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26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甲系海关工作人员,被派往某国考察。甲担心自己放纵走私被查处,拒不归国。为获得庇护,甲向某国难民署提供我国从未对外公布且影响我国经济安全的海关数据。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2 年卷二第 14 题)(A)甲构成叛逃罪(B)甲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C)对甲不应数罪并罚(D)即使刑法分则对叛逃罪未规定剥夺政治权利,也应对甲附加剥夺 1 年以上 5 年以下政治权利2 下列哪一行为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20
2、12 年卷二第 15 题)(A)甲驾车在公路转弯处高速行驶,撞翻相向行驶车辆,致 2 人死亡(B)乙驾驶越野车在道路上横冲直撞,撞翻数辆他人所驾汽车,致 2 人死亡(C)丙醉酒后驾车,刚开出 10 米就撞死 2 人(D)丁在繁华路段飙车,2 名老妇受到惊吓致心脏病发作死亡3 甲在建筑工地开翻斗车。某夜,甲开车时未注意路况,当场将工友乙撞死、丙撞伤。甲背丙去医院,想到会坐牢,遂将丙弃至路沟后逃跑。丙不得救治而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3 年卷二第 12 题)(A)甲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伤,触犯交通肇事罪(B)甲在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3、,触犯重大责任事故罪(C)甲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想象竞合犯(D)甲为逃避法律责任,将丙带离事故现场后遗弃,致丙不得救治而亡,还触犯故意杀人罪4 关于走私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 年卷二第 11 题)(A)甲误将淫秽光盘当作普通光盘走私入境。虽不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但如按照普通光盘计算,其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时,应认定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B)乙走私大量弹头、弹壳。由于弹头、弹壳不等于弹药,故乙不成立走私弹药罪(C)丙走私枪支入境后非法出卖。此情形属于吸收犯,按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论处(D)丁走私武器时以暴力抗拒缉私。此情形属于牵连犯,从一重罪论处5 下列哪一行为不成立使
4、用假币罪(不考虑数额)?(2015 年卷二第 15 题)(A)用假币缴纳罚款(B)用假币兑换外币(C)在朋友结婚时,将假币塞进红包送给朋友(D)与网友见面时,显示假币以证明经济实力6 关于洗钱罪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1 年卷二第 12 题)(A)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虽未明文规定侵犯财产罪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但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侵犯财产罪,依然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B)将上游的毒品犯罪所得误认为是贪污犯罪所得而实施洗钱行为的,不影响洗钱罪的成立(C)上游犯罪事实上可以确认,因上游犯罪人死亡依法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影响洗钱罪的认定(D)单位贷款诈骗应以合同诈骗罪论处,合同诈骗罪
5、不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为单位贷款诈骗所得实施洗钱行为的,不成立洗钱罪7 甲、乙为朋友。乙出国前,将自己的借记卡(背面写有密码)交甲保管。后甲持卡购物,将卡中 13 万元用完。乙回国后发现卡里没钱,便问甲是否用过此卡,甲否认。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 年卷二第 15 题)(A)侵占罪(B)信用卡诈骗罪(C)诈骗罪(D)盗窃罪8 甲急需 20 万元从事养殖,向农村信用社贷款时被信用社主任乙告知,一个身份证只能贷款 5 万元,再借几个身份证可多贷。甲用自己的名义贷款 5 万元,另借用4 个身份证贷款 20 万元,但由于经营不善,不能归还本息。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6、(2016 年卷二第 14 题)(A)甲构成贷款诈骗罪,乙不构成犯罪(B)甲构成骗取贷款罪,乙不构成犯罪(C)甲构成骗取贷款罪,乙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D)甲不构成骗取贷款罪,乙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9 关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 年卷二第15 题)(A)甲的父亲乙身患绝症,痛苦不堪。甲根据乙的请求,给乙注射过量镇定剂致乙死亡。乙的同意是真实的,对甲的行为不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B)甲因口角,捅乙数刀,乙死亡。如甲不顾乙的死伤,则应按实际造成的死亡结果认定甲构成故意杀人罪,因为死亡与伤害结果都在甲的犯意之内(C)甲谎称乙的女儿丙需要移植肾脏,让乙捐肾给丙。乙同意
