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5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甲、乙因遗产继承发生纠纷,双方书面约定由某仲裁委员会仲裁。后甲反悔,向遗产所在地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乙向法院声明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 年试卷三第 43 题)(A)裁定驳回起诉(B)裁定驳回诉讼请求(C)裁定将案件移送某仲裁委员会审理(D)法院裁定仲裁协议无效,对案件继续审理2 关于法院对仲裁的司法监督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0 年试卷三第44 题)(A)仲裁
2、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仲裁机构申请,由仲裁机构将该申请移交给相关法院(B)仲裁当事人中请撤销仲裁裁决被法院驳回,此后以相同理由申请不予执行,法院不予支持(C)仲裁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没有提出对仲裁协议效力的异议,此后以仲裁协议无效为由申请撤销或不予执行,法院不予支持(D)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程序中,法院可通知仲裁机构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3 根据仲裁法,仲裁庭作出的裁决书生效后,在下列哪一情形下仲裁庭不可进行补正?(2011 年试卷三第 50 题)(A)裁决书认定的事实错误(B)裁决书中的文字错误(C)裁决书中的计算错误(D)裁决书遗漏了仲裁评议中记录的仲裁庭已经裁决的事项4
3、 南沙公司与北极公司因购销合同发生争议,南沙公司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南沙公司向仲裁庭申请撤回仲裁申请。之后,北极公司拒不履行和解协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 年试卷三第 39 题)(A)南沙公司可以根据原仲裁协议申请仲裁(B)南沙公司应与北极公司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后,才可以申请仲裁(C)南沙公司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D)仲裁庭可以裁定恢复仲裁程序5 A 市水天公司与 B 市龙江公司签订一份运输合同,并约定如发生争议提交 A 市的 C 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因水天公司未按约支付运费,龙江公司向 C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第一次开庭时,水天公司未出庭参加仲裁审理,而是
4、在开庭审理后的第二天向 A 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 C 仲裁委员会应当如何处理本案?(2007 年试卷三第 48 题)(A)应当裁定中止仲裁程序(B)应当裁定终结仲裁程序(C)应当裁定驳回仲裁申请(D)应当继续审理6 某仲裁委员会在开庭审理兰屯公司与九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时,九龙公司对仲裁庭中的一名仲裁员提出了回避申请,经审查后该仲裁员被要求予以回避,仲裁委员会依法重新确定了仲裁员。关于仲裁程序如何进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试卷三第 50 题)(A)已进行的仲裁程序应当重新进行(B)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有效,仲裁程序应当继续进行(C)当事人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的,
5、仲裁程序应当重新进行(D)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仲裁庭有权决定7 某仲裁委员会对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一案作出裁决后,发现该裁决存在超裁情形,甲公司与乙公司均对裁决持有异议。关于此仲裁裁决,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 年试卷三第 41 题)(A)该仲裁委员会可以直接变更已生效的裁决,重新作出新的裁决(B)甲公司或乙公司可以请求该仲裁委员会重新作出仲裁裁决(C)该仲裁委员会申请法院撤销此仲裁裁决(D)甲公司或乙公司可以请求法院撤销此仲裁裁决8 甲不履行仲裁裁决,乙向法院申请执行。甲 拟提出不予执行的申请并提出下列证据证明仲裁裁 决应不予执行。针对下列哪一选项,法院可裁定驳 回
6、甲的申请?(2011 年试卷三第 49 题)(A)甲、乙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达成仲裁协议(B)仲裁庭组成违反法定程序(C)裁决事项超出仲裁机构权限范围(D)仲裁裁决没有根据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认定事实9 张某根据与刘某达成的仲裁协议,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审理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申请依和解协议作出裁决。裁决作出后,刘某拒不履行其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刘某则向法院申请裁定不予执行该仲裁裁决。法院应当如何处理?(2007 年试卷三第 49 题)(A)裁定申止执行,审查是否具有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B)终结执行,审查是否具有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C)继续执行,不予审查是否具有不予
7、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D)先审查是否具有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然后决定后续执行程序是否进行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0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约定因该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向 A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合同履行地 B 法院起诉。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 年试卷三第 84 题)(A)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无效(B)双方达成的管辖协议有效(C)如甲公司向 A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乙公司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未提出异议,A 仲裁委员会可对该案进行仲裁(D)如甲公司向 B 法
