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宪法)模拟试卷48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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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宪法)模拟试卷 48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基本权利是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主要的、必不可少的权利,下列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叙述正确的是:( )(A)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目的是制约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B)基本权利的主体必须是公民,也就是指拥有该国国籍的自然人(C)基本权利具有可诉性(D)基本权利是相对于基本义务而言的,不履行基本义务,就不能享有基本权利2 基本权利和人权是两个相关却不相同的概念。下列选项中,关于二者关系叙述错误的是:( )(A)人权是基本权利的来源,基本权利是宪法化的

2、人权(B)人权是一种自然权利,不需要法律的规定。是人生而有之的权利(C)人权更多的表现为道德效力,而基本权利表现为法律效力(D)基本权利来源于人权,是不能被剥夺的3 张某被司法机关依法剥夺政治权利。在剥夺政治权利期间,下列哪些行为是张某不能做的?( )(A)在某高校担任教职(B)在某地司法局为领导担任司机(C)为抗议其他国家的反华行为,和群众一起游行示威(D)在民主党派中担任非领导职务4 言论自由是公民监督和制约公权力的重要手段。现代法治国家,往往以言论自由作为衡量一个国家法治程度的标杆,但是言论自由也有其界限。下列哪个行为超出了言论自由的范畴?( )(A)揭发某国家机关领导包养情妇,将掌握的

3、证据刊登在报纸上(B)在电视购物节目中,商家为了推广自己的产品,公开制作秘方(C)军队领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向记者透露我国核弹头储备的数量(D)某学者在报纸上公开批评他人作品,言辞激烈,极尽嘲讽5 关于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下列叙述错误的是:( )(A)夫妻有义务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计划生育(B)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C)我国公民有义务接受教育(D)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定期探望父母的义务6 政治权利和自由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参加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关于政治权利和自由,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A)我国公民享有的选举权是一种普选权(B)言论自由作为

4、一项法律权利,在法定范围内不应由于某种言论而承受不利后果(C)集会、游行、示威必须是多个公民共同行使,属于集合性权利(D)我国社会团体的成立实行备案登记制度7 某省公民甲某身患重症,在医院医治多年不见起色。甲某痛不欲生希望了结生命,于是告诉医生感觉已经好转,让医生乙某停止积极用药。乙某心领神会,3 日后甲某去世。对于该案的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一项?( )(A)乙某侵犯了甲某的我国宪法所规定的生命权(B)甲某的死亡是通过授意乙某实现的,乙某侵犯了宪法第 37 条关于人身自由的规定,故应承担故意杀人刑事责任(C)依我国宪法第 38 条,甲某的人格尊严受到了侵犯(D)乙某的行为在我国宪法和法律上尚无

5、明确的定性8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关于政治权利和自由的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 )(A)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B)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C)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此,中国公民可以直接投票选举国家主席(D)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

6、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9 2012 年,中国多个城市爆发针对日本“钓鱼岛国有化” 示威游行事件。根据我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A)举行集会、游行、示威,都必须向举行地的市、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方能举行(B)确因突然发生的事件临时要求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可以先举行后报告(C)依照本法规定,需要申请的集会、游行、示威,其负责人必须在举行日期的五日前向主管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中应当载明集会、游行、示威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人数、车辆数、使用音响设备的种类与数量、起止时间、地点(包括集合地和解散地) 、路线和负责人的

7、姓名、职业、住址(D)公民不得在其居住地以外的城市发动和组织当地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但可以以普通成员身份参加10 我国宪法中规定了住宅权和通信自由、通信秘密的权利,但权力有其边界。下列选项中,对国家机关限制公民这些权利的规定,叙述正确的是:( )(A)公安机关根据国家安全或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可依法搜查公民住宅(B)检察院因国家安全或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可依法检查公民通信(C)法院在审理国家安全案件或重大刑事案件时,可以依法调查公民通信(D)检察院因国家安全或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可依法搜查公民住宅11 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义务。关于公民的基本义务,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公民如果

