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 T 2229.2-2014 机动车驾驶人实际道路考试管理系统第2部分:车载终端技术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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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35.240 M32 DB21 辽宁省地方标准 DB 21/T 2229.2014 机动车驾驶人实际道路考试管理系统 第2部分: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vehicle driver road-examination management system Part 2: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vehicle terminals 2014 - 01 - 14发布 2014 - 02 - 14实施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21/T 2229.22014 I 目 次 前言.IV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一般要求.3

2、4.1 终端组成.3 4.2 外观.3 4.3 铭牌.3 4.4 文字、图形及标志.3 5 功能要求.3 5.1 基本功能.3 5.1.1 自检.3 5.1.2 学员、教练员、助理考试员身份验证.3 5.1.3 信息实时上传.3 5.1.4 图像采集.4 5.1.5 视频采集.4 5.1.6 音频采集.4 5.1.6.1 监听.4 5.1.6.2 通话.4 5.1.7 终端管理.4 5.1.8 远程升级.4 5.2 考试功能.4 5.2.1 考试成绩评判.4 5.2.2 语音通报.5 5.2.3 考试成绩上报.5 5.2.4 考试控制.5 5.3 网络功能.5 5.3.1 里程及照片信息上传存

3、储.5 5.3.2 视频及考试成绩上传存储.5 5.3.3 网关.5 5.3.4 服务器设置.5 6 性能与技术要求.5 6.1 性能指标.5 6.1.1 整体性能.5 6.2 卫星定位模块.5 DB21/T 2229.22014 II 6.3 无线通信模块.6 6.3.1 协议支持.6 6.3.2 误码率.6 6.3.3 最大发射功率.6 6.3.4 北斗通信方式.6 6.4 电气性能.6 6.4.1 电源.6 6.4.1.1 电源部件.6 6.4.1.2 电源电压适应性.6 6.4.1.3 耐电源极性反接.7 6.4.1.4 耐电源过电压性.7 6.4.1.5 断电保护性能.7 6.4.1

4、.6 低压保护性能.7 6.4.2 连接线.7 6.4.3 接插器.7 6.5 环境适应性.7 6.5.1 气候环境适应性.7 6.5.1.1 总体要求.7 6.5.1.2 温度.7 6.5.1.3 湿热.7 6.5.1.4 温度冲击.7 6.5.1.5 盐雾.8 6.5.1.6 砂尘.8 6.5.2 机械环境适应性.8 6.5.2.1 总体要求.8 6.5.2.2 振动.8 6.5.2.3 冲击.8 6.5.2.4 碰撞.9 6.5.2.5 跌落.10 6.5.2.6 表面耐磨擦.10 6.6 电磁兼容.10 6.6.1 静电放电抗干扰度.10 6.6.2 瞬态抗扰性.10 6.6.3 射频

5、电磁辐射抗扰度试验.10 6.7 抗车辆点火干扰.11 6.8 耐电源极性反接.11 6.9 网络技术性能和服务要求.11 6.9.1 移动网络服务质量标准.11 6.9.1.1 移动网络指标.11 6.9.1.2 终端要求.11 6.9.2 IDC标准.11 6.9.3 网络服务.11 6.9.3.1 网络运维.11 DB21/T 2229.22014 III 6.9.3.2 障碍申告.11 7 安装要求.12 7.1 总体要求.12 7.2 终端主机的安装.12 7.3 天线的安装.12 7.4 安装布线.12 7.5 外部设备的安装.12 7.6 安装完成后的测试.12 DB21/T 2

6、229.22014 IV 前 言 本部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进行起草。 本部分由辽宁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辽宁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辽宁北方实验室有限公司、南京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加滋杰实业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高忠成、董晓刚、王欣、杨丽春、丁琳、韩晓娜、张岩、佟哲、孙美娜。 DB21/T 2229.22014 1 机动车驾驶人实际道路考试管理系统 第2部分: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1 适用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机动车驾驶人实际道路考试管理系统车载终端(以下简称终端)的一般要求,功能要求,性能要求以及安装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机动车驾驶人实

7、际道路考试管理系统中安装在考试车辆上的终端设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056 汽车行驶记录仪 GB/T 19951 道路车辆静电放电产生的电骚扰试验方法 JT/T 766-2009 北斗卫星导航系统船舶监测终端技术要求 QC/T 417.1 车用电线束插接器 第1部分:定义,试验方法和一般性能要求 QC/T 420 汽车用熔断器 QC/T 730 汽车用薄壁绝缘低压电线 YD/T 1050 800MHz CDMA数字蜂窝移

