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类试卷]理财规划师(二级)理论知识理财规划法律基础章节练习试卷7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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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财规划师(二级)理论知识理财规划法律基础章节练习试卷 7 及答案与解析一、 理论知识单项选择题1 最长保护期限的起算点是( )。(A)权利受到侵害时(B)权利人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C)权利人可以行使权利时(D)权利人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2 下列情形中属于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是( )。(A)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权利人无法起诉(B)权利人死亡,继承人尚不知道(C)权利人的代理人向债务人提出请求(D)被侵害权利人的法定代理人死亡的3 甲向乙借款 2000 元,约定 2008 年 1 月 1 日还款。因甲届期未还,乙于 2008 年2 月 3 日向甲写了一封信催促还款,甲于 2008 年 2 月 10

2、日收到该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诉讼时效从 2008 年 2 月 3 日中断(B)诉讼时效从 2008 年 2 月 3 日中止(C)诉讼时效从 2008 年 2 月 10 日中断(D)诉讼时效从 2008 年 2 月 10 日中止4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的延长,由( )决定。(A)人民法院(B)当事人事先的约定(C)当事人事后的协商(D)客观情况5 继承权的放弃是指在( ),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A)继承开始后(B)遗产分割前(C)被继承人死后(D)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6 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权的主体只能是( )。(A)公民(B)企业(C)社会团体(D)事业单位7 甲于 2

3、000 年离家出走,2005 年,其妻乙向法院申请宣告甲死亡,2006 年,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甲死亡,其房屋由乙继承。2007 年,乙改嫁他人,2008 年,乙又与后夫离婚。甲离家后南下,做生意赚了 200 万元。2005 年 6 月,甲和丙在教堂举行了婚礼,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2006 年,生子丁。2008 年,甲因病去世,甲留下的 200 万元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是( )。(A)乙(B)丙(C)丁(D)乙和丁8 张某 1 岁时被王某收养并一直共同生活。张某成年后,将年老多病的生父母接到自己家中悉心照顾。2008 年,王某、张某的生父母相继去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

4、承人继承生父母的财产(B)张某有权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生父母的财产(C)张某无权继承养父王某的财产(D)张某可适当分得生父母的财产9 甲的儿子乙先于甲死亡,下列有代位继承权的是( )。(A)乙的配偶(B)乙的兄弟(C)乙的儿子(D)乙的父母10 当几种继承方式发生冲突时候,其效力(有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是( )。(A)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抚养协议(B)遗嘱继承,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C)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遗嘱继承(D)遗赠抚养协议,遗嘱继承,法定继承11 王家三兄弟甲、乙、丙,丙幼年时送给胡某作养子。丙结婚时,胡某为他盖新房,后因失火致使该屋被烧毁。丙的生母见此情况,就将自己住的房

5、子腾出一间来,让丙夫妇及胡某暂住。不久丙的生母病故。甲乙要收回房子,丙认为自己有权继承母亲的遗产,拒不搬出。依照法律的规定,死者的遗产应该由谁继承( )。(A)甲和乙(B)甲、乙和丙(C)甲、乙和胡某(D)甲、乙、丙及胡某12 王方生前与村委会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村委会负责王方的生养死葬,死后其所有房屋四间、生活用品归村委会所有”。但在 2008 年 5 月又自书遗嘱:“房屋两间给自己的长子继承,存款 1000 元给孙女。”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方的自书遗嘱有效(B)遣赠扶养协议和遗嘱均未涉及的遗产归村委会(C)应按遗赠扶养协议处理遗产,因为遗赠扶养协议优先适用,王方的自书