8、不履行基本义务,就有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B)基本义务在其他部门法中的具体规定,确保了宪法义务的强制力(C)每个公民都有宪法规定的基本义务(D)某些部门法中的义务,与宪法义务没有直接关系。所以,并不能说普通法律规定的义务以基本义务为基础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2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人身自由权,下列关于我国宪法所规定的人身自由的内容。叙述正确的有:( )(A)狭义的人身自由主要指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侵犯,所以生命权属于狭义的人身自由的范畴(B)广义的人身自由除了包括身体不受非法侵犯外,还包括

9、与其相关的生命权、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等(C)人身自由虽然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但是必须建立在不侵害他人权利的基础之上(D)只有经过司法程序,才能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否则即为非法13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些?( )(A)所有成年中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除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者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B)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

10、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C)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公安机关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不受逮捕(D)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14 宪法第 38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这一规定将人格权纳入到了宪法之中,下列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格权的包括:( )(A)张三侮辱李四(B)某甲诽谤某乙(C)某丙虚构某丁违法犯罪的事实向检察机关举报(D)王五偷走了赵六新买的笔记本电脑,赵六的精神受到重大刺激15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很多民族拥有自己的宗教信仰,所以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在

11、宗教信仰方面的基本权利。关于该权利,下述正确的选项是:( )(A)我国宪法规定,我国公民拥有宗教信仰自由,范围只包括信仰的自由,不包括传教、创教的自由(B)宗教信仰的自由有其相应的界限,不得破坏社会秩序、不得损害公民身体健康、不得妨碍国家教育制度、不受外国势力支配(C)宗教信仰自由是精神层面的自由,属于政治权利和自由的范畴(D)宗教是人类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现在大部分国家的宪法,都规定人们享有宗教信仰自由16 人人平等,是现代宪法的基本理念,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原则。下列关于平等权叙述错误的是:( )(A)我国宪法中的平等权强调总体平等,即任何公民部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

12、、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履行义务(B)我国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说明在对于弱势群体,法律给予更强的保护力度(C)担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公民,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享有普通公民不享有的法律之外的特权(D)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不能根据应聘者的毕业院校进行筛选,否则即违反宪法中的禁止差别对待原则17 平等权是我国宪法的普遍原则,但是在普遍原则的基础上,还存在允许合理差别的情况。下列哪些是判断合理差别的原则:( )(A)是否符合人的尊严(B)是否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C)采取的差别手段和所要达到的目的之间是否有合理的联系,手段是否必要(D)政府是否在差别对

13、待的问题上,完成了举证责任18 近日,微博上有网友贴出河南南阳卧龙区“非正常上访训诫教育中心” 的图片,并称有访民被非法拘禁在此。还有网友直接称其为“新型劳教所” 。以“非正常上访训诫教育中心” 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可以发现多个事例均发生在河南,这一做法已存在多年。宣布废除劳教之后,“非正常上访训诫教育中心” 似乎还有增多趋势。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去年 12 月 24 日一篇报道称,正阳县财政专门下拨 30 多万元经费,成立非正常上访训诫教育中心,职能为对非法上访人员“进行 24 小时不间断训诫、警告和劝导教育”。此前,该省多市、县政府在官方文件中都有类似表述:“按照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和省信

14、访局、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的要求” ,对“非正常上访人员” ,由工作组统一组织公安民警进行初次训诫、警告,接回当地后还要“实行规范的 三位一体、同步进行 训诫警告教育。训诫、警告和劝导教育要在法定地点进行,时间不少于 24 小时”。请问,下列关于此事的说法,哪些可以成立?( )(A)一些训诫中心的做法不在法律所许可的拘留范围之内:地方政府部门不能在训诫教育和拘留之间,自创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B)地方上以红头文件的方式“创设”出“ 训诫罚” ,因直接与国家法律相违背,应归于无效(C) “非正常上访训诫教育中心”本就违法,更当警惕其成为劳教所的替代品,成为一些地方政府违法打击上访民众的新工具(D)有

