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模拟试卷61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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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模拟试卷 61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关于证券承销。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证券公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是包销方式(B)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必须采取承销团的形式销售(C)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70的,为发行失败(D)股票发行采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批准2 下列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说法正

2、确的是:( )(A)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基金和非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基金的投资风险均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其所持基金份额承担(B)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是同一人(C)基金托管人只能由商业银行担任(D)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其本人、配偶、利害关系人可以进行证券投资3 以下关于要约收购的说法,正确的是:( )(A)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 75以上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B)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 6 个月内不得转让(C)收购人

3、在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 15 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D)收购要约的期限不得少于 30 日。并不得超过 90 日4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的范围,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可以买卖该基金管理人发行的股票(B)可以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C)不得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D)不得用于承销证券5 某上市公司董事吴某,持有该公司 6的股份。吴某将其持有的该公司股票在买人后的第 5 个月卖出。获利 600 万元。关于此收益,下列哪项是错误的?( )(A)该收益应当全部归公司所有(B)该收益应由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C)董事会不收回该收益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限期收回(D)董事

4、会未在规定期限内执行股东关于收回吴某收益的要求的,股东有权代替董事会以公司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收回该收益的诉讼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6 以下支票应当记载的事项中,哪些在出票时未曾记载,若事后不经补记,支票便不得使用?( )(A)付款地(B)金额(C)出票地(D)收款人名称7 甲公司以乙公司为收款人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进行了承兑,乙公司委托张某收款,并在汇票上背书记载“委托收款” 。将汇票背书给张某。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取得票据权利(B)张某取得代理权(C)张某将汇票再次

5、委托收款背书给第三人的,乙公司不对第三人承担票据责任(D)张某不可以将汇票背书转让8 甲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交付给乙公司,付款行进行了承兑,乙公司将汇票背书给丙公司,丙公司将汇票背书给丁公司,丁公司将丙公司的签章涂销。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丁公司提示付款,付款行有理由以背书不连续拒绝付款(B)只有丙公司可以涂销自己的签章,丁公司无权涂销(C)丙公司对丁公司不再承担票据责任(D)汇票无效9 甲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交付于乙公司,乙公司向付款行提示承兑,付款行拒绝承兑,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汇票被拒绝承兑后,不得再背书转让(B)乙公司的背书行

6、为无效(C)丙公司无权向乙公司追索(D)乙公司应对丙公司承担票据责任10 下列关于挂失止付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 )(A)付款人在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之前已经向持票人付款的,不再承担责任(B)挂失止付是暂时性的票据丧失的补救措施(C)是公示催告的必经程序(D)失票人应在通知挂失止付后 3 日内申请公示催告11 甲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进行了承兑,乙公司和丙公司在汇票上记载了“保证 ”字样并签章,注明各承担 50的保证责任,但是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是被保证人(B)银行是被保证人(C)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D)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按份保证责仟12

7、下列汇票不得转让的有:( )(A)被拒绝承兑的汇票(B)被拒绝付款的汇票(C)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的汇票(D)超过付款提示期的汇票13 张某向甲公司签发了一张汇票,甲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向付款行提示承兑,但付款行告知乙公司张某精神异常,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拒绝向乙公司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汇票上有张某的签章张某应承担票据责任(B)张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张某的监护人应承担票据责任(C)张某的签章无效,张某不承担票据责任(D)张某的监护人应承担民事责任14 关于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都是票据权利(B)行使付款请求权是行使追索权的法

8、定前提条件(C)都只能由持票人行使(D)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后手没有追索权15 下列哪些票据行为无效?( )(A)出票人出票时在票据上记载“款到付款”(B)背书人背书时在票据上记载“款到背书生效”(C)保证人保证时在票据上记载“主债务有效保证方有效 ”(D)付款人承兑时在票据上记载“款到承兑生效”16 付款人在下列哪些情形下付款要自行承担所产生的责任?( )(A)未审查提示付款人的合法身份证明(B)汇票到期日前付款(C)对在公示催告期内的票据付款(D)未审查出票据金额系变造而付款17 甲向乙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为 12 万元,见票后 3 个月付款。乙不慎遗失汇票,被丙拾得后,丙立

