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 T 1702-1986 机车用汞氙前照灯和辅助照明灯技术条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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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TB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 TB/T 17021986 机车用汞氙前照灯和辅助照明灯技术条件 19860616发布 1987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发布机车用汞氙前照灯和辅助照明灯技术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铁道电力机车。内燃机车及电动车缉上以球形汞氙灯泡为光源的机车前照灯(以下简称前照灯)和以封闭式真空灯泡为光源的辅助照明灯。 本标准来作规定的内容应符合TB133381机车电器基本技术条件及TB13948 1机车电子装置技术条件)。 对于不同于本标准的特殊要求,经用户与制造厂协商可在产品技术条件中另行规定。 本标准参照采用IEC 598照明器(1979)和日本 JRS155IG1

2、5AR0A机车前照灯(1975)标准。 第一篇 机车汞氙前照灯 1. 使用环境 1.1. 在下列环境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1.1.1. 海拔不超过2500m; 1.1.2. 最高周围空气温度见表1; 表 1 海拔 1000m 及以下 1000m至2500m 最高周围 空气温度 45 由45起海拔每升高100m递降 0.5 直接靠近电子元件处最高周围温度不超过70; 1.1.3. 最低周围温度为-4 0; 1.1.4. 周围空气湿度:最湿月月平均最大相对湿度不大于90(该月月平均最低温度为25); 1.1.5. 相对于正常位置的倾斜不大于10度; 1.1.6. 相应于机车的垂向、横向和纵向存在着

3、频率1至50HZ的正弦振动。在正常情况下,振动加速度不大于3mS2,短时重复出现的加速度不大于10mS2; 因机车连挂的冲击,沿机车纵向激起的振动加速度不大于30mS2; 1.1.7. 前照灯外露部分应能承受雨、雪、风、砂的侵袭。 2. 基本数据 制造厂应提供下列技术数据: 2.1. 光源数据 a 型号、名称 b 功率 500W c 额定电压 11OV直流 d 工作电压 1 e 每灯具光源数 f 光源光通量 大于24500 Im 2.2. 光度数据 s 峰值光强 大于2000000cd(0HXUV) b 灯具有效效率 c 有效光通量 d 灯具效率 e 灯具光通量 f 光束角度 3. 技本要求

4、3.1. 一般要求 3.1.1. 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纸及工艺规程制造。 3.1.2. 同型号前照灯的产品和零部件应能互换。 3.1.3. 各钎焊焊点应光滑规整,不得假焊和漏焊。 3.1.4. 各紧固件和接插件联接应牢固,并一律加防松设施。 3.1.5. 灯面玻璃清洁透明,允许11.5mm气泡8个,0.51mm的气泡20个,但其间隔不得小于30mm;0.5mm以下气泡不计,但不得聚集在一起,允许轻微条纹,细丝状划伤和面积不大于0.8mm2的“白砖”4块,其间隔不小于100mm。 3.1.6. 电子装置应有浪涌保护装置。 3.2. 电源电压要求 3.2.1. 在电源电压波动范围最大为1.05倍额

5、定电压,最小为0.7倍额定电压,以及电压脉动系数不大于5时,前照灯应能正常工作,工作中电弧不应有目视可见的闪烁和自灭观象。 电压脉动系数S=UCPUU2minmax式中名:Umax脉动电压最大值 Umin脉动电压最小值 UCP脉动电压平均值 3.2.2. 带有电子元件的装置,当电源线和其他外部电路的连接线上出现图1所示的浪涌电压(非重复性的,其间歇时间为浪涌时间的5000倍以上)时,应能正常工作,元器件应无任何损坏。 2 3.3. 配光性能要求 配光曲线要求:不低于表2值。 表 2 灯泡光通量 (Im) 轴向发光强度 ( Ca ) 远距离散射角 (光强下降到21的全角) 有效散射角 (光强下降

