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民法学)模拟试卷 6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 2 分,共 60 分。下列各题给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下列选项中,属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甲、乙签订房产抵押合同,约定该合同自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B)丙、丁约定,如果丙将房屋出售,丁将和丙离婚(C)戊、己约定,如果戊养的牛死亡,戊就将喂牛槽送给己(D)庚、辛约定,如果庚不再赌博,辛就将他心爱的玉瓶送给庚2 下列选项中,应当认定为民法上孳息的是( )。(A)牛腹中怀的小牛犊(B)兑换国库券获得的利息(C)未收割的庄稼(D)供气管
2、道输送的煤气3 下列选项中,只能适用于动产的制度是( )。(A)登记(B)留置(C)抵押(D)占有4 甲到商场购买自行车时,向商场明示购买自己已经选好的“永久” 牌自行车一辆,并约定于第二 2EI 付足其余价款,从而要求商场将自行车存放于仓库保管,则商场和甲之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属于( )。(A)特定物之债(B)种类物之债(C)选择之债(D)按份之债5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下列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个人财产的是( )。(A)一方因法定继承获得的遗产(B)一方因开设服装店获取的经营收益(C)一方因参加抗洪抢险负伤而获取的残疾人补助费(D)一方摸彩票中奖的所得6 甲、乙系同事,后因工作
3、纠纷而反目成仇。甲为了报复乙,遂将乙与丙长期同居的真实事实公布于众,导致乙服毒自杀,虽然乙被及时抢救,但成残疾。根据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甲侵犯了乙的( )。(A)健康权(B)身体权(C)隐私权(D)名誉权7 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表述错误的是( )。(A)遗产债务的清偿原则实行限定继承原则(B)对于需要清偿的遗产债务,既有遗嘱继承,又有遗赠的,应当首先由遗嘱继承人清偿债务,不足部分由受遗赠人清偿(C)既有遗嘱继承和遗赠,又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按照遗赠扶养协议执行(D)受遗赠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则受遗赠人的受遗赠权消灭8 下列要素中,不能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是( )。(A)商务标语
4、(B)声音(C)字母(D)颜色组合9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事实行为的是( )。(A)不当得利(B)无因管理(C)侵权行为(D)债的标的的给付行为10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A)在赠与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义务人不交付赠与的标的物,则受让方有权主张不安抗辩权(B)在买卖合同达成后,如果出让方经营状况不佳,受让方可以主张不安抗辩权(C)在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有权拒绝并直接终止自己的履行(D)在运输合同中,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主体是先履行方,后履行方不得行使不安抗辫权11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5、承担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是( )。(A)过错责任归责原则(B)推定过错责任归责原则(C)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D)公平原则12 甲公司的员工王某被劳务派遣至乙公司工作,在乙公司工作期间,王某在执行乙公司工作任务时造成丙损害,对此,甲公司并不知情。根据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对内的损害承担责任的主体是( )。(A)王某(B)甲公司(C)乙公司(D)甲公司和乙公司连带13 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包括( )。(A)被宣告死亡的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B)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夫妻关系中止(C)为被宣告死亡的人指定财产代管人(D)被宣告死亡的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终止14 甲卖给乙一台农用车。合同达成后
6、,甲向乙表示需将农用车留用几日以完成拉货。则乙取得的间接占有方式称为( )。(A)现实交付(B)占有改定(C)简易交付(D)指示交付15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应当认定为( )。(A)有效(B)无效(C)效力待定(D)可撤销16 根据民法通则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情形不包括( ) 。(A)申请仲裁(B)在诉讼中主张抵销(C)申请支付令(D)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行为的17 下列情形中,收养关系有效的是( )。(A)42 岁的某单身男子收养 2 名未满 10 周岁的孤儿(B) 40 岁的某单身男子收养 1 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刚满 1 周岁的女弃
7、婴(C) 41 岁的某男与妻子生育一子后共同收养 1 名生父母拒不履行抚养义务的 3 岁婴儿(D)43 岁的某单身女子收养 1 名年满 15 岁的未成年人18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合同类型中,只有一方当事人有权行使法定解除合同权利的是( ) 。(A)委托合同(B)加工承揽合同(C)租赁合同(D)买卖合同19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物权法基本原则的是( )。(A)物权法定原则(B)一物一权原则(C)公示、公信原则(D)物权无因性原则20 根据商标法规定,下列商品、服务或标志能够申请商标注册的是( )(A)“大豆”牌豆油(B) QQ 手机消息铃声(C) “江南牦牛” 牌牛骨酒(D)“黑鬼”牌牙膏