9、即伪造乙的签章,将汇票转让给自己,然后拿到A 银行贴现。A 银行审查了汇票背书的连续性后,给予贴现。汇票一直未被提示承兑。这时乙发现汇票丢失,立即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并向付款人 B 银行提出挂失止付。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哪些?( )(A)A 银行基于善意取得享有票据权利(B) B 银行不承担任何票据责任(C)乙应向 A 银行承担票据责任,但有权要求丙向自己承担民事责任(D)丙不仅承担票据责任,还应承担民事、刑事责任18 下列背书无效的有:( )(A)背书附条件(B)转让一部分票据金额的背书(C)将票据金额转让给两个被背书人的背书(D)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19 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粘单上

10、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以下的背书行为中具有票据法上效力的是:( )(A)张某将一张出票人标有“不得转让” 字样的汇票背书转让给甲公司(B)王某将一张票面金额为 10 万元的汇票中的 3 万元转让给陈某(C)吴某将被拒绝承兑的汇票背书给乙公司(D)于某将一张支票背书转让19 2013 年 3 月 1 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汇票金额 10 万元,到期日为 2013 年 6 月 1 日,付款行为 A 银行。2013 年 3 月 10 日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并在汇票上记载“丙公司货到验收合格后票据权利转移至丙公司” 。汇票一直未被提示承兑,2013 年 3 月 15

11、 日丙公司工作人员不慎将汇票遗失。2013年 3 月 16 日丙公司向 A 银行通知挂失止付2013 年 3 月 17 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2013 年 3 月 18 日法院决定受理申请。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20 关于乙公司背书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A)背书行为无效(B)背书行为无效,所附条件具有民法上的效力(C)背书行为有效,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法上的效力(D)背书行为及所附条件均具有票据法上的效力21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A 银行接到挂失止付通知后,应暂停支付(B)法院受理公示催告申请后应通知 A 银行停止支付(C)法院最迟应于 2013 年 3 月 21 日发

12、布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D)A 银行应当在公示催告期内停止支付22 如在公示催告期内,张某持该汇票向人民法院主张自己是票据权利人,汇票上显示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张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法院应裁定中止公示催告程序(B)法院应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C)法院应在公示催告程序中直接审理张某与丙公司的纠纷(D)法院应并案审理张某与丙公司的纠纷23 如公示催告期满,无人申报权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法院应作出除权判决(B)经丙公司申请,法院作出除权判决(C)除权判决公告之日起,丙公司有权要求 A 银行付款(D)除权判决公告之日起,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另行制作同样的汇票交付自

13、己24 如汇票丢失后,丙公司拟采取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利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丙公司提供相应担保请求甲公司补发汇票,甲公司拒绝。丙公司有权起诉要求甲公司补发汇票(B)丙公司提供相应担保请求 A 银行付款,A 银行拒绝。丙公司有权起诉要求A 银行承担票据责任(C)丙公司起诉的,应向法院提供相当于汇票金额的担保(D)以上都对24 2014 年 12 月 24 日。众合公司与香港商人陈某约定:众合公司用 100 万港元从陈某手中购买香港某商业银行开出的 050712 号的本票 1 张,金额为 240 万港元。陈某在该本票的收款人处填入众合公司后,众合公司当日即持票到甲工商银行办理兑付。由

14、于该行与香港某商业银行物直接业务关系,便建议众合公司到乙中国银行办理兑付。12 月 25 日,甲工商银行与众合公司一起来到乙中国银行办理兑付业务。乙中国银行(是香港某银行在海外的联行)审查后,认为该本票票面要件相符,密押相符。便在本票上改了“ 印押相符 ”章,众合公司与甲工商银行在该本票后背书签章。乙中国银行将 240 万港元划入甲工商银行账内,甲工商银行又将此款划入众合公司账户。众合公司见款已经到账,在认为没有问题的情况下将 100 万元人民币划到陈某指定的账户上。乙中国银行在划出 240 万元港币汇账后,便把该本票留作存根归档,至 2015 年 8 月 22 日有关人员检查中发现后,方从档

15、案中取出这张本票,并向香港银行提示付款。8 月 30 日,乙中国银行接到香港某银行的退票通知书,成该本票系伪造,拒绝付款。乙中国银行即日向甲工商银行退回本票并说明理由,要求其将 24 万港元归还。甲工商银行接票后当日即函复乙中国银行请求控制众合公司在甲中国银行的港币账户。此时陈某已经不知去向。乙中国银行便以甲工商银行与众合公司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请结合案情,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25 关于该本票适用法律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因为诉讼发生在中国内地所有的票据行为和法律关系都使用中国内地的法律(B)因为出票地在香港,故有关本票的出票、付款提示期限适用香港地区的法律(C)

