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刑法学)模拟试卷16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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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刑法学)模拟试卷 16 及答案与解析一、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 2 分,共 60 分。下列各题给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我国刑法的形式不包括( )。(A)刑法典(B)单行刑法(C)附属刑法(D)司法解释2 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刑法第 236 条强奸罪加重法定情节的是( )。(A)强奸妇女多人的(B)利用妇女处于昏醉状态而强奸的(C)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D)二人以上轮奸的3 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刑法第 263 条规定的对抢劫罪加重法定刑的情形是( )。(A)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B)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C)在办

2、公大楼抢劫的(D)入户抢劫的4 拐卖妇女后,又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应定( )。(A)拐卖妇女罪(B)强迫卖淫罪(C)拐卖妇女罪和强迫卖淫罪数罪并罚(D)引诱卖淫罪5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构成妨害公务罪,必须( )。(A)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B)造成严重后果(C)情节严重(D)致人重伤或死亡6 按照刑法的规定,追诉时效中断的条件之一是在追诉期限内( )。(A)犯罪分子还有其他的违法行为(B)犯罪分子又犯新罪(C)犯罪分子逃避侦查或者审判(D)犯罪分子阻止被害人向公检法机关提出控告7 左某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3 年,剥夺政

3、治权利 2 年。左某自 1999 年 7 月 20 日被羁押,判决自 2000 年 1 月 20 日生效。如左某未获减刑,其政治权利应当在( )内被剥夺。(A)2003 年 1 月 20 至 2004 年 1 月 19 日(B) 2000 年 1 月 20H 至 2004 年 7 月 19 日(C) 2002 年 7 月 20 日至 2004 年 7 月 19 日(D)1999 年 7 月 20 日至 2004 年 1 月 19 日8 甲在一胡同口抢劫一女青年钱包。抢到钱后,突然发现该女青年是自己的邻居,于是将钱包当面还给女青年,声称刚才的行为是开玩笑。甲的行为是( )。(A)犯罪预备(B)犯

4、罪中止(C)犯罪未遂(D)犯罪既遂9 关于单位犯罪的正确表述为( )。(A)单位犯罪就是共同犯罪(B)公有制单位和私有制单位都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C)只有非法成立的单位犯罪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D)犯罪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10 下列犯罪属于故意犯罪的有( )。(A)重大责任事故罪(B)交通肇事罪(C)污染环境罪(D)赌博罪11 最有可能排除某种犯罪故意的认识错误是( )。(A)法律上的认识错误(B)对象认识错误(C)手段认识错误(D)客体认识错误12 故意犯罪的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是( )。(A)应当预见(B)可能预见(C)明知(D)已经预见二、二、多项选择

5、题每小题 3 分,共 120 分。下列各题四个备选项中有二至四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的字母涂黑,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13 下列哪些行为属于犯罪预备形态中创造条件的行为?( )(A)排除实行犯罪的障碍(B)跟踪被害人(C)商议实行犯罪的计划(D)前往犯罪场所14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有关说法正确的是( )。(A)甲犯罪时不满 18 周岁,被判处拘役 3 个月,在参军入伍时可以不报告自己上述被判刑的情况(B)乙 16 周岁 3 个月时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6 个月,后刑满释放,17 周岁 6 个月时又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乙不构成累犯(C)丙是未成年人,没有政治权利,所以不能被判处

6、剥夺政治权利(D)丁 15 周岁时实施故意决水行为致使数十人死亡,由于丁没有达到决水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所以不构成犯罪15 下列犯罪中,法律明文规定“明知” 是( )的构成要件。(A)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B)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C)窝藏罪(D)传播淫秽物品罪16 行为人在法律上的认识错误有( )。(A)对因果关系认识错误(B)法律上认为是犯罪,而行为人认为不是犯罪(C)法律上认为不是犯罪,而行为人认为是犯罪(D)行为人认为应当判处 3 年有期徒刑,实际上判处了 10 年有期徒刑17 下列犯罪属于结果犯的有( )。(A)故意杀人罪(B)盗窃罪(C)劫持航空器罪(D)分裂国家罪18

