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类试卷]招标采购争议裁决与判决同步练习试卷1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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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采购争议裁决与判决同步练习试卷 1 及答案与解析0 某城市准备建设一个飞机场,各有关部门组织成立建设项目法人,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等经市计划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审批申请国家重大建设工程立项。审批过程中。项目法人以公开招标方式与四家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签订了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1)4 家施工企业共同为飞机场主体工程承包人,承包形式为一次包干,估算工程总造价 25 亿元;(2)考虑到承包人规避市场风险和解决工程施工资源匹配的需要,项目法人授权4 个承包人之间可以进行分包。合同签订以后。国务院计划主管部门公布该工程为国家重大建设工程项目。批

2、准的投资计划中主体工程部分仅为 21 亿元。该计划下达后,项目法人要求承包人修改合同。降低包干造价,承包人不同意,项目法人诉讼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1 该工程建设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 该项目法人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是否可行?3 合同条款中规定“ 项目法人授权 4 个承包人之间可以在承包范围内进行分包” 是否合理?3 1原告被告基本情况原告:AA、BB,分别为投标人 A 公司和 B 公司在第三人 D 银行办公楼建设工程的投标活动支付了施工图纸预算费等相关运作费用。原告 AA、BB 均为投标人以外的与第三人 D 银行的办公楼建设工程招标活动有间接利益关系的个人。被告:D 银行的办公楼建设工程

3、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县建设局(下称 CC建设局)。2案情介绍第三人 D 银行拟建一座办公楼,D 银行作为其办公楼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于 2004 年 10 月 19 日在市建设工程交易网站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 A 公司、B 公司等 5 家建筑公司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原告 AA、BB,分别为投标人 A 公司和 B 公司在第三人 D 银行的办公楼建设工程的投标活动支付了施工图纸预算费等相关运作费用。11 月 26 日,第三人 D 银行的办公楼建设工程招标活动评标委员会宣布评标结果,确认中标人为 C 公司。两原告 AA 和 BB 公司以第三人 D 银行既未公开发布招标信息,亦未严格依照招标

4、文件确定的评分办法评标,且第三人 D 银行的法定代表人有串标嫌疑为由,于 12 月 6 日以个人名义向 D 银行的办公楼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CC 建设局进行投诉。建设局受理投诉后,进行了调查取证,认定第三人 D 银行已公开发布招标信息,并严格依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分办法评标,第三人 D 银行法定代表人未实施串标行为,但第三人 D 银行要求投标人提供押金以证明履约能力不妥。12 月 22 日,建设局作出第三人 D 银行办公楼建设工程招标活动程序合法的调查结论,送达原告 AA 和 BB 并书面告知,如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12 月 27 日,原告 AA 和 BB 向县人民法院

5、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依法撤销原告建设局作出的D 银行办公楼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投诉受理的调查结论,并责令被告建设局宣布第三人 D 银行办公楼建设工程招标活动违法,中标无效。3判决结果县人民法院依照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六条第(四)项、第六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1)撤销原告 CC 建设局于 2004 年 12 月 22 日作出的D 银行办公楼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投诉受理的调查结论;(2)责令被告 CC 建设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就原告 AA、BB 对第三人D 银行办公楼建设工程招标活动的投诉重新

6、作出具体行政行为。4 原告 AA、BB 诉讼主体资格是否适格?5 被告 CC 建设局的处理决定是否系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招标采购争议裁决与判决同步练习试卷 1 答案与解析【知识模块】 招标采购争议裁决与判决1 【正确答案】 该工程建设合同是无效合同。因为本案例飞机场建设项目属于 2亿元以上大型建设项目,并被列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应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并按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订立合同。不得任意扩大投资规模。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三条“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标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本案例合同双方在审批过程中签订建筑施工承包合同,确定时并未取得有审批权限主管

7、部门的批准文件,缺乏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合同金额也超出国家批准的投资的有关规定,扩大了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违反了国家计划,属于非法合同。相关的合同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知识模块】 招标采购争议裁决与判决2 【正确答案】 由于违反了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可以解除合同。项目法人诉讼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是可行的。但是发包人应该对订立无效合同的后果承担主要责任,赔偿施工企业的相应损失。【知识模块】 招标采购争议裁决与判决3 【正确答案】 合同法规定,禁止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工程全部承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同时招标投标法也明令禁止中标

8、人将主体及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该合同中仅规定“项目法人授权各承包人之间可以在承包范围内进行分包” ,没有明确规定相应的符合法律要求的限制条件,存在许多可能引起纠纷的条款内容,属于条款内容不清楚、不完善、不严密,结果会导致承包人之间的违法操作。【知识模块】 招标采购争议裁决与判决【知识模块】 招标采购争议裁决与判决4 【正确答案】 原告 AA、BB 的投诉主体资格适格。虽然原告 AA、BB 并非第三人 D 银行办公楼建设工程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其代理人,仅因分别为投标人 A 公司、B 公司的投标活动支付了施工图纸预算费等相关运作费用,但是原告 AA、BB与第三人 D 银行办公楼建设工程招标活动有

9、间接利益关系。我国 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五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2004 年第 11 号,以下简称“11 号令”) 第三条均明文规定,投标人和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都依法享有投诉招标投标活动中违法行为的权利。故原告 AA、BB 依法享有以个人名义就第三人 D 银行办公楼建设工程招标活动向被告 CC 建设局投诉的权利,被告受理原告 AA、BB 的书面投诉后,作出了投诉理由不成立的行政监督处理决定,该决定与原告 AA、BB 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为原告 AA、BB 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

10、系,所以诉讼主体资格适格。【知识模块】 招标采购争议裁决与判决5 【正确答案】 被告 CC 建设局对 D 银行办公楼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处理决定系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侵犯其公平竞争权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在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列举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内,但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招标投标法授权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违法时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对投诉人不服行政监督部门的行政监督处理决定的救济途径未作出具体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决定(11 号令)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监督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行政相对人就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除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及该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二款按排除法列举的行政行为外,则均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处理决定显然在此之内。另外,从行政诉讼法立法宗旨之一监督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出发,遵循有权利就有救济的基本司法原则,也不宜将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处理决定排除在司法审查之外。【知识模块】 招标采购争议裁决与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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