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7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是英国宪法学家提出的一种宪法分类。关于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 年卷一 21 题)(A)不成文宪法的特点是其内容不见于制定法(B)宪法典的名称中必然含有“宪法”字样(C)美国作为典型的成文宪法国家,不存在宪法惯例(D)在程序上,英国不成文宪法的内容可像普通法律一样被修改或者废除2 关于宪法在立法中的作用,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2010 年卷一 19 题)(A)宪法确立了法律
2、体系的基本目标(B)宪法确立了立法的统一基础(C)宪法规定了完善的立法体制与具体规划(D)宪法规定了解决法律体系内部冲突的基本机制3 根据宪法的规定,关于宪法文本的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 年卷一 21 题)(A)宪法明确规定了宪法与国际条约的关系(B) 宪法明确规定了宪法的制定、修改制度(C)作为 宪法的附则,宪法修正案是我国宪法的组成部分(D)宪法规定了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性质和产生,两者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4 我国立法法明确规定:“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关于这一规定的理解,下列哪
3、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 年卷一 22 题 )(A)该条文中两处“ 法律” 均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B)宪法只能通过法律和行政法规等下位法才能发挥它的约束力(C)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只是针对最高立法机关的立法活动而言的(D)维护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需要完善相应的宪法审查或者监督制度5 宪法效力是指宪法作为法律规范所具有的约束力与强制性。关于我国宪法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1 年卷一 23 题)(A)侨居国外的华侨受中国宪法保护(B)宪法的效力及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领域(C)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首先源于宪法的正当性(D)宪法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没有约束力6 关于各少数民族人大代
4、表的选举,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2 年卷一 24 题)(A)有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每一聚居的少数民族都应有代表参加当地的人民代表大会(B)散居少数民族应选代表,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少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C)聚居境内同一少数民族的总人口占境内总人口数 30以上的,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相当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D)实行区域自治人口特少的自治县,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以少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 127 根据宪法的规定,关于国家结构形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 年卷一 24 题)(A)从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看,我
5、国有民族区域自治和特别行政区两种地方制度(B)县、市、市辖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审批(C)经济特区是我国一种新的地方制度(D)行政区划纠纷或争议的解决是行政区划制度内容的组成部分8 根据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 年卷一 24 题)(A)行政长官就法院在审理案件中涉及的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的事实问题发出的证明文件,对法院无约束力(B)行政长官对立法会以不少于全体议员 23 多数再次通过的原法案,必须在1 个月内签署公布(C)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与全国其他地区的司法机关通过协商依法进行司法方面的联系和相互提供协助(D)行政长官仅从行政
6、机关的主要官员和社会人士中委任行政会议的成员9 根据我国宪法和港、澳基本法规定。关于港、澳基本法的修改,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1 年卷一 26 题)(A)在不同港、澳基本法基本原则相抵触的前提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有权修改港、澳基本法(B)港、澳基本法的修改提案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和港、澳特别行政区(C)港、澳特别行政区对基本法的修改议案,由港、澳特别行政区出席全国人大会议的代表团向全国人大会议提出(D)港、澳基本法的任何修改,不得同我国对港、澳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相抵触10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基层群众自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4 年卷一 25
7、 题)(A)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由乡镇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政府批准(B)有关征地补偿费用的使用和分配方案,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乡镇政府批准(C)居民公约由居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或者它的派出机关批准(D)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政府提出,报市政府批准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关于平等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2015 年卷一 25 题)(A)我国宪法中存在一个关于平等权规定的完整规范系统(B)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应该一律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C)在选举权领域,性别和年龄属于宪法所列举的禁止差别理由(D)妇女享有同男
8、子平等的权利,但对其特殊情况可予以特殊保护12 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2011 年卷一 24 题)(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B)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D)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对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接受其监督13 某县人大闭会期间,赵某和钱某因工作变动。分别辞去县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法院副院长孙某任代理院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某任代理检察长。对此,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7 年卷一 27 题)(A)赵某的辞职请求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
