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 T 1520-2011 《安徽省绿色食品原料(大豆)标准化生产基地管理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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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65.020 B 00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 34/T 15202011 安徽省绿色食品原料(大豆)标准化生产基地管理准则 2011 - 10 - 25 发布 2011 - 11 - 25 实施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34/T 15202011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安徽省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提出。 本标准由安徽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 本标准由安徽省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淮南市绿色食品办公室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勤、陈晓明、高照荣、王希帮、林玉明、斯黔东。 DB34/T 15202011 1 安徽省绿

2、色食品原料(大豆)标准化生产基地管理准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原料(大豆)标准化生产基地管理中的有关术语和定义、基地环境、栽培管理、收获、运输、储藏、组织管理、技术培训服务以及产业化经营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绿色食品原料(大豆)标准化生产基地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4404.2 粮食作物种子 第2部分:豆类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9137 保护农作物的

3、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NY/T 285 绿色食品 豆类 NY/T 391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NY/T 393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 NY/T 394 绿色食品 肥料使用准则 NY/T 658 绿色食品 包装通用准则 NY/T 1052 绿色食品 豆制品 NY/T 1056 绿色食品 贮藏运输准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绿色食品 是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的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 3.2 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 是指产地环境质量符合绿色食品有关

4、技术条件要求,按绿色食品技术标准、生产操作规程和全程质量控制体系实施生产和管理,并具有一定规模的种植区域或养殖场所。 DB34/T 15202011 2 4 基地环境 4.1 环境条件 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应选择在无污染和生态条件良好的地区。基地选点应远离工矿区和公路铁路干线,避开工业和城市污染源的影响,同时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应具有可持续的生产能力。 4.1.1 大气 生产基地空气清新,边界 5 km 和上风向 20 km 范围不得有污染源的企业,距医院和主要铁路、公路干线等有明显污染源地域 1 km 以上,空气质量达到或超过 GB 3095 二级标准和 GB 9137 的规定。 4.1.2 灌溉水

5、 灌溉水清洁,无污染,排灌方便。农田灌溉水质量符合 NY/T 391 标准要求。 4.1.3 土壤 基地土壤肥沃,无污染,有机质含量 1.2以上,pH 值 6.57.。具有较好的保水保肥供肥能力,土壤环境质量符合 GB 15618 二级标准要求。 4.1.4 环境监测 基地环境质量报告规范,监测布点能覆盖整个基地。 4.1.5 养殖场 基地内畜禽养殖场粪水必须经过无害化处理。 4.2 农田基础设施 基地集中连片,规划合理,规模种植。 基地路、桥、涵、站、闸设置合理,基础配套设施齐全,田间路面整洁平坦,有绿化,生态环境优良。 4.3 边界保护 基地与外界设立明显的边际界限, 界限可以是林带、 河

6、流、 围墙等有形的物理障碍物形成的隔离带。 基地及各生产单元在显要位置设置基地标识牌,标识牌美观、规范、牢固,标识内容齐全(至少应包括基地名称、范围、面积、创建单位、栽培品种、主要技术措施等)。 基地地块要进行统一编号,基地分布图、地块分布图详细明了。 5 栽培管理 5.1 整地与播种 5.1.1 耕翻整地 及时深耕,深度在 20 cm22 cm, 耕后及时耙地,整平整细土地,畦 面平整。大豆播种的适宜水分含量为 1920。墒情不足,应造墒或雨后抢墒播种;水分过多,应适当散墒后播种。 5.1.2 品种选择 DB34/T 15202011 3 选择熟期适宜、 优质、 高产、 抗逆性强的品种, 且

7、应通过安徽省或国家审定的优良品种。 如中黄 13、皖豆 24、豫豆 25、中豆 20 等。原则上 3 年更换一次品种。 良种普及率 95以上。 禁止使用转基因品种。 种子质量应符合 GB 4402.2 规定。 5.1.3 种子处理 种子播前要进行精选晒种,去除病、残粒、虫食粒及杂粒;用高锰酸钾、多菌灵进行消毒;用钼酸铵拌种处理,提高种苗质量。 5.1.4 播种 5.1.4.1 播种期 适宜播种期 6 月上中旬,全省由南向北逐渐推迟,适期内尽早播种。 5.1.4.2 播种方法 采取机条播和精量播种,播种深度一致,一般 3 5 。 5.1.4.3 密度 采取宽窄行或宽行窄株种植方式均可。行距 40