6、到101的全角) 24500 2000000 1 4 3.4. 工作性能要求 3.4.1. 启动性能良好,冷态点燃时间不大于1 S,热态点燃时间不大予3S(0.7倍额定电压时允许不大于8S)。 3.4.2. 从前照灯点燃到汞全部蒸发达到额定管压降所需的稳定时间不超过5min。 3.4.3. 在规定的高温和低温条件下能正常工作。 3.5. 元器件要求 3.5.1. 为保证前照灯运行可靠,所有元器件安装前必须按产品技术条件的要求检测有关参数。 3.5.2. 如在前照灯触发器中选用了电子器件,在元件购回后应全部进行下列筛选试验,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 a 高温储存; 3b 高低温冲击; c 电老化。

7、半导体器件筛选条件见表6,各项筛选之后均应按产品技术条件的要求,检测有关电气参数。 3.6. 安装调节要求 3.6.1. 调节仰俯角和焦距应灵活、便利,螺纹应能自锁。仰俯角调节范围在012之间。焦距调节范围前后不小于17.5mm,上下不小于5mm。 3.6.2. 火花间隙的调节应方便可靠。调好后的火花间隙应能锁紧。 3.6.3. 电子装置应有防护罩。 3.6.4. 反光镜和灯架之间、触发器与灯架之间、灯架与车体之间应加防振装置。玻璃灯面与车体之间应加防振、密封装置。 3.6.5. 高压引线与接地金属之间的电气间隙不小于20mm;耐高温的引线应有表面防腐措施,并用瓷珠绝缘。 3.6.6. 汞氙灯

8、泡应正确安装(正极在下,负极在上),灯泡与灯座应对正、负极作出明确标记,结构上应保证不会装错。 3.7. 绝缘性能要求 3.7.1. 按表3部位施以工频电压1min无击穿和闪络现象。 表 3 回路电压Ue(V) 试验电压Uo(V) 110V低压回路对地 1500 升压变压器次边回路对地2.OUe1000 高频高压回路对地 2.5(6Ue)2000 电子装置耐电压试验按TB 139481机车电子装置技术条件进行。 3.7.2. 零部件的绝缘介电强度试验,在产品技术条件中规定。 3.7.3. 由绝缘介电强度试验地点不高于2500米时,试验电压值应作修正,在海拔为H米处试验时,试验电压为上述耐受电压

9、的K倍。 ,10)2500(14+= HK 1000H2500m 151=K H1000m 3.7.4. 出厂条件下的绝缘电阻,应在产品技术条件中规定。 3.8. 湿热试验要求 3.8.1. 湿热试验后,所有相互绝缘的电路间及对地,绝缘电阻不低于1M。 3.8.2. 能承受第3.7条修正后的绝缘介电强度试验1分钟,无击穿和闪络现象。 3.9. 发热温度极限要求 4在正常安装条件下,对前照灯加以1.05倍额定电压时,各零部件在最高周围空气温度下的发热温度极限见表4,各零部件的允许温升为表4中的发热温度极限值与试验地点海拔相应的最高周围空气温度之差。 表 4 序 零部件名称 发热温度极限() 序零

10、部件名称 发热温度板限() 绝缘等级 3 s滞削辆变流器癌头 75 A 120 4 抵压接线柱 95 E 135 5 肩压接线柱 115 B 145 6 反光镜凸面 125 F 170 7 灯面玻璃75 1 线卷升压变压器、振子变流器、脉冲变压器 H 195 8 电子器件周围 70 康铜丝 390 9 2 限流 电阻 铁路铝丝 640 塑料线 65 3.10. 耐振试验要求 3.10.1. 检查有无共振现象,若发生共振,应消除。 3.10.2. 进行耐振试验和冲击试验,试验后不应出现工作不正常,机械损伤及紧固件松动现象。工作性能与绝缘介电强度试验应符合第3.4、3.7条规定。 3.11. 电寿

