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 T 1379-2011 带式输送机配件 滚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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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GS 53.040.10 J 95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T 13792011 带式输送机配件 滚筒 2011 - 04 - 18 发布 2011 - 04 - 30 实施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13/ T 13792011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保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蠡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保定市标准化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金金、宋海兰、徐静娴、杨志强、王书峰。 DB13/ T 13792011 1 带式输送机配件 滚筒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带式输送机配件 滚筒的产品规格、要求、试验方法、检验

2、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带式输送机用滚筒,不适用于煤矿用带式输送机用滚筒。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99 优质碳素结构钢 技术条件 GB/T 700 碳素结构钢 GB/T 985.1 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 GB/T 985.2 埋弧焊的推荐坡口 GB/T 1348 球墨铸铁件 GB/T 7324 通用锂基润滑脂 GB/T 10595 带式输送机 GB/T 11345 钢焊缝手工超生

3、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 GB/T 11352 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 3 要求 3.1 使用条件 3.1.1 工作环境温度-19+45。 3.1.2 工作环境允许存在淋水情况。 3.2 一般要求 3.2.1 滚筒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3.2.2 滚筒所用原材料、外购件和外协件应具有能证明其合格的文件。 3.2.3 滚筒的基本尺寸应符合表 1、表2 的规定,可按用户要求生产不同规格产品。 表 1 滚筒基本尺寸 单位为毫米 滚筒直径D 200 250 315 400 500 630 800 1000 1250 1400 1600 1800 2000DB13

4、/ T 13792011 2 表 2 滚筒基本尺寸 单位为毫米 输送带宽度B 500 650 800 1000 1200 1400 1600 1800 2000 2200 2400 滚筒长度L 600 750 950 1150 1400 1600 1800 2000 2200 2500 2800 3.2.4 滚筒的焊接坡口的形式和尺寸应符合 GB/T 985.1 和 GB/T 985.2 的规定。 3.2.5 滚筒的铸件和焊接件应消除内应力。 3.2.6 滚筒的焊缝质量应符合 GB/T 113451989表 6中级的要求。 3.3 零件要求 3.3.1 筒皮 3.3.1.1 筒皮可采用钢板,

5、材料的机械物理性能不得低于GB/T 7002006表2中Q235-A和表3中Q235的规定,其他各项质量性能指标应保证成品符合本标准有关条款的规定。 3.3.1.2 筒皮加工后,筒皮最小壁厚应不低于其名义壁厚。 3.3.2 接盘 3.3.2.1 接盘可采用铸钢件或钢板焊接而成,材料的机械物理性能不得低于 GB/T 113522009 表2中 ZG230450或 GB/T 7002006表2 中 Q235 A 的规定。 3.3.2.2 接盘的铸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不允许存在长度大于3倍宽度的线性缺陷; b) 单个点状缺陷不得大于6 mm; c) 两个相邻点状缺陷的间距大于其中较大缺陷尺寸时,

6、按单个缺陷分开计算;间距小于其中较大缺陷尺寸时,两个缺陷合并计算,其缺陷当量总和不得大于6 mm; d) 密集性缺陷面积不得大于90 mm2,缺陷总面积不得超过表3的规定。 e) 接盘圆周部分之间的回波高度差应小于12 dB; f) 当底波高度比原波高度降低25,探测区域(检测长度)大于50 mm,视内部有较大缺陷则不允许存在。 表 3 缺陷总面积 探伤部位厚度/ mm 15 1540 4060 缺陷总面积/ mm2800 1650 2700 3.3.3 轴 3.3.3.1 轴的毛坯可采用钢棒或锻坯,材料的机械物理性能不得低于 GB/T 6991999表3中45钢的规定。 3.3.3.2 轴锻

7、件为45钢,经正火或退火热处理。 3.3.3.3 轴的锻坯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不允许有裂纹和白点; b) 单个和密集性缺陷应符合表4的规定; c) 单个缺陷的间距应大于100 mm,在同一面积内不得超过三个。 3.3.3.4 轴粗车后应调质处理。 DB13/ T 13792011 3 表 4 轴的单个和密集性缺陷 滚筒轴直径/ mm 允许存在单个缺陷最大当量直径/ mm 密集性能缺陷参数 密集区总面积不大于轴截面面积的百分比/ 面积/ mm2间距/ mm 当量直径/mm 200 4 200400 6 15 100 4 4 400 8 25 120 5 5 3.3.4 轴承座 3.3.4