8、 cm,株距 12 cm,一般适宜密度每 667 1.61.8 万株。 5.1.4.4 播种质量 种、肥分箱,不混合,播后种、肥不接触。 播种均匀一致、覆土严密,播后适时镇压。 5.2 灌溉 根据大豆各生育期需水特性,采取相应的措施。幼苗期需水较少,不特别干旱不宜灌水;开花结荚期,需水量最多,如出现干旱可及时灌水。 5.3 施肥 5.3.1 施肥原则 施肥应以有机肥为主,化肥为辅。如施用化肥必须与有机肥配合施用,有机氮与无机氮之比达 1:1以上。禁止施用硝态氮肥。适当的补充微量元素。肥料使用应符合NY/T394。 施用的农家肥必须经过高温发酵等无害化处理。 5.3.2 基肥 结合平整土地 ,施

9、足基肥,底肥以充分腐熟的 农家肥为主,每 667 2000 kg 以上,配施磷酸二铵 10 kg,氯化钾 5 kg 或用大豆配方肥每 66 7 2030 kg,整地时采用先撒施肥料,然后翻耕将肥料翻入土中。 5.3.3 追肥 DB34/T 15202011 4 大豆苗期或初花期每 667 各施尿素 2 3 kg。在花荚后期或鼓粒期缺肥时,每 667 追施 5 kg 左右的尿素或叶面喷施适量的尿素、磷酸二氢钾和钼、硼、锌等微肥,促进植株健壮,提高产量和品质。 5.4 病虫草害防治 5.4.1 防治原则 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原则,实施“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化学防治”相结合原则, 针

10、对本地近年来病虫草害发生趋势和防治重点, 在优先采取农业措施综合防治基础上鼓励采用诱杀、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等无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病虫害测报,适度放宽防治指标,对于防治对象达到和超过防治标准的田块,适时应用符合 NY/T 393 标准要求的药剂品种和防治方法进行防治,将病、虫为害损失控制在生产允许的范围之内。 大田除草遵循优先采用农业措施综合防除杂草的原则,以人工除草为主,化学除草为辅。草害不重的田块采取人工拔除或中耕耘除。如果杂草发生量较大,必须使用除草剂化除时,要选择符合 NY/T 393标准要求的除草剂品种和除草方法(见附录B)。 5.4.2 农药选择和使用 在选择农药时,应选用符合 N

11、Y/T 393 标准要求的低毒农药和中等毒性农药(大豆主要病虫害防治允许使用农药及方法详见附录 B)。 严禁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或具有三致(致癌、致畸、致突变)的农药。 每种可使用的有机合成农药在大豆的生长期内只允许使用一次。 6 收获、运输、储藏 6.1 收获时期 95豆荚转为成熟荚色,豆粒呈品种的本色及固有形状时即可收获。若成熟期多雨或低温,看豆荚的颜色及豆粒成熟情况而定。不炸荚的品种宜延收 23 天。 6.2 收获要求 选择晴天人工或机械收割。基地大豆做到单收、单打、单运、单贮藏,严禁混杂和混收混放。收获后及时晾晒,以防霉变降低品质。禁止在公路、沥青路面及粉尘污染严重的地方晾晒。 运输

12、工具应清洁、干燥、有防雨设施。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有异味的物品混运。 产品不应露天堆放,应贮存在清洁、干燥、通风良好、无鼠害和虫害的成品库房中。不应与有毒、有害、腐败变质、有不良气味或潮湿的物品同库存放。 入仓大豆籽粒含水量 13。 运输和储藏应符合 NY/T 1056 标准。 标准化基地原料经加工后的产品质量及包装应符合 NY/T 285 和 NY /T 658 的标准。 大豆生产的副产品包括秸秆、豆荚等应综合开发、合理利用。 7 组织管理 7.1 组织机构 DB34/T 15202011 5 成立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和基地建设办公室,制定科学合理的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基地管理办法、生产操

