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司法综合模拟练习试卷28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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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综合模拟练习试卷 28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张某在临死之际留下书面遗言决定将自己的合法私有财产留给自己包养的年轻“二奶”丽丽,该书面遗言经公证机关依法公证。张某死后,其合法配偶与丽丽因遗产分割发生纠纷诉至法院,法官审理后作出判决:张某的行为违反公序良俗,当属无效,丽丽无权获得相关财产。请问法官在这里运用的是哪种法律推理?( ) (A)演绎推理 (B)归纳推理 (C)辩证推理 (D)类比推理 2 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及委员是由( ) (A)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 (B)当地人民政府委派的

2、 (C)居民直接选举产生的 (D)居民协商产生的 3 以下争议适用劳动法的是( ) (A)王某调到某工厂担任工会主席 2 年后,申请休年假,工厂告知王某可以休假,但是休假期间工厂只发基本生活费 (B)大学生李某利用课余时间到某公司兼职,公司克扣李某的工资 (C)某股份公司职工瞿某持有本公司股份 1000 股,瞿某认为公司支付给自己的股息有误 (D)某种粮大户农忙时期雇用收割工收割庄稼,但是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报酬 4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达成仲裁协议的,才能申请劳动仲裁 (B)劳动争议仲裁应该适用调解原则,劳动争议诉讼可以不适用调解原则 (C)劳动合同中规定劳动合同

3、鉴证后生。效的,如果劳动合同未经鉴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有权不受理相关的劳动争议案件 (D)劳动争议发生后,任何一方都不能直接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5 下列选项中哪项不属于国家行使外交保护的条件?( ) (A)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因其所在国的国际不当行为造成的 (B)受害人自受害之日到抗议或求偿结束之日持续具有本国国籍 (C)受害人已用尽当地救济且未能获得合理补偿 (D)受害人向其本国提出外交保护的请求 6 下列涉外票据中,哪个票据出票时的记载事项是可以依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付款地法律?( ) (A)涉外汇票 (B)涉外本票 (C)涉外汇票和汇外本票。 (D)涉外支票 7 根据托收统一规则,下

4、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托收行应当以善意和合理的谨慎态度办理托收业务,并且核实所收到的单据与托收指示是否在实质上一致 (B)托收行作为买方的受托人,在审查单据时只须审查单据表面上是否与托收指示书一致 (C)对于跟单托收项下的货物,银行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予以保全 (D)如果遭到拒付,代收行应当及时把拒付情况通知托收行,但是没有义务制作拒绝证明 8 张某系 D 市建设银行某储蓄所记账员。2002 年 3 月 20 日下午下班时,张某发现本所出纳员陈某将 2 万元营业款遗忘在办公桌抽屉内(未锁)。当日下班后,张某趁所内无人之机,返回所内将该 2 万元取出,用报纸包好后藏到自己办公桌下面的垃圾袋

5、中,并用纸箱遮住垃圾袋。次日上午案发,赃款被他人找出。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 (A)张某的行为属于盗窃既遂 (B)张某的行为属于盗窃未遂 (C)张某的行为属于贪污未遂 (D)张某的行为属于贪污既遂 9 赵某在北京西站闲逛时,发现了一候车旅客旁边公文包很鼓,猜测有钱财等贵重物品,乘其不备抢了就跑。回家后发现皮包内有现金 1 万元和“五四手枪”1 支,遂把钱据为已有,把手枪隐藏于床下一箱中。则赵某的行为构成( ) (A)抢劫罪 (B)抢夺枪支罪 (C)抢夺罪和私藏枪支罪 (D)抢夺罪 10 张某持刀在路边等候卞某,待卞某路过时,张某拿刀威胁卞某,让他在 3 日内将 3 万元钱送到张某

6、家,否则现在就将卞某杀死。张某走后,卞某立即到公安局报案,张某被抓获。张某的行为属于( ) (A)敲诈勒索罪未遂 (B)敲诈勒索罪既遂 (C)抢劫罪既遂 (D)抢劫罪未遂 11 甲某因泄愤,在夜晚先后到乙某、丙某,丁某 3 家打麦场(不在一起)上放火,烧毁乙某的麦子 3000 公斤、丙某的麦子 5000 公斤、丁某的麦子 3500 公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0000 元。甲某的行为( ) (A)故意毁坏财物罪 (B)不构成犯罪 (C)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 (D)构成放火罪 12 有关公文印章的犯罪,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朱某使用在街头购买假名牌大学毕业文凭用于评职称,则