9、,由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辞职(B)钱某的辞职请求由上一级检察院检察长向该级人大常委会提出(C)孙某出任代理院长由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报县人大批准(D)李某出任代理检察长由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报上一级检察院和人大常委会批准14 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关于监督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4 年卷一 26 题)(A)政府可委托有关部门负责人向本级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B)以口头答复的质询案,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到会答复(C)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应当公布调查的情况和材料(D)撤职案的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15 关于我国宪法修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10、?(2014 年卷一 22 题)(A)我国修宪实践中既有对宪法的部分修改,也有对宪法的全面修改(B)经十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可以启动宪法修改程序(C)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法定的修宪主体(D)宪法修正案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宪法修改方式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6 关于现代宪法的发展趋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0 年卷一 60 题)(A)重视保障人权是宪法发展的共识(B)重视宪法实施保障,专门宪法监督成为宪法发展的潮流(C)通过加强司法审查弱化行政权力逐步成为宪法发展的方向(D)寻求与
11、国际法相结合成为宪法发展的趋势17 关于国家文化制度,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5 年卷一 62 题)(A)我国宪法所规定的文化制度包含了爱国统一战线的内容(B)国家鼓励自学成才,鼓励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C)是否较为系统地规定文化制度,是社会主义宪法区别于资本主义宪法的重要标志之一(D)公民道德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18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选举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卷一 60 题)(A)乡级人大接受代表辞职,须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过半数的代表通过(B)经原选区选民 30 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
12、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罢免乡级人大代表的要求(C)罢免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须经原选区三分之二以上的选民通过(D)补选出缺的代表时,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必须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19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4 年卷一 63 题)(A)民族自治地方法院的审判工作,受最高法院和上级法院监督(B)民族自治地方的政府首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实行首长负责制(C)民族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批准后生效(D)民族自治地方自主决定本地区人口政策,不实行计划生育20 某村村委会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制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方案,侵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引发了村
13、民的强烈不满。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2015 年卷一 64 题)(A)村民会议有权撤销该方案(B)由该村所在地的乡镇级政府责令改正(C)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D)村民代表可以就此联名提出罢免村委会成员的要求21 我国宪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关于该条文所表现的宪法规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5 年卷一 6l 题)(A)在性质上属于组织性规范(B)通过 民法通则中有关姓名权的规定得到了间接实施(C)法院在涉及公民名誉权的案件中可以直接据此作出判决(D)与法律中的有关规定相结合构成一个有关人格尊严的规范体系2
14、2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全国人大代表的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 年卷一 64 题)(A)享有绝对的言论自由(B)有权参加决定国务院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的人选(C)非经全国人大主席团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许可,一律不受逮捕或者行政拘留(D)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23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国家机构,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4年卷一 60 题)(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B)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C)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D)市辖区的政府经本级人大批准可设立若
15、干街道办事处,作为派出机关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正确答案,不答、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91-100 题,每题 2 分,共 20 分。24 我国宪法规定了“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的原则。关于这一规定的理解。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6 年卷一 91 题)(A)国家的一切权力来自并且属于人民(B)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仅体现在直接选举制度之中(C)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为前提(D)“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贯穿于我国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领域25 根据宪法规定,关于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4 年卷一 95 题)(A)国家实
16、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B)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和政府统一安排下,开展管理经营(C)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D)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26 我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5 年卷一 91 题)(A)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B)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C)全国人大在国家机构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不受任何其他国家机关的监督(D)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27 我国宪法
17、明确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关于公民财产权限制的界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6 年卷一 92 题)(A)对公民私有财产的征收或征用构成对公民财产权的外部限制(B)对公民私有财产的征收或征用必须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C)只要满足合目的性原则即可对公民的财产权进行限制(D)对公民财产权的限制应具有宪法上的正当性28 根据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1 年卷一 86 题)(A)地方各级人大代表非经本级人大主席团许可,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大常委会许可,不受逮捕或刑事审判(B)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主席、副主席不
