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升本民法-139 及答案解析(总分:107.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选择题(总题数:15,分数:29.00)1.下列著作权中不属于人身权的是(分数:2.00)A.发表权B.修改权C.保护作品完整权D.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2.夫妻一方未与另一方商量擅自收养子女的,另一方不同意的,其收养行为_(分数:1.00)A.无效B.有效C.效力待定D.可撤销3.甲、乙、丙三人共同购买了一辆汽车合伙跑运输,后彼此之间闹矛盾,遂决定终止合伙共有关系。但在分割财产时谁也不愿意要汽车。对此应采取的处理方法是_(分数:2.00)A.实物分割B.作价补偿C.变价分割D.协商分割4.根据合同法,下列各项中属于无名
2、合同的是_。(分数:2.00)A.建设工程合同B.居间合同C.借用合同D.借款合同5.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所进行的民事活动 _(分数:2.00)A.一律无效B.如已经其法定代理人允许,且在不影响他人的利益又不损害自己权益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实情况认定有效C.通常有效D.效力特定6.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形式要件是 _(分数:2.00)A.订婚B.结婚登记C.举行结婚仪式D.财产公证7.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下列属于可撤销婚姻法定事由的是 _ 。(分数:2.00)A.重婚B.因欺诈而结婚C.因胁迫而结婚D.未到法定婚龄而结婚8.结婚的合意_(分数:2.00)A.可以附条件,但不得附期限B.不可以
3、附条件,但可以附期限C.可以附条件,也可以附期限D.不可以附条件,也不可以附期限9.对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税款和债务,继承人_。(分数:2.00)A.必须全部缴纳和清偿B.放弃继承的也要负责缴纳和清偿C.以所继承的遗产为限进行缴纳和清偿D.对超过遗产价值的部分,是否缴纳和清偿,应视其经济条件而定10.共有人对共有关系的性质发生争议,无法查明到底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时,应(分数:2.00)A.按份共有处理B.按共同共有处理C.按个人所有处理D.按集体所有处理11.下列合同中,合同一方在合同终止后有返还原物义务的是_。(分数:2.00)A.买卖合同B.租赁合同C.消费借贷合同D.委托合同12.20
4、06 年潘某因盖房挖地基,发现一个瓦罐,内有 500 块银元及一块棉布,上面写着“为防日寇搜查,特埋此。梁天,1940 年 7 月 5 日”。梁天为梁大明的爷爷,1940 年 7 月 8 日被日寇杀害。依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该 500 块银元 _ 。(分数:2.00)A.应归潘某所有,因为是他发现的B.应归梁大明所有C.应由潘某与梁大明平分D.属无王财产,应上缴国家13.甲驾汽车闯红灯,正常行驶的乙为躲闪而将骑自行车正常行驶的丙撞倒,造成丙右臂骨折。对丙的损失,应承担责任的是 _ 。(分数:2.00)A甲B乙C.甲和乙D丙14.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女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5、进行继承的_(分数:2.00)A.必须是未再婚的B.只能是未再婚,并与公婆或岳父母一直在一起生活的C.只能是未再婚的D.无论其是否再婚的15.下列情况属于不当得利的是 _(分数:2.00)A.盗用他人的电话线路打长途B.签订劳务合同后一方履行了劳务,另一方不付劳务费C.拾得他人抛弃的一对旧沙发自己使用D.因买卖而交付货物但买卖合同不成立二、判断题(总题数:10,分数:20.00)16.物权法定原则是指物权的种类、内容、效力、公示方法等,都应当由法律明确规定,而不能由当事人通过合同任意设定。 (分数:2.00)A.正确B.错误17.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 ) (分数:2.00)A.正
6、确B.错误18.根据商标在相关市场上的知名度,可将商标分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驰名商标是指由商标协会认定的公众熟知的商标。 (分数:2.00)A.正确B.错误19.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_ (分数:2.00)A.正确B.错误20.依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一律属于委托方。 _ (分数:2.00)A.正确B.错误21.公信原则的目的是社会公众相信物权的效力。 (分数:2.00)A.正确B.错误22.我国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 15 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专利权保护期限为 10 年。 _ (分数:2.00)A.正确B.错误23.