8、院起诉,乙公司在法院首次开庭时对法院管辖提出异议,法院应当驳回甲公司的起诉11 民事诉讼与民商事仲裁都是解决民事纠纷的有效方式,但两者在制度上有所区别。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 午试卷三第 88 题)(A)民事诉讼可以解决各类民事纠纷,仲裁不适用与身份关系有关的民事纠纷(B)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C)民事诉讼判决书需要审理案件的全体审判人员签署,仲裁裁决则可由部分仲裁庭成员签署(D)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由法院负责执行,而仲裁机构则不介入任何财产保全活动12 A 市甲公司与 B 市乙公司在 B 市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约定合同履行地在A 市。同时双方还商定因履行该合同所
9、发生的纠纷,提交 C 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因乙公司无法履行该合同,经甲公司同意,乙公司的债权债务转让给 D 市的丙公司,但丙公司明确声明不接受仲裁条款。关于本案仲裁条款的效力,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07 年试卷三第 89 题)(A)因丙公司已明确声明不接受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所以仲裁条款对其无效(B)因丙公司受让合同中的债权债务,所以仲裁条款对其有效(C)丙公司声明只有取得甲公司同意,该仲裁条款对丙公司才无效(D)丙公司声明只有取得乙公司同意,该仲裁条款对丙公司才无效13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出现下列哪些情况时,法院可以受理当事人的起诉?(2007 年试卷三第 90 题)(A)双方
10、协商拟解除合同,但因赔偿问题发生争议,一方向法院起诉的(B)当事人申请仲裁后达成和解协议而撤回仲裁申请,因一方反悔,另一方向法院起诉的(C)仲裁裁决被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后,一方向法院起诉的(D)仲裁裁决被法院依法撤销后,一方向法院起诉的14 关于仲裁调解,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0 年试卷三第 8l 题)(A)仲裁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制作调解书或根据协议结果制作裁决书(B)对于事实清楚的案件,仲裁庭可依职权进行调解(C)仲裁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当事人、仲裁员在协议上签字后即发生效力(D)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先行调解15 甲公司因与乙公司合同纠纷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合同。某仲裁
11、委员会经审理裁决解除双方合同,还裁决乙公司赔偿甲公司损失六万元。关于本案的仲裁裁决,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0 年试卷三第 86 题)(A)因仲裁裁决超出了当事人请求范围,乙公司可申请撤销超出甲公司请求部分的裁决(B)因仲裁裁决超出了当事人请求范围,乙公司可向法院提起诉讼(C)因仲裁裁决超出了当事人请求范围,乙公司可向法院申请再审(D)乙公司可申请不予执行超出甲公司请求部分的仲裁裁决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5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关于
12、本案中仲裁协议的效力问题,根据仲裁法第 3 条的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再根据仲裁法第 17 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而民事诉讼意见第 147 条则规定,因仲裁条款或协议无效、失效或者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而受理的民事诉讼,如果被告一方对人民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就管辖权作出裁定。结合本案,尽管乙向法院声明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但因其
13、所声明的仲裁协议是无效的,并且由于遗产继承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原则,本案应由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受诉法院享有对该纠纷的司法管辖权。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应裁定仲裁协议无效,并对案件继续审理。而不是裁定驳回起诉或诉讼请求,更不是裁定将案件移送某仲裁委员会审理。选项 D 正确,选项 ABC 错误。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关于仲裁中的财产保全,根据仲裁法第 28 条第 1、2 款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可见,仲裁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
14、,应由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再由仲裁机构将申请移交给相关法院。选项 A 正确。关于仲裁裁决撤销申请被驳回后能否在执行程序中以相同的理由申请不予执行的问题,根据仲裁法解释第 26 条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后,又在执行程序中以相同理由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选项 B 正确。关于在仲裁程序中当事人未提出对仲裁协议效力的异议、此后能否主张撤销或不予执行的问题,根据仲裁法解释第 27 条的规定,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未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在仲裁裁决作出后以仲裁协议无效为由主张撤销仲裁裁决或者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对仲裁协议的
15、效力提出异议,在仲裁裁决作出后又以此为由主张撤销仲裁裁决或者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经审查符合仲裁法第 58 条或者民事诉讼法第 217 条(现为第 213 条)、第 260 条(现为第 258 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可见,其一,仲裁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在仲裁裁决作出后又以此为由主张撤销或不予执行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法院应予支持。其二,仲裁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没有提出对仲裁协议效力的异议,此后以仲裁协议无效为由申请撤销或不予执行,法院不予支持。因此,选项 C 正确。关于重新仲裁的问题,根据 仲裁法第 6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
