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公司法)模拟试卷1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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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公司法)模拟试卷 1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玮平公司是一家从事家具贸易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在北京,股东为张某、刘某、姜某、方某四人。公司成立两年后,拟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以开拓市场。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 年卷三第 25 题)(A)在北京市设立分公司,不必申领分公司营业执照(B)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分公司,须经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且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C)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分公司,其负责人只能由张某、刘某、姜某、方某中的一人担任(D)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子公司,即使是全资子公司,

2、亦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 甲与乙为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为董事长。2014 年 4 月,一次出差途中遭遇车祸,甲与乙同时遇难。关于甲、乙股东资格的继承,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2014 年卷三第 26 题)(A)在公司章程未特别规定时,甲、乙的继承人均可主张股东资格继承(B)在公司章程未特别规定时,甲的继承人可以主张继承股东资格与董事长职位(C)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甲、乙的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条件(D)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甲、乙的继承人不得继承股东资格3 严某为鑫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关于公司对严某签发出资证明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 年卷三第 27 题)(A)在严某认缴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出资后

3、,公司即须签发出资证明书(B)若严某遗失出资证明书,其股东资格并不因此丧失(C)出资证明书须载明严某以及其他股东的姓名、各自所缴纳的出资额(D)出资证明书在法律性质上属于有价证券4 某经营高档餐饮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4 年。最近四年来,因受市场影响,公司业绩逐年下滑,各董事间又长期不和,公司经营管理几近瘫痪。股东张某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 年卷三第 28 题)(A)可同时提起清算公司的诉讼(B)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C)可将其他股东列为共同被告(D)如法院就解散公司诉讼作出判决,仅对公司具有法律拘束力5 2014 年 5 月,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

4、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的下列哪一行为不属于抽逃出资行为?(2014 年卷三第 29 题)(A)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去(B)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去(C)利用关联交易将其出资转出去(D)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6 某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顾问在审查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时,提出以下意见,其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A)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 万元,故减资 10 万元后,公司注册资本已经低予法定的最低限额(B)该方案需要董事会决议通过(C)公司自作出减资决议之日起,除了在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外,还应在 30 日内登报公告三次(D)如果债权人在法定期限内要求

5、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有义务予以满足7 下列有关公司权利能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A)公司自其依法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享有民事权利能力,自其解散之日起终止其民事权利能力(B)公司的经营范围必须依法登记,经依法登记的,才产生法律效力(C)公司权利能力所受到的限制,也同样适用于公司行为能力(D)公司的意思能力是一种社团的意思能力,公示的对外行为须通过公司的法人机关表示8 德胜公司注册地在萨摩国并在该国设有总部和分支机构,但主要营业机构位于中国深圳,是一家由我国台湾地区凯旋集团公司全资设立的法人企业。由于决策失误,德胜公司在中国欠下樱花公司 700 万元债务。下列关于该笔债务责任

6、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A)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以及德胜公司在萨摩国的总部和分支机构的全部财产来清偿(B)如果该笔债务是由于凯旋公司的控股股东郭凯敏先生滥用股东权利所致,由此导致德胜公司难以清偿该笔债务,则樱花公司有权主张郭凯敏与德胜公司一起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德胜公司也可以主张郭凯敏对其承担赔偿责任(C)如果该债务是由于凯旋公司违背市场规律的决策失误所导致的,则樱花公司有权主张凯旋公司与德胜公司一起对其承担连带责任(D)如凯旋公司难以清偿到期债务,濒临破产,则债权人樱花公司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凯旋投人德胜公司的财产以及在德胜公司享有的股权9 田某为珠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又为该公司

7、的董事长,同时,珠江有限责任公司又为宏宇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且由田某担任该公司董事长。宏宇有限责任公司欠某银行贷款达 1000 万元,为了逃避债务,田某将宏宇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转到珠江有限责任公司名下,致使宏宇有限责任公司无法清偿银行贷款。对该 1000万元的债务,应如何处理?( )(A)只能由宏宇有限责任公司承担(B)只能由珠江有限责任公司承担(C)由宏宇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珠江有限责任公司负连带责任(D)由宏宇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田某负连带责任10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 25 万元。公司成立半年后,吸收丁入股。1 年后,该公司因拖欠巨额债务被诉至

8、法院。法院查明,甲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出资时仅值 15 万元,甲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8 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是:( )(A)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行补足(B)甲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交差额的责任(C)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D)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乙、丙承担连带责任11 下列有关公司分类的说法正确的是:( )(A)从公司发展的历史来看,有限责任公司由于其人合性而早于股份有限公司产生(B)有限责任公司是典型的人合公司、封闭式公司,而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开放式公司(C)非上市的股份公司具有一定的人合性质,

