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 T 905-2009 《甘薯脱毒种薯(苗)质量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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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65.020.20 DB51B23 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T 9052009甘 薯 脱 毒 种 薯(苗) The virus-free sweet potato seed 2009-03-05 发布 2009-03-10 实施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51/T 9052009 I 目 次 前 言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控制和汰除的病虫害 2 5 脱毒种薯(苗)质量指标要求2 6 检验方法3 7 判定规则5 8 收获 5 9 包装、标签5 10 运输 5 11 贮藏 5 编制说明6DB51/T 9052009 II 前 言 本标准由四川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

2、。 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由四川省农技推广总站、四川省农科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大一、周孝强、梁南山、谭文芳、阎文昭、蒲志刚等。 DB51/T 9052009 1 甘薯脱毒种薯(苗)质量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甘薯脱毒种薯(苗)质量指标及检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甘薯脱毒种薯(苗)生产的核心材料,即甘薯脱毒试管苗的质量指标及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甘薯脱毒试管苗及脱毒种薯(苗)繁育、生产、销售过程中的质量鉴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

3、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406-84 种薯 GB 7413-87 甘薯种苗产地检疫规程 NY/T 4022000 脱毒甘薯种薯(苗)病毒检测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于本标准 3.1 脱毒试管苗 Virus-free in-vitro plantlets 指应用茎尖分生组织培养技术获得的试管苗,经检测确认不带甘薯羽状斑驳病毒(SPFMV) 、甘薯潜隐病毒(SPLV) 、甘薯褪绿斑病毒(SPCFV)等,才确认为脱毒试管苗。 3.

4、2 脱毒种薯(苗) Virus-free seed 利用脱毒试管苗,按照脱毒种薯(苗)繁育技术规程经逐代生产出来的种薯(苗),分为原原种、原种、生产用种三个级别。 3.2.1 原原种 Pre-basic seed 用脱毒试管苗在防虫网室、温室条件下生产的符合质量标准的种薯(苗)。 3.2.3 原种 Basic seed 用原原种作种薯,在良好隔离条件下生产出的符合质量标准的种薯(苗)。 3.2.4 生产用种 Certified seed or seedling 用原种作种薯,在良好隔离条件下生产出的符合质量标准的种薯(苗)。 3.3 病毒病株允许率 指各级脱毒种薯(苗)繁殖田中病毒病株的允许比

5、率。 DB51/T 9052009 2 3.4 真菌、细菌病株允许率 指脱毒种薯(苗)繁殖田中真菌、细菌病株的允许比率。 3.5 虫害株允许率 指脱毒种薯(苗)繁殖田中虫害株的允许比率。 3.6 混杂植株允许率 指脱毒种薯(苗)繁殖田中混杂的其它甘薯品种植株的比率。 3.7 脱毒种薯块根整齐度 单块重 100 g500 g 甘薯种薯块根重量占总重量的比率。 3.8 有缺陷薯 机械损伤、虫鼠伤、畸形薯块重量占总重量的百分比。 3.9 杂质 一批块根中所含的浮土、块根上所沾的泥土、无种用价值的块根,以及其它有机、无机物质。 3.10 腐烂 除去本标准中因根腐病、软腐病、镰刀菌干腐病造成的腐烂外,其

6、他原因造成的腐烂。 控制和汰除的病虫害 4.1 控制的病害 可以通过控制病害的指标以达到脱毒种薯(苗)质量要求的病害。 4.1.1 甘薯病毒病 甘薯羽状斑驳病毒(Sweet potato feathery mottle virus,SPFMV) 甘薯潜隐病毒(Sweet potato latent virus ,SPLV) 甘薯褪绿斑病毒(Sweet potato chlorotic flecks virus,SPCFV) 4.1.2 黑斑病(Black rot,病原 Ceratocystis fimbriata Ell& Halst .) 4.1.3 疮痂病(Scab,病原 Sphacelo