7、车主与保险公司签订的机动车辆保险合同中,如果在保单中未醒目注明机动车丢失不予赔偿,根据合同法,机动车投保后丢失的,保险公司应予赔偿。 (分数:2.00)A.正确B.错误24.对担任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有争议时,可由精神病人所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_ (分数:2.00)A.正确B.错误25.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数字等或者其组合,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 _ (分数:2.00)A.正确B.错误三、简答题(总题数:3,分数:12.00)26.简述隐私权的特征。 (分数:5.00)_27.简述结婚合意的有效要件。 (分数:4.00)_28.简述代位继承的概念与特征。 (分数:3
8、.00)_四、论述题(总题数:1,分数:16.00)29.论物权和债权的区别。 (分数:16.00)_五、案例分析题(总题数:2,分数:30.00)30.甲有父母、配偶(机关干部)、儿子(工程师)、女儿(小学音乐教师)各一人。甲去世时,留有遗产房屋6 间、存款 5000 元,古字画 10 件和钢琴一架。甲生前自书遗嘱指定:房产归妻子和儿女继承,古字画赠给文物部门。对存款和钢琴遗嘱未作处理。现甲的女儿提出要将钢琴留给自己;甲的父母皆年迈 a 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独立生活来源,主张要 2 间房居住,其他继承人亦对继承份额发生争议,诉至法院。审理中又发现甲因购字画还有 10000 元债款未还。诉讼开始
9、,甲的儿子未表示放弃继承权,但却以不愿伤害亲属关系为由,不愿参加诉讼。 问:(1)甲的遗嘱是否有效? (2)甲的女儿的要求是否合理? (3)甲的债务如何清偿? (4)甲的父母应否分得遗产? (5)甲的儿子是否能继承甲的遗产? (分数:15.00)_甲公司将价值为 20 万元的 10 台笔记本电脑存放在乙仓库,约定存放期为 3 个月,保管费为 1 万元。存放3 个月后,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要求仓库允许其先将 10 台电脑提走,一周内即付清保管费。乙仓库不同意,并将 10 台电脑全部扣留。半个月后,该仓库遭雷击失火,10 台电脑全部烧毁。甲公司无法向用户交货,经法院判决支付给用户违约金 4 万元
10、。问:(分数:15.00)(1).乙仓库扣留全部 10 台电脑的行为是否正当?为什么?(分数:7.50)_(2).乙仓库对甲公司的损失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分数:7.50)_专升本民法-139 答案解析(总分:107.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选择题(总题数:15,分数:29.00)1.下列著作权中不属于人身权的是(分数:2.00)A.发表权B.修改权C.保护作品完整权D.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 解析:2.夫妻一方未与另一方商量擅自收养子女的,另一方不同意的,其收养行为_(分数:1.00)A.无效 B.有效C.效力待定D.可撤销解析:解析 根据收养法规定,有配偶者在收养子女时必须同时满
11、足下述条件:(1)夫妻双方符合收养法规定的收养人条件;(2)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后同意收养子女;(3)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3.甲、乙、丙三人共同购买了一辆汽车合伙跑运输,后彼此之间闹矛盾,遂决定终止合伙共有关系。但在分割财产时谁也不愿意要汽车。对此应采取的处理方法是_(分数:2.00)A.实物分割B.作价补偿C.变价分割 D.协商分割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了共有物的分割的知识点。 所谓变价分割,是指共有物如为不可分物,不能进行实物分割,如果实物分割会减损财产的价值,或者虽然共有物为可分物,但共有人都不愿意取得共有物,则可以把共有物予以出卖,各共有人依各自份额取得共有物价款的一种分割方式。
12、题中的汽车应采取变价分割的处理方法。4.根据合同法,下列各项中属于无名合同的是_。(分数:2.00)A.建设工程合同B.居间合同C.借用合同 D.借款合同解析:5.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所进行的民事活动 _(分数:2.00)A.一律无效B.如已经其法定代理人允许,且在不影响他人的利益又不损害自己权益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实情况认定有效 C.通常有效D.效力特定解析:6.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形式要件是 _(分数:2.00)A.订婚B.结婚登记 C.举行结婚仪式D.财产公证解析:7.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下列属于可撤销婚姻法定事由的是 _ 。(分数:2.00)A.重婚B.因欺诈而结婚C.因胁迫而结婚
13、 D.未到法定婚龄而结婚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对象是婚姻可撤销的情形。依婚姻法第 11 条的规定,婚姻可撤销的原因只有一种,即受胁迫而缔结的婚姻。本题中选项 C 是正确答案。选项 A 中的重婚和选项 D 中未到法定婚龄而结婚,都是宣告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因此被排除;选项 B 不属于法律所规定的法定情形因而也被排除。8.结婚的合意_(分数:2.00)A.可以附条件,但不得附期限B.不可以附条件,但可以附期限C.可以附条件,也可以附期限D.不可以附条件,也不可以附期限 解析:9.对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税款和债务,继承人_。(分数:2.00)A.必须全部缴纳和清偿B.放弃继承的也要负责缴纳和清偿C.以所
