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模拟试卷53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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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模拟试卷 53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 2 分,共 60 分。下列各题给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的情形是( ) 。(A)债务人将自己的全部财产无偿赠给第三人(B)债务人到期不受领人身伤害损害赔偿金(C)债务人不受领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D)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将自己的财产转让给他人2 下列有关宋朝法律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A)宋朝首次创立了刺配刑(B)宋朝首次规定了“六赃”犯罪(C)宋朝首次创立了凌迟刑(D)宋朝的

2、中央最高审判机关是刑部3 以下关于大陆法系,说法不正确的是( )。(A)大陆法系渊源于古罗马法,最后于 19 世纪发展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法系(B)大陆法系分为法国法系和德国法系两个支系(C)大陆法系法律的基本结构是在公法和私法的分类基础上建立的,传统上公法指宪法、行政法、刑法及诉讼法,私法主要指民法和商法(D)大陆法系法官通常采用归纳法,即将法典中的高度概括的法律原理进行具体化,然后适用于案件4 侧重于状态,即法律被人们实际施行的状态、程度的是( )。(A)法律实施(B)法律生效(C)法律颁布(D)法律实效5 “充军”是( )代创制的刑罚。(A)明(B)清(C)汉(D)宋6 民法是( )。(A)

3、实体与程序统一法(B)强制性规范法(C)公法(D)权利法7 作为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成果的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颁布的时间是( )。(A)1787 年(B) 1789 年(C) 1791 年(D)1793 年8 现行宪法规定,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 )。(A)人民民主国家(B)人民民主专政国家(C)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D)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9 紧急避险的特别限制条件是指( )。(A)危险正在发生(B)避险行为的实施必须出于不得已(C)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D)为了避免本人危险的法律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有特定责任的人10 刑事诉讼法第 117 条规定

4、,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对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而言,该条法律规定显示了法的( )。(A)确定的指引作用(B)有选择的指引作用(C)评价作用(D)强制作用11 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因此,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要素是( )。(A)合法性(B)行为人有行为能力(C)意思表示(D)行为人有意思能力12 构成法律关系主体的必要条件是( )。(A)权利和义务(B)物和行为(C)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D)法人和自然人13 明清时期的中央司法机关“三法司” 是指( )。(A)大理寺、刑部、都察院(B)刑部、大理寺、御史台(C)廷尉、御史台、尚书台(

5、D)刑部、廷尉、御史台14 下列各种法律解释中,其效力同被解释的法律一样,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是( )。(A)立法解释(B)司法解释(C)学理解释(D)任意解释15 甲工厂欠乙公司 300 万元货款。现在甲工厂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负债累累,被乙公司兼并。甲工厂欠乙公司的债务因之消灭,这种债的消灭被称为( )。(A)债的解除(B)债的混同(C)债的抵销(D)债的免除16 宪法附则是指宪法对于特定事项需要特殊规定而作出的附加条款。下列关于宪法附则的表述哪项是错误的?( )(A)附则是宪法的一部分,因而其法律效力当然应与一般条款相同(B)附则是宪法的特定条款,因而仅对特定事项具有法律效力(C)附则是宪法的

6、临时条款,因而仅在特定的时限内具有法律效力(D)附则是宪法的特别条款,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其法律效力高于宪法一般条款17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时,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 )。(A)1 年以上 5 年以下 (B) 3 年以上 5 年以下(C)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 (D)1 年以上 10 年以下18 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是 1787 年制定的( )。(A)自由大宪章 (B) 权利法案(C)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D)法兰西共和国宪法19 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 )。(A)适用我国刑法典追究刑事责任(B)适用变通补充规定追究刑事责任(C)不宜追究刑事

