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司法考试卷三(主管与管辖)模拟试卷 4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武汉市居民甲到广州沙河区打工,下落不明已近 2 年,其亲属一直未提出过宣告其失踪的申请。现甲妻将户口迁回娘家沈阳市,并欲起诉与甲离婚。该离婚诉讼应由( )管辖。(A)武汉市甲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B)广州市沙河区人民法院(C)沈阳市某基层人民法院(D)甲未经宣告失踪,甲妻不可提起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2 某省甲市 A 区法院受理一起保管合同纠纷案件,根据被告管辖权异议, A 区法院将案件移送该省乙市 B 区法院审理。乙市 B 区法院经审查认为,
2、A 区法院移送错误,本案应归甲市 A 区法院管辖,发生争议。关于乙市 B 区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司考2010339)(A)将案件退回甲市 A 区法院(B)将案件移送同级第三方法院管辖(C)报请乙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D)与甲市 A 区法院协商不成,报请该省高级法院指定管辖3 红光公司起诉蓝光公司合同纠纷一案,A 市 B 区法院受理后,蓝光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本案应当由 A 市中级法院管辖。B 区法院裁定驳回蓝光公司异议,蓝光公司提起上诉。此时,红光公司向 B 区法院申请撤诉,获准。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司考2010350)(A)B 区法院裁定准予撤诉
3、是错误的,因为蓝光公司已经提起上诉(B)红光公司应当向 A 市中级法院申请撤诉,并由其裁定是否准予撤诉(C) B 区法院应当待 A 市中级法院就蓝光公司的上诉作出裁定后,再裁定是否准予撤诉(D)B 区法院裁定准予撤诉后,二审法院不再对管辖权异议的上诉进行审查4 甲乙公司于 A 地签订一项买卖合同,约定在 B 地履行,在履行期届满之前,乙公司明示毁约,甲公司即解除合同,请求损害赔偿,甲、乙公司的住所地分别为C 地和 D 地,则本案应由哪个地方的法院管辖?( )(A)A 地(B) B 地(C) C 地(D)D 地5 王小二,居住于 A 市,15 岁,在 2004 年 3 月,其父母不幸身亡,有关部
4、门依法指定居住于 B 市的王小二祖母张某为其监护人。王小二外祖母刘某(居住于 C 市)对此表示不满,请求变更监护关系,下列有关该案的管辖法院说法正确的是:( )(A)A 市法院有管辖权(B) B 市法院有管辖权(C) C 市法院有管辖权(D)A 市、B 市法院均有管辖权6 周某 2012 年创作完成一部考研辅导书,但是 2013 年 1 月该书被某出版社违法再版,周某向该出版社主张权利未果,遂决定提起侵犯著作权之诉,下列对于该案的管辖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适用与普通的民事诉讼的级别管辖的规定(B)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C)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5、(D)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7 关于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司考2009335)(A)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法院管辖(B)涉外案件的管辖权全部属于中级法院(C)高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包括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和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D)最高法院仅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8 甲公司因与乙公司合同纠纷起诉至法院,乙公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被一审法院裁定驳回,乙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法院对此进行审理期间,甲公司向一审法院提出撤回起诉的申
6、请。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司考四川2008337)(A)应由一审法院裁定准予撤诉(B)应由二审法院裁定准予撤诉(C)应由二审法院先对被告乙关于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的上诉作出裁定后,再由一审法院根据二审法院的裁定作出相应处理(D)若二审法院查明一审法院无管辖权,应直接裁定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9 甲区基层法院因装修办公大楼,与所在区的向阳建筑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工程竣工后,双方就工程款的决算产生了纠纷,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向阳建筑公司就该纠纷向甲区基层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甲区基层法院支付尚未支付的工程款。鉴于本案的特殊情况,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司考四川200
7、8347)(A)本案为合同纠纷,应适用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B)本案情况特殊,应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C)本案情况特殊,应适用移送管辖制度(D)本案涉及不动产,应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10 下列哪一类案件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司考四川2008339)(A)专利侵权案件(B)海难救助费用案件(C)共同海损案件(D)遗产继承案件11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关于中级法院,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司考2011339)(A)既可受理一审涉外案件,也可受理一审非涉外案件(B)审理案件组成合议庭时,均不可邀请陪审员参加(C)审理案件均须以开庭审理的方式进行(D)对案件所作出的判决均为生效判
8、决12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 )人民法院管辖。(A)涉案股东住所地(B)多数股东住所地(C)公司住所地(D)公司总裁住所地13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中级法院可以指定高级法院审理案件(B)高级法院可以指定最高法院审理案件(C)中级法院认为有必要移交基层法院审理的,应报高级法院批准(D)中级法院认为有必要移交基层法院审理的,应报高级法院备案14 关于管辖,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司考2014339)(A)军人与非军人之间的民事诉讼,都应由军事法院管辖,体现了专门管辖的原则(B)中外合资企业与外国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应由中国法院管辖,体现了维