7、 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是( )。(A)必须有危害社会的不法侵害行为发生(B)防卫行为必须是为了使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C)防卫行为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及其亲属实施。(D)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的损害19 关于主犯的刑事责任的说法错误的是( )。(A)对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其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B)对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犯罪集团的全部罪行处罚(C)对于首要分子以外的一般主犯,应当按照其参与实行的全部犯罪处罚(D)对于主犯应当从重处罚20 以特定目的作为犯罪构成必要要件的犯罪是( )。(A)走私淫秽物品罪(B)传播淫秽物品罪(C)拐卖妇女、儿童罪

8、(D)侵占罪21 连续犯具有的特征是( )。(A)针对同一对象(B)犯罪故意的内容不同(C)出于连续的犯罪意图(D)数个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三、三、案例分析题每小题 15 分,共 60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1 被告人:汤甲,男,26 岁,因为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2 年,2002 年 3 月 4日刑满释放;汤乙,男,29 岁。2004 年 4 月 4 日下午,被告人汤甲、汤乙两兄弟开手扶拖拉机去某村运输氟石,因故未运成。归途路经周庄村时,被告人汤甲见该村口公路旁堆有氟石,即示意停车,提出“不能空手开回去,把这里的矿石运点回去” ,得到被告人汤乙的同意并一同盗装氟石 23 吨,

9、计价值 1500 元。当两被告人刚准备将氟石运走时,被周庄村民李某、张某、叶某等发现而上前制止。汤乙弃车逃跑。李某等人要汤甲将所盗氟石卸下。汤甲非但置之不理,而且用拳头和拖拉机手摇柄等工具,对李某、张某、叶某进行殴打,致李某颈部、腰部,张某头部、脚部多处损伤,叶某颅骨骨折,经鉴定为重伤。后汤甲被随后赶到的周庄村民制服并扭送到派出所。问:22 本案如何定罪?23 犯罪的停止形态是什么?24 本案如何量刑?24 被告人黄某,男,28 岁,农民;被告人王某,男,23 岁,农民。被告人黄某与王某系一起长大的近邻。二人本都生活于穷困潦倒之中。突然有一天,黄某发现王某已今非昔比,乃悄悄请教致富秘诀。王某碍

10、于多年朋友之情面,坦言自己正从事贩毒活动,并进而向黄某鼓吹了一通诸如“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之类的“至理名言”。在王某的“开导”下,黄某蠢蠢欲动,便和王某一起从他人处购得 50 克纯度为 5095 的海洛因。为了增加数量,黄某和王某又在海洛因中掺入 50 克西药“ 头痛粉” ,并转手以每克 120 元的价格卖给他人,其间由王某联系下家并交接毒品,黄某在一旁“学习” 技巧。其后,黄某开始单干,索性以 “头痛粉”冒充海洛因,当黄某携带 250 克假毒品准备贩卖时,被我公安机关当场擒获。黄某归案后,检举了王某和其共同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并协助司法机关抓获王某。在王某住处查获海洛因 200 克,

11、并查明王某没有吸食海洛因的历史。问:25 本案应当如何定罪?26 黄某是否构成累犯? 是否构成特别再犯 ?27 本案应当如何量刑?28 黄某贩卖毒品的数量是多少?为什么? 王某贩卖毒品的数量是多少 ?为什么?28 2006 年 10 月某市人民检察院以宏发经济发展公司和该市国家税务局城区中心分局犯逃税罪起诉到该市中级人民法院。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市国家税务局城区中心分局在与宏发经济发展公司共谋后决定为宏发经济发展公司偷税提供方便,宏发经济发展公司在其法定代表人张某的策划下在 2003 年共计偷税 100 万元,占应缴纳税额的 15。2005 年宏发经济发展公司被宏图公司兼并,宏发经济发

12、展公司在工商局注销,张某退休。宏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李某。问:29 该市国家税务局城区中心分局作为国家机关能否成为本案的被告?为什么?30 本案应当以宏发经济发展公司还是以宏图公司为被告?为什么?31 本案判处的罚金应当由宏发经济发展公司还是应当由宏图公司承担?32 本案能否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33 本案应当适用逃税罪的哪一个量刑幅度?为什么?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刑法学)模拟试卷 16 答案与解析一、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 2 分,共 60 分。下列各题给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我国刑法的形式有广义刑法和