16、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可见,在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程序中,法院认为可由仲裁机构重新仲裁的,可通知仲裁机构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但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均未规定在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程序中,法院可通知仲裁机构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因此,选项 D 错误。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仲裁法第 56 条的规定,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仲裁庭已经裁决但在裁决书中遗漏的事项,仲裁庭应当补正;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 30 日内,可以请求仲裁庭补正。由此可知,对裁决书的补正仅限于文字、计算错误或者遗漏
17、的事项,不包括对裁决书认定的事实错误的补正。由此可知,选项 A 裁决书认定的事实错误,仲裁庭不可进行补正。因此,选项 A 应人选。而选项 B 裁决书中的文字错误,选项 C 裁决书中的计算错误,选项 D 裁决书遗漏了仲裁评议中记录的仲裁庭已经裁决的事项属于仲裁庭可以补正的情形。因此,选项BCD 不应入选。对仲裁裁决的救济方式,我国法律仅规定了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两种方式。对于选项 A 中裁决书认定事实错误的救济,需要具体分析认定事实错误的原因是属于可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还是属于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根据仲裁法第 58 条的规定,如果仲裁裁决认定的事实错误是因为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或者是
18、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213 条的规定,如果仲裁裁决认定的事实错误是因为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被申请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也就是说,如果属于可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则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如果属于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则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因此,选项 A 不属于仲裁庭可以补正的情形,应人选。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仲裁法第 49 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19、。再根据仲裁法第 50 条的规定,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由此可见,当事人在仲裁中达成和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反悔的,可以依照原仲裁协议向仲裁庭提出仲裁申请。在本题中,南沙公司与北极公司在仲裁中达成和解协议后,南沙公司撤回仲裁申请,但之后北极公司并不履行和解协议,此时南沙公司可以根据原仲裁协议申请仲裁,选项 A 正确。根据上述分析可知,南沙公司在撤回仲裁申请后,原仲裁协议依然有效。在北极公司不履行和解协议的情况下,南沙公司不需要再与北极公司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就可以直接向仲裁庭申请仲裁。同时,由于南沙公司与北极公司之间的仲裁协议依然有效,排除了法院对二者之
20、间的购销合同争议的司法管辖权。因此,选项 B 和选项 C 均为错误。由于仲裁遵循的是当事人自愿原则。该原则是指只有在当事人向仲裁庭提出仲裁申请的情况下,仲裁庭才能对纠纷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因此,在本题中,南沙公司在撤回仲裁申请后,纠纷的审理即已终结,即使北极公司拒不履行和解协议,仲裁庭也不可以依职权裁定恢复仲裁程序。选项 D 错误。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仲裁法第 20 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
21、前提出。仲裁法解释第 13 条规定,依照仲裁法第 20 条第 2 款的规定,当事人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没有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而后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作出决定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或者申请撤销仲裁机构的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由此可见,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的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不管当事人是否出庭参加了第一次的开庭审理,如果当事人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没有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而后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该异议,仲裁庭应当继续案件的审理。结合本题,水天公司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
22、它没有在首次开庭前向仲裁庭提出异议,而是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后的第二天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对异议不予受理,仲裁庭应当继续审理案件。选项 D 正确。陷阱点拨 新公布或者施行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是历年司法考试的重点考点,考生应当予以重视。本题便是对当年新施行的仲裁法解释第 13 条第 1 款的考查。只要考生熟悉该条司法解释,解答本题是很容易的。此外,我们提醒考生注意掌握仲裁法解释第 12 条,即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的,由仲裁协议签订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
23、人民法院管辖。申请确认涉外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涉及海事海商纠纷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海事法院管辖;上述地点没有海事法院的,由就近的海事法院管辖。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仲裁法第 37 条的规定可知,在因回避而重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的情况下,原已进行的仲裁程序不是必然有效,也不是必然无效。因此。选项 AB 均为错误。原已进行的仲裁程序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是否申请或者仲裁庭是否决定重新进行已经进行的仲裁程序。关于原已进行的仲
