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模拟试卷62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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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模拟试卷 62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 2 分,共 60 分。下列各题给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按照法的适用范围的不同,法可以分为( )。(A)实体法和程序法(B)根本法和普通法(C)一般法和特别法(D)国内法和国际法2 某甲的出生或者死亡在法理学上属于( )。(A)法律事件(B)法律行为(C)事实行为(D)意志行为3 “甲规则适用于乙案件,丙案件在实质上与乙案件类似,因此甲规则也适用于丙案件”是对下列哪种推理形式的表述?( )(A)演绎推理(B)辩证推理(C)归纳推理(D)类比推理4 法律关系的内容

2、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二者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下列有关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相互关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没有正确揭示这一关系?( )(A)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有主、次之分(B)享有权利是为了更好地履行义务(C)权利和义务的存在、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D)义务的设定目的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5 司机田某贪污货物价值 2 万元,后又交通肇事,将 A 国留学生马丁撞死,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12 年,对田某的这一制裁体现的是( )。(A)法的政治职能(B)法的经济职能(C)法在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方面的职能(D)法的对外职能6 刑事诉讼法第:142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

3、、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对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而言,该条法律规定显示了法的( )。(A)确定的指引作用(B)有选择的指引作用(C)评价作用(D)强制作用7 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是 1787 年制定的( )。(A)自由大宪章(B) 权利法案(C)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D)法兰西共和国宪法8 根据宪法的规定,( ) 行使宪法解释权。(A)全国人大常委会(B)最高人民法院(C)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D)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9 根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由( )。(A)私人资助(B

4、)国库开支(C)国库开支与个人募集(D)候选人自己解决10 ( )是我国的国体。(A)社会主义制度(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C)政治协商制度(D)人民民主专政制度11 下列不属于大陆法系别称的是( )。(A)民法法系(B)日耳曼法系(C)罗马法系(D)盎格鲁法系12 在中国历史上最先确立 12 篇体例的法典是( )。(A)魏律(B) 晋律(C) 北齐律(D)开皇律13 汉初萧何参照秦律作九章律,增加的篇章是( )。(A)杂律、兴律、户律(B)刑名、法例、户律(C)职制、户律、厩律(D)户律、兴律、厩律14 折杖法始定于( ) 。(A)唐朝(B)宋朝(C)元朝(D)明朝15 代表中国古代法制最高水

5、平的是( )。(A)法经(B) 唐律疏议(C) 宋刑统(D)大清律例16 公民战争期间下落不明满( )才能宣告死亡。(A)2 年(B) 4 年(C) 1 年(D)3 年17 下列不属于法人成立的条件的是( )。(A)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B)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C)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D)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投资18 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A)有效(B)无效(C)部分无效(D)在撤销死亡宣告后才有效19 张某(25 岁) 教唆杨某(9 岁) 实施侵权行为,则( )。(A)若杨某的监护人已尽监护责任,则应由张某承担赔偿责任(B)张某与杨某承担连带责

6、任(C)张某与杨某之监护人承担连带责任(D)张某承担主要责任,杨某的监护人承担补充责任20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法人变更的是( )。(A)公司新股的发行(B)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换(C)公司债券的发行(D)公司章程修改21 某甲欲购买一台电脑,一日,其友某乙去出售电脑的丙贸易公司办事,某甲遂请某乙转告贸易公司自己欲按贸易公司寄送的价目表购买电脑一台,要求次日送货。这里的某乙,在民法上属于某甲的( )。(A)代理人(B)代表人(C)传送人(D)居间人22 下列属于有偿法律行为的是( )。(A)保管合同(B)借款合同(C)保险合同(D)借用合同23 下列各项行为中不属于民事代理行为的是( )。(A)甲委托

