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理财规划师二级实操知识(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模拟试卷 1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以下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项是正确的。0 资料:2000 年 5 月 1 日,23 岁的刘女士与 27 岁的周先生按当地风俗习惯举行了盛大的结婚典礼,但双方并没有到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2001 年周先生父母因病先后去世,留下了两居室的楼房。2002 年 3 月 8 日,刘女士和周先生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2005 年 3 月 8 日,两人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但在分割财产时对周先生父母所留遗产归属问题二人产生纠纷。根据资料,回答以下问题。1 在制定财产分配规划时,理财规划师不需要( )。(A)了解客
2、户的职业背景(B)确定客户的财产分配目标(C)选择适当的财产分配工具(D)分析客户的财产状况2 关于周先生父母的房屋,( )说法正确。(A)因为是周先生父母的房子,当属于周先生的个人财产(B)因为取得房屋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应当是周先生的个人财产(C)因为是刘女士和周先生未婚同居期间获得的,因此刘女士可以分割房产(D)该房屋属于刘女士和周先生的夫妻共有财产3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从特定的角度为个人和家庭提供了一种规避风险的保障机制,在实际生活中,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个人及家庭可能遭遇的风险是( )。(A)家庭经营风险(B)夫妻中一方或双方丧失劳动能力或经济能力的风险(C)离婚或者再婚风险(D)家庭成
3、员的失踪4 离婚无论对家庭还是夫妻任何一方都会产生重大的影响,其中最突出的方面就体现在( )。(A)财产的分割问题(B)子女的抚养问题(C)老人的赡养问题(D)其他5 甲乙夫妻双方共同经营一商店,在 2001 年因受经济风险的冲击而倒闭,整个家庭的经济状况急转直下,这种风险属于( )。(A)夫妻中一方或双方丧失劳动能力或经济能力的风险(B)家庭经营风险(C)离婚或者再婚风险(D)家庭成员的去世6 甲乙夫妻二人共同经营一家运输公司,乙在一次货物运输途中遭遇车祸,导致全身瘫痪,这属于个人和家庭可能遭遇到的( )。(A)家庭经营风险(B)夫妻中一方或双方丧失劳动能力或经济能力的风险(C)离婚或者再婚
4、风险(D)家庭成员的去世7 在最大限度地消除给个人及家庭带来不利影响的风险的过程中,理财规划师需要做的工作不包括( ) 。(A)制定财务方案(B)选择避险工具(C)进行有针对性的风险规避安排(D)直接消除风险8 在中国,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是( )。(A)结婚(B)教堂婚礼(C)办酒席(D)婚约9 关于结婚的描述,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B)婚姻成立的法定程序(C)婚姻取得法律认可和保护的方式(D)夫妻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形成的必要条件10 下列选项中,( ) 不是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A)当事人须达到法定婚龄(B)双方须有结婚的自愿意向(C)须无禁止结婚的疾病(D)双方必
5、须存在婚约11 下列( ) 情况并不直接导致婚姻无效。(A)重婚的(B)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C)未达到法定婚龄的(D)未举办婚礼的12 下列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是( )。(A)一方为支付另一方的扶养费用所负的债务(B)一方为支付子女的抚养费用所负的债务(C)一方为支付老人的赡养费用所负的债务(D)一方为满足自己的收藏爱好所负的债务13 根据婚姻法规定,下列选项中可以结婚的是( )。(A)直系血亲之间(B)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C)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D)姻亲之间14 关于事实婚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1994 年 2 月 1 日以前,男女双方未进行结婚登记而同居
6、的,按事实婚姻处理(B) 1994 年 2 月 1 日以前,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未进行结婚登记同居的,按事实婚姻处理(C) 1994 年 2 月 1 日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同居的,人民法院按照事实婚姻处理(D)1994 年 2 月 1 日以后,对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同居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解除同居关系15 李某自幼丧父,后来母亲与继父王某结婚,李某长期与祖母住在一起。后李某母亲去世,王某无人照顾,又没有生活来源,于是向法院起诉,请求李某支付生活费。根据规定,法院下列判决正确的是( )。(A)李某可以不给付王某生活费(B)王某与李某之间应该适用法律关于父子关系的规定(C)李
7、某对王某负有赡养义务(D)李某每月必须付给王某一定的生活费16 甲的生母离婚后嫁给甲的继父,甲与其生母和继父共同生活长达十年,后在2013 年,甲的生父和继父相继去世,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甲( )。(A)对生父、继父的遗产都有权继承(B)只能继承继父的遗产(C)对生父、继父的遗产都无权继承(D)只能继承生父的遗产17 下列关于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义务的说法,错误的是( )。(A)经济上提供生活用品和费用(B)精神上尊重和关照父母(C)子女不得遗弃父母(D)只有当父母没有经济上来源时,子女才需要履行赡养义务18 随着经济的发展,家庭财产结构日渐复杂,家庭财产的表现形式也日趋多样化。在进行财产分配规
