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宪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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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宪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关于决定特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一2007 年第15 题)(A)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决定特赦(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特赦(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特赦(D)决定特赦是我国最高行政机关的专有职权2 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多项职权,但下列哪一职权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卷一2007 年第 16 题)(A)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B)批准省、自治区、直辖

2、市的建置(C)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D)审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家预算部分调整方案3 关于我国 1982 年宪法的结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一2008 年第 12题)(A)这部宪法只有正文(B)这部宪法由序言和正文构成(C)这部宪法由序言、正文和附则构成(D)国旗、国徽、国歌和首都规定在这部宪法的附则中4 下列哪一个法律文件是中国近现代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卷一2008 年第13 题)(A)重大信条十九条(B) 钦定宪法大纲(C) 中华民国约法(D)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5 关于改变或者撤销法律、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下列哪一选项符合立法法的规定?

3、(卷一2008 年第 14 题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立法法相关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B)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C)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D)授权机关有权改变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6 根据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关于村民委员会的范围调整,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一2008 年第 15 题)(A)由村民委员会主任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乡级人民政府批准(B)由村民委员会主

4、任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乡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C)由乡级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D)由乡级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7 关于专门人民法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一 2009 年第 18 题)(A)专门人民法院是设在特定部门或针对特定案件而设立,受理与设立部门相关的专业性案件的法院(B)军事法院负责审判军事人员犯罪的刑事案件,军事法院的基层法院设在师级(C)海事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由最高法院管辖(D)铁路运输法院、森林法院只设基层法院8 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和省、自治区人大代表的名额,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

5、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的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卷一2009 年第 19 题 )(A)我国选举权的平等原则既着重于机会平等。也重视实质平等(B)我国选举法自颁布以来进行了四次修改,每一次都依据当时城乡人口变化情况对城乡代表名额的分配比例进行了调整(C) “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是我国选举制度发展的方向(D)我国选举法的修改反映了城镇化发展的客观趋势9 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规定,下列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团的哪一说法是正确的?(卷一2009 年第 20 题)(A)代表团团长、副团长由各代表团全体成员选举产生(B)两个代表团以上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属于全国人大职权范围内

6、的议案(C)三个以上的代表团可以提出对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国家主席、副主席,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D)一个代表团和三十名以上的代表可以联合提出对国务院及其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10 根据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卷一2010年第 17 题)(A)我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遭受自然灾害时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B)我国公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出版自由也被剥夺(C)我国公民有信仰宗教与公开传教的自由(D)我国公民有任意休患的权利11 将“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载入现行宪法的是下

7、列哪一宪法修正案?(卷一 2010 年第 18 题)(A)1988 年宪法修正案(B) 1993 年宪法修正案(C) 1999 年宪法修正案(D)2004 年宪法修正案12 关于宪法在立法中的作用,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卷一2010 年第 19 题)(A)宪法确立了法律体系的基本目标(B)宪法确立了立法的统一基础(C)宪法规定了完善的立法体制与具体规划(D)宪法规定了解决法律体系内部冲突的基本机制13 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必然要求。根据宪法规定,对于“宪法法律至上” 中“法律”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一2011 年第 20 题)(A)是指具

8、有法的一般特征的规范性文件(B)是指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C)是指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D)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14 关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一2011 年第 21 题)(A)临时约法是辛亥革命后正式颁行的宪法(B) 临时约法设立临时大总统,采行总统制(C) 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D)临时约法确立了五权分离的原则15 宪法结构指宪法内容的组织和排列形式。关于我国宪法结构,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卷一2011 年第 22 题)(A)宪法序言规定了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B)现行宪法正文的排列顺序是:总纲

9、、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以及国旗、国歌、国徽、首都(C)宪法附则没有法律效力(D)宪法没有附则16 宪法效力是指宪法作为法律规范所具有的约束力与强制性。关于我国宪法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卷一2011 年第 23 题 )(A)侨居国外的华侨受中国宪法保护(B)宪法的效力及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领域(C)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首先源于宪法的正当性(D)宪法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没有约束力17 依法治国是我国宪法确定的治国方略,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关于依法治国,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卷一2012 年第 20 题)(A)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的必要前提(B)

