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8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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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38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庞某有 1 辆名牌自行车,在借给黄某使用期间,达成转让协议,黄某以 8000 元的价格购买该自行车。次日,黄某又将该自行车以 9000 元的价格转卖给了洪某,但约定由黄某继续使用 1 个月。关于该自行车的归属,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 年卷三 5 题)(A)庞某未完成交付,该自行车仍归庞某所有(B)黄某构成无权处分,洪某不能取得自行车所有权(C)洪某在黄某继续使用 1 个月后,取得该自行车所有权(D)庞某既不能向黄某,也不能向

2、洪某主张原物返还请求权2 甲将其 1 辆汽车出卖给乙,约定价款 30 万元。乙先付了 20 万元,余款在 6 个月内分期支付。在分期付款期间,甲先将汽车交付给乙,但明确约定付清全款后甲才将汽车的所有权移转给乙。嗣后,甲又将该汽车以 20 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以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交付。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2 年卷三 9 题)(A)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已经交付给乙,乙即取得汽车的所有权(B)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虽然已经交付给乙,但甲保留了汽车的所有权,故乙不能取得汽车的所有权(C)丙对甲、乙之间的交易不知情,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汽车所有权(D)丙不能依甲的指示交付取得汽

3、车所有权3 甲与乙签订协议,由乙以自己名义代甲购房,甲全权使用房屋并获取收益。乙与开发商和银行分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和贷款合同。甲把首付款和月供款给乙,乙再给开发商和银行,房屋登记在乙名下。后甲要求乙过户,乙主张是自己借款购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 年卷三 5 题)(A)甲有权提出更正登记(B)房屋登记在乙名下,甲不得请求乙过户(C) 协议名为代购房关系,实为借款购房关系(D)如乙将房屋过户给不知协议的丙,丙支付合理房款则构成善意取得4 北林公司是某小区业主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关于业主与北林公司的权利义务,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 年卷三 8 题)(A)北林公司公开作出的

4、服务承诺及制定的服务细则,不是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B)业主甲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约定由承租人交纳物业费,北林公司有权请求业主甲对该物业费的交纳承担连带责任(C)业主乙拖欠半年物业服务费,北林公司要求业主委员会支付欠款,业主委员会无权拒绝(D)业主丙出国进修两年返家,北林公司要求其补交两年的物业管理费,丙有权以两年未接受物业服务为由予以拒绝5 甲被法院宣告失踪,其妻乙被指定为甲的财产代管人。3 个月后,乙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夫妻共有房屋出售给丙,交付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在此过程中,乙向丙出示了甲被宣告失踪的判决书,并将房屋属于夫妻二人共有的事实告知丙。1 年后,甲重新出现,并经法院撤销了失踪宣告

5、。现甲要求丙返还房屋。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6 年卷三 6 题)(A)丙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甲无权请求返还(B)丙不能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甲有权请求返还(C)乙出售夫妻共有房屋构成家事代理,丙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D)乙出售夫妻共有房屋属于有权处分,丙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6 甲将一套房屋转让给乙,乙再转让给丙,相继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丙翻建房屋时在地下挖出一瓷瓶,经查为甲的祖父埋藏,甲是其祖父唯一继承人。丙将该瓷瓶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丁,双方钱物交割完毕。现甲、乙均向丙和丁主张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 年卷三 6 题)(A)甲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B)乙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

6、偿(C)甲、乙有权主张丙、丁买卖无效(D)丁善意取得瓷瓶的所有权7 甲遗失手链 1 条,被乙拾得。为找回手链,甲张贴了悬赏 500 元的寻物告示。后经入指证手链为乙拾得,甲要求乙返还,乙索要 500 元报酬,甲不同意,双方数次交涉无果。后乙在桥边玩耍时手链掉入河中被冲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三 6 题)(A)乙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有权要求甲支付 500 元(B)乙应承担赔偿责任,无权要求甲支付 500 元(C)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也无权要求甲支付 500 元(D)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有权要求甲支付 500 元8 方某将一行李遗忘在出租车上,立即发布寻物启事,言明愿以 2000 元

7、现金酬谢返还行李者。出租车司机李某发现该行李及获悉寻物启事后即与方某联系。现方某拒绝支付 2000 元给李某。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3 年卷三 13 题)(A)方某享有所有物返还请求权,李某有义务返还该行李,故方某可不支付 2000元酬金(B)如果方某不支付 2000 元酬金,李某可行使留置权拒绝返还该行李(C)如果方某未曾发布寻物启事,则其可不支付任何报酬或费用(D)既然方某发布了寻物启事,则其必须支付酬金9 甲、乙二人按照 3:7 的份额共有一辆货车,为担保丙的债务,甲、乙将货车抵押给债权人丁,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后该货车在运输过程中将戊撞伤。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

