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综合模拟练习试卷 65 及答案与解析0 2003 年上半年,“ 非典 ”在我国许多地方肆虐。此间有人发布谣言,哄抬物价,扰乱社会秩序。有关国家机关及时对某些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并对某些事实进行澄清,消除了影响。这些行为说明( )(A)法律规范社会的作用以国家权力为后盾(B)本案体现了法律的预测作用(C)本案体现了法律的教育作用(D)对违法行为的处罚首先体现了法律的强制作用0 以下关于拍卖中的行为的法律性质的表述,正确的是( )(A)拍卖师的叫价是要约行为(B)竞买人应价是要约行为(C)拍卖师落槌是承诺行为(D)买受人签署成交确认书是承诺行为0 国际法上的不使用威胁和武力原则的含义是( )(
2、A)禁止一切武力的使用(B)不仅包括禁止非法进行武装攻击,还包括禁止从事武力威胁和进行侵略战争的宣传(C)禁止以任何与联合国宪章或其他国际法原则所不符的方式使用武力(D)仅仅进行侵略战争的宣传,而未实际进行攻击和侵略尚不在国际法的禁止范围内0 甲某在我国法院向乙某提起侵权诉讼,我国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甲某的住所不明,乙某是我国四川人,但由于两人在北京有生意,故都长期居住于北京,那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应认定甲某和乙某的住所分别是( )(A)没有;四川(B)北京;四川(C)北京;北京(D)没有;北京0 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签订了进口某种商品的合同,结果中国甲公司在收到货物之后,发现货物存在着
3、质量方面的问题。假设该合同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如果你是中国甲公司的法律顾问,则请结合下列具体情况确定中国甲公司应该采取何种措施维护本公司的利益?( )(A)如果在中国甲公司和美国乙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货物的品质规格,那么,美国乙公司提供低于合同标准的货物,则属违约;但如果美国乙公司提供高于合同标准的货物(如合同规定了二级,美国乙公司却实际上提供了一级产品),则中国甲公司无法主张品质不符(B)如果在中国甲公司和美国乙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既明确规定了货物的品质规格,又附有样品,则只要美国乙公司提供的货物符合两者任何一项,都算是提供了与合同相符的货物(C)如果美国乙公司提供的货物在
4、装船时质量方面并不存在问题,但由于美国乙公司提供的包装不当,造成货物质量下降,如果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在合同中有关于包装的约定,则中国甲公司可以要求美国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但如果合同中没有关于包装的约定,则中国甲公司无从维护自己的权益(D)如果中国甲公司收到的货物,符合一般该类货物的质量,但是不符合中国甲公司曾明示或默示地通知美国乙公司的该货物的特定目的,则中国甲公司仍可主张货物质量与合同不符0 某大学附属小学教师王某,周日下午带领几名一年级学生外出郊游,途中一学生张某失足掉人路旁水池,王某见状只高声呼喊求救,不肯跳入水池救人。农民黄某路过见状过来观看,共同卞某在路旁拿来竹竿一根,探测得知水
5、约有 80 公分深,但二人均嫌天气太冷,不肯跳下水池救人,只是高呼求救。张某因抢救不及时死亡。下列有关本案的表述正确的是( )(A)黄某系因作为构成犯罪(B)王某系因作为构成犯罪(C)黄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D)王某系因不作为构成犯罪0 钟某因盗窃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被起诉至法院,在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的下列人员中,钟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要求回避的是( )(A)翻译人员涂某是被害人的舅舅(B)检察人员李某曾担任过本案的鉴定人(C)侦查人员孙某曾与钟某有过经济纠纷且在此纠纷中孙某败诉(D)鉴定人方某是被害人的邻居,但方某曾与被害人有过纠纷且至今不相往来0 程某在明知某基金会系外国间谍组织,仍然按
6、照该基金会代理人薛某、戴某的要求,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从国内向薛某、戴某提供涉及国家秘密及情报的有关文字材料,并用化名获取酬金美元 30 万元,程某因涉嫌间谍罪而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随后,被依法逮捕。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本案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B)本案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C)对程某的逮捕应由人民检察院批准(D)对程某的逮捕应由公安机关执行0 甲为报复某县人民法院审判员乙,绑架了乙不满 5 岁的女儿丙,丙的母亲丁向县公安局控告甲有绑架嫌疑,公安局立案侦查。甲的妻子戊向公安局反映甲在案发后突然去某地,公安局根据这一线索侦破了此案。对于此案,下列各项观点中哪些是正确的?( )(A)
7、甲、乙是本案当事人,其他人可作为诉讼参与人(B)如果某县人民法院审理此案,那么乙应当自行回避(C)如果某县人民法院审理此案,乙参与此案的审理,则甲有权申请乙回避(D)甲是被告人,乙和丁是被害人,戊是本案证人0 以下行为,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的是( )(A)某市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行为(B)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作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的行为(C)某市工商局向李某颁发营业执照的行为(D)某省卫生厅向陈某颁发医师执业证的行为0 某法院在审理一起行政案件中认为某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法官审理行政案件,如发现地方性法规与
8、国家法律相抵触,可以对地方性法规的合宪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B)法官审理行政案件,如发现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应当适用国家法律进行审判(C)法官审理行政案件,如发现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可以通过所在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D)法官审理行政案件,如发现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可以公民的名义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0 关于规章的制定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规章的名称一般为“条例” 、“规定”、“办法”(B)国务院部门的内设机构认为需要制定部门规章时,应当拟定本部门年度规章制定工作计
