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诉讼时效与期限和物权概述)模拟试卷1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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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诉讼时效与期限和物权概述)模拟试卷 1 及答案与解析一、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 下列哪些请求不适用诉讼时效?(2014 年卷三第 53 题)(A)当事人请求撤销合同(B)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无效(C)业主大会请求业主缴付公共维修基金(D)按份共有人请求分割共有物2 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有:( )(A)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B)不可抗力(C)权利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又无法定代理人(D)权利人死亡尚未找到法定继承人3 下列权利中,可以适用诉讼时效的有:( )(A)何某因郭某违反合

2、同而享有的违约金请求权(B)赵某因某影楼侵犯其肖像权而享有的损害赔偿请求权(C)丁某因无因管理而享有的对戊的必要费用请求权(D)张某撤销对邱某的赠与4 下列法律规定中,不属于特别诉讼时效的有:( )(A)继承法第 25 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接受遗赠(B) 合同法第 129 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 4 年(C) 民法通则第 135 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2 年(D)民法通则第 136 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1 年5

3、关于诉讼时效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法律规定的有些债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B)当事人不能约定延长或缩短诉讼时效期间,也不能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C)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阐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D)当事人在一审、二审期间都可以提出诉讼时效抗辩6 郭某向秦某借款 3 万元,下列事项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是:( )(A)秦某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B)秦某正准备到法院起诉郭某,不料郭某突然死亡,而继承人尚未确定(C)秦某正准备到法院起诉郭某,不料山洪爆发,道路被冲断(D)郭某向秦某口

4、头表示不久将还钱7 刘某借用张某的名义购买房屋后,将房屋登记在张某名下。双方约定该房屋归刘某所有,房屋由刘某使用,产权证由刘某保存。后刘某、张某因房屋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关于刘某的权利主张,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4 年卷三第 55 题)(A)可直接向登记机构申请更正登记(B)可向登记机构申请异议登记(C)可向法院请求确认其为所有权人(D)可依据法院确认其为所有权人的判决请求登记机关变更登记8 下列不为民法上物的是:( )(A)植入体内的心脏起搏器(B)太阳(C)专利(D)麦田里的麦子9 下列情形,哪些属于所有权的原始取得?( )(A)甲在接受他人捐赠的用于救灾的棉衣口袋里,发现 400

5、 元钱和一张写着“ 祝你平安”的小纸条(B)乙在山林里采到一株人参(C)丙在垃圾堆中拾取到被人撕碎的一幅油画,并将其粘贴完整(D)某人将自己替他人保管的,且有全套合法手续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在二手电脑市场上出售,被丁以适当的价格买走10 2009 年 5 月 4 日,甲将自家的耕牛租与乙使用 2 个星期,5 月 10 日,乙提出要买下此耕牛,甲表示同意。双方商定价格为 1000 元,并约定 1 个月后交付款项。但 5 月 12 日该耕牛被雷劈死。关于此案,以下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A)该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是 5 月 10 日(B)该买卖合同中耕牛的交付时间是 5 月 10 日(C)该耕牛意外灭

6、失的风险由甲承担(D)该耕牛意外灭失的风险由乙承担11 甲乙对登记在乙名下的一栋房屋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经法院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该房屋所有权应归属甲。甲即与丙达成房屋买卖合同,将该栋房屋出卖给丙,丙交付了部分房款,并催促甲办理过户手续。在此期间,乙与丁达成房屋买卖合同,将该房屋出卖给丁,丁对甲乙之间的讼争并不知晓,丁交付了部分房款,并办理了过户手续。甲、丙遂与乙、丁发生纠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丙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B)丙已经取得该栋房屋的所有权(C)乙将房屋出卖给丁属于无权处分(D)丁已经取得该栋房屋的所有权12 关于物权请求权,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行使排

