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4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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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4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关于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 年卷三 30题,单选)(A)二者的投资人都只能是自然人(B)二者的投资人都一律承担无限责任(C)个人独资企业可申请变更登记为普通合伙企业(D)合伙企业不能申请变更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2 “李老汉私房菜 ”是李甲投资开设的个人独资企业。关于该企业遇到的法律问题,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 年卷三 30 题,单选 )(A)如李甲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表示以其家庭共

2、有财产作为出资,则该企业是以家庭成员为全体合伙人的普通合伙企业(B)如李甲一直让其子李乙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则应认定为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企业的出资(C)如李甲决定解散企业,则在解散后 5 年内,李甲对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D)如李甲死后该企业由其子李乙与其女李丙共同继承,则该企业必须分立为两家个人独资企业3 为开拓市场需要,个人独资企业主曾水决定在某市设立一个分支机构,委托朋友霍火为分支机构负责人。关于霍火的权利和义务,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 29 题,单选)(A)应承担该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B)可以从事与企业总部相竞争的业务(C)可以将自己的货物直接出卖给分支

3、机构(D)经曾水同意可以分支机构财产为其弟提供抵押担保4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重要的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2010 年卷三 28 题,单选)(A)合营各方可在章程中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B)合营企业设立董事会并作为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C)合营者如欲转让其在合营企业中的股份,需经审批机构批准(D)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5 祺航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并指定甲为管理人。债权人会议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现昊泰公司提出要受让祺航公司的全部业务与资产。甲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2016 年卷三 31 题,单选)(A)代表祺航公司决定是否向昊泰公

4、司转让业务与资产(B)将该转让事宜交由法院决定(C)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决议该转让事宜(D)作出是否转让的决定并将该转让事宜报告债权人委员会6 甲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查明:在 2012 年 9 月,因甲公司无法清偿欠乙公司 100 万元的货款,而甲公司董事长汪某却有 150 万元的出资未缴纳,乙公司要求汪某承担偿还责任,汪某随后确实支付给乙公司 100 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3 年卷三 29 题,单选)(A)汪某对乙公司的支付行为,管理人不得主张撤销(B)汪某目前尚未缴纳的出资额应为 150 万元(C)管理人有义务要求汪某履行出资义务(D)汪某就其未履

5、行的出资义务,可主张诉讼时效抗辩7 2010 年 8 月 1 日,某公司申请破产。8 月 10 日,法院受理并指定了管理人。该公司出现的下列哪一行为属于破产法中的欺诈破产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2011 年卷三 31 题,单选)(A)2009 年 7 月 5 日,将市场价格 100 万元的仓库以 30 万元出售给母公司(B) 2009 年 10 月 15 日,将公司一辆价值 30 万元的汽车赠与甲(C) 2010 年 5 月 5 日,向乙银行偿还欠款 50 万元及利息 4 万元(D)2010 年 6 月 10 日,以协议方式与债务人丙相互抵销 20 万元债务8 2014 年 6 月

6、经法院受理,甲公司进入破产程序。现查明,甲公司所占有的一台精密仪器,实为乙公司委托甲公司承运而交付给甲公司的。关于乙公司的取回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2014 年卷三 31 题,单选 )(A)取回权的行使,应在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或和解协议、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之前(B)乙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取回权,则其取回权即归于消灭(C)管理人否认乙公司的取回权时,乙公司可以诉讼方式主张其权利(D)乙公司未支付相关运输、保管等费用时,保管人可拒绝其取回该仪器9 甲公司为履行与乙公司的箱包买卖合同,签发一张以乙公司为收款人、某银行为付款人的汇票,银行也予以了承兑。后乙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赠与给丙。此

7、时,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箱包为假冒伪劣产品。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 32 题,单选)(A)该票据无效(B)甲公司不能拒绝乙公司的票据权利请求(C)丙应享有票据权利(D)银行应承担票据责任10 依票据法原理,票据具有无因性、设权性、流通性、文义性、要式性等特征。关于票据特征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4 年卷三 32 题,单选)(A)没有票据,就没有票据权利(B)任何类型的票据都必须能够进行转让(C)票据的效力不受票据赖以发生的原因行为的影响(D)票据行为的方式若存在瑕疵,不影响票据的效力11 甲未经乙同意而以乙的名义签发一张商业汇票,汇票上记载的付款人为丙银行