8、动通信网设备总测试规范:移动台部分 YD/T 1214 900/1800 MHz T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络终端设备技术要求 YD/T 1367 2GHz TD-SCDMA 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络终端设备技术要求 YD/T 1547 2GHz WCDMA 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络终端设备技术要求(第三阶段) YD/T 1558 2GHz CDMA2D0 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设备技术要求:移动台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术语 固件 Firmware 固件是运行在终端微处理器中的嵌入式软件。 3.2 缩略语 3.2.1 WCDMA(Wideband Code Divisio

9、n Multiple Access) DB21/T 2229.22014 2 WCDMA 是英文Wideband Code Division Multiple Access(宽带码分多址)的英文简称,是一种第三代无线通讯技术。 3.2.2 RSCP(Received Signal Code Power) RSCP(Received Signal Code Power):接收信号码功率,是CPICH一个码字功率。如果PCPICH采用发射分集,手机对每个小区的发射天线分别进行接收码功率测量,并加权和为总的接收码功率值。 3.2.3 Ec/Io Ec/Io是码片的能量与接收总频谱密度(信号加噪声)的

10、比值,体现了所接收信号的强度和相邻小区干扰水平的比值,Ec就是码片能量chip energy,Io是手机收到的总功率即手机当前所接收到的所有信号(有用信号+干扰信号)强度。 3.2.4 HSUPA (high speed uplink packet access) HSUPA (high speed uplink packet access)即高速上行链路分组接入。HSUPA通过采用多码传输、HARQ、基于Node B的快速调度等关键技术,大大增强了WCDMA上行链路的数据业务承载能力和频谱利用率。 3.2.5 HARQ(Hybrid Automatic Repeat Request ) HA

11、RQ(Hybrid Automatic Repeat Request )混合自动重传请求,是一种将自动重传请求(ARQ)和前向纠错编码结合在一起的物理层技术,可以用来减轻信道与干拢抖动对数据传输造成的负面影响。 3.2.6 Node B Node B是3G网络的到来移动基站的称呼,它是通过标准的Iub接口与RNC互连,通过Uu接口与UE进行通信,主要完成Uu接口物理层协议和Iub接口协议的处理。 3.2.7 IDC IDC(Internet Data Center),即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业务服务主要包括:虚拟主机、主机托管等。 3.2.8 CIF CIF是常用的标准化图像格式(Common

12、 Intermediate Format)。在H.323协议簇中,规定了视频采集设备的标准采集分辨率。CIF = 352288像素。 DB21/T 2229.22014 3 4 一般要求 4.1 终端组成 终端主机应包括微处理器、数据存储器、卫星定位模块、车辆信息状态采集模块、无线通信传输模块、数据通信接口、车载电源,显示器、读卡器、指纹识别仪、USB数据接口等外部设备。 外部设备包括卫星定位天线、无线通信天线、语音报读装置、语音通话装置、显示器、触摸屏、读卡器、指纹识别仪、音画采集设备、电子存储卡、信号处理器及采集器等。 4.2 外观 终端外观应无锈蚀、锈斑、裂纹、褪色、污渍、变形、镀涂层脱

13、落,亦无明显划痕、毛刺;塑料件应无起泡、开裂、变形;结构件与控制组件应完整,无机械损伤;线材无过渡弯折、裸露。 4.3 铭牌 终端应有清晰耐久的铭牌标志。铭牌应安装在主机外表面的醒目位置,尺寸应与主机结构尺寸相适宜。 铭牌应包括下列内容: a) 终端名称、型号及规格。 b) 终端制造厂名及商标。 c) 终端出厂年月日及编号。 d) 终端执行标准代号。 4.4 文字、图形及标志 终端应有使用说明,面板的按键、接口等部位应有文字,图形等标志。 5 功能要求 5.1 基本功能 5.1.1 自检 终端应具备自检功能。通过信号灯或显示屏明确表示车载终端当前主要状态,包括卫星定位及通信模块工作状态、主电源