7、,但甲将乙的肾脏摘出后移植给丁。因乙同意捐献肾脏,甲的行为不成立故意伤害罪(D)甲征得乙(17 周岁) 的同意,将乙的左肾摘出,移植给乙崇拜的歌星。乙的同意有效,甲的行为不成立故意伤害罪10 甲男(15 周岁) 与乙女(16 周岁) 因缺钱,共同绑架富商之子丙,成功索得 50 万元赎金。甲担心丙将来可能认出他们,提议杀丙,乙同意。乙给甲一根绳子,甲用绳子勒死丙。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4 年卷二第 16 题)(A)甲、乙均触犯故意杀人罪,因而对故意杀人罪成立共同犯罪(B)甲、乙均触犯故意杀人罪,对甲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但对乙应以绑架罪论处(C)丙系死于甲之手,乙未杀害丙,故
8、对乙虽以绑架罪定罪,但对乙不能适用“杀害被绑架人 ”的规定(D)对甲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对乙以绑架罪论处,与二人成立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并不矛盾11 甲为勒索财物,打算绑架富商之子吴某(5 岁)。甲欺骗乙、丙说:“富商欠我100 万元不还,你们帮我扣押其子,成功后给你们每人 10 万元。”乙、丙将吴某扣押,但甲无法联系上富商,未能进行勒索。三天后,甲让乙、丙将吴某释放。吴某一人在回家路上溺水身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 年卷二第 15题)(A)甲、乙、丙构成绑架罪的共同犯罪,但对乙、丙只能适用非法拘禁罪的法定刑(B)甲未能实施勒索行为,属绑架未遂;甲主动让乙、丙放人,属绑架中
9、止(C)吴某的死亡结果应归责于甲的行为,甲成立绑架致人死亡的结果加重犯(D)不管甲是绑架未遂、绑架中止还是绑架既遂,乙、丙均成立犯罪既遂12 关于侵犯人身权利罪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2 年卷二第 17 题)(A)强行与卖淫幼女发生性关系,事后给幼女 500 元的,构成强奸罪(B)使用暴力强迫单位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在采石场劳动的,构成强迫劳动罪(C)雇用 16 周岁未成年人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构成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D)收留流浪儿童后,因儿童不听话将其出卖的,构成拐卖儿童罪13 乙(16 周岁) 进城打工,用人单位要求乙提供银行卡号以便发放工资。乙忘带身份证,借用老乡甲的身
10、份证以甲的名义办理了银行卡。乙将银行卡号提供给用人单位后,请甲保管银行卡。数月后,甲持该卡到银行柜台办理密码挂失,取出 1 万余元现金,拒不退还。甲的行为构成下列哪一犯罪?(2014 年卷二第 18 题)(A)信用卡诈骗罪(B)诈骗罪(C)盗窃罪(间接正犯)(D)侵占罪14 甲深夜进入小超市,持枪胁迫正在椅子上睡觉的店员乙交出现金,乙说“钱在收款机里,只有购买商品才能打开收款机”。甲掏出 100 元钱给乙说“ 给你,随便买什么”。乙打开收款机,交出所有现金,甲一把抓跑。事实上,乙给甲的现金只有 88元,甲“亏了 ”12 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3 年卷二第 8 题)(A)甲
11、进入的虽是小超市,但乙已在椅子上睡觉,甲属于入户抢劫(B)只要持枪抢劫,即使分文未取,也构成抢劫既遂(C)对于持枪抢劫,不需要区分既遂与未遂,直接依照分则条文规定的法定刑量刑即可(D)甲虽“亏了 ”12 元,未能获利,但不属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构成抢劫罪既遂15 甲预谋拍摄乙与卖淫女的裸照,迫使乙交付财物。一日,甲请乙吃饭,叫卖淫女丙相陪。饭后,甲将乙、丙送上车。乙、丙刚到乙宅,乙便被老板电话叫走,丙亦离开。半小时后,甲持相机闯入乙宅发现无人,遂拿走了乙的 3 万元现金。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 年卷二第 15 题)(A)抢劫未遂与盗窃既遂(B)抢劫既遂与盗窃既
12、遂的想象竞合(C)敲诈勒索预备与盗窃既遂(D)敲诈勒索未遂与盗窃既遂的想象竞合16 2010 年某日,甲到乙家,发现乙家徒四壁。见桌上一块玉坠,断定是不值钱的仿制品,甲便顺手拿走。后甲对丙谎称玉坠乃秦代文物,值 5 万元,丙以 3 万元买下。经鉴定乃清代玉坠,市值 5000 元。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3 年卷二第 6 题)(A)甲断定玉坠为不值钱的仿制品具有一定根据,对 “数额较大”没有认识,缺乏盗窃犯罪故意,不构成盗窃罪(B)甲将所盗玉坠卖给丙,具有可罚性,不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C)不应追究甲盗窃玉坠的刑事责任,但应追究甲诈骗丙的刑事责任(D)甲诈骗丙的诈骗数额为