9、护司法主权的原则(C)最高法院通过司法解释授予部分基层法院专利纠纷案件初审管辖权,体现了平衡法院案件负担的原则(D)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体现了管辖恒定的原则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5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下列表述中哪些是错误的?( )(A)涉外案件一律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B)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这种管辖属于法定管辖(C)高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它认为应当由自己管辖的案件(D)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的最高审判机关,因此它不受理第
10、一审民事案件16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关于协议管辖的说法错误的是( )。(A)协议管辖仅适用于第一审民事案件(B)协议管辖适用于所有的民事诉讼(C)协议管辖既可以以书面合同的形式选择管辖,也可用口头形式(D)协议管辖可选择任何普通法院作为管辖法院17 关于特殊地域管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特殊地域管辖都是共同管辖(B)对当事人而言,特殊地域管辖都是选择管辖(C)特殊地域管辖都是合并管辖(D)大多数特殊地域管辖案件的管辖法院都有被告住所地法院18 下列发生指定管辖的情形有( )。(A)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自己对移送来的案件没有管辖权的(B)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全体审判人
11、员均需回避的(C)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发生了严重的自然灾害(D)上级人民法院认为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案件应当由自己审理的19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煤炭购销合同,后双方发生纠纷,甲公司以乙公司为被告,向乙公司住所地 A 区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标的额为 250 万元,在诉讼中甲公司因增加新的诉讼请求,使诉讼标的额增大为 310 万元,超出了该基层法院的受案范围。同时,乙公司的住所地迁往 B 区,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A)因案件诉讼标的额增大,应移送上级法院管辖(B)案件诉讼标的额的增大,不影响案件由 A 区人民法院管辖(C)因乙公司住所地变更,案件应移送 B 区法院管辖(D)乙公
12、司住所地变更,不影响案件由 A 区人民法院管辖20 甲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和乙银行发生借贷纠纷。后起诉至法院,法院受理后,甲公司董事长为获得胜诉,向法院审判人员行贿 5 万元。该行为被发现后,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和议庭,对行贿案件进行审理,判决开除甲公司董事长党籍,有期徒刑5 年。同时该合议庭对借贷案件进行了重新审理,发现甲公司已经资不抵债,经债权人申请,宣告甲公司破产。本案中法院的错误有:( )(A)受理借贷纠纷(B)判决开除甲公司董事长党籍,有期徒刑 5 年(C)宣告甲公司破产(D)对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适用同一合议庭进行审理21 李某在甲市 A 区新购一套住房,并请甲市 B 区的装修公司对其新房
13、进行装修。在装修过程中,装修工人不慎将水管弄破,导致楼下住户的家具被淹毁。李某与该装修公司就赔偿问题交涉未果,遂向甲市 B 区法院起诉。B 区法院认为该案应由A 区法院审理,于是裁定将该案移送至 A 区法院,A 区法院认为该案应由 B 区法院审理,不接受移送,又将案件退回 B 区法院。关于本案的管辖,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司考2008382)(A)甲市 A、B 区法院对该案都有管辖权(B)李某有权向甲市 B 区法院起诉(C)甲市 B 区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D)A 区法院不接受移送,将案件退回 B 区法院是错误的22 中日合资的甲公司与设在日本的日本乙公司(其在中国没有住所)在中国
14、 A 县订立一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出售 5 台电子设备,并由乙公司负责将该电子设备运到甲公司所在地的 B 县。此外,还约定一旦发生争议无论向哪国法院起诉,均适用日本民事诉讼法。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公司发现乙公司提供的产品中有 2 台电子设备存在严重质量瑕疵,经交涉未能解决,于是向我国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 (司考四川2008382)(A)A 县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B) B 县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C)本案应当适用中国民事诉讼法(D)本案应当适用日本民事诉讼法23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案件法院应当受理?( )(A)王某认为他的养子未
15、尽赡养义务,于 2005 年 2 月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法院经过调解,王某与其养子达成了维持收养关系的调解协议。2005 年6 月,王某又以同样的理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收养关系(B)何某 1999 年向陈某借款 5 万元,约定 2001 年 8 月还清,何某到期未还,陈某碍于情面也未向何某主张过归还欠款。2005 年 3 月,陈某受重伤,需大笔医疗费,于是向何某主张归还欠款,何某拒不归还。陈某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何某归还欠款(C)居住在甲省 H 县的李某与居住在甲省 L 县的张某因合同履行问题发生纠纷。双方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约定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甲省 L 县的 L 仲裁委员