16、背书行为发生在中国内地,背书的票据法律关系应使用中国内地法律(D)关于该案的非票据法上的关系,应适用中国内地法律26 本票的伪造人陈某法律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A)陈某不承担法律责任(B)陈某不负票据责任(C)陈某应当承担民法上的赔偿责任(D)陈某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27 甲工商银行承担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A)票据为伪造票据甲不承担票据责任(B)甲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C)甲应当承担票据责任(D)甲如果有过错,才承担票据责任和民事责任28 乙中国银行未在付款的提示期间内行使权利,其法律后果包括:( )(A)乙无权向甲工商银行和众合公司主张追索权(B)乙作为持票人,根据票据无因

17、性原理,仍然有权要求出票人香港某银行承担票据责任(C)乙有权要求甲和众合公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D)乙未及时行使权利导致严重后果,须自己承担票据责任29 关于本案责任的最终分担,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A)众合公司倒卖外汇,非法购买本票,应当承担相应责任(B)甲工商银行没有任何过错,不承担法律责任(C)乙中国银行未尽到审慎审查票据义务,具有重大过错,应当承担主要责任(D)香港银行空白本票流人市场,也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模拟试卷 61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

18、析】 考查证券的承销规则。法律依据为证券法第 28 条、第 32 条、第 34 条、第 35 条的规定。【知识模块】 商法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考查证券投资基金。法律依据为证券投资基金法第 3 条、第 12条、第 17 条、第 32 条、第 35 条的规定。A 选项说法错误。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 3 条规定:“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其所持基金份额享受收益和承担风险,通过非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基金的收益分配和风险承担由基金合同约定。”BC 选项错误。法律依据为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 12 条、第 32 条、第 35 条的规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

19、基金托管人由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担任。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存在制约关系,因此不得为同一人。基金托管人不限于商业银行,也可以是其他金融机构。D 选项说法正确。法律依据为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 17 条规定:“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其本人、配偶、利害关系人进行证券投资,应当事先向基金管理人申报并不得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发生利益冲突。”【知识模块】 商法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考查要约收购。A 选项错误。法律依据为 证券法第 97 条规定:“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由证券交易所依法终止上市

20、交易;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收购行为完成后,被收购公司不再具备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应当依法变更企业形式。”B 选项错误。法律依据为证券法第 98 条规定:“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C 选项正确,D 选项错误。法律依据为证券法第 90 条规定:“收购人在依照前条规定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十五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在上述期限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发现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及时告知收购人收购人不得公告其收购要约。收购要约约定

21、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并不得超过六十日。”【知识模块】 商法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考查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范围。法律依据为证券投资基金法第72 条、第 73 条规定。【知识模块】 商法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考查董事违法行为的归入权以及股东代表诉讼。法律依据为证券法第 47 条。ABC 选项说法正确D 选项中股东应当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而不是以公司的名义。【知识模块】 商法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6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考查支票的记载事项。法律依据为根

22、据票据法第 84 条至第 86条的规定。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表明“支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支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支票上的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的支票,不得使用。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经出票人授权,可以补记。由此可知,票据金额与收款人名称属于支票的必要记载事项。但是经出票人授权,可以由他人补记,若未补记则票据无效,不得使用。【知识模块】 商法7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考查票据背书委托收款时的基本规则。根据票据法第 35 条的规定,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

23、汇票权利。但是,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汇票权利。根据该条规定委托收款背书的被背书人取得的是代背书人行使汇票权利的代理权,而不是票据权利。所以 A 选项不正确。B 选项正确。委托收款背书的被背书人不得背书转让票据权利,所以 D 选项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审理票据纠纷规定)第 51 条的规定,委托收款背书的被背书人再次委托收款背书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票据责任。所以 C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商法8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考查票据的涂销。我国票据法并未规定票据的涂销因此涂销只能适用有关票据更改的规定。票据法第 9 条第 3

24、款规定:“对票据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因此只有丙公司有权涂销自己的签章,其他人无权涂销,所以 B 选项正确。票据法第 57 条规定:“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付款时应审查背书的连续性。”丁公司将丙公司的签章涂销,汇票上只显示乙公司背书给丙公司。而没有丙公司背书给丁公司的签章,背书不连续,付款行有权拒绝付款。我国票据法虽未规定持票人故意涂销前手的签章则可免除前手对涂销人的责任;但是被涂销人在票据上已没有签章,而且涂销系权利人故意所为,权利人当然不能再向被涂销的前手主张权利,所以 C 选项正确。票据并不因为涂销一个行为人的签章而无效,所以 D 选项不正确。【知识