8、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 3 分,共 120 分。下列各题四个备选项中有二至四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的字母涂黑,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21 甲为自己房屋使用的便利与乙签订地役权合同,约定五年内乙不得加盖楼房,甲支付 5 万元。合同签订后,双方办理了登记手续。三年后甲去世,房屋由丙继承。同年,乙将楼房卖给丁,随后丁加盖楼房,遭丙阻止。在本案中( )。(A)丙无权阻止丁加盖楼房(B)地役权由丙享有(C)地役权不因甲死亡而消灭(D)丁有权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22 下列关于法人类别的表述,正确的有( )。(A)居民委员会属于社团法人(B)财团法人只能是公益法人(C)财团法人的设立人在法人成
9、立时属于法人的成员,而社团法人的设立人在成立时不得为法人成员(D)营利法人一般依据准则主义设立23 根据物权法规定,下列关于各类用益物权流转方式的表述,正确的是( )。(A)在集体土地上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不得转让,但可以出租或抵押(B)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可以与合法建造的住房一并转让(C)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附着的地役权一并转让,除非合同另有约定(D)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包、转让或者互换,但不能设定抵押权24 下列选项中,属于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民事主体有( )。(A)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B)按份共有的共有人(C)租赁合同的承租人(D)合伙组织的合伙人25 下列选项中,乙的行为应当认定为
10、承诺的有( )。(A)甲向乙发出的要约,要求乙在接到要约后一个月内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承诺。乙未按期答复(B)甲向乙发出出售电脑的要约,乙在甲规定的期限内回复:“价格每台减少 500元,其他条件不变”(C)甲商店标价出售钢笔,乙未与店员协商就出钱购买(D)乙向甲自动售货机投币购买冰淇淋一份26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的有( )。(A)一方因吸毒所欠的债务(B)夫妻分居期间一方所产生的债务(C)夫妻一方因经营亏本所产生的债务(D)夫妻一方因借款买房所产生的债务27 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继承和遗赠的表述,正确的有( )。(A)接受继承可以采取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
11、(B)放弃继承可以采取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C)接受遗赠可以采取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D)放弃受遗赠可以采取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28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可以适用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有( )。(A)违反附随的售后服务(B)泄露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C)无效合同(D)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29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合同履行的表述,正确的有( )。(A)对于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如果标的物属于动产的,则应当在接受动产一方所在地履行(B)履行方式不明确的,应当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C)履行费用负担不明确的,应当由履行义务的一方负担(D)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
12、30 根据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被代理人死亡后发生( )的情况下,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仍然有效。(A)被代理人的继承人均予以承认的(B)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的(C)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进行、而在被代理人死亡后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完成的(D)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约定到代理事项完成时代理权终止的三、案例分析题每小题 15 分,共 60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31 大地公司因为业务需要,急需一批电脑,公司董事长张某便将这件事告诉了他的朋友孙某,孙某找到海洋电脑公司,在大地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大地公司的名义与海洋电脑公司订立了电脑买卖合同,合同金额为 80 万元,并约定于 7
13、 月20 日交货。合同签订后的第三天,海洋电脑公司向张某发出确认书,要求大地公司对该合同加以确认。董事长张某在确认书上表明同意孙某与海洋电脑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但希望交货日期改为 6 月 12 日,并由海洋电脑公司亲自送货上门。海洋电脑公司收到确认书后,表示同意董事长张某的请求。6 月 11 日,大地公司收到了海洋电32 1995 年 7 月 1 日,某市赵某驾驶一辆大卡车在经过一个十字路口时,与刘某驾驶的一辆夏利牌出租汽车相撞,刘某驾驶的汽车被撞翻到路边,正巧高某路过,来不及躲闪,被压在车下,结果高某的右臂被压断。经交通局认定,此次交通事故的原因如下:赵某、刘某都违反了交通规则,车速超过了正