11、命试验要求 3.11.1. 在额定电压下,触发器通断不少于2万次。 3.11.2. 触发器连续工作3min,零部件不应发生熔焊、击穿、放电、烧损现象。 3.11.3. 前照灯泡平均有效寿命不低于1000n,最低有效寿命不低于平均有效寿命的40。 3.12. 耐温差要求 前照灯工作时,玻璃灯面应能承受雪、雨侵袭的温差。 3.13. 淋雨性能要求 前照灯不应生产漏雨现象。 54. 试验方法 4.1. 本标准第3.1条笫2款是把同型号的前照灯的任伺零件拆卸后,将其任意调换,经总装后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4.2. 本标准第3.2条第2款浪涌电压试验,为在电子装置的电源线和其他可能承受浪涌电压的对外连接

12、线上施加第3.2条第2款所规定的浪涌电压试验可按图2(a或b)线路进行。 4.3. 本标准第3.3条第2款,表2中光通量的测试是将前照灯按正常位置安装(垂直位置,阳极在下、阴极在上)置于光通球中,然后按图3线路点燃5min后,进行测试,所测得的结果不应低于额定值的80,用X表示。 6 表2中发光强度的测试是将前照灯按正常位置安装,在暗室或黑暗的空间里进行,将灯泡中心与R为30m远的屏幕中心等高,并把主光轴对准该点,然后灯泡通以额定电压,按图4所示的屏幕标定的测试点位置,用照度计测量各点的照度En。测得的照度En 按下式换算成发光强度Ie,即: Ie(Cd)=En(IX)n2(m2) 将IeAI

13、eE除以实际光通量百分数X,划出水平配光曲线,并找出0.5IeA对应的远距离作用散射角和与0.1IeA对应的有效敢射角不应低于表2的要求。 4.4. 本标准第3.4条第1款热态启动时间的测量,是把额定功率的灯管装入灯具机内,接通电源,触发器工作,点燃灯管,经15min后,切断电源,灯管即熄灭。等待1min时间重新接通电源,这时灯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光,表示触发器再启动性能良好。 试验时在1.05倍和0.7倍额定电压下,按点燃1 5min,熄灭1min为一次,各测6次,记录每次启动时间不超过3s为合格(0.7倍额定电压的允许不大于8 s)。试验室环温为+10+4 0 。 4.5. 本标准第3.4

14、条第2款前照灯稳定时间的测试,是将前照灯按正常位置安装,按图3接线点燃前照灯。用数字电压表每隔0.5分钟测量前照灯两端的电压,直至所测得的电压在额定管压降2v范围内摆动,累计时间不大于5min,试验室环温为+10+40。 4.6. 按本标准第3.4条第3款,进行高低温条件下工作性能的测试。 74.6.1. 低温试验:将前照灯放入低温箱内,不接通电源,在等于或大于0.5h内将箱温从环境温度逐渐降至403在此温度下保持2h,随之立即接通电源检查工作性能;然后取出受试前照灯,擦干水滴,在试验室条件下恢复12h,再次检查工作性能。 4.6.2. 高温试验:将前照灯放入恒温箱内并接通电源,使前照灯处于工

15、作状态,随后在等于或大于0.5h内,将箱温从环境温度逐渐升至702,达到此温后保持6h;随之即在箱内温度不变的情况下检查工作性能。升温阶段的时间不计入6h之内。 4.7. 本标准笫3.5条第2款元件筛选符合表6。 表 6 一、三极管 1.高温储存 16h 硅管 1253 锗管 853 2. 电老化 小功率管 72h 大功率管视功率大小适当缩短时间 3.高低温冲击 硅管 653 1253 锗管 553 703 在两种温度下各半小时,循环三次,转换时间大于23min 二、线性放大器 1.高温储存 16h 硅 管 1253 锗 管 853 2.电老化 于满负荷下 72h 3.高低温冲击 硅 管 55

16、3 12530 锗 管 553 703 三、稳压管 1.高温储存 16h 硅 管 1253 锗 管 853 2.电老化 20w、2DW管在最大电流下老化8h,大功率管时间适当缩短。 四、小功率 可控硅 二极管 1.高温储存 16h 硅 管 1253 锗 管 853 4.8. 本标准第3.7条第1款绝缘介电强度试验设备容量为:试验电压每1000V不小于0.5kVA,试验电压从小于试验电压50开始逐渐升高,达到规定试验电压后保持1min。 4.9. 本标准第3.8条湿热试验一律采用6周期湿热试验。试验方法为: 4.9.1. 试验按GB 2423.481交变湿热试验方法Db要求进行。 4.9.2.

