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我国吊顶工程的技术水平 , 确保建筑室内吊顶工程的质量与安全 , 满足室内功能空间对吊顶技术与艺术的要求 , 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以金属材料为吊挂系统 , 以纸面石膏板、纤维石膏板、无石棉纤维增强水泥平板、无石棉纤维增强硅酸钙板 ( 以下简称硅酸钙板 ) 、矿物棉装饰吸声板 ( 以下简称矿棉板 ) 、装饰石膏板、玻璃棉吸声板 ( 以下简称玻璃棉板 ) 、水泥木屑板、玻璃、金属及金属复合材料板、阻燃塑料扣板等板材为装饰材料的建筑室内吊顶工程的材料选用、设计、施工及验收。建筑室内吊顶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执行本规程外 ,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