7、责任(D)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刑事责任20 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只存在于以下哪项犯罪之中?( )(A)直接故意(B)间接故意(C)疏忽大意的过失(D)过于自信的过失21 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可以质押的是( )。(A)存款单(B)股份(C)商标专用权(D)土地使用权22 1999 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对现行宪法进行了( )修正。(A)第一次(B)第二次(C)第三次(D)第四次23 某公司向银行借款 500 万元,将 10 间厂房抵押给银行。银行对该 10 间房的抵押权是( ) 。(A)救济权 (B)请求权 (C)从权利 (D)形成权24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8、的,为( )。(A)连带保证 (B)一般保证 (C)共同保证 (D)单独保证25 债发生最常见的根据是( )。(A)合同(B)无因管理(C)侵权行为(D)不当得利26 根据我国物权法,以下关于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履行的职责中,表述不正确的是( )。(A)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B)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C)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D)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并且应当实地查看27 “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良好的法律”,这段话的阐述者是( )。(A)卢梭 (B)庞德(C

9、)奥斯汀 (D)亚里士多德28 传统西方法学将自然法与实在法区分开来,自然法是指( )。(A)由国家机关制定和颁布的具体的法律规则(B)普遍有效的正义原则和道德公理(C)法学家们的学说(D)不是调整人类社会,而是调整自然界的法则29 对于继续犯,应当( )。(A)实行数罪并罚 (B)按重罪论处(C)按刑法规定以一罪论处 (D)按结果之罪处罚30 关于婚姻关系,说法正确的是( )。(A)对于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如果由夫妻双方共同使用超过 8 年,则该房屋归夫妻共有(B)稿费收入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除非夫妻双方另有约定(C)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那么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

10、,原则上应当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除非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D)甲的妻子乙已怀孕,此时乙发现甲有婚外情,遂起诉离婚,此时法院不应当判决离婚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 3 分,共 120 分。下列各题四个备选项中有二至四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的字母涂黑,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31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一份钢材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交付钢材,乙公司验收完毕后再付款。根据上述情形,甲公司可以中止合同履行的情形包括( )。(A)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出现严重亏损,无法依约履行(B)乙公司此前的数项合同均迟延付款(C)乙公司已被其债权人提起破产宣告申请(D)原与甲公司合作良好的乙公司董事长已

11、辞职,甲公司对新董事长不熟悉32 下列关于中央军事委员会负责制的表述,正确的有( )。(A)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B)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C)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D)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33 下列选项正确地表达了法律与政治的关系的是( )。(A)近现代法治的实质和精义在于控权,即对权力在形式和实质上的合法性的强调(B)不被法完全控制的权力活动领域是可能存在的(C)法表述和确认国家权力,以赋予国家权力合法性的形式强化和维护国家权力,因此,这与法控制、约束国家权力形成了悖论(D)社会主义法治是社

12、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和前提34 在下列属性中,属于法的本质属性的为( )。(A)阶级性(B)国家强制性(C)物质制约性(D)人民性35 下列选项中属于民法基本原则的是( )。(A)等价原则(B)有偿原则(C)等价有偿原则(D)诚实信用原则36 遗嘱继承适用的条件包括( )。(A)没有遗赠扶养协议(B)遗嘱合法有效(C)遗嘱继承人既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D)遗嘱必须经过公证37 民法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的法典有( )。(A)查士丁尼法典 (B)法国民法典(C)德国民法典 (D)中国民法通则38 下列选项中,哪些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A)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13、B)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C)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一般的(D)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39 下列选项中属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有( )。(A)甲和乙约定 10 天后甲将自己的自行车卖给乙(B)甲和乙约定双方签订的合同在 1 周后生效(C)甲和乙约定双方签订的合同有效期为 1 年(D)甲和乙约定如果年底甲不能还清欠款,甲将承担欠款总额 10的违约金40 房产出卖时,在同等条件下,房产的( )享有优先购买权。(A)按份共有人(B)共同共有人(C)抵押权人(D)承租人41 甲由于侵害人的行为而致双腿截肢,失去工作。下列费用中应由侵害人承