8、划时,要全面考虑分割家庭财产的因素,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这些因素的是( )。(A)夫妻双方各自对婚姻财产的获得所做的贡献(B)分配给夫妻双方各自财产的价值(C)抚养、赡养以及夫妻债务等情况(D)夫妻感情状况19 杨家有三兄弟杨甲、杨乙和杨丙,杨丙幼年时送给陈某作养子,杨丙结婚时,陈某为其盖了二层的新房,因邻居失火,该房屋被烧毁。杨丙的生母就将自己的住房腾出来,让杨丙夫妇及陈某居住,不久杨丙的生母病故。杨甲与杨乙要收回房子,杨丙认为自己有权继承母亲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死者的遗产由( )继承。(A)杨甲和杨乙(B)杨甲、杨乙和杨丙(C)杨甲、杨乙、陈某(D)杨甲、杨乙、杨丙及陈某20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9、的规定,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的论述,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A)对于子女的抚养只存在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B)分割财产时,抚养子女的一方应适当地多分配到一些财产(C)分割财产时,对于子女未随其生活的一方,应当向子女支付抚养费(D)抚养费包括负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等21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承担民事责任,对此,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A)父母只对未成年子女承担民事责任(B)父母承担的责任为监护人责任,不以过错为前提(C)父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为用未成年子女本人财产支付赔偿后的不足部分(D)父母离婚后,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其中一方承担的民事责任为连带责任二
10、、案例单选题以下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项是正确的。21 王先生和张女士于 1992 年 2 月结婚,王先生带有一个 5 岁男孩小王,张女士带有一个 9 岁女孩小张。成婚后,张女士全职料理家务。2012 年,小王参加工作,为了工作方便,搬出去住。2015 年 7 月,王先生因病去世,后来小张也下岗失去了工作。张女士没有了生活来源,迫于生活压力,张女士向法院申诉,要求小王承担对自己的赡养义务。根据案例,回答以下问题。22 张女士和小王之间是( )关系。(A)母子关系(B)养母子关系(C)继母子关系(D)姻亲关系23 王先生死后,关于其遗产继承的问题,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张女士享有继
11、承权(B)小王享有继承权(C)小张不享有继承权(D)张女士与小王属于同一顺位继承人24 王先生死后,关于遗产的分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应当均额分配(B)应当给王女士适当多分(C)应当给小张少分,因为小张不是王先生的亲生女儿(D)应当给小王多分,因为小王是王先生亲生儿子25 假设小王已经结婚,并生有一子王甲,在王先生死后遗产分割前,小王由于车祸死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小王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由其子王甲代位继承(B)小王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由张女士和小张均分(C)小王应当继承的份额发生转继承,由王甲、小王之妻、张女士和小张继承(D)小王应当继承的份额由王甲、小王之妻、张女
12、士继承26 张女士向法院起诉时的主张,法院应当( )。(A)支持(B)驳回(C)不予受理(D)移交相关部门处理26 2009 年 2 月,甲(20 岁)和乙(18 岁) 两人初次见面,彼此印象很好,于是隐瞒各自的年龄去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但是结婚后,二人之间经常吵架,感情不和。生育丙后因照顾孩子问题矛盾更加突出,2015 年 8 月,二人协商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未能达成协议。根据案例,回答以下问题。27 甲和乙应当通过( ) 方式解除婚姻关系。(A)办理离婚登记(B)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C)自行离婚(D)办理离婚登记和向法院起诉均可28 如果甲向法院起诉离婚,审判人员可以通过
13、多个方面来判断甲乙二人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判断的基础的是( )。(A)看婚姻基础(B)看婚后感情(C)看夫妻是否分居(D)看离婚原因29 如果甲以婚姻年龄不符合法律规定而请求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法院应当( )其主张。(A)支持(B)不支持,但应当撤销其婚姻(C)不支持(D)不予受理,将案件移送登记机关处理30 假设法院审理查明甲乙双方感情破裂,在作离婚判决时,丙(10 个月)的直接抚养人应该是( ) 。(A)原则上由甲抚养(B)原则上由乙抚养(C)谁的经济条件好谁抚养(D)轮流抚养理财规划师二级实操知识(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模拟试卷 1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以下每小题的备选
14、答案中,只有一项是正确的。【知识模块】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在制定财产分配规划时,理财规划师需要做到:说明财产分配规划的意义;收集与客户财产分配规划有关的信息; 对客户婚姻、财产状况进行分析;帮助客户明确财产分配的原则与目标; 介绍财产分配规划工具及其作用;形成财产分配规划方案,交付客户。【知识模块】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D 项,同居期间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另一方补办登记后,可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知识模块】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在实际生活中,个人及家庭可能遭遇到的风险包括:经营所涉及的
15、风险;夫妻中一方或双方丧失劳动能力或经济能力的风险; 离婚或者再婚风险和家庭成员的去世风险。家庭成员去世后,其遗留财产的分配会使得家庭其他成员个人的财产增加或者减少,对整个家庭财产也会产生影响,而家庭成员的失踪不会存在这个问题。【知识模块】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离婚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和一个家庭的解体,无论对家庭还是夫妻任何一方都会产生重大的影响,其中最突出的方面就体现在对家庭财产的分割。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当夫妻离婚时,夫妻其中一方有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等侵害另一方财产权益的行为,导致出现受害一方的生活质量下降及经济能力减弱等不良结果。【知识模块】