7、乙代理房产登记(B)丙受甲之托出席合同签字仪式(C)丁受甲之委托接受赠与(D)甲委托戊办理纳税24 我国刑法第 1 2 条的规定,体现了在溯及力问题上的( )。(A)从旧原则(B)从新原则(C)从旧兼从轻原则(D)从新兼从轻原则25 下列哪种行为人完全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A)-完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B)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C)醉酒的人(D)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26 被告人杨某与被害人张某有仇,杨某伺机报复。一日杨某得知张某一人在家,便身带匕首准备报复张某。但他在去张某家的路上,突然感到肚子疼痛,便回到家中,张某的行为属于( ) 。(A

8、)犯罪中止(B)犯罪预备(C)犯罪未遂(D)不构成犯罪27 甲酒后驾驶汽车将丙撞倒,同乘一车的乙下车察看,发现丙的伤势严重。为了逃避责任,乙指使甲下车,二人共同将丙拖到草丛中藏匿,致丙因失血过多死亡。对于此案,( ) 。(A)甲构成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杀人罪,乙构成包庇罪(B)甲和乙构成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杀人罪,属于共同犯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C)乙指使甲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乙和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D)甲和乙构成故意杀人罪,属于共同犯罪28 我国刑法采取的罪数判断标准为( )。(A)行为标准说(B)法益标准说(C)犯罪构成标准说(D)因果关系标准说29 我国刑法中主刑的排列次序是( )。(A)拘

9、役、管制、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B)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C)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管制、拘役(D)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30 甘某(国家工作人员)1993 年 5 月的一天挪用单位(国家单位)公款 5 万元用于营利,并已于 1996 年 6 月 20 日归还。此事于 2000 年 12 月 25 日被发现并由某检察机关立案侦查。2001 年 8 月 5 日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在讨论本案时,有不同意见。你认为下列哪种意见正确?( )(A)甘某的行为已过追诉时效,不应追究(B)甘某的行为未过追诉时效,应予追究(C)甘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D)由于挪用公款罪的最高

10、法定刑为 5 年有期徒刑,因此甘某的行为已过追诉时效,不应追究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 3 分,共 120 分。下列各题四个备选项中有二至四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的字母涂黑,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31 法律出自国家,具有国家性,这是因为( )。(A)统治阶级的意志都体现为法律(B)法律是以国家主权名义创立的(C)法律的适用范围是以国家主权为界域的(D)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为保证的32 法律生效的时间主要有以下哪几种形式?( )(A)自法律颁布之日起生效(B)由该法律规定具体生效时间(C)由专门决定规定该法律的具体生效时间(D)规定法律颁布后到达一定期限开始生效33 法的要素包括(

11、) 。(A)法律概念(B)法律原则(C)法律制度(D)法律规则34 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区别表现为( )。(A)产生的历史条件不同(B)表现形式不同(C)调整范围不同(D)实施方式不同35 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 )。(A)物(B)精神财富(C)作为(D)不作为36 世界各国的违宪审查制度主要有( )。(A)由普通法院负责违宪审查(B)由专门机关负责违宪审查(C)由行政机关负责违宪审查(D)由立法机关负责违宪审查37 在下列属性中,属于法的本质属性的为( )。(A)阶级性(B)国家强制性(C)物质制约性(D)人民性38 法的质变包括( ) 。(A)法的历史类型的变更(B)法的根本性质的变化

12、(C)法的重大修改(D)封建制法发展为资本主义制法39 下列表述中不属于法的规则的有( )。(A)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B)民事活动应当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C)公民的权利能力一律平等(D)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4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 )。(A)修改和解释宪法(B)制定国家的基本法律(C)罢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D)宣布全国戒严41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包括( )。(A)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B)劳动权(C)休息权(D)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42 当选国家主席、副主席需要具备的条件是( )。(A)年满 45 周岁(B)有选举权和被

