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 T 1745-2009 《地下混凝土结构防裂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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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辽宁省地方标准 DB21/T 1745 2009 Jxxxx 2009 地下混凝土结构防裂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rack resistance of underground concrete structure 2009 09 09 发布 2009 10 09 实施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合发布 2 前 言 本规程是根据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辽建 2009 95 号)文关 于印发 2009 年度工程建设标准编制 /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等单位共

2、同编制的。 在编制本规程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地调查研究、收集资料、关键性能试验和试点工程验证工作,为本规程的编制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依据。 本规程按照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以沈阳市建设标准超长地下室混凝土结构防裂技术规定及工程实践为基础,充分吸取国内建造地下混凝土结构防裂的先进经验,并广泛征求有关生产、设计、施工、科研和教学单位的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最后经 审查定稿。由于地下混凝土裂缝成因的复杂性和目前的技术经济水平,按本规程建造的地下混凝土结构,可防止或减轻由于温度变形和干缩变形以及其他原因引起的裂缝。 本规程共七章和四个附录。内容有总则,术语和符号,材料,设计,混凝土生产技术,施

3、工和质量验收等。 本规程的附录 A 为资料性附录,附录 B附录 D 为规范性附录。 本规程由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组织并归口管理。 本规程由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各单位在执行本规程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对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及时将意见和资料函告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 院(沈阳市和平南大街 84 号,邮政编码 110005),以便今后修改本规程时参考。 本规程主编单位: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本规程参编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大连理工大学、沈阳建筑大学、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沈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东北金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北极熊建材

4、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辽宁广隆混凝土有限公司、沈阳原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天津豹鸣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同邦建材有限公司、沈阳市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沈阳市顺天顺达预应力公司、武汉三源特种建材有限 责任公司、沈阳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咨询中心、辽宁金海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辽宁三汇混凝土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张前国、赵顺增(以下按姓氏笔划排列) 王 元、王 强、卢伟然、田启兴、刘福全、刘 明、刘晓东、李庆钢、 吴 健、 何振文、何化南、佟咸豪、陈智丰、张毅斌、张巨松、张春良、张利俊、施云峰、苑立明、郭佩玲、赵忠德、赵冠群、黄承逵、黄 堃 、康立中、隋明月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

5、:刘斌、高汉民、王德顺、黄荣辉、由世宽、刘德良、 刘绍昆 3 目 次 1 总则 2 术语和 符号 2.1 术语 2.2 符号 3 材料 3.1 一般规定 3.2 水泥 3.3 骨料 3.4 掺合料 3.5 外加剂 3.6 混凝土膨胀剂、抗裂防水剂 3.7 纤维 3.8 钢筋、预应力筋及灌浆材料 3.9 水 4 设计 4.1 一般规定 4.2 补偿收缩混凝土 4.3 纤维混凝土 4.4 预应力混凝土 5 混凝土生产技术 5.1 一般规定 5.2 配合比 5.3 计量 5.4 制备 5.5 运输 5.6 交货检验 5.7 泵送 6 施工 6.1 一般规定 6.2 模板的安装与拆卸 6.3 混凝土浇

6、筑 6.4 养护 6.5 后浇带、加强带 6.6 雨、冬期施工 6.7 安全施工 4 7 质量验收 7.1 一般规定 7.2 主控项目 7.3 一般项目 附录 A 地下混凝土结构的间接作用分析效应 方法 附录 B 限制状态下补偿收缩混凝土抗压强度检验方法 附录 C 纤维混凝土及砂浆收缩裂缝试验方法 附录 D 裂缝修补 本规程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条文说明 5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2 Terms and symbols 2.1 Terms 2.2 Symbols 3 Materials 3.1 General requirements 3.2 Cemen

7、t 3.3 Aggregate 3.4 Mineral admixtures 3.5 Admixtures 3.6 Expansive agents for concrete、 anticrack and waterproof agents for concrete 3.7 Fiber 3.8 Reinforcement、 prestressing tendon and grouting material 3.9 Water 4 Design 4.1 General requirements 4.2 Shrinkage compensated concrete 4.3 Fiber reinfo