6、遗嘱无效(D)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均未涉及的遗产归法定继承人13 李某生前订有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及公证遗嘱各一份,而且内容相互矛盾,则以 ( ) 为准。(A)自书遗嘱(B)公证遗嘱(C)录音遗嘱(D)口头遗嘱14 公民某甲于 2008 年 10 月 12 日去世,其死前曾与他人签有遗赠扶养协议,且被遗赠人也尽了扶养义务。某甲临去世前 1 个月留有遗嘱。某甲去世后,其两个儿子从国外回来,要求继承遗产。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公民甲的遗产应按下列办法处理( )。(A)遗赠扶养协议有效时,应先按遗赠扶养协议进行,然后再按遗嘱和法定继承进行(B)遗赠扶养协议有效且遗赠亦有效时,应遗赠继承在先,遗赠扶养协议

7、继承在后,然后再按法定继承进行(C)应先法定继承,然后再按扶养协议和遗赠进行(D)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15 公民甲死后留有遗产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乙。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与侄女丙。乙和丙被告知 3 个月后参与甲的遗产分割,但直到遗产分割时,乙与丙均未做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乙、丙未作表示,视为放弃接受遗产(B)乙未作表示视为接受继承,丙未作表示视为放弃受遗赠(C)乙应视为放弃继承,丙应视为接受遗赠(D)乙、丙均应视为接受遗产16 夫妻一方于婚前接受赠与,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属于( )。(A)夫妻一方婚

8、前个人财产(B)夫妻共同财产(C)结婚时间较长的为共同财产(D)由法院确定归属17 复员军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从部队带回的医疗费,属于( )。(A)夫妻共同财产(B)复员军人个人财产(C)夫妻共同生活较长的按共同财产处理(D)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18 进行夫妻财产约定,应当( )。(A)采用书面形式(B)采用口头形式(C)进行公证(D)有第三人见证19 下列几种情形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A)一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丈夫婚前个人房屋进行装修的增值部分(B)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失业保险金(C)张女士与王先生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未同居)之后购买的一辆小汽车(D)某作家将出版之著作,

9、取得著作权但尚未获得经济利益20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以共同财产偿还,如果该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 ) 。(A)由双方协议清偿(B)由男女各清偿一半(C)由经济条件好的一方清偿(D)双方不再负清偿责任21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 )。(A)个人财产,所有权归属于房屋权属证书登记一方(B)个人财产,所有权归属于房屋权属证书登记一方,但另一方享有居住权(C)个人财产,所有权归属于房屋权属证书登记一方,但另一方可以从享有所有权的一方得到其出资的补偿(D)夫妻共同财产22 甲于 2004 年与乙结婚,20

10、05 年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 30 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夫妻共同居住。2008 年,甲乙离婚。甲向其弟所借的钱,离婚时( )。(A)由甲偿还(B)由乙偿还(C)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D)主要由甲偿还23 下列关于要约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要约在发出时生效(B)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C)要约生效后不得撤销(D)只要受要约人未发出承诺通知,要约均可撤销24 商业广告属于( ) 。(A)要约(B)要约邀请(C)承诺(D)可能属于要约,也可能属于要约邀请25 招标公告属于( ) 。(A)要约(B)要约邀请(C)承诺(D)合同书26 在要约生效前,要约人可以( )要约,以阻止要约发生法律效力

11、。(A)撤销(B)撤回(C)收回(D)撤销或撤回27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要约失效的情形的是( )。(A)要约人依法撤回要约(B)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C)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做出承诺(D)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28 甲商场向乙企业发出采购 100 台电冰箱的要约,乙企业于 5 月 1 日寄出承诺信件,5 月 8 日信件寄至甲商场,时逢其总经理外出,5 月 9 日总经理知悉了该信内容,遂于 5 月 10 日电话告知乙收到承诺。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承诺的生效时间是( ) 。(A)2010-5-1(B) 2010-5-8(C) 2010-5-9(D)2010-5-

12、1029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要约或承诺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是( )。(A)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B)撤销要约的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C)同意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30 甲公司 6 月 5 日向乙公司发送传真,提出以每台人民币 2000 元的价格购买某型号电视机 10 台。6 月 8 日,乙公司以挂号信的形式通知甲公司,同意其提出的条件。6 月 10 日,挂号信寄至甲公司。6 月 12 日,甲公司的工作人员才将此挂号信送交本公司总裁,那么乙公司承诺的生效时间为( )。(A)2010-6-5(B) 2010-6-8(