14、常标准,高某行走在人行道内,并无违章现象。高某经住院治疗,花去医药费等共计 2 万元,而且右臂残废已不可避免,对以后自己和家人的生活造成重大困难。为此,高某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赵某、刘某赔偿损失并支付全部医疗费以及今后的生活补助费。问:(1)如何33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价值 50 万元的彩电,合同约定甲公司先预付 20 万元货款,其余 30 万元货款在提货后 3 个月内付清,并由丙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但未约定保证范围。提货 1 个月后,甲公司在征得乙公司同意后,将 30 万元债务转移给尚欠其 30 万元货款的丁公司。对此,丙公司完全不知情。至债务清偿期届满时,乙公司要求丁公司偿还 30 万元
15、货款及其利息,而丁公司因违法经营被依法查处。法定代表人不知去向,公司的账户被冻结,于是,乙公司找到丙公司,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至此才知道甲公司已将其债务转让给丁公司,遂以此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民法学)模拟试卷 6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 2 分,共 60 分。下列各题给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以法律规定的某一民事法律行为生效要件作为附条件的,视为没有附条件,如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这是不动产抵押权生效的必备要件,故不能认定为附条件,故排除 A 项。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如结婚、
16、离婚、收养、继承等不得附条件,故排除 B 项。C 项为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而不是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和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的根本区别在于,条件具有或然性,而期限必然发生。违法事项不得附条件,如以二人继续通奸作为赠与房屋合同生效的附条件,但以停止违法事项作为附条件,则属于有效的附条件。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指果实、动物的出产物以及其他依物的用法收取的利益,如鸡蛋、牛犊、鹿茸、耕种土地收取的粮食等。法定孳息是指依法律关系取得的利益,如租金、承包金、利息、股息、红利等。故选 B 项。注意:开垦的农田、
17、输送的电力、热力、煤气等,不能认定为孳息。孳息必须是独立的物,而果树上已成熟的果实、动物腹中的胎儿不能独立于原物,因此不能认定为孳息。【知识模块】 民法学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登记既可以适用于动产,也可以适用于不动产,如不动产以登记为公示方式,而有些特殊的动产,如汽车、船舶、航空器,也以登记作为公示方式。留置只能适用于动产,故选 B 项。抵押的标的既可以是动产、不动产,也可以是权利。占有是指占有人对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实际控制。物权法第五编规定了占有制度。可见,登记、抵押和占有既可以适用于动产,也可以适用于不动产,故排除A 项、C 项和 D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4 【正确答案】 A
18、【试题解析】 种类物一旦被特定化,就成为特定物之债,故选 A 项。选择之债是指当事人可以选择一种债履行,如约定某人可以选择付款或者交付实物履行债务。按份之债是指当事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或者承担债务。【知识模块】 民法学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婚姻法第 17 条和第 18 条的规定,A 项、B 项和 D 项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有财产,而 C 项应当认定为夫或妻的个人财产。【知识模块】 民法学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隐私权的内容包括个人生活安宁权、个人生活信息保密权、个人通讯秘密权和个人隐私使用权四项。本题中,甲将乙与他人长期同居的事实予以揭发,实际上侵犯了个人生活信息
19、秘密权,构成了对乙隐私权的侵犯。故选 C 项。虽然乙造成残疾是由于他人揭发隐私所致,但毕竟其健康权和身体权的侵害与他人揭发隐私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故排除 A 项和 B 项。名誉权和隐私权最根本的区别在于,侵犯名誉权所涉及的内容都是虚构的且造成他人对该主体的社会评价降低,而侵犯隐私权的内容则是真实的,故排除 D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遗产债务的清偿原则实行限定继承原则,即被继承人清偿债务应当以所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被继承人不负清偿义务,故 A 项表述正确。既有遗嘱继承,又有遗赠的,应当按照比例清偿债务,故 B 项表述错误,为应选项
20、。遗赠扶养协议具有优先于遗嘱继承和遗赠执行的效力,故C 项表述正确。由于受遗赠人具有不可替代性,因此,受遗赠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受遗赠权归于消灭,故 D 项表述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学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商标法第 8 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据此,商务标语是经营者为了推销自己的商品或服务而使用的广告宣传短语,它往往与商标同时出现,但它无法像商标一样通过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故选 A 项。注意:2014 年新修订的商标法将“声音”规
21、定为可以申请商标注册的要素。【知识模块】 民法学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主观上不一定具有发生、变更或消灭正常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但客观上能够引起这种后果的行为,如债的标的的给付行为、无因管理、先占、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侵权行为等等。注意:民事法律事实属于常考的知识点,希望考生能够区分民事法律事实和客观事实、自然事实和事实行为之间的差别。此外,考生还应当注意区分事实行为和民事法律行为,由于事实行为不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因此,事实行为又称为“非表意行为”,这区别于民事法律行为。依通说,不当得利属于事件,而不是事实行为,故选 A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10