8、rced concrete 4.4 Prestressed contrete 5 Production technology for concrete 5.1 General requirements 5.2 Mix proportion 5.3 Measurement 5.4 Preparation 5.5 Transportation 5.6 Delivery inspection 5.7 Pumping 6 Construction 6.1 General requirements 6.2 Erection and dismantlement of formwork 6.3 Concre

9、te pouring 6.4 Curing 6.5 Post-pouring band、 strengthening band 6.6 Construction in winter or rainy season 6.7 Safety in construction 8 Quality Acceptance 8.1 General requirements 8.2 Main Control items 8.3 General items Appendix A Analysis methods for indirect action effect of underground 6 concret

10、e structures Appendix B Test method for compressive strength of Shrinkage compensated concrete in the restrainted State Appendix C Test method of shrinkage crack in fiber reinforced concrete and mortar Appendix D Crack repairing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Normative standard Explanations on

11、terms 7 1 总 则 1.0.1 为防止或减轻地下混凝土结构裂缝, 做到 确保工程质量、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建(构)筑物及市政工程等地下混凝土结构的防裂设计与施工。 1.0.3 地下混凝土结构防裂设计与施工应符合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1.0.4 地下混凝土结构的裂缝控制应综合考虑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各种作用、上部结构、环境条件、施工条件和工期等因素,因地制宜,合理设计,精心施工。 1.0.5 地下混凝土结构应采用防水混凝土,做到结构自防水。并可根据工程特点 、工程部位选择使用补偿收缩混凝土、纤维混凝土 、 预应力混凝土。 1.0.6

12、本规程应与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55、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GB50119配套使用。 1.0.7 地下混凝土结构的设计、施工与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8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超长地下混凝土结构 underground concrete structure with the overlength 长度超过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 中关于钢筋混凝土结构伸缩缝的最大间距限值的地下混凝土结构。 2.1.2 后浇带 post-pou

13、ring band 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施工期间保留的临时变形缝,根据工程具体条件保留一定时间后,再用混凝土浇筑密实,使结构成为连续整体的部位。 2.1.3 膨胀加强带 expansive strengthening band 在结构预留设后浇带或伸缩缝的部 位,改设一定宽度的变形缝,在缝内适当提高混凝土的膨胀率或配筋率,用以 减免后浇带 和伸缩缝数量、延长混凝土结构构件连续浇筑长度的技术措施 。 2.1.4 间接作用 indirect action 引起结构外加变形或约束变形的原因,如地基变形、混凝土收缩、徐变、温度变化等。 2.1.5 温度应力 temperature stress 结构或构

14、件受约束,当环境温度变化时或在有温差的情况下,不能自由胀缩而产生的应力。 2.1.6 约束变形 restrained deformation 由温度变化、材料胀缩等作用引起的受约束结构或构件中的变形。 2.1.7 混凝土膨胀剂 expansive agent for concrete 与水泥、水拌合后经水化反应生成钙矾石 、 氢氧化钙或钙矾石 和 氢氧化钙,使混凝土产生体积膨胀的外加剂,简称膨胀剂。 2.1.8 抗裂防水剂 anticrack and waterproof agent for concrete 一种同时符合混凝土膨胀剂 JC476 和砂浆、混凝土防水剂 JC474 两项现行国家

15、行业标准要求的外加剂。 2.1.9 限制 膨胀率 ratio of restrained expansion 混凝土 在限制状态下,水化硬化过程中的体积膨胀 率 。 2.1.10 补偿收缩混凝土 shrinkage compensated concrete 是指 由 膨胀剂 、抗裂防水剂或膨胀水泥配制,经水化反应后发生膨胀 的混凝土。 2.1.11 纤维混凝土 fiber reinforced concrete 在普通混凝土中掺入乱向均匀分散的纤维而制成的复合材料,包括钢纤维混凝土、合成纤维混凝土、玻璃纤维混凝土、混杂纤维混凝土等。 2.1.12 预应力混凝土 prestressed conc