13、5 万元,其中 3 万元既遂, 2 万元未遂17 甲给机场打电话谎称“3 架飞机上有炸弹” ,机场立即紧急疏散乘客,对飞机进行地毯式安检,3 小时后才恢复正常航班秩序。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 年卷二第 1 题)(A)为维护社会稳定,无论甲的行为是否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都应追究甲的刑事责任(B)为防范危害航空安全行为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相关犯罪判处甲死刑(C)从事实和法律出发,甲的行为符合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犯罪构成,应追究其刑事责任(D)对于散布虚假信息,危及航空安全,造成国内国际重大影响的案件,可突破司法程序规定,以高效办案取信社会18 医生甲退
14、休后,擅自为人看病 2 年多。某日,甲为乙治疗,需注射青霉素。乙自述以前曾注射过青霉素,甲便未做皮试就给乙注射青霉素,乙因青霉素过敏而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 年卷二第 18 题)(A)以非法行医罪的结果加重犯论处(B)以非法行医罪的基本犯论处(C)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D)以医疗事故罪论处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9 乙成立恐怖组织并开展培训活动,甲为其提供资助。受培训的丙、丁为实施恐怖活动准备凶器。因案件被及时侦破,乙、丙、丁未能实施恐怖活动。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
15、项是正确的?(2016 年卷二第 56 题)(A)甲构成帮助恐怖活动罪,不再适用刑法 总则关于从犯的规定(B)乙构成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C)丙、丁构成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D)对丙、丁定罪量刑时,不再适用刑法总则关于预备犯的规定20 警察甲为讨好妻弟乙,将公务用枪私自送乙把玩,丙乘乙在人前炫耀枪支时,偷取枪支送交派出所,揭发乙持枪的犯罪事实。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 年卷二第 58 题)(A)甲私自出借枪支,构成非法出借枪支罪(B)乙非法持有枪支,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C)丙构成盗窃枪支罪(D)丙揭发乙持枪的犯罪事实,构成刑法上的立功21 关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下列哪些选项
16、是正确的?(2013 年卷二第 58 题)(A)甲未经批准进口一批药品销售给医院。虽该药品质量合格,甲的行为仍构成销售假药罪(B)甲大量使用禁用农药种植大豆。甲的行为属于“在生产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构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C)甲将纯净水掺入到工业酒精中,冒充白酒销售。甲的行为不属于“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不成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D)甲利用“ 地沟油” 大量生产“食用油”后销售。因不能查明“地沟油” 的具体毒害成分,对甲的行为不能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论处22 关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下列哪些判决是正确的?(2014 年卷二第
17、58 题)(A)甲销售的假药无批准文号,但颇有疗效,销售金额达 500 万元,如按销售假药罪处理会导致处罚较轻,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B)甲明知病死猪肉有害,仍将大量收购的病死猪肉,冒充合格猪肉在市场上销售。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C)甲明知贮存的苹果上使用了禁用农药,仍将苹果批发给零售商。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D)甲以为是劣药而销售,但实际上销售了假药,且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法院以销售劣药罪定罪处罚23 关于货币犯罪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 年卷二第 59 题)(A)以使用为目的,大量印制停止流通的第三版人民币的,不成立伪造货币罪(B)伪