9、划,报本部门批准后执行(C)规章起草需要举行听证会的,起草单位应当在举行听证会的 30 日前公布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和内容(D)审议规章草案时,由法制机构作说明,也可以由起草单位作说明0 张某、李某各出资 5 万元购买了一问房屋,房屋产权证上注明张某和李某是房屋的共有人,张某和李某共同在房屋中居住,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不经李某同意,可以将自己的房屋份额转让给第三人(B)张某转让房屋份额时,李某享有优先购买权(C)张某不经李某同意,将房屋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无效(D)张某不经李某同意,将房屋转让给第三人的,如果第三人是善意的,第三人取得房屋的所有权0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加工承揽合同,甲
10、公司为乙公司加工一套机器设备,如果合同中规定乙公司付款的当日甲公司将设备交付给乙公司,乙公司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甲公司拒绝将设备交付给乙公司,设备因意外事故毁损,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应承担设备意外毁损的风险,不能再要求乙公司支付价款,(B)乙公司应承担设备意外毁损的风险,仍然要向甲公司支付价款(C)甲公司和乙公司各自承担设备意外毁损的一半风险,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支付50%的价款(D)乙公司应承担设备意外毁损的大部分风险,甲公司承担小部分风险0 刘某、关某、张某三人想设立一家拍卖行,主要从事文物拍卖,以下为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向三人提供的法律意见,不正确的有( )(A)拍卖行可以采
11、用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B)拍卖行应当有 100 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C)设立拍卖行必须领取公安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D)拍卖行必须有自己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拍卖师0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只有股东人数较少并且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B)执行董事不可以兼任公司经理(C)规模较小的国有独资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D)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董事会0 需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的事项包括( )(A)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分立(B)国有独资公司的解散(C)国有独资公司的增资、减资(D)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公司债券0 沈阳云海投
12、资有限公司与大连三宝加工厂签订了一份购买承德大兴机械厂大型设备的融资租赁合同,该大型设备将用在三宝加工厂辽阳分厂,但合同中约定将出面谈判签约的三宝加工厂作为合同的履行地。如果该设备出现问题,大连三宝加工厂状告承德大兴机械厂,关于本案,下列看法正确的是( )(A)沈阳云海投资有限公司也会涉入诉讼,所以沈阳的法院也能作为案件管辖法院(B)沈阳云海投资有限公司也应该是案件的共同被告(C)大连三宝加工厂作为原告,可以选择大连或者承德的法院来起诉(D)由于设备在辽阳使用,为了方便诉讼,由辽阳地区的法院审理本案最为合适0 原告山东誉新有限公司意欲起诉湖北家宁家具厂以追索巨额欠款,由于路途遥远,原告选择了在
13、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本院没有管辖权,那么它正确的做法应该是( )(A)由于本案十分重大,应该请示最高人民法院,由后者指定有权的法院来审理(B)由于本案十分重大,应该请示最高人民法院,由后者指定自己认为最为合适的法院来审理(C)虽然本案涉案金额大,影响面广,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还是应该自主决定将之移送给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D)由于本案涉案金额大,影响面广,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应该经审判委员会讨论,由院长提请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给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0 平山市人民法院立案并受理了一起原告李某告被告王某人身侵权的案件,在此过程中关于案件的管辖,下列
14、说法正确的有( )(A)如果平山市人民法院和恒山市人民法院对此案都有管辖权,而前者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后者已经立案,那么就不应再行立案(B)如果平山市人民法院和恒山市人民法院对此案都有管辖权,而前者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后者已经立案,应该由院长或者庭长出面下令将此案移送到恒山市人民法院管辖(C)如果在审判以前,被告住所地由平山迁到了恒山,那么平山市人民法院就应该将此案移送到恒山市人民法院(D)如果被告王某在答辩时提出管辖异议,认为自己的住所地恒山比侵权行为发生地平山更适合作为本案的管辖地,那么平山市人民法院可以认为此言有理将之移送到恒山市人民法院司法综合模拟练习试卷 65 答案与解析0 【听力原文】 法
15、律的作用和国家权力不可分割,法律规范社会的作用直接以国家权力为后盾。在本案中,有关国家机关对违法行为的处罚首先体现了法律的强制作用,在此过程中,其他公民也肯定会受到了示警的教育作用。0 【试题解析】 A,C,D【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0 【听力原文】 拍卖师向不特定的竞买人叫价,其行为的实质是邀请竞买人应价,所以拍卖师的叫价是要约邀请行为。竞买人的应价行为是希望自己的出价能成为最高应价,竞买人应价有愿意受自己的应价约束的意思,并用应价的方式表现出来,所以竞买人应价的行为是要约行为。根据拍卖法第 51 条的规定,拍卖师落槌表示接受竞买人的应价,拍卖成交,所以拍卖师落槌的行为是承诺行为。成交确认
