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21 辽 宁 省 地 方 标 准 DB21/T 1604-2008 白杨透翅蛾 检疫技术规 程 2008-03-30 发布 2008-04-30 实施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 局 发布 DB21/T1604-2008 前 言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资料性附录,附录 B、附录 C、附录 D、附录 E 为规范性附录。 本 标准 由 辽宁省林业厅提出并归口 。 本标准由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 本 标准起草单位:辽宁 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本 标准 主要起草人: 屈年 华、王昶远、金志刚、于秀杰 。 本 标准 由 辽宁 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负责解释。 本标准首次发布。 DB21/T1604
2、-2008 1 白 杨 透 翅 蛾 检 疫 技 术 规 程 1 范围 本 标准 规定了白杨透翅蛾 Parathrene tabaniformis Rottenberg 术语和定义、 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检疫技术档案。 本 标准 适用于 森林植物检疫机构 对白杨透翅蛾 寄主植物 的 苗木、林木及其产品的 疫情调查、 检疫检验和检疫处理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LY/T 1861-2006
3、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及成灾标准 DB21/554-1999 森林植物检疫技术 国家林业局 林护通字 199843号 森林植物检疫技术规程 ISPM 第 5号出版物, 2002年,粮农组织,罗马 植物检疫术语词表 3 术语 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植物检疫 plant quarantine 旨在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传入或扩散或确保其官方 控制的一切活动 , 本标准是指对森林植物的检疫。 3.2 检疫检验 quarantine inspection 对植物、植物产品或其他限定物进行官方的检查以确定是否存在有害生物或是否符合植物检疫法规,本标准是指对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检验。 3.
4、3 产地检疫 origin quarantine 指对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在原产地(县域内)所进行的疫情调查、检疫检验和检疫处理措施。 3.4 调运检疫 transport quarantine 指对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在调运时、调运途 中及到达新的种植或使用地点之后,所采取的检疫检验和检疫处理措施。 DB21/T1604-2008 2 3.5 疫情 pest status 指某种特定的林业有害生物在某个特定的地域内的寄主或在其载体上生存和传播扩散的情况。 3.6 检疫处理 quarantine treatment 包括旨在杀灭或消除有害生物或使有害生物丧失繁殖能力的官方许可的
5、做法,本标准是指对携带有林业有害生物的林木及其产品进行除害处理的过程。 3.7 踏查 reconnaissance 为初步了解调查区域内各种林木有害生物的种类、数量、分布、为害情况,沿着预定的有代表性的路线 进行的调查。 3.8 标准地调查 sample plot survey 在踏查的基础上,根据专题调查的要求确定设立的详查地点。 4 产地检疫 4.1 种苗繁育基地的建立 4.1.1 种苗繁育基地应在无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地区设立,基地应具备自然隔离条件。选址前,应征求当地森检机构的意见。 4.1.2 培育白杨透翅蛾的寄主植物,应远离 该虫发生地 5km以上。 4.1.3 种苗繁育基地所用苗木及
6、其繁殖材料 应确保健康无检疫性有害生物 。 4.2 产地检疫调查 4.2.1 踏查 4.2.1.1 在种苗繁育基 地、寄主植物栽植地采取对角线或其他有代表性的线路进行踏查。 4.2.1.2 调查寄主植物枝干有无白杨透翅蛾的 被 害状(白杨透翅蛾为害状见附录 A)。 4.2.1.3 采集白杨透翅蛾为害的树木枝干,观察并解剖检查是否有白杨透翅蛾成虫、卵、幼虫或蛹(白杨透翅蛾形态特征见附录 A)。 4.2.1.4 将调查情况记入附录 B。 4.2.2 标准地调查 4.2.2.1 种苗繁育基地 、寄主植物栽植地 :应设在有代表性的地段, 采用随机抽样或机械抽样的方法调查。 4.2.2.2 标准地 按总