17、湿热试验以24h为一循环周期,每一周期分为升温、高温、高湿、降温及低温高湿四个阶段。 84.9.3. 各个阶段温湿度条件及控制程序按表7进行: 表 7 参数 条件 阶段 温 度 () 相对湿度 () 时 间 (n) 相邻两阶段合计时间(n) 升 温 高温高湿 2540 402 95100 953 30.5 9 12 降 温 低温低湿 4025 258 86 95100 36 69 12 4.9.4. 产品进行湿热试验前应在试验箱(室)内以3035进行温度予处理3h以上,然后即进行升温加湿。 4.10. 本标准第3.9条发热试验时: 4.10.1. 电阻器试验中所加的电流I为: IeRSRIma

18、x= 式中:Ie被试电阻器的额定电流 RS电阻器实测电阻换算到20时的值 Rmax被测电阻器电阻在20时允许的最大电阻值 4.10.2. 绝缘线图的温度用电阻法测量,振于交流器触头采用热电偶锡焊或胶粘于触头上测量触头温度。 4.10.3. 接连导线(或母线)的截面积不应大于机车实际连接导线(或母线)的截面积。 4.10.4. 进行表4项中6、7的模拟机车实际情况进行。 4.11. 本标准笫3.10条耐振动试验时: 4.11.1. 共振检查:前照灯(全套)按正常工作位置安装。在振动试验台,分别在相应于机车的垂向、纵向和横向,在1015min时间内,均匀调节振动台的振动频率,由1Hz到50Hz,然

19、后回到1Hz,往返检查23次。 共振现象根据被试前照灯零部件振动轨迹的变化以目测判断。 对于振幅A及频率(f)自动调节的振动试验台,在检查前照灯共振频率时,应使振动试验台的振幅和频率符合下列关系: mmfA25= 当1f10Hz mmf205= 当10f50Hz 对于振幅(A)和频率(f)不能自动调节的振动试验台,试验时可将频率分档,在每档内固定振幅,但应使振动加速度不超过10mS2。 94.11.2. 耐振试验:前照灯按本条第1款的条件安装,并接通电源使之处于工作状态,分别在相应于机车的垂向、横向和纵向,各进行2h耐振试验。 对于经第1款共振检查试验无共振点的装置,应于10Hz,10ms2条

20、件下进行。 4.11.3. 冲击试验:前照灯按本条第1款的条件安装,并接通电源,使之处于工作状态,相应于机车的垂向、横向和纵向,分别承受频率为50Hz,加速度值为30ms2的正弦振动2min。 4.12. 本标准第3.11条寿命试验 4.12.1. 本标准第3.11条第1款触发器的寿命试验是把触发器装在有计数和时间控制的电路内进行测试的。 4规定每隔2min,触发3s,在寿命试验期间不能有元件损坏。 试验应调整火花间隙在技术条件规定的最大值时进行。 4.12.2. 本标准第3.11条第2款是在电路中接上额定功率的灯管,在灯管两端不加入输入电源,在触发器电路中串接延时继电器(控制时间为3min)

21、,然后接通触发器电源,火花间隙开始放电,在灯管出现电离放电,经3min后自动断开触发器电源,间隙30min,如此重复三次后,检查电路元件无损者,视为合格。试验线路如图5: 试验应调整火花间隙在技术条件规定的最大值时进行。 4.12.3. 本标准第3.11条第3款灯泡寿命试验:是将三个前照灯泡按正常位置安装,通以额定电压。点燃4h,熄灭0.5h,当光通量下降到低于初始光通量70时,为寿命终止。累计时间的平均寿命不低于1000h,最低寿命不低于平均寿命的40。 4.13. 本标准第3.12条耐雨、雪侵袭试验,是在环境温度下,将前照灯按工作位置安装,通额定电压15min,特灯面温度基本稳定,把比室温