7、朱某构成使用伪造的事业单位公文罪 (B)郝某从造假者手中低价购买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的学位证明,高价卖与他人以获得差价,共计贩卖 150 张,获利 8000 多元,由于刑法未规定买卖事业单位公文罪,郝某也未参与造假活动,因而郝某不构成犯罪 (C)某边境公安机关干警杜某,利用发放证件的职务便利将自己手中的 20 余张尚未加盖通行专用章印鉴的空白边境证私自卖与他人,获赃 2 万余元,杜某的行为可构成滥用职权罪 (D)伊某(女) 趁到乡卫生所 (集体所有制单位) 负责医生不在之机,盗用乡卫生所印章在自己准备好的 5 张空白节育手术证上加盖印鉴,后又模仿负责医生处方单上的字据签字,除一张填写自己丈夫的

8、姓名之外,其余 4 张卖与同村其他 4 对育龄夫妇,得钱 7000 余元。这 5 对夫妇凭借假节育手术证免除了实施节育手术。则伊某的行为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公文罪 13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下列哪项说法是不正确的? ( ) (A)控辩双方主要围绕确定罪名、量刑及其他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辩论 (B)公诉人、辩护人、审判人员对被告人的讯问、发问可以简化或者省略 (C)控辩双方对无异议的证据,可以仅就证据的名称及所证明的事项作出说明 (D)被告人必须就起诉书指挥的犯罪事实进行供述 14 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姚某犯有严重疾病,使得该案的审理在较长的一段时间无法进行,法庭应当作出的处理方

9、式是 ( ) (A)中止审理的决定 (B)中止审理的裁定 (C)延期审理的决定 (D)延期审理的裁定 15 法院在开庭审判徐某交通肇事案的过程中,徐某的辩护人请求通知新的证人到庭并请求重新勘验。依照法律规定,法院的下列做法中,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是 ( ) (A)应当决定延期审理 (B)应当决定中止审理 (C)可以决定延期审理 (D)可以决定中止审理 16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不可以采取下列哪项措施?( ) (A)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账户内划拨 (B)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 50 元至 100元的

10、罚款 (C)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司法建议,由其按规定予以处理 (D)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17 某区公安交警队非法扣留了吴某的摩托车,吴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撤销该区公安交警队违法扣车的具体行政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2000 元。但过了履行期限后,该区公安交警队既不退还摩托车,也未赔偿吴某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吴某应当( )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A)自判决送达当事人之日起 1 年 (B)自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 1 年 (C)自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 3 个月 (D)自判决送达当事人之日起

11、 80 日 18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下述哪个能授予专利权?( ) (A)一种可与国际大师进行比赛的,国际象棋下法的计算机程序 (B)为烫伤整容的目的,从人体取皮并植皮的方法 (C)一种利用折射定律的成像放大装置 (D)完成核聚变反应的磁镜阱法 19 以下关于某种发明能否授予专利权的判断中,哪个是正确的?( ) (A)一种能够控制特定机械状态发生概率的装置,由于该装置可能被用于赌博,因此该装置不能授予专利权 (B)一种能治疗肺癌的药品,由于医药卫生行政部门认为该药副作用超标,不准许其上市,因此该药品不能授予专利权 (C)一种能致人失明的公安部门使用的防暴武器,由于该武器的使用会致人伤残,因此该武

12、器不能授予专利权 (D)一种能透过玻璃听到他人谈话的装置,由于该装置可能被用于窃听,危害公共秩序,因此该装置不能授予专利权 20 日本甲公司于 1988 年 10 月 3 日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名称为“防眼疲劳镜片”的发明专利申请,该申请已于 1988 年 5 月 7 日以相同主题在日本提出了专利申请,并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该专利申请的同时,提交了要求优先权的书面声明,在 1988 年 12 月 25 日该公司又提交了第一次在日本提出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中国乙大学于 1988 年 7 月也研制成功同样的发明并于同年 9 月 10 日提交了发明专利申请。乙大学的专利申请与日本甲公司的专利申