14、继承的遗产为限进行缴纳和清偿 D.对超过遗产价值的部分,是否缴纳和清偿,应视其经济条件而定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对象是遗产的处理。我国继承法第 33 条规定:继承财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实际财产为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税款和债务可不负偿还责任。故本题中选项 C 是正确的,排除其他选项。10.共有人对共有关系的性质发生争议,无法查明到底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时,应(分数:2.00)A.按份共有处理B.按共同共有处理 C.按个人所有处理D.按集体所有处理解析:11.下列合同中,合同一方在合同终止后有返还原物义务的是_。(分数:2.0
15、0)A.买卖合同B.租赁合同 C.消费借贷合同D.委托合同解析:解析 合同法第 235 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以此可判断正确答案为 B。12.2006 年潘某因盖房挖地基,发现一个瓦罐,内有 500 块银元及一块棉布,上面写着“为防日寇搜查,特埋此。梁天,1940 年 7 月 5 日”。梁天为梁大明的爷爷,1940 年 7 月 8 日被日寇杀害。依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该 500 块银元 _ 。(分数:2.00)A.应归潘某所有,因为是他发现的B.应归梁大明所有 C.应由潘某与梁大明平分D.属无王财产,应上缴国家解析:瓦罐及 500 块银元属埋藏物,因埋藏人为梁大明的爷
16、爷,有明确的所有人,故属有主之埋藏物,依法应归埋藏人或其继承人所有,B 正确。13.甲驾汽车闯红灯,正常行驶的乙为躲闪而将骑自行车正常行驶的丙撞倒,造成丙右臂骨折。对丙的损失,应承担责任的是 _ 。(分数:2.00)A甲 B乙C.甲和乙D丙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紧急避险的责任承担。民法通则第 129 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14.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女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的_(分数:2.00)A.必须是未再婚的B.只能是未再婚,并与公婆或岳父母一直在一起生活的C.只能是未再婚的D.无论其是否再婚的 解析:解析 根据继承法第 1
17、2 条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15.下列情况属于不当得利的是 _(分数:2.00)A.盗用他人的电话线路打长途B.签订劳务合同后一方履行了劳务,另一方不付劳务费C.拾得他人抛弃的一对旧沙发自己使用D.因买卖而交付货物但买卖合同不成立 解析:解析 A 项不是不当得利行为,因为不当得利的成立须以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为首要条件,A 项是一种侵权行为。B 项因取得他方财产利益是基于劳务合同,具有法律上的依据,所以不属于不当得利,它是一种违约行为。C 项因先占而取得物的所有权,更不是不当得利。二、判断题(总题数:10,分数:20.00)16.物
18、权法定原则是指物权的种类、内容、效力、公示方法等,都应当由法律明确规定,而不能由当事人通过合同任意设定。 (分数:2.00)A.正确 B.错误解析:17.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 ) (分数:2.00)A.正确 B.错误解析:18.根据商标在相关市场上的知名度,可将商标分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驰名商标是指由商标协会认定的公众熟知的商标。 (分数:2.00)A.正确B.错误 解析:解析 驰名商标是指商标局认定的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19.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_ (分数:2.00)A.正确 B.错误解析:20.依我
19、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一律属于委托方。 _ (分数:2.00)A.正确B.错误 解析:不符合著作权法关于由委托合同约定著作权归属的规定。21.公信原则的目的是社会公众相信物权的效力。 (分数:2.00)A.正确B.错误 解析:22.我国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 15 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专利权保护期限为 10 年。 _ (分数:2.00)A.正确B.错误 解析:依照我国专利法第 42 条的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 20 年,本题错误。23.车主与保险公司签订的机动车辆保险合同中,如果在保单中未醒目注明机动车丢失不予赔偿,根据合同法,机动车投保后丢失的,保险公司应予赔偿。
20、(分数:2.00)A.正确 B.错误解析:24.对担任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有争议时,可由精神病人所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_ (分数:2.00)A.正确 B.错误解析:25.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数字等或者其组合,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 _ (分数:2.00)A.正确 B.错误解析:三、简答题(总题数:3,分数:12.00)26.简述隐私权的特征。 (分数:5.00)_正确答案:()解析:隐私权有如下特征: (1)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营利性社会组织有商业秘密,但无隐私,也无隐私权。 (2)隐私权的内容具有真实性和隐秘性。隐私权是以事实不被公开为内容的权利,如被公开就