13、作规程、田间生产管理记录册。 基地建立县(市、区)、乡(镇)、村生产管理机构,基地各有关生产单元(乡、镇、村)有明确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人员。 建立健全基地建设目标责任制度考核办法,县、乡、村层层签定责任书。(见附录 A) 7.2 管理制度 7.2.1 文档管理 县、乡、村基地办技术管理簿册齐全,并将规程、田间生产管理记录册下发到乡(镇)、村和农户。 农户档案齐全、规范,内容应包括:基地名称、地块编号、农户姓名、作物品种、农药等(附录 C)。 农户田间生产记录填写规范、真实,内容应包括地块编号、种植者、作物名称、品种及来源、种植面积、播种或移栽时间、土壤耕作及施肥情况、收获记录、仓储记录、交售记录

14、等。 7.2.2 投入品管理 制定专门的基地农业投入品管理办法、公告制度、市场准入制度、监督管理制度,有效地从源头控制投入品的使用。定期公布基地允许使用、禁用或限用的农业投入品目录。逐步开展对基地农业投入品实行连锁配送和服务。 7.2.3 监督管理 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县(市、区)、乡(镇)、村三级监管队伍,对基地环境、生产过程、投入品使用、产品质量、市场及生产档案等实行监督检查或抽查。 7.3 制度管理 制定基地管理办法,内部建立相互制约的监督机制和奖惩制度。 建立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制度,保证未经认证的基地原料产品包装上不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并制定使用“绿色食品原料大豆标准化生产基地”字样的

15、管理制度。 基地建立检验检测体系或依托具有一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加强基地投入品、基地原料产品和基地环境的检验检测。 7.4 信息管理 建立基地信息交流平台,实现与中国绿色食品网(www.gre enfood.org)连接,做到生产、管理、储运、流通信息网上查询。 8 技术培训 建立完善的培训制度、培训计划。 依托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组建基地建设技术服务小组,小组职责明确;建立县(市、区 )、乡(镇)、村三级技术服务队伍,人员确定,有效运行。 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技术攻关和技术指导小组,加强对绿色食品原料(大豆)生产技术的研究和攻关,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科研成果,提高基地生产的科技含量。建立

16、示范乡(镇)、示范村和示范户,加快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应用。 DB34/T 15202011 6 9 产业化经营 9.1 龙头企业 制定鼓励龙头企业在基地原料产品收购、加工和销售中的优惠政策和措施。 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签定收购合同,对接合同规范、真实并有效执行。 龙头企业将基地原料产品申请绿色食品认证,产品质量标准执行 NY/T 285。 9.2 经济效益 基地原料作物单产稳中有升,销售价格增长,产品竞争力增强。 促进农民增收,对基地所在县域其它优势农业产业带动效果强,对县域经济发展带动作用强。 DB34/T 15202011 7 A 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评估农业部全国绿色食品原料

17、(大豆)标准化生产基地组织和运转的准则 A.1 基地规模 10万亩(含)以上。 A.2 组织管理 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由县(市、区)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以政府文件下发各乡(镇)。领导小组工作职责明确,实行有效运行并召开三次以上领导小组会议。 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和基地管理办法,以政府文件下发各基地单元(乡、镇、村)。 基地建设办公室配备三个以上专职人员,具体承担基地技术指导和生产管理工作。 县(市、区)财政投入基地的启动费 20 万元以上。 A.3 投入品管理 基地投入品、基地原料产品的检验检测,实际运行三次以上,记录齐全。 基地办组织有关单位对基地生产中投入品

18、使用及投入品市场监督检查和抽查三次以上(含),记录齐全。 A.4 监督管理 创建单位建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监管队伍,明确对基地环境、生产过程、投入品使用、产品质量、市场及生产档案监督检查或抽查责任,监督检查或抽查二次以上,记录齐全。 乡(镇)、村建立监管队伍,加强对基地环境、生产过程、投入品使用、市场及生产档案监督检查或抽查责任,监督检查或抽查三次以上,记录齐全。 A.5 技术培训 各相关基地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生产管理人员、技术推广人员、产业化经营单位负责人经过绿色食品知识培训,掌握了标准化基地建设要求、绿色食品基本知识和生产技术标准,培训记录齐全,考试成绩合格。 建立农户培训制度, 保证每个农

