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5.160 X 86 DB52 贵州省地方标准 DB 52/T 6732010 原烟纯化加工质量控制规程 Control Procedure for the Quality on Purification and Processing of Raw Tobacco 2010 - 09 - 30 发布 2010 - 10 - 30 实施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52/T 6732010 I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纯化项目和要求 2 5 烟叶纯化 标样制作及确认 2 6 烟叶纯化 检测方法 3 6.1 控制与 检测内容 3
2、 6.2 纯化后 烟叶质量控制检测的取样原则 3 6.3 重量检测 . . 3 6.4 等级纯度检验 . . 4 6.5 非烟物 质控制检测 . . 5 6.6 不合格 烟叶检测 5 6.7 纯化损耗规定 . . 5 DB52/T 6732010 II 前 言 本标准按GB/T 1.1-2 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要求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烟草总公司贵州省公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烟草总公司贵州省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蔡斌、胡涌、鲁平、罗朝军、付航。 DB52/T 6732010 1 原烟纯化加工质量控制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贵州省打叶复烤
3、企业原烟纯化加工的质量控制要求、检验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贵州省打叶复烤企业对加工烟叶纯化质量的控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2/T 671-2010 非烟物质控制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纯化 Purification 指原烟按特定的加工质量控制指标、标准或烟样,将原烟整理为更适宜于工业化加工原料的过程。 3.2 等级合格率 level quali fication rate 是指被检烟叶中
4、合格烟叶数量占被检烟叶总量的百分比。 3.3 部位合格率 part qualification rate 相同部位的烟叶把数除以总把数的所得数,即为某等级的部位合格率数值,用百分数表示。 3.4 颜色合格率 color quali fication rate 相同颜色的烟叶把数除以总把数的所得数,即为某等级的颜色合格率数值,用百分数表示。 3.5 霉烟 moldy tobacco 发生霉变的烟叶,包括霉变烟叶和含霉烟叶。 3.6 霉变烟叶 moldy to bacco-leaf DB52/T 6732010 2 指在烟叶外观上呈现出明显、清晰可见霉变,或有明显霉味的烟叶。 3.7 含霉烟叶 p
5、artly tob acco-leaf 指在烟叶外观上没有呈现出明显、清晰可见霉变,但把内有霉变情况,无明显霉味的烟叶。 3.8 不合格烟叶 unqualified tobacco-leaf 指按照纯化要求扣除纯度允差外,鉴定等级与被检烟叶主等级不相符的其它烟叶。 3.9 等级集中度 grading conce ntration rate 标识等级及其相邻的上下一个等级烟叶把数, 合并记为主等级, 用主等级把数除以总把数的所得数,即为某等级集中度的数值,用百分数表示。 3.10 等级离散度 grading divergence rate 除去主等级后的所剩样烟,凡与主等级不同部位或不同颜色的,
6、计算把数再除以总把数的所得数,即为某等级离散度的数值,用百分数表示。 4 纯化项目和要求 本标准所涉及的质量控制内容包括:烟叶纯化质量控制、非烟物质控制及纯化副产品加工的质量控制。复烤厂负责组织安排按样品进行烟叶纯化工作;监控烟叶纯化质量,保障烟叶复烤质量。因委托方的需求不同,纯化烟叶质量控制选择项见表1。 表 1 纯化烟叶质量控制项目表 主检测项目 子检测项目 纯化烟叶质量控制要求 重量 重量 必做项 等级合格率 必做项 部位合格率 选做项(出口烟纯化为必做项) 颜色合格率 选做项(出口烟纯化为必做项) 等级集中度 选做项 等级纯度检测 等级离散度 选做项 非烟物质检测 非烟物质检测 必做项
7、 不合格烟检测 不合格烟检测 选做项 5 烟叶纯化标样制作及确认 DB52/T 6732010 3 5.1 纯化开始前,委托方需对烟叶纯化方式、烟叶纯化样品、准备挑选的原烟进行确认。烟叶纯化工作必须对样挑选,烟叶纯化样品由委托方负责制作,复烤厂质量管理部门配合确认。 5.2 委托方要对纯化的烟叶等级质量进行确认。 6 烟叶纯化检测方法 6.1 控制与检测内容 6.1.1 重量检测:包括纯化前和纯化后重量检测。 6.1.2 纯化质量控制:包括纯化成包后或纯化现场的烟叶等级纯度检验。等级纯度检验可细分为等级合格率、部位合格率、颜色合格率、等级集中度、等级离散度检验。 6.1.3 非烟物质控制:分一
