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 T 1243-2010 冲击式工程钻机.pdf

上传人:卡尔 文档编号:116273 上传时间:2019-07-07 格式:PDF 页数:11 大小:225.8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DB13 T 1243-2010 冲击式工程钻机.pdf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DB13 T 1243-2010 冲击式工程钻机.pdf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DB13 T 1243-2010 冲击式工程钻机.pdf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DB13 T 1243-2010 冲击式工程钻机.pdf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DB13 T 1243-2010 冲击式工程钻机.pdf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亲,该文档总共11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ICS 91.220 P 97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T 12432010 冲击式工程钻机 2010 - 07 - 20 发布 2010 - 08 - 10 实施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13/T 12432010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保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保定市标准化所、清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清苑县宝钻机械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牛新力、滕德胜、孟祥东、唐金金。DB13/T 12432010 1 冲击式工程钻机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冲击式工程钻机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储

2、存。 本标准适用于冲击式工程钻机(以下简称“钻机” )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72003 普通螺纹 公差 GB/T 6991999 优质碳素结构钢 技术条件 GB/T 11841996 形状和位置公差 未注公差值 GB/T 18042000 一般公差 线性尺寸的未注公差 GB/T 37681996 声学 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 反射面上方采用包络测量表面的简易法 GB/T 56672008 农业机械 生产试验方法 GB

3、/T 64141999 铸件尺寸公差与机械加工余量 GB/T 10095.12008 圆柱齿轮 精度制 第 1 部分 :轮齿同侧齿面偏差的定义和允许值 GB/T 10095.22008 圆柱齿轮 精度制 第 2 部分 :径向综合偏差与径向跳动的定义和允许值 GB/T 198662005 焊接工艺规程及评定的一般原则 JB/T 62782007 水井钻机 试验方法 3 分类 3.1 钻机型号 CZ 产品序号 产品代号 3.2 基本参数 主要技术参数见表 1、表 2。 DB13/T 12432010 2 表 1 ZZ-5 型主要技术参数 项目名称 参数 钻孔孔径 / mm 400 800 1300

4、 1500 1800 钻孔深度 / mm 280000 150000 130000 100000 80000 配用动力 / kW 6 级55 前卷扬机提升力 / N 20096 后卷扬机提升力 / N 68357 冲击次数 /(次/ min) 3640 钻机重量 / kg 900010000 桅杆高度 / mm 800012000 主架工字钢 25 # 钻具重量 / kg 4000 曲柄材质 45 # 冲击行程 / mm 600900 表 2 ZZ-6A 型主要技术参数 项目名称 参数 钻孔孔径 / mm 400 800 1300 1500 1800 2000 钻孔深度 / mm 300000

5、 170000 150000 120000 100000 80000 配用动力 / kW 6 级75 前卷扬机提升力 / N 20096 后卷扬机提升力 / N 108750 冲击次数 /(次/ min) 3640 钻机重量 / kg 1000011000 桅杆高度 / mm 800012000 主架工字钢 28 # 钻具重量 / kg 5000 曲柄材质 45 # 冲击行程 / mm 8001000 4 要求 4.1 一般要求 4.1.1 钻机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DB13/T 12432010 3 4.1.2 制造钻机的各种原材料应符合图样要求,其力学

6、性能、化学成分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4.1.3 外观要求 表面油漆均匀、平整,颜色一致,有光泽,油漆附着力强,不得有褶皱、脱皮、漏漆、流挂、气泡等缺陷。 4.1.4 未注公差的机械加工零件的极限偏差应不低于 GB/T 18042000 中 m(中等级)的规定。 4.1.5 零件的未注形位公差应不低于 GB/T 11841996 中 L 级的规定。 4.1.6 铸造件表面应平整,不得有影响使用性能的裂纹、冷隔、缩松、气孔、沙眼等铸造缺陷。尺寸偏差应符合 GB/T 6414 的规定。 4.1.7 焊接表面应平整,不得有漏焊、裂纹、弧坑、气孔、夹渣、烧穿、咬边缺陷。焊渣应清除干净。焊接质量不低于

