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7.080.10 B31 备案号:29244-2011 DB36 江西省地方标准 DB 36/T 5842010 地理标志产品 靖安椪柑 2010 07 14发布 2010 11 01实施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 36/T 5842010 I 前 言 本标准由宜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靖安县果业局、靖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喻耀爱、张明娟、周和义、温之雄、陈龙清。 DB 36/T 5842010 1 地理标志产品 靖安椪柑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靖安椪柑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 标签、包装、
2、运输、贮存、销售。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地理 标志产品靖安椪柑。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8210-1987 出口柑桔鲜果检验方法 GB/T 8855-2008 新鲜水果和蔬菜 取样方法 GB/T 10547-1989 柑桔储藏 NY 5014-2005 无公害食品 柑果类果品 NY/T 426-2000 绿色食品 柑桔 3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 靖安椪柑 在本标准第4章规定的范围内,以枳壳为砧木,以本地选育的芽变品种为接穗,采用嫁接繁育,利 用当地水资源、地理环境、气候,在海拨400m以下山坡地种植的椪柑。 3.2 腐烂果 遭受病原菌的侵染,细胞中胶层被病原菌分泌的酶所分解,导致细胞分离,组织崩溃,部分或全部 丧失食用价值的果实。 3.3 缺陷果 存在影响感观质量或内在品质缺陷的果实。 3.4 DB 36/T 5842010 2 一般缺陷果 存在果形不正,着色不佳,果面轻度擦伤或果面有较明显斑痕的果实。 3.5 严重缺陷果 存在干疤、水肿、冻伤、枯水及粒化缺陷的果实。病虫伤班及一切附
4、着物合并计算其面积不超过果 皮总面积40%。 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靖安椪柑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 地理标志产品保 护规定批准的范围,见附录A。 5 要求 5.1 种植环境 保护区范围内海拔400m以下山坡地,红壤、黄壤、紫色土以及冲积土形成的壤土、砂壤土为宜。土 层厚度大于或等于1m,土壤改良后有机质含量大于或等于2%,地下水位大于1m,pH值57。 5.2 品种 香园椪柑。 5.3 栽培技术 栽培技术参见附录B。 5.4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指 标 项 目 特级 一级 果形 果形端正、具有本品种的固有特征,无突蒂 果和梨形
5、果。 果形端正、具有本品种的固有特征,无突 蒂果和梨形果。 色泽 橙黄色,着色良好。 橙黄色或橙色,着色良好。 果面 果面光洁。不得有未愈合的机械刺伤、深疤、 日灼斑、裂果、萎蔫浮皮、腐烂果。病虫伤 斑及一切附着物合并计算其面积不超过果皮 总面积的5%。 果面光洁。不得有未愈合的机械刺伤、深 疤、日灼斑、裂果、萎蔫浮皮、腐烂果。 病虫伤斑及一切附着物合并计算其面积 不超过果皮总面积的7%。 风味 具有本品种固有风味 具有本品种固有风味 果实横径(d)/(mm) 70.0d75.0 65.0d70.0 5.5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DB 36/T 5842010 3 表2 理化指标 指 标
6、 项 目 特级 一级 可溶性固形物(%) 12.0 12.0 固酸比 11.0:1 11.0:1 可食率(%) 70 65 5.6 等级差容许度 5.6.1 等级差异 同一级果实中不得有隔级果,含邻级果的个数不得超过5%。 5.6.2 腐烂果 产地不许有,到达目的地不超过3%,重伤不超过1%。 5.7 卫生指标 按NY5014-2005中第3.2条规定执行。 6 试验方法 6.1 感官要求 按GB/T8210-1987规定方法执行。 6.2 可溶性固形物 按GB/T8210-1987第5.7.5条规定方法执行。 6.3 固酸比 固酸比按式(1)计算: XS/A (1) (1)式中: X固酸比,