13、选举权(C)是全国人大代表(D)具有中国国籍43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 )。(A)守法上的平等(B)立法上的平等(C)司法上的平等(D)反对特权44 我国宪法中有关( ) 的规定表明了我国的国家性质。(A)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B)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C)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 义国家(D)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45 宪法的特征包括( ) 。(A)宪法内容的根本性(B)宪法效力的最高性(C)宪法制定程序的特殊性(D)宪法修改程序的特殊性46 在中国古代典籍中,宪法一词的含义是指( )。(A)一般的法律制度(

14、B)优于刑法的基本法(C)颁布、实施法律(D)皇帝的诏书、谕旨47 汉代刑法适用原则的儒家化主要表现在( )原则中。(A)自告减免刑罚(B)恤刑(C)亲亲得相首匿 (D)上请48 宋朝刑罚制度的化主要表现为( )。(A)折杖法(B)刺配刑(C)凌迟刑(D)流刑49 汉律规定的徒刑有( )。(A)司寇(B)罚作(C)鬼薪(D)城日50 北洋政府法律制度的根本特点是( )。(A)封建性(B)民主性(C)买办性(D)进步性51 下列选项中属于实质意义上民法的是( )。(A)民政部门颁布的拥军优属条例(B)民间团体依照宪法制定的成员行为规则(C)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D)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私房管理条例

15、52 下列民事行为中,不属于无效行为的是( )。(A)因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B)因受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C)因受欺诈、胁迫并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D)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而为的民事行为53 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包括( )。(A)权利人提出请求(B)提起诉讼(C)因不可抗力不能行使请求权(D)权利人死亡尚未找到继承人54 依照合同法规定,下列债权不得转让的是( )。(A)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B)未经债务人同意转让的债权(C)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D)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55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新颖性(B)先进性(C)创造性(D)实用性56 下列选

16、项中属于民法基本原则的是( )。(A)等价原则(B)有偿原则(C)等价有偿原则(D)诚实信用原则57 下列各项可以用于质押的是( )。(A)支票(B)存单(C)保函(D)债券58 能够引起债的绝对消灭的原因有( )。(A)履行(B)抵销(C)提存(D)混同59 A 公司(卖方) 与 B 公司(买方)签订了一份农机销售合同,价值 40 万元,约定违约金为合同总额的 3,合同成立后 10 天内。由 B 公司先行支付定金 2 万元。B公司依约支付定金后,A 公司拒绝供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B 公司有权要求 A 公司支付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B) B 公司有权要求 A 公司支付违约金或双

17、倍返还定金(C) B 公司如果要求 A 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则不适用继续履行(D)B 公司如果要求 A 公司双倍返还定金,仍可适用继续履行60 自然人的姓名权,包括( )。(A)对自己命名的权利(B)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C)变更自己姓名的权利(D)排除他人侵害自己姓名的权利61 殷某在自然保护区内挖了一个陷阱准备捕杀大熊猫,一上山采药的老人落入陷阱死亡。殷某的行为构成( )。(A)意外事件(B)过失致人死亡(C)间接故意杀人罪(D)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62 刑法修正案(八) 取消了下列哪些犯罪的死刑?( )(A)盗窃罪(B)走私文物罪(C)票据诈骗罪(D)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

18、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63 下列犯罪中,只能由首要分子构成的是( )。(A)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妇女、儿童罪(B)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C)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D)聚众哄抢罪64 构成挪用公款罪的行为有( )。(A)个人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B)集体挪用公款外出旅游(C)个人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D)个人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 3 个月未还65 渎职犯罪中,属于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的有( )。(A)徇私枉法罪(B)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C)私放在押人员罪(D)枉法仲裁罪66 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解释规定:刑法第 228 条、第 342 条、第 410 条规定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

19、 ”,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以及有关行政法规中关于土地管理的规定。这一解释属于( )。(A)立法解释(B)有权解释(C)学理解释(D)类推解释67 根据我国刑法第 17 条第 2 款的规定,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犯( )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A)故意杀人罪(B)抢劫罪(C)贩卖毒品罪(D)放火罪68 下列哪些犯罪属于危险犯?( )(A)破坏交通设施罪(B)投放危险物质罪(C)绑架罪(D)故意杀人罪69 下列犯罪中,可以由单位构成的有( )。(A)集资诈骗罪(B)贷款诈骗罪(C)信用卡诈骗罪(D)保险诈骗罪70 犯有数行为而被司法机关作为一罪处断的犯罪形态有(

