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5.020.01 B 64 DB14 山西省 地方标准 DB 14/ T623 2011 煤矿废弃地造林技术规程 Technical criteria of afforestation on abandoned land of coal mine 2011 - 09 - 20 发布 2011 - 10 - 20 实施 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14/ T623 2011 I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作业设计 1 5 造林技术 2 6 检查和验收 3 7 技术档案管理 4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各造林区域主要造林树种及
2、适宜初植密度表 5 DB14/ T623 2011 II 前 言 本标准 规定了煤矿废弃地造林 技术要求,对规范和促进煤矿废弃地植 被恢复具有指导意义。 本标准按照 GB/T 1.1 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与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 标准由山西省林业厅提出 并归口 。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西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山西省林业技工学校 。 本标准起草人: 梁爱军 、 郭学斌、 贺义才 、李忠泽 、王鞠萍 。 DB14/ T623 2011 1 煤矿废弃地造林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废弃地造林的 术语和定义、 作业设计、造林技术、检查 和 验收 及 技术档案管理。
3、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煤矿废弃地人工造林。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6000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GB/T 18337.2 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设计通则 LY/T 1607 2003 造林作业设计规程 全国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办法 林资发 200392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煤矿废弃地 abandoned land of coal mine 由于煤炭开采造成的没有生产能力或生产力下降的土地。主要包括贮煤
4、场、运煤道、废弃办公 区 和生产工棚周边等。 3.2 苗木合格率 qualified rate of seedling 合格苗木株数 与 苗木数量的百分 比 。 3.3 造林合格率 qualified rate of afforestation 造林合格面积 与 造林总面积的百分 比 。 4 作业设计 4.1 依据 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煤矿废弃地的造林规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计划等。 4.2 编制 DB14/ T623 2011 2 煤矿废弃地造林作业设计按照 GB/T 18337 2和 LY/T 1607 2003的规定执行。 4.3 评审论证 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造林作业设计进行论
5、证评审,并提出作业设计修改完善建议。 4.4 审批 作业设计经设计单位修改完善后,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批。作业设计一经批准,应遵照实施,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作业 设计时,应由原设计单位修改,报请原审批单位批准。 5 造林技术 5.1 树种选择 5.1.1 树种选择原则 5.1.1.1 适地适树,生态效益优先,兼顾经济效益。 5.1.1.2 优先选择以优良乡土树种为主的耐旱、抗污染、抗病虫害强的树种。 5.1.2 造林模式设计 5.1.2.1 造林模式应为混交模式。 5.1.2.2 造林密度见附录 A。各区域造林树种及适宜初植密度。 5.1.2.3 年降水量小于 400mm 区域,可适当增加灌木树种
6、比例。 5.2 整地 5.2.1 整地时间 时间通常在春季、雨季、秋季进行。 5.2.2 整地方式及规格 5.2.2.1 穴状整地 贮煤场、废弃办公区周边及运煤道两侧平缓地段应采用穴状整地。乔木树种整地规格不小于 60cm 60cm 60cm,灌木树种整地规格不小于 40cm 40cm 40cm。 5.2.2.2 鱼鳞坑整地 运煤道两侧为缓坡时,应采用鱼鳞坑整地。乔木树种整地规格应不小于 80cm 60cm 60cm,灌木树种整地规格不小于 60cm 40cm 40cm,栽植穴沿等高线品字型排列。 5.3 苗木规格及质量 阔叶树苗木胸径应不小于 3.0cm; 针叶树苗木应采用 2-2以上规格容
7、器苗或带土球移植苗。灌木地径应不小于 0.8cm。苗木质量应符合 GB 6000规定 的 I级苗要求。 5.4 造林地准备 5.4.1 造林地煤渣清理 DB14/ T623 2011 3 运煤道两侧、废弃办公区周边有煤灰、矿渣覆盖时,造林前应进行煤灰和矿渣清理。 5.4.2 造林地复垦 贮煤场矿渣厚度较厚,造林前应进行复垦处理,覆土厚度应不小于 1.2m。覆土后应进行碾实、平整,平整后坡度应不大于 5。 5.5 栽植 5.5.1 栽植时间 通常可在春季、雨季和秋季进行。春季栽植应在土壤解冻后、树液流动前进行;雨季主要进行针叶树栽植;秋季栽植应在树木停止生长后、土壤冻结前进行。 5.5.2 栽植
8、方法 阔叶树栽植,应扶正苗木,可采用“三埋二踩一提苗”的方法栽植。针叶树容器苗及带土球苗木栽植,应扶正 苗木,踏实填土。 5.5.3 浇水 栽植后,应立即浇透水、扶苗、覆土,当年视土壤墒情再增加浇水。 5.6 抚育管护 5.6.1 松土锄草 栽植后应及时进行松土除草,苗木栽植后 3年内,每年应抚育 1 2次。 5.6.2 补植 应在春季或秋季适时进行补植。补植苗应选用同龄、同规格苗木。 5.6.3 管护 可采取人工看管或工程封禁设施,避免人为或牲畜破坏,同时应注意林木病虫害防治。 6 检查和验收 6.1 检查和验收时间 造林 1年后,主管部门应按照批复的作业设计,组织有关人员对造林质量等进行检
9、查。造林 3年后,主管部门应组织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6.2 检查、验收的内容及方法 6.2.1 检查验收 内容 苗木合格率、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造林面积核实率和合格率。 6.2.2 核查(调查)方法 按 照 全国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办法 中的核查方法执行 。 DB14/ T623 2011 4 7 技术档案管理 建立技术档案,主要内容包括:造林作业设计文件、图表;种苗来源 (包括产地、植物检疫证书、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和标签等 )、苗木规格和处理;抚育管护,病虫害种类和防治情况;造林施工单位、施工日期,施工组织管理;检查验收情况等。 DB14/ T623 2011 5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
10、录) 各造林区域主要造林树种 及 适宜初植密度表 表 A.1 各造林区域主要造林树种 及 适宜初植密度表 树 种 造林密度 ( 株 /hm2) 年降 水量 400mm 年降水量 400mm 樟子松 1667 2500 2222 2500 侧柏 2222 2500 2500 3333 油松 1667 2500 2222 2500 杜松 1667 2500 2222 2500 沙地柏、铺地柏 2500 3333 3333 5000 新疆杨 1111 1667 1667 2500 群众杨、合作杨 832 1111 1111 1667 中金杨 833 1111 1111 1667 青杨、北京杨 833
11、 1111 1111 1667 毛白杨 833 1111 1111 1250 旱柳、漳河柳 833 1111 1111 1250 垂柳 833 1111 1111 1250 刺槐 833 1111 1111 1250 国槐 833 1111 1111 1250 臭椿 833 1111 1111 1250 白蜡 1111 1250 1111 1250 火炬树 1250 1667 1667 2500 栾树 1111 1250 1111 1667 楸树 1111 1667 元宝枫、五角枫 1111 1667 1667 2500 皂角 833 1111 1111 1250 沙棘、柠条、紫穗槐 2500 3333 2500 3333 连翘、榆叶梅、黄刺玫 2500 3333 2500 3333 山桃、山杏 1667 2500 1667 2500 丁香、 1667 2500 1667 2500 荆条 2500 3333 文冠果、欧李 1667 2500 1667 2500 沙枣 1667 2500 四翅滨藜 2500 3333 注: 营造混交林时,适宜初植密度为各混交树种的造林密度乘以相应混交比例的和。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