7、除妨害请求权,不需要证明妨害人具有过错(B)行使消除危险请求权,不需要证明自己受有损失(C)排除妨害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D)除动产外,若不动产被无权占有的,也适用于返还原物13 甲公司向乙公司催讨一笔已过诉讼时效期限的 10 万元货款。乙公司书面答复称:“该笔债务已过时效期限,本公司本无义务偿还,但鉴于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可偿还 3 万元。” 甲公司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 10 万元。乙公司接到应诉通知后书面回函甲公司称:“ 既然你公司起诉,则不再偿还任何货款。”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 年卷三第 5 题)(A)乙公司的书面答复意味着乙公司需偿还甲公司 3 万元(

8、B)乙公司的书面答复构成要约(C)乙公司的书面回函对甲公司有效(D)乙公司的书面答复表明其丧失了 10 万元的时效利益14 下列关于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说法错误的是:( )(A)诉讼时效届满则胜诉权消灭,除斥期间届满则实体权利消灭(B)诉讼时效期间为可变期间,除斥期间为不变期间(C)诉讼时效一般适用于形成权,除斥期间一般适用于请求权(D)诉讼时效一般适用中断、中止、延长,除斥期间并不适用15 甲向乙借款 10 万元,约定还款日期为 2002 年 2 月 2 日。借款到期后,甲未还钱。2003 年 3 月 3 日,甲将此债务转让给丙承担,乙表示同意。但其后丙也未还款。2004 年 4 月 4

9、 日,乙向丙主张债权未得而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对甲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丙可主张此抗辩(B)乙对甲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但丙无权主张此抗辩(C)乙对甲的债权未过诉讼时效期间,丙无权主张此抗辩(D)乙对甲的债权未过诉讼时效期间,但乙对丙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16 江某向首饰店购买钻石戒指一枚,标签标明该钻石为“天然钻石” ,买回后经检验却系人造钻石。江某遂多次与首饰店交涉,历时一年零六个月,未果。现江某应提起何种主张,法院才予支持?( )(A)主张撤销买卖关系(B)主张违约责任(C)主张合同无效(D)主张撤销买卖关系或违约责任17 诉讼时效因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而中断,下列哪

10、一情形不能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A)对方当事人在当事人主张权利的文书上签字、盖章的(B)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该信件或数据电文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C)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D)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下落不明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县 (市)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18 关于诉讼时效,下列哪项说法正确?( )(A)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一方请求撤销合同,适用诉讼时效(B)无因管理中,本人因不当无因管理行为产生的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事实之日起计算(C)诉

11、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法院应当支持(D)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属于强制期间,当事人不得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19 肖某于 2008 年 5 月 2 日向好友袁某借款万元,双方约定肖某在下个月 2 日之前偿还。借款期满,肖某并未如约偿还欠款,而袁某碍于情面也未向肖某索要。天有不测风云,2009 年 11 月 3 日,袁某染病身亡,其继承人直到 2010 年 4 月 1 日才确定。两个月后,袁某的继承人才猛然想起该债权的存在。则此时袁某对肖某的该债权:( )(A)仍受保护

12、,诉讼时效期间还有 2 年(B)仍受保护,诉讼时效期间还有 8 个月(C)仍受保护,诉讼时效期间还有 4 个月(D)不受保护,因为诉讼时效已过20 方某为送汤某生日礼物,特向余某定做一件玉器。订货单上,方某指示余某将玉器交给汤某,并将订货情况告知汤某。玉器制好后,余某委托朱某将玉器交给汤某,朱某不慎将玉器碰坏。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 年卷三第 11 题)(A)汤某有权要求余某承担违约责任(B)汤某有权要求朱某承担侵权责任(C)方某有权要求朱某承担侵权责任(D)方某有权要求余某承担违约责任21 甲将 3 间私房中的两间作价 7 万元投入与丙合伙办的综合商店,又将另外一间出租给乙居住。现

13、甲因急事用钱,要将房屋转让。乙和丙均欲以同一价格购买,则甲:( )(A)应将整个房屋卖给丙(B)应将整个房屋卖给乙(C)可以任意选择乙或者丙作为购买者(D)按照房屋的使用现状,分别卖给乙和丙22 张某与李某、赵某三人共同出资成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约定,张某以一套价值 100 万元的房屋出资。办理公司设立登记的时候,就张某的出资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了登记手续。但公司成立后,张某未将该房屋过户给公司。公司一直将该房屋作为办公用房。公司成立后一年左右,张某又将该房屋卖给了不知情的周某,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周某向公司主张返还房屋。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周某有权对公司主张所有物返还请求