20、 )。(A)继续犯(B)连续犯(C)牵连犯(D)吸收犯三、案例分析题每小题 15 分,共 60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71 南县的 A 有货车一辆,车号“010”,为了对外经营方便,A 将该车挂靠在 C 车队的名下。1997 年 12 月 30 日,A 将货车以 85 万元的价格卖给 B,并由 A 立下一张保证字据:“ 车属于买主所有。 1997 年 12 月 30 日前该车发生的任何事情由卖主负责,与买主无关。”B 未对货车“010”办理过户手续。1998 年 1 月 B 驾车到山东省黄县搞运输,山东省黄县法院以诉前保全为由扣押了货车“010”,法院称:“C车队于 1997 年

21、11 月 12 日欠原告 D 货款 2 万元。 ”B 回来找 A,A 不管,B 将自己的 2 万元钱交至法院,法院用调解书结案,称被告是 C 车队,B 是代理人,法院放车。随后,黄县公安局又因同样的案情以货车“010”号涉嫌诈骗为由第二次扣车,B 找 A,A 仍不管,B 筹 15 万元交给公安局,公安局才放车。车被放回后,B办理了过户手续。B 共损失了 35 万元,遂向南县法院起诉 A,要求行使追索权。南县法院经审理认为 B 构成无权代理,责任自负。请问:(1)南县法院的看法是否正确? 为什么?(2)B 的追索能否成立? 请阐明法理依据。72 某年 5 月,甲、乙、丙、丁 4 人自愿组成一个合

22、伙采石组,共同劳动,按劳取酬,并推举甲为负责人,但未签订书面协议。数月后,戊要求人伙,经甲、乙、丙、丁全体同意,戊也加人了采石组。此后,5 人进行了 2 次分红。当年 10 月某日,5人在某工地进行爆破采石时,按照分工,由乙、丙、丁担任警戒,戊负责爆破,甲予以协助。因炮眼有渗水,戊决定采取先装导火索后装炸药的危险爆破法,甲说这样太危险,戊说只能这样了。为了赶时间,甲只好默认。当戊向炮眼装炸药时,因炸药上已装导火索,戊刚装好,炸药即爆炸,戊被炸伤双眼,经医治无效,左眼失明,并花去医药费近 1 万元。戊要求甲、乙、丙、丁赔偿损失并承担自己的生活费,被拒绝,戊诉至法院。试分析:甲、乙、丙、丁、戊之间

23、的法律关系,戊的行为性质以及该案应如何处理?73 北京市某科技公司工作人员吴某,1999 年 7 月因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判决后吴某在被押解去监狱的途中,借口上厕所乘机逃跑。吴某逃脱后,来到朋友姜某家中,讲明自己刚从押解途中逃出,请姜某帮助。姜某开始犹豫不决,吴某威胁他说,如果姜某不帮一把,将揭发姜某 1989 年 10 月奸淫邻居一不满 14 周岁幼女一事。姜某听后,赶紧说好商量好商量,并将吴某藏在家中,然后又上商场按吴的身材买了一身衣服,以方便吴某外逃时穿用。因为没有足够的费用外逃,于是吴某决定先去偷盗些东西变卖后再逃。2000 年 6 月 7 日深夜,吴某利用自己熟知原工作过的公司情况