15、关方面需要依法介入调查,通过违法审查程序明令废止此类红头文件,方可保卫来之不易的法治改革成果19 公民甲是高校的研究生,24 周岁。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就其基本权利义务,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因其尚未就业,不承担纳税的义务(B)高校研究生有很大的学习压力,所以其有休息的权利(C)接受研究生阶段的教育,是其基本义务(D)有权利在外国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20 周某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笔试成绩突出,但因其他考生在面试时“托关系、走后门”,导致周某落榜。请问周某的哪些权利没有受到侵犯?( )(A)平等权(B)受教育权(C)进行科学研究活动的自由(D)人格尊严21 下列选项中,关于人权的说法哪些是

16、恰当的?( )(A)人权与法律权利在内容上是一致的(B)人权的存在和发展是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结果(C)人权的主体要比公民权大,不仅包括个体人权,还包括集体人权(D)人权只有以法律权利的形式存在才有意义22 我国开创性以设立特别行政区的方式,良好的解决了香港、澳门的历史遗留问题。在特别行政区,采用了和大陆不同的制度,下列关于香港政治制度叙述错误的是:( )(A)香港的立法机关是立法会,只能有无外国居留权的永久中国公民担任(B)香港立法会的议员多数由选举产生,少数由行政长官任命(C)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院有终审权,对所有其管辖范围内的案件,都有权作出判决(D)香港有独立的司法系统,法院、检察院共同

17、行使司法权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B)居民委员会的职权包括“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调解民间纠纷”、 “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等(C)居民委员会根据居民居住状况,按照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一般在一百户至七百户的范围内设立。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决定(D)居民委员会

18、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多民族居住地区,居民委员会中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24 政体是指实现国家权力的形式,国体则是指国家权力的阶级内容。因此,政体与国体是一种形式与内容的关系。这种关系主要可描述为哪一或哪些选项?( )(A)政体从属于国体,有什么样的国体就有什么样的政体与之相适应(B)国体从属于政体,有什么样的政体就有什么样的与之相适应的国体(C)政体对国体具有反作用(D)国体对政体具有反作用25 下列关于行政区域建置和变更权限。说法正确的是:( )(A)全国人大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的建置(B)国务院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辖区的变更和区域划分(C)省级人民政

19、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D)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授权,可以审批县、市、市辖区的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划分26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 13 条第 1 款规定:“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第 19 条第 3 款规定:“ 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在审理案件中遇有涉及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的事实问题。应取得行政长官就该等问题发出的证明文件,上述文件对法院有约束力。行政长官在发出证明文件前,须取得中央人民政府的证明书。”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在审理一起与刚果民主共和国有关的案件时,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是否应适用中央人民政府

20、决定:果取的国家豁免规则或政策的问题。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管理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属于中央人民政府的权力,中央人民政府有权决定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适用的国家豁免规则或政策(B)上述第 19 条第 3 款规定的“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包括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国家豁免规则或政策的行为(C)适用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的香港原有法律中有关国家豁免的规则,从 1997年 7 月 1 日起,在适用时,须作出必要的变更、适应、限制或例外,以符合中央人民政府决定采取的国家豁免规则或政策(D)香港特别行政区,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有责任适用或实施中央人民政府决定采取的国家豁免规则或政策,不得偏

21、离上述规则或政策,也不得采取与上述规则或政策不同的规则27 2014 年 7 月,香港部分别有用心的人挑起了“占领中环” 运动,这一举动给香港的民主制度造成了较大不良影响。在这些参与游行的人群当中,部分群众确实存在自己的利益诉求。但是,这种利益诉求要通过正常渠道的表达才能产生正能量,维护香港的和平稳定。而香港的立法会就是集中民意,反映人民利益诉求的制度化渠道。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 66 条之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据此,下列选项中关于香港立法会的论述正确的是:( )(A)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组成,非中国籍

