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类试卷]招标采购案例分析模拟试卷23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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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采购案例分析模拟试卷 23 及答案与解析1 某公路路基工程具备招标条件,决定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委托某招标代理机构 K 进行招标代理。招标方案由 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经招标人同意后实施。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选择承包人,同时规定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2007 年 10 月 12 日下午 4:00 为投标截止时间,2007 年 10 月 14 日下午2:00 在某会议室召开开标会议。2007 年 9 月 15 日,K 招标代理机构在国家指定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内容如下: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和地址; 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及标段的划分情况;招标项

2、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 对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2007 年 9 月 18 日,招标人开始出售招标文件。2007 年 9 月 22 日,有两家外省市的施工单位前来购买招标文件,被告知招标文件已停止出售。截至 2007 年 10 月 12 日下午 4:00 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共有 48 家投标单位提交了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经招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工期等内容,并由投标人代表对开标结果进行了签字确认。随后,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最后确定了 A、B、C 三家投标人分别为某合同段第一、

3、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于2007 年 lO 月 28 日向 A 投标人发出了中标通知书, A 投标人于当日确认收到此中标通知书。此后,自 10 月 30 日至 11 月 30 日招标人又与 A 投标人就合同价格进行了多次谈判,于是 A 投标人将价格在正式报价的基础上下浮了 05,最终双方于 12 月 3 日签订了书面合同。问题(1)针对本工程,写出一个完整的招标程序。(2)本案招投标程序有哪些不妥之处?为什么?2 某县政府采用财政资金采购一批列入了集中采购目录中的电脑设备,金额达到了地区财政部门规定的采购限额标准,地区财政部门批准该项目采用邀请招标采购。采购人在地区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

4、布了资格预审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有 14家供应商提交了资格证明文件。采购人组织审查后,有 12 家供应商资格符合要求。采购人召开了领导班子会议,经过讨论并投票表决,确定了得票数位于前 8 名的供应商为正式投标人,并向其发出了投标邀请书。问题 上述采购程序及做法是否符合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2 某工程建设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投资额 6500 万元人民币。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共受理了 25 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现需要选择审查地点,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受理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与比较。3 本项目招标人应怎样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采用什么样的审查程序进行审查?4 审查过程中招标人应注意哪几个问题?4

5、 某工程施工招标开标过程中,发现某投标人的报价为 980000 元,但在投标函(正本)投标报价一栏,投标人疏忽大意,填写的内容为:玖拾捌万万元人民币(大写),多写了个“万 ”字。而在其投标报价书中,工程量清单合计和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填写的均为 980000 元,招标人在开标会上要求该投标人改正。该投标人将投标总报价改正为玖拾捌万元人民币(大写),并在开标记录表上作了如实记载,其他投标人当场提出异议,招标人以属于明显文字错误可以纠正为由给予答复。评标结果为该投标人中标,其他投标人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5 开标过程中,招标人是否有权利同意投标人对报价填写差错进行修改?6 本案中,评标委员会是否

6、可以要求该投标就此事人进行澄清?6 某全额国有资金投资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招标人在对投标文件和评标报告进行审查过程中,发现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A 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文件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按照工程量清单规定的格式填写相应子目的单价及合价,同时满足其中给出的范围及数量要求,否则为非响应性投标。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A 对其中一项主要项目的工程量进行了修改,由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 28465m2 调整为 8465m2,并据此进行了报价。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 A 投标评审的结论是响应性投标,并将其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是否应确定投标人 A 为中标人,招标人中存在三

7、种意见: 第 1 种意见: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仅在四种情况下,即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本次招标活动,评标委员会已经依法推荐了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不能改变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即在定标过程中,招标人没有权利否定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论,只能依据其推荐次序,确定投标人

8、A 为中标人。 第2 种意见: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A 为非响应性投标,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30 号令)第五十二条规定,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并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所以招标人可以直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 B 为中标人。 第 3 种意见: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A 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论为响应性投标,评标委员会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其评标结论不能作为定标的依据,所以本次招标

9、无效,招标人可以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7 招标人定标的依据是什么?招标人定标过程中可否修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8 分析这三种意见正确与否,说明理由。9 招标人应如何依法处理此事,如何确定本项目中标人?10 某地一座大桥工程已经该地人民政府批准列入市交通发展规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编制完成。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招标人决定对本项目的投资人进行 BOT 招标。为赶工期,政府出面决定对本项目先行进行施工招标。招标过程中,在分别书面答复投标人各自的提问后,招标人组织各投标人进行了施工现场踏勘。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10 日,招标人将其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书面通知各投标人。问题 指出