8、。丁取得该汇票后将其背书转让给戊。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3 年卷三 31 题,单选)(A)乙可以无权代理为由拒绝承担该汇票上的责任(B)丙银行可以该汇票是无权代理为由而拒绝付款(C)丁对甲的无权代理行为不知情时,丁对戊不承担责任(D)甲未在该汇票上签章,故甲不承担责任12 亿凡公司与五悦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由亿凡公司向五悦公司供货;五悦公司经连续背书,交付给亿凡公司一张已由银行承兑的汇票。亿凡公司持该汇票请求银行付款时,得知该汇票已被五悦公司申请公示催告,但法院尚未作出除权判决。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 年卷三 32 题,单选)(A)银行对该汇票不再承担付款责任(

9、B)五悦公司因公示催告可行使票据权利(C)亿凡公司仍享有该汇票的票据权利(D)法院应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13 股票和债券是我国证券法规定的主要证券类型。关于股票与债券的比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1 年卷三 33 题,单选 )(A)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可以成为股票和债券的发行主体(B)股票和债券具有相同的风险性(C)债券的流通性强于股票的流通性(D)股票代表股权,债券代表债权14 依据我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关于证券发行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 年卷三 32 题,单选 )(A)所有证券必须公开发行,而不得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B)发行人可通过证券承销方式发行,也可

10、由发行人直接向投资者发行(C)只有依法正式成立的股份公司才可发行股票(D)国有独资公司均可申请发行公司债券15 为扩大生产规模,筹集公司发展所需资金,鄂神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总值为 1亿元的股票。下列哪一说法符合证券法的规定?(2012 年卷三 34 题,单选)(A)根据需要可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B)董事会决定后即可径自发行(C)可采取溢价发行方式(D)不必将股票发行情况上报证券监管机构备案16 根据保险法规定,人身保险投保人对下列哪一类人员具有保险利益?(2010年卷三 3l 题,单选)(A)与投保人关系密切的邻居(B)与投保人已经离婚但仍一起生活的前妻(C)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D

11、)与投保人合伙经营的合伙人17 甲公司将其财产向乙保险公司投保。因甲公司要向银行申请贷款,乙公司依甲公司指示将保险单直接交给银行。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3 年卷三 34 题,单选)(A)因保险单未送达甲公司,保险合同不成立(B)如保险单与投保单内容不一致,则应以投保单为准(C)乙公司同意承保时,保险合同成立(D)如甲公司未缴纳保险费,则保险合同不成立18 甲以自己为被保险人向某保险公司投保健康险,指定其子乙为受益人,保险公司承保并出具保单。两个月后,甲突发心脏病死亡。保险公司经调查发现,甲两年前曾做过心脏搭桥手术,但在填写投保单以及回答保险公司相关询问时,甲均未如实告知。对此,下列哪一

12、表述是正确的?(2015 年卷三 34 题,单选)(A)因甲违反如实告知义务,故保险公司对甲可主张违约责任(B)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C)保险公司即使不解除保险合同,仍有权拒绝乙的保险金请求(D)保险公司虽可不必支付保险金,但须退还保险费19 依据我国海商法和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关于船舶所有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 年卷三 33 题,单选)(A)船舶买卖时,船舶所有权自船舶交付给买受人时移转(B)船舶建造完成后,须办理船舶所有权的登记才能确定其所有权的归属(C)船舶不能成为共同共有的客体(D)船舶所有权不能由自然人继承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

13、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20 中国海天公司与某国小宇公司准备成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并签署了合资合同与章程,但海天公司迟迟未向主管机关报批。数月后,小宇公司因报批无望准备退出,但其为此次投资事宜已经花费 70 万元。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1 年卷三 72 题,多选)(A)如最终未能获得审批机关的批准,则双方之间的合资合同为无效合同(B)拟成立的合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C)小宇公司有权通过仲裁或者诉讼,请求海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报批义务(D)小宇公司可以请求海天公司赔偿其 70

14、万元的损失21 中南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天一公司向法院提出对其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但中南公司以其账面资产大于负债为由表示异议。天一公司遂提出各种事由,以证明中南公司属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下列哪些选项符合法律规定的关于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无法清偿债务的情形?(2012 年卷三 71 题,多选)(A)因房地产市场萎缩,构成中南公司核心资产的房地产无法变现(B)中南公司陷入管理混乱,法定代表人已潜至海外(C)天一公司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中南公司财产,仍无法获得清偿(D)中南公司已出售房屋质量纠纷多,市场信誉差22 2013 年 3 月,债权人甲公司对债务人乙公司提出破产申请。下列哪些