14、状态、卫星定位天线状态、音视频采集设备等与终端主机相连的其他设备状态等。若出现故障,则通过信号灯或显示屏等方式显示故障类型信息,存储并上传至监管中心。同时自动与平台时钟同步器进行同步。 5.1.2 学员、教练员、助理考试员身份验证 终端应具备身份验证功能。每次训练,考试时须使用学员、助理考试员使用身份识别卡或U盘设备,同时通过指纹验证身份。设备应能显示学员、助理考试员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证件号、照片,已训里程,时间等)。 5.1.3 信息实时上传 DB21/T 2229.22014 4 终端应具备信息实时上传功能。每5秒上传一次数据信息至监管中心,此数据应包括车辆经纬度坐标,教练车号牌,学员基

15、本信息,车速,累计行驶里程和用时,考试及训练模式,开发公司代码等信息,并实时写入指定数据库。 5.1.4 图像采集 终端应具备图像采集及存储功能,支持监管平台以控制、定时等方式实现图像信息的采集、上传、存储。车内监控设备至少为1组摄像头,采集学员正面图像,通过3G无线网络上传画面,驾驶过程中的学员操作图像1张/分钟,监控画面要求清晰,图像质量应至少达到320x240(QVGA)或352x288(CIF)标准。 5.1.5 视频采集 终端应具备视频采集及存储功能,支持监管平台以控制、定时等方式实现视频信息的采集、上传、存储。教练车(考试车)应安装至少两路视频监控设备,车内外分别安装监控设备至少为

16、1组摄像头,车内摄像头采集学员及教练员或助理考试员正面或侧面视频,车外摄像头采集车辆前方道路情况,通过3G无线网络上传考试全程的学员实时声音及视频,监控画面要求清晰,流畅,视频质量应至少达到200Kbps码流标准。 5.1.6 音频采集 终端应具备音频采集功能,应满足如下要求: a) 应支持监管平台以控制、定时等方式实现音频信息的采集、上传。 b) 质量标准要求达到电话传输质量,即信号采用ITU-TG 711标准,8kHz取样,8bit量化,码率64Kbps。 5.1.6.1 监听 终端应具备监听功能,监听功能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a) 监管平台下发监听指令,进入监听状态。 b) 监听时,扬声

17、器应处于关闭状态。 5.1.6.2 通话 终端可具备通话功能和通话管理功能,监管平台下发通话指令,终端进入通话状态。 5.1.7 终端管理 终端应支持无线网络远程方式实现终端固件更新功能、固件参数的修改和查询功能、终端的复位或恢复出厂设置功能。同时,固件更新和固件参数修改功能也应支持本地(包括SD卡、USB或其他数字接口等)方式实现。 5.1.8 远程升级 终端应具备自动检测当前软件版本功能,如有新版本程序,应自动进行远程升级。 5.2 考试功能 5.2.1 考试成绩评判 DB21/T 2229.22014 5 终端应具备考试成绩评判功能。终端应与车辆状态采集器及GPS卫星定位模块联通,根据公

18、安部123号令最新考试评判要求,提供对驾驶学员的考试行为进行评判的功能。 评判内容以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及其工作规范,即驾驶员考试管理办法为准。 5.2.2 语音通报 终端应具备语音通报功能。在考试结果评判并上传监管平台后语音通报助理考试员及学员考试成绩。 5.2.3 考试成绩上报 终端应具备考试成绩上报功能。在考试结束后,应自动上传考试成绩到监管平台。 5.2.4 考试控制 终端应具备接受监管平台下发的中断停止考试控制指令功能。 5.3 网络功能 5.3.1 里程及照片信息上传存储 全省10000台驾校教练车的车载设备通过WCDMA无线网络,将学员的训练行驶里程、驾驶过程学员操作

19、图片(1张/分钟,1/3CIF)信息上传至中心服务器,相关信息要存储3年,供相关部门追溯调用。 5.3.2 视频及考试成绩上传存储 考试车辆的车载设备要通过WCDMA无线网络将考生考试过程中的实时视频(15分钟,200Kbps码流)、考试状态和考试成绩上传到中心服务器。全省每年约200万考生,相关视频和考试数据要存储3年。 5.3.3 网关 省交管局、各市县级支队和驾校通过网络访问中心服务器,调取和查看相关数据,网络访问要避免出现安全性问题。 5.3.4 服务器设置 中心服务器放置在IDC数据机房,中心服务器通过专线与省公安内网网闸进行连接。 6 性能与技术要求 6.1 性能指标 6.1.1

