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 T 1692.2-2010 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第2部分:汽车快修业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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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DB32/T 1692.22010 I 目 次 前言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人员条件2 5 组织管理条件2 6 安全和环境保护条件3 7 设施条件3 8 设备条件3 9 汽车快修连锁企业4 附录 A 常规维修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6 DB32/T 1692.22010 II 前 言 DB32/T 1692-2010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分为6个部分: 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 第2部分:汽车快修业户 第3部分:汽车专项维修业户 第4部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 第5部分:摩托车维修业户 第6部分:轮式专用机械车维修企业 本部分为DB32/T 1692-201

2、0的第2部分。 本标准编写格式符合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 本标准中的附录A为推荐性附录。 本部分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南京市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处,南通市运输管理处,苏州市运输管理处,扬州市运输管理处,淮安市运输管理处,江苏苏友汽车快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汪学君、田永生、范健、李云飞、闫枫逸、蔡健、黄阳、孙立明、张强、吴勇、李卫清、门涛、陆军。 DB32/T 1692.22010 1 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第 2 部分:汽车快修业户 1 适用范围 本条件规定

3、了汽车快修业户的作业内容,必须具备的人员、组织管理、设施、设备等条件和汽车快修连锁企业设立的要求等。 本条件适用于快修(快修连锁)业户,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汽车快修业户(快修连锁企业)行政许可和管理的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5624 汽车维修术语 GB/T 21338 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 DB32/T 1227 机动

4、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85号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3 术语和定义 GB/T 5624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 汽车养护 vehicle maintenance 对汽车进行以清洁、换油、补给、装璜为主要内容的作业。 3.2 汽车快修业户 the enterpr ise for rapid maintenance and repair 专业从事汽车养护、一级维护和小修作业的维修企业。按经营形式可分为单独设立的快修店和快修连锁店。 3.3 汽车快修连锁企业 the enterprise for rapid c hain maintenance and

5、 repair enterprise 若干个汽车快修业户,在同一总部管理下,使用统一商号、采取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收费标准、统一物资采购,通过规范化运作,实行规模经营的经济组织。由该总部设立的各快修店,即为快修连锁店。 DB32/T 1692.22010 2 汽车快修连锁企业的设立由总部、中心店和二个以上汽车快修店组成。汽车快修连锁店形式包括直营连锁和加盟连锁。 3.3.1 直营连锁 regular chain 直营连锁是指汽车快修店为总部全资或控股开设的分支机构或者控股子公司, 快修店由总部直接管理、实行统一经营和统一核算的经营方式。 3.3.2 加盟连锁 franchise c

6、hain 加盟连锁是指汽车快修店与连锁总部签订加盟经营合同的形式,获准使用总部标识,按总部统一作业标准和统一收费标准开展经营,接受连锁总部监督管理的经营方式。 4 人员条件 4.1 岗位设置应满足生产需要,合理配备企业负责人(或店长)和技术负责人、质量检验、价格结算、业务接待、维修(机修、电器等)等关键岗位。 4.2 企业负责人(或店长)应熟悉汽车维修业务,具备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并了解汽车维修及相关行业的政策法规及技术规范,且至少有 1 人经过有关培训,取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4.3 技术负责人应符合 GB/T 21338 的要求,具有汽车维修或相关专业的大专(含

7、)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汽车维修或相关专业的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熟悉汽车维修业务,掌握汽车维修及相关行业的政策法规及技术规范,且至少有 1 人经过有关培训,取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4.4 质量检验人员应符合 GB/T 21338 的要求,熟悉各类汽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汽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汽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且至少有 1 人经过有关培训,取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4.5 价格结算人员应符合 GB/T 21338 的要求 , 了解各类汽车维修业务和相关法律法规,掌握汽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