10、本案招标过程中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给出改进的建议。10 X 市某建设项目 5的建设资金来自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目前该项目拟以招标方式采购一批万能自动断路器,本次采购估算合同价格为 80 万元人民币。针对招标公告的发布及内容有如下意见:A 认为:本项目必须采用国际招标,而不能采用国内招标。B 认为:本次采购合同估算价格为 80 万元人民币,因此可以不进行国际招标。C 认为:招标文件的出售日到停售日的期间不能少于 20 日。D 认为:为保证评标质量及公平、公正,可从国家及地方两级专家库中抽出数量大于实际需要的专家作为备选专家,以应对专家因故不能参加评标时专家人数不足的特殊情况。E 认为:若采取国际

11、招标,应当在采购过程中对国货有一定的倾斜与保护,可以规定在最终评价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向国内投标人授予合同。统一分歧后,决定采用国际招标方式采购,根据发改委的相关规定在中国建设报及 A 市建交中心网站上发布了招标公告。随后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发售日前完成了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11 案例中 A、B、C ,D 、E 的观点中哪些是不正确的 ?为什么?12 上述行为有哪些不妥?为什么?12 A 地某大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被列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预估总造价为 30 亿元人民币,由于设计工期紧张,方案设计完成后项目法人便展开招标,同时将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设计任务书等报送计划主管部门审核。经公开

12、招标确定中标人后与具有施工资质的 M 企业签订了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 ,并约定双方产生的争议提交 A 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后,该项目批准的投资计划中主体工程部分造价调整为 20 亿元。批准文件下达后,招标人要求降低包干价,承包人拒绝,招标人遂要求解除合同,双方发生争议。13 项目法人的招标是否存在不妥?14 招标人是否有权解除合同?15 若承包人向 A 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是否应当受理 ?16 若承包人决定向法院起诉,应由何处法院管辖?招标采购案例分析模拟试卷 23 答案与解析1 【正确答案】 (1)针对本工程,一个完整的招标程序如下:成立招标工作小组委托

13、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编制标底(如有)发布招标公告出售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踏勘和招标答疑接收投标文件开标评标确定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协议书(2)本案招标程序中,存在以下不妥之处:1)开标时间 2007 年 10 月 14 日下午 2:00 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07 年 10月 12 日下午 4:00 不一致。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2)招标公告的内容不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除已明确的内容外,还应载明以下事项: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等。3)招标文

14、件停止出售的时间不妥。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自招标文件开始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止,最短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4)由招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妥。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与中标人就合同价格进行谈判不妥。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这里的合同价格属于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三条界定的实质性内容。6)招标

15、人和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的期限和合同价格不妥。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本案例中通知书于 10 月 28 日发出,直至 12月 3 日才签订了书面合同,已超过了法律规定的 30 日期限。中标人的中标价格属于合同实质性内容,其中标价就是签约合同价。本案中将其下浮 0.5后作为签约合同价,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知识模块】 综合2 【正确答案】 本案中,采购人采用集体讨论并投票的方式确定投标人名单的程序及做法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政府采购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应在省级以上

16、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介上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组织评审,然后从评审合格的供应商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 3 家以上的供应商为邀请的投标人。本案中,如果地区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介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介一致,则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媒介符合相关规定,否则,资格预审公告的发布媒介不符合规定。【试题解析】 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 2004 年第 18 号,以下简称“18 号令”)第十五条规定,政府采购采用邀请招标的,应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介上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地区及以下财政部门无权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本案中,如果地区财政部

17、门指定的媒介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介一致,则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媒介符合相关规定,否则,资格预审公告的发布媒介不符合规定。关于确定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名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8 号令 )第十五条规定,采购人应从评审合格的供应商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 3 家以上的供应商为邀请的投标人。本案中,采购人采用集体讨论并投票的方式确定投标人名单的做法不符合政府采购的规定。【知识模块】 综合【知识模块】 综合3 【正确答案】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资格预审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组建资

18、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审查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有关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规定。因此,本项目资格审查委员会由招标人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招标人按照以下审查程序,组织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资格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签到;宣布资格审查纪律及审查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委员会推举或招标人直接确定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资格审查委员会熟悉资格预审文件,对申请文件进行拆封、分类等准备;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据资格预审文件,对资格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资