18、造正在流通但在我国尚无法兑换的境外货币的,成立伪造货币罪(C)将白纸冒充假币卖给他人的,构成诈骗罪,不成立出售假币罪(D)将一半真币与一半假币拼接,制造大量半真半假面额 100 元纸币的,成立变造货币罪24 纳税人逃税,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一律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纳税人逃避追缴欠税,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应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纳税人以暴力方法拒不缴纳税款,后主动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扣缴义务人逃税,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
19、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关于上述观点的正误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2 年卷二第 61 题)(A)第句正确,第 句错误(B)第 句正确,第句错误(C)第 句正确,第句错误(D)第句正确,第 句错误25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与第二款分别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关于该条款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
20、1 年卷二第 60 题)(A)第一款所称“ 殴打、侮辱” 属于法定量刑情节(B)第二款所称“犯前款罪,致人重伤”属于结果加重犯(C)非法拘禁致人重伤并具有侮辱情节的,适用第二款的规定,侮辱情节不再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D)第二款规定的“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 ,是指非法拘禁行为之外的暴力致人伤残、死亡26 关于刑讯逼供罪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2 年卷二第 60 题)(A)甲系机关保卫处长,采用多日不让小偷睡觉的方式,迫其承认偷盗事实。甲构成刑讯逼供罪(B)乙系教师,受聘为法院人民陪审员,因庭审时被告人刘某气焰嚣张,乙气愤不过,一拳致其轻伤。乙不构成刑讯逼供罪(C)丙系检察官
21、,为逼取口供殴打犯罪嫌疑人郭某,致其重伤。对丙应以刑讯逼供罪论处(D)丁系警察,讯问时佯装要实施酷刑,犯罪嫌疑人因害怕承认犯罪事实。丁构成刑讯逼供罪27 甲潜入他人房间欲盗窃。忽见床上坐起一老妪,哀求其不要拿她的东西。甲不理睬而继续翻找,拿走一条银项链(价值 400 元)。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l 3 年卷二第 60 题)(A)甲并未采取足以压制老妪反抗的方法取得财物,不构成抢劫罪(B)如认为区分盗窃罪与抢夺罪的关键在于是秘密取得财物还是公然取得财物,则甲的行为属于抢夺行为;如甲作案时携带了凶器,则对甲应以抢劫罪论处(C)如采取 B 选项的观点,因甲作案时未携带凶器,也未
22、秘密窃取财物,又不符合抢夺罪“数额较大 ”的要件,无法以侵犯财产罪追究甲的刑事责任(D)如认为盗窃行为并不限于秘密窃取,则甲的行为属于入户盗窃,可按盗窃罪追究甲的刑事责任28 下列哪些行为构成盗窃罪(不考虑数额)?(2016 年卷二第 59 题)(A)酒店服务员甲在帮客人拎包时,将包中的手机放人自己的口袋据为己有(B)客人在小饭馆吃饭时,将手机放在收银台边上充电,请服务员乙帮忙照看。乙假意答应,却将手机据为己有(C)旅客将行李放在托运柜台旁,到相距 20 余米的另一柜台问事时,机场清洁工丙将该行李拿走据为己有(D)顾客购物时将车钥匙遗忘在收银台,收银员问是谁的,丁谎称是自己的,然后持该钥匙将顾
23、客的车开走29 关于诈骗罪的理解和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3 年卷二第 61 题)(A)甲曾借给好友乙 1 万元。乙还款时未要回借条。一年后,甲故意拿借条要乙还款。乙明知但碍于情面,又给甲 1 万元。甲虽获得 1 万元,但不能认定为诈骗既遂(B)甲发现乙出国后其房屋无人居住,便伪造房产证,将该房租给丙住了一年,收取租金 2 万元。甲的行为构成诈骗罪(C)甲请客(餐费 1 万元)后,发现未带钱,便向餐厅经理谎称送走客人后再付款。经理信以为真,甲趁机逃走。不管怎样理解处分意识,对甲的行为都应以诈骗罪论处(D)乙花 2 万元向甲购买假币,后发现是一堆白纸。由于购买假币的行为是违法的,乙不
24、是诈骗罪的受害人,甲不成立诈骗罪30 2016 年 4 月,甲利用乙提供的作弊器材,安排大学生丙在地方公务员考试中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但丙考试成绩不佳,甲未能进入复试。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 年卷二第 60 题)(A)甲组织他人考试作弊,应以组织考试作弊罪论处(B)乙为他人考试作弊提供作弊器材,应按组织考试作弊罪论处(C)丙考试成绩虽不佳,仍构成代替考试罪(D)甲让丙代替自己参加考试,构成代替考试罪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26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C【试