20、整体性能 终端及固件应保持24h持续独立稳定工作,同时应满足以下性能要求: a) 可靠性:终端的平均无故障间隔时间(MTBF)最低为3000h; b) 可扩展性:应具有USB接口、总线数据接口以及采集车辆制动、速度信号的数据接口,可根据实际需要具有 RS232接口或RS485接口或其他连接外部设备以及传感器的数据接口。接口类型和数量应能满足功能的要求。 6.2 卫星定位模块 DB21/T 2229.22014 6 卫星定位模块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a) 卫星接收通道:不小于12个; b) 灵敏度:优于-130dBm; c) 水平定位精度不大于1.5m,高程定位精度不大于30m,速度定位精度不大

21、于2m/s; d) 最小位置更新率为1Hz; e) 热启动:实现捕获时间不超过30s。 6.3 无线通信模块 6.3.1 协议支持 能支持基于通用TD-SCDMA、WCDMA、CDMA2000或其他无线通信网络传输机制下的通信模式之一。 6.3.2 误码率 通信模块的误码率或误块率等无线信道质量参数应符合YD/T 1214、YD/T 1050、YD/T 1367、YD/T 1547、YD/T 1558 及其他相关标准的要求。 6.3.3 最大发射功率 通信模块的最大发射功率应符合YD/T 1214、YD/T 1050、YD/T 1367、 YD/T 1547、YD/T 1558及其他相关标准的

22、要求。 6.3.4 北斗通信方式 若终端采用北斗通信方式,应符合JT/T 766 2009中4.4.2.1.3、 4.4.2.2.2、4.4.2.3 和 4.4.2.4 的要求。 6.4 电气性能 6.4.1 电源 6.4.1.1 电源部件 终端的主电源可以为车辆电源。若终端使用独立电池,当终端失去主电源后,独立电池工作时间不少于10min,独立电池工作时间应满足终端向监控中心报警或传输必要的数据。 6.4.1.2 电源电压适应性 在按表1给出的电源电压波动范围进行电压适应性试验时,试验后终端各项功能均应正常。 表1 电气性能试验参数 注:单位:V 标称直流电源电压 电源电压波动范围 极性反接

23、试验电压 过电压 12 916 140.1 24 24 18 32 280.2 36 36 27 48 420.2 54 DB21/T 2229.22014 7 6.4.1.3 耐电源极性反接 在表1规定的标称电源电压极性反接时,终端应能承受1min的极性反接试验,除熔断器外(允许更换烧坏的熔断器)不应有其他电器故障。试验后,终端各项功能均应正常。 6.4.1.4 耐电源过电压性 在表1规定的过电压下,终端应能承受1min的电源过电压试验。试验后,终端各项功能均应正常。 6.4.1.5 断电保护性能 当终端断电,应自动进入保护状态。 6.4.1.6 低压保护性能 在车辆蓄电池电压低于门限值时,

24、终端应停止从汽车蓄电池取电,以延长蓄电池使用寿命,保护车辆的正常工作。 低压门限值要求如下: 12 V 蓄电池:8.5V0.5V; 24 V 蓄电池:17V1.0V; 36 V 蓄电池:26V1.0V; 6.4.2 连接线 连接导线性能应符合QC/T 730的相关要求。终端的连接线要整齐布置,并用线夹、电缆套、电缆圈固定,线束内的导线要有序编扎。导线颜色应符合 GB/T 19056的要求。电源导线上应串联熔断器,熔断器性能应符合QC/T 420的相关要求。 6.4.3 接插器 接插器性能应符合QC/T 417.1的相关要求。连接器插头两端的线色应一致。两个以上非通用接口应有明显标识,同时插头不

25、能互换。 6.5 环境适应性 6.5.1 气候环境适应性 6.5.1.1 总体要求 终端在承受温度、温度冲击、温热、盐雾、砂尘等气候环境试验后,终端应无生锈白斑现象、无电气故障、无粉尘沉积等不良现象,其各项功能应保持正常,无存储信息丢失现象。 6.5.1.2 温度 终端应满足-40 85 的温度存储条件。终端应满足-20 70 的温度工作条件。 6.5.1.3 湿热 终端应满足温度为40 ,湿度为90%95%的湿热存储条件; 终端应满足温度为40 ,湿度为90%95%的湿热工作条件。 6.5.1.4 温度冲击 DB21/T 2229.22014 8 终端应满足一定条件的温度冲击能力; 6.5.