24、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有两种决定方式:第一,当事人可以请求已经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但是否准许,应当经过仲裁庭的决定,所以选项 C 错误;第二,仲裁庭可以自行决定已经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所以选项 D 正确。陷阱点拨 本题比较容易,即使考生对仲裁法第 37 条不熟悉,根据仲裁法的相关原理,应当也能准确解答本题。如果案件因回避而重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那么原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是有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因此,关于原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有效或者原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无效的说法都是过于绝对的,其究竟有效或者无效需要尊重当事人和仲裁庭的意见。如果当事人认为由于该仲裁员没有回避会影响公正仲裁的,当事人自然会向仲
25、裁庭申请原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但最终是否重新进行需要经过仲裁庭的准许;如果仲裁庭认为该仲裁员尽管没有回避但不会影响公正仲裁的,仲裁庭可以自行决定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有效。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仲裁法第 58 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1)没有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
26、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根据仲裁法第 58 条第 2 项的规定可知,仲裁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即仲裁裁决存在超裁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此仲裁裁决。因此,甲公司或乙公司都可以请求法院撤销此仲裁裁决,而不是仲裁委员会申请法院撤销此仲裁裁决。选项 C 错误,选项 D 正确。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非经法定程序不能随意撤销或者变更。因此,仲裁委员会非经法定程序不可以直接变更已生效的裁决,重新作出新的裁决,选项 A 错误。仲裁法第 9 条第 1 款规定,仲
27、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由于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已经对双方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甲公司或乙公司不可以再请求该仲裁委员会重新作出仲裁裁决,选项 B 错误。此外,考生应当注意的是将仲裁法第 58 条第 2 项与仲裁法解释第 19 条规定结合起来复习。仲裁法解释第 19 条规定,当事人以仲裁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为由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经审查属实的,人民法院应当撤销仲裁裁决中的超裁部分;但超裁部分与其他裁决事项不可分的,人民法院应当撤销仲裁裁决。因此,当事人因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存有超裁情形而向法院申请
28、撤销仲裁裁决的,经法院审查属实的,法院只应当对超裁部分进行撤销,超裁部分与其他事项不可分的除外。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仲裁法第 63 条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 213 条第 2 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民事诉讼法第 213 条第 2 款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认定事实的主
29、要证据不足的;(5)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由此可知,对于当事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法定情形的仲裁裁决,裁定不予执行;对于不符合法定情形的,裁定驳回申请。结合本题,甲、乙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达成仲裁协议的,仲裁庭组成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决事项超出仲裁机构权限范围的,法院应裁定不予执行而不是可以裁定驳回甲的申请,所以,选项 ABC 不应入选。而“仲裁裁决没有根据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认定事实”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 213 条第 2 款规定的情形,因此,法院不能裁定不予执行而是应当裁定驳回甲的申请。所以,选
30、项 D 应人选。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仲裁法解释第 28 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不予执行仲裁调解书或者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和解协议作出的仲裁裁决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结合本题,刘某申请裁定不予执行的仲裁裁决是根据张某与刘某之间的和解协议作出的,在这种情形下,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审查刘某的申请是否具有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并继续案件的执行。所以,选项 C 正确,选项 ABD 均为错误。陷阱点拨 一些考生误选选项 A,他们认为,根据 仲裁法第 64 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 l 申请执行,而另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案件的执行,并审查另一方的申请是否
31、具有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这种错误是由于对法律规定掌握不精确导致。仲裁法第 64 条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应当注意的是,该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执行案件的前提条件是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而不是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还有一些考生误选选项 D,他们认为,在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而被申请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应当适用仲裁法第 63 条的规定,即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 213 条第