21、可认定权利遭到了侵害。 (3)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受公共利益的限制。隐私的内容以真实性、隐秘性为特征,但隐私的隐秘性必须限制在合法、不违反公共道德标准和社会利益的范围内。对任何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他人都有权予以揭露和干预。27.简述结婚合意的有效要件。 (分数:4.00)_正确答案:()解析:首先,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必须出于有婚姻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婚姻行为能力是一种特殊的主体资格。婚姻行为能力的取得,以到达法定婚龄并具有婚姻的意思能力为必要条件。未达法定婚龄或虽达法定婚龄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作的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是于法无效的。 其次,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再次,同意结婚的意
22、思表示必须符合法定方式。 关于结婚的合意不得附以条件和期限,这是由婚姻的宗旨而决定的。28.简述代位继承的概念与特征。 (分数:3.00)_正确答案:()解析: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应由被继承人子女继承的遗产份额,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继承的法律制度。 代位继承具有以下特征:(1)须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2)须代位继承人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3)须被代位继承人生前享有继承权;(4)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四、论述题(总题数:1,分数:16.00)29.论物权
23、和债权的区别。 (分数:16.00)_正确答案:()解析:(1)主体上。物权的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而债权的权利、义务主体则都是特定的。 (2)客体上。物体的客体只能是特定的物,债权的客体是行为(给付)。 (3)内容上。物权的内容是支配权,债权的内容主要是请求权。 (4)设定上。物权设定奉行“物权法定主义”,而债权则可基于意思自治,由当事人约定产生。 (5)物权具有排他性,而债权则不具有。 (6)在效力上。物权有追及权和优先权,而债权原则上不具有追及效力,债权之间也不具有优先效力。五、案例分析题(总题数:2,分数:30.00)30.甲有父母、配偶(机关干部)、儿子(工程师)、女儿(小学
24、音乐教师)各一人。甲去世时,留有遗产房屋6 间、存款 5000 元,古字画 10 件和钢琴一架。甲生前自书遗嘱指定:房产归妻子和儿女继承,古字画赠给文物部门。对存款和钢琴遗嘱未作处理。现甲的女儿提出要将钢琴留给自己;甲的父母皆年迈 a 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独立生活来源,主张要 2 间房居住,其他继承人亦对继承份额发生争议,诉至法院。审理中又发现甲因购字画还有 10000 元债款未还。诉讼开始,甲的儿子未表示放弃继承权,但却以不愿伤害亲属关系为由,不愿参加诉讼。 问:(1)甲的遗嘱是否有效? (2)甲的女儿的要求是否合理? (3)甲的债务如何清偿? (4)甲的父母应否分得遗产? (5)甲的儿子是否
25、能继承甲的遗产? (分数:15.00)_正确答案:()解析:(1)甲的遗嘱部分无效。因为遗嘱没有给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父母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2)甲的女儿的要求是合理的。因为她是搞音乐的,根据继承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意见,分割遗产时,依据有利于发挥遗产使用效益的原则,应认定钢琴是特定职业所需要的财产,应照顾给最需要的人所有。(3)对于甲的债务,应先进行清偿,然后再进行遗赠和继承。(4)作为继承人,甲的父母是既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根据法律的规定应首先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以,甲的父母应首先分得遗产。(5)甲的儿子虽说不愿参加诉讼,但其并没有放弃继承,根据继承法的
26、有关规定,其仍然是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应分给其一份。甲公司将价值为 20 万元的 10 台笔记本电脑存放在乙仓库,约定存放期为 3 个月,保管费为 1 万元。存放3 个月后,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要求仓库允许其先将 10 台电脑提走,一周内即付清保管费。乙仓库不同意,并将 10 台电脑全部扣留。半个月后,该仓库遭雷击失火,10 台电脑全部烧毁。甲公司无法向用户交货,经法院判决支付给用户违约金 4 万元。问:(分数:15.00)(1).乙仓库扣留全部 10 台电脑的行为是否正当?为什么?(分数:7.50)_正确答案:()解析:乙仓库扣留全部 10 台电脑的行为是不当的。理由:担保法第 85 条
27、规定,留置的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物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本案中甲公司欠乙仓库仅 1 万元,乙仓库留置 1 台电脑足矣,故乙仓库留置另外 9 台电脑的行为显系不当。可以说,仓库只有权留置 1 台电脑,另外 9 台电脑则无权留置。(2).乙仓库对甲公司的损失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分数:7.50)_正确答案:()解析:乙仓库对甲公司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理由:因为仓库只有权留置 1 台电脑,另外 9 台电脑则无权留置,对于无权占有的财产发生意外毁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相应比例的间接损失也应承担。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可分物的留置和留置物灭失、毁损的风险。依照法律规定,留置的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物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而本案中甲公司欠乙仓库仅 1 万元,乙仓库却留置了甲公司的全部 10 台电脑,这种行为是不当的,换句话说,乙仓库对甲公司另外 9 台电脑的占有是无权的,自然要对无权占有的财产所发生的意外毁损承担相应的责任。