2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不安抗辩权存在于双务合同中,单务合同(如赠与合同)不存在行使不安抗辩权的问题,故 A 项错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后履行方经营状况 “严重”恶化,先履行方才能主张不安抗辩权,“不佳”不等于“严重”,故 B 项错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行使不安抗辩权的程序是:先中止(注意:不是终止),后解除合同,不能直接终止或者解除合同,故 C 项错误。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主体是双务合同中的先履行方,后履行方不享有不安抗辩权,这区别于先履行抗辩权,故选 D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1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 54 条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
23、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据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承担的责任实行过错责任归责原则。故选 A 项。注意:根据侵权责任法第 58 条的规定,患者有损害,下列情形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即实行推定过错责任归责原则:(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上述情形适用推定过错责任归责原则,但这只是特殊规定,不能否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承担的责任实行过错责任归责原则。故不选 B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1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 34 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
24、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据此,选 C 项,不选 A 项。甲公司承担责任的前提必须是有过错,可是题干中交代的情形是“甲公司对王某执行乙公司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并不知情“,即甲公司并无过错,甲公司就不承担侵权责任,即便甲公司有过错,甲公司承担的责任也不是连带责任,而是补充性质的责任。故不选 B、D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1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公民被依法宣告死亡后,产生与自然死亡同样的法律后果,即夫妻关系终止、继承开始
25、、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亦终止。故选 D 项。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其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并未消灭,是否消灭取决于其继承人是否抛弃继承权,故 A 项错误。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是与配偶的夫妻关系终止,而不是“中止”,故 B 项错误。指定财产代管人是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而不是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故 C 项错误。【知识模块】 民法学1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交付方式有四种:现实交付、占有改定、简易交付和返还请求权让与(指示交付)。本题的交付方式就是占有改定,故选 B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1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遗赠扶养协议属于双方法律行为,因此,遗
26、赠扶养协议既受合同法调整,也受继承法调整,因此,合同法上有关合同效力认定的问题,也同样适用于遗赠扶养协议。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出其认知能力范围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故选 C 项。注意:遗赠扶养协议不同于具有人身性质的其他协议,如收养协议、监护协议、离婚协议等,收养协议、监护协议和离婚协议等不受合同法调整。【知识模块】 民法学1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根据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13 条的规定,下列事项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1)申请仲裁;(2)申请支付令;(3)申请破产、申报破
27、产债权;(4) 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5)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6)申请强制执行;(7)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8)在诉讼中主张抵销;(9)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据此,不选 A、B、C 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16 条的规定,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订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 140 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据此规定,D 项表述的情形也能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但该情形并非属于 “起诉”的范围,而是属于“义务