14、权(B)公司可以所有权对抗周某的主张(C)周某不能向张某主张违约责任(D)公司有权要求张某承担违约责任23 王某与李某签订借款合同,并与李某就自己的汽车出质给李某签订了字据,后王某未将该车按约交付给李某,而将该车卖与了钱某。后为此引起纠纷。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钱某不能取得该车的所有权,因为该车已质押给了李某(B)钱某能取得该车的所有权,但李某可依质权向钱某进行追偿(C)钱某能取得该车的所有权,李某不能向钱某要求返还该车(D)钱某能否取得该汽车的所有权,取决于李某是否同意24 甲遗失手机,为乙拾得并交到当地派出所失物招领处。派出所发布了招领公告,8 个月后,甲逾期仍未认领,派出所将

15、手机拍卖,为丙购得。后丁从丙处将手机盗走,将其赠与好友戊。现问,该手机应归谁所有?( )(A)戊(B)甲(C)没收归公(D)丙25 下列哪项为基于公信原则取得所有权?( )(A)甲在路边捡到他人抛弃的旧录音机一台,据为己有(B)甲从乙处购买丙出借给乙的录音机一台,甲知录音机为丙所有(C)甲从乙处购得一台录音机(D)甲误将乙的房屋登记为自己的房屋,后甲将此房转让给丙,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26 下列各项中的交付方式,属于指示交付的是:( )(A)甲将钢琴售于乙,因甲尚须使用该钢琴参加比赛,故与乙订立买卖合同与借用合同,由乙取得间接占有,以替代现实交付,从而完成钢琴所有权移转(B)甲出借电脑给乙,后

16、甲将该电脑出卖于乙,双方约定待乙支付价款后,电脑所有权即转移于乙(C)甲将出租给乙的汽车售于丙,未终止租赁合同,但甲将对乙的汽车返还请求权让与丙(D)甲将一幅画售于乙,乙将该画转售给丙,甲依乙的指示直接将该画交付于丙27 甲将收藏的一件古董卖给乙,乙当场付清价金,约定甲 10 天后交货。丙听说后,表示愿以双倍的价钱购买。甲当即决定卖给丙,约定第:3 天交货,并收定金 1 万元,乙听说此事后,哄甲 8 岁儿子将古董从家中取出交给他。现对该古董所有权的归属,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乙已取得古董的占有,可认为甲已履行合同,所有权归乙(B)所有权仍属于甲(C)甲又卖给丙的行为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应

17、认定无效,所有权属于乙(D)因对丙的合同所约定的交货期限较早,故应属于丙28 刘某继承其母遗留的银手镯,即出卖与侯某,约定于 4 月 3 日交手镯。刘某于4 月 3 日向侯某表示愿意让与该手镯所有权,但欲借用 3 日,侯某同意,并即开具支票支付。刘某又于 4 月 4 日将该手镯出售于善意之方某,并即交付与方某。刘某又于 4 月 5 日将该手镯出卖于车某,对车某虚称该手镯系借方某使用,愿将其对方某的返还请求权让与车某,以代交付,移转该手镯所有权。试问谁享有该手镯的所有权?( )(A)刘某(B)侯某(C)方某(D)车某29 甲公司出卖石灰给乙公司,合同订立的日期是 2009 年 3 月 1 日,并

18、在合同中注明“石灰的所有权在乙公司付清货款时才转移” 。乙公司在 2009 年 4 月 5 日支付了第一笔货款,甲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在 4 月 10 日将石灰运到乙公司,乙公司检验并接受了石灰,5 月 10 日付清余款。该宗石灰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是:( )(A)2009 年 3 月 1 日(B) 2009 年 4 月 5 日(C) 2009 年 4 月 10 日(D)2009 年 5 月 10 日30 某宾馆为了 8 月 8 日的开业庆典,于 8 月 7 日向电视台租借一台摄像机。庆典之日,工作人员不慎摔坏摄像机,宾馆决定按原价买下,以抵偿电视台的损失,遂于 8 月 9 日通过电话向电视台负责人表