8、,熟悉汽车维修服务收费办法,且至少有 1 人经过有关培训,取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4.6 业务接待员应熟悉汽车维修业务,掌握汽车维修行业政策法规、汽车维修检测作业内容和相关操作技能,熟悉汽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收费办法,具备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的能力,且至少有 1 人经过有关培训,取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4.7 维修技术人员应符合 GB/T 21338 的要求 , 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了解汽车维修的相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人员数量应能满足生产的需要。机修、电器等关键岗位至少各有 1 人经过有关培训,取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从

9、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5 组织管理条件 5.1 应具有相关的政策法规、标准、规章等文件以及相关的维修技术资料和工艺文件等,并确保完整有效、及时更新。 5.2 应执行维修经营许可证和标志牌悬挂制度、收费备案及公示制度、机动车维修记录制度、机动车维修合同制度、机动车维修费用结算清单制度、配件管理制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维修DB32/T 1692.22010 3 质量竣工检验与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机动车维修档案制度、统计信息报送制度等管理制度,按照 DB32/T 1227 的要求提供规范化服务。 5.3 应运用计算机进行维修业务接待、收费结算、配件管理、生产调度等管理,采用计算机打印全省统一格式结

10、算清单,并按要求及时将统计信息报送至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5.4 应具有汽车进出厂登记、机动车维修记录发放台账、技术档案管理、标准和计量管理、设备管理及维护、人员技术培训、维修质量管理等制度并严格实施。 5.5 应具有完善的配件购买、检验、保存、使用管理制度,应保存能够证明进货来源的原始发票、单证等,建立配件入库登记台帐。 5.6 应具有规范的维修服务流程,明示业务受理程序、服务质量承诺、常规维修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表式见附录 A)、维修质量保证期、客户抱怨受理制度及投诉电话、企业服务人员照片及工号等。 5.7 应建立维修管理台帐,使用规定的结算票据,必须按规定向托修方出具统一格式的机动车

11、维修记录和结算清单。 5.8 应制定预约方式、预约内容、预约准备和预约确认等预约维修服务程序,公示预约联系方式,提供预约维修服务。 5.9 员工应着统一识别服、配戴胸卡(牌)。 5.10 汽车快修业户应遵守机动车维修管理相关政策法规。 6 安全和环境保护条件 6.1 应具备与其维修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措施,并有相关设备操作规程, 安全保护设施、消防设施等应符合有关规定。 6.2 作业环境以及按生产工艺配置的处理“三废”(废油、废液、废料)、通风、吸尘、净化、消声等设施,均应符合有关规定。 7 设施条件 7.1 生产厂房的面积、结构及设施应满足相应维修作业设备的工位布置、生产工

12、艺和正常作业要求。停车场地界定标志明显,不得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进行作业和停车,地面应平整坚实。 7.2 快修业户生产作业厂房应不少于 150 m2(快修连锁经营的应不少于 100 m2),门面宽度应不小于 6 m。停车场面积应不少于 50 m2(快修连锁经营的应不少于 30 m2)。符合安全生产、环保和消防等要求。 7.3 快修业户应设有接待室。接待室应整洁明亮,明示各类证照和 5.6 规定的内容,并应有客户休息的设施。 7.4 企业的生产厂房、停车场地等应具有合法使用权的证明材料。企业租赁厂房场地等设施,其租赁期限不得少于 1 年。 7.5 快修业户应按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要求,有明显的汽车

13、快修标识,在醒目位置标注“96520”监督电话和预约服务电话。 8 设备条件 8.1 应配备表 1 规定的基本设备,其规格和数量应与企业生产纲领和工艺相适应。 DB32/T 1692.22010 4 表 1 汽车快修企业设备基本配置 序号 名 称 其它要求 1 外部清洗机 2 废油收集机 3 润滑油、脂加注器 4 自动变速箱油更换加注器 5 制动液更换加注器 6 汽车空调冷媒加注回收设备 7 喷油嘴清洗检测设备 8 不解体油路清洗设备 9 汽车举升机 不少于 2 台 10 车用数字万用表 11 汽车检测用压力表 12 电脑解码仪 13 轮胎轮辋拆装设备 14 轮胎动平衡机 15 四轮定位仪 1