24、的便利,潜入公司仓库偷出计算机硬盘 8 块,磁盘 20 张,液晶显示器两个以及其他计算机元器件,价值人民币约 22000 余元。为了避风头,吴某得手后没有立即转手出卖。一星期后,由姜某以 15000 元的价格在朋友中间卖掉,为了报答姜某的“ 搭救之恩” ,吴某又于 8 月 20 日深夜潜入一家商店,窃得 29 寸“康佳”牌彩电一台(价值近 3000 元)赠送给姜某。姜某知道后表示接受,2001 年 3 月 9 日吴某在南方某市被抓捕归案,在审讯中供出了姜某。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1)行为人吴某又构成何罪?(2)对行为人吴某应如何处罚? 最后的刑罚如何确定?(3)行为人姜某遇到脱逃的吴

25、某后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若构成犯罪,构成何罪?(4)对行为人姜某应如何处罚?74 阎某是某国有企业的厂长,张某是该厂某车间主任,在上任 1 年多的时间内阎某先后接受他人送来的贿赂 10 万多元,并在自己任职的企业内为他人提供包括安排工作在内的尽可能的便利。其中有 5 万多元是通过张某介绍来的人送的,阎某将其中 2 万元送给张某作酬劳费。张某后来赌钱欠别人一大笔赌债,于是找到阎某,说:“给我点钱花,否则我就告你。” 阎某很害怕,于是给了张某 15 万元。但是事过不久,张某又找阎某要钱,阎某说手头没钱,张某要求其将工会活动的部分经费借给自己先用一用,1 个月后保证偿还,阎某就把自己保管的工会活动经

26、费 2 万元给了张某。之后,阎某多次向其催要,但张某一直无力偿还。4 个月后,阎某被告发。在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期间,阎某向检察机关提供了市税务局副局长钱某巨额受贿的犯罪线索。经反贪局侦查侦破了钱某受贿 120 万元的特大案件。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1)分析阎某接受他人 10 万多元贿赂的行为的性质。(2)分析张某介绍他人向阎某行贿并从中得到部分“酬劳费” 的行为的性质。(3)张某向阎某要钱还赌债的行为,构成什么罪?(4)阎某把自己保管的工会活动经费给张某用的行为构成了什么犯罪?(5)在本案中,张某与阎某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构成何种共同犯罪?(6)对阎某如何处理?四、论述题每小题 20

27、 分,共 60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75 试论精神文明建设在法治建设中的意义。76 某省政府公布了一个关于严禁赌博活动的若干规定,该文件中规定,同级司法机关应运用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司法机关对此提出异议。请运用有关宪法和法律知识予以分析。77 简述清末诉讼制度的改革。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模拟试卷 62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 2 分,共 60 分。下列各题给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对法的一般分类的了解。法的一般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按照法的创制方式和表达形式的不

28、同,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2)按照法律规定内容的不同,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3)按照法律的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主体、程序的不同,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 (4)按照法的适用范围的不同,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5)按照法的创制和适用主体的不同,分为国内法和国际法。故本题应选 C。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对于法律事件的概念的了解。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是对法律事实按照其是否与当事人的意志有关所作的分类,这是对法律事实所作的一种最基本、最重要的分类。法律事件是指与当事人意志无关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事实。法律事件的特点是,它的出现与当事人无关,不是由当事人的行为所引发的。

29、导致法律事件发生的原因很多,如社会的、自然的或时间的流逝,等等。法律行为又称有法律意义的行为,从法律关系的角度看,它指的是与当事人意志有关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作为和不作为。本题中某甲的出生或死亡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且能够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符合法律事件的概念,故属于法律事件,不属于法律行为。而 C 项中的事实行为则是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规定客观上能引起法律后果的行为。D 项中的意志行为是指自觉确立目的的行为,即有意识、有目的、有计划的行为。只有 A 项为正确答案。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所谓类比推理,是指根据两个或两类

30、对象的某些相同属性,从而推出他们在另一些属性方面也存在相同点的推理。本题的题干符合类比推理的要求。故本题答案是 D。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按照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观点,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和义务中一方的存在、发展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从某一具体法律关系来看,权利与义务存在主、次之分,即一方当事人在该法律关系中主要享有权利,而另一方当事人主要履行义务,比如债权关系中的债权人与债务人。从权利与义务关系的终极目的来看,义务的设定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人们设立法律关系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权利,而不是为了履行义务。因此 B 项的表述不正确。5 【正确答案】 A【试题