14、担的是( )。(A)医院检查费 180 元、护理人员雇佣费 420 元(B)购置残疾人轮椅一辆 1000 元(C)经计算生活补助费 1 万元(D)假肢安装费 4000 元42 下列选项中可以作为民事主体的有( )。(A)个人合伙(B)家庭(C)国家(D)政府机关43 体现法治原则内涵的是( )。(A)国家权力属于人民(B)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C)一切人民均享有基本人权(D)国家权力以法律授权为基础,无授权不得为之44 法律的强制力( ) 。(A)是以法定的强制措施和制裁措施为依据(B)具有直接性(C)具有潜在性(D)是法律实施的唯一保证力量45 权利主体对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撤销权可因为( )

15、而消灭。(A)被请求人行使抗辩权(B)诉讼期间届满(C)当事人放弃(D)除斥期间届满46 ( )附属于劳动权,是劳动权的必要补充。(A)退休权 (B)休息权 (C)物质帮助权 (D)受教育权47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大清律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B) 大清新刑律完成前的过渡性法典为大清现行刑律(C) 大清新刑律结构分总则和分则两篇,后附暂行章程(D)清末刑法典修订的成果是大清律例和 大清新刑律48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实行行为包括( )。(A)为了出卖目的而收买妇女、儿童的(B)为了出卖目的而拐骗妇女、儿童的(C)以勒索财物为目的而绑架妇女、儿童的(D)贩卖妇女、儿

16、童的49 法律实效是指( ) 。(A)人们按照法律规定的行为模式去行为(B)法律行为产生的有效结果(C)法律被实际遵守、执行或者适用(D)法律具有约束力50 下列选项中哪些是近代宪法产生的基本条件?( )(A)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普遍化发展(B)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政治斗争为其提供内在动力(C)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资产阶级国家政权的建立和以普选制、议会制为核心的民主制的形成(D)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提出的民主、自由、人权和法制等理论,为近代宪法奠定思想基础51 国家性的法律监督主体包括( )。(A)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B)国家行政机关(C)国家司法机关(D)国家权力机关52 关于执法与守法的区别,

17、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执法须遵循程序性要求,守法无须遵循程序性要求(B)执法是执法主体将法律实施于其他机关、团体或个人的活动,守法是一切机关、团体或个人实施法律的活动(C)行政机关的执法具有主动性,公民的守法具有被动性(D)执法的主体不仅包括国家机关,也包括所有的法人;守法的主体不仅包括国家机关?也包括所有的法人和自然人53 下列导致法律责任的情况包括( )。(A)塑胶五金厂要求工人一天至少工作 15 个小时,加班费为每小时 15 元(B)冯某经公共汽车售票员提醒后仍然不给抱小孩的乘客让座,小孩被挤伤(C)姜某向报社写信揭露某纪录片造假,报社没有刊登(D)保安员收 5 元自行车停车费,

18、并且不给收据54 下列遗嘱形式中,须有见证人在场见证的遗嘱是( )。(A)录音遗嘱(B)自书遗嘱(C)口头遗嘱(D)代书遗嘱55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唐代和宋代在中央司法机构的设置上是一致的,都是在皇帝以下设置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大司法机构,分掌中央司法审判职权(B)自首、类推、化外人、区分公罪与私罪等原则都是唐律中重要的刑法原则(C) 宋刑统不仅是一部具有统括性和综合性的法典,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D)永徽律疏不仅是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也是中国封建法制的最高成就56 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是( )。(A)权利本位(B)法律至上(C)完备的法律和系统的法律体系(D)权力

19、制约57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B)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第一次会议,由上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上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C)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选举主席团。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主席、副主席为主席团成员(D)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预备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主持58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礼法结合 ”是中国古代法制的基本特征(B)夏商时代的法律制度明显受到神权观念的影响(C)西周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到汉代中期以后被儒家发挥成为“德主刑辅、礼刑并