25、模块】 商法9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考查票据的期后背书。票据法第 36 条规定:“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审理票据纠纷规定第 58 条规定:“依照票据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票据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票据持有人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由此可知 A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商法10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考查票据的挂失止付规则。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 21 条规定:“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在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前,已经依法向持票人付款的,不再接受挂失止付。”票据法第

26、 15 条规定:“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 3 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可知,ABD 选项都是正确的。审理票据纠纷规定第 24 条规定:“票据丧失后,失票人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因此,挂失止付不是公示催告的必经程序。【知识模块】 商法11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考查票据的保证。根据票据法第 47 条的规定,保证人未在汇票上记载被保证人的,汇票被承兑的,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汇票未被承兑的,出票人为被保证人。所以 B 选项正确。票据法第 51 条

27、规定:“保证人为 2 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虽然两个保证人在汇票上记载了保证份额,但这种约定只能视为是保证的条件。根据票据法第 48 条的规定,保证附条件的,条件无效。所以 C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商法12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考查禁止转让的票据。票据法第 27 条第 2 款规定:“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 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票据法第 36 条规定:“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所以 ABCD 选项均正确。【知识模块】 商法13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考查限制行

28、为能力人签章的效力。票据法第 6 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因此张某的签章无效,其不承担票据责任,监护人当然也不承担票据责任。票据法第 106 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以外的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限制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照第 106 条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为其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知识模块】 商法14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考查票据权利的内涵。根据票据法第 4 条第 4 款的规定,请求权和追索

29、权都是票据权利A 选项正确。票据权利只能由持票人行使,所以 C 选项正确。根据票据法第 61 条第 2 款的规定,没有行使请求权只要符合条件也可以行使追索权,B 选项不正确。根据票据法第 69 条的规定,出票人对前手无追索权,背书人对后手无追索权,D 选项不正确。【知识模块】 商法15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考查无效的票据行为的情形。票据是无条件付款的有价证券,票据法上规定汇票、本票和支票上都应有无条件委托付款或无条件付款的字样,付款如附条件,则出票行为无效。票据法第 33 条规定:“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背书附条件,所附条件在票据法上无

30、效。但背书行为有效。第 43 条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承兑附条件,承兑无效。第 48 条规定:“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保证附条件,条件在票据法上无效,但保证行为有效。【知识模块】 商法16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考查票据的付款规则。票据法第 57 条规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付款时,应当审查汇票背书的连续,并审查提示付款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或者有效证件。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以恶意或者有重大过失付款的,应当自行承担责任。”由此可知 A 选项正确。审理票据纠纷规定 第 69 条规定:“付款人或者代理

31、付款人未能识别出伪造、变造的票据或者身份证件而错误付款,属于票据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重大过失 给持票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伪造者、变造者依法追偿。”由此可知 D 选项正确。票据法第 58 条规定:“对定目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人在到期日前付款的,由付款人自行承担所产生的责任。”所以 B 选项正确。根据审理票据纠纷规定第 70 条可知,在公示催告期间对公示催告的票据付款的,付款人自行承担责任。故 C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商法17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考查票据权利的抗辩。票据法第 14 条规定:“票据

32、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丙伪造乙的签章无效,不影响甲和丙的签章的效力,因此贴现行为有效,A 银行取得票据权利。由于丙不享有票据权利,因此丙是无权处分人A 银行取得票据权利不是继受丙的权利而是善意取得,所以 A 选项正确。由于 B 银行未承兑,因此 B 银行仍只是关系人不是债务人,不负担任何票据债务所以 B 选项正确。丙伪造了乙的签章,票据上没有乙的真实签章,乙不承担票据责任,所以 C 选项不正确。丙除伪造乙的签章外,在票据上有自己的真实签章所以丙应当承担票据责任,根据票据法第 102 条的规定,丙伪造乙的签章构成伪造票据应承担刑事责任:根据第 106 条的规定

33、,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所以 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商法18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考查票据背书的规则。票据法第 33 条规定:“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 2 人以上的背书无效。”根据审理票据纠纷规定第 48 条的规定,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持票人背书转让的,背书无效。【知识模块】 商法19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考查票据的背书规则。票据法第 27 条第 2 款规定:“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 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故 A 选项中行为不具有票据法上的效力,