7、计算结果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数; S可溶性固形物含量,%; A可滴定酸含量,%。 6.4 可食率 按GB/T8210-1987规定方法执行。 6.5 卫生指标 按NY5014-2005中4.2条规定执行。 7 检验规则 DB 36/T 5842010 4 7.1 组批 按GB/T8855-2008规定执行。 7.2 抽样 按GB/T8855-2008规定执行。 7.3 检验分类 分交收检验和型式检验。 7.3.1 交收检验 7.3.1.1 检验的项目为外观指标和理化指标。 7.3.1.2 经检验全部项目合格,判该批椪柑为合格,如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允许重新加倍抽取样品, 对不合格项进行检验,如仍不
8、合格,则判该批椪柑不合格;被判不合格的椪柑,作降级处理或重新分级, 重新分级后,仍按本标准规定重新检验。 7.3.2 型式检验 7.3.2.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例行检验; a) 购销双方对椪柑质量产生异议; b) 出口检验时; c) 国家有关部门开展椪柑质量监督检查时。 7.3.2.2 经检验全部项目合格,判该批椪柑检验合格,若有理化指标不合格,允许重新加倍抽取样品, 对不合格项进行重新检验,如检验合格,判该批椪柑合格,若重新检验,仍有不合格项存在,判该批椪 柑检验不合格。 8 标志、标签 8.1 标志标签 8.1.1 获得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生产者应按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管理办法
9、的规定在其产品 上使用防伪专用标志和靖安椪柑保护名称。 8.1.2 不符合本标准的产品其产品名称不得使用含有靖安椪柑的名称。 8.2 标志 包装箱上应标明:产品名称、质量等级、重量(毛重、净重)或果数、采收日期、产地、生产单位、 储存或分装单位名称等,图示标志按GB/T191-2008规定执行。 8.3 标签 按GB7718-2004规定执行。 9 包装、运输和贮存 9.1 包装 DB 36/T 5842010 5 9.1.1 单果用纸或袋包装,包果材料应清洁,质地细致柔软。 9.1.2 包装容器 包装材料应无毒害,易降解,符合有关卫生标准要求,符合标准要求的靖安椪柑应采用统一包装。 9.1.
10、3 包装规格 9.1.3.1 纸箱:共四种规格,4kg、7.5kg、10kg、20kg 装,箱的侧面有通气孔。 9.1.3.2 木箱:每箱净重不超过 25kg,箱底及侧面留缝,缝宽 1cm1.5cm。 9.2 运输 9.2.1 轻装轻卸,防止碰撞和挤压。 9.2.2 不同容器分开装车,且应具有防晒、防热、防冻、防雨淋措施。 9.2.3 堆装整齐,汽车、火车、轮船装运中间留过道,注意通风。 9.3 贮存 9.3.1 常温贮存按 GB/T10547-1989 规定执行。 9.3.2 冷库贮存必须经 2d3d预冷,温度达到 58,保持库内相对湿度 85%90%,贮存适宜期 150d。 10 销售 1
11、0.1 销售等级 批发环节必须按照本标准之规定。 10.2 销售卫生 销售场地必须干净,禁止与有毒、异味的物品混放。 DB 36/T 5842010 6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靖安椪柑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 注:靖安椪柑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包括靖安县山下片七个乡镇的行政管辖范围;即香田乡、双溪镇、雷公尖乡、 仁首镇、宝峰镇、水口乡、高湖镇,共七个乡镇。 图A.1 靖安椪柑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DB 36/T 5842010 7 B B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靖安椪柑栽培技术 B.1 育苗 以枳壳为砧木,采用嫁接繁育。 B.2 定植 B.2.1 定植时间 春季在2月份春芽萌发
12、前,秋季9月至10月秋梢老熟后定植。 B.2.2 种植密度 每公顷小于844株。 B.3 肥水 以有机肥为主,合理施用无机肥;每公顷年施有机肥大于等于15吨。椪柑灌溉必须掌握适当的灌水 量,以土壤含水量约达田间持水量的60%至80%为宜。 B.4 花果管理 为了椪柑果实整齐,个大,质优,商品性能好,必须进行疏花疏果。大年树通过冬、春季短剪部分 结果母枝,增加营养枝,减少结果枝,控制花量。椪柑在第二次生理落果后可根据叶果比确定单株挂果 量,疏除多余的果实,每亩结果量控制在2吨以下。 B.5 整形修剪 树形以圆头形、自然开心形为主,椪柑在生产中修剪主要采取短剪,疏剪,回缩等方法,结合抹芽 放梢,环割,圈枝,拉枝等辅助措施,达到全园履盖度在70%,叶果比50至60:1。 B.6 环境、安全要求 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B.7 采摘贮藏 11 11月中下旬采摘,单果包装,常温贮藏 30d方可上市。 DB 36/T 5842010 8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