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38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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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 38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李某家住某河边上,常年饮用该河河水。2012 年 1 月,李某发现自己身体状况异常,到医院检查发现得了怪病,他怀疑是河水受到附近化工厂的影响出了问题。2015 年 3 月,李某起诉该化工厂,要求其赔偿医药费等损失。对于李某的起诉,你认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案件已经超出 2 年的诉讼时效,不予受理(B)案件已经超出 3 年的诉讼时效,不予受理(C)法院应该先受理,再审查是否超出了诉讼时效(D)案件不属于法院审理范围,不应受理

2、2 原告李某到 A 区法院起诉被告张某房屋所有权合同纠纷案,被告张某居住地位予 A 区,而房屋所在地位于 B 区。A 区法院接到此案应该如何处理?(A)直接立案审理,因为 A 区法院也有管辖权(B)首先立案,等待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再移送管辖(C)明知自己没有管辖权,但还是立案,如果被告不提出管辖权异议就等于默认了管辖权,最后作出的判决有效(D)认为自己没有管辖权,所以直接不予受理3 李老汉因房屋租赁纠纷将房客王某告上法庭,案件立案后法院通知李老汉预交150 元的诉讼费。李老汉提出申请减免诉讼费,结果法院认为李老汉虽然是孤寡老人,可是在京城有两处房产出租,生活并不困难,遂驳回了李老汉的申请。李老

3、汉坚持不交诉讼费用,却依然开始准备证据出庭。对于此案,法院应如何处理?(A)再次劝说李老汉交纳诉讼费,否则将驳回起诉(B)直接按李老汉撤诉处理(C)受理案件并审理,最后再令败诉方补交诉讼费用(D)向被告方要求预付诉讼费用4 某区基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债权债务纠纷,由于取证确实困难等原因,案件拖延了 7 个月还没有审理完毕。关于此案的审理时间,你认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已经超出审理时限,无论如何必须立即结案(B)上报本院院长还可以再延长 6 个月的审理时限(C)上报本院院长还可以再延长 12 个月的审理时限(D)上报本院审委会还可以再延长 6 个月的审理时限5 李某起诉张某,认为张某的文章侵犯

4、了其名誉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发现案件的情势对自己不利,于是在真正开庭的时候根本没有参加庭审,而是提出申请撤诉。被告提出,名誉侵权案件对自己的声誉造成了极差的影响,如果这样结束诉讼对自己很不公平,法院采纳了被告的观点,没有准许原告撤诉。但是再次开庭的时候,原告经传票传唤还是没有出庭,对此,法院应该如何处理?(A)拘传原告(B)对原告缺席判决(C)按原告撤诉处理,告知被告可以另外起诉原告(D)终结诉讼6 原告金源健美用品有限公司由于资金问题进行了重组,涉及分立和收购等多项事宜,结果诉讼进行到了一半,最后没人代表原告出庭,原因是几家公司为谁可以继承原告的该涉诉债权而争执不休。对于此案,你认为法

5、院应该如何处理?(A)中止诉讼,等待结果(B)终结诉讼,原告方面可以再起诉(C)按原告撤诉处理(D)对原告缺席判决7 居民甲与金山房地产公司签订了购买商品房一套的合同,后因甲未按约定付款。金山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甲付清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在诉讼中,甲的妻子乙向法院主张甲患有精神病,没有辨别行为的能力,要求法院认定购房合同无效。关于本案的说法,下列哪个选项是正确的?(A)法院应当通知甲的妻子作为法定诉讼代理人出庭进行诉讼(B)由乙或金山公司申请对甲进行鉴定,鉴定过程中,诉讼继续进行(C)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对甲进行鉴定(D)乙可以向法院申请认定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应裁定诉讼中止8 关于简易程

6、序的适用范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简易程序只能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的案件(B)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某案件在判决生效后,法院发现判决确有错误,决定对案件发回重审,此时应该适用简易程序(C)王某欠李某 5 万元,有字据为证,王某自己也承认,但是就是不还钱。于是,李某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由于权利义务关系比较明确,所以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D)甲申请宣告乙无民事行为能力,因为案情比较简单,法官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9 下列哪种情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A)甲欠乙 3 万元到期不还,甲下落不明,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还款(B)丙、丁由于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审理中审