7、ma batatas Sawada) 4.1.4 蔓割病Stem rot,Fusarium wilt,病原 Fusarium oxysporum Schcecht fspbatatas(Wollenw )sDBd Hans 4.1.5 茎线虫病(Stem nematode,Brown ring,病原 Ditylenchus destructor Thorne) 4.2 汰除病虫害:不能在达到质量要求的脱毒种薯(苗)上发生的病害。 4.2.1 根结线虫病(Root-knot nematode,病原 Meloidogyne incognita varacr ita Chitwood) 4.2.2

8、细菌性萎蔫病(甘薯瘟) (Bacterial wilt,病原 Pseudomonas solanacearum EFsm ) DB51/T 9052009 3 4.2.3 根腐病Root rot,病原 Fusarium solani (Mart)Saccfspbatatas McClure 4.2.4 甘薯蚁象Weevil,Cylas.formicarius(Fabricius) 5 脱毒种薯(苗)质量指标要求 5.1 各级别脱毒种薯(苗)田间植株带病指标允许率应符合表 1 要求 5.2 各级别脱毒种薯块根质量指标应符合表 2 要求。 表 1 各级别脱毒种薯(苗)带病植株的允许率 病害及混杂株

9、 %检验时期 种薯 级别 病毒 病 甘薯 瘟 根腐病 根结线虫病 茎线 虫病 甘薯 蚁象 蔓割 病 黑斑 病 疮痂 病 混杂 植株 原 原 种 0 0 0 0 0 0 0 0 0 0原 种 5.0 0 0 0 0 0 1.0 5.0 0 1.0分枝期检验生产用 种 10.0 0 0 0 1.0 0 2.0 8.0 5.0 4.0原 原 种 0 0 0 0 0 0 0 0 0 0原 种 3.0 0 0 0 0 0 1.0 3.0 0 0.5封垄前检验生产用种 10.0 0 0 0 1.0 0 2.0 5.0 3.0 2.0原 原 种 0 0 0 0 0 0 0 0 0 0原 种 2.0 0 0

10、0 0 0 1.0 1.0 0 0.5收获前两周检生产用 种 10.0 0 0 0 1.0 0 2.0 2.0 1.0 2.0注:种苗质量应符合第一次检验质量指标 表 2 各级别脱毒种薯(苗)块根质量指标 允 许 率 ( %)项 目 原原种 原种 生产用种 纯度 100.0 99.5 98.0 薯块整齐度 90.0 85.0 85.0 有缺陷薯 1.0 3.0 5.0 杂 质 1.0 2.0 2.0 软 腐 病 0 0 1.0 镰刀菌干腐病和腐烂 0 0 1.0 茎线虫病 0 0 1.0 根结线虫病 0 0 0 甘薯蚁象 0 0 0 根腐病 0 0 0 黑斑病 0 1.0 2.0 6 检验方法

11、 6.1 脱毒试管苗的检验 6.1.1 酶联免疫检测法检测淘汰阳性反应株 DB51/T 9052009 4 目测淘汰弱苗和显症苗。当单株的试管苗展开叶达 6 片以上时进行。按株取其上、中、下部叶片用于酶联检测,剩余植株部分继代培养。用酶联免疫检测法初检后,淘汰显阳性反应的单株。 6.1.2 指示植物检测确认 通过酶联免疫检测法检测的健康株继续扩繁,经指示植物检测,指示植物不显症的才能确认为脱毒试管苗。通过检测的脱毒试管苗继续扩繁。 6.1.3 脱毒试管苗的种性鉴定 将脱毒试管苗种植于防虫网室内,每株系 3 株,对照原品种的特征特性,剔除变异株系和混杂株系。收获时检验块根质量,与原品种性状一致的

12、株系进行扩大繁殖。 6.1.4 扩繁苗的检验 随机抽取 1 %2 %脱毒试管苗再次检测,经酶联免疫检测法检测淘汰阳性反应株后,再经指示植物检测确无症状后,方可用于扩大繁殖。 6.2 脱毒种薯(苗)的检验 6.2.1 脱毒种薯(苗)植株的检验 6.2.1.1 真菌、细菌病害和线虫病害、甘薯蚁象的检测 在种植脱毒种薯(苗)的田间目测植株进行质量检验。 6.2.1.2 病毒病的检测 经过真菌、细菌病害和线虫病害、甘薯蚁象检测后的田块,采用酶联免疫检测法或指示植物检测法进行病毒检测。 6.2.2 田间抽样方法 6.2.2.1 原原种和原种抽样 于分枝期、封垄前、收获前 2 周,在目测全田基础上,采用五

