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应急辐射防护用携带式高量程X、和辐射剂量与剂量率仪的使用性能和设计要求,包括一般特性、辐射特性、电学特性、机械特性、安全特性、环境特性、检验程序和文件。本标准适用于核事故应急期间测量X、和辐射产生的高剂量或高剂量率的便携式仪器。对X、Y辐射是指自由空气中的空气吸收剂量与剂量率,对辐射测量是指人体组织深度为7mg/cm处的组织吸收剂量与剂量率。若采用周围剂量当量(剂量当量率)、定向剂量当量(剂量当量率)或空气比释动能(空气比释动能率)为被测的量,本标准仍适用,但需将约定真值的辐射量由吸收剂量(剂量率)改变为相应的辐射量。本标准适用于对场外实施应急监测的仪器。这种仪器亦可用于应急期间场内的测量。本标准也为应急辐射监测选择仪器提供依据,这种仪器必须能可靠、快速地提供数据,以便为采取应急行动及时作出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