10、依法行政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依法治国的水平和成效(C)高效公正权威的司法对于依法治国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D)确立公民的“ 法律中心主义” 意识是依法治国的根本条件18 根据宪法分类理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一 2012 年第 21 题)(A)成文宪法也叫文书宪法,只有一个书面文件(B) 1215 年的自由大宪章是英国宪法的组成部分(C) 1830 年法国宪法是钦定宪法(D)柔性宪法也具有最高法律效力19 关于宪法实施,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卷一 2012 年第 22 题)(A)宪法的遵守是宪法实施最基本的形式(B)制度保障是宪法实施的主要方式(C)宪法解释是宪法实施的一种方式(D)宪法适

11、用是宪法实施的重要途径20 关于宪法与文化制度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卷一2012 年第 23题)(A)宪法规定的文化制度是基本文化制度(B) 魏玛宪法第一次比较全面系统规定了文化制度(C)宪法规定的公民文化教育权利是文化制度的重要内容(D)保护知识产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文化权利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21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我国宪法的渊源?(卷一2007 年第 59 题)(A)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宪法及其修正案(B)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C)中

12、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D)宪法判例22 宪法规定公民享有的下列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中,哪些不属于公民可以积极主动地向国家提出请求的权利?(卷一2007 年第 60 题)(A)受教育权(B)财产权(C)继承权(D)劳动权23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卷一2007 年第61 题)(A)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认为立法会通过的法案不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整体利益,可在 3 个月内将法案发回立法会重议(B)如果立法会拒绝通过政府提出的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征询行政会议的意见之后可解散立法会(C)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

13、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继续拒绝通过所争议的原案,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必须辞职(D)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因两次拒绝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而解散立法会后,重选的立法会仍通过原法案,行政长官与立法会协商不成的,行政长官有权再次解散立法会24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下列哪些选项属于便犯公民住宅的行为?( 卷一2008 年第 60 题 )(A)非法侵入公民住宅(B)非法搜查公民住宅(C)非法买卖公民住宅(D)非法出租公民住宅25 根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卷一2008年第 61 题)(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B)县级以上地方各

14、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C)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D)乡、民族乡、镇设立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26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关于动员和紧急状态的决定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卷一2008 年第 62 题)(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全国总动员(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全国进入紧急状态(C)国务院有权决定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D)国务院有权决定局部动员27 关于我国宪法的修改,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卷一2009 年第 60 题

15、)(A)1954 年宪法明确规定了宪法修改的提案主体(B) 1982 年宪法是对 1954 年宪法的全面修改(C)我国现行宪法共进行了四次修改,通过了 31 条宪法修正案(D)“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是 2004 年宪法修正案规定的内容28 关于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下列哪些选项符合监督法规定?(卷一2009 年第 61 题)(A)县长可以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撤销个别副县长职务的撤职案(B)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可以依法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撤职案(C)撤职案应当写明撤职的对象和理由并提供有关材料(D)撤职案由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29 关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

16、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符合立法法规定?(卷一2009 年第 62 题)(A)同一机关制定的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时,适用特别规定(B)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原则上不溯及既往(C)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D)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30 关于现代宪法的发展趋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卷一2010 年第 60 题)(A)重视保障人权是宪法发展的共识(B)重视宪法实施保障,专门宪法监督成为宪法发展的潮流(C)通过加强司法审查弱化行政权力逐步成为宪法发展的方向(

17、D)寻求与国际法相结合成为宪法发展的趋势31 根据宪法规定,关于国务院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卷一2010年第 61 题)(A)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B)国务院常务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C)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D)国务院依法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32 关于宪法表现形式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卷一2010 年第 62 题)(A)宪法典是所有国家宪法结构体系的核心,均具有内容完整、逻辑严谨的特征(B)宪法判例主要存在于普通法系国家,这些国家具有“遵从先例” 的司法传统(

