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广 播 电 影 电 视 行 业 标 准!“ #$%;7初 验 中 如 发 现 问 题!应 及 时 进 行 处 理!使 存 在 的 问 题 解 决 后 才 能 正 式 验 收“#二$经 初 验 后 符 合 竣 工 验 收 条 件!由 初 验 小 组 负 责 提 出 正 式 验 收 报 告!经 建 设 单 位 审 查 后 报 部 主管 部 门“报 告 内 容 如 下%&工 程 名 称内 容 及 建 设 概 况()主 要 设 施 测 试 结 果 和 联 动 负 荷 运 转 试 验 情 况(*工 程 的 质 量 和 对 施 工 中 出 现 的 重 大 质 量 事 故 处 理
2、 的 审 查 意 见 等(+投 资 执 行 情 况!物 资 消 耗 情 况(,投 入 使 用#或 生 产$的 准 备 情 况 和 意 见(-所 有 竣 工 图 纸资 料 的 整 理 汇 总 情 况(.固 定 资 产 的 清 点 情 况(/遗 留 问 题 及 处 理 意 见“#三$正 式 验 收“部 主 管 部 门 接 到 竣 工 验 收 报 告 后!在 两 个 月 内 应 组 织 正 式 验 收 工 作“正 式 验 收 工 作由 验 收 委 员 会 负 责 进 行“正 式 验 收 时!对 已 验 收 过 的 单 项 工 程!原 则 上 不 再 办 理 验 收 手 续“第 四 章 验 收 委 员
3、 会 的 组 成 及 职 责第 十 一 条 验 收 委 员 会 由 部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邀 请 国 家 计 委建 设 部建 行 总 行审 计 署 并 吸 收 建 设 单 位使用 单 位设 计 单 位施 工 单 位 和 当 地 计建 委建 设 银 行规 划土 地质 量 监 督市 政供 水供 电消 防人防环 保劳 动卫 生档 案 等 有 关 部 门 的 领 导 或 专 业 人 员 组 成“验 收 委 员 会 设 主 任 委 员 一 名!副 主 任 委 员若 干 名!委 员 若 干 名“第 十 二 条 部 属*00万 元#含$以 上 的 项 目!由 部 组 织 验 收 或 者 委 托 建 设
4、 单 位 验 收(*000万 元#含$以 上的 大 中 型 项 目!由 国 家 计 委 组 织 验 收(&亿 元#含$以 上 的 大 型 项 目!由 国 家 计 委 报 国 务 院 批 准 组 织 验 收“部 属*00万 元 以 下 的 单 纯 宿 舍 建 设 项 目!各 建 设 单 位 组 织 验 收“第 十 三 条 地 方 厅#局$的 大 中 型 建 设 项 目 的 验 收!按 照 国 家 和 当 地 有 关 规 定 并 参 照 本 规 定 进 行“第 十 四 条 验 收 委 员 会 职 责%#一$制 定 竣 工 验 收 工 作 计 划(#二$听 取 建 设 情 况 的 汇 报 和 预 验
5、 收 汇 报!并 对 全 部 工 程 进 行 现 场 复 查(#三$审 查 工 程 竣 工 报 告竣 工 验 收 报 告设 备 性 能 测 试 鉴 定 书各 单 位 工 程1交 工 验 收 报 告 书2以 及各 种 建 设 文 件竣 工 图隐 蔽 工 程 检 查 验 收 记 录同 意 设 计 变 更 的 文 件 及 停 工 和 返 工 的 记 录重 大 的 安 全事 故 和 工 程 质 量 事 故 的 处 理 报 告 等(#四$检 查 主 要 设 备 的 运 转 情 况 和 测 试 记 录(#五$对 于 工 程 的 遗 留 问 题 及 验 收 中 发 现 的 问 题 作 出 具 体 处 理 意
6、 见(#六$对 全 部 工 程 的 质 量 和 设 计 作 出 鉴 定(#七$讨 论 并 通 过 建 设 项 目 验 收 鉴 定 书!并 由 主 任 委 员副 主 任 委 员 以 及 各 委 员 签 字(#八$提 出 竣 工 验 收 工 作 的 总 结 报 告!报 告 内 容 应 包 括%验 收 工 作 进 行 情 况对 整 个 项 目 的 设 计 和 施*34 566789:6工 质 量 的 评 价!验 收 委 员 会 已 作 出 决 议 以 及 需 请 示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解 决 的 问 题 和 对 新 工 程 启 用 时 间 的 初步 意 见 等“第 十 五 条 验 收 委 员
7、会 在 验 收 中 未 能 解 决 的 有 争 议 的 问 题#由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仲 裁“第 五 章 竣 工 决 算 的 编 制 和 剩 余 材 料!竣 工 资 料 的 处 理第 十 六 条 认 真 做 好 物 资!财 务 的 清 理 工 作“工 程 剩 余 的 物 资#由 建 设 单 位 开 列 清 单 并 提 出 处 理 方 案#报部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并 抓 紧 进 行 处 理“第 十 七 条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验 收 前#应 由 包 建 单 位 提 供 各 单 项 工 程 的 竣 工 决 算#经 建 设 银 行 和 建 设 单 位 审查 后 汇 总#工 程
8、 验 收 一 个 月 内 编 制 好 工 程 总 决 算“竣 工 决 算 必 须 内 容 完 整#核 对 准 确#真 实 可 靠“具 体 竣工 决 算 的 编 制#应 根 据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进 行“第 十 八 条 建 设 项 目 验 收 后#应 在 一 个 半 月 内 完 成 固 定 资 产 交 付 使 用 的 转 账 手 续#同 时 将 竣 工 决 算 正 式上 报 部 主 管 部 门 和 建 设 银 行#其 中 有 关 财 务 部 分#应 有 开 户 银 行 的 审 查 签 证“第 十 九 条 经 验 收 审 查 后 的 竣 工 文 件!资 料!图 纸 和 竣 工 决 算 按 国 档 发$%&()号 文 件 规 定 一 并 移 交 使用 单 位 及 档 案 管 理 部 门 作 为 技 术 档 案 妥 善 保 管“重 要 的 技 术 资 料*竣 工 验 收 鉴 定 书!竣 工 决 算!竣 工 图等+#应 复 制 分 送 上 级 领 导 机 关“第 二 十 条 本 规 定 由 部 计 划 财 务 司 负 责 解 释“第 二 十 一 条 本 规 定 自 颁 布 之 日 起 实 施“),- ./0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