13、C) 2010-6-10(D)2010-6-1231 甲公司于 6 月 5 日以传真方式向乙公司求购一台机床,要求“立即回复” 。乙公司当日回复“ 收到传真” 。 6 月 10 日,甲公司电话催问,乙公司表示同意按甲公司报价出售,并要求甲公司于 6 月 15 日来人签订合同书。6 月 15 日,甲公司前往签约,乙公司要求加价,未获同意,乙公司遂拒绝签约。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买卖合同于 6 月 5 日成立(B)买卖合同于 6 月 10 日成立(C)买卖合同于 6 月 15 日成立(D)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32 甲、乙两公司拟签订一份书面买卖合

14、同,甲公司签字盖章后尚未将书面合同邮寄给乙公司时,即接到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发来的货物,甲公司经清点后将该批货物入库。次日将签字盖章后的书面合同发给乙公司。乙公司收到后,即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是( )。(A)甲公司签字盖章时(B)乙公司签字盖章时(C)甲公司接受乙公司发来的货物时(D)甲公司将签字盖章后的合同发给乙公司时33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欲向其出售一批货物。要约发出后,甲公司因进货渠道发生困难而欲撤回要约。甲公司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 )。(A)在要约到达乙公司之前到达乙公司(B)在乙公司发出承诺之前到达乙公司(C)在收到承诺前到达乙公司(D)在乙公

15、司发出承诺的同时到达乙公司34 甲于 2 月 14 日向乙发出签订合同的要约,乙于 2 月 28 日承诺同意,甲、乙双方在 3 月 13 日签订合同,合同中约定该合同于 3 月 25 日生效。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合同的成立时间是( )。(A)2010-2-14(B) 2010-2-28(C) 2010-3-13(D)2010-3-2535 善意相对人要求法定代理人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效力的期限为( )。(A)半个月(B) 1 个月(C) 2 个月(D)3 个月36 依合同法规定,无权处分行为应当认定为( )。(A)无效(B)效力待定(C)可撤销(D)有效37 2007 年 3

16、月 10 日甲以其不动产为抵押,与乙签订为期 1 年的借款合同。2008年 2 月 10 日,乙将甲抵押的不动产作为标的与丙签订买卖合同,甲得知后对此表示反对。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乙、丙所签订的合同在效力上属于( )。(A)有效合同(B)无效合同(C)可撤销合同(D)效力待定合同38 甲、乙公司于 2008 年 3 月 10 日签订买卖合同,3 月 15 日甲公司发现自己对合同标的存有重大误解,遂于 3 月 20 日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合同,4 月 10 日法院依法撤销该合同。下列表述中,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是( )。(A)合同自 3 月 10 日起归于无效(B)合同自 3 月 15 日起归于无效

17、(C)合同自 3 月 20 日起归于无效(D)合同自 4 月 10 日起归于无效39 不安抗辩权是双务合同中的( )享有的法定权利。(A)先履行方(B)后履行方(C)双方当事人(D)财产状况严重恶化的一方当事人40 甲与乙订立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于 1 月 8 日交货,乙在交货期后的一周内付款。交货期届满时,甲发现乙有转移资金以逃避债务的行为。对此甲可依法行使( )。(A)先履行抗辩权(B)同时履行抗辩权(C)不安抗辩权(D)债权人撤销权41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另一方( ) 。(A)只能请求适用定金条款(B)只能请求适用违约金条款(C)可以