31、解析】 法的职能,是指法所承担的任务或作用,它是法的本质和特征的一种质的反映。法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职能:(1)法的政治职能;(2)法的经济职能;(3)法在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方面的职能。用刑罚来制裁犯罪属于法的政治职能。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指引作用是指法对本人的行为具有引导作用。从立法技术来看,法对人的行为的指引通常采用两种方式:一种是确定的指引;一种是不确定的指引,又称为有选择的指引,是指通过宣告法律权利,给人们一定的选择范围。从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的角度来看,该条规定宣告了它们的法律权力,即允许它们在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合法权力,因此属于法的有选择的指引作用。7 【正确答案】 C【试

32、题解析】 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是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它是由 1787 年的费城制宪会议制定的,由序言和 7 条宪法正文组成,确立了三权分立原则。A 项自由大宪章是 1215 年制定的,它不是近代意义上的宪法性文件,更不是成文宪法。B 项权利法案是 1689 年制定的,它是英国宪法的组成部分,是宪法性文件,不能称之为成文宪法。D 项法兰西共和国宪法 是 1791 年制定的。可见只有 C 项符合题意。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是对宪法条文内容的考查。根据我国宪法第 67 条第 1 项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而其他三机关都无权解释宪法。本题实际上是考查各机关

33、的职权范围。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2010 年修改后的选举法第 7 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国库开支。只有由国库开支才能使广大劳动人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物质保障,既使整个选举活动能够正常顺利进行,又不致使选民和候选人因财产占有悬殊而在选举中受到限制,从而区别于资本主义的虚假选举。1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是我国的国体,它表明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1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大陆法系,亦称市民法、罗马法系、民法法系、法典法系、罗马日耳曼法系,是受罗马法影响而成立的法律系统,与英美法系并列的当今世界两

34、大重要法系之一,覆盖了当今世界的广大区域,德国、法国、日本等均为大陆法系地区。故选 D。1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北齐在武成帝河清三年(公元 564 年),由封述等人在总结十余年的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北齐律,使之成为当时具有最高水准的封建法典。北齐律的体例为 12 篇 949 条,在中国封建法典发展史上起着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对隋唐时期的封建立法也具有十分重大的影响。选项 A 不正确,魏明帝时,鉴于汉朝律令的繁杂,于太和三年(公元 229 年)下诏改定刑制,作新律 18 篇,即魏律或曹魏律。选项 B 不正确,晋律对汉魏法律进行改革,形成 20篇 602 条的格局。选项 D 不正确,

35、隋朝的开皇律 的体例同于北齐律,也为 12 篇。1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刘邦建汉后,由于深感三章之法不足以惩治犯罪,故命令丞相萧何参照秦法,“取其宜于时者,作律九章”,即所谓九章律。九章律是在秦律六篇的基础上,增加了户律、兴律、厩律三篇而成。所以 ABC 项不正确。1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宋太祖建隆四年(公元 963 年)创立折杖法,作为重刑的代用刑,即把笞刑、杖刑折为臀杖;徒刑折为脊杖,杖后释放;流刑折为脊杖并于本地配役一年;加役流,脊杖后,就地配役三年,从而使“流罪得免远徙,徒罪得免役年,笞杖得减决数”。所以 A,CD 项不正确。1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36、唐高宗永徽二年(公元 651 年),高宗命长孙无忌等人撰写律令,同年完成 12 篇 500 条的永徽律。永徽三年(公元 652 年),长孙无忌等人又历时一年,完成“律文”的疏议工作,即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并将其附于律后,于永徽四年(公元 653 年) 颁行全国,称为永徽律疏。永徽律疏在元代以后被称为唐律疏议。永徽律疏是我国迄今为止完整保存下来的一部最早、最完备、影响最大的封建成文法典。它总结了中国历代统治者立法和注律的经验,继承了汉代以来德主刑辅的思想和礼律结合的传统,使中国封建法律至此发展到最成熟、最完备的阶段,标志着中国封建立法技术达到最高水平。选项 A 不正确,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