19、户至少有一个基本掌握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的人, 培训记录齐全。 A.6 经济效益 促进农民增收,农民户均增收 50 元以上。 为 3 家以上(含)绿色食品企业提供了优质原料。 DB34/T 15202011 8 标准化基地创建成为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手段, 标准化基地创建促进了标准化生产基地主导产品区域化布局、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和市场化发展。 A.7 宣传报道 加强标准化基地宣传,在国家刊物上发表 2 篇宣传报道,省级刊物发表 4 篇报道,基地原料产品市场知名度提升。 DB34/T 15202011 9 B B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绿色食品原料(大豆)标准化基地病虫草害防治的主要允

20、许使用农药种类、方法 种 类 防 治 时 期 允许使用农药名称、方法 播后苗前 每667用 90乙草胺乳油 58-72g; 每667 5咪草烟水剂 100-134 ml; 每667 48氟乐灵乳油 125-175ml 禾本科 每667用5精喹禾灵乳油 50-60ml; 每667用10喹禾灵乳油 60-100ml; 每667用24烯草酮乳油 25-50ml; 每667用35吡氟禾草灵乳油 50-100ml; 每667用15精吡氟禾草灵乳油 50-67ml; 每667用10.8精氟吡禾灵乳油 28-32ml 杂草 杂草 23 叶期 阔叶类 每667用25氟磺胺草醚水 67-133 ml; 每667

21、用24三氟羧草醚水剂 60-100 ml; 每667用25氯嘧磺隆可湿性粉剂 4-6g; 每667用80氟磺草胺水分散粒剂 3.75-5g 大豆食心虫 幼虫孵化高峰 8 月底至 9 月初为防治适期。100 地块蛾量 40 头进行防治。 每667用2.5氯氟氰菊酯乳油 12-20 ml; 每667用2.5溴氰菊酯乳油 15-25ml; 每667用5顺式氰戊菊酯乳油 10-20 ml; 每667用20氰戊菊酯乳油 20-30 ml 大豆造桥虫 百株 50 头幼虫防治 每667用20氰戊菊酯乳油 20 ml 大豆蚜虫 有蚜株率 30以上, 百株蚜量达到 500 头。 每667用5顺式氰戊菊酯乳油 1

22、0-20 ml; 每667用20氰戊菊酯乳油 10-20 ml; 每667用5抗蚜威可湿性粉剂 10-16g; 每667用20吡虫啉可溶液剂 100-150ml 豆天蛾 当成虫进入高峰后加 15 天, 即为3龄幼虫盛期,也就是防治适期。 百株有幼虫 10 头就要防治。 2.5三氟氰菊酯乳油1500倍,每亩喷药液 75kg; 40毒死蜱乳油1500倍喷雾; 4.5高效氯氰菊酯乳油1000倍喷雾。 蛴螬 7 月下旬幼虫孵化盛期, 每平方米有幼虫4头。 50辛硫磷乳油 100 ml 或 2白僵菌微生物制剂 12 kg 大豆根线虫病 播种前 每667用10硫线磷颗粒剂 2000-3000g 播前条施;

23、 每667用20灭线磷颗粒剂 1500-1750g 播前条施; 每667用10克线磷颗粒剂 2000-4000g 播前条施; 98溴甲烷压缩气体 75/ 播前土壤处理 大豆细菌性斑点病 病害始见 1、70甲基托布津或50多菌灵可湿性粉剂 5001000 倍;2、75百菌清可湿性粉剂 700800 倍液。 DB34/T 15202011 10 C C 附 录 C (资料性附录) 绿色食品原料(大豆)标准化生产基地农户生产记录 基地名称: 县(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大豆)标准化生产基地 农户地址: 乡(镇) 村 村民小组 农户姓名: 地块编号: 作物品种: 播种时间 : 记录人: 作物名称 耕作情况 施肥情况 农药使用情况 前茬 种植 情况 土壤 耕作 方式 肥料名称 施用时间 施用方法 亩用量(kg) 备注 施 肥 情 况 农药名称 施用时间 施药方法 亩用量(g)、 稀释倍数 防治对象 田间 生产 管理 农 药 使 用 情 况 收获 储 藏 交 售 日期 方式 入库 时间 数量 (kg) 日期 收购单位 等级 数量 (kg) 单 价 (元/kg)收获 仓储 交售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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