16、rete 由配置受力的预应力钢筋通过张拉或其他方法建立预加应力的混凝土 。 2.2 符号 T 间接作用下结构应力标准值; p 预应力钢筋的有效预应力; fk 混凝土抗拉强度标准值; lim 混凝土最大裂缝宽度限值; L 地下混凝土结构的 长度; d 地下混凝土结构的埋置深度; 9 H 最大水头; h 防水混凝土厚度; 混凝土的龄期; 2 0e 标准条件下混凝土 龄期的限制膨胀率; 1W 单方混凝土水泥用量; 2W 单方混凝土膨胀剂用量; 1Q 每公斤水泥水化热值; 2Q 每公斤膨胀剂水化热值; C 混凝土的比热; 混凝土密度; F 单方混凝土粉煤灰用量; 1 11 膨胀率影响系数; 1M 12

17、M 收缩修正系数。10 3 材料 3.1 一般规定 3.1.1 地下混凝土结构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有关规定,并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3.1.2 地下混凝土结构所用材料的物理力学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应经过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验证。 3.1.3 严禁使用对人体产生危害、对环境产生污染的外加剂或者其他材料。 3.2 水泥 3.2.1 宜采用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 GB175 规定的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 3.2.2 配制大体积混凝土时,宜优先选用符合中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 GB200 规

18、定的水泥,也可采用本规程第 3.2.1 条规定的水泥,但应采取 掺加掺合料等控制混凝土水化热的措施。 3.2.3 配制钢纤维混凝土或预应力混凝土时,氯离子含量(质量分数)不应超过胶凝材料质量的 0.06%。 3.2.4 水泥的比表面积不宜大于 350m2/kg,水泥熟料中的铝酸三钙( C3A)含量不宜大于 8%。 3.2.5 当骨料具有碱活性时,水泥中的碱含量应小于 0.6%。 3.3 骨料 3.3.1 粗、细骨料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 JGJ52 的各项技术指标。 3.3.2 细骨料宜采用水洗中砂,含泥量不应大于 2.5%,泥块含量不应大于 1%。 3.3.3 粗骨料宜采用碎

19、石或卵石,含泥量不应大于 1%,泥块含量不应大于 0.5%,其粒径不宜大于 31.5mm,并不得超过构件截面最小尺寸的 1/4,且不得超过钢筋最小净间距的 3/4;对混凝土实心板,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宜超过板厚的 1/3;钢纤维混凝土的粗骨料粒径不宜大于 20mm 或钢纤维长度的 2 3。 3.3.4 砂的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 0.06(以干砂的质量百分率计);对于预应力混凝土,砂的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 0.02(以干砂的质量百分率计)。 3.3.5 宜采用非碱活性骨料,当采用低碱活性骨料时,骨料的碱活性 指标应符合有关规定。 3.3.6 骨料中不得含有烧结物,严禁混入影响混凝土性能的有害物质。 3.

20、4 掺合料 3.4.1 掺合料可采用粉煤灰、矿渣粉等,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3.4.2 应采用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1596 表 1 的 F 类级及其以上粉煤灰;对预应力混凝土应采用 F 类级粉煤灰,不得采用 C 类和级以下的 F 类粉煤灰。粉煤灰应采用品质稳定的原状灰,不宜采用磨细灰。粉煤灰中的氯化物含量不宜超过 0.06%。 3.4.3 矿渣粉应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 GB/T18046 的要求,其比表面积不宜超过 450m2/kg。配制预应力混凝土时,矿渣粉的使用应通过试验确定。 3.5 外加剂 3.5.1 减水剂、缓凝剂、泵送剂、防冻剂等外加剂必须符合混凝

21、土外加剂 GB8076、混凝土泵送剂 JC473、混凝土防冻剂 JC475、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 GB1858811 的有关规定。 3.5.2 外加剂使用前应做适应性试验,不得有假凝、速凝、分层或离析现象 ,并应根据工程需要和施工要求,通过试验确定外加剂的品种和掺量。 3.5.3 严禁采用含有氯盐的早强剂、早强减水剂、防冻 剂,外加剂中氯离子含量应符合表3.5.3 的规定。 表 3.5.3 外加剂带入混凝土中的氯离子( CI-)含量限值 混凝土种类 氯离子含量( kg/m3) 预应力混凝土 0.02 钢筋混凝土 0.20 无筋混凝土 0.60 3.5.4 外加剂释放氨含量应符合混凝土外加