9、而且仍然具有一定的封闭性,故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既不是资合公司,也不是开放式公司(D)上市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开放式公司12 下列关于公司债券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公司债券发行对象为不特定的公众,并且具有可转让性(B)公司债券形成的是债的关系;而公司发行股票形成的是股权关系(C)公司股东优先于公司债的债权人受清偿(D)公司债券的转让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约定13 王某依公司法设立了以其一人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存续期间,王某实施的下列哪一行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 )(A)决定由其本人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公司经理(B)决定公司不设立监事会,仅由其亲戚张某担任公司监事(C)决定用公司

10、资本的一部分投资另一公司,但未作书面记载(D)未召开任何会议,自作主张制定公司经营计划14 某有限责任公司是由 15 名股东设立的。下列对于该公司股东会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常设机构和必设机构(B)股东会的临时会议,经代表 110 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或 13 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C)股东会的首次会议应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主持(D)对于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等事项须经股东会代表 23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15 甲、乙、丙等人设立长江汽配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的经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假设公司章程均无相关规定,则其中需要经

11、过长江公司股东会特别表决通过才能生效的事项是:( )(A)甲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自己的股权(B)乙准备将自己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不是公司股东的丁(C)丁接受乙的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需要相应变更公司章程中股东姓名的记载事项(D)丙提议将公司形式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16 甲、乙两个有限责任公司现决定合并成立甲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后的甲股份有限公司仍使用原甲公司的字号,该合并事项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现欲办理商业登记。关于甲股份有限公司的商业登记性质,下列哪一项正确?( )(A)设立登记(B)兼并登记(C)变更登记(D)注销登记17 杨某持有甲有限责任公司 10的股权,该公司未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杨某发现公司执

12、行董事何某(持有该公司 90股权)将公司产品低价出售给其妻开办的公司,遂书面向公司监事姜某反映。姜某出于私情未予过问。杨某应当如何保护公司和自己的合法利益?( )(A)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解除何某的执行董事职务(B)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回自己的股份(C)以公司的名义对何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D)以自己的名义对何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18 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张某于 2014 年 2 月 4 日书面提出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要求,则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A)张某应当向公司说明目的(B)公司可以拒绝向张某提供查阅(C)若公司拒绝向张某提供查阅,则应当在 3 月 4 日之前书面答复张某

13、并说明理由(D)若公司拒绝向张某提供查阅,张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19 下列有关股东权利的说法错误的是:( )(A)股份转让权为自益权(B)我国公司法对特别股股东权未作规定(C)共益权是根据公司法规定不得以章程或股东会议予以剥夺的权利(D)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代表诉讼权为单独股东权20 飞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准备聘请独立董事,以下四名候选人当中,有资格应聘飞腾证券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是:( )(A)甲,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B)乙,某国家公立大学商法学副教授(C)丙,某市工商局副局长(D)丁,个人负债 60 万元到期未清偿21 张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根据我国公司法

14、,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张某可以根据甲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订立合同(B)未经甲公司股东会同意,不得在其他同类公司担任董事或高管(C)张某任职期间如罹患重度精神病,甲公司应解除其董事职务(D)如张某曾是另一公司的总经理,该公司破产清算后 1 年张某即被选为甲公司的董事,甲公司对张某的选举行为无效22 某国有企业拟改制为公司。除 5 个法人股东作为发起人外,拟将企业的 190 名员工都作为改制后公司的股东,上述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作为公司设立后的全部股东。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该企业的公司制改革应当选择下列哪种方式?( )(A)可将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由上述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出资并

15、拥有股份(B)可将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由上述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以发起方式设立(C)企业员工不能持有公司股份,该企业如果进行公司制改革,应当通过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方式进行(D)经批准可以突破有限责任公司对股东人数的限制,公司形式仍然可为有限责任公司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23 2014 年 5 月,甲乙丙丁四人拟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出资,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4 年卷三第 68 题)(A)公司注册资本可以登记为 1 元人民币(B)公司章程应载明其注册资本

16、(C)公司营业执照不必载明其注册资本(D)公司章程可以要求股东出资须经验资机构验资24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制度,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4 年卷三第 69题)(A)公司负有置备股东名册的法定义务(B)股东名册须提交于公司登记机关(C)股东可依据股东名册的记载,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D)就股东事项,股东名册记载与公司登记之间不一致时,以公司登记为准25 因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蒙玛有限公司进入清算程序。关于该公司的清算,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4 年卷三第 70 题)(A)在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时,公司股东可直接申请法院指定组成清算组(B)公司在清算期间,由清算组代表