8、年卷三 8 题)(A)如戊免除了甲的损害赔偿责任,则应由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B)因抵押权未登记,戊应优先于丁受偿(C)如丁对丙的债权超过诉讼时效,仍可在 2 年内要求甲、乙承担担保责任(D)如甲对丁承担了全部担保责任,则有权向乙追偿10 甲、乙、丙、丁共有 1 套房屋,各占 14,对共有房屋的管理没有进行约定。甲、乙、丙未经丁同意,以全体共有人的名义将该房屋出租给戊。关于甲、乙、丙上述行为对丁的效力的依据,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2 年卷三 6 题)(A)有效,出租属于对共有物的管理,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B)有效,对共有物的处分应当经占共有份额 23 以上的共有人的同意,出租行为较

9、处分为轻,当然可以为之(C)无效,对共有物的出租属于处分,应当经全体共有人的同意(D)有效,出租是以利用的方法增加物的收益,可以视为改良行为,经占共有份额 23 以上的共有人的同意即可11 红光、金辉、绿叶和彩虹公司分别出资 50 万、20 万、20 万、10 万元建造一栋楼房,约定建成后按投资比例使用,但对楼房管理和所有权归属未作约定。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0 年卷三 7 题)(A)该楼发生的管理费用应按投资比例承担(B)该楼所有权为按份共有(C)红光公司投资占 50,有权决定该楼的重大修缮事宜(D)彩虹公司对其享有的份额有权转让12 村民胡某承包了一块农民集体所有的耕地,订立

10、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未办理确权登记。胡某因常年在外,便与同村村民周某订立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将地交周某耕种,未办理变更登记。关于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7 年卷三 7 题)(A)未经登记不得处分(B)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C)其转让合同自完成变更登记时起生效(D)其转让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13 某郊区小学校为方便乘坐地铁,与相邻研究院约定,学校人员有权借研究院道路通行,每年支付一万元。据此,学校享有的是下列哪一项权利?(2010 年卷三 9题)(A)相邻权(B)地役权(C)建设用地使用权(D)宅基地使用权14 甲以某商铺作抵押向乙银行借款,抵押权已登记,借

11、款到期后甲未偿还。甲提前得知乙银行将起诉自己,在乙银行起诉前将该商铺出租给不知情的丙,预收了 1年租金。半年后经乙银行请求,该商铺被法院委托拍卖,由丁竞买取得。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 年卷三 8 题)(A)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无效(B)丁有权请求丙腾退商铺,丙有权要求丁退还剩余租金(C)丁有权请求丙腾退商铺,丙无权要求丁退还剩余租金(D)丙有权要求丁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5 刘某借用张某的名义购买房屋后,将房屋登记在张某名下。双方约定该房屋归刘某所有,房屋由刘某

12、使用,产权证由刘某保存。后刘某、张某因房屋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关于刘某的权利主张,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4 年卷三 55 题)(A)可直接向登记机构申请更正登记(B)可向登记机构申请异议登记(C)可向法院请求确认其为所有权人(D)可依据法院确认其为所有权人的判决请求登记机关变更登记16 叶某将自有房屋卖给沈某,在交房和过户之前,沈某擅自撬门装修,施工导致邻居赵某经常失眠。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2013 年卷三 55 题)(A)赵某有权要求叶某排除妨碍(B)赵某有权要求沈某排除妨碍(C)赵某请求排除妨碍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D)赵某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17 物权人在其权利的实现上遇有某种

13、妨害时,有权请求造成妨害事由发生的人排除此等妨害,称为物权请求权。关于物权请求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2011年卷三 8 题)(A)是独立于物权的一种行为请求权(B)可以适用债权的有关规定(C)不能与物权分离而单独存在(D)须依诉讼的方式进行18 小贝购得一只世界杯指定用球后兴奋不已,一脚踢出,恰好落入邻居老马家门前的水井中,正在井边清洗花瓶的老马受到惊吓,手中花瓶落地摔碎,老马从井中捞出足球后,小贝央求老马归还,老马则要求小贝赔偿花瓶损失。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0 年卷三 54 题)(A)小贝对老马享有物权请求权(B)老马对小贝享有物权请求权(C)老马对小贝享有债权请求权