22、剂释放氨限量 GB18588 的有关规定。 3.5.5 当骨料具有碱活性时,由外加剂带入混凝土中的碱含量不宜超过 1kg/m3,并应提供混凝土原材料和混凝土中碱的总含量计算书。 3.5.6 含亚硝酸盐、硝酸盐、碳酸盐的早强剂和防冻剂严禁用于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3.6 混凝土膨胀剂、抗裂防水剂 3.6.1 地下混凝土结构宜采用混凝土膨胀剂、抗裂防水剂。混凝土膨胀剂的性能应符合混凝土膨胀剂 JC476 的规定,抗裂防水剂的性能除应符合混凝土膨胀剂 JC476 的规定外,尚应符合表 3.5.1 的规定。 表 3.6.1 抗裂防水剂的性能指标 项目 指标 48h 吸水量( %) 100 注:经供需双方

23、协商,可生产其他规格的合成纤维。 3.7.8 钢纤维的性能应符合纤维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CECS38、钢纤维混凝土 JG/T 3064中的规定。 3.8 钢筋、预应力钢筋及灌浆材料 3.8.1 钢筋混凝土的纵向受力钢筋宜采用 HRB400、 HRB335 和 HRB500 热轧钢筋。箍筋宜采用 HRB400 和 HRB335 热轧钢筋,可采用 HPB235 热轧钢筋。 3.8.2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和钢丝,应分别符合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 GB 5224 和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 GB 5223 的规定。 3.8.3 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的性 能应符合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GB/T1

24、4370 的规定。 3.8.4 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螺旋管的尺寸和性能应符合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螺旋管JG/T3013 的规定。 3.8.5 后张预应力孔道材料(灌浆材料或灌浆水泥)的性能指标应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灌浆材料的水灰比不得大于 0.35,浆液的稠度宜为 14s 18s,稠度检测应按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JTJ041 中有关“水泥浆稠度试验”的方法执行; 2 灌浆水泥浆或灌浆材料浆体的泌水率不得超过 3%,拌合后 3h 泌水率宜小于 2%,且泌水应在 24h 内重新全部被浆吸回; 3 孔道灌浆固结体的抗压强度不应小于 30MPa; 4 应具有良好的塑性膨胀和

25、硬化后的微膨胀性, 3h 竖向膨胀率不小于 0.00%, 3d 竖向膨胀率不小于 0.010%, 7d 竖向膨胀率应不小于 0.020%,并应按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GB50119 中有关“灌浆用膨胀砂浆竖向膨胀率的测定方法”检测; 5 灌浆材料的氯化物含量不得大于 0.02%。 3.9 水 3.9.1 水应符合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 JGJ63 的规定。 13 4 设计基本规定 4.1 一般规定 4.1.1 不设永久变形缝的地下混凝土结构适用的最大长度宜符合表 4.1.1 的规定。 表 4.1.1 适用最大长度() 基础形式 岩土类别 最大长度 桩 基 岩石 120 非岩石 150 筏基

26、岩石 150 碎石土、砂土 180 粉土、粘性土 200 注:表中的岩土类别指地下室底板底面接触的土壤类别。 4.1.2 地下混凝土结构的防裂设计,除应符合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17 和辽宁省地方标准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 DB21/T907 的规定。 4.1.3 超长地下混凝土结构的防裂设计,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后浇带或膨胀加强带应按本规程第 4.1.4 条的要求设置,并应 按本规程第 4.1.5 条的要求设置沉降后浇带; 2 后浇带或膨胀加强带应采用填充用膨胀混凝土;后浇带外宜采用补偿收缩混凝土、纤维混凝土或预应力混

27、凝土;膨胀加强带外应采用补偿收缩混凝土,也可采用钢纤维混凝土或预应力混凝土; 3 应采取保温隔热、保水养护、延长养护期等减小湿度变化或减小混凝土收缩的有效措施; 4 超过本规程表 4.1.1 规定的超长地下混凝土结构,宜按本规程附录 A 的要求,进行间接作用效应分析; 5 间接作用宜与其它可能同时出现的荷载作用,按承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分别进行效应组合,并 应取各自的最不利效应组合进行设计,也可根据最不利的间接作用效应确定附加钢筋的配置。 6 大体积混凝土的设计强度等级可采用 60d 或 90d 龄期的强度。 4.1.4 超长地下混凝土结构应按下列要求设置后浇带: 1 后浇带应设在因