7、判长认为案件事实清楚,双方当事人争议不大(C)甲、乙共同殴打丙,丙向法院起诉要求损害赔偿而形成的以甲、乙为共同被告的共同诉讼(D)王某是某案的第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案的生效判决10 甲乙两人因为合伙协议产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而诉至法院,法院认为案情简单,权利义务关系明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则法院的做法中,正确的是:(A)短信通知被告开庭后,被告没有出庭,故缺席判决(B)在开庭审理前应当进行调解(C)如果达成有效的调解协议,当事人要求摘录或者复制该调解协议的,法院不予准许(D)如果调解协议生效后法院另行制作了调解书,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应该重新起诉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

8、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1 原告李某状告被告张某人身损害侵权,原因是张某误伤了李某的父亲,最后李某的父亲因故去世。法院判决此案张某应负部分责任,赔偿经济损失 7000 元。判决生效以后,李某得知此类案件有可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于是又到法院提出这一请求。对此,人民法院不正确的做法是:(A)案件已经作出生效判决,不再受理(B)精神损害赔偿是新的请求,应该受理(C)不可受理,但是可以告知李某按照申诉处理(D)立案前认定此案不存在精神损害,因此不予受理12 王某和赵某在法院为离婚和财产分割问题对簿公堂。在庭前准备和证据交换中,双方

9、均出席了诉讼,但开庭当日王某却因为急病人院无法出席,遂希望由其代理人初律师代为诉讼。对此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王某是离婚案件的重要当事人,不出席无法审理,应该拘传(B)王某是离婚案件的重要当事人,一定要出席(C)王某是离婚案件的被告,因此不出席可以缺席判决(D)王某因为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但是只要出具书面意见,还是可以由其代理人初律师代为诉讼13 原告张某外出取证,结果回来的时候不幸遇到了洪水暴发,被阻在外省无法回来。人民法院遂裁定中止诉讼,等待原告归来。7 个月后,原告终于可以出庭,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案件已经超过审理期限,需要请求法院院长批准延期(B)应作出裁定撤销原中止诉讼的

10、裁定(C)应作出决定撤销原中止诉讼的裁定(D)直接传唤当事人出庭,案件继续进行审理14 丈夫王某出外做生意,行踪不明,杳无音信长达 3 年。妻子李某在家实在不甘寂寞,遂起诉法院要求离婚。但是由于受到婆家的阻力,妻子不愿提出申请宣告丈夫失踪。对于此案,人民法院不正确的做法是:(A)中止本案审理,等待妻子提出申请宣告丈夫失踪(B)中止本案审理,依职权宣告丈夫失踪(C)只受理离婚案件,对丈夫公告送达(D)如果妻子最终不愿提出申请宣告丈夫失踪,由于被告不在,法院不予受理离婚的诉讼请求15 下列案件哪些应该由法院裁定诉讼终结?(A)原告李某在诉讼中车祸身亡,其子愿意代替之继续参加诉讼(B)被告张某在诉讼

11、中急病去世,但是留下了 300 万元的遗产(C)张某和李某在闹离婚,结果一方突然在法庭上情绪过于激动心脏病突发去世(D)李某意欲与其养母孙某解除收养关系从而逃避赡养责任,结果诉讼中李某被义愤的邻居不小心重伤致死16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对当事人没有争议,且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但当事人不同意转入督促程序的除外(B)开庭前可以调解的,人民法院可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C)人民法院需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D)需要开庭审理的,人民法院可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17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之中简易程序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12、A)简易程序必须自立案之日起 30 日内审结(B)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必须一次开庭审结(C)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必须当庭宣判(D)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一律都不能转为简易程序审理18 刘某和杨某因为经济纠纷,当日同时来到当地基层法院的派出法庭要求法官进行审判。法官认为案情简单、权利义务关系明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法院的以下做法中错误的是:(A)法官认为必须经过起诉、受理阶段,不能即时进行审判(B)法官认为适用简易程序,简便起见法庭笔录可以不记(C)最后的判决中,法院在判决书上盖派出法庭的印章(D)如果双方当事人当时要求调解,法院也不能立即进行调解19 甲因为乙借其现金 5000