32、 2 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由此可见,如果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而被申请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人民法院应当先审查是否具有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然后决定应当中止执行还是继续执行。但仲裁法解释施行后,上述人民法院的处理方式存有两种例外情形,即如果当事人请求不予执行仲裁调解书或者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和解协议作出的仲裁裁决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并继续案件的执行。因此,根据该条新司法解释,本题的正确选项应当是选项 C。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0 【正确
33、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主要涉及对仲裁协议和管辖协议的效力认定问题。关于本案中仲裁协议的效力,根据仲裁法解释第 7 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 20 条第 2 款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而仲裁法第 20 条第 2 款则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在本案中,甲、乙公司约定因购销合同发生纠纷的,双方可向 A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合同履行地 B 法院起诉,因而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无效。但如果甲公司向 A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乙公司在仲裁庭首次开庭
34、前未提出异议的,A 仲裁委员会可对该案进行仲裁。因此,选项 AC 正确。关于本案中管辖协议的效力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25 条的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而民事诉讼意见第 24 条则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民事诉讼法第 25 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 24 条的规定确定管辖。在本案中,尽管从表面上看,双方对于通过诉讼还是仲裁解决纠纷没有明确、唯一的选择,但由于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
35、无效,使得双方的争议解决方式“被迫”唯一确定为向合同履行地 B 法院起诉,纠纷管辖法院也唯一、确定地选择为合同履行地 B 法院,这符合我国国内协议管辖的法律规定。因此,双方达成的管辖协议有效,B 法院享有对本案的司法管辖权,有权对案件进行审理。如果甲公司向 B 法院起诉,不管乙公司在法院首次开庭时是否对法院管辖提出异议,法院都不应当驳回甲公司的起诉。选项 B 正确,选项 D 错误。陷阱点拨 本题最大的干扰项是选项 B。很多考生认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25 条、民事诉讼意见第 24 条和仲裁法第 4 条的规定,无论是国内协议管辖,还是仲裁,都要求对争议解决方式以及具体的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唯一
36、、确定地选择,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既可以诉讼也可以仲裁的,那么双方对于究竟是通过诉讼还是仲裁解决纠纷都没有明确的意见,在这种情况下,不管是管辖的约定还是诉讼的约定都是无效的,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 24 条的规定确定管辖。实际上,这部分考生之所以作出错误选择的原因主要还是没能精准把握法律规定的深层次内涵。不管当事人对于争议解决方式作出何种约定,只要对于争议解决方式和具体的裁判机构能够唯一、明确地予以确定的,那么此种选择就是有效的。在本案中,根据仲裁法解释第 7 条的规定,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无效,在这种情况下,争议解决方式可以唯一、明确地确定为诉讼解决,而具体的管辖法院也能唯一、明确地确定为合同履行地
37、法院,这种选择也是符合协议管辖规定的,因此,双方达成的管辖协议是有效的。11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3 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由此可见,民事诉讼可以解决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引起的各类民事纠纷。仲裁法第 2 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再根据仲裁法第 3 条的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由此可见,仲裁只适用于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
38、纷,而不适用于婚姻、继承等与身份关系有关的民事纠纷。因此,选项 A 是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10 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由此可见,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根据仲裁法第 9 条第 1 款的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由此可见,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因此,选项 B 是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138 条第 2 款的规定。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由此可见,民事诉讼判决书需要由审理案件的全体审判人员以及书记员签署。根据仲裁法第
39、 54 条的规定,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由此可见,仲裁裁决由仲裁庭成员签署,但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不签署。也就是说,仲裁裁决可由部分仲裁庭成员签署。因此,选项 C 是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92、93 条可以看出,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是由法院负责执行的。仲裁法第 28 条第 1、2 款规定,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当事