19、明此意,对方表示同意。8 月 15 日,宾馆依约定向电视台支付了价款。摄像机所有权何时转移?( )(A)8 月 7 日(B) 8 月 8 日(C) 8 月 9 日(D)8 月 15 日31 崔某院落里栽种的杨树因风吹雨淋倒在邻居刘某家中,砸倒了刘某的院墙,大部分土石坍塌在刘某院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刘某有权要求崔某排除妨碍,清除院内的土石和杨树(B)刘某无权要求崔某修复院墙(C)刘某有权将倒在自家的杨树予以砍伐作自家柴火(D)刘某有权将倒在其院里的杨树出售32 甲、乙,乙、丙是两对好友。甲因要出国,决定将家中所养宠物犬一只送给乙。乙同意,但因为要出差数日,便要甲喂养好该宠物犬,待自

20、己回来后再牵走小狗。丙得知有人要送一只小狗给乙后,给乙打电话说,自己时间更充裕,养小狗更合适,乙表示同意。恰好甲也因事务繁忙,频催乙来牵走小狗,乙于是对甲说,自己的朋友丙会替自己来牵狗,乙分别通知甲和丙在某地点见面。甲在牵狗前往约会地点的途中,小狗挣脱绳子跑掉,甲遍寻不见,只好悻悻回家。而丙在前来赴约的路上发现该小狗,觉得很可爱,于是径直牵回了家。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甲仍为小狗所有权人(B)乙获得小狗所有权(C)丙获得小狗所有权(D)甲对丙的交付为指示交付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诉讼时效与期限和物权概述)模拟试卷 1 答案与解析一、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

21、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 【正确答案】 A,B,C,D【知识模块】 诉讼时效与期限2 【正确答案】 B,C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依照民法通则第 139 条的规定,民通意见第 172 条的规定以及高法关于诉讼时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20 条,B 、C、D 三项属于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而 A 项则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故不选。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应为 BCD。【知识模块】 诉讼时效与期限3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包括:基于合同债权的请求权,如履行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违

22、约金请求权、利息请求权;基于侵权行为的请求权,主要是损害赔偿请求权;基于无因管理的请求权,主要有必要费用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基于不当得利的请求权;其他债权请求权,如防卫过当,紧急避险过当。故 ABC项当选,D 项适用除斥期间。【知识模块】 诉讼时效与期限4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持续不行使民事权利而于期间届满时丧失请求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诉讼时效根据期间长短和是否是法律的特别规定分为一般诉讼时效、特别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是 2 年;特别诉讼时效是法律对某种事务特别规定的不同的诉讼时效,可长于也可短于 2 年;最长诉讼时效是 20 年

23、。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权利于存续期间届满而当然消灭的期间。除斥期间届满消灭的是实体权利。由此可分析得出:B、D 项是特别诉讼时效,而 C 项是一般诉讼时效,A 项则是除斥期间的规定。【知识模块】 诉讼时效与期限5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1 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二 )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四)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

24、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据此,选项 A 正确。第 2 条规定,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据此,选项 B正确。根据第 3 条的规定,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据此,选项 C 正确。根据第4 条的规定,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据此,选项 D 错误。【知识模块】 诉讼时效与期限6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民法通则第 139 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

25、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所以选项 B 和 C 中的情况如果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仅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止,因此不入选。又民法通则第 140 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所以 D 正确。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14 条:“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其他依法有权解决相关民事纠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提出保护相应民事权利的请求,诉讼时效从提出请求之日起中

26、断。”因此 A 正确。综上,答案为 AD。【知识模块】 诉讼时效与期限7 【正确答案】 B,C ,D【知识模块】 物权概述8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涉及对物的特征的理解问题。太阳不能为人所实际控制和支配,植入体内的心脏起搏器已与人体连成一体,成为人体的组成部分,专利不为有体物,因此,本题的选项为 ABC。【知识模块】 物权概述9 【正确答案】 B,C ,D【试题解析】 原始取得是非基于他人权利而取得,典型的原始取得方式包括先占、时效取得、善意取得、添附取得;而继受取得又叫派生取得,是从他人那里受让而取得所有权的方式,典型的继受取得方式包括继承、赠与和合同等。原始取得和继受取