13、 元未还,诉至海淀区人民法院,该法院受理此案,并按普通程序向当事人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乙向法院送交答辩状后,法院考虑到本案案情简单、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决定将该案由普通程序转入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对此,乙提出异议。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法院不可以将案件由普通程序转为简易程序,当事人双方也不得协议选择将普通程序转为简易程序(B)法院不得违背当事人自愿原则,将普通程序转为简易程序(C)乙无权异议,法院不能再决定将案件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D)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将普通程序转为简易程序20 丈夫王某和妻子李某曾在 A 区珐院进行离婚诉讼,最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王某败诉。3 个

14、月之后,妻子李某认为家里的情况不堪忍受,遂向 A 区法院提出要求离婚。对于此案,A 区法院应该如何处理?(A)受理并审理(B)不予受理,但是可以为之主持调解(C)驳回起诉(D)不予受理,告知按照申诉处理21 对于原告的下列起诉,人民法院应该作出予以受理的是哪个?(A)案件一审判决作出后 45 天,原告又来到一审法院就同一事实和理由起诉(B)案件二审判决作出后 10 天,上诉人又来到二审法院就同一事实和理由起诉(C)原告在审理中无故撤诉,被批准以后在诉讼时效内又到同一家法院就同一事实和理由起诉(D)原告由于管辖权原因被一审法院不予受理,其提出管辖权异议又来到同一家法院就同一事实和理由起诉22 对

15、于下列原告人的起诉,法院应该作为民事诉讼立案受理的有哪些?(A)原告只有 5 岁,但是其祖父作为监护人一同来起诉的(B)原告在起诉状的诉讼请求中仅声明要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一切损失的(C)原告和被告一同来到法院,被告声称两人的纠纷已经约定了仲裁,但是又拿不出任何证据的(D)原告来到法院为其居民楼旁边修建的管道问题状告某管理局的23 青年男女在去结婚登记的路上被迎面驶来的卡车撞伤,未能登记即被送往医院抢救。女方伤势过重成为植物人,男方遂悔婚约。女方父母把男方告到法院,要求男方对女方承担照顾抚养的责任。法院以法无明文规定为由,裁定不予受理。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评论是错误的?(A)支持不受理,因为法

16、官面对的是法律不调整的 “法外空间”事项(B)支持不受理,因为法官正确运用了类比推理而没有采用设证推理(C)反对不受理,因为法官违反了“禁止拒绝裁判原则 ”(D)反对不受理,因为法官没有发挥法律在社会中的创造作用24 离婚案件中原告李某是无行为能力人,其父亲作为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诉讼,却在开庭当日在法庭上由于和媳妇一言不和争吵起来,愤而不听法官劝阻离开了法庭。对于此案,法院应该如何处理?(A)拘传原告(B)拘传原告法定代理人(C)对原告缺席判决(D)按原告撤诉处理25 关于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缺席判决的理论与实务问题,你认为下列说法错误的有:(A)在我国,只有对被告才有可能适用缺席判决(B)在我国

17、,对于任何当事人,在没有经过传票传唤的情况下都不能作出缺席判决(C)一方当事人如果一审缺席,而上诉时对缺席判决提出上诉的,依旧拥有与一审一样的全部防御手段和证据工具(D)对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而言,他不出庭不会构成缺席判决26 以下哪些案件应该适用诉讼中止,等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A)被告王某在外省,想要赶回参加民事诉讼开庭的途中被洪水阻隔,不知何时可以参加开庭(B)原告李某在开庭前急病人院,不知何时才能出院(C)原告债权人李某病故后,其独生子表示放弃继承权和债权(D)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突然提出原告是间歇性精神病人,没有诉讼行为能力,希望法院宣告其为限制行为能力人27 刘某起诉