15、选项是正确的?(2013 年卷三 73 题,多选 )(A)甲公司应提交乙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B)甲公司应提交乙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证据(C)乙公司就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在收到法院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向法院提出异议(D)如乙公司对甲公司所负债务存在连带保证人,则其可以该保证人具有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其不具备破产原因23 法院受理了利捷公司的破产申请。管理人甲发现,利捷公司与翰扬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较为复杂。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6 年卷三 73 题,多选)(A)翰扬公司的某一项债权有房产抵押,可在破产受理后行使抵押权(B)翰扬公司与利捷公司有一合同未履行完毕,甲可解除该合同(

16、C)翰扬公司曾租给利捷公司的一套设备被损毁,侵权人之前向利捷公司支付了赔偿金,翰扬公司不能主张取回该笔赔偿金(D)茹洁公司对利捷公司负有债务,在破产受理后茹洁公司受让了翰扬公司的一项债权,因此茹洁公司无需再向利捷公司履行等额的债务24 甲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遂于 2014 年 3 月申请破产,且法院已受理。经查,在此前半年内,甲公司针对若干债务进行了个别清偿。关于管理人的撤销权,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4 年卷三 74 题,多选)(A)甲公司清偿对乙银行所负的且以自有房产设定抵押担保的贷款债务的,管理人可以主张撤销(B)甲公司清偿对丙公司所负的且经法院判决所确定的货

17、款债务的,管理人可以主张撤销(C)甲公司清偿对丁公司所负的为维系基本生产所需的水电费债务的,管理人不得主张撤销(D)甲公司清偿对戊所负的劳动报酬债务的,管理人不得主张撤销25 潇湘公司为支付货款向楚天公司开具一张金额为 20 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付款银行为甲银行。潇湘公司收到楚天公司货物后发现有质量问题,立即通知甲银行停止付款。另外,楚天公司尚欠甲银行贷款 30 万元未清偿。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11 年卷三 74 题,多选)(A)该汇票须经甲银行承兑后才发生付款效力(B)根据票据的无因性原理,甲银行不得以楚天公司尚欠其贷款未还为由拒绝付款(C)如甲银行在接到潇湘公司通知后仍向楚天公司付

18、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甲银行应承担责任(D)潇湘公司有权以货物质量瑕疵为由请求甲银行停止付款26 甲公司为清偿对乙公司的欠款,开出一张收款人是乙公司财务部长李某的汇票。李某不慎将汇票丢失,王某拾得后在汇票上伪造了李某的签章,并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外地的丙公司,用来支付购买丙公司电缆的货款,王某收到电缆后转卖得款,之后不知所踪。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6 年卷三 74 题,多选)(A)甲公司应当承担票据责任(B)李某不承担票据责任(C)王某应当承担票据责任(D)丙公司应当享有票据权利27 甲公司签发一张汇票给乙,票面记载金额为 10 万元,乙取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丙,丙取得该汇票后又背书转

19、让给丁,但将汇票的记载金额由 10 万元变更为 20 万元。之后,丁又将汇票最终背书转让给戊。其中,乙的背书签章已不能辨别是在记载金额变更之前,还是在变更之后。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 年卷三 74 题,多选)(A)甲应对戊承担 10 万元的票据责任(B)乙应对戊承担 20 万元的票据责任(C)丙应对戊承担 20 万元的票据责任(D)丁应对戊承担 10 万元的票据责任28 甲向乙购买原材料,为支付货款,甲向乙出具金额为 50 万元的商业汇票一张,丙银行对该汇票进行了承兑。后乙不慎将该汇票丢失,被丁拾到。乙立即向付款人丙银行办理了挂失止付手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4 年卷三 7

20、5 题,多选)(A)乙因丢失票据而确定性地丧失了票据权利(B)乙在遗失汇票后,可直接提起诉讼要求丙银行付款(C)如果丙银行向丁支付了票据上的款项,则丙应向乙承担赔偿责任(D)乙在通知挂失止付后十五日内,应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29 甲在证券市场上陆续买入力扬股份公司的股票,持股达 6时才公告,被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信息披露违法为由处罚。之后甲欲继续购入力扬公司股票,力扬公司的股东乙、丙反对,持股 4的股东丁同意。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7 年卷三 75 题,多选)(A)甲的行为已违法,故无权再买入力扬公司股票(B)乙可邀请其他公司对力扬公司展开要约收购(C)丙可主张甲已违法,故应撤销其先

