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

,标准是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系列标准的第一部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系列标准包括以下部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划分准则;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划分准则应用指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评估准则; 本标准的实施应遵循配套国家标准的具体规定。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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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准是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系列标准的第一部分。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系列标准包括以下部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划分准则;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划分准则应用指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评估准则; 本标准的实施应遵循配套国家标准的具体规定。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z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道元、玉立福、卿斯汉、景乾元、那日松、李志鹏、蔡庆明、朱卫国、陈钟。
本标准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负责解释。
619 1 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Classified criteria for security protection of computer information system 本标准规定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能力的五个等级,即.第一级s用户自主保护级,第二级:系统审计保护级g第兰级2安全标记保护级;第四级结构化保护级;第五级2访问验证保护级。
GB 17859-1999 本标准适用于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技术能力等级的划分。
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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