18、C)宪法判例在美国只能通过联邦最高法院新的宪法判例才能推翻(D)宪法判例在英国有着调整英王、议会、内阁之间关系的决定性作用33 权力制约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我国宪法规定的权力制约原则?(卷一2011 年第 59 题)(A)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B)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C)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对“一府两院”监督(D)法院对法律合宪性审查34 我国宪法第六至十八条对经济制度作了专门规定。关于宪法修正案就我国经济制度规定所作的修改,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卷一2011 年第 60 题)

19、(A)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B)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C)除第九、十二、十八条外,其他各条都进行过修改(D)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35 美国 独立宣言 与美国联邦宪法给予了人权充分保障法国人权宣言 明确宣布 “人们生来并且始终是自由的,并在权利上是平等的”,该宣言成为此后多部法国宪法的序言日本明治宪法 对公民自由权作出充分规定,促进了日本现代民主政体的建立德国魏玛宪法 扩大了人权范围,将 “社会权”纳入到宪法保护范围关于各国“ 人权与宪法”问题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不成立 ?(卷一2012 年第 58题

20、)(A)(B) (C) (D)36 关于如何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完善我国宪法的权力制约原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卷一2012 年第 59 题)(A)从法律上构建起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B)从制度上为各种监督的实施提供条件和保障(C)完善权力配置。恰当地建构各种权力关系(D)限制和缩小国家权力范围,扩大公民权利37 根据宪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卷一2012 年第 60 题)(A)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B)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包括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C)国家可以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无偿征收或征用(D)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38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审

21、查和批准决算、听取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根据宪法和监督法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卷一2008 年第 93 题)(A)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年六月至九月期间,将上一年度的本级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B)国务院应当在每年六月至九月期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本年度上一阶段预算的执行情况(C)预算安排的农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资金需要调减的,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D)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重点审查的内容之一39 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关于乡镇人大主席,下列选项正确的

22、是:(卷一2009 年第 93 题)(A)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由乡镇人大从本级人大代表中选出(B)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主持乡镇人大会议(C)乡镇人大主席在乡镇人大闭会期间,可以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D)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为乡镇人大会议主席团成员40 关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质询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卷一2010 年第 93题)(A)全国人大会议期间,一个代表团可书面提出对国务院的质询案(B)全国人大会议期间,三十名以上代表联名可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备部的质询案(C)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可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各委员会的质询案(D)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委员长会议可书面提

23、出对国务院的质询案41 根据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卷一2011 年第 86题)(A)地方各级人大代表非经本级人大主席团许可,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大常委会许可,不受逮捕或刑事审判(B)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主席、副主席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C)审计机关依照法律独立行使审计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D)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进行国事活动41 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国家统一是我国宪法的重要内容,体现在宪法和法律一系列规定中。请回答以下问题。42 关于我国宪法对领土的效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卷一2012 年第 89 题)(A)领土包

24、括一个国家的陆地、河流、湖泊、内海、领海以及它们的底床、底土和上空(领空)(B)领土是国家的构成要素之一,是国家行使主权的空间,也是国家行使主权的对象(C) 宪法在国土所有领域的适用上无任何差异(D)宪法的空间效力及于国土全部领域,是由主权的唯一性和不可分割性决定的43 关于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卷一2012 年第 90 题)(A)我国实行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B)维护宪法权威和法制统一是国家的基本国策(C)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政治、经济、社会制度(D)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统一的国际法主体44 关于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下列说法不成立的是:(卷一2012 年第 91 题)(A)

25、是国家主权的体现(B)属于国家内政(C)任何国家不得干涉(D)只能由宪法授权机关进行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宪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要求考生掌握我国特赦的决定权归属主体。特赦是指国家元首或者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对已受罪刑宣告的特定犯罪人免除其全部或部分刑罚的制度。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特赦的决定权作为一项重要的国家职权,应该由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或其常务委员会来行使。国家主席是我国的国家元首,他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所行使的职权只是履行特定的法律手