20、用”的策略(D)清末修律未使中华法系“依伦理而轻重其刑”的特点受到冲击59 货物运输合同的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因( )所致的毁损灭失,不承担赔偿责任。(A)不可抗力 (B)本身的自然性质(C)合理损耗 (D)运载工具缺陷60 汉代刑罚适用原则的儒家化主要表现在( )原则中。(A)自告减免刑罚(B)恤刑(C)亲亲得相首匿(D)上请61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新颖性(B)先进性(C)创造性(D)实用性62 下列哪些是根据法律的规范作用的主体范围和方法的不同,对法律规范作用进行的划分?( )(A)调整作用(B)保护作用(C)指引作用(D)评价作用63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

21、转化为抢劫罪的条件有( )。(A)行为人有盗窃、诈骗、抢夺行为(B)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C)以当场对阻拦的群众实行报复相威胁(D)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64 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对有关法律和法规所作的解释属于( )。(A)有权解释(B)行政解释(C)法定解释(D)正式解释65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B)按照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某些行政法规的特别规定可以溯及既往(C)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

22、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D)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但不高于本级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66 属于监察机关官员名称的有( )。(A)廷尉(B)御史台(C)御史中丞(D)御史大夫67 甲发现一头牛在自家田里吃麦苗。便将此牛牵回家喂养,过了 10 天,乙发现自家走失的牛在甲家牛圈里,故向甲要牛。甲让乙将牛牵回,但提出了一些请求,双方为此发生纠纷。现问甲的如下诉讼请求哪些能够成立?( )(A)甲请求乙支付麦苗损失费(B)甲请求乙支付拾牛报酬(C)甲请求乙支付饲料费(D)甲请求乙支付误工损失费68 传销活动曾在我国盛行一时,法律对此没有没有任何具体规定。当时,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对此类案件

23、的处理一般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这说明法律原则具有( )作用。(A)强制作用(B)预测作用(C)裁判作用(D)评价作用69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或者进行合理解释的,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可以适用的规则是( )。(A)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B)履行地点不明确的,除交付不动产在不动产所在地外,其余在债权人所在地履行(C)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合同履行时履行地的市场平均价格履行(D)履行费用不明确的,由债务人承担70 西周将故意犯罪不称为( )。(A)非眚 (B)不端(C)非终 (D)惟终三、案例分析题

24、每小题 15 分,共 60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70 被告人刘某在某住宅区行窃时,被邻居张某撞见。张某见状大声呼喊: “抓贼尸被告人刘某用木棒将张某击倒在地,携赃物逃跑。问:对刘某应如何定罪? 理由何在 ?70 甲、乙、丙三人合伙开一餐馆,出资比例为 321。1998 年 3 月,甲请求退伙,乙、丙表示同意,并对合伙财产进行清算,结果餐馆净亏损 1.2 万元。甲按出资比例清偿 6000 元合伙债务后退伙,乙、丙继续经营。1999 年 3 月,餐馆经营更加恶化,净亏损 3 万元。现债权人丁请求甲承担全部 3 万元债务。 试用民法原理及我国相关法律,分析丁的主张是否合理?70 被告人

25、:刘某,男,30 岁。1995 年 11 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3 年,1998 年 6 月刑满释放。景某,男,25 岁。1995 年 7 月因盗窃被劳动教养 3 年,1998 年 7 月解除劳动教养,2000 年 11 月 28 日因本案被逮捕。2000 年 9 月间,被告人刘某找到被告人景某为他开汽车,两次由外地购进假冒的山海关牌香烟 1150 条,在倒卖时被某工商行政管理所查获。该所依法将刘某尚未卖出的假山海关牌香烟 300 条、赃款 14500 元以及运烟的汽车扣押,并罚款 1 万元,责令刘某于月底前交清罚款。刘某拒交罚款,并与景某预谋将被扣押的汽车偷开回来。同年 9 月 2