14、(D)如小贝拒绝赔偿,老马可以对足球行使留置权19 根据公平正义理念的内涵,关于物权法第 42 条就“征收集体土地和单位、个人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所作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可以成立?(2012 年卷三 51 题)(A)有公共利益的需要,方可进行征收,实现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统一(B)征收须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保证程序公正(C)对失地农民须全面补偿,对失房市民可予拆迁补偿,合理考虑不同诉求(D)明确保障住宅被征收入的居住条件,保护正当利益和民生20 甲、乙、丙、丁按份共有某商铺,各自份额均为 25。因经营理念发生分歧,甲与丙商定将其份额以 100 万元转让给丙,通知了乙、丁;乙与第三人戊约定

15、将其份额以 120 万元转让给戊,未通知甲、丙、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7 年卷三 54 题)(A)乙、丁对甲的份额享有优先购买权(B)甲、丙、丁对乙的份额享有优先购买权(C)如甲、丙均对乙的份额主张优先购买权,双方可协商确定各自购买的份额(D)丙、丁可仅请求认定乙与戊之间的份额转让合同无效21 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艘货船,份额分别为 10、20、30、40。甲欲将其共有份额转让,戊愿意以 50 万元的价格购买,价款一次付清。关于甲的共有份额转让,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6 年卷三 53 题)(A)甲向戊转让其共有份额,须经乙、丙、丁同意(B)如乙、丙、丁均以同等条件主张优

16、先购买权,则丁的主张应得到支持(C)如丙在法定期限内以 50 万元分期付款的方式要求购买该共有份额,应予支持(D)如甲改由向乙转让其共有份额,丙、丁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22 关于共有,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1 年卷三 56 题)(A)对于共有财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如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B)按份共有人对共有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C)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权利平等,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D)对共有物的分割,当事人

17、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23 河西村在第二轮承包过程中将本村耕地全部发包,但仍留有部分荒山,此时本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 z 企业欲承包该荒山。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 54 题)(A)集体土地只能以家庭承包的方式进行承包(B)河西村集体之外的人只能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C)河西村将荒山发包给 Z 企业,经 23 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即可(D)如河西村村民黄某也要承包该荒山,则黄某享有优先承包权24 季大与季小兄弟二人,成年后各自立户,季大一直未婚。季大从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承

18、包耕地若干。关于季大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卷三 56 题)(A)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B)如季大转让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则未经变更登记不发生转让的效力(C)如季大死亡,则季小可以继承该土地承包经营权(D)如季大死亡,则季小可以继承该耕地上未收割的农作物25 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0 年卷三 55 题)(A)自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成立时设立(B)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C)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在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时应当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D)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造册,未经登记造册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

19、6 2013 年 2 月,A 地块使用权人甲公司与 B 地块使用权人乙公司约定,由乙公司在 B 地块上修路。同年 4 月,甲公司将 A 地块过户给丙公司, 6 月,乙公司将 B地块过户给不知上述情形的丁公司。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3 年卷三 56 题)(A)2013 年 2 月,甲公司对乙公司的 B 地块享有地役权(B) 201 3 年 4 月,丙公司对乙公司的 B 地块享有地役权(C) 2013 年 6 月,甲公司对丁公司的 B 地块享有地役权(D)2013 年 6 月,丙公司对丁公司的 B 地块享有地役权26 蒋某是 C 市某住宅小区 6 栋 3 单元 502 号房业主,入住后面临

20、下列法律问题,请根据相关事实予以解答。请回答题。(2017 年卷三 8688 题)27 小区地下停车场设有车位 500 个,开发商销售了 300 个,另 200 个用于出租。蒋某购房时未买车位,现因购车需使用车位。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蒋某等业主对地下停车场享有业主共有权(B)如小区其他业主出售车位,蒋某等无车位业主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C)开发商出租车位,应优先满足蒋某等无车位业主的需要(D)小区业主如出售房屋,其所购车位应一同转让28 该小区业主田某将其位于一楼的住宅用于开办茶馆,蒋某认为此举不妥,交涉无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田某停止开办。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如蒋某是同一栋住宅楼