25、题解析】 刑法第 109 条第 1 款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甲构成叛逃罪,A 项正确,不选。刑法第 11 1 条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因此,甲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B 项正确,不选。叛逃罪与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之间不存在牵连或者吸收
26、关系,理应数罪并罚,因此,C 项错误,当选。刑法第 56 条第 1 款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因此,D 项正确,不选。【知识模块】 刑法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A 项与 C 项中,行为人甲和丙都涉及违规驾驶(超速与醉驾),但是没有更多证据表明行为人对于危害社会的结果是故意的,所以认定为交通肇事罪更为合理。B 项中行为人乙驾驶越野车在道路上(公共场所)“横冲直撞”,表明了行为人对于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有放任的态度,最终“撞翻数辆他人所驾汽车,致 2 人死亡”,应该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行为实现的结果超出了法律保护目的,行为不是归责的原因。D 项中丁
27、飙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但是飙车吓死他人,却超出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所保护的范围,即道路交通安全法禁止飙车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撞击事件发生,不是为了保护他人不受惊吓。此时行为和结果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因此行为人不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只为飙车承担责任,成立危险驾驶罪。【知识模块】 刑法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重大责任事故罪与交通肇事罪都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过失犯罪,二者最主要的区别是发生的空间不同,前者保护生产、作业领域的公共安全,后者保护公共交通运输领域的公共安全。所以对于发生在建筑工地的翻斗车施工事故应该按照重大责任事故罪处理。所以 A 选项当选。BC 不当选。将自己有救助义务的
28、人带离现场,抛弃于路沟,导致对方死亡的,是对生命权的故意侵犯,属于故意杀人罪。D 选项不当选。【知识模块】 刑法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如果是不同犯罪构成闾的错误,只能自主客观相统一的范围内认定故意既遂。此时需要用到包容评价思维。例如:张三以为自己走私的是假币,但是实际上是淫秽物品。假币和淫秽物品都是属于禁止进出口的物品,所以可以认定为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走私淫秽物品罪要求行为人必须明知其走私的是淫秽物品,这是对行为对象的认知。否则,不成立该罪。刑法的定罪量刑必须坚持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因甲误将淫秽光盘当作普通光盘走私。其不具有走私淫秽物品的目的,故当其逃税数额较大时,成
29、立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而不成立走私淫秽物品罪。选项 A 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 2条第 1 款规定,走私各种弹药的弹头、弹壳,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 151 条第 1款规定,以走私弹药罪定罪处罚。选项 B 错误。丙走私枪支入境后又进行非法买卖,这是两个行为,并且侵犯了两种法益。应当实行数罪并罚。选项 C 错误。刑法第 157 条第 2 款规定,对以暴力、胁迫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本法第 277 条规定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选项 D 错误。【知识模块】 刑法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无论是用假
30、币缴纳罚款,还是用假币兑换外币,或者在朋友结婚时将假币塞进红包送给朋友,都是将假币作为一般等价物置于流通领域,危害货币的公共信用,因而都属于“使用”假币。与网友见面时,显示假币以证明经济实力,该行为并未将假币作为一般等价物置于流通领域,客观上也不会扰乱金融秩序,故不属于“使用”假币。【知识模块】 刑法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七种犯罪的所得及其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与性质,而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协