22、低1 0的水(在恒温箱中制作),以9.8KPa水压(1000mmH2O)在300mm距离内淋在灯面玻璃上15min,灯面不应发生炸裂观象。注水头直径为50mm,每1cm2内均匀分布10个1.2mm孔。 4.14. 淋雨试验 本标准第3.13条淋雨试验方法按机车淋雨试验方法进行。 对于和车体配合安装的前照灯,允许和车体户起做淋雨试验露试验后不得产生漏雨现象 105. 试验规则 5.1. 试验分为型式试验,例行试验,装车运行试验与研究性试验,例行试验的仪表精度采用1级,型式试验采用0.5级。 5.2. 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型式试验 a、新产品试制完成时。 b、产品的结构、工艺、元器件或材料的改变可能

23、影响前照灯的性能时,则应部分或全部进行型式试验。 c、经常生产的前照灯应定期进行型式试验,期限不超过三年。 5.3. 每台出厂的前照灯,制造厂都应进行例行试验。 用户可以抽查出厂的产品是否满足技术条件要求。 5.4. 当用户对制造厂有特殊要求时,可进行研究性试验,以提供使用方面的参考资料或为今后设计积累某方面的数据,但不作为签定产品合格的依据。 5.5. 进行第5.2条a、b两种情况下型式试验时,被试产品至少两台,每项型式试验项目均应合格。进行第5.2条c情况下型式试验时,被试产品从例行试验合格的产品中任意抽出,数量至少两台,但寿命试验可在另一台上进行,试验中如有某项要求, 在抽样产品中都不合

24、格,则作不合格论,如有一台产品的某一项不合格,则应另取抽样数两倍的产品对此项进行复试,若仍有一台不合格则作不合格论。 5.6. 型式试验的项目应包括本标准中所有技术要求及各类产品技术条件中规定的项目。 5.7. 例行试验项目为第3.1.13.1.7、3.4.1、3.4.2、3.5.1、3.5.2、3.6.13.6.6、3.7.13.7.4条款。 5.8. 装车进行试验 5.8.1. 对笫5.2条a款新产品,在经过型式试验后,必须进行装车运行试验。 5.8.2. 对第5.2条b款,改进产品应根据需要经制造厂与用户商定,进行装车运行试验,试品数量以尽快通过实践考核,验证产品可靠性的需要而定,一般不

25、少于两台,运行考核的公里数不应少于三万公里。 5.8.3. 新产品装车后应首先进行以下试验,确保其工作正常才能投入运行。 a、在电源电压正常范围内和在电源电压允许波动范围内检验其工作性能。 b、当主电路、辅助机组及其他照明设备突然启动时,检验前照灯是否受干扰。 c、前照灯是否干扰其他设备。 6. 标志、包装、储存 6.1. 铭牌:每台前照灯均应有铭牌,铭牌上标明; 11a、前照灯的型号与名称; b、主要技术参数:工作电压、功率、轴向发光强度、灯具效率、光束角度; c、制造厂名称; d、出厂序号; e、制造年月。 6.2. 包 装 6.2.1. 前照灯的包装应能防潮、防振、防灰尘。 6.2.2.

26、 每台前照灯出厂时应有合格证每个用户至少提供线路图、布线图与使用维护说明书一份。备品和易损件按制造厂与用户协议规定供给。 6.3. 储存:用户应按制造厂有关规定,正确存放与使用前照灯。前照灯在使用的一年内,但不超过发货日期起一年半内,如因制造质量不良而发生损坏或不能使用时,制造厂应免费修理或更换。 第二篇 辅助照明灯 7. 使用环境 7.1. 在下列环境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同前照灯第1.1.11.1.7条款的规定。 8. 基本数据 制造厂应提供下列技术数据。 8.1. 光源数据 a 功率 150200W b 额定电压 110V直流 c 工作电压 d 每灯具光源 e 光源光通量 8.2. 光度