21、的业主,法院应支持其请求(B)如蒋某能证明因田某开办茶馆而影响其房屋价值,法院应支持其请求(C)如蒋某能证明因田某开办茶馆而影响其生活质量,法院应支持其请求(D)如田某能证明其开办茶馆得到多数有利害关系业主的同意,法院应驳回蒋某的请求29 对小区其他业主的下列行为,蒋某有权提起诉讼的是:(A)5 栋某业主任意弃置垃圾(B) 7 栋某业主违反规定饲养动物(C) 8 栋顶楼某业主违章搭建楼顶花房(D)楼上邻居因不当装修损坏蒋某家天花板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38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

22、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交付及其法律效果。物权法第 25 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这是简易交付的规定。庞某有 1 辆名牌自行车,在借给黄某使用期间,达成转让协议,黄某以 8000 元的价格购买该自行车,庞某与黄某通过简易交付的方式完成了交付,故黄某已经取得自行车的所有权,故 A 项错误。黄某将自行车转卖给洪某,是有权处分,约定由黄某继续使用 1 个月,通过占有改定的方式完成交付,洪某已经取得该车的所有权。物权法第 27 条规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故 B 项错误。

23、根据物权法第 27 条规定,洪某于约定由黄某继续使用 1 个月时取得该车的所有权,而不是 1 个月后取得所有权,故 C 项错误。因庞某不是所有权人,当然不能向黄某,也不能向洪某主张原物返还请求权,故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物权法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动产交付、保留所有权买卖。合同法第 134 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其他义务的,标的物所有权属于出卖人。”本题中,甲乙明确约定付清全款后汽车的所有权转移,此时虽然汽车已经交付,乙仍未取得汽车的所有权,甲仍保留汽车所有权,故 A 项错误,B 项正确。甲是汽车所有权人,仍对汽车有处分权,甲丙

24、之间的合同有效,丙取得汽车所有权并不是因为善意取得,而是继受取得,故 C 项错误。丙是完全有可能依据指示交付获得所有权的,具体而言,如果乙没有如约支付价款,则甲依然保留所有权,此时,丙即可依据指示交付获得所有权,故 D 项错误。【知识模块】 物权法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更正登记、善意取得。本题中,协议的内容本身是明确的,就是房屋代购协议,不是借款购房关系,故 C 项错误。根据甲乙之间房屋代购协议的内容,甲有权请求乙进行过户登记,如乙不办理过户登记,构成违约,故 B 项错误。因为此房屋是通过买卖的法律行为获得,买卖之法律行为而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必须办理登记。甲乙之间的协议只

25、有债权的效力。现在房屋登记在乙的名下,尽管甲乙之间有代购房屋的协议,但对于登记在乙名下的房屋,乙此时若将房屋出卖,应当认定为是有权处分。丙的取得应当是继受取得,因此,D 项错误。物权法第 19 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据此,如果甲要完成更正登记,需

26、要经过书面记载的登记权利人同意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在没有经过名义登记人同意的情况下,也没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情况下,甲是不能进行更正登记的。A 项的表述认为,甲有权提出更正登记,而不是像 2014 年第 55 题的 A 选项那样表述为“可直接向登记机构申请更正登记”,值得认真琢磨。自实体法的角度而言,说一个主体有权做什么或者可以做什么,一般的含义就是说该主体的主张是应当获得支持。正是基于这样的理解,2014 年第 55 题 A 项的表达是确定错误的。本题中,A 项的表述是,实际权利人甲有权提出更正登记,依据 物权法第 19 条的规定,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只要认为登记有错误,确实是有

27、权提出更正登记的,可以理解为更正登记是甲解决房屋所有权纠纷的一种方式,故 A 项正确。【知识模块】 物权法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物业服务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3 条第 2 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公开作出的服务承诺及制定的服务细则,应当认定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故 A 选项错误。第 7 条规定:“业主与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 B 选项正确。第 8 条第 2 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物业费

28、主张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另行主张权利。”故 C 选项错误。第 6 条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 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物权法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善意取得、共有物的处分。物权法第 97 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

29、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同时民通意见第 30 条规定:“人民法院指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应当根据有利于保护失踪人财产的原则指定。”综上所述,乙为失踪丈夫的财产代管人,而不是代理人,出售房屋并非是为了其丈夫的利益,所以乙对房屋不享有处分权。乙对夫妻共有财产的处分没有达到法定份额当事人的同意,属于无权处分,故 C、D 项错误。物权法解释(一)第 16 条第 1 款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不动产受让人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1)登记簿上存在有效的异议登记;(2)预告登记有效期内,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3)登记簿上已经记载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不