28、收缩变形或温度影响可能引起应力集中、结构构件产生裂缝可能性较大的部位; 2 膨胀加强带可代替部分或全部后浇带; 3 后浇带、膨胀加强带的最大间距限值宜符合表 4.1.4 的规定。 表 4.1.4 后浇带或膨胀加强带最大间距限值() 项目 带外混凝土类别 桩基础 筏形基础 岩石 碎石土、砂土 粉土、粘性土 后浇带 普通混凝土 30 30 35 40 补偿收缩混凝土 40 40 50 55 膨胀加强带 补偿收缩混凝土 40 40 55 60 注:当采用纤维混凝土时,最大间距限值可按补偿收缩混凝土的要求采用;当仅采用预应力混凝土且预应14 力在后浇带和膨胀加强带封闭后建立时,最大间距限值可按普通混凝

29、土的要求采用。 4.1.5 地下混凝土结构宜按下列要求设置沉降后浇带: 1 地下室平面的转折部位; 2 房屋高度差异或荷载差异较大处; 3 地基土的压缩性有显著差异处; 4 上部建筑结构或基础类型不同处; 5 分期建造房屋的交界处。 4.1.6 地下混凝土结构中与土壤或水接触的混凝土构件应采用防水混凝土,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厚度不应小于 250mm; 2 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C30,不宜高于 C40; 3 防水混凝土的设计抗渗等级应符合表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50108 的规定,对高层建筑尚应符合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3 的规定。 4.1.7 地下混凝土结构构件应根据环

30、境类别、耐久性作用等级及结构类型,确定相应的裂缝控制等级和最大裂缝宽度限值 lim ,并应进行受拉边缘应力和正截面裂缝宽度验算。 4.1.8 地下混凝土结构的环境类别和耐久性作用等级,可按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的有关规定 采用。 4.1.9 地下混凝土结构构件的钢筋配置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荷载作用下混凝土构件所需受力钢筋的全截面最小配筋率应符合现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 的有关规定; 2 抵抗温度收缩的钢筋可利用结构原有的钢筋贯通布置,也可另外设置构造钢筋网,并与原有钢筋按受拉钢筋的要求搭接; 3 超长方向 梁两侧腰筋的间距不应大于 200mm,每侧腰筋的截面面积不

31、应小于梁宽与梁腹板高度乘积的 0.15%;当采用预应力混凝土和钢纤维混凝土时不应小于 0.10%; 4 钢筋配置宜细而密,布筋方式和钢筋间距宜符合表 4.1.9 的要求。 表 4.1.9 布筋方式和钢筋间距 结构部位 布筋方式 钢筋间距 (mm) 底板 双层、双向 150 200 楼板 双层、双向 100 200 顶板、墙体水平筋 双排 100 150 4.1.10 下列地下混凝土构件或部位应加强配筋: 1 墙体单面水平钢筋的配筋率不宜小于 0.20%;当 地下室外墙墙体净高度大于 3.6m时,在墙体高度的水平中线上下共 500mm 高范围内,水平筋的间距不宜大于 100mm; 2 墙与柱、墙

32、与墙的连接部位宜增设直径为 8mm 10mm 的水平附加钢筋,伸入墙内不宜小于 1500mm,竖向 间距与墙体水平钢筋相同,间隔布置; 3 楼板单面钢筋的配筋率不宜小于 0.25%;卧置于地基上的板,其单面钢筋的配筋率不宜小于 0.20% 0.25%(板的厚度较大时可取下限); 4 墙、板的内外和上下宜垂直于膨胀加强带增设间距为 100 mm 150mm 的附加钢筋,其直径宜为 8 12mm,长度不应小于带宽与其两侧各延伸 500mm 之和 ; 15 5 当平面形体有较大凹凸时,在凹角处的楼板、两端阳角处及端墙处的楼板、与周围梁柱墙等构件整体浇筑且受约束较强的楼板,应增设温度钢筋; 6 在结构