17、公司参加诉讼(C)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则不得补充申报(D)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方案报法院备案后,清算组即可执行26 关于公司的财务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4 年卷三第 71 题)(A)在会计年度终了时,公司须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自行审计(B)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则在提取本年度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C)公司可用其资本公积金来弥补公司的亏损(D)公司可将法定公积金转为公司资本,但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27 顺昌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作为发起人,拟以募集方式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募集程序,下列哪些

18、表述是正确的?(2014 年卷三第 72 题)(A)发起人应与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由其承销公开募集的股份(B)证券公司应与银行签订协议,由该银行代收所发行股份的股款(C)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D)由发起人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选举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与公司总经理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公司法)模拟试卷 1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D【知识模块】 公司法2 【正确答案】 B【知识模块】 公司法3 【正确答案】 B【知识模块】 公司法4 【正确答案】

19、B【知识模块】 公司法5 【正确答案】 A【知识模块】 公司法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公司法第 26 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013 年,我国公司资本制度改革之后,取消了法定最低注册资本制度,故 A 项错误。公司法第43 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B 项也

20、错误,不选。公司法第 177 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故 C 项错误,而 D 正确。本题正确答案为 D。【知识模块】 公司法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解散须注销方能终止其民事权利能力,A 错;公司的经营范围经依法登记的,才产生公示的法律效力,而在登记前即具有对内效力,故 B 错;公司的对外行为可以由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来实施,故 D 错。而公司作为法人,其权

21、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范围是一致的,故 C 正确。【知识模块】 公司法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首先分析法律关系。题目中凯旋为德胜的股东,德胜为凯旋投资设立的公司,德胜的全部财产包括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深圳的财产、注册地萨摩国的总部和分支机构的财产。凯旋是决策错误,并无滥用股东权利和法人人格的情形。A 选项:公司法第 3 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即本条第 1 款的规定,故 A 正确当选。B 选项:公司法第 20 条第

22、2、3 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B 选项中郭凯敏为德胜公司的股东、凯旋公司的控股股东,虽然有滥用权利的情形,但是相对于德胜公司来讲,郭凯敏是第三人,故债权人不能主张郭凯敏与德胜一起对其承担责任。但是郭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是德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行为损害了公司的利益,公司可以要求其赔偿的说法是正确的,B 错误。C 选项不符合第 20 条法人人格否认的情形,股东凯旋公司并无滥用股东

23、权利和法人有限责任的行为,也无逃避债务的目的,故 C 错误。D 选项:依据公司法原理,凯旋公司投入德胜公司的财产,已经属于德胜公司所有,而凯旋公司享有的是相应的股权,故执行股权是正确的,财产属于德胜公司,凯旋公司的债权人无权要求执行。【知识模块】 公司法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依公司法第 20 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就宏宇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其控股股东为珠江有限责任公司,而非田某,宏宇有限责任公司为逃避债务,由其股东负连带

24、责任。因此对该债务,由宏宇有限责任公司和珠江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故本题选 C。【知识模块】 公司法1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公司法第 28 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 30 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

25、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以上规定,本题中股东甲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作价 25 万元,但其实际价额仅为 15 万元,显著低于作价金额,因此应当由股东甲以其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 8 万元补交差额,公司成立时的其他股东,即股东乙、丙承担连带责任。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D。【知识模块】 公司法1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A 选项错误。在公司的发展历史上,有限责任公司出现最晚,是法律创制的公司。出现顺序为:无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注意股份有限公司在两合公司之后出现。B 项错误。以公司股份转让是否可以自由转让和流通为标准,可将公司分为封闭式公司和开放式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封闭式公

26、司,非上市的股份公司属于开放性公司,但是仍具有一定的封闭性,上市公司是真正意义上的开放式公司;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分类标准,可将公司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和人资兼合的公司,公司发展史上的无限公司才是典型的人合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人合为主兼具资合类型的公司,非上市的股份公司属于资合为主兼具人合性质的公司,上市公司才是典型的资合公司。并不能因为非上市股份公司具有一定的人合性就否定其资合公司的性质,同样也并不能因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一定的封闭性,就否定其属于开放性的公司。故 C 项错误,D 正确。【知识模块】 公司法1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公司债券作为可流通的有价证券,可在不同的所有