31、助将资金汇往境外,或者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的行为。选项 A 说法正确。因为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就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侵犯财产的犯罪,其实施的侵犯财产罪仍然可以构成洗钱罪的上游犯罪。选项 B 说法正确。行为人对上游犯罪的性质认定错误并不影响该罪的构成,只要犯罪所得仍然属于法律规定的七种犯罪,都可以成立洗钱罪。选项 C 说法正确。实施洗钱犯罪的是下游的人,上游犯罪的行为人死亡并不阻碍追究实施洗钱行为的人的刑事责任。选项 D 说法错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包括贷款诈骗罪,不包括合同诈骗罪。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第三十条解释,单位贷款诈骗,定相关自然人的贷款诈骗罪,该犯罪所得是
32、洗钱罪的对象。【知识模块】 刑法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对信用卡的占有并不意味着同时就具有合法的取款权限,所以甲虽然合法占有着乙的信用卡,却没有获得取款的授权。甲背着乙去取款的,侵犯了持卡人乙对存款的占有(民法上称间接占有),属于刑法第 196 条规定的冒用他人信用卡在商场使用的情况,成立信用卡诈骗罪(三角诈骗)。【知识模块】 刑法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第 175 条之一第 1 款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
33、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A 项:贷款诈骗罪要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甲向信用社贷款时,只是用钱从事养殖,并非非法占有的目的,甲的行为不成立贷款诈骗罪。所以,A 项错误。BCD 项:甲以借用他人身份证获取信用社贷款,后不能归还本息,给信用社造成重大损失,但甲是听取了信用社主任乙的建议,不存在欺骗手段。不符合骗取贷款罪的构成要件。根据刑法第 186 条第 1 款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
34、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乙作为信用社主任,违反规定告知甲借身份证贷款,给信用社造成重大损失,依法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所以,BC 项错误,D 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 D。【知识模块】 刑法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选项 A 错误。被害人的承诺在符合一定条件时,可以排除损害被害人法益行为的违法性。经被害人承诺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时,才能排除犯罪的成立:(1)承诺者对被侵害的法益具有处分权限(生命和重大健康不可处分);(2)承诺者必须对所承诺的事项的意义、范围具有理解能力;(3)承诺必须出于被害人的真实意志,戏言性的承诺、基于强制或者威压作出的承
35、诺,不排除犯罪的成立;(4)必须存在现实的承诺;(5)承诺至迟必须存在于结果发生时,被害人在结果发生前变更承诺的,则原来的承诺无效;(6)经承诺所实施的行为不得超出承诺的范围。选项 A 中,乙对生命权的承诺是无效的,甲的行为仍然构成故意杀人罪。选项 B 正确。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要看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杀人故意。对于故意内容不很确定或者不顾被害人死亡的,应按实际造成的结果确定犯罪行为的性质。对于使用枪支、匕首等凶器行凶,打击他人致命部位,放任他人死亡并造成死亡结果的,通常可以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因此,如甲不顾乙的死伤,使用刀具行凶,可以认为死亡与伤害的结果都是在甲的犯意之内,甲成立故意
36、杀人罪。选项 C、D 错误。刑法第 234 条之一第 2 款规定,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234 条、第 232 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据此可知,选项 C 中的甲欺骗乙捐献器官,构成故意伤害罪。选项 D 中的甲摘取未成年人的器官,也构成故意伤害罪。【知识模块】 刑法1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选项 A 说法正确。甲担心丙将来可能认出他们,提议杀丙,乙同意。乙给甲一根绳子,甲用绳子勒死丙。甲实施了故意杀人的实行行为,乙实施了故意杀人的帮助行为,二人既有共同杀人的故意,也实施了共同杀人的行为,因而成立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