22、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和在外国有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不得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B)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由选举产生,立法会的产生办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最终达至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目标(C)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除第一届任期为两年外,每届任期三年(D)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由立法会议员互选产生。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由年满四十周岁,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二十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28 关于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本级人民代

23、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检察院对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B)民族自治地方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直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监督。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受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C)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审理和检察案件,并合理配备通晓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人员。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提供翻译。法律文书应当根据实际需要,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文字,保障各民族公民都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D)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领导成员和工作人员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人员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宪法)模拟

24、试卷 48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考察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是首要的,是第一性的,并非国家和宪法赋予的,所以不是为了制约公权力在存在,也并被不履行基本义务就不能享有基本权利,所以 AD 错误。基本权利的主体,一般是公民,但某些时候外国人和法人也可以成为基本权利的主体。因此,B 项错误。【知识模块】 宪法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考察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基本权利是一种法律权利,虽然来源于人权,但根据法律的规定,某些基本权利是可以被剥夺的,例如,我国宪法规

25、定,公民享有选举权,但是可以被司法程序剥夺。【知识模块】 宪法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考查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在高校任教、在国家机关担任司机以及在人民团体中从事非领导职务,都不属于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禁止从事的活动。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游行示威的自由。【知识模块】 宪法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考查我国公民的言论自由权。揭发国家机关领导的:生活作风问题,属于监督公权力的范畴。而在电视节目中公布自己的商业秘密,没有侵犯他人的权利,批评他人的作品,没有针对他人的人身进行攻击,不属于侮辱诽谤。核弹头储备属于国家秘密,泄露国家秘密已经超出了言论自由的范畴。【知识模块】 宪法5 【正

26、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考查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虽然我国有法律规定子女应定期探望父母,但是宪法中规定的是赡养、扶助父母,不能混淆。【知识模块】 宪法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考查政治权利。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 3 条第 1 款规定:“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D 项说法不妥。【知识模块】 宪法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考查人身自由。我国宪法没有明文规定生命权,所以 A 项是错误的。B 项涉及一定的刑法知识,乙某实施的行为是符合刑法第 232 条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的。但是这种行为涉及安乐死的问题,其分为不作为安乐死和作为安乐死

27、。作为安乐死中包括一类作为缩短患者生命手段的安乐死(积极的安乐死),即为了免除患者痛苦而提前结束生命的方法。在我国法律未允许实施积极安乐死的情况下,实行积极安乐死仍可以构成故意杀人罪。对于本案的情况,显然不是积极安乐死,所以乙某不应当承担故意杀人刑事责任。因此,B 项是错误的。C 项表述不符合题意,题意中并不存在侵犯甲某人格尊严的情况在内,侵犯人格尊严一般是指宪法第 38 条所规定的“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所以 C 项是错误的。对于安乐死的行为,我国宪法和刑事法律等没有明文规定,所以 D 项表述正确,应人选。【知识模块】 宪法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考查公民选举

28、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 18 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中国行政首脑(即国家主席)不是由直接选举产生,而是间接选举。【知识模块】 宪法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考查集会游行示威法第 6 条、第 7 条、第 8 条。【知识模块】 宪法1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考查我国公民的通信自由、通信秘密权。公安机关、检察院为刑事侦查需要可以依法搜查。因国家安全或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可以依法检查公民信件。法院没有这两项权力。【知识模块】 宪法1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考查宪法规

29、定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义务是普通法律义务的基础。虽然类型不一定相对,但是宪法规定了公民有遵守法律的义务。【知识模块】 宪法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2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考察我国公民的人身自由权。A 错误,生命权属于广义的人身自由。D 错误,拘留不是司法程序,可以限制人身自由,不一定非法。另外,在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的情况下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也不一定非法。【知识模块】 宪法13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考查公民基本权利。我国现行宪法第 40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