14、6 尾气分析仪 注:标有,从事连锁经营的,在设区的市范围内可以互协。 标有,在高速公路服务区从事快修服务的,在设区的市范围内可以外协。 8.2 配备设备的技术性能、要求应符合相应产品的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的规定,能满足加工、检测精度的要求和使用要求。 8.3 检测设备和计量器具应定期进行检定。 9 汽车快修连锁企业 9.1 构成 汽车快修连锁企业由总部、至少1个中心店和不少于2个符合本部分4-7规定的汽车快修直营店组成。 9.2 总部 8.2.1 总部应具备从事汽车快修的物资采购、配送管理、财务管理、质量管理、经营指导、促销策划、教育培训等职能,总部可以是中心店。 8.2.2 中心店资质应符合

15、DB32/T 1692.12010的规定,为一类汽车乘用车整车维修企业或者二类汽车乘用车整车维修企业,中心店应为A级以上信誉维修企业。 DB32/T 1692.22010 5 9.3 管理 9.3.1 总部应对所属各连锁店所需的汽车零配件、油料和辅助材料等实行集中采购及配送管理。 9.3.2 汽车快修连锁企业应统一形象标识,统一设定总部和连锁门店的名称,应有统一的标准字、标准色、专用字体等企业标志,内部装饰风格色彩统一,设备仪器配备整齐划一,公示的内容和形式一致。 9.3.3 总部开设连锁店可采取直营连锁或加盟连锁经营形式。 总部在设立2个直营连锁汽车快修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后,方可设立加盟

16、连锁的快修店。 9.3.4 总部授权特许经营的,应与加盟的快修连锁店签订书面加盟经营合同,并遵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9.3.5 总部应当建立连锁经营的作业标准和管理手册,为连锁体系内的快修店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 9.3.6 总部应与各快修连锁店实现计算机联网统一管理。 9.3.7 总部应建立投诉受理机构,建立并执行投诉受理程序,对各快修连锁店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DB32/T 1692.22010 6 附录 A (推荐性附录) 常规维修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表 A.1 给出了常规维修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表 A.1 常规维修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序号 项目 收费(

17、元)序号 项目 收费(元)1 全车清洗 31 更换离合器片压盘分离轴承 2 车身上光 32 更换前轮球笼或(防尘)套 3 全车座套拆装、维护、干洗 33 更换正时皮带 4 全车打蜡(包括清洗) 34 更换前刹车片(付) 5 全车一级维护 35 更换后刹车片(付) 6 更换机油(含换机滤) 36 调整手制动拉线 7 更换制动液 37 更换制动软管 8 更换防冻液 38 拆装燃油箱 9 更换自动变速箱油 39 换排气管接口垫 10 更换空气滤清器 40 换保险杠 11 更换燃油滤清器 41 换雨刮片或臂 12 更换空调压缩机 42 换各种视镜(片) 13 更换干燥瓶 43 检修组合开关 14 更换

18、节流阀 44 换火花塞(只) 15 加注制冷剂 45 更换里程表传感器 16 检修空调电路、控制开关 46 检修电瓶 17 喷油嘴检测、清洗、更换 47 更换各种仪表灯 18 调整怠速 48 更换喇叭 19 不解体油路清洗 49 更换前大灯 20 轮胎充气查气压 50 检修起动机 21 单补外胎(只) 51 检修发电机 22 更换轮胎及动平衡(只) 52 检修车门锁(只) 23 四轮定位检测、调整 53 更换车门把手 24 调整前束 54 检修机盖锁 25 发动机电子喷射诊断 55 更换前挡风玻璃 26 电控自动变速器诊断 27 ABS 防抱死检测 28 更换减震器 29 换摆臂球头 30 更换离合器片 备注:此表所列作业项目根据快修作业范围确定,具体维修项目和收费标准由汽车快修企业自行制定并按规定格式上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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