37、选项 C 说法错误。乙虽然没有实施故意杀人罪的实行行为,但提供了帮助,并且有共同杀人的故意,因而与甲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对乙应当适用“杀害被绑架人”的规定。选项 B、D 说法正确。刑法第 17 条第 2 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在本案中,甲乙共谋绑架并杀害被害人,二人在故意杀人罪的范围内成立共犯。但甲只对其故意杀人的行为负刑事责任,对绑架不负刑事责任,因此只成立故意杀人罪;对乙则以绑架罪论处,按照“绑架并杀害被绑架人”的规定处罚,二者并不矛盾。【知识模块】 刑法11 【正确答案
38、】 D【试题解析】 A 项:共同犯罪需要共同犯罪的合意,本题中,乙、丙是受到甲的欺骗,并无实施绑架的故意,不成立绑架罪的共同犯罪。所以,A 项错误。B 项:根据刑法第 239 条第 1 款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绑架行为一旦结束,本罪即既遂,不存在未遂和中止等未完成形态。所以,B 项错误。C 项:根据刑法第 239 条第 2 款规定:“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本题中,甲并无伤害
39、及杀害吴某的故意,吴某系自己溺水身亡,不成立本罪的结果加重犯。所以,C 项错误。D 项:根据刑法第 238 条第 3 款规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本题中,乙、丙二人以索取债务的主观意图扣押吴某三天,成立非法拘禁罪既遂犯。所以,D 项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1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由于幼女缺乏决定性行为的意思能力,因此,与幼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即使征得其同意,也认为侵犯了其性自主权。所以 A 项正确,不选。对于强迫劳动罪,刑法第 244 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
40、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在刑法修正案(八)出台之前,只规定强迫职工劳动才构成强迫职工劳动罪,不包括非职工的一般人员。修改后包括了职工和非职工。B 项正确,不选。第 244 条之一:“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41、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雇用 16 周岁未成年人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不构成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无罪),C 项错误,当选。收留流浪儿童后,因儿童不听话将其出卖的,构成拐卖儿童罪,D 项正确,不选。【知识模块】 刑法1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选项 A 错误。根据刑法第 196 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方式包括:(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本题中,甲使用的是以本人的名义开设的信用卡,不属冒用他人信用卡,也不属以另外三种方式使用信用卡的情况。因此,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选项 B 错误
42、。成立诈骗罪,要求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或继续维持错误认识,并基于该错误认识而处分了财产,从而行为人取得了财物、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本题中,是乙主动将信用卡交给甲保管的,对于乙来讲,甲不存在欺诈。另外,该信用卡是以甲的名义开设的,银行柜台向甲交付钱款的行为完全符合相关业务规则,也不存在受骗的因素。因此,甲不构成诈骗罪。选项 C 错误。窃取,是指行为人违反被害人的意志,通过平和方式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第三者(包括单位)占有。本题中,该银行卡一直由甲保管,并未侵害乙的占有,不构成盗窃罪。选项 D 正确。刑法第 270 条第 1 款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
43、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题中,乙将信用卡交给甲保管后,信用卡以及信用卡中的财产都在甲的保管之下,甲将信用卡中的钱财据为已有,完全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因此,甲的行为构成侵占罪。【知识模块】 刑法1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入户抢劫”中的“户”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超市是开放型空间,未与外界相对隔离,即使乙在椅子上睡觉,超市也不属于刑法上“户”的范畴