13、狭义刑法之分。其中广义刑法除了包括狭义刑法刑法典外,还包括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司法解释不属于刑法的形式。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强奸罪的加重构成有:(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2)强奸妇女多人的。(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4)两人以上轮奸的。(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故选 B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第 263 条的规定,抢劫罪的加重构成有八种,即:(1)入户抢劫的;(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

14、大的;(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7)持枪抢劫的;(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所以,应当排除 A 项、B 项和 D项。由于入户抢劫是指在居民的住所内抢劫,因此应当严格区分入户抢劫和入室抢劫。C 项属于入室抢劫而不是入户抢劫,故选 C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的规定,拐卖妇女后,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应当按照拐卖妇女罪的加重构成定罪处罚,而不另外定强迫卖淫罪。故选 A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的规定,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

15、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阻碍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在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中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故选 A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第 89 条第 2 款的规定,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即只要犯罪分子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不论新罪的性质和刑罚轻重如何,前罪所经过的时效期间均归于无效,前罪的追诉期限从犯新罪之日起重新计算。故选 B 项,排除 A 项。犯罪分子逃避侦查或者审判是时效延

16、长制度的内容。另外,如果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也属于时效延长,而不属于时效中断。【知识模块】 刑法学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适用于主刑的执行期间。本题中,左某被判处 3 年有期徒刑,但是先前被羁押 6 个月,应当折抵刑期。故其有期徒刑的服刑期间从 2000 年 1 月 20 日至 2002 年 7 月 19 日,再加上剥夺政治权利的 2 年,所以,应当到 2004 年 7 月 19 日止。左某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17、期间为 2000 年 1 月 20 日至 2004 年 7 月 19 日。故选 B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犯罪的停止形态是指犯罪行为停止下来后的相对静止的犯罪形态,具有不可逆转性。即如果已经实施了犯罪实行行为,那么就不可能是犯罪预备;如果犯罪已经既遂,则不可能再成立犯罪中止。本题中,甲已经将女青年的钱包抢到手,是抢劫罪的犯罪既遂。即使其又主动将钱包还给女青年,也不可能再构成犯罪中止。当然甲主动返还钱包的行为可以作为酌定的量刑情节加以考虑。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单位犯罪与共同犯罪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排除 A 项。

18、只有合法成立的单位才可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非法成立的单位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排除 C 项。单位犯罪与法人犯罪不同,单位犯罪的外延要大于法人犯罪的外延,排除 D 项。故选 B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1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重大责任事故罪、交通肇事罪和污染环境罪都是事故犯罪,其主观罪过都是过失。而赌博罪的主观罪过是故意。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1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刑法中之所以研究认识错误问题,是因为有些认识错误的情形会影响到主观罪过的认定,进而影响到刑事责任的确定。对于法律上的认识错误,一般认为不会影响犯罪故意的认定。即使行为人不知道法律的规定,也不能

19、以不知法作为自己的辩护理由。对于对象认识错误和手段认识错误而言,同样不影响主观罪过的认定。例如,行为人将男子误认为是女子而实施强奸行为,构成强奸罪的未遂,不影响强奸的犯罪故意。再如,行为人误将白糖当做砒霜而实施杀人行为,也认定为故意杀人未遂,不影响杀人的犯罪故意的认定。而客体认识错误,则可能会影响犯罪故意的认定。例如,行为人误将人当做野兽而加以射击致人死亡的,则应当根据行为当时的主客观情况认定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失。如果有过失的,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如果没有过失的,则认定为意外事件。显然在这种情况下就排除了犯罪故意。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1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我国

20、刑法的规定,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所以在犯罪故意中,对行为的认识程度应当达到明知的程度。故选 C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二、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 3 分,共 120 分。下列各题四个备选项中有二至四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的字母涂黑,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13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预备是指行为人已经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犯罪停止形态。一般来讲,预备行为主要是指准备犯罪工具、调查犯罪场所和被害人行踪、出发前往犯罪现场或者诱骗被害