28、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范围。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1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收养法第 8 条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 1 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和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 1 名的限制。故 A 项表述为有效的收养关系。 收养法第 9 条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 40 周岁以上。据此,B 项表述的收养关系无效。收养法第 4 条第 3 项规定,对于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成为被收养人,而 C 项表述的是 “生父母拒不履行抚养义务”,而不是“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故 C 项表述的收养关系无
29、效。 收养法第 4 条规定,不满 14 周岁的未成年人才能成为被收养人。据此,D 项表述为无效收养关系。【知识模块】 民法学1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一般而言,合同一经达成,当事人就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除了法律特别规定和当事人的特别约定之外,当事人不能擅自解除合同。合同法为了鼓励交易的达成,在法律规定上限制了解除权的适用,即只有在符合合同法第 94 条规定的情形下,当事人才享有法定解除权,除非当事人对解除合同的权利作出约定。但在下列合同中,当事人也享有法定解除权:第一,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均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合同法第 410 条)。第二,在加工承揽合同中
30、,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合同法第 268 条),不过,承揽合同的承揽人没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可见,在加工承揽合同中,只有一方(定作人) 享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这不同于委托合同。故选 B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1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有三:物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和公示、公信原则。我国不承认物权的无因性理论,该理论系德国物权法理论。【知识模块】 民法学2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商标法第 8 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
31、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据此,B 项表述的声音可以作为商标注册,选 B 项。商标法第 11 条第 1 款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2)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3)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据此规定第 2 项,不选 A 项。商标法第 10 条第 1 款第 7 项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据此规定,C 项表述中,牦牛产于西藏,而非江南,以 “江南牦牛”申请注册,不仅具有欺骗性,而且容易使公众认为牦牛产于江南,从而造成产地的误认,因此不能申请商标注册,
32、故不选 C 项。商标法 第 10 条第 1 款第 6 项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带有民族歧视性的。据此规定,凡带有民族歧视(含种族歧视) 的标志或名称都不能申请商标注册,故不选 D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 3 分,共 120 分。下列各题四个备选项中有二至四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的字母涂黑,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21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地役权作为财产权,可以成为继承权的标的,故地役权可以继承,因此甲死亡后,其继承人丙当然享有地役权,地役权也不因甲死亡而消灭。由于丙享有地役权,丙有权阻止丁加盖楼房。可见,选 B、C 项,不选 A 项
33、。物权法第 164 条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地役权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既然丁购买了房屋,就应当负担房屋上存在的地役权,因而不能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可见,不选 D 项。当然,乙在出售房屋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如实告知房屋上存在的地役权,而且将支付的地役权补偿款也应当按照剩余年限转让给丁,但这是本题之外予以探讨的问题。【知识模块】 民法学22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一般认为,有些社会组织,如村委会、居委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认定为社团法人,故 A 项正确。财团法人只能是公益法人,故 B 项正
34、确。社团法人的设立人在法人成立时属于法人的成员,而财团法人的设立人在成立时不得为法人成员,C 项把二者颠倒了,故 C 项错误。营利法人一般依据准则主义设立,而公益法人一般依据行政许可主义设立,故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学23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设立,对于在国有土地上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方式因出让或划拨方式的不同而不同,对于以出让方式获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其流转方式包括转让、出租、抵押等,但以划拨方式获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不能转让、出租或抵押;对于在集体土地上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可见,A