18、请求同时适用定金条款和违约金条款(D)可以选择请求适用定金条款或请求适用违约金条款42 应当先履行合同债务的当事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是,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 ( ) 。(A)经营状况恶化(B)丧失商业信誉(C)转移财产(D)更换法定代表人43 在债权保全中,代位权人行使代位权应以( )。(A)自己的名义(B)以债务人的名义(C)以自己的名义或以债务人的名义(D)以自己的名义和债务人的名义44 甲冒充乙的名义与丙订立合同,乙知道后并不反对,则( )。(A)乙对甲的行为不负责任(B)乙应当对甲的行为承担责任(C)甲自己承担责任(D)甲、乙均不承担责任45 甲与乙系朋友关系。某日甲外出,将自己

19、的一台照相机交给乙保管,乙未经甲同意将照相机卖给不知情的丙,对此表述正确的是( )。(A)乙的处分行为效力待定,但丙可以取得照相机的所有权(B)乙的处分行为效力待定,丙无权取得照相机的所有权(C)如果甲拒绝追认,则乙的处分行为无效,甲可以要求丙返还相机(D)乙、丙之间的合同无效,因为乙无权处分该相机46 甲(14 岁)购买了一辆摩托车,在甲的法定代理人实施追认以前,该买卖行为的效力为 ( ) 。(A)无效(B)可撤销(C)待定(D)有效理财规划师(二级)理论知识理财规划法律基础章节练习试卷 7 答案与解析一、 理论知识单项选择题1 【正确答案】 A【知识模块】 理财规划法律基础2 【正确答案】

20、 C【试题解析】 ABD 均属于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C 项属于权利人主张权利的情形,不合诉讼时效制度制裁怠于行使权利者的本旨,因而使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知识模块】 理财规划法律基础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区别之一是:中止发生于法定事由出现时,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件;而发生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意志可以决定的法律行为。所以题中的情形属于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因权利人请求而发生中断的,诉讼时效应当从请求行为作出时,发生中断。【知识模块】 理财规划法律基础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民法通则第 137 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

21、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因此只有人民法院才能决定诉讼时效期间的延长。【知识模块】 理财规划法律基础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49 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知识模块】 理财规划法律基础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继承是指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法律制度。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继承人只能是自然人,继承权也仅为自然

22、人享有的权利。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不得作为继承权主体,但是可以作为受遗赠主体。【知识模块】 理财规划法律基础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甲与丙虽然举行了婚礼,但是没有进行婚姻登记,不产生婚姻关系,因此不具有继承权,甲与乙的婚姻关系因宣告死亡而结束。丁作为甲的儿子是法定继承人。【知识模块】 理财规划法律基础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收养法第 23 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继承法第 14 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

23、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本题中张某与王某之间是收养关系,其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某财产,但是张某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关系因收养而解除,不享有对其亲生父母的继承权,但是可以因为照顾被继承人而适当分得部分财产。【知识模块】 理财规划法律基础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代位继承又称为间接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该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其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方式。代为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本题中只有乙的儿子满足代位继承的条件。【知识模块】 理财规划法律基础1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24、】 继承法第 5 条规定:“继承开始以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据此,当几种继承方式发生冲突时,按其效力(高到低)的排列顺序:遗赠抚养协议,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知识模块】 理财规划法律基础1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题中丙幼年被送给胡某做养子,其与亲生父母之间的继承关系消灭,丧失了对其亲生父母的继承权,死者的遗产只能由甲和乙继承。【知识模块】 理财规划法律基础1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依继承法第 5 条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适用优先于遗嘱继承。但应注意,本案中的遗赠扶养协议中所涉及的财产是特定的,并非涉及王方的

25、存款等其他遗产,故后来王方的自书遗嘱部分有效,即关于“存款 1000 元给孙女”的部分是有效的,而关于房屋部分的遗嘱则是无效的。对于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中均未涉及的遗产,依继承法第 27 条等规定,应依法定继承办理,归法定继承人。【知识模块】 理财规划法律基础1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公证遗嘱具有最强的证明力。【知识模块】 理财规划法律基础1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继承法第 5 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据此,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于遗嘱和遗赠的效力。【知识模块】 理财规划法律基础15 【正确答案】