33、开口的出入口位置、结构截面变化处、构造复杂的突出部位、楼板预留孔洞、标高不同的相邻构件连接处等, 宜适当加强配筋。 4.1.11 下列情况,应在外墙外侧、顶板上部设置保温隔热层: 1 地面上没有房屋、且距室外地面的高度不大于 1.5m 的地下室顶板; 2 室外地面下 1.5m 以内的地下室外墙; 3 保温层 宜为表观密度不小于 30kg/m3的 XPS 板。 4.1.12 下列要求应在设计文件中标注: 1 混凝土所用原材料的特别要求; 2 混凝土的养护及拆模时间; 3 基坑回填; 4 保温隔热措施。 4.2 补偿收缩混凝土 4.2.1 地下混凝土结构可采用补偿收缩混凝土;超长地下混凝土结构、地

34、下大体积混凝土结构宜采用补偿收缩混凝土;当采用膨胀加强带时,带外应采用补偿收缩混凝土。补偿收缩混凝土的限制膨胀率和抗压强度指标应符合表 4.2.1 的规定。 表 4.2.1 补偿收缩混凝土的性能指标 项目 限制膨胀率 (%) 抗压强度 ( MPa) 龄期 水中 14d 水中 14d 转空气中 28d 28d 板 0.020 0.045 -0.020 30 侧墙 0.025 0.045 -0.020 4.2.2 浇筑后浇带、膨胀加强带应采用填充用膨胀混凝土 , 其限制膨胀率和抗压强度指标应符合表 4.2.2 的规定。 表 4.2.2 填充用膨胀混凝土的性能指标 项目 限制膨胀率 (%) 抗压强度

35、( Mpa) 龄期 水中 14d 水中 14d 转空气中 28d 28d 板 0.025 0.060 -0.010 35 ( 比两侧构件提高一级) 侧墙 0.030 0.060 -0.010 4.2.3 补偿收缩混凝土、填充用膨胀混凝土的限制膨胀率的测定应按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GB50119 的有关规定执行。 4.2.4 补偿收缩混凝土的抗压强度试验应按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 的规定执行。填充用的膨胀混凝土的抗压强度试验,可按本规程附录 B 的规定执行。 4.2.5 后浇带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后浇带的宽度不宜小于 800mm; 2 沉降后浇带应沿地下室结

36、构的底板、楼板、墙体 连续封闭设置; 16 3 后浇带可做成平直缝,结构受力钢筋可直通或截断后搭接; 4 后浇带宜设在距支座 1/3 净跨处或受力和变形较小处; 5 后浇带混凝土应在两侧混凝土龄期达 60d以上浇筑,当带外采用补偿收缩混凝土时,龄期可减少,但不宜少于 28d。沉降后浇带混凝土尚应在两侧建筑沉降差符合要求后浇筑。 6 后浇带混凝土的养护时间不得少于 28d。 4.2.6 膨胀加强带的构造除应符合本规程第 4.2.5 条 2、 3、 4、 6 款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膨胀加强带的宽度宜为 2m 3m; 2 膨胀加强带设置部 位宜与所替代的收缩后浇带一致; 3 根据混凝土

37、浇筑方式的不同,膨胀加强带可分为连续式、间歇式与后浇式三种形式。 4.2.7 补偿收缩混凝土连续浇筑结构长度可按表 4.2.7 采用。 表 4.2.7 补偿收缩混凝土连续浇筑结构长度 结构类别 结构长度 L (m) 结构厚度(m) 浇筑方式选择 构造形式 墙体 L 60 连续浇筑 连续式膨胀加强带 L 60 分段浇筑 后浇式膨胀加强带或后浇带 板式结构 L 60 连续浇筑 60 L 120 1.5 连续浇筑 连续式膨胀加强带 60 L 120 1.5 分段浇筑 后浇式、间歇式膨胀加强带或后浇带 L 120 分段浇筑 后浇式、间歇式膨胀加强带或后浇带 注:强约束板式结构(如桩基础的底板等)宜采用

38、分段浇筑方式。 4.2.8 在设计图纸中应注明不同结构构件与部位的限制膨胀率指标要求,不应标注抗裂防水剂或膨胀剂的掺量。 4.3 纤维混凝土 4.3.1 钢纤维混凝土适用于对混凝土抗拉强度、抗剪强度、抗冲击强度、局部受压强度、裂缝控制等要求较高的地下混凝土结构构件或部位,以及受力复杂或预应力施工困难部位。合成纤维适用于控制地 下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早期塑性收缩裂缝。对抗裂要求较高的构件,宜采用掺加纤维的补偿收缩混凝土。 4.3.2 钢纤维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按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确定。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应 按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 的规定采用。 4.3.3 钢纤维混凝土强度标准值与设计值