18、与张某离婚,一审法院判决不予准许。刘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在刘某将上诉状递交原审法院后第三天,张某遇车祸死亡。此时,原审法院尚未及将上诉状转交给二审法院。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终结诉讼(B)驳回上诉(C)不予受理上诉(D)中止诉讼28 下列有关人民法院调解的时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法院在立案前不可以就纠纷进行调解(B)法院在开庭前可以进行调解(C)法院在执行中可以进行调解(D)法院可以在立案至判决作出前都可以进行调解29 王某因为李某借其 5 万元到期不还,而将李某诉至法院。法院于 4 月 3 日立案受理,法律受理后认为案情简单、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19、在审理过程中,李某提出当时借款时就向王某说明:5 万元中李某只借 3 万元,另外 2 万元是张某拜托李某向王某借的。法院认为案情复杂,于同年 5 月 8 日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法院的做法是错误的,案情复杂可以以延长审理期限的方法解决(B)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后,可以由一个法官独任审理(C)由于案件转化为普通程序审理,根据法律的规定,法院的审理期限为从同年5 月 9 日起算的 6 个月(D)转化为普通程序审理后,法院的审理期限为从当年 4 月 4 日起算的 6 个月30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到庭后:(A)当事人双方均表示不需要举证期限、答辩期间的,人民法院

20、可以当即开庭审理(B)被告要求书面答辩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当即开庭审理(C)因为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必须当即进行审理(D)因为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举证期限不得超过 15 日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 38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 219 条,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抗辩事由成立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本案无论是否超过诉讼时效,都应该受理,之后再审查

21、诉讼时效状况,正确答案是 C。本案从主管范围来看当然属于法院审理的案件范围,因此 D 错误。另外本案属于环境侵权诉讼,诉讼时效应该是 3 年。【知识模块】 普通程序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33 条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可见 A 区法院没有管辖权。此时的处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124 条第 4 款的规定,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所以 D 才是正确的选项。【知识模块】 普通程序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民诉解释第 213 条规定:“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

22、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减、缓、免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可见,本案如果李老汉坚持不肯预交诉讼费用,薅么法院将按照其撤诉处理。【知识模块】 普通程序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 149 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B,上报的对象不是审委会而是院长。【知识模块】 普通程序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 145 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

23、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因此。本案的情况应该适用缺席判决,选 B。【知识模块】 普通程序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 150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本案的情况就是其中的

24、第三种,所以选 A,应该中止诉讼,等待结果。注意原告并非放弃诉讼或者不想出庭,所以不能按原告撤诉处理或者缺席判决。【知识模块】 普通程序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在诉讼中,乙提出甲患有精神病,没有辨别行为的能力的,依据民诉解释第 349 条的规定,应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受诉人民法院按照特别程序立案审理,原诉讼中止。因此。选项 D 是正确的。【知识模块】 普通程序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 257 条规定:“下列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一)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二)发回重审的;(三)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四)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五)涉及国家利益、

25、社会公共利益的;(六)第三人起诉请求改变或者撤销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七)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 1 条的规定,B 、C 、D 遣项分别属于发回重审、督促程序和特别程序,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知识模块】 简易程序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 257 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2)发回重审的;(3)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4)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5)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6)第三人起诉请求改变或者撤销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7)其他不宜

26、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并不是所有共同诉讼的案件都不能适用简易程序,而是规定“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知识模块】 简易程序1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 261 条第 2 款,以简便方式送达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人民法院不得缺席判决,A 项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14 条的规定,下列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1)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2)劳务合同纠纷;(3)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4)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5

27、)合伙协议纠纷;(6)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但是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不能调解或者显然没有调解必要的除外。因此 B 项正确。第 15 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要求摘录或者复制该调解协议的,应予准许,故 C 项错误。调解协议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另行制作民事调解书。调解协议生效后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持民事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D 项错误。【知识模块】 简易程序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

28、每题 2 分,共 80 分。11 【正确答案】 B,C ,D【试题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6 条的规定:“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可见本案不应受理,因为基于一事不再理的原则,就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新的诉讼请求要求新的审理是不合适的,本案也不是应该按照申诉处理的情况。D 的说法错误在于,在开庭进行实质性审理以前,法院不应认定是否存在精神损害这一实质性问题。另外顺便一提,这种致人死亡的案件在民事诉讼中正是属于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其也叫死亡赔偿

