。(2)由于诈骗罪的法定最高刑是无期徒刑,所以对于李某判处的【知识模块】 刑法学32 【正确答案】 (1)根据刑法的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按照抢劫罪定罪处罚。本案中被告人吴某携带管制刀具进行抢夺,其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被告人吴某在抢劫行为实施完毕之后,为了防止犯罪行为败露而又用匕首刺被害人的胸部,具有明显的杀
34、人故意,其行为又致被害人死亡,所以被告人吴某又构成故意杀人罪。因此,对被告人吴某按照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实行数罪并罚。(2)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是抢劫罪。抢劫罪的暴力行为包括故意杀人的行为。在第二种情况下,被告人为了劫取他人财物用匕首将被害人刺死,符合【知识模块】 刑法学33 【正确答案】 (1)毛某抢走名画不是入户抢劫。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入户抢劫要求行为人在进人被害人的住处时应当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本案中,毛某是应赵某的邀约来到赵某家,进入赵某家时没有犯罪目的,毛某犯罪属于临时起意,故不属于入户抢劫。(2)毛某抢走李某 1000 元属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根据刑法的规定,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属于犯罪地点加重犯,即使行为人是针对特定的人实施抢劫的,只要犯罪地点在公共交通工具上,也应当认定为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本案中,毛某抢劫李某发生在公交车上,公交车属于公共交通工具,所以应当认定为在公共交【知识模块】 刑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