21、前购买股票的行为(D)丁可与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自己所持全部股份卖给甲30 吉达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公告称其已获得某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嘉豪公司资本雄厚,看中了该地块的潜在市场价值,经过细致财务分析后,拟在证券市场上对吉达公司进行收购。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6 年卷三 75 题,多选)(A)若收购成功,吉达公司即丧失上市资格(B)若收购失败,嘉豪公司仍有权继续购买吉达公司的股份(C)嘉豪公司若采用要约收购则不得再与吉达公司的大股东协议购买其股份(D)待嘉豪公司持有吉达公司已发行股份 30时,应向其全体股东发出不得变更的收购要约31 关于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的告知义务,下列哪些表述

22、是正确的?(2014 年卷三 76 题,多选)(A)投保人的告知义务,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B)当事人对询问范围及内容有争议的,投保人负举证责任(C)投保人未如实告知投保单询问表中概括性条款时,则保险人可以此为由解除合同(D)在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获悉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但仍然收取保险费,则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32 2007 年 7 月,陈某为其母投保人身保险时,为不超过保险公司规定的承保年龄,在申报被保险人年龄时故意少报了二岁。2009 年 9 月保险公司发现了此情形。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lO 年卷三 77 题,多选 )(A)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但需退还投保人

23、已交的保险费(B)保险公司无权解除保险合同(C)如此时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D)保险人有权要求投保人补交少交的保险费,但不能免除其保险责任33 李某于 2000 年为自己投保,约定如其意外身故则由妻子王某获得保险金 20 万元,保险期间为 10 年。2009 年 9 月 1 日起李某下落不明,2014 年 4 月法院宣告李某死亡。王某起诉保险公司主张该保险金。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7 年卷三 76 题,多选)(A)保险合同应无效(B)王某有权主张保险金(C)李某死亡日期已超保险期间,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D)如李某确系 2009 年 9 月 1 日

24、下落不明,则保险公司应承担保险责任 34 甲公司交纳保险费为其员工张某投保人身保险,投保单由保险公司业务员代为填写和签字。保险期间内,张某找到租用甲公司槽罐车的李某催要租金。李某与张某发生争执,张某打碎车窗玻璃,并挡在槽罐车前。李某怒将张某撞死。关于保险受益人针对保险公司的索赔理由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3 年卷三 76题,多选)(A)投保单虽是保险公司业务员代为填写和签字,但甲公司交纳了保险费,因此保险合同成立(B)张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保险公司不得以此为由主张免责(C)张某的行为属于合法的自助行为,保险公司应予理赔(D)张某的死亡与张某的行为并无直接因果关系,保险公司应予理赔

25、35 关于船舶担保物权及针对船舶的请求权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 76 题,多选)(A)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给付请求,先于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赔偿请求而受偿(B)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先于船舶吨税、引航费等的缴付请求而受偿(C)因保存、拍卖船舶和分配船舶价款产生的费用,应从船舶拍卖所得价款中先行拨付(D)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与船舶抵押权受偿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4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综合考查个人独

26、资企业与合伙企业。A 项: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2 条规定:“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据此,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而且一律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企业法第 2 条第 1 款规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据此,合伙企业的投资人可以是自然人之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故 A 项错误。B 项: 合伙企业法第 2 条第 3 款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

27、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据此,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故 B 项错误。C、D 项:关于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企业组织形式转换问题,现行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只要符合合伙企业法与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设立要求,当然可以进行变更登记,故 C 项正确,D 项错误。【知识模块】 个人独资企业法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个人独资企业。选项 A: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2 条规定,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第18 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

28、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据此,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出资仅意味着“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并不改变个人独资企业的企业性质,A 错误。选项 B: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18 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第 19 条第 l 款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李甲可以让其子李乙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但这并不意味着“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企业的

29、出资”,因为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企业的出资必须是“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加以明确的。B 错误。选项 C: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28 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C 的表述正确。选项 D:“企业必须分立为两家个人独资企业”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根据意思自治和商事自由原则,企业可以转换为“合伙企业”,也可以是“公司”等其他组织形式,并非必须是“两家个人独资企业”。【知识模块】 个人独资企业法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和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A 项: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30、 14 条第 3 款规定:“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据此,分支机构负责人霍火并不承担责任,而应当由企业主曾水承担该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故 A 项错误。B 项: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20 条规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二)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企业财产;(三)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四)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以他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五)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六)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七)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