21、人赶赴犯罪现场、追踪被害人或者守候被害人到来、排除实施犯罪的障碍、拟订实施犯罪的计划等。故备选项应全选。【知识模块】 刑法学14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第 100 条规定,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但是刑法修正(八 )为了体现对未成年人教育挽救的政策,作出特别规定,即犯罪时不满 18周岁的人,被判处 5 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免除报告义务。故应当选择 A 项。出于同样考虑,刑法修正案(八)对累犯的条件作出了修正,即增加了“不满 18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的规定,换言之,犯罪时不满 18 周岁的,不构成累犯。故

22、应当选择 B 项。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必须要附加剥夺政治权利,这是刑法的强制性规定。故应当排除 C 项。虽然决水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是 16 周岁,但是丁的行为同时还构成故意杀人罪,可以按照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所以 D 项应当排除。【知识模块】 刑法学15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的规定,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行为。刑法在规定这两个罪时非常明确地要求对犯罪的人或者赃物要“明知”。而生产、销售伪

23、劣产品罪以及传播淫秽物品罪则没有相应的要求。故选 B、 C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16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所谓法律上的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有不正确的理解。具体说,有以下几种情况:(1)某种行为在刑法上并不认为是犯罪,而行为人由于误解法律而认为是犯罪。(2)行为人认为自己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但实际上是刑法所禁止的犯罪行为。(3)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在犯罪性质和刑罚轻重上有不正确的认识。对于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属于对事实的认识错误。故选 B、C 、D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17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不仅要求行为人实施完毕刑法分则规定的特定犯

24、罪行为,而且要求犯罪行为实际造成法定的危害结果的犯罪形态叫做结果犯。故意杀人罪既遂要求死亡的结果发生,盗窃罪的既遂要求获得财物。所以故意杀人罪与盗窃罪是结果犯。而劫持航空器罪与分裂国家罪是行为犯。故选 A、 B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18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旨在制止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损害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必须有危害社会的不法侵害行为发生;(2)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3)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4)防卫行

25、为必须是为了使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5)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的损害。C 项中认为对不法侵害人的亲属也可以防卫是错误的。故选 A、B、D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19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我国刑法第 26 条第 3 款和第 4 款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可见,对于属于主犯的首要分子的处罚不仅仅是按照其参与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而且应当按照该犯罪集团所实施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于不是首要分子的主犯的处罚,也不限于其参与实行的犯罪,对于其组织、指挥而没有

26、参与实行的犯罪,也得承担刑事责任。我国 1997 年刑法删除了主犯从重处罚的规定。故选 A、C、D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20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走私淫秽物品罪与传播淫秽物品罪不同,后者不需要以营利为目的。侵占罪都必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拐卖妇女、儿童罪必须以出卖为目的。故应当选择 A、C、D 项。刑法对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加以特别规定的,一定要加以重视。【知识模块】 刑法学21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理论,连续犯的特征为:(1)连续犯必须基于连续意图支配下的数个同一犯罪故意。(2)连续犯必须实施数个足以单独构成犯罪的危害行为。(3)连续犯所构成的数个犯罪之

27、间必须具有连续性。(4)连续犯所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必须触犯同一罪名。针对同一犯罪对象不是连续犯的必备条件,犯罪故意不同也不可能形成连续犯。故选 C、D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三、三、案例分析题每小题 15 分,共 60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知识模块】 刑法学22 【正确答案】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人汤甲与汤乙共同秘密窃取了他人财物,是盗窃罪的共同犯罪。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本案中,被告人汤甲在实施盗窃财物的过程中,为了窝藏赃物

28、而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而被告人汤乙已经逃离现场,其行为没有转化为抢劫罪。【知识模块】 刑法学23 【正确答案】 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具体犯罪构成的实行行为,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在本案中,被告人汤甲和汤乙在实施盗窃行为的过程中,因被他人发现而没有得逞,属于盗窃未遂。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在实施抢劫行为的过程中,即使没有获取财物,但是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的危害后果的,应当认定为抢劫既遂。本案中,被告人汤甲在实施抢劫行为过程中造成他人重伤,所以属于抢劫既遂。【知识模块】 刑法学24 【正确答案】 根据刑法的规定,抢劫致人重伤的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构成