16、会仲裁,现李某提出仲裁协议因仲裁委员会约定不明确而无效,向甲省 L 县法院起诉要求解决合同纠纷,双方没有达成补充协议(D)2004 年 11 月,吴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与孟某的婚姻关系,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不准离婚。双方均未上诉。2005 年 2 月,孟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跟吴某离婚24 基层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对于已经受理的下列哪些第一审案件,必要时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书面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审理?( )(A)重大、疑难、复杂案件(B)新类型案件(C)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意义的案件(D)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不宜行使审判权的案件25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关于级别管辖,下列哪些表述是
17、正确的?( )( 司考2012378)(A)级别管辖不适用管辖权异议制度(B)案件被移送管辖有可能是因为受诉法院违反了级别管辖的规定而发生的(C)管辖权转移制度是对级别管辖制度的变通和个别的调整(D)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案件的级别管辖26 关于协议管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当事人就合同纠纷可以约定管辖(B)当事人就婚姻纠纷可以约定管辖(C)当事人就财产权益纠纷可以约定管辖(D)当事人约定管辖的法院地点只要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即可27 关于管辖制度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司考2013379)(A)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均应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B)因共同
18、海损或者其他海损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被告住所地法院享有管辖权(C)甲区法院受理某技术转让合同纠纷案后,发现自己没有级别管辖权,将案件移送至甲市中院审理,这属于管辖权的转移(D)当事人可以书面约定纠纷的管辖法院,这属于选择管辖28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违法的?( ) (司考2014 378)(A)在一起借款纠纷中,原告张海起诉被告李河时,李河居住在甲市 A 区。A 区法院受理案件后,李河搬到甲市 D 区居住,该法院知悉后将案件移送 D 区法院(B)王丹在乙市 B 区被黄玫打伤,以为黄玫居住乙市 B 区,而向该区法院提起侵权诉讼。乙市 B 区法院受理后,
19、查明黄玫的居住地是乙市 C 区,遂将案件移送乙市 C 区法院(C)丙省高院规定,本省中院受理诉讼标的额 1000 万元至 5000 万元的财产案件。丙省 E 市中院受理一起标的额为 5005 万元的案件后,向丙省高院报请审理该案(D)居住地为丁市 H 区的孙溪要求居住地为丁市 G 区的赵山依约在丁市 K 区履行合同。后因赵山下落不明,孙溪以赵山为被告向丁市 H 区法院提起违约诉讼,该法院以本院无管辖权为由裁定不予受理29 长沙 A 区居民甲从 B 区买了一台电视机,电视机上有 “广州乙电视厂出品”字样,甲回家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用了不到三个月,电视机突然爆炸,炸伤甲一家六口。经检验,该电视机质量
20、不合格。甲欲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下列哪些法院有管辖权?( )(A)A 区人民法院(B) B 区人民法院(C)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D)乙电视机厂所在地人民法院29 A 省的某运输公司(公司注册地为丁县)运送两吨化学原料,由 B 省的甲县运至丙县,途经甲、乙、丙三县的交界时,发生翻车事故,致使化学原料外溢,污染了甲县张家村村民张某以及乙县王家村村民王某、丙县马家村村民马某某的稻田,受害村民要求赔偿,由于与运输公司在有关数据和赔偿数额之争议较大,双方未能达成协议。30 试问,甲县张家村村民张某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A)甲县人民法院(B)丁县人民法院(C)乙县人民法院(D)丙县人民法院31 设张
21、某向甲县人民法院起诉,甲县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该案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遂将该案移送 A 省丁县人民法院。下面说法错误的是 ( )。(A)甲县人民法院不应受理,应直接告知当事人向 A 省丁县人民法院起诉(B)甲县人民法院有权受理,其移送有错误(C)如果甲县人民法院与 A 省丁县法院因该案管辖权发生争议,应由丁县人民法院报请它们的共 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D)丁县法院可以再把案件移送回 A 省甲县法院32 设王某和冯某分别向乙县和丙县法院起诉,两法院审查后均受理,与 A 省丁县法院就案件管辖权问题发生争议,协商不成,A 省丁县即向 A 省中级法院报请指定管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22、)A 省中级法院有权指定管辖(B)乙、丙、丁县法院均有管辖权(C)张某、王某、马某的诉讼并非必要共同诉讼,可以不合并审理(D)此案不必指定管辖33 常年居住在 Y 省 A 县的王某早年丧妻,独自一人将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养大成人。大儿子王甲居住在 Y 省 B 县,二儿子王乙居住在 Y 省 C 县,女儿王丙居住在W 省 D 县。 2000 年以来,王某的日常生活费用主要来自大儿子王甲每月给的 800元生活费。2003 年 12 月,由于物价上涨,王某要求二儿子王乙每月也给一些生活费,但王乙以自己没有固定的工作、收入不稳定为由拒绝。于是,王某将王乙告到法院,要求王乙每月支付给自己赡养费 500 元。
23、关于对本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司考2009398)(A)Y 省 A 县法院(B) Y 省 B 县法院(C) Y 省 C 县法院(D)W 省 D 县法院33 A 区甲公司和 B 区乙公司在 C 区订立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200 吨钢材。双方约定运输方式为代办托运。后甲公司依照合同履约后,乙公司一直拖欠甲公司 500 万元的货款。甲公司与乙公司多次交涉还款事宜未果,并得知乙公司无力还款,只有一座两层小楼租给了丙公司。丙公司经营不善,已拖欠乙公司两年房租共计 150 万元。在这种情况下,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还款,并特别说明如果乙公司无力还款,可将出租给丙
24、公司的两层小楼收回,交给甲公司以抵销乙公司拖欠的 400 万元欠款。后来甲公司又增加诉讼请求,要求乙公司赔偿给自己造成的损失 100 万元,超出了该法院的受案范围。在答辩期间,乙公司迁往 D 区。原被告双方在诉讼中达成协议,约定被告方在半年内分两次还清欠款 400 万元。调解书送达后半年内,乙公司只还了一半,甲公司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上述情况,请回答下列问题。34 假设双方当事人以协议的方式约定发生纠纷时的管辖法院,他们约定的法院可以是:( )(A)A 区人民法院(B) B 区人民法院(C) C 区人民法院(D)D 区人民法院35 本案诉讼过程中,丙公司的诉讼地位是:( )(A)共同被告