31、行交易;(八)未经投资人同意,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九)泄露本企业的商业秘密;(十)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未经投资人同意而从事与企业总部相竞争的业务属于上述规定第(六)项禁止的行为,故 B 项错误。C 项:未经投资人同意而将自己的货物直接出卖给分支机构属于业务属于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20 条第(七)项禁止的行为,故 C 项错误。D 项:霍火以分支机构财产为其弟提供抵押担保经过了投资人曾水同意,不属于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20 条规定第(五)项禁止的行为,故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个人独资企业法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综合考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各

32、项制度。A 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 4 条第 3 款规定:“合营各方按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该条规定通常被理解为强制性规定,即合营双方必须按注册比例分享利益和承担风险,而不可再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A 项错误,当选。B 项: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 30 条规定:“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因此,B 项正确,不当选。C 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 20 条第 1 款规定:“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据此,C 项正确,不当选。需要注意的是,

33、 C 项本身表述不够准确,如果合营者向对方而不是向第三方转让股份,则不需要审批机构批准。D 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 4 条第 1 款规定: “合营企业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唯一,只能是有限责任公司,因此 D 项表述正确,不当选。【知识模块】 外商投资企业法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破产管理人的职责和债权人委员会的职权。A 、B 、C、D项:企业破产法第 69 条规定:“管理人实施下列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债权人委员会:( 三) 全部库存或者营业的转让未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管理人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人民法院。”因此,在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情况下,甲应当作

34、出是否转让的决定,并及时报告债权人委员会,D 选项正确,A 、B、C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企业破产法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综合考查破产撤销权与股东出资。A 项:企业破产法第 3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第 2 条第 l 款规定: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本题中,汪某对公司债权人乙公司的清偿,具有双重含义:(1)在汪某与甲公司之间,属于汪某履行出资义务

35、的行为;(2)在甲公司与债权人乙公司之间,属于甲公司清偿对外债务的行为。根据前述法条规定,王某的行为属于对个别债权人的清偿,管理人可以主张撤销,故 A 项错误。B 项: 公司法解释(三)第 13 条第 2 款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中,王某欠缴出资共 150 万元,通过清偿甲公司对外债务的方式完成出资 100 万元,尚有未缴纳出资 50 万元,故 B 项错误。C 项:企业破产法第 3

36、5 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汪某尚有 50 万认缴的出资未曾缴纳,管理人有义务要求汪某履行出资义务,故 C 项正确。D 项:公司法解释(三)第 19 条规定:“公司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被告股东以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公司债权人的债权未过诉讼时效期间,其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赔偿责任,被告股东以出资义务或者

37、返还出资义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 D 项错误。【知识模块】 企业破产法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撤销权的追溯对象。A 项: 企业破产法第 31 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 ”A 项属于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行为,但该行为发生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一年前,而不在一年之内,所以不能被撤销,故 A 项错误。B 项:该项中的行为属

38、于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并且发生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的一年内,根据破产企业法第 31 条规定,可以被撤销,故 B 项正确。C 项:企业破产法第 32 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企业破产法第 2 条第 1 款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C 项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的个别债务清偿行为,但 C 项中并没有说明清偿时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

39、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所以不能认定 C 项行为属于可撤销的行为,故 C 项错误。D 项:企业破产法第 40 条规定:“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

40、权的除外。”据此规定,债权人享有抵销权,这种抵销权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后行使,更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前行使。D 项中,某公司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的六个月内以协议方式与债务人丙相抵销了 20 万元,并不会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因为可以抵销的债权既可以被某公司抵销,也可以被债务人丙抵销,该抵销行为不能被撤销。故 D 项错误。【知识模块】 企业破产法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一般取回权。A、B 项: 企业破产法第 38 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题意,甲公司所占用

41、的精密仪器为乙公司委托甲公司承运的,不属于甲公司的财产,因此,乙公司有权取回。企业破产法解释(二)第 26 条规定:“权利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行使取回权,应当在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或者和解协议、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前向管理人提出。权利人在上述期限后主张取回相关财产的,应当承担延迟行使取回权增加的相关费用。”据此,取回权应当在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或者和解协议、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前行使,未在这一规定期限内行使取回权,应当承担迟延行使取回权而增加的相关费用,而不是取回权归于消灭。因此,A 项正确,B 项错误。C 项:企业破产法解释(二)第 27 条第 1 款规定: “权利人