27、者之间转让。依据公司法第 159 条的规定,公司债券可以转让,转让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D 的表述正确。公司债是公司为筹集资金而依照法定程序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发行债券形成的一种金钱债务,可知,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对购买公司债券的对象没有身份和资格的限制,A 对。股票和债券虽然都是为公司提供运营成本的资金,但公司债券表征的是一种债的关系,而股票形成的则是股权关系,两者的性质完全不同,B 对。公司债券和股票的区别还表现在,就清偿顺序而言,公司债券的债权人优先于公司股东而受清偿,股东必须在公司清偿债务后,才可就盈余或者剩余财产请求分配,C 的表述是错误的。故本题选 C 项。【知

28、识模块】 公司法1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公司法第 61 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 37 条第 1 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根据公司法第 16 条的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依照公司章程应当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所以王某决定用公司资本投资另一公司应当作书面记载,故本题应选 C。王某其他的行为都符合公司法的规定。【知识模块】 公司法1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 39 条规定,股东会会议分定期会议与临时会议两种,除此之外并无必要召开股东会,可见股东会并非常设机构。故 A 错误,当选。第 39 条规定:“代表十

29、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故 B 正确。第 38 条规定:“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故 C 正确。第 43 条第 2 款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故 D 正确。【知识模块】 公司法1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 74 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

30、)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 )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 60 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 90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据此 A 项不符合题意。根据公司法第 71 条第 2 款的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 30 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

31、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可知 B 项不符合题意。根据公司法第 73 条的规定,依照本法第 71 条、第 72 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据此 C 项不符合题意。根据公司法第 43 条的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 23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32、通过。结合上述规定,可知只有 D 项才是需要经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特别表决通过才能生效的事项。【知识模块】 公司法1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公司登记制度是指将公司的一些基本信息按照法定程序,在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以供公众查阅的制度。设立公司登记制度,旨在巩固公司信用并保障交易安全。我国的公司登记主要有三种类型:(1)设立登记。公司经设立登记,取得法人资格、从事经营活动的合法身份和公司名称的专用权。(2)变更登记。公司存续期间,就公司登记事项中某一项或者几项在公司登记机关的备案中加以更改,否则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3)注销登记。公司经注销登记法人人格消灭。兼并登记并不是法定的登记种类,因

33、而,B 项错误。本题中,甲有限责任公司与甲股份有限公司虽然字号相同,但是却是两个相互独立的主体,甲股份有限公司是新设立的公司,应当进行设立登记,因此 A 项正确。【知识模块】 公司法1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公司法第 149 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法第 151 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 149 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4、;监事有本法第 149 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 30 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杨某可以自己的名义对何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故本题选 D。【知识模块】 公司法1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 33 条第 2 款的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

35、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 15 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可见 C项说法不正确,公司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 15 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本项中公司的答复超过 15 日的要求,故 C 应选。【知识模块】 公司法1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依权利之行使方式,可分为单独股东权和少数股东权,前者指股东一人可单独行使的权利;后者指达不到一定股份数额便不能行使的权利。依照我国

36、公司法第 149、151 条的规定,股东代表诉讼权利应当属于少数股东权。故 D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公司法2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独立董事首先要具备董事的任职条件。A 项违反了证券公司董事不得在其他证券公司兼任职务的规定;C 项违反了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董事的规定; D 项违反了公司法第 146 条第 1 款第(五)项的规定;B 项符合题意,为正确答案。【知识模块】 公司法2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 146 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37、;(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根据公司法第 148 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四 )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 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根据上述法条,A 选项符

38、合第 148 条第(四)项;B 选项符合第 148 条第(五)项,C 选项符合第 146 条第 1 款第(一)项,D 选项不符合第 146 条第 1 款第(三)项中“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要求,故 D 选项唯一当选。【知识模块】 公司法2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公司法第 24 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本题中拟出资设立公司的法人和自然人股东总数为 195,远远超出上述规定允许的范围,因此 A 项错误。公司法第 77 条第 1 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法律并未强制股份有限公司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方式设立,也未禁止企业员工持有股份,C 项错误。D 项于法无据,也错误。根据公司法第 78 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人数为 2人以上 200 人以下,本题条件符合,因此 B 项正确。【知识模块】 公司法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23 【正确答案】 A,B,D【知识模块】 公司法24 【正确答案】 A,C【知识模块】 公司法25 【正确答案】 A,B,C,D【知识模块】 公司法26 【正确答案】 B,D【知识模块】 公司法27 【正确答案】 A,C【知识模块】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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