13、请的主题相同,其申请日早于日本甲公司在中国的实际申请日。依照我国专利法规定该发明专利(A)日本甲公司 (B)中国乙大学 (C)日本甲公司与中国乙大学共同共有 (D)日本甲公司与中国乙大学协商确定 21 对于要求优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后一申请应在先申请的申请日起多长时间之内提出?( ) (A)3 个月 (B) 6 个月 (C) 12 个月 (D)18 个月 22 申请人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表述正确的是( ) (A)不得超出原权利要求书的记载范围 (B)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附图的记载范围 (C)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范围 (D)不得超出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附图的范围 23 专利复

14、审委员会对一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作出维持原驳回决定的审查决定后,申请人可以通过下列哪个途径请求救济? ( ) (A)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决定是终局决定,无后续救济程序 (B)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再审 (C)向人民法院起诉 (D)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行政复议请求 24 甲持有银行汇票一张,甲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并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 ,乙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丙又背书转让给丁,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乙的背书转让行为无效 (B)甲对丙和丁不承担保证责任 (C)甲对乙不承担保证责任 (D)乙对丁不承担保证责任 25 中国甲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给丹麦乙公司,付款地在英国,乙公司职员于新加坡

15、转机时将汇票遗失,乙公司申请票据权利保全应适用哪国法律?( ) (A)中国 (B)丹麦 (C)英国 (D)新加坡 26 甲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给乙公司,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的盖章必须为财务专用章 (B)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本名是王大六,王大六在当地书法界享有盛名,其笔名为江山,王大六可以在汇票上签署“江山” 笔名,而不签署本名 (C)甲公司的汇票上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章 (D)甲公司的签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27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由于甲公司财务人员的疏忽,汇票上的中文大写金额与阿拉伯数码金额不一致,乙

16、公司也未注意到该问题,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不应向乙公司承担票据责任 (B)甲公司应向丙公司承担票据责任 (C)乙公司应向丙公司承担票据责任 (D)应修改汇票上的错误金额,并在修订处签章 28 王某向李某借款 1 万元,约定 3 个月之后归还。3 个月之后,王某并未按照约定返还借款,李某遂依据督促程序向 A 区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在审查后,认为王某与李某之间债权关系明确、合法,遂向王某发出了支付令。王某收到支付令之后,虽口头提出了异议,但是在 15 日内并未再提出书面异议且未按照支付令的要求履行义务。李某遂决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经查王某住所地在

17、A 区,李某住所地在 B 区,王某在 C 区有一栋房产,在 D 区存放有一批货物。则本案的执行人民法院是( ) (A)A 区人民法院 (B) B 区人民法院 (C) C 区人民法院 (D)D 区人民法院 29 张某诉王某欠款纠纷一案,经某法院判决,王某应付张某欠款 21 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拒不履行,张某向某法院申请执行。某法院立案执行后,王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担保,王某的外甥李某愿意提供担保,李某向某法院提供了自己所有的位于市区繁华路段的店面房一处,建筑面积 56 平方米,作为担保。某法院决定暂缓执行,暂缓期限为 10 个月。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王某由李某来提供执行担保须经张某同意

18、 (B)某法院决定的暂缓执行期限违法,因为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期限不得超过半年 (C)某法院决定的暂缓执行期限合法,因为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期限不得超过1 年 (D)暂缓执行期限届满,王某仍不能履行义务,某法院有权执行李某用来提供担保的店面房 30 若上述案件中,李某在暂缓执行期间,变卖该店面,则法院可以( ) (A)恢复强制执行 (B)中止执行 (C)终结执行 (D)以上均不正确 司法综合模拟练习试卷 28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在本案中,对于题目涉及的问题实际上继承法中有

19、相应的关于遗赠的法律规定,但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法官没有采用该规定,而是直接适用民法原则对案件作出判决,这属于典型的辩证推理。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及委员由居民直接选举产生的。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劳动意见第 10 条规定:“根据劳动部实施劳动法中有关劳动合同问题的解答的规定,党委书记、工会主席等党群专职人员也是职工的一员,依照劳动法的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对于有特殊规定,可以按有关规定办理。”根据该条规定,工会主席与用人单位

20、之间也形成劳动关系,A 选项中工会主席王某因休假问题与单位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应适用劳动法。劳动意见第 12 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根据该条规定,B 选项中李某与公司之间不形成劳动关系,所以他们之间的争议不适用劳动法。C 选项中,虽然瞿某与股份公司之间形成劳动关系,但是关于股息分配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所以不适用劳动法。D 选项中,种粮大户与雇工之间的关系不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所以不适用劳动法。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劳动法第 77 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