26、4 日晚 12 时许,刘某携带尖刀、手铐与景某一起翻墙进入该工商行政管理所院内。因大门上锁无法将汽车开走,二人经商量,遂由景某负责给被扣汽车加油并注意周围动静,刘某从被扣押的汽车内拿出斧子、手电筒直奔二楼所长办公室要大门钥匙。值班的副所长张某被惊醒,当即起身,刘某见状便大叫:“别动,扒下,把脸蒙上。” 这时,张某趁机抓起被子朝刘某捂去,刘某挥斧将被子刮破,砍在办公桌上,张与刘边搏斗边呼喊,致张某轻微伤。刘见势不好,扔下斧头下楼和景某一起逃跑。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1)刘某与景某到外地购进假冒的山海关牌香烟进行倒卖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应定何罪?(2)刘某和景某车辆被扣后的

27、行为构成何罪? 为什么?(3)二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与作用如何?(4)犯罪形态如何?(5)二人是否构成累犯? 71 刘某在电影院丢失了一块进口高级手表,电影院工作人员拾到后,交给国家失物招领管理部门,刘某未在该国家管理部门规定的保管期间内前去认领,该部门按规定将手表交给代售店拍卖,张某买得此表。后刘某知悉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返还手表。结合本案,回答下列问题:(1)本案涉及的物权法律制度是否为善意取得制度?(2)刘某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四、论述题每小题 20 分,共 60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72 简论大清新刑律。72 试论精神文明建设在法治建设中的意义。73 论述守法的含义和构

28、成要素。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模拟试卷 53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 2 分,共 60 分。下列各题给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A 项情形下,债权人行使的是撤销权,而不是代位权。对于养老金、人身伤害损害赔偿金、人寿保险、安置费、退休金、抚恤金等专属于债务人人身的债权,债权人不得行使代位权。故 B 项错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最根本的条件是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故选 C 项。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将自己的财产转让给第三人,并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损害的,债权人行使的是撤销权,而不是代位权。故 D

29、项错误。注意:在合同保全制度中,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区别表现在,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是债务人消极不行使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债务人积极地将财产转移给第三人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知识模块】 民法学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B 项错在:唐朝首次创立了“六赃”犯罪,而不是宋朝。C 项错在:凌迟刑最早出现于五代时期,而不是宋朝。D 项错在:宋朝的中央最高审判机关是大理寺,而不是刑部。【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大陆法系法官适用法律通常采用演绎法。【知识模块】 法理学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法的实施,也叫法律实施,是指法在

30、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施行。法的实施,就是使法律从书本上的法律变成行动中的法律,使它从抽象的行为模式变成人们的具体行为,从应然状态进到实然状态,侧重于实施的过程;法律实效,指人们实际上按照法律规定的行为模式去行为,法律被人们实际遵守、执行或适用。【知识模块】 法理学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充军”刑创制于明代。明朝在全国遍设卫所,驻军防守。初期罪犯都发配边境卫所,以充军伍的不足,并以“屯种”为主。明律对文武官员犯私罪,均按地方远近发各卫所充军。罪犯充军伍,故名“充军”。B 项不正确,清朝沿用了明代的充军刑,但是不再如明代先定徒、流等罪,再编发充军,而是以充军为本罪。C、D 项不正确,汉

31、、宋时还未有充军刑。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此题考查民法的性质。A 项错误,实体法是规定具体权利的规范,程序法是规定权利如何运作、保护的规范。而民法是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及财产权利的规范,属于实体法,而非程序法。B 项错误,民法的基本理念是意思自治,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约定优于法定。因此,民法的规范多为任意性规范,给当事人以很大的自由。C 项错误,公法规范权力与权利的关系,涉及公共事务。而私法规范平等主体间的人身、财产关系。因此民法为私法,而非公法。D 项正确,民法以权利为核心观念,虽然现代以来,强调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呈现社会本位的趋势,但社会本位仍然是以承认权利为前提的,因此,民法