26、 B【试题解析】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乙属于法定继承人,丙属于受遗赠人,乙的沉默导致继承的接受,丙的沉默导致遗赠的放弃。【知识模块】 理财规划法律基础1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婚姻法第 17 条的规定,夫妻一方于婚前接受赠与,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婚后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知识模块】 理财规划法律基础1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复员军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从部队带回的医疗费,具有较强的

27、人身属性,和本人的身份不可分割,因此属于个人特有财产。【知识模块】 理财规划法律基础1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依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财产约定是要式行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知识模块】 理财规划法律基础1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婚姻法第 17 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 18 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而 D 项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 12 条:婚姻法第 17 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

28、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即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因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知识模块】 理财规划法律基础2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婚姻法第 41 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时,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知识模块】 理财规划法律基础2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仍是由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购买,因此应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知识模块】 理财规划法律基础2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

29、解释(二)第 24 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根据婚姻法第 41 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故 C 项正确。【知识模块】 理财规划法律基础2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我国对要约的生效采取到达主义,而不是发信主义。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没有作出承诺以前,要约人可以撤销要约。【知识模块】 理财规划法律基础2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15 条的规定,商业广告原则上应当为要约邀请,但商业广告具备合同主要条款、内容具体明确符合要约条件的,视为要约。【知识模块】 理财规划法律基础25

3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15 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知识模块】 理财规划法律基础2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在要约生效前,要约可以撤回但不能撤销。要约生效后在受要约人尚未作出承诺前,要约人可以撤销要约,但不能撤回。【知识模块】 理财规划法律基础2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要约被撤回后根本就不生效,因此谈不上失效的问题。【知识模块】 理财规划法律基础2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16 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

31、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知识模块】 理财规划法律基础2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要约的撤回是指“不让要约生效”,因此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比要约先到,至少同时到。【知识模块】 理财规划法律基础3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26 条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知识模块】 理财规划法律基础3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乙出尔反尔,故意导致

32、合同不成立,属于恶意磋商。【知识模块】 理财规划法律基础3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当事人约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知识模块】 理财规划法律基础3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知识模块】 理财规划法律基础3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该合同属于附生效期限的合同,合同的“生效时间”为 3 月 25 日;合同自承诺生效时成立,合同的“成立时间”为 2 月 28 日。【知识模块】 理财规划法律基础3

33、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47 条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迫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知识模块】 理财规划法律基础3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效力待定合同包括无权处分、无权代理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知识模块】 理财规划法律基础3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乙将甲抵押的不动产作为标的与丙签订买卖合同,乙对该不动产无处分权,该合同处于效力待定状态。由于权利人甲得知后对此表示反对,因此乙、丙所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知识模块】 理财规划法律基础38 【正

34、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被撤销的合同同无效合同一样,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知识模块】 理财规划法律基础3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有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一方,因对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恶化,有难为履行义务的可能性时,在对方未履行或提供担保前;有权拒绝自己的履行。【知识模块】 理财规划法律基础4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有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一方,因对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恶化,有难为履行义务的可能性时,在对方未履行或提供担保前,有权拒绝自己的履行。合同法第 68 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

35、行: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 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知识模块】 理财规划法律基础4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定金具有预交违约金的性质,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如果二者并用,违约人会同时承担两种性质相同的违约责任,产生不公平的后果。因此不能并用,而由被违约人择其一适用。被违约人可以选择对自已有利的责任形式。【知识模块】 理财规划法律基础4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68 条的规定,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包括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丧失商业信誉;转移财产,抽逃资

36、金,以逃避债务;其他情形。【知识模块】 理财规划法律基础4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73 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知识模块】 理财规划法律基础4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题中甲为无权代理,因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乙知道无权代理的事实后没有表示反对,则视为本人同意,乙应当对甲的行为承担责任。【知识模块】 理财规划法律基础4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乙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因无权处分而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而不是无效合同。无权处分行为不影响善意第三人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知识模块】 理财规划法律基础4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在其法定代理人没有追认以前;其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故为效力待定。【知识模块】 理财规划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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