30、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B 项错在漏掉了“国家安全”。第 37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C 项错在“经公安机关批准或者决定”。【知识模块】 宪法14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考查人格尊严。宪法第 38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知识模块】

31、宪法15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考查我国宪法规定的宗教信仰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不包含在政治权利与自由的范畴之内。【知识模块】 宪法16 【正确答案】 B,C ,D【试题解析】 考查我国公民的平等权。我国宪法中的平等权强调保护平等,任何人的合法权利都一律受到平等的保护。我国之所以对未成年人专门设立法律进行保护,并不是对其有更强的保护力度,而是未成年人的权利受到侵害更加普遍和严重。更受到法律的关切。同时,我国宪法强调责任平等,任何人不能有超出法律之外的特权。即使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只享有法律赋予其的权利。用人单位在招聘时,根据毕业院校判断求职者能力的高低,进行筛选,不违反禁止差别对待原

32、则。【知识模块】 宪法17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考查我国公民的平等权。D 错误在于,政府对于差别对待负举证责任,但是否完成这个举证责任,不是判断差别对待是否合理的根据,所以错误。【知识模块】 宪法18 【正确答案】 A,B,C,D【知识模块】 宪法19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考查我国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虽然尚未就业,但是仍负有纳税的义务,如消费税等。休息权是针对劳动者而言。受教育的义务,是指义务教育阶段受教育,研究生教育不是义务教育。【知识模块】 宪法20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考查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本题考查对基本权利的理解。平等权主要体

33、现在某种不相关因素的区别对待上,托关系走后门导致周某落榜虽然很不公平。但不侵犯其平等权,而是侵犯其受教育权。【知识模块】 宪法21 【正确答案】 B,C ,D【试题解析】 人权与法律权利不同,人权是一种应然权利,并非所有的人权内容都经过了法律化。因此,人权的内容要大于法律权利的内容。但是,法律权利的内容并非固定不变的,法律权利会随着一国的经济和文化状况以及民族传统和基本国情的变化而得到扩充,从而逐渐地靠近人权的内容。当然,人权本身也是处于不停的发展变化之中。故 A 项不正确。【知识模块】 宪法22 【正确答案】 B,C ,D【试题解析】 考查我国的特别行政区制度。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成员全部是

34、由选举产生,特别行政区法院有终审权。但是对涉及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的事实问题,先由行政长官取得国务院的证明书,在由行政长官出具证明文件,特区法院才可依职权审理。香港没有检察院,由律政司行使检察院的职权。【知识模块】 宪法23 【正确答案】 A,B,C,D【知识模块】 宪法24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考查国家性质。国体亦称国家性质,即国家的阶级本质。而政体指的是掌握国家权力的阶级实现国家权力的政权体制,是形成和表现国家意志的形式。国体指国家权力的阶级内容,政体指实现国家权力的形式。因此,二者之间是一种内容与形式的关系。政体从属于国体,一般来说,有什么样的国体,就有什么样的与之相适应的

35、政体。政体对国体具有反作用,只有借助于政体,国体才能外化出来,统治阶级才能将自己的意志形成并上升为国家意志。因此,AC 项为正确选项。B项和 D 项颠倒了国体与政体之间的关系。【知识模块】 宪法25 【正确答案】 A,B,C,D【知识模块】 宪法26 【正确答案】 A,B,C,D【知识模块】 宪法27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考查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制度。A 选项错误,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 67 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组成。但非中国籍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和在外国有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也可以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其所占比例不得超过立法会全体议员的百分之二十。C 选项错误,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 69 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除第一届任期为两年外,每届任期四年。【知识模块】 宪法28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考查民族区域自治地区的司法制度。B 选项错误,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第 46 条之规定,民族自治地方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受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监督。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受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知识模块】 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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