32、是权利法。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简称人权宣言),是 1789 年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的产物,是革命后成立的制宪会议制定和通过的。对这些重要的历史事实要加强记忆。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是对我国国家性质,即我国的国体的考查。我国宪法第 1条就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所以本题选择 D。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根据刑法第 21 条第 3 款的规定,紧急避险的

33、特别限制条件就是: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法律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因为这类人本身负有同特定危险作斗争的义务。对这些人来说,一旦发生危险,必须积极履行其特定义务,而不允许他们以紧急避险为由临阵脱逃。否则,应追究其法律责任。1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指引作用是指法对本人的行为具有引导作用。从立法技术来看,法对人的行为的指引通常采用两种方式:一种是确定的指引;一种是不确定的指引,又称为有选择的指引,是指通过宣告法律权利,给人们一定的选择范围。从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的角度来看,该条规定宣告了它们的法律权力,即允许它们在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合法权力,因此属于法的有选择的指引作用

34、。1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此题考查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要素。A 项合法性是民事法律行为能够产生预期效果的条件,非基本要素。B 项行为人有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产生效力的前提。C 项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要素。民事法律行为是人们有目的、有意识的行为,所以,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和基本要素。D 项行为人有意思能力只是作出有效意思表示的前提,并非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要素。1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法律关系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一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一定义务的承担者,其构成资格是: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1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明朝中央司法机关有刑部、

35、大理寺、都察院。刑部主管审判,大理寺负责复核,都察院负责法律监督,也参与审判。上述三者,合称为“三法司”。清朝沿用明制。所以选项 B、C、D 不正确。1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法的解释是特定的人或组织依据立法原意和法律意识对法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具体内容、含义和术语所作的分析、说明和解答。其中立法解释的主体是立法机关,其效力等同于被解释的法律。1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债的混同是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而引起债的消灭的情形。引起混同的原因有企业合并、继承、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转让债权或转移债务。1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由于附则是宪法的一部分,其法律效力当然应该与一般条文

36、相同,但附则只对特定的条文和事项适用,有一定的适用范围,超出该范围则无效;附则是临时性的,只对特定的时间或情况适用,一旦时间届满或情况发生变化,其效力便自然终止,因而本题选 D。1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与政治活动的权利的刑罚方法,属于资格刑。根据刑法第 55 条、第 57 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有以下四种情况:(1)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或者主刑是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 1 年以上 5 年以下。(2)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3)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4)死刑缓期执行减为

37、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所以刑法第 57 条第 2 款明确规定,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1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是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它是由 1787 年的费城制宪会议制定的,由序言和 7 条宪法正文组成,确立了三权分立原则。A 项自由大宪章是 1215 年制定的,它不是近代意义上的宪法性文件,更不是成文宪法。B 项权利法案是 1689 年制定的,它是英国宪法的组成部分,是宪法性文件,不能称之为成文宪

38、法。D 项法兰西共和国宪法 是 1791 年制定的。可见只有 C 项符合题意。1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这是有关我国刑法对人的效力的体现。根据我国刑法第 1l 条的规定,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其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而其他外国人犯罪的一律适用我国刑法。2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就犯罪的停止形态的特征来看,犯罪的停止形态可以分为犯罪的完成形态和犯罪的未完成形态。犯罪既遂是犯罪的完成形态,它表明某一犯罪行为已经完全符合特定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它表明某一犯罪行为尚未完全具备特定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但却构成

39、了犯罪。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并不存在于所有犯罪过程中。一般认为,过失犯罪的行为人主观上不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客观上只有出现了法定的危害结果才能构成犯罪,因而过失犯罪没有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停止形态。对于过失犯罪来说,只有成立与否的问题,而没有既遂与未遂的区分问题。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也不存在于间接故意犯罪之中。间接故意犯罪过程中,行为人既然只是对危害结果的可能发生持放任的态度,就不可能积极地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对于间接故意犯罪只有发生了危害结果,才能构成犯罪;如果危害结果没有发生,就不构成犯罪。因此,间接故意犯罪也就无所谓犯罪预备、未遂和中止。所以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只存在于直