26、续,很多职权的行使都要事先经过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国务院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和最高行政机关,只能执行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针对全国行政事务制定行政法规,发布行政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对于特赦这种刑事基本制度没有决定权。因此可以排除选项 A 和D。下面就要在选项 B 和 C 之间进行选择,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决定国家的重大问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享有国家生活中其他重要事项的决定权。区别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事项决定权的一个重要标准是该事项的重要性和适用的时效性。特赦这种刑

27、事制度,是对特定人员所处刑罚的免除,适用对象不具有广泛性;也是特定社会、政治形势下的特殊矛盾的一种特殊处理方式,适用条件具有特殊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共实行了7 次特赦;第一次是 1959 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10 周年庆典前夕,对在押的确已改恶从善的蒋介石集团和伪满洲国战争犯、反革命犯和普通刑事犯实行特赦。第二次、第三次特赦分别于 1960 年、1961 年实行,都是对蒋介石集团和伪满洲国罪犯确有改恶从善表现的进行特赦。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分别于 1963 年、1964年、1966 年实行。与前两次相比,只是在特赦对象上增加了伪蒙疆自治政府的战争罪犯,其他内容完全相同。第七次

28、是 1975 年,对全部在押战争罪犯实行特赦释放,给予公民权。基于这些认识,特赦的决定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员会行使比由每年才召开一次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来行使更为合理。同时,现行宪法第 67 条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十七)决定特赦”结合宪法第 80 条的规定可知,特赦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由国家主席发布特赦令。据此,选项 B 为正确答案。【知识模块】 宪法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要求考生熟练掌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及其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区分。宪法第67 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解释宪法,监

29、督宪法的实施;(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四)解释法律;(五)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六)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八)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九)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

30、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十)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十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十二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十三 )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十四 )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十五 )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十六 )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

31、荣誉称号;(十七 )决定特赦;(十八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十九 )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二十 )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人紧急状态;(二十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根据该宪法条款的(一)、(五) 、(十四)项可以排除选项 A、C 、D。选项 B 符合题干要求,因为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的权限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第 62 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十二)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省级地方建置关涉国家的治理结构、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对国家

32、的治理和全局的发展意义重大,是国家生活中具有根本重要性的事项,应该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来作出决定。【知识模块】 宪法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要求考生不仅要掌握宪法典的一般结构,而且要重点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 1982 年全面修订后的宪法典的具体组成结构。一般而言,宪法典包括序言、正文和附则三部分。宪法序言是写在宪法条文前面的陈述性的表述,以表达本国宪法发展的历史、国家的基本政策和发展方向等。宪法正文是宪法典的主要部分具体规定宪法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国家权力体系的安排。宪法附则是指宪法对于特定事项需要特殊规定而做出的附加条款,有的称暂行条款,有的称特别条款。然而,

33、由于各国的具体情况不同,关于宪法典结构的具体规定上也有所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于 1954 年制定第一部宪法后,分别在 1975 年、1978 年和1982 年进行过三次全面修订,其中 1982 年全面修订后的宪法包括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结构和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几部分,其中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结构和国旗、国歌、国徽、首都都属于宪法的正文部分,因此,1982 年宪法包含序言和正文而不包含附则,选项 A 和 C 可以排除。既然1982 年宪法不包含附则,那么国旗、国歌、国徽、首都规定在这部宪法的附则中当然是错误的,选项 D 也可以排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B。本题要求

34、考生准确完整地掌握我国宪法基本结构的构成,记忆稍有模糊即可能造成错选。【知识模块】 宪法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要求考生详细掌握中国近现代史上曾出现的数部宪法性文件,并明晰这些宪法性文件的时间顺序和性质。自 1840 年鸦片战争之后,中国日益沦为各国列强的半殖民地,面对内忧外患的动荡时局,立宪派与共和革命派先后出现,或者要求清政府改革内政,实现君主立宪制;或者号召民众奋起推翻满清政府,建立一个民主共和制的国家。面对国内外不断高涨的立宪呼声和风起云涌的革命压力,清政府于 1905 年派五大臣出洋考察各国宪政,并于 1908 年颁布以“君上大权”为核心的钦定宪法大纲,它是中国近现代历