27、得的区别在于:前者在取得权利时不计原所有权人的意思或者原来客体上根本就不存在所有权,而只依据法律规定的某些条件即可取得所有权。后者则是取得人和原所有权人双方法律行为的结果,其基本规则是:任何人不能取得大于前手的权利。本题中给出的四个选项中,B、C 项为先占取得, D 项为善意取得。除了 A 项为继受取得外,其余均为原始取得。【知识模块】 物权概述10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 140 条规定,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又根据合同法第 142 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

28、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该耕牛的交付属于简易交付方式,实际上甲已经于 5 月 4 日将耕牛交付乙,但是,交付时间应当以合同的生效时间即 5 月10 日为准。而因为耕牛已经交付乙,因此标的物即耕牛因意外而遭受的风险,已经转移至由乙承担。由此可知,BD 两项正确,C 项错误。关于合同的生效时间,根据合同法第 25 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由此可知,5 月 10 日签订合同,因此合同于 5 月 10 日成立并生效。故 A 项正确。【知识模块】 物权概述11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 28 条规定可知,在法院终审判决生效时甲即取得了该栋房屋的所有权,甲有权将该栋房屋

29、出卖给丙,故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A 选项错误。根据物权法第 31 条规定可知,甲虽然因判决书取得了不动产物权,但处分该物权时未经登记的,不发生物权效力,所以此时其将该房屋所有权转让给丙不能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故丙尚未取得该栋房屋的所有权,B 选项错误。如前所述,在法院判决生效后,该栋房屋所有权即归属于甲,乙将该栋房屋出卖给丁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故 C 选项正确。根据 物权法第 106 条第 1款规定可知,虽然乙已经不是该栋房屋的所有权人,但丁作为善意第三人,可根据上述规定而善意取得该栋房屋的所有权,故 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物权概述12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30、 物权法第 34 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物权法第 35 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这两条规定了物权请求权制度,物权请求权制度为物权的物权法保护方法,有别于物权的债权法保护方法。法律设立物权请求权制度,目的在于维护物权人对物的圆满支配状态,只要物权人对物权的支配受到侵害或者妨害,物权人即可行使物权请求权,无须证明侵占人、妨害人具有过错,无须证明自己受有损失,这与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同。根据民法理论,物权请求权中的排除妨害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综上可知本题四项均选。【知识模块】 物权概述13 【正确答案】

31、 A【知识模块】 诉讼时效与期限1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立法目的不同;第二,构成要件不同;第三,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而除斥期间则一般适用于形成权,如追认权、同意权等;第四,法律效力不同,诉讼时效届满后,当事人丧失的是胜诉权,实体权利本身并不因此而消灭,而除斥期间届满后,消灭的是实体权利本身;第五,期间性质不同,诉讼时效期间是可变期间,诉讼时效期间可适用中断、中止、延长的规定。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不可适用中断、中止和延长的规定;第六,期间的起算不同,除斥期间的起算点一般是权利产生的时候起算(除对合同行使撤销权是从当事

32、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算),而诉讼时效期间则始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即能够行使请求权时起算。C 错,诉讼时效一般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一般适用于形成权。【知识模块】 诉讼时效与期限1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涉及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问题。根据民法通则第 140 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本题中,乙对甲的债权于 2002 年 2 月 2 日到期后,甲未履行债务,便开始计算乙之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根据诉讼时效规定第19 条规定,债务承担情形下,构成原债务人对债务承认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

33、债务承担意思表示到达债权人之日起中断。2003 年 3 月 3 日,甲将债务转让给丙承担,系债务人同意履行债务的行为,故乙之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中断,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乙对甲的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至 2005 年 3 月 3 日。债务承担经债权人同意后发生效力,乙对丙享有债权请求权,该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即为2003 年 3 月 3 日至 2005 年 3 月 3 日,现乙于 2004 年 4 月 4 日起诉,其对丙的诉讼时效期间未过,故本题答案为 C。【知识模块】 诉讼时效与期限1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实质上涉及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问题。按合同法第 55条的规定,撤销权是权利