29、金。【知识模块】 普通程序12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 62 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离婚案件的特殊性在于很多情况必须当事人亲自表达和处理问题,所以即使有诉讼代理人也要出席,但是法律也规定了这一例外情况,因此与 B 相比,还是 D 的说法最符合法律的规定。一般而言,诉讼代理人的出席等于当事人的出席,所以本案无论如何不应该缺席判决,更不可能拘传还在病重的王某,A 和 C都是不当的处理方式。【知识模块】 普通程序13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民诉解释第 24

30、6 条规定:“裁定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恢复诉讼程序时,不必撤销原裁定,从人民法院通知或准许当事人双方继续进行诉讼时起,中止诉讼的裁定即失去效力。”因此法院不需作出裁定或者决定,D 正确而 B、C错误。诉讼中止意味着案件审理期限的中断,所以虽然原告外出 7 个月没有回来也并非超出了一审案件 6 个月的审理时限,A 错误。【知识模块】 普通程序14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一般如果一方当事人愿意申请宣告另一方失踪或者死亡的,应中止离婚案件的审理,等待其结果。但是如果一方不愿提出这种申请,根据民诉解释第 217 条的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

31、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知识模块】 普通程序15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 151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本题的几种情形里只有 CD 是离婚案件或者解除收养关系案件当事人一方去世的,人身关系随着死亡而消灭,继续诉讼已经没有意义,因此正确答案是 CD。【知识模块】 普通程序16 【正确答案】 B,

32、C ,D【试题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133 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按以下情形,予以处理:(1)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2)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3)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4)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BCD 项正确,由于该条第(1)项并无但书规定,A 项错误。【知识模块】 普通程序17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161 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审结,所以选项 A 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3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 23 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一次开庭审结,但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再次开庭的除外。第27 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除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当庭宣判的以外,应当当庭宣判,所以选项 BC 错误。根据同法第 2 条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所以选项 D 错误。【知识模块】 简易程序18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 7 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到庭后,被告同意口头答辩

34、的,人民法院可以当即开庭审理。所以选项 A 错误。第 24 条规定,书记员应当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所以选项 B 错误。如果派出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案件,最后应该加盖人民法院的印章,而非派出法庭的印章。所以选项 C 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经济纠纷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的若干规定第 2 条的规定,原、被告双方同时到庭请求解决纠纷的,可以当即审理,当即调解。所以选项 D错误。【知识模块】 简易程序19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 2 条第 1 款和民事诉讼法第 157 条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适用

35、简易程序,选项 A 是错误的。根据以上规定第 2 条第 2 款。人民法院不得违反当事人自愿原则,将普通程序转为简易程序,而且根据民诉解释第 260 条,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后不得转为简易程序审理。因此,选项 B 正确,选项 D 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 269 条第 1 款,当事人就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异议不成立的,口头告知当事人,并记入笔录。【知识模块】 简易程序2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124 条第(7)项规定,第一次诉讼时法院判决不予离婚,而王某败诉,意味着原来起诉要求离婚的是王某,妻子李某作为被

36、告,不受这一禁止条款的限制,因此本案应该受理并审理,选 A。离婚案件一般要先调解,但是调解也是法院处理案件的方式,其前提是受理。驳回起诉一般是对不予受理的案件当事人还是坚持起诉用的一种结案方式。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而本案并不属于这种情况。【知识模块】 普通程序2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依民事诉讼法第 164 条第 10 条的规定,A 和 B 中的判决,均已经是生效判决,所以只能通过再审申请的途径寻求救济了,法院将不再受理。D中原告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只有 C 撤诉的原告还是可以在诉讼时效内再次就

37、同一事实和理由起诉,这是民事诉讼法区别于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的重要一点,千万不可混淆,民诉解释第 214 条也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知识模块】 普通程序22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 119 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A 中的原告虽然没有民事诉讼行为能力,但是其监护人可以作为其法定代理人代其诉讼,所以应该受理。B 的起诉状缺少明确