39、,以及钢纤维混凝土结构构件承载力计算应符合 纤维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CECS38 的有关规定。 4.3.4 钢纤维混凝土的受压和受拉弹性模量以及剪变模量应根据钢纤维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按现行有关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采用。 钢纤维混凝土 的泊松比和线膨胀系数可取与普通混凝土相同值,按现行有关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采用。 4.3.5 合成纤维体积率宜为 0.1%,合成纤维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各项强度标准值及设计值、17 弹性模量、泊松比和线膨胀系数等,可按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 的规定采用。 4.3.6 合成纤维混凝土结构构件承载力可按同强度的普通混凝土结构构件计算。 4.3.7 合成

40、纤维混凝土的裂缝控制等级不宜低于二级,见附录 C。 4.4 预应力混凝土 4.4.1 本节所指预应力混凝土仅用于防止或减轻地下混凝土结构在间接作用下 (收缩和温度变形)所产生裂缝。 4.4.2 预应力钢筋的设置范围、数量应按计算要求确定,并宜符合下列要求: 1 宜采用无粘结预应力筋 ; 2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宜为 C30 C40; 3 预应力筋可直线设置于截面中部或对称设置于截面两侧 ; 4 无粘结预应力筋的最大间距可取板厚度的 6 倍,且不宜大于 1.0m。 5 对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平均预压应力不宜小于 0.7MPa,且不宜大于 3.5MPa。 注:平均预压应力指扣除全部预应力损失后,在混凝

41、土总截面面积上建立的平均预压应力。 4.4.3 预应力钢筋的有效 预应力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4.4.4 间接作用的分析方法宜符合附录 A 的有关规定。 T-pe0.5ftk (4.4.4) 式中: T 间接作用下的结构应力标准值; pe 预应力钢筋的有效预应力; ftk 混凝土抗拉强度标准值。 4.4.5 当无粘结预应力筋长度超过 40m 时,宜采取两端张拉;当筋长超过 80m 时,宜采取分段张拉和锚固。 4.4.6 在设计中宜根据结构 类型、预应力构件类别和工程经验,采取下列措施减少柱和墙 等约束构件对梁、板预加应力效果的不利影响: 1 板的长度超过 60m 时,可采用后浇带或临

42、时施工缝对结构分段施加预应力; 2 将梁和支承柱之间的节点设计成在张拉过程中可产生无约束滑动的滑动支座; 3 当未能按上述措施考虑柱和墙对梁、板的侧向约束影响时,在柱、墙中可配置附加钢筋承担约束作用产生的附加弯矩,同时应考虑约束作用对梁、板中有效预应力的影响。 18 5 混凝土生产技术 5.1 一般规定 5.1.1 地下混凝土结构所用的混凝土必须采用预拌混凝土或现场移动式搅拌站生产提供的混凝土,混凝土应符合预拌混凝土 GB/T14902 的规定,其质量应符合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GB50164 的规定。主要生产、计量和检验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并应定期检定、校准。 5.1.2 混凝土

43、所用材料除应符合本规程第 3 章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水泥使用时,水泥的温度不应超过 60。不得使用过期或受潮结块的水泥,不得将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不同厂家的水泥混合使用; 2 应优先选用洁净的级配良好的中砂和级 配良好空隙率较小的粗骨料。冬期施工时,不得含有冰雪等物。泵送混凝土的粗骨料,其最大粒径不得大于输送管径的 1/4; 3 掺合料在运输与储存中应有明显标志; 4 选用外加剂时,必须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先做水泥适应性及实际效果试验,确定选用外加剂的品种及掺量; 5 材料进场后,骨料应按不同品种、不同规格分别堆放。水泥应按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及牌号分别储存在专用仓储罐内;