7、GB/T 19866 的规定。 4.2 主要零部件要求 4.2.1 传动主轴与冲击轴 材料采用力学性能不低于 GB/T 699 规定的 45 #钢制造。其调质硬度为 HB217255。 4.2.2 冲击大齿轮 4.2.2.1 材料采用力学性能不低于 GB/T 699 规定的 45 #钢制造。其调质硬度为 HB217255。 4.2.2.2 齿的轮齿同侧齿面偏差允许值不低于 GB/T 10095.12008 中的 9 级; 齿的径向综合偏差与径向跳动允许值,不低于 GB/T 10095.22008 中的 9 级。 4.2.2.3 齿形表面粗糙度参数aR 值为 6.3 m。 4.2.3 冲击小齿轮

8、 4.2.3.1 材料采用力学性能不低于 GB/T 699 规定的 45#钢制造。其调质硬度为 HB217255。齿面淬火硬度为 HRC4045。 4.2.3.2 齿的三个公差组的加工精度应不低于 GB/T 10095.1 10095.22008 中的 9 级。 4.2.3.3 齿形表面粗糙度参数aR 值为 6.3 m。 4.2.4 键槽 4.2.4.1 键槽的对称中心平面对轴或轮毂轴线对称度,应不低于 GB/T 11841996 表 B4的9级。 4.2.4.2 键槽的对称中心平面对轴或轮毂轴线平行度,应不低于 GB/T 11841996 表 B3的8级。 4.2.5 主法兰盘和调整螺母螺纹

9、加工 螺纹精度应符合 GB/T 197 的规定,内螺纹 7 H,外螺纹 6 h。表面粗糙度参数aR 值为 6.3 m。 4.2.6 钢丝绳 钢丝绳应符合 GB 8918 的规定。 4.3 部件装配技术要求 DB13/T 12432010 4 4.3.1 钻机所有零部件必须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方可进行装配。 4.3.2 钻机所有的外购件、外协件须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4.3.3 机架部件 4.3.3.1 主架两边长工字钢必须使用整根钢材,不得使用通过焊接或螺栓紧固等加长方法而获得的工字钢。主架平面度误差不得超过 3 mm。 4.3.3.2 立梁焊接不能有明显弯曲、歪斜等现象,立梁所

10、用钢材应为整体钢材,不得使用通过焊接或螺栓紧固等加长方法而获得的钢材。立梁平面度不得超过 3 mm。安装后,与大架的垂直度不得超过 3 mm。 4.3.3.3 龙门焊接不能有明显弯曲、歪斜等现象,龙门所用钢材应为整体钢材,不得使用通过焊接或螺栓紧固等加长方法而获得的钢材。龙门平面度不得超过 3 mm。安装后,龙门与大架的垂直度不得超过3 mm。 4.3.4 桅杆部件: 4.3.4.1 桅杆杆身焊接成后,相邻两面的垂直度误差不得大于 3 mm。 4.3.4.2 所有滑轮应转动灵活,不得有轴向移动。 4.3.5 齿轮副装配: 4.3.5.1 齿轮副的侧隙为 GB/T 10095.110095.22

11、008 中的 9 级。 4.3.5.2 圆柱齿轮副的接触斑点沿齿高和齿长方向分别不少于 40和 45。 4.3.6 链轮和链条的装配: 4.3.6.1 链轮在轴上不能有轴向窜动,轴向摆动不大于 0.8 mm,径向跳动不大于 0.2 mm。 4.3.6.2 主动链轮及从动链轮齿宽对称面的对称度不得大于两链轮中心距的 2/1000。 4.3.6.3 链条松边的下垂量应在两链轮中心距的 15范围内。 4.3.7 皮带轮和皮带的装配 4.3.7.1 皮带轮在轴上不能有轴向窜动,轴向摆动不大于 0.8 mm,径向跳动不大于 0.2 mm。 4.3.7.2 采用 V 皮带的主、从动带轮带槽对称面的对称度,