34、不当选。票据法第 33 条第 2 款规定:“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 2 人以上的背书无效。”故 B 选项中行为不具有票据法上的效力,不当选。票据法第 36 条规定:“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故期后背书由背书人承担汇票责任,其并非不产生票据法上的效力。故 C 选项当选。票据法第 93 条第 1 款规定:“支票的背书、付款行为和追索权的行使,除本章规定外,适用本法第二章有关汇票的规定。”故 D 选项中的行为具有票据法上的效力,当选。【知识模块】 商法【知识模块】 商法20 【正确答案】 C【

35、试题解析】 考查附条件背书的法律效果。票据法第 33 条规定:“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知识模块】 商法21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考查票据权利的救济。根据票据法第 15 条的规定,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民事诉讼法第 219 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 3 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民事诉讼法第 220 条规定:“支付人收到人民法院停止支付的通知应当停止支付,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知识模块】 商法2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考查公示催告的效力。法律依据为

36、民事诉讼法第 221 条第 2 款的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知识模块】 商法23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 222 条规定:“没有人申报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判决应当公告,并通知支付人。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知识模块】 商法24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考查票据丢失时的权力救济。审理票据纠纷规定第 36 条规定:“失票人因请求出票人补发票据或者请求债务人付款遭到拒绝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被告为与失票人具有票据债权债务关系的出票人、

37、拒绝付款的票据付款人或者承兑人。”审理票据纠纷规定第 38 条规定:“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除向人民法院说明曾经持有票据及丧失票据的情形外,还应当提供担保。担保的数额相当于票据载明的金额。”【知识模块】 商法【知识模块】 商法25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本案票据的初手倒卖,两次背书均发生在大陆境内,持票人、背书人为中国的银行和公司,而本票所记载的出票人和付款人为香港某银行,具有涉外因素。票据法第 98 条规定,票据的背书、承兑、付款和保证行为,适用行为地法律。第 99 条规定,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出票地法律。第 101 条规定,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

38、序,适用付款地法律。审理票据纠纷规定第 6 条规定,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未载明付款地的,票据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 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故本案中有关本票的出票、付款提示期限应使用中国香港地区的法律,而有关背书以及非票据法上的关系,则应适用中国内地的法律。故 BCD 项正确。【知识模块】 商法26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审理票据纠纷规定第 67 条规定,依照票据法第 14 条、第103 条、第 104 条的规定,伪造、变造票据者除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行政责任外,给他人造

39、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被伪造签章者不承担票据责任。依据票据文义性,陈某并未在票据上签章,故不承担票据上的责任,但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故 BCD 项正确。 【知识模块】 商法2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票据法第 14 条第 2 款规定,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第 37 条规定,背书人以背书转让汇票后,即承担保证其后手所持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背书人在汇票得不到承兑或者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偿本法第 70 条、第 71 条规定的金额和费用。故工商银行背书转让该本票后,即具有担保本票付款人付款的责任,在本票得不到承兑或者付款时应当向持

40、票人清偿票面金额及相关利息和费用。故 C 选项正确。其他错误。【知识模块】 商法28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票据法第 78 条规定,本票自出票日起,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2 个月。第 79 条规定。本票的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见票的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第 80 条规定:“本票的背书、保证、付款行为和追索权的行使,除本章规定外,适用本法第二章有关汇票的规定。本票的出票行为,除本章规定外,适用本法第二十四条关于汇票的规定。”本案中,持票人乙由于没有在法定提示期限内行使权利,丧失对甲和众合公司的追索权,故 A 选项说法正确。票据系伪造,香港某银行并未在票据上签章,并非出票人

41、,故 B 选项说法错误。票据关系无法主张,但乙仍然可以依据其他民事法律,向甲和众合公司主张民事权利。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故 C 选项正确。D 选项说法错误。【知识模块】 商法29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票据法第 57 条规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付款时。应当审查汇票背书的连续,并审查提示付款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或者有效证件。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以恶意或者有重大过失付款的,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69 条规定,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未能识别出伪造、变造的票据或者身份证件而错误付款,属于票据法第 57 条规定的“重大过失”,给持票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伪造者、变造者依法追偿。持票人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从案情可知,乙中国银行未进行严格而慎重的审查,使得众合公司确信本票没有问题,是导致本案发生的重要原因,故其负有重大过错。对本案的损失应当承担主要责任。众合公司以不正当的方式购买本票,非法买卖外汇,其违法过错行为是本案发生的初始原因,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甲工商银行尽管已经免除了票据上的被迫索义务,但由于背书具有担保付款性质,其应当对众合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故 AD 选项说法正确,B 选项说法错误,C 选项说法没有法律依据,错误。【知识模块】 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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