16、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对于其成员从事经营的家庭来讲,无论从事何种经营形式,一旦该经营实体受到商业风险的冲击,整个家庭的经济状况就有可能急转直下,严重的甚至威胁到家庭成员的正常生活、工作、教育等各个方面。【知识模块】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夫妻是家庭组织的核心,如果其中一方或者双方均丧失了劳动能力,如工伤、意外事故,造成身体残疾;或者丧失了经济能力,如对外欠债导致被追索等情形,都会导致家庭经济支付能力的下降,影响家庭的正常生活。【知识模块】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财产分配和传承规划具有风险隔离、减少损失的
17、功能。理财规划师针对客户具体的家庭及个人状况,制订财务方案,选择避险工具,进行有针对性的风险规避安排,能够最大限度地消除上述风险带给个人及家庭的不利影响。但是,风险是自然存在的,不可能直接消除。【知识模块】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结婚是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是婚姻成立的法定程序,它是婚姻取得法律许可和保护的方式,同时也是夫妻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知识模块】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结婚是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是婚姻成立的法定程序。婚姻的实质要件包括: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必备条件包括: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必须达到法定婚龄;必须符
18、合一夫一妻制。禁止条件包括: 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血亲结婚;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知识模块】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10 【正确答案】 D【知识模块】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1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无效婚姻的原因包括:重婚的;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未达到法定婚龄的。举办婚礼与否不属于婚姻是否生效的要件,即使未举办婚礼,只要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了婚姻登记,婚姻即生效。【知识模块】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1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共同生活所产生的负债。夫妻共同债
19、务可能是夫妻共同的生活债务,比如在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赡养、抚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包括为支付夫妻之间的扶养费用、子女的抚养费用,老人的赡养费用等所负的债务,不管夫妻一方是否同意,因负担此费用而产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一方为满足自己的收藏爱好所负的债务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知识模块】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1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直系血亲、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姻亲不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姻亲之间可以结婚。【知识模块】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1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19
20、94 年 2 月 1 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进行结婚登记同居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 年2 月 1 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如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补办结婚登记,按照解除同居关系处理。【知识模块】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1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婚姻法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只有双方在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后,才适用婚姻法上的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规定,才形成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在本案中,李某与继父王某并未共同生活,并未形成抚养教育关系,所以可以不
21、承担对王某的赡养义务。【知识模块】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1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甲与其继父共同生活并受其抚养长达十年,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适用婚姻法关于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所以甲对其继父有继承权;夫妻离婚后,由一方抚养的子女,对未与其共同生活的父或母仍享有继承权,甲和其生父的父子关系并不因为婚姻关系的消灭和继父父子关系的成立而消灭,所以甲对其生父有继承权。【知识模块】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1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是无条件的,无论父母经济是否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子女都应当履行赡养义务,只是赡养数额上有多少之分。【知识模块】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18 【正确答