40、接故意犯罪之中。2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担保法第 75 条规定了可以质押的权利,包括: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转让的股份、股票;依法可转让的商标专用权等。股份和商标专用权必须是依法可转让的才可以质押。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情况下可作为抵押权的客体,但一般不能作质权的客体。2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的出题点还是对宪法修正案的考查。1999 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对现行宪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正。修正的主要内容有 6 项。2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抵押权的性质。抵押权作为担保物权,从属于债权,属于从权利。抵押权不是救济权,也

41、不是请求权或形成权。2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我国担保法第 19 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2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债的发生原因有: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其中最常见的、最普遍的是合同。26 【正确答案】 D27 【正确答案】 D28 【正确答案】 B29 【正确答案】 C30 【正确答案】 C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 3 分,共 120 分。下列各题四个备选项中有二至四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的字母涂黑,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31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不安抗

42、辩权,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包括后履行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本题中,A 项属于经营状况严重恶化,B 项属于丧失商业信誉,C 项或属于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属于丧失商业信誉。只有 D 项,先履行方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知识模块】 民法学32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根据宪法第 94 条的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但不报告工作。故选 A 项,排除 B、C 项。根据宪法第 89 条第 3 款的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中国宪法学33 【正确答

43、案】 A,B【试题解析】 法既以赋予国家权力合法性的形式确认和维护国家权力,又将国家权力控制和约束在合法性的范围内,二者是辩证统一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础和前提。因此,C、D 项的表述是错误的。【知识模块】 法理学34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法的本质属性为统治阶级意志性和物质制约性。其他属性都是这两个属性在不同方面的反映,是这两个属性的表现形式。35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我国民法通则对民法基本原则作了专门的规定,可归纳如下:公民、法人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等价有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AB 不全面,故不

44、能选。36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遗嘱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律制度。遗嘱继承是与法定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方式。在遗嘱继承中,生前立有遗嘱的被继承人,为遗嘱人或立遗嘱人;依照遗嘱的指定享有遗产继承权的人,为遗嘱继承人。遗嘱继承的适用是有条件的,在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时,才能适用遗嘱继承:一是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由于遗赠扶养协议优于遗嘱适用,只有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者虽有遗赠扶养协议但遗产中尚有协议未涉及的部分时,才能按遗嘱进行继承。二是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三是遗嘱继承人既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选项 D 不正确。遗嘱

45、不是必须经过公证。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法定的形式,我国继承法规定了五种遗嘱形式。其中,自书遗嘱是指立遗嘱人生前自己书写的遗嘱。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也可以按自书遗嘱对待。所以自书遗嘱不需要证人在场即可以有效。口头遗嘱,是指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口头表述的而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所谓危急情况,一般是指遗嘱人生命垂危、在战争中或者发生意外灾害,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来不及或无条件以其他方式设立遗嘱的情况。遗嘱人设立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应记

46、录遗嘱人口授的遗嘱内容,并由记录人、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见证人无法记录的,应于事后补记,并在记录上共同签名,注明年、月、日,以保证见证内容的真实可靠。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通过录音设备设立遗嘱,以录音形式设立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在遗嘱人录制完遗嘱后,见证人应当将自己的见证证明录制在音像磁带上,将磁带封存,并由见证人共同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是指由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须由遗嘱人口授遗嘱内容,由一见证人代书。依照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应当由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公证遗嘱,是指由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公民立遗嘱,可以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经过公证的遗嘱,其真实性、合法性得到了证明,在审判中审判人员可以直接采信。立遗嘱只要采用其中一种形式就是有效力的。37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A 项查士丁尼法典是整个民法法系的渊源,对后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B 项法国民法典是近代民法典的典范。C 项德国民法典是现代民法典的杰出代表。D 项中国民法通则称不上是民法典,且内容很不完善,不能说有代表性。38 【正确答案】 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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