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粘接点,开始相继受力,并沿剥离线渐次地传递受力而离裂,直至试样全部剥离。4 设备4.1 可采用等速牵引型(CRT)强力试验机或等速伸长型(CRE)强力试验机。4.2 夹钳E强力试验机的二个夹钳的中心点应在同一铅垂线上,夹钳的钳口线应与铅垂线垂直。其夹持线应与试验试样排在一个平面内,未被夹持的试样应
FZ T 80007.1使用粘合衬服装剥离强力试验方法Tag内容描述:
1、粘接点,开始相继受力,并沿剥离线渐次地传递受力而离裂,直至试样全部剥离。
4 设备4.1 可采用等速牵引型(CRT)强力试验机或等速伸长型(CRE)强力试验机。
4.2 夹钳E强力试验机的二个夹钳的中心点应在同一铅垂线上,夹钳的钳口线应与铅垂线垂直。
其夹持线应与试验试样排在一个平面内,未被夹持的试样应与铅垂线相垂直。
夹钳应能夹住试样,而没有滑动,且试样不受明显的损伤。
夹持宽度不得小于3cm,夹钳的夹持面应力求平整光滑。
当平面夹钳不能充分夹住试样时,可用带有条纹,槽式波纹面的夹钳,夹持面上也可衬垫适当材料。
4.3 精度:在使用强力范围内的任一点,误差不超过1.0 %。
5 取样5.1 以面料经、纬向决定试样经纬向,不受衬布限制。
5.2 取样部位z在服装粘合部位任意取样。
使用不同粘合衬的部位,经、纬向各取三块。
尺寸为15cm2.5cm。
5.3 领子、袖口部位根据实际情况取样。
5.4 取样不得少于3件。
6 试样准备6. 1 试样按照GB6529规定进行调湿处理。
6.2 如果是作数据对比试验,可在同等环境中放置24h。
6.3 在试样一端用手剥离粘合衬,且剥离长度不大于3cm。
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FZ/T 80007. 1一2006前言本标准代替FZ/T80007. 1-1999使用粘合衬服装剥离强度测试方法。
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参考了日本工业标准JISL 1089-1999衣料粘合衬布试验方法、美国试验与材料协会标准ASTMD 2724一2003热溶粘合及胶合服装织物的试验方法和美国纺织品染化师协会AATCC136一2003粘合和胶合织物粘合强度。
本标准与FZ/T80007.1-199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一标准的名称改为使用粘合衬服装剥离强力测试方法F一一调整了“取样”部分的内容;一一删除了原标准第7章中的7.3,并增加了相关技术内容;一一增加了粘合衬撕破试验;将剥离试验中的峰值由6个改为10个;一增加了经、纬向平均剥离强力的计算公式;一一取消了附录A“非仲裁性的产品常规测定”。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服装研究所、国家服装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z陈璐、许鉴、秦戚。
本标准由全国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标准于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