25、(B)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C)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D)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案外人36 在甲公司增加诉讼请求后,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应将案件移送受案法院的上级法院(B)仍应由原法院管辖(C)由原审法院的上级法院指定管辖(D)以上说法都不对37 在乙公司住址变更后,则下列关于管辖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应将案件移送 D 法院管辖(B)仍由原法院管辖(C)原审法院的上级法院指定管辖(D)以上说法都不对38 某省海兴市的现代企业经营杂志刊登了一篇自由撰稿人吕某所写的报道,内容涉及到同省龙门市甲公司的经营方式。甲公司负责人汪某看到该篇文章后,认为现代企业经营作为一本全省范围内发行的杂志,
26、其所发文章内容严重失实,损害了甲公司的名誉,使公司的经营受到影响。于是甲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现代企业经营杂志社和吕某赔偿损失 5 万元,并进行赔礼道歉。一审法院仅判决杂志社赔偿甲公司 3 万元,未对“赔礼道歉” 的请求进行处理。杂志社认为赔偿数额过高,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甲公司提起诉讼时,可以选择的法院有:( )(司考2008397)(A)现代企业经营杂志社所在地的海兴市 A 区法院(B)吕某住所地的海兴市 B 区法院(C)汪某住所地的龙门市 C 区法院(D)甲公司所在地的龙门市 D 区法院国家司法考试卷三(主管与管辖)模拟试卷 4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
27、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参见民事诉讼法第 22 条规定。【知识模块】 主管与管辖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 36 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第 37 条第 2 款规定,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知识模块】 主管与管辖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
28、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2 条规定,在管辖权异议裁定作出前,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受诉人民法院作出准予撤回起诉裁定的,对管辖权异议不再审查,并在裁定书中一并写明。【知识模块】 主管与管辖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民诉解释第 18 条第 3 款规定:“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题中,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合同约定的履行地 B 地不是双方的住所地,因而应当由被告住所地 D 地人民法院管辖。【知识模块】 主管与管辖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依民诉解释第 10 条,本条应由被监护人住所地,即 A 市人民法院管辖。
29、【知识模块】 主管与管辖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2 条规定:“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根据该条解释,可以知道,答案为 D。而且,关于著作权民事纠纷的级别管辖不同于一般的民事纠纷案件的级别管辖,要注意对比。【知识模块】 主管与管辖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 17 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A 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 18 条第 1 项规定,重大涉外案件的
30、一审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据此可知,并非所有涉外案件的一审都由中院管辖,而是重大涉外案件的一审才由中院管辖。因此,B 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 19 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因此。C 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 20 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根据上述规定可知,最高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有两类,而非仅限于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因此,D 项错误。【知识模块】 主管与管辖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
31、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管辖权异议提出后,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异议成立与否的裁定生效前,有权管辖的法院尚未确定,最终未必由受诉法院进行管辖审理,因此受诉法院的审理权是待定的。而裁定准许撤诉与否,是审理权的一部分,当然受诉法院暂时无权对原告的撤诉申请作出准许与否的裁定,只有等二审法院先对被告的上诉作出裁定后,一审法院再根据裁定做出处理。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C。【知识模块】 主管与管辖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 37 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这里的“特殊原因”,
32、从理论上说可以包括三种情形:第一,法院的全体法官均须回避;第二,有管辖权的法院所在地发生了严重的自然灾害;第三,其他特殊情况。本题中,因为纠纷本身涉及甲区法院,因此不宜由其自己审理,依法应当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故 B 项说法正确。移送管辖是指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自己对案件并无管辖权,依法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移送管辖是为法院受理案件出现管辖权错误时提供的一种纠错办法,而本题所述的情形中,甲区法院本身是具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存在无管辖权而移送的情况,所以不是移送管辖,C 项说法错误。本题并不属于不动产纠纷,而是涉及工程款纠纷,所以不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故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B。【知识模块】