8、.1 轴承座可采用铸铁件或铸钢件, 材料的机械物理性能不得低于 GB/T 13482009表1中QT45010或 GB/T 113522009 表2 中 ZG230450 的规定。 3.3.4.2 轴承座铸件的重要部位不允许有影响强度的砂眼和气孔,次要部位上砂眼、气孔的总面积不允许超过缺陷所在面积的 5,凹入深度不允许超过该处厚壁的 1/5,每个铸件上的缺陷不得超过三处。 3.3.5 润滑脂 滚筒应使用锂基润滑脂润滑,其性能要求应符合 GB/T 73242010中锂基润滑脂的规定。 3.3.6 包覆层 3.3.6.1 滚筒为胶面滚筒时,其胶层应与筒皮表面结合牢固,表面应平整,不应有影响使用的明

9、疤、起泡、缺胶和裂痕。 3.3.6.2 其他包覆层应符合设计图样和技术文件的规定。 3.3.7 其他零件 其他零件应符合设计图样和技术文件的规定。 3.4 组装要求 3.4.1 所有零部件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装配。 3.4.2 装配前各零部件应清洗干净。 3.4.3 滚筒内壁应涂防腐剂。 3.4.4 轴承安装要求如下: a) 轴承配合面应无污物、无腐蚀和无损伤; b) 轴承配合面上涂润滑剂; c) 应采用压力机压装或热装的方法安装轴承。压装时压力变化应平稳;热装时加热温度应不高 于120。严禁手锤直接击打于轴承套圈上; d) 在轴承和轴承座腔中充以锂基润滑脂,轴承中充油量为轴承空隙的2/3,

10、轴承座腔中应充满; e) 左右两端轴承,一端轴承应轴向固定,另一端轴承与端盖之间加垫片,保留0.5 mm1 mm的轴 向间隙。 3.5 性能要求 3.5.1 滚筒装配后应转动灵活,所测得的滚筒静阻力系数值不大于 0.02。 3.5.2 滚筒外圆直径偏差应符合表 6 的测定。 DB13/ T 13792011 4 表 6 滚筒外圆直径偏差 单位为毫米 滚筒直径 400 4001000 1000 直径公差 1.50 2.00 2.50 3.5.3 滚筒外圆跳动应符合表 7 的规定。 表 7 滚筒外圆跳动 单位为毫米 滚筒直径 800 8001600 1600 光面滚筒 0.6 1 1.5 胶面滚筒

11、 1.1 1.5 2 3.6 外观 滚筒不允许有裂纹,工作面不允许有气孔、砂眼,侧截面不得有飞边、毛刺。滚筒加工出厂时,表面应光滑,无气泡、脱落、硫化。 4 试验方法 4.1 外观尺寸 用精度0.5 mm的直尺测量。 4.2 外圆径向圆跳动、探伤试验 按 GB/T 10595中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壁厚小于6 mm的不进行探伤试验。 4.3 滚筒静阻力系数试验 将装配好的滚筒水平地安装在支架上,将一根两端装有盘子的细绳在滚筒的中部缠绕三周,在两个盘子里预放相同质量的砝码,然后在一个盘子里增加砝码,直到滚筒旋转一周为止,测出此时增加砝码的质量 G,再按下式计算滚筒静阻力系数。 G f = (1)

12、M 式中: f滚筒静阻力系数; G使滚筒旋转一周,在一个盘子里增加砝码的质量,单位为千克( kg); M滚筒转动部分质量,单位为千克( kg)。 4.4 外观 采用目测手感方法检验。 5 检验规则 5.1 出厂检验 5.1.1 产品应由本厂质检部门逐只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方可出厂。 DB13/ T 13792011 5 5.1.2 出厂检验项目:外观尺寸、外圆径向圆跳动、滚筒静阻力、外观。 5.2 型式检验 每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所有的检验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进行型式检验: a) 产品定型时; b) 原材料、工艺有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 长期停产(三年及三年以上)重

13、新恢复生产时; d)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5.3 抽样 从出厂检验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6件进行尺寸检验,抽取3件进行性能检验。 5.4 判定 当检验结果中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可重新抽取两倍量样品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仍 不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不合格。 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 标志 产品标识应有下列内容 a) 产品名称; b) 厂名、厂址; c) 商标; d) 产品型号规格; e) 生产日期、保质期; f) 产品标准编号; g) 注意事项。 6.2 包装 产品包装应符合订货合同要求。包装中要随带产品合格证,合格证内容包括: a) 生产厂名称; b) 产品名称和型号规格; c) 检验员签名(或盖章)和日期。 6.3 运输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要轻装轻放,以免包装破损。 6.4 贮存 产品宜封闭存放,露天存放时应采用通风良好的不积水的包装,长时间存放应防止锈蚀,滚筒保 质期为12个月。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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