27、数据 a 峰值光强 大于55000cd(0Hx0V) b 灯具有效效率 c 有效光通量 d 灯具效率 e 灯具总光通量 f 光束角度 129. 技术要求 9.1. 一般要求 9.1.1. 同前照灯第3.1.13.1.4条款的规定。 9.1.2. 辅助照明灯泡与车体之间,面板与车体之间加防振、密封设施。 9.1.3. 灯面玻璃应清洁透明,无影响使用的缺陷。允许11.5mm的气泡2个,0.51mm的气泡5个,但其间隔不得小于30mm,0.5mm以下的气泡不计,但不得聚集在起,允许轻微条纹、细丝状划伤和面积不大于0.8mm2的“白砖”一块。 9.1.4. 反光镜镜面镀铝层在不影响光字性能的情况下,允

28、许有斑点、条纹、擦伤,但不得有剥落观象。在接近封接部位允许不宽于3mm的铝层变色圈存在。 9.2. 电源电压要求 同前照灯3.2.1条款的规定。 9.3. 配光性能要求 配光曲线不低于表8要求: 表 8 轴向发光强度(cd) 有效散射角(光强下降到110的全角) 55000 16 9.4. 工作性能要求 9.4.1. 在第1.1条所规定的使用条件下,能可靠的工作; 9.4.2. 在规定的高温和低温条件下,能正常工作。 9.5. 绝缘性能要求 同前照灯3.7.13.7.4条款的规定。 9.6. 湿热试验要求 同前照灯第3.8.1、3.8.2条款的规定。 9.7. 发热温度极限要求 在正常安装条件

29、下对辅助照明灯加以1.05倍额定电压,各零部件在最高周围空气温度下的发热温度极限见表9。名零部件的允许温升为表9中的发热温度极限值与试验地点海拔相应的最高周围空气温度之差。 表 9 零部件名称 发热温度极限() 灯头接点115 灯面玻璃1O0 反光镜凸面125 9.8. 振动试验要求 139.8.1. 检查有无共振现象若发生共振应消除。 9.8.2. 进行耐振与冲击试验,试验后不应出现工作不正常、机械损伤现象,工作性能与绝缘介电强度试验应符合9.4、9.5条规定。 9.9. 寿命试验要求 辅助照明灯的平均全寿命不低于1O00h,最低全寿命不低于平均全寿命的70。 9.10. 耐温差要求 辅助照

30、明灯工作时应能承受雨、雪侵袭的温差。 9.11. 淋雨性能要求 辅助照明灯不应产生漏雨现象。 9.12. 面板耐腐蚀性能要求 面板电镀层经受耐腐蚀盐雾试验后,腐蚀性不大于1。 10. 试验方法 10.1. 本标准笫9.9条寿命试验方法:是将三个辅助照明灯,按正常方式安装,通以额定电压点燃灯泡。点燃时间0.5h,熄灭时间5min,重复试验直至灯泡不能点燃为止,累计平均全寿命不低于1000h,最低全寿命不低于全寿命的70。 10.2. 本标准第9.12条面板耐盐雾试验方法。 10.2.1. 初始检测:面板表面必须干净、无油污、无临时性的防护层和其他弊端 10.2.2. 安装细节:面板不能互相接触,

31、并使受试面与垂直方向成30度角。 10.2.3. 试验持续时间:连续雾化168h。 10.2.4. 恢复和检查:用流水轻轻洗掉面板表层盐沉积物,干燥后进行外观检查,腐蚀率应不高于1。 10.2.5. 腐蚀率的评价:用一透明的划有方格(5 5mm)的有机玻璃或塑料簿层履盖在面板上,计算方格总数N以及这些方格中含有腐蚀点的方格数n则: 腐蚀率()100Nn=1 10.2.6. 试验设备和试验条件按国标GB 2423.178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Ka:盐雾试验方法。 10.3. 本标准第9.10条耐温差试验方法:在环境温度下,将封闭式辅助照明灯泡通以额定电压,点燃15min,待灯面温度基