18、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C)审计机关依照法律独立行使审计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D)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进行国事活动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7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不成文宪法的特点是没有统一的宪法典,但其内容也可以见于制定法,故 A 项错误。宪法典的名称可能没有“宪法”字样,比如德国现行宪法为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故 B 项错误。美国作为典型的成文宪法国家,也存在大量的宪法惯例,故 C 项错误。英国不成文宪法
19、由宪法性法律、宪法判例、宪法惯例等构成,其中宪法性法律与普通法律的制定、修改、废止程序相同,故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宪法学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在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建立与发展首先要体现宪法的基本原则即宪法规定了法律体系的基本性质与目标。宪法作为法律体系的核心,奠定了法律体系发展的基本目标。故 A 项正确。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核心的统一的、有机的整体,一切法律、法规与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都以宪法为基础,其内容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因此,宪法提供了立法的统一基础。故选项 B 正确。宪法仅是立法体制发展与完善的基础与依据。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生活中的根本性和重大问题,具体的问题由普通法律调
20、整。宪法不可能规定“完善的立法体制与具体规划”,故 C 项表述错误。宪法第 62 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十一)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第 67 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八)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第 89 条规定:“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十三)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十四) 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第 99 条第 2 款规
21、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第 104 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第 108 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宪法的上述规定确立了“解决法律体系内部冲突的基本机制”。立法法关于法律冲突解决机制,只是上述规定的具体化而已,故 D 项表述正确。选项 A“基本目标”、选项 B“统一基础”
22、、选项 D“基本机制”的表述,与宪法的根本法特征相一致,而选项 C“完善的”、“具体”的表述与宪法的根本法特征不一致。【知识模块】 宪法学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宪法第 67 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十四) 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第 81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宪法明确规定了国际条约的缔结程序,但并未明确规定宪法与国际条约的关系,故 A 项错误。宪法第 64 条第 1 款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
23、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据此,宪法明确规定宪法的修改制度,但并未明确规定宪法制定制度,故 B 项错误。宪法附则,是指宪法对于特定事项需要特殊规定而作出的附加条款。就附则的名称而言,有称暂行条款者,有称过渡条款、最后条款、特别条款、临时条款者,也有直称附则或附录的。无论名称如何,都属于附加条款的范畴。我国现行宪法没有附则。宪法修正案是对宪法文本的修改,并非宪法附则,故 C 项“(宪法修正案)作为宪法的附则”的表述错误。宪法第 111 条第 1 款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24、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据此,D 项正确。【知识模块】 宪法学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中的“法律”通常指法的一般特征,即具有一般性、规范性、抽象性、强制性等。“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中的“法律”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据此,A 项错误。宪法也可以直接实施,故 B 项错误。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既针对立法,也针对行政和司法,故 C 项错误。维护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需要对违宪行为进行制裁,故需要完善相应的宪法审查或者监督制度,D 项正确。【知
25、识模块】 宪法学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我国宪法适用于全体中国公民,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即华侨) 也适用我国宪法,受中国宪法保护。我国现行宪法第 50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故 A 选项说法正确。任何一个主权国家的宪法的空间效力都及于国土的所有领域,这是主权的唯一性和不可分割性所决定的,也是由宪法的根本法地位所决定的。故 B 选项说法正确。宪法之所以具有最高法律效力,首先是宪法具有正当性基础,即宪法是社会共同体基本规则,是社会多数人共同意志的最高体现。故 C 选项说法正确。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其效力范围直
26、接涉及国家权力的活动。故 D 选项“宪法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没有约束力 ”的表述错误,应选。【知识模块】 宪法学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选举法第 18 条第 1 款规定:“有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每一聚居的少数民族都应有代表参加当地的人民代表大会。”故 A 项正确。该法第 20 条规定:“散居的少数民族应选当地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以少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故 B 项正确。该法第 18 条第 2 款规定:“聚居境内同一少数民族的总人口数占境内总人口数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相当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
27、数。”故 C 项正确。该条第 3 款规定:“聚居境内同一少数民族的总人口数不足境内总人口数百分之十五的,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以适当少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但不得少于二分之一;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人口特少的自治县,经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可以少于二分之一。人口特少的其他聚居民族,至少应有代表一人。”据此,“可少于 12”针对的是“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人口特少的自治县”(D 项逗号之前缺少“民族”两个字,故错误),且须经省级人大常委会决定。【知识模块】 宪法学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按不同区域所实行的不同地方制度,可将我国行政区划分为普通行政区划、民
28、族自治地方区划、特别行政区划。A 项只列两种地方制度,故错误。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第 5 条第 1 款规定:“县、市、市辖区的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变更时,同时报送民政部备案。”据此,县、市、市辖区的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国务院可以审批,经国务院授权的省级政府也可以审批,B 项表述似乎是说只能由省级政府审批,故错误。经济特区,是指我国在改革开放中为发展对外经济贸易,特别是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而实行某些特殊政策的地区。经济特区仍属于普通行政区域。只不过实行特殊经济政策而已,故经济特区制度并非一种独立的地方制度,C 项错误。从内容上看,行