22、案】 A【试题解析】 在进行财产分配规划时,要全面考虑影响家庭财产分割的因素,如夫妻双方各自对婚姻财产的获得所作的贡献,包括一方以操持家务的方式所作的贡献;分配给夫妻双方各自财产的价值;离婚前提下进行的财产分割还要考虑婚姻持续的时间及财产分割生效时双方的经济状况;要考虑抚养、赡养以及夫妻债务等情况。【知识模块】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1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养子女与养父母间的法定继承权是基于收养关系的成立而产生的,养子女与生父母的关系随着收养关系的成立而解除。本题中杨丙被送给陈某做养子,其与生父母之间的关系即告解除,无权继承生父母的财产。【知识模块】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20 【正确答案
23、】 A【试题解析】 对于子女的抚养义务,不但存在于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而且在婚姻关系破裂、夫妻双方已经离婚的情况下仍然存在。无论是子女随其生活的一方还是子女未随其生活的一方,都不能因婚姻关系的结束而终止对子女的抚养义务。【知识模块】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2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只有在其没有能力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时,在其无力承担的民事责任范围内,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与同该子女共同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即承担补充连带责任。【知识模块】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二、案例单选题以下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项是正确的。
24、【知识模块】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2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案例中张女士和小王之间没有血缘关系,王女士也没有收养小王,不成立母子关系和养母子关系,更不是姻亲关系。小王是王某和其前妻所生之子,因此与张某之间是继母子关系。【知识模块】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2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小张虽然是王先生的继女,但是王先生与小张生活了二十多年,并且对其进行教育抚养,形成了教育抚养关系,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知识模块】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2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七规定,小张和小王享有同样的继承权,不因其身份的不同而有所区
25、别;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王女士年老,又没有生活来源,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照顾,可以适当多分。【知识模块】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2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小王的死亡发生在王先生死亡后遗产分割前,而代位继承发生在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形,因此应当发生转继承,而非代位继承;根据继承法关于转继承的规定,小王应当继承的份额由王甲、小王之妻和张女士继承,小张属于第二顺位继承人。【知识模块】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2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小王在王先生与张女士再婚后长期与其共同居住,
26、张女士对其进行了抚养教育,并付出相应的抚养教育费用,双方已经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根据法律的规定,小王对张女士有赡养的义务。赡养案件不是复议前置案件,人民法院有权管辖,应当受理,不得移交相关部门处理。【知识模块】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知识模块】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2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方式只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裁判离婚。而协议离婚要求男女双方达成了离婚合意,对解除夫妻人身关系、分割财产、生活帮助、子女抚养等均无异议,否则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由法院裁判离婚。【知识模块】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2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司法实践的经验,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27、一般可以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进行考察。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只有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才能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夫妻分居与否是不能作为判断依据的。【知识模块】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2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结婚时未达到法定年龄的,婚姻无效。同时,婚姻法解释(一) 第八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案中甲、乙结婚时年龄不符合法律规定,但是甲提出主张时已经符合了法律规定,以此为由主张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知识模块】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3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丙不满 2 周岁,尚处于哺乳期,原则上应由母亲乙抚养。【知识模块】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