16、书是拍卖成交的书面证明文件,签署成交确认书是对生效的要约和承诺行为的证明,所以签署成交确认书的行为不是承诺行为,而是签署承诺行为的证明书的行为。0 【试题解析】 BC【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0 【听力原文】 不使用威胁和武力原则是国际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是指各国在其国际关系上不得以武力或武力威胁,侵害任何国家的政治独立和领土完整;不得以任何与联合国宪章或其他国际法原则所不符的方式使用武力。不使用威胁和武力原则是一项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建立各国友好关系,保护国家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的最基本原则。倘若有的国家破坏这项原则,不仅受害国可以自卫,而且安理会可以依联合国宪章的规定采取集体安全措施。各国对
17、安理会采取的集体安全措施应予协助,且不得支持侵略的国家。应该注意的是两点:第一,不得使用威胁和武力不仅包括禁止非法0 【试题解析】 BC【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0 【听力原文】 民法通则第 15 条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民通意见第 183条规定:“当事人的住所不明或者不能确定时,以其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当事人有几个住所时,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因此甲某和乙某的住所都是其经常居住地北京,C 项正确。0 【试题解析】 C【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0 【听力原文】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 35
18、 条的规定,“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合同所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相符,并须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方式装箱或包装” ,有时候卖方提供了超过合同约定的标准也会引起争议,特别是在买方对货物有特殊的要求的时候,所以 A 项不正确;对于 B 项如果合同中既约定了货物的质量,又约定了凭样品,则卖方提供的货物与任何一项不符,则视为与货物质量不符,所以 B 项错误;C 项也错误,在双方没有约定包装的情况下,该公约第 35 条规定,卖方有义务“按照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如果没有此种通用方式,则按照足以保全0 【试题解析】 D【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0 【听力原文】 王某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这是由于其先行行为
19、引起的特定义务没有得到履行。这种义务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行为使某种合法权益处于危险状态时,该行为人负有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义务。行为人不履行这种义务,因而发生严重后果的,构成不作为犯。在本案中,王某带小学生外出郊游,即负有保护学生安全的义务,由于王某疏于照顾,学生张某失足掉入水池,生命处于危险之中,王某能够救助而不救助,构成不作为的杀人罪。黄某因是过路人,虽然见死不救,但并没有刑法意义上特定的作为义务,因此不构成犯罪。0 【试题解析】 C,D【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0 【听力原文】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28 条的规定,选项 B 和 C 的情形分别属于第二种和第三种法定回避情形,故钟某
20、可以要求回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1 条的规定,法定回避情形也适用于翻译人员。因此对选项 A 中的情形,钟某也可以要求回避。选项 D 与刑事诉讼法第 28 条第 4 款不符,故不正确。0 【试题解析】 A,B,C【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0 【听力原文】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 3 条之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同时,该法第 4 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
21、相同的职权。本题中的间谍罪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故 ABD 三项的说法均错误,除了逮捕的批准之外,立案侦查和逮捕的执行均由国家安全机关进行。0 【试题解析】 A,B,D【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0 【听力原文】 根据案情可知,甲是被告人,丙是被害人,乙和丁是丙的法定代理人,而不是被害人,戊是本案证人,因此,甲、丙是与案件看着直接的利害关系,处于当事人的诉讼地位。而乙、丁、戊则是其他诉讼参与人,他们都是为了保障诉讼顺利进行的诉讼角色,据此,A、D 选项表述错误。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8 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22、:(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0 【试题解析】 BC【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0 【听力原文】 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相对方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进行甄别,使之获得法律效果的行政行为。而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其特征是:(1)行政许可的内容是赋予相对人某种权利或资格的行为;(2)行政许可是应申请的行政行为,以相对人申请为前提;(3)行政许可的事项由法律明确规定。许可以禁止为前提,而禁止必须有法律明确规定。二者之间最关键的区
23、别在于,行政许可是“赋权”的行为,而行政确认则是 “确权”的行为,相对方的原有权利并不因确认行为而增益0 【试题解析】 A,B【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0 【听力原文】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5 条的规定,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仅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无权审查地方性法规的合宪性和合法性,因此 A项错误;法官在审理案件中发现地方性法规和法律相抵触时,适用法律进行审判是正确的,B 项应选;C 、D 项的做法符合立法法第 90 条的规定,即“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