33、 主管与管辖1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 21 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只要法律没有特殊规定,对于一般案件都适用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 31 条规定,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第 32 条规定,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第 33 条第(三)项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B、C 两项属于特殊地域管辖, D
34、项属于专属管辖,三者都不属于一般地域管辖的案件。【知识模块】 主管与管辖1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中院作为一审法院时,民事诉讼法第 39 条第 1 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因此,B 选项是错误的。中院作为二审法院时,符合民事诉讼法第 169条第 1 款规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因此,C 选项是错误的。但中院作为一审法院时,所作判决一般都可上诉,并非生效判决。所以 D 选项不正确。【知识模块】 主管与管辖1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参见民事诉讼法第 26 条新增内容。【知识模块】 主管与管辖13 【正确答案】 C【试
35、题解析】 参见民事诉讼法第 38 条新增内容。【知识模块】 主管与管辖1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民诉解释第 11 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因此,选项 A 是不正确的。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 266条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专属于中国法院管辖,而选项 B 是中外合资企业与外国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不属于专属管辖的案件,因此选项 B 是不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理论,确定级别管辖应考虑各级人民法院之间的职能分工,因此选项 C 是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理论,管辖恒定制度是指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确定管辖因素变化的影响,选项 D 属于专属管辖
36、制度,而不是管辖恒定制度,因此选项 D 是不正确的。【知识模块】 主管与管辖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5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重大涉外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所以答案 A 错误;只有最高人民法院有权管辖它认为应当由自己管辖的案件,所以答案 C 错误;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有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所以答案 D 错误。【知识模块】 主管与管辖16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 34 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
37、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所以答案 B、C、D 说法错误。【知识模块】 主管与管辖17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对特殊地域管辖的特点的掌握,同时还考查考生是否能够区别共同管辖和合并管辖。要注意,共同管辖是指两个以上的法院都有管辖权;而合并管辖,又称牵连管辖,是指对某个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与该案有牵连的其他案件。【知识模块】 主管与管辖18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答案 D 发生的是管辖权转移。【知识模块】 主管与管辖19 【正确答案】
38、 B,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管辖恒定原则,它包括级别管辖恒定和地域管辖恒定。前者指级别管辖按起诉时的诉讼标的额确定后,不因为诉讼过程中标的额增加或减少而变动;后者指地域管辖按起诉时的标准确定后,不因为诉讼过程中确定管辖的因素变动而改变。【知识模块】 主管与管辖20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法院不能对被告人进行党籍处分,因此 B 错误。企业破产案件要适用特别程序进行审理,不能直接宣告破产,因此 C 错误。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应由不同的合议庭进行审理,因此 D 错误。【知识模块】 主管与管辖21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 28 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
39、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侵权行为地是甲市 A 区,被告住所地是甲市 B 区,所以 A 区和 B 区法院都有管辖权,李某可以向 A 区或者 B 区的法院起诉,A 和 B 的说法都是正确的,当选;第 36 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甲市 B 区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所以其移送管辖是错误的,C 的说法正确,当选;A 区法院不接受移送,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所以 D 的说法是
40、正确的,当选。本题正确答案是ABCD。【知识模块】 主管与管辖22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 265 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由此,本案可以由合同签订地(中国 A 县) 、合同履行地(中国 B 县)人民法院管辖。故 A 项和
41、 B 项的说法正确。第 4 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第 259 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涉外民事诉讼,适用本编规定。本编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因此 C 项的说法正确。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BC。【知识模块】 主管与管辖23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 124 条第 7 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由此,A 项中的案件法院依法不予受理。民诉解释第 219 条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对方