19、格审查委员会依据资格预审文件,对资格申请文件进行详细审查;资格审查委员会推荐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名单;资格审查委员会完成并签署资格审查报告; 资格审查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资格审查报告;招标人宣布资格审查结束前注意事项,收回相关资格审查资料等。【知识模块】 综合4 【正确答案】 招标人在审查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严格自律,不能借组织资格审查之便,干扰或影响资格审查工作;做好保密工作; 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资格预审文件有疑问时,要正确解释;为资格审查委员会完成审查工作提供条件;少数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不同意评审结论,不在资格审查报告上签字,应要求他们写出书面意见和理由,并在其上签字;对资格审查委员会完

20、成的资格审查报告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等。【试题解析】 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规定,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法律、行政法规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资格审查应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法律

21、、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资格预审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进行。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审查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有关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规定。”因此,招标人在进行资格审查时,不得改变或补充载明的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或者以没有载明的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围绕资格审查,招标人应针对资格审查工作涉及的资格审查委员会的组建、审查地

22、点的选择及条件准备、必备的资料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的配备等进行充分的准备。审查程序一般分为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两步。在审查过程中,招标人一方面需提供资格审查委员会相关服务性工作,同时还需要配合资格审查委员会完成对资格申请文件的澄清组织工作,以及解答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一些疑惑等。【知识模块】 综合【知识模块】 综合5 【正确答案】 开标会议上,招标人没有权利同意投标人进行投标差错的更正,因为开标会议上招标人仅是依据招标文件公布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内容,没有评审、比较和判断权利。【知识模块】 综合6 【正确答案】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只要不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本案的关键是投标函(正本)填写内容:“玖拾捌万万元人民币(大写)”一项是否属于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以及是否为明显的文字错误。由于其大写表述清晰明确,不属于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也无法判断是否为明显的文字错误,所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没有权利要求投标人进行更正,同时,投标人也不能对此进行修改,因为中文数字和阿拉伯数字不一致时,以中文表示的数额为准,这里的“ 玖拾捌万万元人民币 (大写)” 为 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的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九条,不允许进行修改或者补正。 【试题解析】 招标人在开标会议上的权利仅是

24、依据投标文件公布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内容,没有评审、比较和判断权利。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30 号令)第五十一条又进一步对可以澄清的范围与内容作了规定,即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第五十二条又进一步规定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应当拒绝,并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

25、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这里的实质性内容,合同法第三十条界定为投标文件的标的、数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内容。本案考查考生对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理解。【知识模块】 综合【知识模块】 综合7 【正确答案】 招标人定标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和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在定标过程中,招标人无权修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有影响评标结论的违规行为的,招标人应当向行政监督部门寻求行政救济。【知识模块】 综合8 【正确答案】 本案的关键在于评标委员会是否依法履行了其职责,即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评

26、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 A 的投标进行的评审。评标委员会在对 A 的投标评审过程中,没能审查出投标人 A 将工程量清单中的 28465m2 调整为了8465m2,认为其是响应性投标。本案中,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明确规定了投标文件按照工程量清单规定的格式填写相应单价及合价,同时满足其中给出的范围及数量要求,否则为非响应性投标,这实际上将审查投标人工程量是否与招标:近件中工程量清单给出的数量一致,列为评标委员会的审查内容。评标委员会将投标人A 的非响应性投标评审为响应性投标的结果,不是简单的失误,而是没有履行法律赋予其的职责。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30 号令)第七十九条明确规定,评标过程中

27、使用招标文件中没有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的,评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进行评标或者重新进行招标。 第 1 种意见属于对法规条文的机械理解,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定标原则成立的前提是评标委员会依法履行了其职责,评标报告真实有效,而本案恰恰由于评标委员会违规导致了评标报告无效,所以不能机械地套用该条规定。 第 2 种意见对投标人 A 的投标结果判断是正确的,但不能直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因为这里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的违规行为,不属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的三种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的情形,需要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确定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中存在违规事实,决定重新确定评标

28、结果和中标候选人的排序,进而才能依法确定中标人。 第 3 种意见对投标人 A 的投标结果判断是正确的,但不能认为就可以重新组织招标活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30 号令)第七十九条规定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进行招标的情形,不适用于本案。因为招标人、投标人的行为均不存在违法违规,仅是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没有履行其法律义务,需要纠正的也仅是评标委员会的评标行为及其评标结果,否则,招标人就违反了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的诚实信用原则,同样得不到法律支持。 【知识模块】 综合9 【正确答案】 招标人应向行政监管部门投诉评标委员会评标违规,即没有履行招标投标法赋予其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