40、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由此可见,尽管仲裁机构不负责财产保全的执行工作,但也不是不介入任何财产保全活动。在仲裁中,申请人只能向仲裁机构申请财产保全,然后由仲裁机构负责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人民法院。因此,选项 D 是错误的。12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仲裁法解释第 9 条规定,债权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的,仲裁协议对受让人有效,但当事人另有约定、在受让债权债务时受让人明确反对或者不知有单独仲裁协议的除外。由此可见,通常情况下,债权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的,仲裁协议对受让人有效。但是,存在三种例外情形:第一,当事人另有约定;第二
41、,在受让债权债务时受让人明确反对;第三,在受让债权债务时受让人不知有单独仲裁协议。结合本题,经甲公司同意,乙公司将其债权债务转让给丙公司,但丙公司明确声明不接受仲裁条款,本题所述情形属于仲裁法解释所规定的第二种例外情形,即在受让债权债务时受让人明确反对仲裁协议。因此,不论丙公司的声明是否取得甲公司或者乙公司的同意,仲裁条款对丙公司都是无效的。选项 A 正确,选项 BCD 错误。13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根据仲裁法第 19 条的规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结合本题,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尽管双方协商
42、拟解除合同,但并不影响仲裁条款的效力。而有效的仲裁协议或者仲裁条款即可排除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司法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仲裁条款无效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才可以行使司法管辖权予以审理,这就是或裁或审制度。因此,在选项 A中,尽管双方当事人协商拟解除合同,但其中的仲裁条款依然有效,根据或裁或审制度。在此种情形下,人民法院不能受理当事人的起诉。选项 A 错误。根据仲裁法第 50 条的规定,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结合本题,当事人申请仲裁后达成和解协议而撤回仲裁申请后,一方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或者仲裁条款重新申请仲裁。在这种情况下,
43、如果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不可以受理当事人的起诉。选项 B错误。根据仲裁法第 9 条的规定,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此可见,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或者撤销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当事人的起诉。因此,选项 CD 均正确。陷阱点拨 正确解决本题需要把握以下三点:第一,仲裁协议或者仲裁条款具有独立性,即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第二,当事人申请仲裁后达成和解协议而撤回仲裁申请的,仲裁协议或者仲裁条款依然有效;第三,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
44、定不予执行或者撤销后,仲裁协议或者仲裁条款失效。14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关于仲裁调解达成协议后文书的制作以及协议的效力问题,根据仲裁法第 51 条第 2 款的规定,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此,选项 A正确。再根据仲裁法第 52 条第 2、3 款的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而仲裁法第 57 条则规定,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可见,不管是制作调解书还是制作裁决书,均不是经当事人、仲裁员在协议上签字后即发生效力。选项 C 错误。
45、关于仲裁庭对案件的调解问题,根据仲裁法第 51 条第 1 款的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因此,选项 B 错误,选项 D 正确。陷阱点拨 本题涉及的是仲裁中调解的问题。而民事诉讼中也有调解制度,考生应该注意区分两种制度。首先,在调解方式上,仲裁与诉讼都有先行调解和当事人自愿调解两种方式,但不同的是,在仲裁中,该两种方式处于并列状态;而在民事诉讼中则是以自愿调解为原则,法院先行调解为例外,即除离婚案件以及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时的特殊简单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先行调解外,对于其他案件,只能基于当事人的自愿而调解。其次,在文
46、书制作方面,在仲裁程序中,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结果制作裁决书,此时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而在民事诉讼中,调解达成协议的,法院只能根据协议结果制作调解书,不得制作判决书。15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本题是对仲裁裁决的撤销与不予执行的考查。关于仲裁裁决的撤销,仲裁法第 58 条作了相关规定。仲裁法解释第 19 条规定,当事人以仲裁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为由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经审查属实的,人民法院应当撤销仲裁裁决中的超裁部分。但超裁部分与其他裁决事项不可分的,人民法院应当撤销仲裁裁决。本案中,甲公司所提出的仲裁请求是要求解除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但
47、仲裁委员会裁决的内容不仅支持了该仲裁请求,同时还裁决了乙公司赔偿甲公司损失 6 万元,可见仲裁裁决超出了当事人仲裁请求的范围,乙公司可申请撤销超出甲公司请求部分的裁决。因此,选项 A 正确。关于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民事诉讼法第 213 条第 2 款作了相关规定。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民事诉讼意见第 277 条规定,仲裁机构裁决的事项部分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部分超过仲裁协议范围的,对超过部分,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执行。本案中,甲公司所提出的仲裁请求是要求解除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但仲裁委员会裁决的内容不仅支持了该仲裁请求,同时还裁决了乙公司赔偿甲公司损失 6 万元,可见仲裁裁决超出了当事人仲裁请求的范围,乙公司可申请不予执行超出甲公司请求部分的裁决。因此,选项 D 正确。对仲裁裁决的救济方式,我国民事诉讼法律规范仅规定了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两种方式,由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已经过仲裁机构的审理,当事人不可再向法院提起诉讼,而再审程序针对的是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不属于再审程序的审理对象,当事人不能对仲裁裁决申请再审。因此,选项 BC 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