34、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现江某已过了一年零六个月,其撤销权已消灭。江某一直与商场交涉导致时效中断,虽其时效期间为一年,但因中断而致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故江某只能依据商场违约而主张违约责任。因本合同未涉及国家利益,故不存在无效问题所以本题正确答案为B。【知识模块】 诉讼时效与期限1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10 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 ,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

35、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三)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四)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据此,选项 ABC 正确选项 D 中对方当事人应在国家级或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故选项 D 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应为D。【知识模块】 诉讼时效与期限18 【正确答案】 D【知识模块】 诉讼

36、时效与期限1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解决此题关键在于找准诉讼时效中止的起算点。本案应适用普通诉讼时效两年。根据民法通则第 139 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 6 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由此可知,只有在诉讼时效的最后 6 个月内发生的中止事由才能中止时效的进行。如果是在此期限之前发生了权利行使障碍,而到最后 6 个月时该障碍已消除,就不能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效果;如果该障碍在最后 6 个月尚未消除,则应从最后 6 个月开始中止诉讼时效期间,直至该障碍消除。所以本案中诉讼时效期间还有 6 个月,再扣

37、除 2 个月,还剩 4 个月。故正确答案是 C 项。【知识模块】 诉讼时效与期限20 【正确答案】 D【知识模块】 物权概述2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涉及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问题。如果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发生冲突,基于物权产生的优先购买权和债权产生的优先购买权的原因不同,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优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但本题中,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不发生冲突,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存在于两间房屋上,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存在于另一间房屋上,故应按照房屋的使用现状分别卖给乙和丙。【知识模块】 物权概述2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物权法

38、第 9 条第 1 款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 14 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本题中,设立公司时,张某以不动产房屋出资,但其未办理房屋的变更登记手续,因此,公司并未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因此,B 项说法错误。而张某又将该房屋卖给了不知情的周某,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因此,周某依据物权法第 106 条的规定,善意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当该房屋被公司占用时,公司的占用属于无权占有,周某有权向公司主张返还原物请求权。因此,A 项说法正确。房

39、屋的所有权虽然已经由周某取得,但是,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张某没有按照合同规定向周某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因此,周某可请求张某承担违约责任,C 项说法错误。按照公司法 第 28 条的规定,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本题中张某出资瑕疵,应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而非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因此,D 项说法错误。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A。【知识模块】 物权概述2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基于法律行为的动产物权变动以交付为要件。动产质权的生效除双方当事人签订质押合同以外

40、,还应实际交付质物。本题中,王某虽与李某签订了质押合同,但未实际交付质物,故质权不生效。王某又将该车卖与了钱某,因王某为该车的所有权人,所以该买卖合同有效。钱某基于买卖合同而取得该车的所有权,李某因不对该车享有质权,故不能对钱某进行追偿。故本题答案为 C 项。【知识模块】 物权概述2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 113 条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由此可知,甲已经丧失了该手机的所有权。故 B项错误。又因为手机为盗赃物且为戊无偿取得,所以戊不能主张善意取得。根据物权法第 106 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

41、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 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因此 A 项错误。 丙通过合法途径取得了该手机的所有权,因此 D 项为正确选项。【知识模块】 物权概述2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A 不选,A 是物权的取得,通过先占取得。B 不选,B 项表述不能基于善意取得制度而取得所有权。C 不选,C 项表述是基于民事法律行为而取得

42、所有权。D 当选,公信原则,是指物权变动公示的,即使标的物出让人事实上无处分权,善意受让人基于对于公示的信任,取得该物所有权。【知识模块】 物权概述2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交付是指物品占有的移转。交付分为以下几种情形:1现实交付,即出卖人将标的物置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是标的物直接占有的移转,此为交付的常态。2所谓指示交付,是指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动产所有权人)将其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现实交付的一种方式。3简易交付,即买卖合同订立前,买受人已经通过租赁、借用、保管等合同关系实际占有标的物,标的物的交付系于合同生效的交付方式。4占有改定。即由双方当事人签订