8、类非烟物质和二、三类非烟物质检验。非烟物质的分类,按标准 DT52/T 671-2010中4.2 执行。 6.1.4 不合格烟叶控制:包括霉变、青烟、异味、掺杂、和水分超限烟叶的纯化质量检验。 6.2 纯化后烟叶质量控制检测的取样原则 6.2.1 抽样以批次为单位或现场取样,遵循随机性、均匀性原则。一般情况,单批次烟叶数量在 400件以内的,随机抽取 5件,超过 400 件的随机抽取 6 件10件;单批次烟叶数量过大超过 2000件的,可视具体情况适当增加抽样数量,一般不超过 20 件。异常情况时,可增加抽样数量。抽取样件可同时作为等级质量、非烟物质含量、不合格烟叶含量四项检测的共同样。现场取
9、样则是任意抽取纯化现场 5个代表性等级按上、中、下分层随机抽取 50 把烟叶作检测样。 6.2.2 对抽取样件首先进行烟叶加工特性和等级质量检验,然后进行非烟物质检验和不合格烟叶检验。据检验需要,可另行增加取样件数。 6.2.3 对单件或批次烟叶均采取 5 点取样法或分层取样法。 6.2.4 质量控制检测项目的一般顺序为:原料信息及包装质量(标识)重量等级纯度检验部位合格率颜色合格率等级集中度等等级离散度非烟物质检验不合格烟叶检验。 6.3 重量检测 抽样后称重,以抽样重量计算该批次烟叶的平均重量,并计算批次烟叶总重量。若有特殊情况,可加大抽样数量。 6.3.1 取样数量随机抽取烟包 1%以上
10、。 6.3.2 对现场抽取的烟包进行称重,按所有烟包的平均重量计量。 6.3.3 烟包除皮,按随机抽取 5 包的包装物平均重量进行除皮。 6.3.4 检测仪器及设备:电子称或台秤 精度 0.1kg 6.3.5 结果按下列公式 1、公式 2、公式3进行计算: P1(%)=11NG100%.(1) 式中: P1 原烟平均毛量(kg); G1 样品总毛重(kg); N1 样品总包数(包)。 DB52/T 6732010 4 P2(%)=22NG100% (2) 式中: P2 原烟平均皮重(kg); G2 样品总皮重(kg); N2 样品总包数(包)。 P=P1-P2. (3) 式中: P 原烟平均净
11、重(kg); P1 原烟平均毛量(kg); P2 原烟平均皮重(kg)。 6.3.6 选后烟包保持恒重,称重时保证烟包四周不得接触任何物品。 6.4 等级纯度检验 6.4.1 取样方法 取样方法原则上按照6.2.1执行。 6.4.2 挑选样品方法 等级纯度检验按照客户提供的挑选样品执行。 6.4.3 纯化后成件烟等级纯度检验 6.4.3.1 取样数量为纯化后每批次(同一产地、同一等级)0.1%进行抽样。必要时可酌情增加取样比例。 6.4.3.2 取样方法:自每件中心向四周抽取 5 处7 处,约 3kg5kg或 30 把50把(片选烟取 80片100 片)。 6.4.3.3 检验方法:以感官检验
12、为主,以把为单位进行(片选时以片为单位)。将送检样品逐把按分级标准进行分级,经过复核无误后,计算合格率。 6.4.3.4 结果按公式 4 计算: Q(%) = gg1100% (4) 式中: Q 等级纯度(%); g1 合格样品数量(把); g 样品总数量(把)。 6.4.4 纯化后未成件烟等级纯度检验 6.4.4.1 取样数量为纯化后未成件的烟堆(同一产地、同一等级)随机抽取 3堆5 堆进行抽样。必要时可酌情增加取样比例。 6.4.4.2 取样方法:以堆为单位自每堆上中下分部位抽取样品 6 处9 处,约3kg5kg 或30 把50把(片选烟取 80 片100 片)。 DB52/T 67320
13、10 5 6.4.4.3 检验方法:以感官检验为主,以把为单位进行(片选时以片为单位)。将送检样品逐把按分级标准进行分级,经过复核无误后,计算合格率。 6.4.4.4 计算公式:同 6.4.3.4 6.4.5 质量鉴定。国内烤烟加工,参照烤烟 42 级分级标准和当年省局签封的仿制样,抽取样烟按纯化烟叶样品进行甩把(片选)鉴定。出口烤烟加工,参照烤烟 42 级分级标准和当年省局签封的仿制样,抽取样烟按出口烤烟分级标准或纯化烟叶样品进行甩把(片选)鉴定。 6.5 非烟物质控制检测 6.5.1 取样方法原则上按照 6.2.1 执行。 6.5.2 非烟物质检测:按分层取样法对样烟进行检查,将发现的非烟
14、物质和进行等级质量检验发现的非烟物质放入样品袋,按非烟物质的分类计量要求,对非烟物质进行统计。 6.5.3 将烟把中肉眼可见非烟物质分为一类非烟物质和二、三类非烟物质两类。 6.5.3.1 非烟物质在分类的基础上分为两种,一是肉眼可见的扎(粘)入烟把且把外可见的称为把外可视非烟物质,二是肉眼可见的扎(粘)入烟把的杂物且把外不易查知、不易见的非烟物质,称为把外不可视非烟物质。 6.5.3.2 非烟物质以长度 2CM 为限进行,将两类非烟物质分档记录。类推非烟物质记录共有 3 类5 档分别记录,记录需注明为可视或不可视。分别记录为 A(长度大于 2CM 的一类非烟物质)、A(长度小于 2CM的一类
15、非烟物质)、B(长度大于 2CM 的二三类非烟物质)、B(长度小于 2CM 的二三类非烟物质)、C(不易见非烟物质)。 6.6 不合格烟叶检测 6.6.1 取样方法原则上按照 6.2.1 执行。 6.6.2 不合格烟叶检测:按五点取样法或分层取样法,对样烟进行检查,将发现的不合格烟叶单独放置。检测结束后,用不合格烟叶把数除以抽样的总把数,得到不合格烟叶比例,用百分数表示。其中霉烟、水超烟、青烟需单独计量。 6.6.3 检测出的霉烟,若为含霉烟叶应进行深加工后合理使用,若为霉变烟叶 6.7 纯化损耗规定 6.7.1 原烟纯化过程损耗标准:中、上等烟叶把选1、片选1.5;下低次烟叶把选1.5。 6.7.2 纯化损耗按公式 5 计算: S(%)=ggg1100%(5) 式中: S 纯化损耗(%) ; g1 纯化后收集的各类有形烟叶(kg) ; g 烟叶纯化前总重量(kg) DB52/T 673-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