29、政区域划分制度包括行政区域划分的机关、原则、程序及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处理等内容。故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宪法学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 19 条第 3 款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在审理案件中遇有涉及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的事实问题,应取得行政长官就该等问题发出的证明文件,上述文件对法院有约束力。行政长官在发出证明文件前,须取得中央人民政府的证明书。”据此,A 项“对法院无约束力”表述错误。该法第 49 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认为立法会通过的法案不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整体利益,可在三个月内将法案发
30、回立法会重议,立法会如以不少于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再次通过原案行政长官必须在一个月内签署公布或按本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理。”而根据该条第 50 条第 1 款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拒绝签署立法会再次通过的法案,经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行政长官可解散立法会。据此,B 项“必须在 1 个月内签署公布”表述错误。该法第 95 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与全国其他地区的司法机关通过协商依法进行司法方面的联系和相互提供协助。”故 C 项正确。该法第 55 条第 1 款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的成员由行政长官从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立法会议员和社会人士中委任,其任免由行政长官决定。行政会议成员的任期应
31、不超过委任他的行政长官的任期。”据此,D 项“仅”字表述错误,还可以从立法会议员中委任。【知识模块】 宪法学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宪法第 31 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第 62 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 159 条规定:“本法的修改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本法的修改提案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修改议案,须经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三分之二多数、
32、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同意后,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本法的修改议案在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议程前,先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研究并提出意见。”“本法的任何修改,均不得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相抵触。”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 144 条规定:“本法的修改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本法的修改提案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修改议案,须经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三分之二多数、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和澳门特别行政
33、区行政长官同意后,交由澳门特别行政区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本法的修改议案在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议程前,先由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研究并提出意见。”“本法的任何修改,均不得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澳门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相抵触。”根据宪法第 31 条、第 62 条第(13)项,特别行政区制度,必须由全国人大以法律规定。因此,港澳基本法规定,基本法的修改权专属于全国人大,故选项A“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修改港、澳基本法”的说法错误。有种观点认为,选项 A 的说法正确,理由如下:全国人大制定的港澳基本法也属于法律,而宪法第 67 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
34、列职权:(三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上述观点及其理由是不正确的。宪法第 67 条第(3)项的适用,应当受到宪法第 31 条、第 62 条第(13)项的限制。换言之,一般情形下,在不同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的前提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有权修改该法律;但是,有关特别行政区制度的法律,只能由全国人大制定,也只能由全国人大修改。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 159 条、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 144 条,选项 B、C 、D 说法均正确。 【知识模块】 宪法学1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
35、析】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 3 条第 2 款规定:“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故 A 项正确。该法第 24 条第 l 款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第 5 条第 1 款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据此,有关征地补偿费用的使用和分配方案,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即可办理,不需要报乡镇政府批准,故 B 项错误。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 15 条第 1 款规定:“居民公约由
36、居民会议讨论制定,报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备案,由居民委员会监督执行。居民应当遵守居民会议的决议和居民公约。”C 项中的 “批准”二字错误,应表述为“备案”才对。该法第 6 条第 2 款规定:“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决定。”故 D 项“报市政府批准” 说法错误。【知识模块】 宪法学1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宪法第 34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年满十八
37、周岁才可具有选举权,故在选举权领域,年龄不属于宪法所列举的禁止差别理由,C 项错。【知识模块】 宪法学1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我国现行宪法第 2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人民当家作主、权力属于人民的国家政权本质。决定了建立一套使人民能够形成统一意志,集中统一地行使国家权力,从而既有民主又有集中的政治制度也就极为必要。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这样的政治制度。总之,选项 A 正确。我国现行宪
38、法第 96 条第 1 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故选项 B 说法正确。我国现行宪法第 57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据此,选项 C 说法正确。我国现行宪法第 3 条第 2 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据此,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即地方各级人大) 对人民负责,而非对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负责。故选项 D“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对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负责”说法错误。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并非对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均进行监督,