32、本稳定,切断电源,把灯泡完全浸没于比环境温度低10的水(在恒温箱中制作)中10min,灯泡不应发生炸裂观象。 10.4. 配光曲线测试时灯泡中心与R为10m远屏幕中心等高。 1410.5. 其余均与前照灯有关条款试验方法相同。 11. 试验规则 11.1. 同前照灯5.15.6条和5.8.1、5.8.2条的规定。 11.2. 例行试验项目为第9.1、9.2、9.4.1、9.5条。 12. 标志、包装、储存 同前照灯6.16.3条规定。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和哈尔滨炬光制灯厂负责起草。 15机车用汞氙前照灯和辅助照明灯 技术条件编制说明

33、铁道部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 哈尔滨炬光制灯厂 一九八五年十二月 16机车用汞氙前照灯和辅助照明灯征求意见稿是报据铁道部标准化计划要求进行编制,本标准的制订主要参考了日本JRS1551c15AROA机车前照灯(1975年)和日本其它灯具标准,IEC598照明灯(1979)标准,并以铁标TB 133381机车电器基本技术条件、TB139481机车电子装置技术条件作为主要依据。 现将本技术条件编制作一简要说明: 1. 使用条件:基本上参照TB 1333、1394标准要求制订,考虑到前照灯和辅助照明灯均为露在机车外部的,故最低温度改为-40。 2. 电源电压:本标准规定电压为110V(直流)这是TB11

34、2676内燃、电力机车控制与照明电压所规定的。若规定其他如50V、75V、96V等电压等级则与TB 1126相违背。对电源的要求是根据TB 1333、TB 1394、TB 1395110伏控制电源屏技术条件有关标准中取用下来的。 3. 配光性能 参考现有前照灯主要技术指标,并结合运行要求提出在这样的配光曲线下前照灯的俯角(光字轴与水平工作面夹角)大小,对于铁路沿线的照度影响是不大一样的,如前照灯光字轴线对准轨道中心800米处(相当于俯角0.294度)时,在800米处照度相对来说是较大的,在近处的照度相对要小一点;如前照灯光字轴线对准轨道中心94米处(相当于俯角2.5度)时,在近处的照度相对要大

35、点,在300米处相对来说则要小许多,实际运行时司机可根据自己需要调节适当的俯角。 4. 工作性能要求是经过试验证实可行的数据。 5. 绝缘性能 (1) 工频耐受电压规定:110伏电路按TB 1333规定,升压变压器电路参考日光灯镇流器和牵引变压器电抗器(草案)标准,高频高压电路参考GB 149785低压电器基本标准有关脉冲电压与工频耐受电压标准的比例。 (2) 其它要求参考TB 1333。 6.发热温度极限 表4项中1、2、3、4、5根据TB 1333规定,项6、7参考日本JRS 1551c15AROA机车前照灯标准,项8根据TB 1394。表9参考日本JRS 1551c15AROA机车前照灯

36、标准。 7. 振动试验:规定前照灯不应产生共振。 8. 电寿命试验,气体放电灯寿命应该比较长,但现有企标沪QYXG 3980球形汞氙灯规定平均寿命仅1000小时,最低寿命为平均寿命的40,即400小时,我们认为太低了,但从最近见到的轻工部、苏联有关气体放电灯标准来看,也只有40,故同意改为40。 9. 耐温差 前照灯参考日本JRS 1551015AROA机车前照灯标准,辅助照明灯参考汽车头灯有关标准制定。 10. 辅助照明灯配光性能 (1) 参考汽车头灯要求,驾驶员能辩明100米以内路面障碍物; 17(2) 辅助照明灯平均全寿命很低,只有300小时,远不能满足要求。在没有更好的照明灯取代之前,为了提高寿命只能降低额定电压(加降压电阻),牺牲一定的光通量。如果我们希望寿命为原寿命的300400,需降低额定电压90左右,此时光通量为原有光通量的0.7倍,因此我们规定轴向发光强度为0.780000(原有发光强度)=55000坎德拉。相当于在灯外接6.5的降压电阻。 (3) SSI机车上已使用降压电阻,效果良好,能满足运行要求。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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