12、不得大于带轮中心距的 2/1000。 4.3.7.3 皮带轮的中心距应能调整,并应设有可靠的定位机构。 4.4 整机要求 4.4.1 钻机在空载运转时,各机构应运行平稳,无干涉现象和异常声响。 4.4.2 滚动轴承温升不得超过 40,最高温度不得超过 80,离合器最高温度不得超过 60。 4.4.3 钻机空载运转时,应平稳安静,带轮、齿轮、离合器外壳等转动部件不能出现轴向与径向跳动。 4.4.4 钻机的桅杆承载额定负荷的 1.15 倍时,应平稳,无明显变形现象。 4.4.5 钻机在规定的条件下工作时,冲击梁不得歪扭及轴向窜动。 4.4.6 离合器和制动器机构应能可靠的离合、制动,其摩擦接触面积

13、应大于总摩擦面积的 75。 DB13/T 12432010 5 4.4.7 钻机各操作机构,操作时应方便,调节灵活、定位准确、安全可靠。 4.4.8 各部位装配后,注满润滑油。 4.5 安全 4.5.1 操作位置要有科学、安全、可靠的防护装置,所有的操作手柄要便于把握,操纵力要适中。 4.5.2 人可能接触到的转动部位安装防护装置,并标明警示标志。 4.6 整机工作时噪声不得大于 75 dB(A 级) 。 试验方法 5.1 外观要求 以目测无焊接缺陷和装配变形,手摸任何部位无划挂感觉。 5.2 试验条件 5.2.1 钻机应经检验合格并处于规定的工作技术状态。 5.2.2 性能试验时,钻机应放置

14、在坚实、平整的地面上,并处于水平状态。 5.2.3 试验用主要仪器设备应经校验合格,并在有效检定周期内。 5.2.4 试验时应配备熟练的操作人员和测试人员。 5.3 性能试验 5.3.1 空负荷运行试验 5.3.1.1 钻机空载启动,并运转 10 min。 5.3.1.2 各种卷扬机空载运转 15 min。 5.3.1.3 按 5.3.1.15.3.1.2 要求进行运转时,检查离合器、制动器工作状况。 5.3.1.4 计数并用秒表测定冲击次数。 5.3.2 卷扬机提升能力、副杆承载能力试验 5.3.2.1 试验在钻孔前进行。 5.3.2.2 以相当提升力 1.25 倍的负荷提升并稳定停留 30

15、 s,连续试验三次,机架应无明显变形,卷扬机和制动器应正常,并记录。 5.3.3 制动性能试验 在要求的主卷扬提升力下制动,连续试验三次,制动距离取最大值,制动毂旋滑距离不得超过 10 mm。 5.4 生产试验 5.4.1 试验目的 生产试验是考核钻机的性能稳定性、使用可靠性、经济性、使用方便性及安全性等。 DB13/T 12432010 6 5.4.2 试验要求 5.4.2.1 试验应符合 GB/T 5667 的规定。 5.4.2.2 生产试验钻孔不能少于两眼,其中一眼钻孔深度应达到设计指标,一眼钻孔深度应超过设计指标 5。 5.4.2.3 生产试验可在可靠性试验过程中进行。 5.4.3 试

16、验内容 5.4.3.1 生产考核 在生产试验全过程中,对每一眼桩孔的钻进时间、辅助时间、钻深和能耗均进行写实记录,从中整理出钻深、钻孔总作业时间、平均钻进速度、纯钻进速度、钻进时间利用系数和总能耗。 成孔后绘制地层柱状图。 测量记录记录钻孔深度和孔的垂直度。 观察钻机工作过程中使用的方便性、操作机构布置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记录钻机工作过程中的故障情况和原因。 在钻机钻进至钻孔的 30 m-50 m 时,钻机连续工作 1 h 后测定以下各项。 a) 冲击次数:计数并用秒表测量。 b) 观察冲击钻机的冲击机构,冲击时冲击梁不得有歪扭及轴向窜动,缓冲机构不得有敲击声。 c) 钻机噪声:采用精密声级计