35、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虽然钦定宪法大纲是满清政府在内外交困之际为维护自身统治不得已而制定颁布的,但是,它毕竟是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将君主的权力写人了一个明确的文件,这本身就是对君主权力的限制。而且,它还破天荒地将民众的权利作为附则写入。但是,钦定宪法大纲虽然颁布,清政府却无意建设一个真正的宪政政府,国内外的革命力量对此种情况愈加不满。1911 年 10 月 10 日辛亥革命爆发,慑于革命的压力,清政府又于 11 月 3 日颁布重大信条十九条,并宣布立即实行,但随后清政府即被推翻,重大信条十九条成为清政府最后一部宪法性文件,因此选项 A 错误。1912 年 3 月 11 日,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孙中

36、山颁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随后,辛亥革命的成果被袁世凯窃取,袁世凯于 1914 年颁布中华民国约法,是为“袁记约法”,因此选项 C 错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于 1931 年 l 1 月在江西瑞金由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通过,1934 年 1 月由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修改,因此选项 D 也是错误的。本题的正确答案为选项 B。【知识模块】 宪法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要求考生准确清晰地掌握立法法的相关规定,尤其是关于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备案审查与改变和撤销。立法法第 88 条第 1 款第(1)项规定:“改变或

37、者撤销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是:(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 66 条第 2 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选项 A 将“撤销”变为“改变或者撤销 ”,因此错误。立法法第 88 条第 l 款第(4)项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选项 B 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因此为正确选项。立法法第 88 条第 1 款第(5)项规定,“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38、,选项 C 将 “撤销”变为“改变或者撤销”,因此错误。立法法第 88 条第 1 款第(7)项规定:“授权机关有权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可以撤销授权。”选项 D 将“撤销”变为“改变”,因此错误。本题再次凸显了法律法条的重要性,要求考生在司法考试复习中一定要重视重点法条的记忆,并且要准确完整地记忆,否则在做题时极易出现混淆的情况。【知识模块】 宪法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要求考生准确掌握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细节性规定,否则极易出现错选误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指的是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以城乡居民或村民一定的居住地为纽带和范围设立,并由军民或

39、村民选举产生的成员组成的,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1)群众性:它是基于一定居住地范围内居民或村民社会生活的共同需要而建立的,目的是解决居住地范围内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等方面的社会问题;(2)自治性:它不隶属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而是具有自身组织上的独立性;(3)基层性:它只存在于居住地范围内的基层社区,所从事的工作都是居民或村民居住范围内社区的相关事务。宪法第 111 条第 1 款规定:“城市和农村按照居民居住地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 3 条规定:“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

40、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因此选项 C 是正确答案。本题提醒考生不能依靠常识去推论而应该准确掌握相关法条的内容。【知识模块】 宪法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专门人民法院是人民法院组织体系中的一个特殊组成部分,它不同于按行政区划设立的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也与一般的地方人民法院不同。因为某些案件与特定部门的专门业务有关,或者某些刑事案件犯罪的人是特定部门的专职人员,由一般法院审理不方便或有困难,因此国家设立了专门人民法院审理该部门专职人员犯罪或与该部门工作有关的犯罪案件。所以,专门人民法院是设在特定部门或者针对特定案件而设

41、立,受理与设立部门相关的专业性案件的法院。因此,选项 A 是正确选项,应当选。军事法院负责审判军事人员犯罪的刑事案件及军内经济纠纷。军事法院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军内最高级)、大军及军兵种军事法院(相当于中级层次)、军级军事法院(基层级) 三级,因此选项 B 中的“军事法院的基层法院设在师级”的表述错误,不当选。海事法院只设一级,其建制相当于地方的中级人民法院。海事法院管辖民事主体之间的第一审海事案件和海商案件。对海事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由海事法院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因此,选项 C 表述错误。铁路运输法院是设在铁路沿线的专门人民法院分为两级:一是铁路管理分局所在地设立铁路运输