42、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向管理人主张取回相关财产,管理人不予认可,权利人以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行使取回权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据此,管理人对乙公司的取回权不予认可,乙公司可以诉讼方式主张其权利,C 项正确。D 项:企业破产法解释(二)第 28 条规定:“ 权利人行使取回权时未依法向管理人支付相关的加工费、保管费、托运费、委托费、代销费等费用,管理人拒绝其取回相关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当乙公司未支付运输、保管费用时,管理人可拒绝其取回该仪器,D 项正确。【知识模块】 企业破产法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票据权利与基础关系。A 项:票据行为具有无因

43、性,基础关系效力瑕疵不影响票据行为的效力。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箱包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中存在欺诈的事实,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存在瑕疵。但是,买卖合同的效力瑕疵并不会导致票据行为的无效。因而,A 选项错误。B 项: 票据法第 13 条第 2 款规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甲公司与乙公司是箱包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乙公司交付假冒伪劣产品属于不履行买卖合同约定义务的行为。因而,甲公司可以拒绝乙公司的票据权利请求,B 选项错误。C 项:票据法第 11 条规定:“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

44、,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丙无偿取得票据,因而其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乙公司的权利。乙公司因未履行买卖合同约定义务而使票据权利存在瑕疵,导致丙公司受让的票据权利也存在瑕疵。因而,C 选项错误。D 项:票据法第 13 条第 1 款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据此,银行不能援引乙公司未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理由对抗持票人丙,其应当承担票据责任。因而,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票据法1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票据的特征。A 项:票据是设权证券,具有设权性。票据

45、权利的产生必须首先做成票据。票据权利是随着票据的做成同时发生的。没有票据就没有票据权利,A 项正确。B 项:票据是流通证券,具有流通性。票据上的权利,经背书或单纯交付即可让与他人。一般来说,无记名票据,可依单纯交付而转让;记名票据,须经背书交付才能转让,B 项正确。C 项:票据是无因证券,具有无因性。票据上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单纯的金钱支付关系,权利人享有票据权利只以持有符合票据法规定的有效票据为必要,不受票据赖以发生的原因影响,C 项正确。D 项:票据是要式证券,具有文义性。票据法严格地规定了票据的制作格式和记载事项。在票据上所为的一切行为,如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追索等,也必须严格按照

46、票据法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否则影响票据效力,D 项错误。【知识模块】 票据法1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综合考查票据债务人,涉及无权代理、背书、承兑、付款等各项制度。A 项:票据法第 5 条第 2 款规定:“ 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当由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应当就其超越权限的部分承担票据责任。”本题中,甲未经乙同意而以乙的名义签发一张商业汇票,乙可以无权代理为由拒绝承担该汇票上的责任,故 A 项正确。B、 C 项:票据法第 14 条第 2 款规定:“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该票据是由甲伪造的,但是不影响其

47、他真实签章的效力。票据法第 41 条第 l 款规定:“付款人对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 3 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第 44 条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丙银行作为付款人,有权承兑或者拒绝承兑,而一旦承兑,则必须承担票据责任,履行付款义务。票据行为具有无因性,如果丙银行已经承兑,则无权以该汇票是无权代理为由而拒绝付款,故 B 项错误。丁的签章真实有效,丁不得以甲的无权代理为由而拒绝对戊承担票据责任,故 C项错误。D 项:票据法第 5 条第 2 款规定:“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当由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应

48、当就其超越权限的部分承担票据责任。”甲无权代理而签章,应当承担票据责任,故 D 项错误。【知识模块】 票据法1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票据的抗辩与补救。选项 A: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以下称规定)第 31 条规定,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止付通知,应当立即停止支付,直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也就是说,公示催告程序终结以后,银行仍应承担付款责任。A 错误。选项 B:民事诉讼法第 222 条规定,没有人申报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判决应当公告,并通知支付人。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所以,

49、五悦公司不能“因公示催告”可以行使票据权利,必须在无效判决公告之后。B 错误。选项 C:在法院作出除权判决之前,票据仍然是有效的,持票人当然享有票据权利,C 正确。选项 D。民事诉讼法第 221 条,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第 222 条规定,没有人申报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因此,法院应根据情况作出终结裁定或无效判决,D 错误。【知识模块】 票据法1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股票与债券的异同。A 项: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证券化的形式,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份额并不划分成等额的股份,也不用股票来表示。公司债券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故 A 项错误。B 项:股票和债券同属投资证券,都具有风险,但二者的风险不同。通常认为,一般情况下股票的风险要大于债券的风险,故 B 项错误。C 项:股票与债券都具有流通性,不同的股票与债券,其流通性不同。一般而言,股票的流通性强于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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