30、动产权利的有关事项;(4)受让人知道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主体错误;(5) 受让人知道他人已经依法享有不动产物权。”物权法第 106 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1)受让人受让时是善意的;(2)以合理价格转让;(3)转让的不动产或动产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本题中,房屋虽然登记在财产代管人乙的名下,但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丙对这一情况知悉,符合物权法解释(一) 第 16 条第 1 款第 4 项的规定,不是善意第三人,不能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故 A 项错误,B 项正确。【

31、知识模块】 物权法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埋藏物、无权处分。埋藏物被发现后,有明确权利人的归权利人,没有权利人的归国家所有。本题中,权利属于甲,因此,瓷瓶应当归甲所有。丙将瓷瓶卖给丁的行为是无权处分行为。物权法第 114 条规定:“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文物保护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物权法第 107 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

32、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埋藏物的权利人参照遗失物的权利人,也有向受让人主张追回埋藏物的权利,也可以不主张追回,而向无权处分人主张损害赔偿。本题中,甲是权利人,乙不是权利人,因此,甲可以向丙主张损害赔偿或者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是丁之后两年之内向丁主张返还原物,乙没有此种权利,故 A 项正确,B 项错误。买卖合同作为负担行为,依法成立之时即为生效。本题中,丙丁之间的买卖合同内容没有涉嫌违法,尽管丙在卖瓷瓶之时是无权处分,可是买卖合同饵释第 3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

33、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此,丙丁之间的买卖合同本身是有效的,故C 项错误。丙占有的是埋藏物,根据上述物权法 第 114 条规定,参照适用遗失物的规则,不是占有他人的委托物,因此,此时不适用善意取得,故 D 项错误。【知识模块】 物权法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拾得遗失物、悬赏广告。物权法第 112 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

34、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乙如果将手链交还给甲,则有权要求甲支付 500 元。但乙没有履行该义务,且手链已经被河水冲走,无权要求支付 500 元,故 A 项错误, B 项正确。物权法第109 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物权法第 111 条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乙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乙在桥边玩耍时手链掉入河中被冲走,根据物权法第 11

35、1 条,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CD 项错误。【知识模块】 物权法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所有权的特别取得方式拾得遗失物。遗失人在遗失财物后,如果没有发布悬赏广告,拾得人应当返还遗失物,如果拾得人为此支出了必要费用,构成无因管理,遗失人应当向拾得人支付必要费用,故 C 项错误。在发布悬赏广告后,则在悬赏的遗失人和拾得人之间形成了债的关系,不管理解为单方允诺之债,还是理解为合同之债,当拾得人将遗失物送还之时,遗失人均应当按照悬赏的内容来履行,故 A 项错误,D 项正确。物权法第 230 条第 1 款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

36、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据此,要构成留置权,则必须是合法占有债务人财产。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占有为无权占有,没有正当理由,因此,不是合法占有,故不能行使留置权,B 项错误。【知识模块】 物权法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按份共有的内外部关系。物权法第 102 条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

37、共有人追偿。”本题是人身侵权责任,还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5 条第 1 款的规定:“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据此,甲、乙二人对戊的损害赔偿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戊要免除甲的责任,则在免除范围内乙也相应地免责,故 A 项错误。物权法第 188 条规定,以本法第 180 条第 1 款第 4 项、第 6 项规定的财产(交通运输工具) 或

38、者第 5 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即动产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所以甲与乙共有的汽车办理抵押,不需要登记即可设立抵押权。担保物权具有优先受偿的属性,戊为一般债权,没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故 B 项错误。物权法第 202 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因此债权人丁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故 C 项错误。担保法解释第 75 条第 2 款规定: “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当事人对其提供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其中任

39、一或各个财产行使抵押权。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据此,甲与乙是按份共有关系,若甲承担了全部的担保责任,则可以要求乙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故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物权法1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按份共有的内外部关系共有物的处分。首先分析出租的性质,共有人对共有物的权利分为三大类:第一类,管理行为,具体包括改良行为和保存行为,但不包括出租;第二类,处分行为,即对共有物进行物权效力的处分,如转移所有权、设定他物权等;第三类,占有、使用和收益,由于出租可以获得租金,因而属于收益行为。以上三类行为中,以处分行为对共有

40、人利益最甚,因而根据物权法第 97 条的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 23 以上的按份共有人的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甲乙丙丁各占 14,为按份共有,对房屋的重大处分,应当经共有份额的 23 来进行处分。出租较处分行为为轻,举重以明轻,对于出租的要求不会超过处分。本题甲乙丙三人同意出租,其份额已经达到了共有份额的 34,故其行为可为之,故 B 项正确,ACD 项错误。【知识模块】 物权法1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按份共有的内外部关系共有物的处分。物权法第 103 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