29、投标文件进行系统的评审和比较的职责。其评标结果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30 号令)第七十九条规定的无效评标情形,要求重新进行评标。【试题解析】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即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是评标报告和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但这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评标委员会依法行使了其职责,即招标投标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的评审和比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30 号令)第七十九条又明确规定,评标过程中使用招标文件中没有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的,评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进行评标或者重新进

30、行招标。所以,本案的核心是判断评标委员会是否依法行使了其职责,进而才能完成定标工作。【知识模块】 综合10 【正确答案】 (1) 在本案实施招标工程中有以下不妥之处:1)项目尚处于 BOT 招商阶段,项目的实际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或实质的招标人未确定,说明项目法人、项目所需资金或资金来源尚未落实,不具备进行施工招标的条件,不能阻止该项目施工招标。2)政府出面进行的工程施工招标不妥,因为政府的职责是监督与协调,不能替代项目法人的地位组织具体招标投标活动。本项目招标组织过程中,还存在以下问题:招标人不应分别以书面答复各投标人的质疑;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10 日向各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31、,不符合法律规定。(2)改进建议。1)针对本项目前期准备情况,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应先行组织投资人招标工作。在投资人确定、项目法人组建、资金来源已落实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再由项目法人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等招标组织工作。2)现场踏勘一般应安排在投标预备会议之前进行,因为投标人对施工现场条件和设计可能提出疑问和澄清;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招标人应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而不是分别书面答复投标人各自的提问。3)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32、。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迟于这一时限发出变更招标文件的通知,招标人应将原定的投标截止期相应顺延,以符合法律规定。【试题解析】 招标投标法对招标组织作了细致的规定。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条件,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30 号令)第八条规定需满足:(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4)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5)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以上规定为招标人组织工程施工招标提供了法律依据。【知识模块】 综合11 【正确答案】

33、A、C、D、E 观点的不正确之处及原因分别如下:(1)A 的观点不正确。使用国际金融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中进行国际采购的机电产品为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项目,本次采购自动断路器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目录的项目,应采用国际招标。但本次采购估算合同价格为 80 万元人民币,根据相关法律,一次采购产品合同估算价格在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可以不进行国际招标。(2)C 的观点不正确。发售期是指自招标文件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之间的时间。发售期不得少于 20 日。招标文件发售日至停售日之间的期间可以少于 20 日。(3)D 的观点不正确。随机抽取专家人数为实际所需专家人数,发生特殊情况专家人

34、数不足时,应重新随机抽取。(4)E 的观点不正确。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中不应存在歧视性或倾向性条款。12 【正确答案】 案例中行为的不妥之处及原因如下:(1)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不妥,应在中国日报及中国国际招标网上发布。(2)编制招标文件的时间不妥,招标文件制定后,招标机构应当将招标文件送评审专家组审核,并通过招标网报送相应的主管部门备案。收到招标文件备案复函后,方可发布招标公告。【试题解析】 本案例第 1 问和第 2 问主要考查机电产品的招标公告内容。按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第 9 条规定,对必须招标的机电产品中,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不进行国际招标:(1)国(境)外赠送或无偿援助的机电产品

35、;(2)供生产配套用的零件及部件;(3) 旧机电产品;(4) 一次采购产品合同估算价格在100 万元人民币以下的;(5)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内进口的机电产品;(6)供生产企业及科研机构研究开发用的样品样机;(7)国务院确定的特殊产品或者特定行业以及应对国家重大突发事件需要的机电产品;(8)产品生产商优惠供货时,优惠金额超过产品合同估算价格 50的机电产品;(9)供生产企业生产需要的专用模具;(10)供产品维修用的零件及部件;(11)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他不适宜进行国际招标采购的机电产品。按照招标投标法第 24 条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

36、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 20 日。按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第 27 条规定,对大型设备或成套设备不得少于 50 日。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根据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的规定,随机抽取的原则和程序如下:(1)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活动中所需专家必须由招标机构及业主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上从国家、地方两级专家库中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2)招标机构及业主不得无故废弃随机抽取的专家,抽取到的专家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招标项目评审工作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机构。(3)招标机构收到回复后应当在网上注明原因并重新随机抽取专家。(4)抽取专家次数超过 3 次的,应当报相应主管部门备案后,重新随机抽取专家。(