29、,所以对于汤甲应当判处有期徒刑 10 年以上刑罚。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犯罪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对于汤乙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刑法的规定,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 5 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本案中,被告人汤甲在刑罚执行完毕 5 年之内又故意犯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知识模块】 刑法学【知识模块】 刑法学25 【正确答案】 第一,根据刑法的规定,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贩卖的构成贩卖毒品罪。本案中,被告人王某和黄某合谋后共同将毒品倒手买卖,符合贩卖毒品罪的构成要件,成立贩卖毒品罪的共同犯罪。 第二,根据刑法的规

30、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人黄某以“头痛粉” 冒充海洛因,是通过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钱财,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成立诈骗罪。【知识模块】 刑法学26 【正确答案】 根据刑法的规定,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 5 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毒品特别再犯,是指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被判过刑,又犯特定罪的情形。无论是一般累犯还是特别再犯,都要求行为人在判了刑之后再犯罪,而本案中被告人黄某不符合该条件,所以既不是一般累犯,也不是毒品特别再犯。【知识模块

31、】 刑法学27 【正确答案】 第一,根据刑法的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是自首。本案中,被告人黄某因为诈骗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如实供述了其与被告人王某共同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符合自首的法定条件,成立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根据刑法的规定,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犯,是立功。本案中被告人黄某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同案犯王某,符合立功的法定条件,成立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三,根据刑法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被告人黄某与王某共同贩卖毒品的一案中,被告人黄某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

32、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四,由于黄某一人犯贩卖毒品罪和诈骗罪两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知识模块】 刑法学28 【正确答案】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贩卖毒品的,数量不以纯度折算,所以黄某与王某共同贩卖的毒品数量应当是 50 克纯度为 50的海洛因加上 50 克“头痛粉”,即 100 克。由于共同犯罪是一个整体,部分行为要承担整体责任,所以在黄某与王某共同贩卖毒品一案中,黄某贩卖的毒品数量应当是 100 克,王某贩卖的毒品数量也是 100 克。另外,在王某住处发现了 200 克海洛因,由于王某实施了贩卖毒品的行为,本身又没有吸食毒品的历史,足以证明被告人王某有贩卖该 200 克毒品的故意。所以最终应当认

33、定黄某贩卖的毒品数量是 100 克,王某贩卖毒品的数量是300 克。【知识模块】 刑法学【知识模块】 刑法学29 【正确答案】 该市国家税务局城区中心分局可以成为本案的被告。首先,根据刑法的规定,单位可以成为逃税罪的犯罪主体。其次,刑法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的规定,国家机关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最后,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以单位的分支机构的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归分支机构所有的,应当认定为单位犯罪。所以,单位的分支机构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因此,该市国家税务局城区中心分局尽管属于国家机关的分支机构,同样可以成为

34、本案的被告。【知识模块】 刑法学30 【正确答案】 本案应当以宏发经济发展公司为被告。根据罪责自负原则,只有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才能够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本案中,宏图公司是在宏发经济发展公司实施偷税行为之后兼并宏发公司的,宏图公司与宏发经济发展公司的偷税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所以不能将宏图公司作为被告,而以宏发经济发展公司为被告。【知识模块】 刑法学31 【正确答案】 应当由宏图公司承担罚金刑。尽管宏发经济发展公司是本案的被告,但是由于宏发经济发展公司已经被宏图公司兼并,宏发经济发展公司没有财产可以被执行,而宏图公司是宏发经济发展公司财产利益的权利义务承受者,应当由宏图公司作为财产刑的被执行人。【知识模块】 刑法学32 【正确答案】 本案应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逃税罪实行双罚制,既处罚单位也处罚单位犯罪直接责任人员。本案中张某作为宏发经济发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积极策划实施偷税行为,是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因此应当以逃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知识模块】 刑法学33 【正确答案】 应当适用逃税罪的第一个量刑幅度,即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为本案偷税数额占应缴纳税额的 15,没有达到 30,不可能适用第二个量刑幅度。【知识模块】 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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