37、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它是战国初期魏国李悝在总结春秋以来各国公布成文法的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在中国封建立法史上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选项 C 不正确,宋太祖建隆初年,由工部尚书判大理寺卿窦仪等人,主持修律。至建隆四年(公元 963 年),修成宋刑统,经太祖批准,“模印颁行”天下,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法典。选项 D 不正确,大清律例于乾隆元年(公元 1736 年) 开始制定,乾隆五年(公元 1740 年)正式颁行天下,成为清朝的基本法典。1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此题考查宣告死亡的条件。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在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从战争结束之日起满 4 年,才能宣告死亡。1

38、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民法通则第 37 条规定,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据此选 D。1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此题考查宣告死亡的效力。宣告死亡只是推定死亡,不同于自然死亡,如果被宣告死亡之人仍然生存,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其实施的民事行为有效。1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中张某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而杨某为无行为能力人,依据侵权责任法第 9 条第 2 款的规定,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

39、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本题中张某教唆杨某实施侵权行为,应由张某承担侵权责任,若杨某的监护人已尽到监护责任,则不承担责任。2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法人的变更。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在存续期间内所发生的法律人格、组织、宗旨等重大事项的变更。法人的变更还包括法人名称、住所、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的改变等。据此,只有 C 项公司债券的发行不属于法人的变更。2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此题考查代理人、代表人、传送人及居间人的区别。代理是指以本人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法律行为。传送是指传达他人已完成的意思表示于第三人的行为。二者区

40、别在于,代理人为代理行为是以自己独立的意思表示为之。而传送人并没有自己的意思表示,只是作为他人意思表示的传送工具。此题中,甲购买的意思表示已经完成,只不过由乙作为传送工具传达于第三人而已,乙并没有为自己的意思表示。代表人包括法人的董事或其他代表机关,代表人的行为即为法人的行为,而代理中代理人与本人是相互独立的,只不过代理人的行为的效力归属于本人。代表人对外为民事法律行为,亦以自己的意思表示为之,而不是传送他人的意思表示。居问人是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或为订约媒介,并不参加委托人与第三人的民事法律行为,这是其与代理人的不同之处。而居间人作为委托人与第三人的媒介,是以自己的意思表示、自己的行为积极

41、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的民事法律关系,并非仅仅传达双方的意思表示。2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有偿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双方承担互为给付义务的法律行为。保险合同属于有偿法律行为,保险人和投保人(被保险人)基于合同承担互为给付的义务。而保管合同与借款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借用合同则是无偿合同。2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民事代理行为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而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本题四个选项中只有 B 项受委托出席合同签字仪式,是无需受委托人作出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因而不属于民事代理行为。2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我国刑法第 12 条的规定,

42、体现的就是刑法溯及力问题上的从旧兼从轻原则。刑法的溯及力,又称刑法的溯及效力,是指刑法生效以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立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即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则没规定,对 1949 年 10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 1997年 10 月 1 日刑法生效之前这段时间内所发生的行为,应按以下情况处理:(1)刑法施行前按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有效判决,继续有效,不属于刑法溯及力的问题。(2)刑法施行前的行为按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而刑法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刑法没有溯及力。(3)刑法施行前的行为按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而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且未经审判或判

43、决未确立并未超过追诉时效的,适用刑法,刑法具有溯及力。(4)刑法施行前的行为按当时的法律和刑法都认为是犯罪,并且未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的,原则上适用当时的法律,即刑法没有溯及力;但是刑法规定的处刑较轻时,则适用刑法,刑法具有溯及力。2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第 18 条、第 19 条的规定,完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造成危害结果的,不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只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26 【