39、故选项 D“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接受其监督”的说法也不严密。【知识模块】 宪法学1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 27 条第1 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辞职,由大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辞职,由常务委员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辞职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辞职,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故 A 项正确。钱某的辞职请求
40、由钱某自己向县人大或其常委会提出即可,B 项错误。根据该法第 44 条第 9 项,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副市长、副州长、副县长、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据此,孙某出任代理院长由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即可,不需要县人大批准,故 C 项错误。李某出任代理检察长由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报上一级检察院和人大常委会备案,而非“上一级检察院和人大常委会批准”,D
41、项错误。【知识模块】 宪法学1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 13 条规定:“专项工作报告由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负责人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有关部门负责人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故 A 项说法正确。该法第 38 条规定:“质询案以口头答复的,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到会答复。质询案以书面答复的,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签署。”故 B 项说法正确。该法第 42 条第 3 款规定:“调查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可以不公布调查的情况和材料。”故 C 项“应当”二字错误。该法第 46 条第 3 款规定:“撤
42、职案的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故 D 项说法正确。【知识模块】 宪法学1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我国 1975 年宪法、1978 年宪法、1982 年宪法都属于全面修改,1988 年、1993 年、1999 年、2004 年分别对 1982 年宪法进行了部分修改,故 A 项正确。宪法第 64 条第 1 款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故 B 项“十分之一以上”说法错误。法定修宪机关是全国人大,而非全国人大常委会,故 C 项错
43、误。我国宪法对宪法修改方式并无明确规定,宪法修正案是实践中对 1982 年宪法的修改方式。故 D 项错误。【知识模块】 宪法学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6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宪法在组织配置公共权力的同时,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日益重视,公民基本权利的范围进一步扩大,首先表现为:(1)宪法对经济和文化权利的规定。不再局限于只规定政治权利和自由权。(2)宪法对社会权利的规定。社会权利一般指公民政治经济文化权利之外的其他基本权利,各国对社会权利的规定范围也不尽相同,但核心内容是家
44、庭、婚姻、劳动时间以及雇主与劳动者的关系和社会保险。宪法强调公民的社会权利及利益不得放弃。(3)对环境权的规定。更多的国家对环境保护作了专门规定,以有效治理工业化带来的环境问题,环境权成为一项新的公民基本权利。(4)强调权利的保障。设定公民基本权利的同时对权利的实现规定保障措施已成为较为普遍的趋势。故 A 项正确。随着宪法是法律而不仅仅是政治宣言观念的普及,各国纷纷建立宪法保障制度,设立专门机关监督宪法实施为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采用,其中采用宪法法院又是它的主流。规定宪法最高的法律地位、严格设定宪法的修改程序、明确社会组织和公民在维护和遵守宪法中的责任等保障手段为各国宪法广泛采用。故 B 项正确。
45、行政权力扩大是宪法对国家权力横向配置方面的发展。宪法对国家权力的横向配置大致有三权分立制和议行合一制两种。近代宪法时期两种模式下的行政权都没有处于国家权力的核心地位,现代宪法时期行政权扩大的表现为:(1)行政权干预立法权;(2)紧急命令权;(3)行政机关经委托享有一定立法权。故 C 项“弱化行政权力 ”的表述错误。二战以来迅速发展的全球化趋势和经济一体化使得宪法发展也呈现出国际化趋势,表现为:(1)对国际法直接承认和接受,一改近代宪法基于主权观念而对国际法采取的保留态度;(2)随着战后传统主权观念的变化,并基于国际合作的需要,宪法对国家主权进行了有条件的限制;(3)人权是国际法的重要领域,围绕
46、人权问题签署了许多公约。许多国家加入人权公约,体现了公民基本权利领域的国际化趋势;(4)从宪法的国际化趋势实现方式来看,从主要依靠政治手段直接接受国际化演进到现在主要在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由国家采取有关措施来顺应国际化趋势。故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宪法学17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我国宪法所规定的文化制度包含国家发展教育事业、科学事业、文学艺术及其他文化事业,国家开展公民道德教育。爱国统一战线的内容属于我国宪法所规定的政治制度。故 A 项错。宪法第 19 条第 3 款规定:“国家发展各种教育设施,扫除文盲,对工人、农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劳动者进行政治、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的教
47、育,鼓励自学成才。”第 4 款规定:“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故 B 项对。1919 年德国魏玛宪法不仅详尽地规定公民的文化权利,而且还明确地规定了国家的基本文化政策。这部宪法第一次比较全面系统地规定了文化制度,后为许多资本主义国家宪法所效仿。社会主义宪法比如我国现行宪法,也对文化制度的原则、内容等作了比较全面和系统的规定。故 C 项错。宪法第 24 条第 1 款规定:“国家通过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宪法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培养
48、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故 D 项对。【知识模块】 宪法学18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选举法第 54 条第 2 款:“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辞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书面提出辞职。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接受辞职,须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接受辞职,须经人民代表大会过半数的代表通过。接受辞职的,应当予以公告。”据此,A 项正确。该法第 49 条第 1 款规定:“对于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五十人以上联名,对于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三十人以上联名,
49、可以向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罢免要求。”据此,B 项正确。该法第 52 条第1 款规定:“罢免县级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须经原选区过半数的选民通过。”据此,C 项“三分之二以上”的表述错误。该法第 56 条第 4 款规定:“补选出缺的代表时,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可以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也可以同应选代表的名额相等。补选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据此,D 项“必须多于”的表述错误。【知识模块】 宪法学19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民族区域自治法第 46 条第 2 款规定:“民族自治地方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受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监督。”故 A 项正确。宪法第 114 条规定:“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民族区域自治法第 17 条第 2 款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实行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