43、协议,使买受人取得标的物的间接占有,以代替标的物直接占有的移转的交付方式。本题中,A 项属占有改定,B 项属简易交付, C 项属指示交付,D 项甲虽依乙的指示将标的物交与丙,但甲实为乙的履行辅助人,仍为现实交付。【知识模块】 物权概述2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乙哄骗甲之子后取得占有,是不合法的,盗赃物不为物权变动的合法原因,古董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故仍属甲所有。故 A 错,B 正确。甲一物二卖的行为有违诚信,但其作为所有权人有处分权,其与丙的买卖行为有效,故 C错。债是平等的,不因订立时间或履行时间在先而产生优先效力,故 D 错。【知识模块】 物权概述2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44、】 刘某继承其母遗留的手镯,因继承法的规定取得对手镯的所有权。刘某出售该手镯于侯某,于 4 月 3 日表示愿意让与该手镯所有权,但欲借用 3 日,侯某同意。刘某与侯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成立生效。其交付系采用占有改定方式,即刘某与侯某间订立使用借贷合同,侯某取得对手镯的间接占有,以代交付。侯某依占有改定的交付方式取得对手镯的所有权。刘某于 4 月 4 日将该手镯出售于方某,系出卖他人之物,乃无权处分,但方某善意受让该手镯的占有,由方某取得该手镯所有权。刘某于 4 月 5 日又将该手镯出售于车某,亦属出卖他人之物。车某能否依善意取得制度取得对于手镯的所有权,视车某能否善意受让该手镯之占有而定,此占有当

45、为指示交付。但刘某对车某并无任何返还请求权可供让与,车某无从受让该手镯的占有,纵属善意,也不能取得对该手镯的所有权。就当事人得主张的请求权而言,基于无权处分,侯某得对刘某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及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请求权;基于不能交付,依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 3 条第 2 款可知,车某得对刘某主张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或者主张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综上,答案应为 C。【知识模块】 物权概述2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按照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财产权的,财产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当事人约定石灰所有权在付清货款时转移,而乙公司于 5

46、 月 10 日方付清余款,故选 D。【知识模块】 物权概述3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财产的交付分为现实的交付和观念的交付两种情况。现实的交付即动产物权的出让人将动产的占有实际地移转给受让人,由受让人直接占有该动产。而观念的交付是指在特殊情况下,法律允许当事人通过特剐的约定,并不现实地交付动产,而采用变通的交付办法,来代替实际交付,从而使交易更为便捷。观念的交付主要采用三种方式:简易交付、占有改定和指示交付。所谓简易交付是指出让人在转让动产物权以前,受让人已经通过委托、租赁、使用、借贷等方式而实际占有了该动产,则从移转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生效之时起,视为交付。也就是说,法律行为的生效与交

47、付行为的生效具有同一性。本案中,某宾馆与电视台之间已经形成了租赁摄像机的关系,该摄像机已经为某宾馆所占有。后双方当事人又于 8 月 9号就买卖该摄像机达成了协议,同时也就是对动产物权的转让达成了合意,该摄像机的所有权于此时发生移转。【知识模块】 物权概述3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排除妨碍是物上请求权的一种,是当物权人对标的物的支配状态受到了占有侵害以外的妨害时可以主张的权利。本案中,刘某不仅有权要求清除土石和杨树,亦有权要求修复院墙,但无权将杨树砍伐后作柴火或出售,因为刘某不是杨树的所有权人。【知识模块】 物权概述3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交付是基于法律行为让与动产所有权时,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手段,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所谓观念交付包括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三种,物权法第 25、26、27 条分别规定了三种观念交付。本案中甲对丙的交付不属于现实交付,因为构成交付必须有让与人的意思,受让人自行占有标的物的,不构成交付;同样也不构成指示交付,因为本案中乙作为赠与合同的受赠人,不能就尚不拥有所有权的物进行让与。对于交付的效力,我国实行的是生效要件主义,即非经交付不产生动产物权让与的效力。物权法第 23 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转让和设立,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交付时发生效力。【知识模块】 物权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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