42、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抗辩事由成立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虽然 B 项中的陈某于 2005 年 3 月向法院起诉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但是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仍应当受理。仲裁法第 10 条第 1 款规定,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因而,C 项中当事人约定的 L 县 L 仲裁委员会根本不存在。民诉解释第 215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在书面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在发生纠纷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
43、请仲裁,其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但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不成立、无效、失效、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仲裁法第 5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第 18 条规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故C 项当选。民事诉讼法第 124 条第 7 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D 项中,因为是被告起诉离婚,而不是原告再次起诉离婚,因此法院应当受理。【知识模块】 主管与管
44、辖24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涉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上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关系的若干意见中对管辖作出的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提出的移送审理请求,应当及时决定是否由自己审理,并下达同意移送决定书或者不同意移送决定书。上级人民法院认为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有必要由自己审理的,可以决定提级管辖。【知识模块】 主管与管辖25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级别管辖。管辖权异议制度同时适用于对地域管辖和对级别管辖的异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就是专门规定级别管辖异议的司法解释。因此,A 选项是错误的。民事诉讼法第 3
45、6 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可见,只要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而属于其他法院管辖,就可以进行移送管辖,这种管辖错误既包括地域管辖错误也包括级别管辖上的错误。所以 B 选项是正确的。管辖权转移,是指经上级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法院转交给下级法院,或者由下级法院转交给上级法院,使得本无管辖权的法院由此而获得案件的管辖权。管辖权转移的前提并非因为管辖错误,而是对级别管辖制度的变通,将案件的管辖
46、权在上下级法院之间转移。所以 C 选项是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34 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可见,当事人的协议不能变更级别管辖。D 选项是错误的。【知识模块】 主管与管辖26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参见民事诉讼法第 34 条规定。【知识模块】 主管与管辖27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 22 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
47、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 )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因此,A 选项说法不正确,应选。第 32 条规定,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故 B 选项说法错误,应选。管辖权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上级人民法院。管辖权转移的前提是受诉法院对该案本来就享有管辖权。移送管辖,是指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前提是受诉法院对该案本来不
48、享有管辖权。因此,C 选项中的这种情形应当属于移送管辖,而不是管辖权转移, C 选项应选。选择管辖,是指某一案件发生后,由于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由于案件主体或客体的牵连关系,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法院对该案件都享有管辖权时,由当事人选择向其中一个法院提起诉讼。而当事人书面约定纠纷的管辖法院,属于协议管辖。因此,D 选项说法错误,应选。本题正确答案应为 ABCD。【知识模块】 主管与管辖28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 37 条的规定,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此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36 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
49、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因此,选项 A 的做法是违法的。B 项中,虽然被告黄玫的住所地不在乙市 B 区,而在乙市 C 区,但是,本题是侵权纠纷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28 条的规定,乙市 B 区作为侵权行为地有管辖权,因此,选项 B 的做法是违法的。根据选项 C 的信息。丙省 E 市中院对一起标的额为 5005 万元的案件是没有一审管辖权的,其受理后向丙省高院报请审理该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36 条关于移送管辖的规定,选项 C 的做法是违法的。根据民诉解释第 18 条的规定,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选项 D 中的案件应由被告赵山的居住地丁市 G 区管辖,故选项 D 的做法不违法。根据题干要求,本题当选 ABC。【知识模块】 主管与管辖29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 28 条规定:“因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