37、5)随机抽取专家人数为实际所需专家人数。(6)一次委托招标全额在 500 万美元及以上的国际招标项目,所需专家的12 以上应从国家级专家库中抽取。对于同一招标项目编号下同一包,每位专家只能参加其招标文件审核和评标两项工作中的一项。(7)在抽取专家时,如专家库中的专家数量不足以满足所需专家人数,不足部分可由招标机构和招标人自行推荐,但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专家推荐表提交中国国际招标网补充进入国家或地方专家库,再随机抽取所需要的专家人数。(8)专家名单一经抽取确定,必须严格保密。如有泄密,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应当报相应的主管部门并重新在专家库中抽取专家。(9)此外,进一步规范机电产品国际招

38、标投标活动有关规定第 21 条规定:“抽取评标所需的评审专家的时间不得早于开标时间 48 小时,如抽取外省专家的,不得早于开标时间 72 小时,遇节假日向前顺延;同一项目评标中,来自同一法人单位的评审专家不得超过评标委员会总数的 13。”政府采购协议第 3 条规定:各国对国外提供的产品、服务和供应商的待遇应该不低于对国内产品、服务和供应商提供的待遇,也不低于对任何其他一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和供应商提供的待遇。(1)按照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规定,原国家计委经国务院授权,指定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为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的媒介。其中依法必须招标的国际招标项目的

39、招标公告应在中国日报上发布。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至少在一家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指定报纸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应将公告如实抄送中国采购与招标网。(2)按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规定,在招标文件制定后,招标机构应当将招标文件送评审专家组审核,并通过招标网报送相应的主管部门备案。主管部门在收到上述备案资料 3 日内通过招标网函复招标机构,如需协调可适当延长时间。对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招标文件,商务部要求按上述规定办理并应将招标文件通过招标网报送商务部备案。招标网将生成“招标文件备案复函”。对利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进行招标的,应按世界银行的规定,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都需报经

40、世界银行征求意见并批准以后,才可对外发售。13 【正确答案】 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尚未通过审批即展开招标不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本项目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在初步设计及概算经批准后方可展开招标。【试题解析】 主要考查招标的不妥之处。招标投标法第 9 条规定,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14 【正确答案】 根据合同法第 273 条规定,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本项目总承包合同签订时尚未取得批准文件,缺乏签订合同的前提条件,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合同,

41、故招标人有权解除。【试题解析】 主要考查合同无效的情形。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在欠缺生效条件的情况下或者合同适用法律中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时,合同当然不产生效力,且绝对无效,自始无效。合同法第 52 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俺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合同中(包括订立时)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如果合同存在以上规定内容之一的,则合同应当被认定为无效。15 【正确答案】 不应当受理,同时约定仲裁与诉讼的,仲裁条款无效。没有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仲裁委员会不得受理仲裁申请。【试题解析】 主要考查合同争议的解决方

42、式。合同争议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对合同履行的情况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后果产生的各种分歧。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发生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的方式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从争议主体区分,招标投标争议可以分为民事主体之间的争议和行政主体与民事主体之间的争议两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只能解决行政主体与民事主体之间的争议。对于民事主体之间的争议,可以通过和解和调解的方式解决,但和解和调解没有法律强制力,不是解决争议的最终方式。与其他民事争议一样,解决招标投标中民事争议

43、的最终方式是仲裁和诉讼。但仲裁和诉讼是平行的解决招标投标民事争议的方式,在某一个具体的招标投标争议中,只有仲裁或诉讼中的一种,成为解决争议的最终方式。16 【正确答案】 应由原告即承包人所在地法院管辖。首先,根据合同法,合同无效的,不影响独立存在的争议解决方法条款的效力;其次,本合同的争议解决条款中的仲裁条款虽然无效,但约定管辖的内容依然生效。根据约定应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试题解析】 主要考查法院的管辖权。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在受理第一审招标投标争议的权限分工。如果招标投标争议发生时,合同已经成立,如已经发出中标通知书,则按照合同争议确定地域管辖。对于一般的合同争议,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招标的是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则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也允许合同当事人在书面协议中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招标投标争议发生时,合同尚未成立,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追究对方的缔约过失责任,也应当按照合同争议确定管辖;另一种是追究对方的侵权责任,则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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