7、面积的 0.1% 5%设置,每块 标 准地 20m 20m, 抽取的样株 不少于 15株,对抽取的样株按本标准 4.2.1.2和 4.2.1.3逐株检查 。 4.2.2.3 将调查结果记入附录 B。 4.2.3 贮木场、集贸市场及木材加工厂 (点 )的检疫调查 DB21/T1604-2008 3 4.2.3.1 抽样 对 苗木、幼树及其他活体林木等 应检物按总量的 1 5抽样检查。 少于 100株的 应检物全部检查。 4.2.3.2 检疫检查 4.2.3.2.1 寄主植物的 苗木 及其枝干、 砧木、插条、接穗等繁殖材料 有 无 瘤状 虫瘿, 有 无排粪孔及新鲜的纤维状虫粪 (白杨透翅蛾危害状见
8、附录 A)。 4.2.3.2.2 寄主植物的 苗木 及其枝干、 砧木、插条、接穗等繁殖材料 有 无 白杨透翅蛾 成虫、卵、幼虫或蛹( 白杨透翅蛾形态特征见附录 A) 。 4.2.3.2.3 将调查结果记入附录 B。 4.2.4 室内检验 经现场检验,不能确定为 白杨透翅蛾的带回实验室进行鉴定。 4.3 检疫 除害 处理 4.3.1 在割条、掘苗、过数、打包、剪穗等环节严格把关,及时清除有瘤状虫瘿的苗木,并集中烧毁。 4.3.2 对市场经营 寄主植物的 苗木 及枝干、 砧木、插条、接穗 等 繁殖材料 有瘤状虫瘿的应集中烧 毁。 4.3.3 应用 40%氧 化乐果、 50%杀螟松、 60%敌马合剂
9、 30 40 倍液,用毛刷或毛笔蘸药液点涂虫孔 。 4.4 产地检疫结果评定 4.4.1 经产地检疫未发现白杨透 翅蛾为害的发放产地检疫合格证( 见附录 C); 发现 白杨透 翅蛾危害 的下达检疫处理通知单 ( 见附录 D) 。 4.4.2 发现白杨透 翅蛾为害的经检疫除害处理合格的发放产地检疫合格证。 4.4.3 未进行检疫除害处理或除害处理不合格的,禁止出圃、调运。 5 调运检疫 5.1 受理报检 5.1.1 森检机构自接到调运检疫申请之日起 15 日内实施现场检疫。 5.1.2 检疫人员应查核应施检疫物品的产地检疫情况,审核省际间调运苗木的检疫要求书、报检单,核对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名称、数
10、量和来源是否相符。 5.2 现场检疫 5.2.1 对寄主植物的 苗木 及枝干、 砧木、插条、接穗等繁殖材料 进行 检 查。 5.2.2 抽样见 4.2.3.1。 5.2.3 检疫检查 5.2.3.1 现场检查见 4.2.3.2。 5.2.3.2 室内检验见 4.2.4。 5.2.4 将检疫结果记入调运检疫现场检疫证明(见附录 E) 5.2.5 检疫除害处理见 4.3。 DB21/T1604-2008 4 5.3 调运检疫结果 评定 5.3.1 未发现携带有该虫的苗木、幼树或其他活体林木,由检疫员签发调运检疫现场检疫证明。 5.3.2 对携带有该虫的苗木、幼树或其他活体林木进行了检疫除害处理,除
11、治效果达 100的,由检疫员签发调运检疫现场检疫证明。 5.3.3 对携带有该虫的、苗木、幼树或其他活体林木未进行检疫除害处理或处理不合格或不具备检疫除害处理条件的应停止调运。 6 检疫技术档案 6.1 在检疫过程中发现 疫情 的 应保存 样品 ,并制成标本。样品应注明 报检单位 、 取样时间、调入(出)地 、发现人 和发现时间 。 不易制成标本 的被害状可摄制照片、录像保存。 6.2 专家出具 的 书面鉴定材料、 检疫结果和最后处理意见 等要存档备查。 6.3 植物检疫证书等 法律文书 要 建立专门档案,一般需保存年,以备检查、查询之用。 DB21/T1604-2008 5 附 录 A (资
12、料性附录) 白杨透翅蛾 分类地位、传播途径、为害状及形态特征 A.1 分类地位 白杨透翅蛾 Parathrene tabaniformis Rottenberg是一种 林木枝干 害虫 ,主要为害杨属( Populis spp.)柳属( Salix spp.)树种 ,其中尤以加拿大杨( P. canadensis)、银白杨( P. alba)、中东杨( P. berolinensis)、毛白杨( P. tomentosa)受害最重 。 分类地位 属于鳞翅目( Lepidoptera),透翅蛾科 ( Aegeriidae) ,杨透翅蛾属( Parathrene) 。 A.2 传播途径 除靠成虫自身
13、作短距离飞行扩散外,主要是幼虫、蛹借助苗木、幼树等的运输进行远距离传播。 A.3 为害状 A.3.1 初孵幼虫能吐丝下垂,借风力转移。 A.3.2 幼虫侵入苗木(组织)后先在韧皮部和 木质部之间危害,使被害处 局部组织 逐渐 膨肿 (胀)隆起 形成瘤状虫瘿。 A.3.3 随幼虫发育,蛀入髓部,凿成纵的隧(坑)道,幼虫在隧(坑)道内常常将粪和碎屑从孔中排出,有时吐丝混合碎屑封闭孔口,幼虫在化蛹时,先在距羽化孔约 5mm 处吐丝把虫道封闭,并在虫(坑)道末端做一圆形蛹室。 A.3.4 蛹体头部向下。 A.3.5 成虫羽化后,蛹壳仍留在羽化孔处,此为识别白杨透翅蛾的标志之一。 A.4 形态特征 A.