21、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根据该条规定,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不必达成仲裁协议,有权直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所以 A 选项不正确(提示:劳动争议仲裁与民商事仲裁在性质、程序等方面都有很大不同,要注意区别)。该条规定调解原则适用于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程序,表明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都必须适用调解原则,所以 B 选项不正确。劳动意见第 82 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不论是否订立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符合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受案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均应受理。”劳动意见第 83 条

22、规定:“劳动合同鉴证是劳动行政部门审查、证明劳动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的一项行政监督措施,尤其在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实施的初期有其必要性。劳动行政部门鼓励并提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劳动合同鉴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能以劳动合同未经鉴证为由不受理相关的劳动争议案件。”根据这两条规定可知,劳动合同鉴证不是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条件,而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不是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条件,所以 C 选项不正确。劳动法第 79 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

23、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该条规定可知,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直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但是不能直接提起劳动争议诉讼,所以 D 选项正确。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国家行使外交保护权一般应符合三个条件:(1)一国国民权利受到侵害是由于其所在国的国家不当行为所致,也就是说,该侵害行为可以引起国家责任。(2)受害人自受害行为发生起到外交保护结束的期间内,必须持续地拥有保护国国籍,也即“国籍继续原则”。(3)在提出外交保护之前,受害人必须用尽当地法律规定的一切可以利用的救济办法,包括行政和司法救济手段,在这些手段用尽之后仍未得到合理救济时,才可以提出外交

24、保护。此为“用尽当地救济原则”。因此 ABC三项说法正确。D 项错误,因为外交保护是国家的一项权利,可以由公民的请求而引起,也可由国家主动行使。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票据法第 98 条规定:“汇票、本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经当事人协议,也可以适用付款地法律。”因此只有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可以经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付款地的法律,其他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能由当事人选择,D为当选项。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托收统一规则的规定,银行只须核实单据在表面

25、上与托收指示书是否一致,此外没有进一步检验单据的义务,所以 A 错误。托收关系的委托人是卖方,所以托收行是卖方的受托人,因而 B 错误。银行对于跟单托收项下的货物无义务采取任何措施,所以 C 项错误。银行应毫不迟延地通知托收结果,在汇票被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时,若托收指示书上无特别提示,银行没有制作拒绝证书的义务,所以 D 项正确。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虽然在犯罪的客观方面贪污也可以表现

26、为以秘密窃取的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但是贪污罪必须要求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如果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是国家工作人员,但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都不能构成贪污罪。犯罪既遂是指刑法分则所规定犯罪构成的完成形态。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我国刑法理论通说认为,犯罪未得逞是指犯罪行为没有具备刑法分则条文所规定的某一犯罪构成的全部构成要件。盗窃罪既遂与否的认定,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即为盗窃既遂。至于行为人是否最终达到了非法占有并任意控制该财物的目的,不影响盗窃既遂的成立。本题中,张某虽然是国家工作人员并且也采取了窃取的方法,但是张某并没有利

27、用职务上的便利,因此其行为不能构成贪污罪只能构成盗窃罪。张某将窃取的 2 万元藏在自己办公桌下面的垃圾袋里,并用纸箱遮住垃圾袋,其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对该笔款项的控制,故成立犯罪既遂。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案中赵某只有抢夺财物的故意,事先并不知道其所抢夺之包内有枪支,因而没有抢夺枪支的故意,属于对象认识错误,只能认定为抢夺罪。但其后将手枪隐藏于自己家中的行为则构成了私藏枪支罪。因此,C 选项正确。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1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区别在于,抢劫罪中使用暴力和取得财物具有“双当场性”,而敲诈勒索罪在使用暴

28、力威胁时,取得财物不具当场性。敲诈勒索罪的既遂标准是取得财物,本案是未遂。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1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在行为人实施放火行为的同时,也会造成公私财物的毁坏,区分的关键仍然在于放火的行为是否危及公共安全。放火行为危及公共安全的,是刑法第 114 条的放火罪;如果行为人只是为毁坏财物而采用了放火焚烧的方法,但是没有危及公共安全的,应当定为刑法第 275 条规定的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通常是破坏耕牛、机器等生产工具。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1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选项 A,使用伪造的事业单位公文罪的罪名在我国刑法中不存在。依据 (最高人民

