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汽车产品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抽样和合格判定。本部分适用于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口商品目录内的汽车产品的检验。对进出口汽车列车产品的检验可参照本部分使用。出口汽车产品合同对技术要求有规定的,按合同规定检验;合同无规定或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按本部分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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