26、1.5 盐雾 终端经受三个为期2h的喷雾周期,每个喷雾周期后经受一个为期22h的湿热储存周期,终端应无生锈白斑腐蚀现象,应无电气故障; 6.5.1.6 砂尘 终端经受直径75um的干燥滑石粉,并在试验箱内灰尘量为2kg/m的粉尘中放置8h,终端外壳内应无粉尘沉积,应无电气故障; 6.5.2 机械环境适应性 6.5.2.1 总体要求 终端在承受振动试验、冲击、碰撞等机械环境试验后,应无永久性结构变形,无零部件损坏,无电气故障,无紧固部件松脱现象,无插头、通信接口等接插器脱落或接触不良现象,其各项功能等应保持正常,无试验前存储的信息丢失现象。 6.5.2.2 振动 终端振动试验条件见表2,试验中及

27、试验后终端应符合6.5.2.1的要求。 表2 振动试验条件表 6.5.2.3 冲击 终端冲击试验条件见表3,试验中及试验后终端应符合6.5.2.1的要求。 表3 冲击试验条件表 试验名称 试验参数 工作状态 扫描范围(Hz) 5 300 扫描速度(oct/min) 1 扫频时间(每个方向)( h) 8 振幅(5 Hz11 Hz时峰值)(mm) 10 加速度(11 Hz300 Hz 时)( m/s2) 50 振动试验 振动方向 X、Y、Z 三方向 不通电正常安装状态 DB21/T 2229.22014 9 6.5.2.4 碰撞 终端碰撞试验条件见表4,试验中及试验后终端应符合6.5.2.1的要求

28、。 试验名称 试验参数 工作状态 冲击次数(X、Y、Z每方向) 各3次 峰值加速度(m/s2) 490 脉冲持续时间(ms) 11 冲击试验 方向 X、Y、Z 三方向 不通电正常安装状态 DB21/T 2229.22014 10 表4 碰撞试验条件表 试验名称 试验参数 工作状态 碰撞次数(X、Y、Z每方向) 各1000次 峰值加速度(m/s2) 100 脉冲持续时间(ms) 16 碰撞试验 方向 X、Y、Z三方向 不通电正常安装状态 6.5.2.5 跌落 终端的四个面分别在1m的高度跌落,终端状态应正常,工作应正常。 6.5.2.6 表面耐磨擦 终端壳体表面经175负荷纸带连续摩擦16m。终

29、端壳体表面上的标识应清晰。 6.6 电磁兼容 6.6.1 静电放电抗干扰度 采用GB/T 19951所规定要求,按照表4的测试等级,应不低于III级。终端试验中及试验后不应出现电气故障,试验结果评定应符合GB/T 19151中B类要求。 表5 静电放电等级测试表 6.6.2 瞬态抗扰性 终端的瞬态抗扰性应符合GB/T 19056的要求。 6.6.3 射频电磁辐射抗扰度试验 终端处在正常工作状态,使用试验仪器对其施加频率,频率范围是80MHz1000MHz,试验电压为10V,试验中要将1kHz的正弦波进行幅度调制,调制深度为80%。试验结束后终端应正常工作。 严酷等级(kV) 试验等级 放电类型

30、 自选等级 I II III IV 最少放电次数 接触放电 Xb 4 6 7 8 空气放电 Xb 4 8 14 15 3 a最小放电间隔时间为5s。 b为制造商和供应商协议值。 DB21/T 2229.22014 11 6.7 抗车辆点火干扰 终端在进行汽车点火干扰试验时,不应出现异常现象,各项功能应正常。 6.8 耐电源极性反接 标称电压12V时,对终端施加14V0.1V的反向电压;标称电压24V时,对终端施加28V0.2V的反向电压,持续时间1分钟,试验过程中不应起火、冒烟、试验后终端外观结构应完好,工作应正常。 6.9 网络技术性能和服务要求 6.9.1 移动网络服务质量标准 此标准是基于目前考试路线实际情况制定的WCDMA无线网质量指标,后期如果新增考试路线或原有路线新增考试车辆,需进行现场测试和相应的网络资源新建和扩容。 6.9.1.1 移动网络指标 a) 考试路线满足HSUPA上行平均速率达到800Kbps; b) 覆盖率:Rscp大于-95dBm采样点比例高于80%,Ec/Io大于-12dB采样点比例高于80%; c) 分组业务信令掉线率:分组业务信令掉线率低于3%; d) 分组业务建立成功率:分组业务接通率高于90%。 6.9.1.2 终端要求 a) 无线设备终端应支持联通HSUPA业务; b) 掉线自动重拨功能; c) 具有数据缓存及断点续传功能。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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