44、,因而甲不构成入户抢劫。故 A 选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八种处罚情节中除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这一结果加重情节之外,其余七种处罚同样存在既遂、未遂问题,其中抢劫未遂的,应当根据刑法关于加重情节的法定刑规定,结合未遂犯的处理原则量刑。”对于持枪抢劫的,需要区分既遂、未遂问题。故 C 选项错误。抢劫罪是侵犯财产与人身法益的犯罪,只有在财产或者人身法益被实际侵犯时,才构成抢劫罪既遂。持枪抢劫,但分文未取,且对被害人人身也未造成伤害的,构成抢劫罪未遂。故 B 选项错误。甲虽然为了抢劫付出了 100 元,但这不是刑法的评价内容,
45、甲对于被害人的 88元构成抢劫罪。故 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1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在于,被害人的意志自由被剥夺的程度。在本题中,甲预谋拍摄乙与卖淫女的裸照,迫使乙交付财物,甲的这种行为属于以恶言相通告使乙产生恐惧心理的行为,属于恐吓行为。但是这种行为不会达到足以压制乙反抗的程度,相反是给乙留下了一定的选择空间。但是在这其中给乙造成了恐惧,在实质上也造成了乙意志自由的瑕疵。所以甲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而不是抢劫。甲拍摄裸照的行为仅属于制造条件的预备行为,尚未着手实施敲诈勒索。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甲未能拍摄裸照,所以构成敲诈勒索罪犯罪预备。同时,甲到了乙
46、宅后,发现乙宅无人,于是拿走乙的现金,应成立盗窃罪既遂。综上所述,甲的行为应成立敲诈勒索预备与盗窃罪的既遂,数罪并罚。所以答案C。【知识模块】 刑法1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盗窃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有盗窃故意,即意欲盗窃数额较大财物或者可能是数额较大财物。当行为人认定为不值钱之物而窃取时,则只有小偷小摸的故意,没有盗窃故意。所以甲断定玉坠不值钱而拿走,即使玉坠实际上值钱,也因为没有盗窃数额较大财物的故意,不成立盗窃罪。但是甲谎称玉坠为秦代文物,欺骗丙购买的,成立隐瞒真相、捏造事实,使得受骗人基于认识错误而处分财物的诈骗罪。同一个故意犯罪行为,其犯罪形态只有一个,不可能既是犯罪既遂,又是
47、犯罪未遂。对结果的判断,应以整个犯罪行为最终的法益侵犯形态为标准。本案行为人意图骗取丙 5 万元,最终骗得 3 万元,应认定甲的诈骗数额为 3 万元既遂。【知识模块】 刑法1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依据刑法第 291 条之一的规定,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成立此罪。甲谎称机场有炸弹(爆炸信息)而迫使机场紧急疏散的,严重扰乱了机场的社会秩序。应该成立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司法机关办案的首要价值是公正。高效办案也需要遵守程序法上的规定,绝不允许为了效率而突破程序规定,故 A、B、D 选项错误,C 选项正确
48、。【知识模块】 刑法1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有医师执业资格是“医师资格”与“执业资格”的统一。退休的医生仍然具备医师资格,但是却没有了执业资格,所以相当于刑法上的普通人,其行医问诊的,可以成立刑法第 336 条规定的非法行医罪。甲退休后擅自为人看病 2 年多,属于没有医师执业资格,而以行医为业的非法行医罪。其行医行为造成他人死亡的,属于第 236 条“造成就诊人死亡”因而法定刑加重的情况,是此罪的结果加重犯。按照以非法行医罪的结果加重犯论处。【知识模块】 刑法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49、分。19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A 项:帮助恐怖活动,是指故意资助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或者资助恐怖活动培训,以及为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招募、运送人员的行为。甲为乙培训提供资助,构成帮助恐怖活动罪。本罪是帮助犯的正犯化,不适用从犯的规定。所以,A 项正确。B 项: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恐怖组织活动的行为。本题中,乙成立恐怖组织并开展培训活动,构成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所以,B 项正确。C 项:根据刑法第 120 条之二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为实施恐怖活动准备凶器、危险物品或者其他工具的;(二)组织恐怖活动培训或者积极参加恐怖活动培训的;(三)为实施恐怖活动与境外恐怖活动组织或者人员联络的;(四)为实施恐怖活动进行策划或者其他准备的。”受培训的丙、丁为实施恐怖活动准备凶器,构成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所以,C项正确。D 项: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是预备行为的实行行为化,对丙、丁定罪量刑时,直接适用刑法分则的规定,不再适用预备犯的规定。所以,D 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