44、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从本题来看,杨某还未着手实施报复行为.不可能构成犯罪未遂;杨某未能着手实施报复行为,并不是出于他意志上的自动放弃,因而也不构成犯罪中止;杨某的行为只是在为具体实施报复行为而做准备,由于他意志以外的原因(肚子疼痛)而被迫放弃,其行为构成犯罪预备。2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从本题来看,首先,甲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为了逃避责任,甲、乙二人将肇事后受伤的丙拖到草丛藏匿,致使丙因失血过

45、多死亡,这明显属于间接故意杀人的行为。甲的行为符合吸收犯的基本特征,是吸收犯。根据吸收犯的原理,对于吸收犯,不实行数罪并罚,而是按照重罪吸收轻罪的规则,按重罪予以处罚。因此,甲的行为仅构成故意杀人罪,不再定交通肇事罪。乙不存在交通肇事行为;但是,在甲肇事后,为了逃避责任,乙指使甲下车,二人共同将丙拖到草丛中藏匿,从而导致丙因失血过多死亡,可见,甲、乙二人主观上有杀人的共同故意(间接故意杀人),客观上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已经构成了共同犯罪。2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我国刑法采取的罪数判断标准为犯罪构成标准说。在国外刑法学中,历来存在着许多有关罪数判断标准的学说,如行为标准说、法益标准说、

46、因果关系标准说等。所有这些判断罪数的观点,存在着一个共同的缺陷,即仅以犯罪构成要件的某一要素或某一方面为标准区分罪数,故其实际上均未超出客观主义或主观主义的局限性。运用这些以偏概全的标准,都无法对罪数问题作出合理的解释。我国刑法学以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思想,在全面剖析国外学者关于罪数标准学说的优劣利弊,吸收某些学说的合理成分的基础上,以普遍公认的犯罪构成标准说(主客观统一说)作为区分一罪与数罪的基本理论。根据犯罪构成标准说的主张,确定或区分罪数之单复的标准,应是犯罪构成的个数,即行为人的犯罪事实具备一个犯罪构成的为一罪,行为人的犯罪事实具备数个犯罪构成的为数罪。犯罪构成标准说,以犯罪现象的自身规

47、律为出发点,贯彻了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以犯罪构成作为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可以在确保罪数判定的法定性、统一性和公正性的基础上,体现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此外,犯罪构成标准说,不仅在罪数形态论领域贯彻了犯罪构成理论,而且为犯罪形态论的深入研究和健康发展提供了必要保障。所以,以犯罪构成标准说作为罪数判断标准无疑是科学而合理的。2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章“刑罚”部分的规定,我国刑法中主刑的排列次序是:管制(第二节) 、拘役(第三节) 、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第四节)、死刑( 第五节)。管制是我国主刑中最轻的一种刑罚方法,属于限制自由刑。它是指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

48、定自由,由公安机关予以执行的刑罚方法。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就近执行并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强制其进行劳动并接受教育改造的刑罚方法。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的终身自由,强制其参加劳动并接受教育改造的刑罚方法,是仅次于死刑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死刑,也称生命刑,即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其特点在于:它是对犯罪分子的肉体予以剥夺而不是对犯罪分子的自由予以剥夺;它是最严厉的刑罚方法,因此也称为极刑。3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第 384 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处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由于“以下”包括本数在内,因此,这里的法定最高刑为 5 年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 87 条的规定,法定最高刑为 5 年以上(包括 5 年)不满 10 年有期徒刑的,其追诉时效为 10 年。从本题来看,甘某 1993 年 5 月实施了挪用公款罪,而挪用公款罪的法定最高刑为 5 年,因而其追诉时效为 10 年。这样,只要在 2003 年 5 月以前,均可对甘某追究刑事责任。所以,甘某的行为未过追诉时效,应予追究。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 3 分,共 120 分。下列各题四个备选项中有二至四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的字母涂黑,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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