35、 项表述错误。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时,必须与合法建造的房屋一并转让,而不能单独转让。可见,B 项表述正确。地役权具有从属性,物权法第 164 条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C 项表述正确。土地承包经营权有集体组织内的家庭承包和家庭承包外承包两种方式,对于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设定抵押权,但对于家庭外承包,可以设定抵押权。故 D 项表述错误。【知识模块】 民法学24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所列民事主体都有优先购买权。【知识模块】 民法学25 【正确答案】 C,D【试
36、题解析】 承诺是受要约人的法定权利,是否对要约予以承诺,取决于受要约人的意思;受要约人对要约价款变更的,作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而不是承诺;商店标价出售商品为要约,乙出钱购买则为承诺;自动售货机售卖商品为要约,乙的投币行为为承诺。【知识模块】 民法学26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或妻都有义务清偿,但下列债务属于夫或妻个人债务:因赌博、酗酒、吸毒等所产生的债务;夫妻分居期间一方所产生的债务。故本题答案为 C 项和 D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27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接受继承既可以采取明示方式,也可以采取默示方式,故 A
37、项正确。放弃继承只能采取明示方式,不能采取默示方式,故 B 项错误。接受遗赠只能采取明示方式,不能采取默示方式,故 C 项错误。放弃受遗赠既可以采取明示方式,也可以采取默示方式,故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学28 【正确答案】 B,C ,D【试题解析】 附随的售后服务是在合同达成后形成的义务,该义务在性质上属于后契约义务,违反后契约义务,应当按照违约责任处理;商业秘密可以在缔约之际因当事人接触而获得,也可能在合同达成后获得,如果合同没有达成而泄露商业秘密的,按照缔约过失责任处理;如果合同有效成立,按照违约责任处理或者其他责任方式处理。如实告知义务同上述道理。无效合同表明合同没有达成,因过
38、错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自然按照缔约过失责任处理。【知识模块】 民法学29 【正确答案】 B,C ,D【试题解析】 A 项错在:对于标的物是动产的合同履行,应当在履行义务的一方所在地履行。根据合同法第 62 条的规定,其他选项都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学30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根据民通意见第 82 条的规定,备选项都是正确答案。【知识模块】 民法学三、案例分析题每小题 15 分,共 60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31 【正确答案】 (1)孙某与海洋电脑公司之间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因为孙某是无权代理人,而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因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39、,所以,该合同只有经过大地公司的追认才能有效。(2)孙某与海洋电脑公司订立的买卖电脑合同归于无效。因为大地公司已经对合同的内容作出了实质性变更。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对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而交货日期属于履行期限。既然大地公司对合同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这意味着大地公司拒【试题解析】 本案例适用的法条主要有:合同法第 25 条(合同成立的确定)、第 30 条(实质性变更) 、第 49 条(无权代理) 、第 142 条(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这里有个问题需要澄清,即公司董事长张某将想买电
40、脑的事告诉了他的朋友孙某,该告诉是否可以认定为张某授权孙某为其代理人?注意:“告诉”并不等于授权,因为授权行为必须有确定的授权意思,没有授权意思就不能认定为授权行为,因此,孙某属于无权代理人。【知识模块】 民法学32 【正确答案】 (1)赵某和刘某的行为属于共同侵权行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属于共同侵权行为。据此规定,本案中,赵某、刘某的行为虽然属于两个独立行为,赵某和刘某也互不相识,不存在共同侵害高某的共同故意,也不存在共同过失行为造成高某的损害,且损害具有不可分割性,因此,应当认定为共同侵权。(2)赵某、刘某应当
41、对高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对于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的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试题解析】 本案例适用的法条主要是侵权责任法第 11 条(分别过错结合的共同侵权)、第 12 条( 分别过错共同侵权的责任分配)。侵权责任法对共同侵权的各类形态作出了具体规定,因此考生应当从多种题型上掌握共同侵权。【知识模块】 民法学33 【正确答案】 (1)甲公司转移债务的行为有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债权人的同意。本案中,甲公司经债权人乙公司同意,将其欠乙公司的债务转移给丁公司,该债务具有可转让性,因此,该债务承担协议是有效的,具有法律效力。(2)丙公司不继续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本案中,乙公司许可甲公司转让债务给丁公司,但未取得保证人丙公司的同意,所以丙公司不继续承担保证责任。【试题解析】 本案例适用的法条主要有:合同法第 84 条(债务转移)、担保法第 23 条(保证责任的免除)。本案例较为简单,考生只要掌握债务转移和保证责任承担的法理,就可以将本案例回答圆满。【知识模块】 民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