29、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伪造、贩卖伪造的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明刑事案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B 选项中郝某的行为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买卖尚未加盖印章的空白边境证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的规定,选项 C 正确。选项 D 的伪造事业单位公文罪的罪名在我国刑法中也不存在,该选项说法错误,伊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1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脘、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 7 条规定,对适用本意见开庭审理的案件,合议庭应当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询问被告人对被指

30、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的意见,核实其是否自愿认罪和同意适用本意见进行审理,是否知悉认罪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对于被告人自愿认罪并同意适用本意见进行审理的,可以对具体审理方式作如下简化:(1)被告人可以不再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供述。(2)公诉人、辩护人、审判人员对被告人的讯问、发问可以简化或者省略。(3)控辩双方对无异议的证据,可以仅就证据的名称及所证明的事项作出说明。合议庭经确认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庭予以认证。对于合议庭认为有必要调查核实的证据,控辩双方有异议的证据,或者控方、辩方要求出示、宣读的证据,应当出示、宣读,并进行质证。(4)控辩双方主要围绕确定罪名、量刑及其他有争

31、议的问题进行辩论。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1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刑诉解释第 181 条的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或者被告人患有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由于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因此应选 B,要注意的是一为中止审理;二为裁定而非决定。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1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65 条,刑诉解释第 156 条、第 157 条、第 164 条、第 181 条的规定,在法庭审判中,遇有下述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1)需

32、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3)由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此外,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的以及公诉人认为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的,合议庭应当同意。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或被告人如患精神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法院可以裁定中止审理。注意“可以”和“应当”的区别,延期审理和中止审理的区别。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1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33、】 行政诉讼判决的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案件当事人逾期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和有关行政机关运用国家强制力量,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促使当事人履行义务,从而使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活动。行政案件中,对行政机关的执行措施适用特殊的措施,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执行措施则适用与民事诉讼相同的措施。行政诉讼法第 65 条第 3 款规定:“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三)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

34、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 (四)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因此本题中,A 、B 、D 项均符合法律规定,是正确的;C 项中的错误在于不应向上一级 “人民法院”提出司法建议,而应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故 C 项是错误的。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1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关于公民申请行政诉讼判决强制执行的时限,行诉解释第 84条规定:“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

35、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期限为 1 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 180 日”,“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中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从该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计算”。本案中,吴某作为强制执行申请人是公民个人,因此吴某应当自法律文书(即本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 1 年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故 B 项符合该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正确的;A、C、D 项均不符合法律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是错误的。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1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专利法第 25 条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6、(3)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4)动物和植物品种;(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对前款第(4) 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其中科学发现不同于发明。发现仅仅是揭露自然界原来存在但人们不认识的东西,例如物质、现象、变化过程及其特性和规律等。发明则指人们设计和制造的前所未有的东西。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是指导人们思维、推理、分析和判断的规则和方法。它们具有思维的特点,没有采用技术手段或者利用自然规律,也没有解决技术问题,并不产生技术效果,所以不是专利法上所称的发明。如利用汉语拼音确定汉字排列顺序的方法,是人为规定的一种方法。人们只须理解、熟记这些方法,就能将字盘中的汉字迅

37、速找出,实现快速打字、排字。这种方法并未涉及字盘任何结构的变化,它实施时仍然需要人的思维,所以不是发明,不能被授予专利权。选项 A 是一种计算机程序,因此不能被授予专利权。计算机程序是计算机软件的一部分,这种程序总是离不开算法,而算法往往被认为是一种数学公式,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能认为是技术发明。所以计算机程序本身或者仅仅是记录在载体上的计算机程序,就其程序本身而言,不论它以何种形式出现,都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但是如果一件含有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是为了解决技术问题,利用了技术手段,构成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并能够产生技术效果,对现有技术作出技术上的贡献的,就不

38、应仅仅因为使用了计算机程序而拒绝授予专利权。例如为解决节油目的,改进了现有发动机计算机控制程序,达到了节油目的的计算机程序的改进。选项 B 是一种疾病治疗方法,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也不能被授予专利权。选项 C 是一种利用折射定律的成像放大装置,如果其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可授予发明专利;如果是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可被授予实用新型专利。选项 D 是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按照专利法的规定不能被授予专利权。很显然正确选项为 C。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1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专利法第 5 条规定: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