17、检测。噪声和背景噪声按 GB/T 3768 规定修正。噪声测点位置,取距钻机外侧(不包括塔架、绷绳)2 m 前、后、左、右四点,距地面均为 1.2 m。测头指向噪声源,此四点取最大值。 d) 轴承温升:停机后立即用点温计测量轴承座外表面,取最大值。 5.4.3.2 生产查定 在生产试验过程中,每台钻机任选一桩孔钻深至 20 m 时开始进行连续三个班次的生产查定。 5.4.3.3 技术指标计算方法 钻孔总作业时间按式(1)计算: 12TTT=+(1) 式中: T钻孔总作业时间,单位为 h; 1T钻进时间,单位为 h; 2T冲击式下钻、提钻和排渣时间,单位为 h。 平均钻进速度按式(2)计算: D

18、B13/T 12432010 7 112HvTT=+(2) 式中: 1v平均钻进速度,单位为 m/h; H钻深,单位为 m。 纯钻进速度按(3)计算: 21HvT= (3) 式中: 2v纯钻进速度,单位为 m/h。 钻进时间利用系数,按式(4)计算: 112100%TTT =+(4) 5.4.3.4 能耗测定 钻机的配套动力为燃油发动机时,则用质量法或体积法测量燃油耗;钻机的配套动力为电动机时,则用电度表测量电耗。 5.5 可靠性试验 钻孔深度大于 50 m 的钻机试验总时间应不少于 100 h。钻孔深度小于或等于 50 m 的钻机,试验总时间应不少于 50 h。试验时记录钻机工作过程中发生的

19、故障及原因。 5.6 试验报告 试验结束后,应将试验记录进行整理并编写试验报告。试验报告的内容: a) 试验概述、试验目的和试验要求; b) 样机名称、型号; c) 试验样机的台数; d) 样机提供单位; e) 参加试验的单位; f) 试验的时间、地点及完成工作量等; j) 性能试验、生产试验、可靠性试验的结果和分析; g) 试验结论; i) 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 DB13/T 12432010 8 5.7 噪音 按 GB/T 3768 规定进行。 5.8 4.2、4.3、4.4、4.5 检验按 JB/T 6278 规定进行,其中钢丝绳的检验按照 GB 8918 的规定。 6 检验规则 6.1

20、 检验分类 产品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2 出厂检验 6.2.1 钻机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6.2.2 出厂检验项目有:4.1.3、4.1.6、4.1 .7、4.3.34.3.6、4.4.1 、4.4.5、4.4.8、4.5。 6.3 型式检验 6.3.1 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试制新产品; b) 产品设计、工艺或使用材料做重大改变时; c)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d) 产品长时间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6.3.2 型式检验应包括本标准中所规定的全部试验项目,型式检验的样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

21、中抽取,取样量一台。 6.4 判定 当检验结果中出现不合格项目时,可重新抽样,对不合格项复验,仍不合格时,整批判为不合格。 7 标志、使用说明书 7.1 产品标识 产品应在明显位置安装标牌,标牌上应有清晰、明确的标识。标明:制造厂名(或商标) 、产品名称、产品型号、制造日期或编号、生产许可证编号、配套动力功率等。 7.2 产品附带文件 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备件清单。 8 包装、运输、储存 8.1 包装 DB13/T 12432010 9 产品一般为裸装,也可按顾客要求拆开分装。 8.2 运输 运输中应把机架、 转盘、 手柄固定可靠, 防止松动。 钻机拖曳行走时, 公路最大速度不得超过 20 km/h。 8.3 储存 转动部件应采取一定的防雨淋措施,整机应防止化学物质腐蚀。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标准规范 > 地方标准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