38、的诉讼请求金额,不符合法律要求。C的情况是应该先行受理如果被告确实有证据证明仲裁约定排除了法院的管辖权,那么其应该在答辩之际提出管辖权异议。D 的案件属于行政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 124 条明确规定,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因此选 AC。【知识模块】 普通程序23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B 项认为法官没有采用设证推理的说法有误,本题为选非题,B 项当选。法律本身并不具有创造作用,亦谈不上法官发挥法律的创造作用。故 D 项错误,当选。女方父母起诉完全符合民事诉讼法第 119 条规定的起诉的实质要件。故法院应予受理。至于受理以后,如果诉讼

39、请求成立,法院将依法或依公平原则对之作出裁判;如果诉讼请求不成立,法院将驳回起诉。故 C 项说法正确,不当选。只要是民事纠纷,且符合了起诉条件,就不再属于法院主管之外的“法外空间”,一旦当事人或者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或组织行使了诉权,法院就应当受理,否则即违反了“禁止拒绝裁判原则”,至于是否能胜诉,那是属于另外的问题了,故A 项当选。【知识模块】 普通程序2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民诉解释第 234 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第 235 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

40、,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如属原告方,可以比照民事诉讼法第 143 条的规定,按撤诉处理;如属被告方,可以比照民事诉讼法第 144 条的规定,缺席判决。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其到庭。从这两条的规定上可以看出应按照原告撤诉处理,因为本案的法定代理人不是不能到庭,而是中途退庭,不愿再出庭,这和不能到庭是有本质区别的,因此答案应该选 D。【知识模块】 普通程序25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并不是只有对被告才有可能适用缺席判决,A 说法错误。B 是正确的。这是一项严格的程序要求,如果普通程序在没有经过传票传唤当事人的情况下就作出缺席判决,甚至构成二审发回重审以及再审的理由。C 的说

41、法忽视了我国对上诉审理范围和证据时效制度的改革,应该说在这些改革的基础上,被告如果在一审恶意不出席而意欲在二审进行证据突袭等防御策略的,此种策略已经受到了法律的诸多限制,因此 C 说法错误。D 正确,因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即使不出席,只要原告与被告出席了,就构成对席判决,民诉解释第 240 条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知识模块】 普通程序26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ABD 分别属于民事诉讼法第 150 条第(4)、(5)项情形,而 C 的情况应该直接终结诉讼。【知识模块】 普通程序2

42、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 151 条之所以作出这样的规定,是由于以上情形均涉及当事人之间的身份关系,在一方当事人死亡后,上述几种关系自然不再存在,诉讼已无必要继续进行或者不可能继续进行,诉讼终结并没有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益问题,因此人民法院以裁定的形式决定诉讼终结。结合本题,刘某起诉与张某离婚,张某遇车祸死亡,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程序,A 项正确,B 项、C 项、D 项错误。【知识模块】 普通程序2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122 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故 A 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1

43、33 条的规定,开庭前可以调解的,可以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故B 项错误, D 项正确;在执行程序中,法院不可以主持调解,故 C 项错误。【知识模块】 普通程序2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 258 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同意继续适用简易程序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审理期限。延长后的审理期限累计不得超过 6 个月。人民法院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前作出裁定并将合议庭组成人员及相关事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自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计算。可见,简易程序的审限是可以延长的,但是需要当事

44、人双方同意和院长批准。转为普通程序后的审限从立案之日而非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计算,故 C 项错误,D 项正确。【知识模块】 简易程序30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 7 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到庭后,被告同意口头答辩的,人民法院可以当即开庭审理;被告要求书面答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开庭的具体日期告知各方当事人,并向当事人说明逾期举证以及拒不到庭的法律后果,由各方当事人在笔录和开庭传票的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捺印。根据民诉解释第 266 条,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不得超过 15 日。被告要求书面答辩的,人民法院可在征得其同意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答辩期间。人民法院应当将举证期限和开庭日期告知双方当事人,并向当事人说明逾期举证以及拒不到庭的法律后果,由双方当事人在笔录和开庭传票的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捺印。当事人双方均表示不需要举证期限、答辩期间的,人民法院可以立即开庭审理或者确定开庭日期。【知识模块】 简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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