14、4.1 成虫:体长 11 mm 21mm,翅展 22 mm 39mm,青黑色。头部半球形,头部和胸部之间有橙黄色鳞片环(围)绕,头顶有 1 束黄褐色毛簇,其余密布黄(白)色鳞片。胸部背面有青黑色而有光泽的鳞片覆盖。中、后胸肩板各有 2 簇橙黄色鳞片。复眼黑褐色,半球形,单眼两个,黑色,着生在两复眼内侧背上方。触角近棍棒状,端部稍弯曲,长度约等于前翅的一半。触角上的栉齿雌雄不同,雌蛾触角栉齿不显著,端部光秃,表面呈黄褐色;雄蛾触角具有青黑色栉齿两列。前翅纵窄,覆盖赭色鳞片,中室和后缘略透明,缘毛灰褐色;后翅扇形,全部透明,缘毛灰褐色。腹部圆筒形,尾部略细,雌蛾第 2、 4、 6 腹节的前缘橙黄色
15、,末节有黄褐色鳞毛 1 簇。两侧各镶有 1 簇橙黄色鳞毛。雄蛾第 2、 4、 6、 7 节的前缘橙黄色,末节为青黑色粗糙鳞片所覆盖。 A.4.2 卵:椭圆形,黑色,表面有灰白色不规则的多角形刻纹。 A.4.3 幼虫:圆筒形,体长 30 mm 33mm。初龄幼虫淡红色,老龄幼虫黄白色,头部浅褐色。上颚发达,黑褐色。腹部 1 8 节两侧各具气门 1 个,椭圆形,第 8 节气门邻近背中线。臀节背面有 2 个深褐色略向上前方翘起的刺。腹足趾钩二横带,臀足趾钩单横带 DB21/T1604-2008 6 A.4.4 蛹:纺锤形,褐色,表面疏生刚毛,体长 12 mm 23mm。喙伸过前足跗节,后足延伸腹部第
16、4 节,腹部第 2 7 节背面各生有横列的倒刺两排,第 9 10 节背面生有横列的倒刺 1 排,腹部末端周围有 14 个大小不等的臀棘,肛门两侧另有 2 刺。雄性生殖孔位于第 9 节,两侧有两个指状突起,雌性生殖孔位于第八至第九两节之间。 DB21/T1604-2008 7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白杨透翅蛾产地检疫调查表 B.1 踏查记录表见表 B1。 表 B1 踏查记录表 调查日期 年 月 日 调查人 调查地点 县(市、区) 乡(镇) 村(场、圃) 树种 树(苗)龄 ( a) 面积 ( hm2) 调查 株数 受害 株数 受害株率 () 发生程度 备注 B.2 标准地调查记录表见表 B2
17、。 表 B2 标准地调查记录表 调查日期 年 月 日 调查人 调查地点 县(市、区) 乡(镇) 村(场、圃) 标准地或样方编号 树种 树(苗)龄( a) 林分(育苗)面积( hm2) 标准地( hm2) 调查 株数 受害 株数 受害株率() 虫态 备注 B.3 贮木场、集贸市场及木材加工厂 (点 )疫情调查记录表见表 B3。 表 B3 贮木场、集贸市场及木材加工厂 (点 )的检疫调查 记录表 调查日期 年 月 日 调查地点 省(市、区) 县(市、区) 乡(镇) 村(场、圃) 调查人 品种名称 树(苗)龄 ( a) 数量 (株) 抽 样 数 量 (株) 带 虫 数 (幼虫、蛹、卵) 备 注 注:
18、材种指原木、小径材、方材、板材或包装材 DB21/T1604-2008 8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 产地检疫合格证 C.1 产地检疫合格证。 省(自治区、直辖市) 县林产检字 年 号 受检单位(个人) 通讯地址 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名称 数量 产地检疫地点 预定启运时间 预定运往地点 检疫结果: 经检疫检验,上列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中未发现森林植物检疫对象、补充森林植物检疫对象和其他危险性森林病、虫,产地检疫合格。 本证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签发机关(森检专用章) 森检人员: (签名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本证一式二份,一份交受检单位或个人,一份存签证机关。 2
19、.调运检疫时,森检机构凭本证确认合格后可直接签发植物检疫证书。 3.数量单位:公斤、立方米、株、件、公顷。 DB21/T1604-2008 9 附 录 D (规范性附录) 检疫处理通知单 D.1 检疫处理通知单。 省(自治区、直辖市) 县林检处字 年 号 受检单位(个人) 通讯地址 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名称 数量 产地或存放地 运输工具 包装材料 经检疫检验,上述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中发现有下列森林病、虫: 根据植物检疫条例第 条 的规定必须按如下要求进行处理: 签发机关(森检专用章) 森检人员: (签名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本通知单一式二份,一份交受检单位或个人,一份存签证机关
20、。 2.数量单位:公斤、立方米、株、件、公顷。 DB21/T1604-2008 10 附 录 E (规范性附录) 调运检疫 现场检疫证明 E.1 调运检疫 现场检疫证明。 省(自治区、直辖市) 县 林现检字 年 号 受检单位(人) 联系电话 受检单位地址 存放地点 由何地调入 调入时间 植物及产品名称 品名(材种) 单位 数量 抽样数量 合 计 检疫结果及意见 本证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签发机关(森检专用章) 森检人员: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受检单位(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 1.本证一式二份, 一份交受检单位或个人,一份存签证机关 。凭此证明在有效期内到本证明签发机关办理植物检疫证书。 2.数量单位:公斤、立方米、株、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