41、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本题中,红光、金辉、绿叶和彩虹公司分别出资 50 万、20 万、20 万、10 万元建造一栋楼房,对所有权归属未作约定,应视为按份共有,故 B 选项正确。物权法第 98 条规定:“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故 A 选项正确。物权法第 97 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 23 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红光公司投资占

42、 50,未达到23 以上,因此,无权单独决定该楼的重大修缮事宜,故 C 选项错误。物权法第 101 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故 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物权法1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与流转。物权法第 127 条第 1款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故 B 项正确,CD 项错误。物权法第 128 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未经依法批准,不得

43、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物权法第 129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故 A 项错误。【知识模块】 物权法1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地役权和相邻关系的区别。相邻权与地役权的主要区别有二:(1)相邻权是法定权利,而地役权是约定权利;(2)相邻权一般是无偿的,而地役权一般是有偿的。本题中,某郊区小学校与研究院之间的“学校人员借研究院道路通行,每年支付一万元”的约定显然为学校设立的是地役权而非相邻权,因为相邻权既不需要约定也不需要有偿。故 B 选项正确而 A

44、、C、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物权法1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抵押物出租。物权法第 190 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甲以商铺抵押给乙银行后出租给丙,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经登记的抵押权,所以新的所有权人丁有权请求丙腾退商铺。所以,丙无权要求丁继续履行租赁合同,D 项错误。丁并非租赁合同当事人,故丙无权要求丁退还剩余租金,所以 C 项正确,B 项错误。商铺被抵押给乙银行后,甲仍然是商铺的所有权人,有权出租商铺,甲和丙之间的租赁合同没有无效的事由,故 A 项错误。【知识模

45、块】 物权法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5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不动产登记中的异议登记与更正登记。 物权法第 19 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

46、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据此,要申请更正登记,需要名义登记人同意,故 A 项错误。刘某在申请异议登记之后,可向法院请求确认自己为房屋的权利人。物权法第 28 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可见,如果确权之诉成功,刘某可立即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同时,可以依据法院判决,请求房管部门将房屋变更登记到自己的名下,故 BCD 项正确。【知识模块】 物权法16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物权保护排除妨害请求权、相邻关系。排除妨碍请求权,是指物权人在物权遭受不法

47、妨害时请求除去妨害的权利。物权法第84 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本题中,由于赵某的邻居叶某房屋的施工对于赵某的生活带来重大妨碍,因此,赵某基于相邻关系的规定,可以请求排除妨碍。首先,房屋尚未过户给沈某,此时,所有权人依然是叶某,赵某可以请求所有权人叶某排除妨碍;其次,由于直接造成妨碍的是沈某擅自施工的行为,沈某是直接的妨害人,因此赵某可直接请求沈某排除妨碍,故 A、B 项正确。民法总则第196 条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 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

48、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可见,排除妨害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只要提出请求之时,妨害仍在持续中,即可主张排除妨害请求权,故 C 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8 条第 1 款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题中,装修造成了赵某失眠,尚未构成严重后果,因此赵某不得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故 D 项错误。【知识模块】 物权法1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物

49、权请求权。物权请求权是指在物权受到妨害时,物权人请求特定的人(妨害物权的人)为特定行为(除去妨害)的权利,属于行为请求权。它不以对物权标的物的支配为内容,故不是物权的本体,而是独立于物权的一种请求权,故 A 项正确,不当选。作为请求权,物权请求权与债权有类似的性质,因而在不与物权请求权性质相抵触的范围内,可以适用债权的有关规定,如过失相抵、给付迟延、债的履行及转让等,故 B 项正确,不当选。物权请求权派生于物权。其命运与物权相同,即其发生、移转与消灭均从属于物权,不能与物权分离而单独存在,故 C 项正确,不当选。物权请求权的行使,不必非得依诉讼的方式进行,也可以依意思表示的方式为之。物权受到妨害后,物权人可以直接请求侵害人为一定的行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故 D 项错误,当选。【知识模块】 物权法18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物权请求权、留置权的构成要件。物权请求权是指基于物权产生的请求权,当物权人在其物权被侵害或者可能遭到侵害时,有权要求侵害人恢复物权的圆满状态或者排除妨害。本题中,小贝对足球享有所有权,足球被老马占有时,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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