13、点取样法,抽样数量为 1 000 以下 200 株,1 100 10 000 500 株;超过 10 000 面积,划出另一检验区,按本标准规定面积取样,每株取茎蔓上、中、下部叶片各 1 片,低温保湿存放,24 h 内检测。 6.2.2.2 生产用种抽样 于封垄前、收获前 2 周,在目测全田的基础上,采用随机取样法,1 000 以下检验 2 点,每点 100株;1 100 10 000 检验 5 点,每点 100 株;11 000 50 000 检验 10 点, 每点 100 株;超出 50 000 面积,划出另一检验区,按本标准规定面积取样,取样方法及样品保存方法同原种。 6.2.2.3 样

14、本处理 进行病毒检测时,原原种每 5 株混样;原种或生产用种混合后二次抽样,随机抽取 10 %50 %的混合样品检测,抽取样品最低数量为 100 株。 6.2.3 脱毒种薯(苗)的块根质量检验 6.2.3.1 经过植株检测的种薯(苗)必须进行块根质量检验(表 2) 。 6.2.3.2 块根质量检验抽样方法:根据脱毒种薯(苗)块根的不同存放方式,采用分层设点取样或 随机取样,抽样数量见表 3。 表 3 脱毒种薯(苗)块根抽样数量标准表 DB51/T 9052009 5 种 类 总 量 抽样百分率 % 抽样最低数量 10 000 kg 610 100 kg 种 薯 10 000 kg 35 注:不

15、足抽样最低数量的全部作为混合样品 6.2.3.2 将第一次抽取的样品混合后进行二次抽样,随机抽取 10 %的混合样品检测。 7 种薯级别判定规则 7.1 脱毒种薯分级以脱毒种薯繁殖田播种的种薯级别、带病植株比率、混杂植株比率为定级标准。 7.2 带病毒病、蔓割病、黑斑病、茎线虫病、疮痂病以及混杂植株比率六项质量指标,任何一项不符合原来级别质量标准但又高于下一级别质量标准者,判定结果均按降低一级定级别,只要有根腐病、根结线虫病、甘薯瘟、甘薯蚁象检出,即不能作为种薯。 7.3 经田间目测植株质量检验合格后,其块根质量还应符合各级别脱毒种薯块根质量指标。 8 收获 当地温稳定在 15 左右时,适时收

16、获。剔除病、烂和无种用价值的块根。不同品种单收单放,严禁混杂。 9 包装、标签 9.1 包装 9.1.1 用清洁的双层网袋包装。 9.1.2 每一网袋装入脱毒种薯 25 kg35 kg。 9.2 标签 9.2.1 标签用材为柔软且有韧性的塑料薄膜制造,不同级别种薯标签用不同颜色区分。原原种、原种、生产用种分别用黄、蓝、绿标签区分。 9.2.2 标签正面印有品种、级别、生产单位、质量等项目,在标签正面项目栏中,用记号笔填写记载的事项,标签反面为空白。 9.2.3 将标签置于双层网袋之间,正面朝外。 10 运输 10.1 不同品种、不同级别的种薯在一起运输时严防混杂,网袋外种薯一律作杂薯处理。 10.2 防止机械碰伤、防雨、防 10 以下冷害。 11 贮藏 11.1 贮藏前剔除病、烂薯。 11.2 网袋堆放高度不超过窖高 2/3,单窖贮藏量较大时,可在薯堆中留出巷道或放置风筒。 11.3 入窖 20 d 内要通风排湿、降温,温度降至 13 15 ,相对湿度 95%以下。可以入窖时实行高温愈合处理,防治软腐病和黑斑病。入窖 20 d 后,保持窖温 12 14,不低于 10 ,相对湿度保持 85 %90 %,在薯堆上盖草帘等吸湿物。 11.5 贮藏期间防治鼠害,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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