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医疗器械命名构成的要求和指南,以便在国际范围内,在感兴趣的各方(如主管部门、制造商、供应者、保健提供者和最终使用者)之间,促进管理资料的交流与合作。注:本标准包括最小数据组及其构成的指南。提供本指南是为使系统设计师利用此后描述的命名系统建立数据库。本标准包含的要求可用于建立和保持用于识别医疗器械的命名。注2:本标准不包括名称汇编本身。名称汇编由单独的文件提供。注3:在原国际标准中,为了补充欧洲医疗器械指令的具体要求。规定了按指令要求进行资料交流的机构之间达到共同识别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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