44、粉煤灰及矿渣粉必须分别存在标志明显的专用仓储罐内;粉状膨胀剂及抗裂防水剂应严防受潮结块。并按规定进行复验。 5.1.3 混凝土受侵蚀介质 作用时,应按介质的性质选用相应的水泥,或采取相应的防腐措施;受冻融作用的混凝土,宜采用掺引气剂的混凝土。 5.1.4 应严格控制混凝土拌合物中氯化物总含量,并应提供混凝土原材料及混凝土中氯化物的总含量计算书。混凝土拌合物中氯离子含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对处于干燥环境或者有防潮措施的钢筋混凝土,不得超过胶凝材料质量的 1.0; 2 对处于潮湿而不含氯离子环境中的钢筋混凝土,不得超过胶凝材料质量的 0.3%; 3 对处于潮湿并含有氯离子环境中的钢筋混凝土,不得

45、超过胶凝材料质量的 0.1%; 4 对处于预 应力混凝土及处于易腐蚀环境中的钢筋混凝土,不得超过胶凝材料质量的0.06。 5.2 配合比 5.2.1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遵照下列原则: 1 配合比设计应按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55 进行; 2 必须满足设计所要求的强度、膨胀性能、抗渗性、耐久性等技术指标和施工工作性的要求; 3 膨胀剂或抗裂防水剂应根据工程要求的限制膨胀率设计值、施工及技术经济效益事先选定其品种和掺量。 5.2.2 混凝土配合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泥用量不宜少于 300kg/m3,也不宜大于 400kg/m3;掺有活性掺合料时,水泥用量不宜小于 260kg/m3;

46、2 用水量不宜大于 185kg/m3, 水胶比不宜大于 0.50; 3 砂率宜为 35 45; 19 4 膨胀剂或抗裂防水剂的掺量:用于补偿混凝土时宜为 30kg/m3 50kg/m3 ;用于填充用膨胀混凝土(后浇带、膨胀加强带)时,宜为 40kg/m3 60kg/m3 ,合理掺量应经试验确定; 5 掺合料的掺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粉煤灰掺量宜为 15 30,预应力混凝土不得超过 25。 (2)矿渣粉掺量宜为 10 30。 注:粉煤灰与矿渣粉掺量指占替代前的水泥用量的百分比。 6 合成纤维的掺量宜为 0.5kg/m3 1.0kg/m3,具体掺量应根据抗裂要求确定; 7 配制钢纤维混凝土必须

47、符合钢纤维混凝土 JC/T3064 的要求,钢纤维的掺量一般体积率为 0.4 0.8,可采用国产的铣削钢纤维,用量 30 kg/m3 60kg/m3; 8 采用预应力混凝土时,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 中有关预应力分项工程的要求。 9 掺入引气剂或引气减水剂时,混凝土含气量应控制在 3 5; 10 为延缓混凝土拌合物的初凝时间,宜选用缓凝型泵送剂; 11 混凝土拌合物入泵坍落度宜控制在( 180 20) mm; 12 混凝土的初凝时间不宜少于 10h,高温季节(气温 28 以上)时,不宜少于 14h,冬期施工时不宜迟于 7h; 13 混凝土的含碱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48、的规定,当骨料含碱活性时,含碱量不应超过3kg/m3。 5.2.3 混凝土的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试配时抗渗等级比设计要求提高一级。 5.2.4 混凝土配合比确定后,尚须提供混凝土的限制膨胀率测定值。 5.3 计量 5.3.1 混凝土的 各种原材料必须采用专用计量器具进行称量,计量装置应定期检定,并定期进行静态动态计量校正。使用前应对计量设备进行零点校核。 5.3.2 混凝土配料必须按配合比准确计量,每盘混凝土各组成材料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下列规定: 1 水、水泥、外加剂、掺合料及膨胀剂或抗裂防水剂、合成纤维或钢纤维为 2; 2 粗、细骨料为 3。 5.3.3 对骨料含水率的检测,每一工作班不应少于一次,在含水率变化较大时或雨天生产时应增加检测次数,并应及时调整生产配合比。 5.4 制备 5.4.1 混凝土制备时,掺合料和外加 剂应与混凝土其他原材料一起投入搅拌机中,搅拌均匀。 合成纤维混凝土及钢纤维混凝土的搅拌投料次序和方法可与普通混凝土相同,也可采用将合成纤维或钢纤维和粗、细骨料、水泥、掺合料先干拌,而后加水和外加剂湿拌的方法,搅拌时间应适当延长,钢纤维混凝土应延长 1min 2min;合成纤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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