24、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分送0 【试题解析】 B,C,D【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0 【听力原文】 关于规章制定程序,需要掌握的是:规章制定程序是指规章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等的程序。立项,是决定进行部门行政规章制定工作的程序;起草,是国务院部门提出规章初步方案形成送审稿的程序;审查,是对送审稿进行修改形成部门规章草案的程序;决定是审议部门规章草案并作出最终决定的决策程序;公布是将经过决定程序的部门规章向社会公开公布使公众知道的程序;备案与解释,规章自公布之日起 30 日内,由法律机构依照立法法和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的规定向有关机关
25、备案;部门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 30 日内报国务院备案。规章解释权属于规0 【试题解析】 C,D【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0 【听力原文】 民法通则第 78 条规定:“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本题中张某和李某对房屋享有按份共有权,张某可以将自己的财产份额转让给第三人,张某转让自己的财产份额是处分自己的权利,无须经共有人的同意,所以 A选项正确。由于共
26、有关系一般是建立在共有人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的,为了0 【试题解析】 A,B【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0 【听力原文】 合同法第 143 条规定:“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本题中,由于乙公司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乙公司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所以 B 选项正确。0 【试题解析】 B【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0 【听力原文】 拍卖法第 10 条规定:“拍卖人是指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法人。”根据该条规定,拍卖人必须是企业法人,公司法仅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
27、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公司形式,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能独立承担责任,不具有法人地位,由此可见,拍卖人不可能是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所以 A 选项的意见不正确。拍卖法第 12 条规定:“设立拍卖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二)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和章程;(三)有与从事拍卖业务相0 【试题解析】 A,B,C【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0 【听力原文】 公司法第 51 条第 1 款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根据该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这两个条件只要满足其中之
28、一,就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所以 A 选项不正确。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所以 B 选项不正确。公司法第 68 条第 1 款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根据该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必须设董事会,不能只设一名执0 【试题解析】 D【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0 【听力原文】 公司法第 67 条第 1 款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
29、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该款规定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职权,根据该款规定,ABCD 四个选项均正确。0 【试题解析】 A,B,C,D【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0 【听力原文】 民事诉讼法第 35 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因此,原告大连三宝加工厂可以选择所有有管辖权的法院来起诉,具体说就是合同履行地和被告住所地。根据民诉意见第 21 条的规定,“ 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
30、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因此,本案合同的履行地是合同中约定的大连,而被告住所地是承德,所以承德和大连的法院才有管辖权,C 正确,D 错误。至于沈阳云海投资有限公司,它作为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方,有义务协助承租人对生产商提起的诉讼,0 【试题解析】 C【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0 【听力原文】 民事诉讼法第 36 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可见,无论案件重要程度和涉案金额如何,应该移送的案件还是应该
31、由接到立案的法院自行移送即可,因此 C 才是正确的做法。0 【试题解析】 C【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0 【听力原文】 民诉意见第 33 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人民法院。”因此,A 正确而 D 错误,管辖异议不能成立。注意移送管辖用的是裁定不是决定,所以B 错误。 民诉意见第 34 条规定:“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因此 C 错误。0 【试题解析】 A【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