39、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违反法律”是指发明创造本身的目的与国家法律相违背。只有其本身的目的违反法律的发明创造,才不应当授予专利权,例如制造毒品的方法、用于赌博的工具、伪造国家货币的设备等。发明创造违反社会公德,就是违反一般公众普遍认为是正当而接受的有关伦理的行为标准。选项 A,我们说如果发明创造本身的目的并没有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碍公共利益,但如果不按正常方法使用,也可能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例如电子游戏机完全是以娱乐为目的,不能以这种游戏机也可以用于赌博而拒绝授予专利权。选项 A 是一种能够控制特定机械状态发生概率的装置,由于该装置可能被用于赌博;因此该装置不能授

40、予专利权。因此这种说法是错误的。选项 B,只要这种药品符合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即“具有特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就应当授予专利权,药品的副作用问题可由国家医药行政部门进行监管。选项 C,我们说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两个观念是不完全相同的。公共秩序涉及有关国家的基本的法律或社会观念。公共利益的观念比较广泛,而且涉及公众的某些利益。公共利益的意义较为明显。诸如发明创造的公布或利用有可能鼓励他人违法、犯罪,无故危害人、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或者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的,都可以认为妨害公共利益。例如,发明创造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平衡、致人伤残或者造成其他危害的,不能被授予专利权。因此选项 C 是正确的

41、。选项 D 同 A,显然是错误的。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2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专利法第 29 条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

42、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本题中日本甲公司履行了行使优先权的必要手续,又符合优先权的实体条件,因此,通过优先权的适用,使其在中国的申请日提前为 1988 年 5 月 7 日,早于中国乙大学 1988 年 9 月 10 日的申请日,因此正确的选项为 A。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2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专利法第 29 条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 12 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 6 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

43、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这就是外国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 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这就是本国优先权。因此只有选项 C 是正确的。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2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选项 A 只是不得超出原权利要求书的范围,应该还包括不超出原说明书记载范围。B 项中只有不超出原说明书(说明书应包括附

44、图)记载范围,还应包括不超出权利要求书记载范围。C 项中既不超出权利要求书也不超出原说明书的记载范围,因此是正确的。 D 项显然不正确。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2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专利法第 39 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第 41 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专

45、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正确选项为 C。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2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票据法第 34 条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根据该条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的,被背书人仍可以转让,转让行为有效,所以 A 选项不正确。背书人记载“不得转让 ”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本题中甲作为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乙作为被背书人将汇票转让的,甲对乙的后手不承担保证责任,丙和丁都是乙的后手,因此甲对丙和丁都

46、不承担责任,所以 B 选项正确。甲记载“不得转让”,是不对被背书人的后手承担保证资任,但是应对被背书人,即乙承担保证责任,所以 C 选项不正确。乙背书转让给丙时并未做“不得转让”的记载,乙应对其的所有后手承担保证责任,因此乙应对丁承担保证责任,所以 D 选项不正确。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2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票据法第 101 条规定:“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付款地法律。”本题中付款地在英国,所以应适用英国法律。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2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票据法第 7 条第 1、2 款规定:“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

47、。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根据该条规定,票据上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章,所以 C 选项正确。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第 1 条第 1 款规定,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该单位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并加盖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章,根据该款规定,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可以为单位公章也可以为财务专用章,所以 A 选项不正确。票据法第 7 条第 3 款规定:“在票据上的签名,应当为该当事人的本名。”根据该条规定,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能在票据上签署笔名,所以 B 选项不正确。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48、票据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第 1 条第 2 款规定:“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上述规定的,票据无效;票据的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上述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根据该款规定,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无效,而不仅仅是签章无效,所以 D 选项不正确。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2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票据法第 8 条规定:“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根据该条规定,票据金额大小写记载不一致的,票据无效,票据上的签章人均不承担票据责任,所以 A 选项正确。(提示:甲公司不应向乙公司承担票

49、据责任,也不应向丙公司承担票据责任)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2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 254 条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的应当是财物或者行为。当事人拒绝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应向当事人发出执行通知。在执行通知指定的期间被执行人仍不履行的,应当强制执行。第 255 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由制作支付令的人民法院负责执行。可见,本案的执行法院应该是制作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即 A 区人民法院。而非申请执行人住所地的法院,也非执行财产所在地的法院。注意,本题题干中“王某在 C 区有一栋房产”这一内容具有极强的迷惑性,很多同学会误认为由不动产所在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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