42、基层法院;二是在铁路管理局所在地设立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铁路运输法院负责审判由铁路公安机关侦破、铁路检察院起诉的发生在铁路沿线的刑事犯罪案件和与铁路运输有关的经济纠纷。而基层森林法院一般设置在某些特定林区的一些林业局(包括木材水运局)的所在地;在地区(盟)林业管理局所在地或国有森林集中连片地区则设立森林中级法院。因此,选项 D 表述错误,不当选。考生如果仅对专门人民法院的性质和设立目的有所了解,而不熟悉对专门人民法院的组织层级,本题也可做对。结合实践中了解的海事法院、铁路运输等专门人民法院的性质和设立目的,本题选项 A 的表述并无可挑剔之处,在其他三项存疑的情况之下,考生可大胆选择 A。值得注意

43、的是,虽然对专门人民法院的职权和组织没有专门的规定,但是在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中,对此却作了系统的归纳,因此,在备考过程中,考生对于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应该有所关注。【知识模块】 宪法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现行选举法规定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因此,该题目已不适用现在的情况【知识模块】 宪法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全国人大组织法第 4 条规定:“各代表团分别推选代表团团长、副团长”“推选”与“全体代表团成员的选举”在主体、程序上有诸多不同之处,因此,选项 A 错误,不当选;全国人大组织法 第 10 条规定:“一个代表团或三十名以上的代表以上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属于全

44、国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据此,一个代表团就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属于全国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选项B 错误,不当选;全国人大组织法第 15 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个以上的代表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的代表,可以提出对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副主席,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选项 C 表述与该条一致,是正确的,因此当选;全国人大组织法第 16 条规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可以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据此,选项 D 中的“个代表团和三十名以上的代表可以联

45、合提出质询案”的表述错误,不当选。全国人大及常委会会议制度是每年司法考试关注的重点内容,加之该部分内容较为繁杂、记忆量大,考生应给予充分关注。【知识模块】 宪法1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宪法第 45 条第 1 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遭受自然灾害不是法定情形,因此选项 A 不正确。宪法 第 35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结合刑法第 54 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

46、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因此,选项 B 正确。宪法第 36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因此,选项 C 不正确。宪法第 43条第 1 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其权利主体是劳动者而非一切公民。因此,选项 D 不正确。所以,本题应当选择选项 B。【知识模块】

47、 宪法1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对宪法修正案的掌握情况,属于记忆题。2004 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 23 条规定:“宪法第十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因此,本题应当选择选项D。【知识模块】 宪法1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第一卷)的相关内容,宪法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作用包括宪法在立法过程、执法过程、司法过程中以及守法过程中的作用。在立法过程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1)宪法确立了法律体系的基本目标;(2)宪法确立了立法的统一基础;(3)合理的法律体系的建立是实现宪法原则的基本形式之一

48、;(4)宪法规定了解决法律体系内部冲突的基本机制;(5)宪法是立法体制发展与完善的基础和依据。选项 A、B、C 是宪法在立法过程中的作用的体现,选项 D 是宪法在司法过程中的作用的体现。同时,宪法序言中规定:“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第 5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

49、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因此,宪法确立了立法的统一基础和法律体系的基本目标,选项 A、B 说法正确。宪法在对国家机构职权的规定中确立了基本的立法体制以及法律体系内部冲突的基本解决机制,但并未确立具体的立法规划。因此,选项 C 说法不正确,选项 D 说法正确。所以,本题应当选择C。【知识模块】 宪法1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在我国宪法文本中,“法律”一词在不同的条文、语境之下表现不同的含义。当宪法和法律连在一起使用时,“法律”通常是指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如宪法第 67 条第 7、8 项规定:“全国人民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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